创卫指导思想
『壹』 “创卫”工作计划安排
为了高标准地落实局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要求,保证“创卫”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根据局“创卫”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处的实际情况,对“创卫”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加强对“创卫”工作的领导,健全“创卫”组织,是“创卫”工作富有成效的重要保证。为此,我处成立了由处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处形成组长抓全局,副组长抓重点,成员抓科室,纵到底,横到边的“创卫”格局。
2.加强学习,培育“创卫”意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西安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卫”工作,关乎我局形象,涉及广大员工的生活,对于营造整洁优美、格调高雅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处高度重视“创卫”工作,要求全处人员认真学习局印发的有关“创卫”工作通知精神,提高认识,强化“创卫”意识,明确目标,使“创卫”工作成为全处人员的自觉行动,确保我处走在市局“创卫”工作的前列。
3.统筹安排,明确分工,狠抓落实,层层建立创卫目标管理责任制。为加强办公室环境建设,室内环境卫生采取日常清扫与突击清扫相结合,日常清扫坚持一日两扫,突击清扫安排在每周五进行;办公设备、物品及其他公用设施的摆放和清洁实行责任制,责任到人;个人使用的办公桌椅及其他物品的摆放和清洁由本人负责。“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性地对我处各项“创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讲评,把“创卫”工作考评与个人工资及年终考核挂钩,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和奖惩激励机制。
根据以上计划,我处有信心、有决心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力度,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圆满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早日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目标。
『贰』 创卫的要求
:(1)建城区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乱贴、乱设摊点现象,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同时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落实,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8%。(2)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干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0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3)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4)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5)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活禽销售区域,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6)建筑工地设置的隔离护栏,施工现场及周围卫生,职工食堂、厕所、宿舍等符合卫生要求。(7)建城区街道有花有草,有行道树,街头有绿化景点,建城区绿化覆盖率≥36%。(8)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