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引智
❶ 111是意思
111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又称“111计划”),由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组织实施,以建设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为手段,加大成建制引进海外人才的力度,在高等学校汇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引进国外智力的层次,促进海外人才与国内科研骨干的融合,开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学科,提升高等学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111计划”的总体目标是瞄准国际学科发展前沿,围绕国家目标,结合高等学校具有国际前沿水平或国家重点发展的学科领域,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从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研究机构的优势学科队伍中,引进、汇聚1000余名海外学术大师、学术骨干,配备一批国内优秀的科研骨干,形成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建设100个左右世界一流的学科创新基地,努力创造具有国际影响的科研成果,提高高等学校的整体水平和国际地位。 “111计划”专项经费由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及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共同筹措,在各自年度预算计划中单列。 “111计划”以项目形式实施,按照“统筹规划、限额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建设、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
❷ 111
“111 计划”,指从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及研究机构的优势学科队伍中,引进、汇聚1000余名海外学术大师、学术骨干,配备一批国内优秀的科研骨干,形成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建设100个左右世界一流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努力创造具有国际影响的科技成果,提升学科的国际竞争力,提高高等学校的整体水平和国际地位。项目遴选范围为已进入国家“985工程”建设的高等学校和部分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学校。
[编辑本段]111计划简介
为在我国高等学校中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大学,推进高等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引导高等学校瞄准国际前沿,围绕国家重点科研领域和重点学科发展方向,依托高等学校具有国际前沿水平或国家重点发展的创新领域的研究基地,引进、汇聚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及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学术骨干,形成优秀创新团队,带动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促进我国前沿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发展,提升我国高校在世界范围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提高我国的科技创新水平,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联合实施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
[编辑本段]实施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的实施,将在高等学校建设一批人才高地,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重要的科技贡献。
[编辑本段]“十一五”规划
教育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十一五”规划 (2006-20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抓住我国政治和经济实力迅速提高的历史机遇,推进我国高等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联合实施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以下简称“111计划”)。
[编辑本段]111计划手段
“111计划”以建设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为手段,加大成建制引进海外人才的力度,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引进国外智力的层次,促进引进海外人才与国内科研骨干的融合,开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共同培养博士研究生,在高等学校汇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率先建立起一批具有原始性创新能力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全面提升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编辑本段]111计划章程
一、“111计划”“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
瞄准国际学科发展前沿,围绕国家目标,结合高等学校具有国际前沿水平或国家重点发展的学科领域,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从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及研究机构的优势学科队伍中,引进、汇聚1000余名海外学术大师、学术骨干,配备一批国内优秀的科研骨干,形成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建设100个左右世界一流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努力创造具有国际影响的科技成果,提升学科的国际竞争力,提高高等学校的整体水平和国际地位。
二、“111计划”建设原则
按照“分步实施,动态调整,滚动支持”的原则进行: 1.分步实施:“111计划”是项目、人才、基地三位一体紧密结合的计划,创新引智基地的布局采取分批的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 第一批:2006年度设立25个左右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为已进入国家“985工程”的高等学校。 第二批:2007年度设立40个左右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为进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的高等学校。 第三批:2008年度设立35个左右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为进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的高等学校及部分有国家重点学科的高等学校。 2.动态调整:2006—2008年“111计划”布局工作完成后,工作重心由基地的选择过渡到水平的提升。创新引智基地将实行“总量控制,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对已设立的创新引智基地运行2年后进行中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3.滚动支持:对创新引智基地的支持将采取分阶段滚动资助的办法。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对合作成效好、水平提升快、协调组织得力的创新引智基地将加大支持力度;在资助期结束后对工作特别优秀的,将适当给予奖励。
三、创新引智基地遴选基本条件
1.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以“985工程”、“211工程”高等学校为先导,逐步扩展到有国家重点学科的高等学校。 2.拟申报的创新引智基地应结合本校学科发展,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具有广泛深厚的国际合作研究基础,且有一定面积的研究场所和一定规模的研究实验条件。 3.创新引智基地人员构成: (1)聘请不少于10名海外人才,其中包括:不少于1名学术大师,不少于3名学术骨干,不少于6名来华短期学术交流学术骨干; (2)配备不少于10名国内科研骨干。 4.创新引智基地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海外人才应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研究机构任职,且与本校有良好的相应合作研究基础。 (2)海外人才所属学科领域包括基础科学、技术与工程、管理等。 (3)海外人才应具有外国国籍或所在国家永久居留权,对中国怀有深厚感情,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富于合作精神。学术大师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4)学术大师应为国际著名教授或同领域公认的知名学者,学术造诣高深,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能够把握国际科学发展的趋势,引领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际领先水平,汇聚国际上本学科的学术骨干,提出对学科或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研究课题。 (5)学术骨干应具有所在国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职位,拥有创新性思维,与学术大师有合作基础,在所属领域取得过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6)国内工作时间:学术大师每人每年不少于1个月;学术骨干每人每年不少于3个月,一般应有一名学术骨干留在基地工作;每年来华短期学术交流的学术骨干不少于6人次,时间不限。 (7)国内科研骨干应具有博士学位,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四、“111计划”实施与管理
1.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共同制定“111计划”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2.“111计划”以项目形式实施,每年第二季度根据本规划发布下一年度实施方案,采取“统筹规划、限额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建设、动态管理”的原则。 3.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成立“111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各主管部门部级领导和相关司级领导组成,负责计划的宏观指导和决策;管理办公室由教育部科技司、国家外专局教科文卫司相关业务处人员组成,负责计划的具体实施。 4.高等学校是创新引智基地建设的依托单位,应成立由校级领导牵头,科技处、外事处、人事处共同参与的“111计划”校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本校引进海外人才的相应政策,建立有利于创新引智基地发展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并负责与其相关的协调、实施和管理工作。 5.领导小组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作为学术咨询机构,负责创新引智基地的评审、评估和监督工作。 6.领导小组根据专家委员会评审结果审核确定创新引智基地名单和资助经费。 7.各创新引智基地根据计划,瞄准学科前沿,自主开展合作研究、学术交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国内科研骨干赴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合作研究、积极争取承担国内外重大科研任务,提升学科国际竞争力,力争进入世界一流行列。 8.创新引智基地建设期为5年。运行2年后,由领导小组委托专家委员会对基地的学科发展、人才引进与培养、合作研究进展等进行中期评估。对评估结果好的,给予滚动支持;对明显未达到计划要求、难以完成预期目标的,将停止或暂缓资助。在总数不变的原则下,有进有出,吸纳符合条件的进入创新引智基地行列。 9.创新引智基地建设期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委托专家委员会对基地建设进行综合验收,并按一定比例评选出优秀创新引智基地,给予表彰和奖励。 10.项目执行期间所发表的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及成果报道等,均须标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资助”(Supported by the Programme of Introcing Talents of Discipline to Universities)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
五、经费筹措
1.“111计划”专项经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及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共同筹措,在年度预算计划中单列。其中列入“985工程”的高等学校项目经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共同筹措,未列入“985工程”高等学校项目经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共同筹措。“十一五”期间,国家外国专家局投入不少于3亿元,教育部和其他高等学校主管部门投入不少于3亿元。 2.创新引智基地经费,根据引进人才的需要和绩效评估结果,分年度报送预算审核拨付。 3.经费主要用途: (1)聘请海外人才的国际旅费、津贴、住房、医疗等开支; (2)开展科学研究所需的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人员费、助研津贴和其他相关费用,原则上不用于购买3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 (3)创新引智基地配备的国内优秀科研骨干赴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从事合作研究、短期访问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所需费用; (4)其他与创新引智基地相关的费用。 4.“111计划”专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并接受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解释权
本规划及“111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解释 "111计划"高校名单及分配名额 学校名单 分配名额 北京大学 2 清华大学 2 复旦大学 2 南京大学 2 浙江大学 2 上海交通大学2 吉林大学 2 西安交通大学 2 武汉大学 1 华中科技大学 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 哈尔滨工业大学 1 北京师范大学 1 山东大学 1 四川大学 1 中国农业大学 1 中南大学 1 天津大学 1 厦门大学 1 大连理工大学 1 重庆大学 1 华南理工大学 1 兰州大学 1 中国石油大学 2 中国人民大学 1 北京交通大学 1 北京科技大学 1 北京化工大学 1 北京邮电大学 1 北京林业大学 1 北京中医药大学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 中国传媒大学 1 中国矿业大学 1 北京理工大学 1 南开大学 1 华北电力大学 1 东北大学 1 东北师范大学 1 东北林业大学 1 哈尔滨工程大学 1 同济大学 1 华东理工大学 1 东华大学 1 华东师范大学 1 东南大学 1 合肥工业大学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 南京理工大学 1 中国矿业大学 1 河海大学 1 江南大学 1 南京农业大学 1 中国药科大学 1 中国海洋大学 1 武汉理工大学 1 中国地质大学 2 华中农业大学 1 华中师范大学 1 湖南大学 1 中山大学 1 西南大学 1 西南交通大学 1 电子科技大学 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 长安大学 1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1 西北工业大学 1 暨南大学 1
❸ 111计划和双一流那一个强分别强在哪里
111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又称“111计划”),由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组织实施,以建设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为手段,加大成建制引进海外人才的力度,在高等学校汇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引进国外智力的层次,促进海外人才与国内科研骨干的融合,开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学科,提升高等学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111计划”的总体目标是瞄准国际学科发展前沿,围绕国家目标,结合高等学校具有国际前沿水平或国家重点发展的学科领域,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从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研究的优势学科队伍中,引进、汇聚1000余名海外学术大师、学术骨干,配备一批国内优秀的科研骨干,形成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建设100个左右世界一流的学科创新基地,努力创造具有国际影响的科研成果,提高高等学校的整体水平和国际地位。“111计划”专项经费由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及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共同筹措,在各自年度预算计划中单列。“111计划”以项目形式实施,按照“统筹规划、限额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建设、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
❹ 李玫瑾教授的言论及论文是否属实
李教授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了16篇论文,以第二作者名义发表了4篇论文。
光从数量上说,李教授发表的论文似乎不少。但是,李教授所有的论文都发表在三流甚至不入流的杂志上,没有一篇发表在法学或心理学的过得去的杂志上。我说三流或不入流,这并不是我的主观判断,因为在像样一点的大学,李教授所发表的那些论文,都很难摆得上桌面来评职称。所以,李教授能凭这样一些论文评上教授,说明中国公安大学对评教授职称的要求有多高了。
如果说不能完全依据发表论文的杂志来判断论文的水平高低,那么有一个客观事实是绝对可以判断李教授的学术水平的,这就是李教授所发表的绝大多数论文都发表在自家单位的杂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上。稍微对学术界有些了解的人都知道,发表在自家单位的杂志,那要比发表在外单位杂志容易许多,而且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人情的产物。在一个学术单位,如果一个人像李教授那样50来岁的教授、一个应该处于学术高峰期和成熟期的学者,几乎将自己所有论文都发表在自家单位的杂志上,那么这个人在同事面前是抬不起头的。可我们的李教授,竟然能如此从容的通过中央电视台,在全国人民面前扬起她高傲的头颅,真不愧是搞心理学的,自己的心理素质竟如此之好。
❺ 曹福亮的学术成就
先后主持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25项,鉴定和验收领成果19项,获科技奖励15项。其中,作为第一主持人,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国家林业局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梁希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二等奖1项、江苏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江苏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国家精品课程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排名第五),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国家林业局科技进步二等奖和江苏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各1项。 序号 获奖项目名称 奖励名称 奖励部门 奖励等级 本人排名/总人数 奖励时间
1 四种南方重要经济林树种(银杏等)良种选育和定向培育关键技术研究及推广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国务院 二等 1/10 2007
2 南方主要造林树种(银杏等)抗性机理和培育技术研究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国务院 二等 1/10 2003
3 南方型杨树速生丰产技术的研究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国务院 三等 5/9 1992
4 南方主要造林树种耐旱和耐盐碱能力的研究 国家林业局科学技术进步奖 国家林业局 二等 1/9 1998
5 银杏资源高效利用技术 梁希科学技术奖 中国林学会 一等 1/9 2007
6 叶用银杏规范化栽培技术的示范推广 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奖 江苏省政府 二等 1/25 2006
7 银杏新品种选育、高效优质培育技术研究及推广 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江苏省政府 三等 1/5 2006
8 南方型杨树速生丰产技术的研究 林业部科学技术进步奖 林业部 二等 5/9 1991
9 南方地区杨树纸浆和胶合板材优化栽培模式研究 国家林业局科学技术进步奖 国家林业局 二等 5/9 1998
10 海岸带复合农林业系统构建原理及可持续经营技术的研究 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江苏省政府 二等 5/9 2001
11 《森林培育学》 国家精品课程 教育部 1/8 2006
12 《中国银杏》 华东地区优秀科技图书奖 华东地区科技出版社优秀科技书评选委员会 一等 1 2003
13 江苏省有突出的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江苏省政府 2002
14 国务院特殊经贴 国务院 2005
15 江苏省青年科技奖 江苏省科协 1999
16 江苏省青年科技标兵 序号 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编号 项目来源与类别 获得资助金额(万元) 本人作用 项目进展情况 鉴定验收结论
1 南方主要造林树种耐盐、耐旱指标评价体系研究,1994-1997,94-08-02 林业部重点课题 10 负责 验收、鉴定 部分研究内容达国际先进水平
2 落羽杉优良种源、家系和无性系引进,1997-2000,97-4-01 国家“948”引进项目 90 负责 验收、鉴定 部分研究内容达国际先进水平
3 银杏种植基因库建立及良种选育,2001-2005,2001-30 国家林业局重点课题 25 负责 验收、鉴定 整体上达国际先进水平
4 国家级银杏种质基因库建立,2000-2003,BL2000057 江苏省科技厅攻关项目 4 负责 验收、鉴定 整体上达国际先进水平
5 优质抗逆树种引进及良种选育,1999-2002,BL1999074 江苏省科技厅攻关项目 4 负责 验收 整体上达国内先进水平
6 珍稀观赏樱花资源基因库建立及繁育技术引进,2002-2005,BZ2002048 江苏省科技厅攻关项目 4 负责 验收 部分研究内容达国内领先水平
7 银杏种质资源引进,1999-2001,P99404 江苏省农业三项工程项目 25 负责 验收 整体上达国际先进水平
8 海岸带林农复合经营技术研究与示范,1999-2000 国家“九五”攻关课题 15 子课题负责 验收 部分研究内容达国际先进水平
9 叶用银杏与药用菊花种质资源及其评价研究,2004-2006, 国家科技攻关项目 25 子课题负责 验收 整体上达国际先进水平
10 银杏和何首乌资源遗传分析及药用新品种选育,2005-2008,BG2004314 江苏省高新技术项目 25 负责 正在进行
11 江苏省地道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2006-2008 江苏省基础平台项目 40 专题负责 正在进行
12 水杨酸等诱导子促进银杏细胞黄酮和萜内酯生物合成,2006-2008 “六大人才高峰”项目 10 负责 正在进行
13 银杏花用、果用、叶用园新品种推广示范,2005-2008,2005-17 国家林业局攻关项目 20 负责 正在进行
14 银杏饲料添加剂加工技术,2004-2007,SX(2004)056 江苏省农业三项工程项目 15 负责 验收、鉴定 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15 引进落羽杉家系和无性系繁殖技术创新与示范,2004-2008,2003-C04 国家“948”项目 110 负责 正在进行
16 银杏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实用技术组装配套集成,2002-2005,SX(2002)077 江苏省农业三项工程项目 30 负责 验收、鉴定 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17 银杏新品种区域试验,2001-2004,2001-30 国家林业局攻关项目 30 负责 验收、鉴定 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18 银杏优良品种推广,2003-2005,2003-12-3 国家林业局推广项目 25 负责 验收 部分研究内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19 果用和材用银杏新品种及繁殖技术推广,2006-2008,[2006]111号 国家林业局推广项目 30 负责 正在进行
20 特种工业原料林培育技术,2006-2010,2006BAD18B03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 380 负责 正在进行
21 耐水湿树种筛选与快繁技术研究,2006-2010,2006BAD03A0105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 70 专题负责 正在进行
22 智利南洋杉引进快繁与示范,2006-2008,Y20060327003 国家林业局引智项目 10 负责 正在进行
23 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及已知品种数据库-银杏,2006-2008,2006001 国家林业局新品办项目 10 负责 正在进行
24 优质抗逆苗木新品种种苗产业化,2007-2010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 700 技术负责人 正在进行
25 优良绿化苗木品种的引进及繁殖,2003-2006 北京四季青乡横向课题 50 负责 完成。
❻ 中国在哪些科学领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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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
关于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教技〔2005〕6号
为在我国高等学校中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大学,推进高等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引导高等学校瞄准国际前沿,围绕国家重点科研领域和重点学科发展方向,依托高等学校具有国际前沿水平或国家重点发展的创新领域的研究基地,引进、汇聚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及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学术骨干,形成优秀创新团队,带动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促进我国前沿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发展,提升我国高校在世界范围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提高我国的科技创新水平,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联合实施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的实施,将在高等学校建设一批人才高地,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重要的科技贡献。
现将《教育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具体情况及时反馈“111计划”管理办公室(教育部联系电话:66097841,国家外专局联系电话:68944761)。
教育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十一五”规划
(2006-20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抓住我国政治和经济实力迅速提高的历史机遇,推进我国高等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联合实施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以下简称“111计划”)。
“111计划”以建设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为手段,加大成建制引进海外人才的力度,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引进国外智力的层次,促进引进海外人才与国内科研骨干的融合,开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共同培养博士研究生,在高等学校汇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率先建立起一批具有原始性创新能力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全面提升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一、“111计划”“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
瞄准国际学科发展前沿,围绕国家目标,结合高等学校具有国际前沿水平或国家重点发展的学科领域,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从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及研究机构的优势学科队伍中,引进、汇聚1000余名海外学术大师、学术骨干,配备一批国内优秀的科研骨干,形成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建设100个左右世界一流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努力创造具有国际影响的科技成果,提升学科的国际竞争力,提高高等学校的整体水平和国际地位。
二、“111计划”建设原则
按照“分步实施,动态调整,滚动支持”的原则进行:
1.分步实施:“111计划”是项目、人才、基地三位一体紧密结合的计划,创新引智基地的布局采取分批的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
第一批:2006年度设立25个左右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为已进入国家“985工程”的高等学校。
第二批:2007年度设立40个左右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为进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的高等学校。
第三批:2008年度设立35个左右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为进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的高等学校及部分有国家重点学科的高等学校。
2.动态调整:2006—2008年“111计划”布局工作完成后,工作重心由基地的选择过渡到水平的提升。创新引智基地将实行“总量控制,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对已设立的创新引智基地运行2年后进行中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3.滚动支持:对创新引智基地的支持将采取分阶段滚动资助的办法。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对合作成效好、水平提升快、协调组织得力的创新引智基地将加大支持力度;在资助期结束后对工作特别优秀的,将适当给予奖励。
三、创新引智基地遴选基本条件
1.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以“985工程”、“211工程”高等学校为先导,逐步扩展到有国家重点学科的高等学校。
2.拟申报的创新引智基地应结合本校学科发展,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具有广泛深厚的国际合作研究基础,且有一定面积的研究场所和一定规模的研究实验条件。
3.创新引智基地人员构成:
(1)聘请不少于10名海外人才,其中包括:不少于1名学术大师,不少于3名学术骨干,不少于6名来华短期学术交流学术骨干;
(2)配备不少于10名国内科研骨干。
4.创新引智基地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海外人才应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研究机构任职,且与本校有良好的相应合作研究基础。
(2)海外人才所属学科领域包括基础科学、技术与工程、管理等。
(3)海外人才应具有外国国籍或所在国家永久居留权,对中国怀有深厚感情,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富于合作精神。学术大师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4)学术大师应为国际著名教授或同领域公认的知名学者,学术造诣高深,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能够把握国际科学发展的趋势,引领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际领先水平,汇聚国际上本学科的学术骨干,提出对学科或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研究课题。
(5)学术骨干应具有所在国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职位,拥有创新性思维,与学术大师有合作基础,在所属领域取得过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6)国内工作时间:学术大师每人每年不少于1个月;学术骨干每人每年不少于3个月,一般应有一名学术骨干留在基地工作;每年来华短期学术交流的学术骨干不少于6人次,时间不限。
(7)国内科研骨干应具有博士学位,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四、“111计划”实施与管理
1.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共同制定“111计划”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2.“111计划”以项目形式实施,每年第二季度根据本规划发布下一年度实施方案,采取“统筹规划、限额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建设、动态管理”的原则。
3.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成立“111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各主管部门部级领导和相关司级领导组成,负责计划的宏观指导和决策;管理办公室由教育部科技司、国家外专局教科文卫司相关业务处人员组成,负责计划的具体实施。
4.高等学校是创新引智基地建设的依托单位,应成立由校级领导牵头,科技处、外事处、人事处共同参与的“111计划”校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本校引进海外人才的相应政策,建立有利于创新引智基地发展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并负责与其相关的协调、实施和管理工作。
5.领导小组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作为学术咨询机构,负责创新引智基地的评审、评估和监督工作。
6.领导小组根据专家委员会评审结果审核确定创新引智基地名单和资助经费。
7.各创新引智基地根据计划,瞄准学科前沿,自主开展合作研究、学术交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国内科研骨干赴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合作研究、积极争取承担国内外重大科研任务,提升学科国际竞争力,力争进入世界一流行列。
8.创新引智基地建设期为5年。运行2年后,由领导小组委托专家委员会对基地的学科发展、人才引进与培养、合作研究进展等进行中期评估。对评估结果好的,给予滚动支持;对明显未达到计划要求、难以完成预期目标的,将停止或暂缓资助。在总数不变的原则下,有进有出,吸纳符合条件的进入创新引智基地行列。
9.创新引智基地建设期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委托专家委员会对基地建设进行综合验收,并按一定比例评选出优秀创新引智基地,给予表彰和奖励。
10.项目执行期间所发表的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及成果报道等,均须标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资助”(Supported by the Programme of Introcing Talents of Discipline to Universities)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
五、经费筹措
1.“111计划”专项经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及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共同筹措,在年度预算计划中单列。其中列入“985工程”的高等学校项目经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共同筹措,未列入“985工程”高等学校项目经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共同筹措。“十一五”期间,国家外国专家局投入不少于3亿元,教育部和其他高等学校主管部门投入不少于3亿元。
2.创新引智基地经费,根据引进人才的需要和绩效评估结果,分年度报送预算审核拨付。
3.经费主要用途:
(1)聘请海外人才的国际旅费、津贴、住房、医疗等开支;
(2)开展科学研究所需的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人员费、助研津贴和其他相关费用,原则上不用于购买3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
(3)创新引智基地配备的国内优秀科研骨干赴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从事合作研究、短期访问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所需费用;
(4)其他与创新引智基地相关的费用。
4.“111计划”专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并接受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解释权
本规划及“111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解释
❼ 跪求四川大学外事办的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外事处科室设置及职责
科室/办公室/中心 主要职责 联系方式
综合科 负责处理本处综合办公事务,与校内有关部门就有关行政事务进行联络或沟通;协调处内各科室之间行政办公事务;负责起草处内有关文件文稿以及外事信息的采集、管理和发布;负责外事处及学校英文网站的更新和维护工作等。
科长:朱虎成
电话: 86-28-85403116
传真: 86-28-85403260
E-mail:[email protected]
出国派管科 负责办理我校学者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的申报及审批手续;协助我校学者申请国家公费资助出国留学和组织校际交流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负责与在外留学人员的联系和来校学术交流。 科 长:高 健
副科长:高 睿
电话: 86-28-85405025
传真: 86-28-85403260
E-mail:[email protected]
外国专家及交流科 负责我校与国外组织及学术机构的学术合作交流工作;负责国际引智和引资的申报和执行工作;对已执行引智和引资合作项目进行追踪和评估;负责聘请来华外国专家及外教工作;负责外国学者或团组来校访问的组织安排和接待工作。 科 长:关 平
副科长:唐雪虹
电话:86-28-85407455
传真:86-28-85403260
E-mail:[email protected]
港澳台事务科 负责港澳台地区的有关组织及学术机构与我校的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和接待港澳台地区学者或团组来校访问;负责办理我校学者赴港澳台地区参加学术交流的申报及审批手续;负责对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宣传、招生及管理工作。 科 长:樊 玲
副科长:时佩猛
电话:86-28-85404131
传真:86-28-85403260
E-mail:[email protected]
来华留学生
管理办公室 负责对来华留学生招生宣传、资格审查、录取和入学手续的办理;负责对来华留学生的教学协调和管理工作。
电话 传真:
86-28-85406439
86-28-85405773
E-mail:[email protected]
国际学术交流
服务中心 按照处务会的要求,为学校外事后勤工作提供优质服务;负责“中心”与社会相关单位和学校后勤部门的沟通与协作;负责对“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的考核与培训工作;积极配合外事处各个科室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主任:周 平
望江校区西区
电话:86-28-85401421
传真:86-28-85401555
望江校区东区
电话:86-28-85412713
传真:86-28-85410729
华西校区
电话:86-28-85501081
传真:86-28-85502321
E-mail:[email protected]
------------版权所有.2003年四川大学外事处-------------
❽ 国家111计划高校名单,有哪些高校入选
111计划大学名单按省市分布
北京市(19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科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华北电力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上海市(7所)
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江苏省(11所)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江南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
湖北省(6所)
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陕西省(6所)
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四川省(4所)
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山东省(5所)
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大学、青岛理工大学[3]
河南省(1所)
河南大学
吉林省(2所)
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广东省(4所)
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
辽宁省(2所)
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
天津市(2所)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黑龙江省(3所)
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
湖南省(2所)
中南大学、湖南大学
重庆市(3所)
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医科大学
安徽省(2所)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浙江省(5所)
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温州医科大学
福建省(3所)
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
甘肃省(1所)
兰州大学
❾ 国家111计划包括多少学校
教育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
关于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教技〔2005〕6号
为在我国高等学校中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大学,推进高等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引导高等学校瞄准国际前沿,围绕国家重点科研领域和重点学科发展方向,依托高等学校具有国际前沿水平或国家重点发展的创新领域的研究基地,引进、汇聚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及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学术骨干,形成优秀创新团队,带动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促进我国前沿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发展,提升我国高校在世界范围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提高我国的科技创新水平,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联合实施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的实施,将在高等学校建设一批人才高地,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重要的科技贡献。
现将《教育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具体情况及时反馈“111计划”管理办公室(教育部联系电话:66097841,国家外专局联系电话:68944761)。
教育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十一五”规划
(2006-20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抓住我国政治和经济实力迅速提高的历史机遇,推进我国高等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联合实施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以下简称“111计划”)。
“111计划”以建设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为手段,加大成建制引进海外人才的力度,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引进国外智力的层次,促进引进海外人才与国内科研骨干的融合,开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共同培养博士研究生,在高等学校汇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率先建立起一批具有原始性创新能力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全面提升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一、“111计划”“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
瞄准国际学科发展前沿,围绕国家目标,结合高等学校具有国际前沿水平或国家重点发展的学科领域,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从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及研究机构的优势学科队伍中,引进、汇聚1000余名海外学术大师、学术骨干,配备一批国内优秀的科研骨干,形成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建设100个左右世界一流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努力创造具有国际影响的科技成果,提升学科的国际竞争力,提高高等学校的整体水平和国际地位。
二、“111计划”建设原则
按照“分步实施,动态调整,滚动支持”的原则进行:
1.分步实施:“111计划”是项目、人才、基地三位一体紧密结合的计划,创新引智基地的布局采取分批的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
第一批:2006年度设立25个左右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为已进入国家“985工程”的高等学校。
第二批:2007年度设立40个左右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为进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的高等学校。
第三批:2008年度设立35个左右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为进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的高等学校及部分有国家重点学科的高等学校。
2.动态调整:2006—2008年“111计划”布局工作完成后,工作重心由基地的选择过渡到水平的提升。创新引智基地将实行“总量控制,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对已设立的创新引智基地运行2年后进行中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3.滚动支持:对创新引智基地的支持将采取分阶段滚动资助的办法。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对合作成效好、水平提升快、协调组织得力的创新引智基地将加大支持力度;在资助期结束后对工作特别优秀的,将适当给予奖励。
三、创新引智基地遴选基本条件
1.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以“985工程”、“211工程”高等学校为先导,逐步扩展到有国家重点学科的高等学校。
2.拟申报的创新引智基地应结合本校学科发展,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具有广泛深厚的国际合作研究基础,且有一定面积的研究场所和一定规模的研究实验条件。
3.创新引智基地人员构成:
(1)聘请不少于10名海外人才,其中包括:不少于1名学术大师,不少于3名学术骨干,不少于6名来华短期学术交流学术骨干;
(2)配备不少于10名国内科研骨干。
4.创新引智基地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海外人才应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研究机构任职,且与本校有良好的相应合作研究基础。
(2)海外人才所属学科领域包括基础科学、技术与工程、管理等。
(3)海外人才应具有外国国籍或所在国家永久居留权,对中国怀有深厚感情,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富于合作精神。学术大师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4)学术大师应为国际著名教授或同领域公认的知名学者,学术造诣高深,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能够把握国际科学发展的趋势,引领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际领先水平,汇聚国际上本学科的学术骨干,提出对学科或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研究课题。
(5)学术骨干应具有所在国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职位,拥有创新性思维,与学术大师有合作基础,在所属领域取得过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6)国内工作时间:学术大师每人每年不少于1个月;学术骨干每人每年不少于3个月,一般应有一名学术骨干留在基地工作;每年来华短期学术交流的学术骨干不少于6人次,时间不限。
(7)国内科研骨干应具有博士学位,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四、“111计划”实施与管理
1.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共同制定“111计划”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2.“111计划”以项目形式实施,每年第二季度根据本规划发布下一年度实施方案,采取“统筹规划、限额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建设、动态管理”的原则。
3.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成立“111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各主管部门部级领导和相关司级领导组成,负责计划的宏观指导和决策;管理办公室由教育部科技司、国家外专局教科文卫司相关业务处人员组成,负责计划的具体实施。
4.高等学校是创新引智基地建设的依托单位,应成立由校级领导牵头,科技处、外事处、人事处共同参与的“111计划”校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本校引进海外人才的相应政策,建立有利于创新引智基地发展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并负责与其相关的协调、实施和管理工作。
5.领导小组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作为学术咨询机构,负责创新引智基地的评审、评估和监督工作。
6.领导小组根据专家委员会评审结果审核确定创新引智基地名单和资助经费。
7.各创新引智基地根据计划,瞄准学科前沿,自主开展合作研究、学术交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国内科研骨干赴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合作研究、积极争取承担国内外重大科研任务,提升学科国际竞争力,力争进入世界一流行列。
8.创新引智基地建设期为5年。运行2年后,由领导小组委托专家委员会对基地的学科发展、人才引进与培养、合作研究进展等进行中期评估。对评估结果好的,给予滚动支持;对明显未达到计划要求、难以完成预期目标的,将停止或暂缓资助。在总数不变的原则下,有进有出,吸纳符合条件的进入创新引智基地行列。
9.创新引智基地建设期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委托专家委员会对基地建设进行综合验收,并按一定比例评选出优秀创新引智基地,给予表彰和奖励。
10.项目执行期间所发表的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及成果报道等,均须标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资助”(Supported by the Programme of Introcing Talents of Discipline to Universities)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
五、经费筹措
1.“111计划”专项经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及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共同筹措,在年度预算计划中单列。其中列入“985工程”的高等学校项目经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共同筹措,未列入“985工程”高等学校项目经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共同筹措。“十一五”期间,国家外国专家局投入不少于3亿元,教育部和其他高等学校主管部门投入不少于3亿元。
2.创新引智基地经费,根据引进人才的需要和绩效评估结果,分年度报送预算审核拨付。
3.经费主要用途:
(1)聘请海外人才的国际旅费、津贴、住房、医疗等开支;
(2)开展科学研究所需的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人员费、助研津贴和其他相关费用,原则上不用于购买3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
(3)创新引智基地配备的国内优秀科研骨干赴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从事合作研究、短期访问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所需费用;
(4)其他与创新引智基地相关的费用。
4.“111计划”专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并接受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解释权
本规划及“111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解释
2006年度"111计划"首批启动高校名单及分配名额
学校名单 分配名额
北京大学 2
清华大学 2
复旦大学 2
南京大学 2
浙江大学 2
上海交通大学2
吉林大学 2
西安交通大学 2
武汉大学 1
华中科技大学 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
哈尔滨工业大学 1
北京师范大学 1
山东大学 1
四川大学 1
中国农业大学 1
中南大学 1
天津大学 1
厦门大学 1
大连理工大学 1
重庆大学 1
华南理工大学 1
兰州大学 1
2007年"111计划"大学(46所)名单
高校 创新引智项目数量
中国石油大学 2
中国人民大学 1
北京交通大学 1
北京科技大学 1
北京化工大学 1
北京邮电大学 1
北京林业大学 1
北京中医药大学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
中国传媒大学 1
中国矿业大学 1
北京理工大学 1
南开大学 1
华北电力大学 1
东北大学 1
东北师范大学 1
东北林业大学 1
哈尔滨工程大学 1
同济大学 1
华东理工大学 1
东华大学 1
华东师范大学 1
东南大学 1
合肥工业大学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
南京理工大学 1
中国矿业大学 1
河海大学 1
江南大学 1
南京农业大学 1
中国药科大学 1
中国海洋大学 1
武汉理工大学 1
中国地质大学 2
华中农业大学 1
华中师范大学 1
湖南大学 1
中山大学 1
西南大学 1
西南交通大学 1
电子科技大学 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
长安大学 1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1
西北工业大学 1
暨南大学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