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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就业带动

发布时间: 2021-03-28 07:23:22

❶ 浅谈如何开展就业指导工作

随着我国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随之加快了步伐,企业对技术人才的要求越来越趋向多元化。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要培养出更加适合企业、满足企业多样化需求的技术人才,就业指导在技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只有将传统的、只针对毕业生开展、片面的就业指导模式转变为面向全体在校生的系统化、全程化的就业指导模式,才能从根本上有效地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增强就业竞争力,满足企业多样化的需求,促进学生更顺利地步入社会、适应社会。
一、目前就业指导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将就业指导课作为纯理论课,重课堂教学和知识传授,轻实践教学和能力培养
指导的方法和手段单一,以教师讲授为主,摆脱不了一言堂的枯燥灌输、动员,对学生的主动性关注不够,缺乏寓教于乐的活跃课堂、形式多样的辅助教学活动,以及针对学生个体的个性化的有效指导。
2.就业指导教材实时性差,与实际脱节
目前,多数学校使用的就业指导教材为部颁标准教材。教材更新慢,而就业市场变化快,就业指导工作不能紧跟市场需求的变化。落后的教材不能很好地发挥就业指导作用,不能吸引学生积极参与就业指导,造成就业指导形式化。
3.将就业指导作为阶段性任务,重毕业前宣传教育,轻全程教育和社会教育
目前许多学校的就业指导工作还是围绕着当年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展开,依然停留在对学生毕业环节的阶段性指导,不能从实质上解决学生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失去了就业指导的真正意义。
4.认为就业指导就是就业安置,内容涉及面窄,缺乏对就业指导工作全面、系统的安排
就业指导的内容大多还停留在对就业政策的介绍、当前就业形势的分析等单纯意义上的就业指导,缺乏职业理想教育和创业教育。
5.缺乏专业正规就业指导教师队伍
个别学校由班主任、政治老师代替专业就业指导教师,由于缺乏专业、正规、系统的业务培训,就业指导人员的知识储备、业务能力等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满足新时期技工学校的发展对就业指导工作的要求。
二、开展系统化、全程化的就业指导
就业指导教育包含人生价值观指导,对自我的认知,对社会、对职业、对专业的深入了解,也包含完善自我、增强就业能力的养成教育。因此就业指导工作要根据教育过程的长效性和对象全员性的特点,贯穿于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全过程。
1.职业意识启蒙,职业生涯规划
一年级阶段,学生刚刚步入职业学校的大门,对即将学习的专业、对于专业和职业的关系一无所知,对于就业与自身的关系更是一片茫然。这个阶段的就业指导工作要浅显引入,增强趣味性,让学生易于接受和理解。
(1)要经常组织学生参观企业,通过观察和老师讲解对企业形成初步的认识,对自己所学的专业有一个感性的认识和体验,对专业所对应的职业群有初步的了解,激发学习积极性,明确今后的学习目的和方向。
(2)开展职业素质测评,让学生从职业兴趣、职业性格和职业能力等方面全面、客观地认识自我,找出自身的优势与不足,达到“知己”的目的。帮助学生在对个人和内部环境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确立职业理想、奋斗目标,设计职业生涯规划方案,制定出切合实际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的阶段性目标,以及具体的学习和社会实践方案。使学生形成对未来职业生涯的积极心态,珍惜在校生活,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学习的自主性。
2.职业意识强化,职业道德行为养成
二年级,学生已经进入专业课的学习阶段,经过一年基础课的学习和技能训练,以及对个人阶段化目标的具体实施、不断调整,学生对就业指导的需求更加迫切。这个阶段要通过各种授课方式如:参观企业、现场感受人才招聘现场、邀请企业人士及优秀毕业生做专题演讲座谈,使学生了解企业、了解企业文化,明白企业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员工,职业人应该具备什么知识和能力。同时结合学校的德育工作、社会实践活动,逐步强化学生的职业意识,培养学生养成职业道德,从不自觉到习惯成自然,贴近社会需求和企业标准。
3.形成正确就业观,做好就业准备
三年级学生即将走出校门,步入社会,能否顺利就业、如何就业是每一个学生最关心的事情。通过前两年的渗透和指导,学生已经认清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个人意愿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这个阶段的就业指导工作要使学生了解就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先就业、后择业、再立业”的就业观念,树立就业信心,主动去适应社会,调整期望值,转变角色,找准自己的职业定位,正确作出就业选择。
同时,了解有关的就业程序,做好就业前的准备工作,掌握应聘、应试沟通技巧,注意就业过程中常出现的问题,接受创新与创业的思想理念等等。为毕业生多渠道收集、整理就业信息,每一次企业招聘前都要指导学生了解具体的企业信息、企业文化、注意事项等,在应聘学生中做小范围的动员和就业前指导,帮助学生成功就业。
4.就业后的跟踪指导
学生就业后在企业还要经过试用阶段,这个阶段更需要学校和老师的关心和指导。学生刚步入社会,对工作的认识还处于初始阶段,与同事、领导之间的沟通还不自如,对企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责任承担尚不能完全适应,对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和工作环境易产生疲倦感。总而言之,试用期是从学生向社会人转变的关键期,也是学生的心理波动期,容易出现离岗离职的情况,导致就业稳定率降低。在这个阶段,学校要派出就业指导老师对学生进行巡回跟踪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问题,以及心理出现的波动;帮助学生和企业之间进行有效的沟通,提高就业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三、全员参与,营造良好的就业指导氛围
全员化的就业指导是指所有学生、教师和校友、家庭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就业指导。就业指导必须发挥所有学生的主体性,调动所有教师的积极性,争取社会力量的广泛支持,只有全员发动、全员参与、通力合作、相互配合、才能形成良好的就业指导氛围,为个性化就业指导提供有力保障,才能使“一对一”指导、针对性指导落到实处。在就业指导中,校友的参与、家庭的主动、社会的支持都是非常重要的因素,这里主要指所有教师的全员参与,并且不仅体现在就业指导本身,还要体现在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环节中,体现在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的各项服务之中,体现在求职环节的积极推荐和市场拓展之中。
就业指导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转变全校教职工的思想观念。使全校教职工都清醒地认识到学生的就业质量是衡量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认识到就业质量不只是就业主管部门的事情,也不是几次就业指导课就可以解决的事情。而是需要全体教职工特别是专业教师主动关心、自觉参与其中,进行教学改革,将就业指导渗透到教学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教师业务素质的提高,真正树立起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市场需求为方向的办学理念,在全校形成上下贯穿、全员参与的就业指导网络。在多层次的内外环境的综合影响下,学生会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参与知识、技能和就业指导的学习过程,逐渐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作者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高级技工学校)

❷ 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内容

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创业是劳动者通过自主创办生产服务项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市场就业的重要形式。劳动者通过创业,在实现自身就业的同时,吸纳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促进了社会就业的增加。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有利于发挥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对缓解就业压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是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通过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和扶持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二)明确指导思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环境着手,逐步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改善创业环境,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不断激发劳动者的创业激情,增强创业意识,鼓励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三)突出工作重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地方的优势产业、特色经济,确定鼓励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制定扶持政策,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积极扩大创业领域。
二、完善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
(四)放宽市场准入。加快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在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的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制定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五)改善行政管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创业“绿色通道”。对创业者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政府部门要及时受理,公平对待,限时答复。
(六)强化政策扶持。全面落实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扶持劳动者创业。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细化操作办法。多渠道筹集安排资金,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展开。要针对经营成本上升以及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的情况,兼顾行业稳定发展和结构调整升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扶持、保护创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鼓励创业企业扩大就业规模。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劳务输出地区要积极探索完善相关扶持政策。
(七)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支持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探索抵押担保方式创新,对于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提供融资支持。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贷款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并进一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模式,积极做好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服务。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鼓励利用外资和国内社会资本投资创业企业,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各种形式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和促进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
三、强化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
(八)加大培训力度。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扩大创业培训范围,逐步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加强普通高校和职业学校的创业课程设置和师资配备,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创业者,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其按规定享受的职业培训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开支。
(九)提高培训质量。从规范培训标准、提高师资水平、完善培训模式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创业培训的质量。定期组织开展教师培训进修、研讨交流活动,加强师资力量的培养和配备,提高教育水平。采用案例剖析、知识讲座、企业家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根据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开发推广创业培训技术,不断提高创业成功率。
(十)建立孵化基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安排劳动者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地,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优先保障创业场地。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或利用原有经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小企业孵化园等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进入基地的小企业提供有效的培训指导服务和一定期限的政策扶持,增强创业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创业稳定率。
四、健全服务体系,提供优质服务
(十一)健全服务组织。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创业指导服务组织,开发创业指导技术,完善创业服务功能,提高创业服务效率,承担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组织、服务和实施责任。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各类创业咨询服务机构的作用,共同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推动创业咨询服务工作的开展,建立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创业服务专家队伍,逐步形成创业服务指导专兼职队伍。
(十二)完善服务内容。根据城乡创业者的需求,组织开展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建立创业信息、政策发布平台,搭建创业者交流互助的有效渠道。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等形式,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与专业化的开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建立创业者信息管理系统,设立创业服务热线,接受创业者的咨询与投诉,提供及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注重对创业失败者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重树信心,再创新业。
(十三)提供用工服务。为创业者、新创办企业及其所吸纳的员工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指导创业企业结合生产经营需要,落实职工教育经费,做好职工的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组织各类培训机构按照用工需求开展定向、订单培训,为创业企业提供合适人才。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创业者及其招聘的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政策便利,吸引人才去新创办企业工作,扩大创业带动就业的规模。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开展
(十四)强化政府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促进创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就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推广经验典型,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全面开展。重点指导推动工作基础较好,条件相对成熟的城市,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相关扶持政策,在组织领导、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积极探索,率先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
(十五)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区要发挥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中小企业管理、教育、建设、国土资源、财政、商务、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共同参与、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小组,共同研究制定和实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把优化创业环境、完善落实创业政策以及提高创业培训效果、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稳定率、创业带动就业率等作为衡量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主要工作指标,列入当地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十六)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创业教育,提高创业意识,建设创业文化,使更多的劳动者乐于创业、敢于创业;发挥社会各方面支持和推动创业工作的积极作用,营造全民创业的社会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弘扬创业精神,树立一批创业典型,特别是面对失败不屈不挠成功实现再创业的典型,营造崇尚创业、竞相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和谐创业环境和良好舆论氛围。对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本意见的具体办法。
解读《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全方位支持创业者创业。
根据《意见》,今后,国家将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同时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形成有效采集和定期发布制度,接受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
重点指导促成五类人创业
《意见》明确指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鼓励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创业者进入国家和地方优先和重点发展的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贸易促进型、社区服务型、建筑劳务型和信息服务型等产业或行业。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创业领域。
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实现劳动者创业人数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的大幅增加,基本形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使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功创业。
住所可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政府还将放宽市场准入,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与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平等对待地各类创业主体,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以及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市场准入条件。
高校毕业生创业免行政性收费3年
为方便创业,政府还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行为。依法保护创业者的合法私有财产,对严重侵犯创业者或其所创办实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
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要按有关规定,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意见还特别提到,进一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积极做好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服务。
创业项目资源库将建定期发布制度
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开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建立创业者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设立创业服务热线,接受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提供及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注重对创 业失败者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重树信心,再创新业。

❸ 论述以创业带动就业1500字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而高校毕业生更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双创”对缓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实现个人价值,推动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为此,国家从多方面为高校毕业生以及在校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扶持,如降低创业门槛、鼓励打造创业孵化器、建设众创空间、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等。同时,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数字技术对传统制造的渗透改造,以及一些新兴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持续兴起,也为高校毕业生和在校学生的创新创业提供了极好机遇。
高校要以提升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造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实现创新创业教育对在校学生全覆盖,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注重打造知识完整链条。整合教务、就业、产业等资源,充分依托社会培训力量,建立层次分明、平台多样的菜单式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尤其关注创新意识以及创业实务、试验、能力等重要环节,为在校学生打造从产生创新创业想法到掌握相关实践知识的“闭环”。
——注重提供实践引导支持。通过设立引导性学分、选修课程、专业学位等方式,实现一、二课堂有效联动。充分利用校内的教学实验设备和场地,服务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发展,推动课堂创新向创业实践延伸。
——注重探索相关扶持政策。在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生休学创业基础上,通过不同课程的设置、考核方式的调整,实现在校学生“在读创业”。如,同济大学尝试改革本科工商管理专业的授课方式和考核方法,面向校内招收正在创业的有意愿转专业的学生,让学生实现创业、学业“兼得”,降低大学生创业的机会成本;推进“学时、学分、学位、学历”和“教师指导创新创业活动工作量”的“四学一量”改革,实现创新创业和人才培养融合;通过投资建设同济创业谷、弥补高校创新创业链条缺失的环节、推动科研成果转化等举措,构建一整套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体系,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促进以创新为基础的创业、以创业为导向的创新。
各级政府应承担更多责任,为高校毕业生创新型创业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通过不断完善所需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不断清除制约“双创”的障碍,做好创业创新者的“后台服务器”。
——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对高校毕业生创新型创业企业给予更多关注,开发针对该类企业的金融服务产品,帮助解决初创期“资金难”问题。
——鼓励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在采购商品和服务时,适当向高校毕业生创新型创业企业倾斜,帮助解决初创期“销售难”问题。
——完善新兴行业法律法规,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创新型创业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注重对该类企业的政策和法律实务培训,使其学会用法律保护智力成果。
提高政策的协调性和针对性,在高校毕业生创新型创业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实行相应的扶持政策。
在企业创立前,简政放权,降低行业准入门槛,简化资格审查和办理流程。试行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前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降低企业创立的时间成本。在企业孵化期,发挥种子基金的引导作用和政策性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推动创新型创业项目发展壮大,扶持创业者顺利度过孵化期。在企业成长期,政府可采取就业人员落户加分、员工社保补贴等政策,支持企业吸引优秀人才。并且与高校、科技园区联合搭建平台,推进扶持政策真正落地,为青年人创新创业保驾护航。

❹ 浅析辅导员如何开展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四)高校辅导员做好弱势群体的就业指导。
1.贫困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关系到个人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因此,辅导员应该更加提高对贫困学生的关注度,引导他们提高求职择业能力。就业不等于扶贫,希望用人单位降低门槛,给贫困生更多的就业机会是不现实的。辅导员要从学习到就业,从心理生活等多方面、系统地对贫困生予以帮助,有侧重地加强对他们的专业培训。另外,辅导员应教育引导学生转变观念.拓展就业思路.引导学生勇于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到边疆和基层去施展才华,建功立业,树立全方位、多渠道的新的就业观。
2.高等教育大众化后,高校都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客观条件相对较差的学生。我们这里所说的“差生”是指那些在考试成绩、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作能力或其他某一方面与社会需求有较大差距的学生。在就业竞争异常激烈的今天,大部分的“差生”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辅导员应该帮助那些某一方面与社会需求有差距的“差生”各尽其才,找到合适的岗位,顺利就业,实现社会公平的需要。人各有所长,“差生”也许在某些方面有天赋和特长。比如:某生的学习成绩很差,但是却很有商业经济头脑,这时就应该鼓励他创业。总之,应该引导大学生充分认识自我、挖掘自我,找到自己的优点和长处,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和岗位。其次,引导“差生”转变就业观念,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就业观念。还应该鼓励学生特别是“差生”采取多种形式的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以创业来带动就业。
(五)指导学生学习相关 法律 知识,增强大学生法制教育。
对于新《劳动合同法》,辅导员应该组织毕业生学习相关内容。如在新《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劳动者的试用期有了更为明确的规定,这样的规定显然有利于保证大学毕业生在试用期内的合法权益。对于这些相关法律规定,辅导员应该及时组织学生学习,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在就业过程中自觉遵守法律规范,并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辅导员在开展就业工作中要注意的问题
(一)减少就业说教,给予个性就业指导。
目前在就业指导过程中,有些人主张要加强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的教育,这种观念本身已经脱离现实,不符合市场经济“自我择业”的导向。“个性化就业指导”就是在就业指导的基础上对不同就业需求群体采取不同的就业指导。综合大学生的大学期间的总体表现和个性特征,辅导员应结合大学生自己的就业去向进行具体的就业指导。同时,对那些不知道自己就业方向的学生可以提出建议供他们 参考
(二)加强对国家就业方针、政策的了解及自身的学习。
就业指导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国家就业的方针政策。但目前高校辅导员多以兼职为主,大部分都缺乏系统的就业指导理论与实践知识,在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时,会有时显得力不从心,不能很好地满足学生的需要,因此,高校辅导员做好就业指导工作的前提应该是加强自身的学习。
(三)毕业后的跟踪服务工作。
学生就业并不意味着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结束,辅导员要做好加强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反馈的工作,及时了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工作情况,听取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意见是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极其重要的环节。它既是对前阶段就业工作的检验,又是指导今后就业工作的依据,因此辅导员要对毕业生做好跟踪调查的工作。
目前,做好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是关乎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关乎学生的切身利益的大事。辅导员在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为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开创一个崭新的局面。

❺ 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意义及其途径有哪些

意义:1、促进城乡结构的优化,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打破我国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小城镇建设、农业产业化、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主要依靠无数多的异常活跃、自主经营的小业主、微小企业构造微观运作平台。它们是“公司+农户+基地”的基础力量,是进城进镇务工经商的主力军,是城镇房地产(住宅和商铺)的重要消费者。

2、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服务业是能够大量容纳劳动力的产业,一般比工业多2—3倍。鼓励在第三产业创业,能迅速提高我国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同时改进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

3、促进所有制结构的优化,创业的微型和小型企业从所有制性质看都是私营和民间资本,国有资本将从国民经济竞争性领域逐步退出,此时需要民营企业及时去填补和置换国有资本。培植创业小企业做大做强有重要意义。

4、促进经济规模结构的优化,积极发展成千上万“小而专”、“小而特”、“小而精”的微型和小企业,并形成社会化生产和服务体系、金字塔型的大中小型企业规模结构,才能有国际竞争力。

5、促进投资结构的优化,加快民间投资进入。目前在市场紧缩、消费疲软、民间投资意愿不强的情况下,主要依靠政府的投入支撑国民经济发展,从长远看积极财政政策的效果不是无限的。大量民间资本的创业对国民经济的增长有直接贡献,其投资效率也是高的。

6、带来劳动力就业的倍增放大效应,创业不单是创业者个人创下自己一份事业、产业,而且创下新的就业机会。小型企业能够吸纳3—5个人就业。

7、提高政府就业管理工作效能。通过创业带动就业的杠杆作用,政府减轻了就业服务工作量,提高就业工作效率。

8、通过一大批创业的微型、小企业的设立和成长,还能够增加国家税源,成为国民经济的新增长区域;成千上万以勤俭、诚信创业的小业主将成为中产阶级的中坚力量,为社会发家致富提供正面的典型示范,其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不可估量。

创业带动就业的途径:

1、转变政府劳动部门的就业服务的职能结构。在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行政职能中,强化创业辅导的功能和作用。

2、为在社会上形成鼓励创业的风气和舆论氛围,让小企业创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建议在全国设立“创业周”或者“小企业周”,每年在该企业周举办创业博览会和一系列的创业宣传活动,普及创业基本知识,表彰先进创业典型。

3、政府加强创业辅导工作。借鉴上海经验,各地劳动部门可成立开业指导服务中心,委托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创业培训,政府对失业人员创业和管理技能提高的培训支付费用。另外可借鉴加拿大创业模式,政府设立创业补贴制度,对失业人员的创业培训提供1年生活费补贴。

4、充分发挥社会民间团体组织的积极性,促进其相关的社会群体人员的创业。

5、进一步改善创业的环境,简化创业申办手续,降低创业投资门槛。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方便创业小企业办理劳动人事和税务等手续;降低小企业注册资本金;放开个人服务业、咨询、小手工制作、软件设计等非制造性经营活动在家庭住所进行

❻ 怎样提高就业指导能力

具体办法如下:
1.加强内涵建设和教学管理,突出职业能力培养
重视实践教学,重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在广度和深度上来凝练培养特色,构建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生就业能力,学校的培养不能靠少数人,也不能只认为是少数人的事,更多的是让高校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在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时,应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提高学生的活动参与度,大力加强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同时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积极开拓学生的创新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组织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完善学生的各方面能力。
2.建立健全就业指导机构,加强就业指导队伍建设
首先要充分调动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推动高校创新组织模式,进一步形成人人关心就业、人人支持就业的良好局面,形成“全程化、全员化”的就业指导体系;其次建立就业指导的流程化管理,从新生一入学开始,就业指导就要开始工作,并根据学生自身的主观因素和客观条件,确立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目标,选择实现这一目标的职业,通过开展就业形势、政策、法规、求职技巧、创业意识培训等活动引导学生关注就业;再就是积极引进专业教师,加快就业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政策,加强宣传,引进高层次师资,进一步提高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从而实现就业工作服务的职业化。
3.发挥社会对教育的参与,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创新实践机会
高素质人才的培养离不开一个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学校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校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还通过捐赠、设置奖学金、建立教学实践基地和就业基地等多种方式支持学校,为提高学生就业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而为学生提供一个实践和锻炼的机会;高校要积极了解社会对毕业生能力的需求状况,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能使广大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拓展综合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力、提高综合素质和个性化发展,从而不断提高学生各方面的能力。
4.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
在当今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的形势下,仍有一些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主动性欠佳,不去主动搜寻相关就业信息,不主动参加招聘会,创新能力不够。这样的心态必然导致就业困难,影响自己的职业发展。鉴于此种情况,笔者在就业指导课上加强了主体性教育,努力培养学生的自觉能动性,培养他们的主动参与意识、探索意识和成就动机。此外,笔者还积极培养学生的积极创造性,着重于培养其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鼓励有条件的同学积极进行自主创业。

❼ 如何做好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1、职业生涯规划:提升就业能力的基础
就很多毕业生而言,与其说是“就业困难”,不如说是“就业迷茫”,不知道自己应该从事什么样的工作。 大学作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第一站,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要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其次,正确进行自我分析和职业分析。第三,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第四,培养职业需要的实践能力。
2、社会适应能力:提升就业能力的关键
适者生存,生存是为了发展。对社会和环境的适应应该是积极主动的,而不是消极的等待和却步。大学生只有具备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走入社会后才能缩短自己的适应期,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因此,在不影响专业知识学习的基础上,大胆走向社会、参与包括兼职在内的社会活动是大学生提升自身就业能力和尽快适应社会的有效途径。
3、良好的心理素质:提升就业能力的根本
大学生在求学过程中应注意提高心理素质,尤其是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锻炼自己坚忍不拔的性格;在求职中,充分了解就业信息,沉着、冷静应对所遇到的困难,用积极的心态扫除成功路上的障碍,直到达到胜利的彼岸。
4、正确的择业心态:提升就业能力的保证
首先,要积极、主动寻求就业,而不能被动的“等、靠、要”。其次,要破除传统念,实现多元化就业。第三,避免盲目追求,正确认识自我。

❽ 如何开展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四)高校辅导员做好弱势群体的就业指导。1.贫困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关系到个人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辅导员应该更加提高对贫困学生的关注度,引导他们提高求职择业能力。就业不等于扶贫,希望用人单位降低门槛,给贫困生的就业机会是不现实的。辅导员要从学习到就业,从心理生活等多方面、系统地对贫困生予以帮助,有侧重地加强对他们的专业培训。另外,辅导员应教育引导学生转变观念.拓展就业思路.引导学生勇于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到边疆和基层去施展才华,建功立业,树立全方位、多渠道的新的就业观。2.高等教育大众化后,高校都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客观条件相对较差的学生。我们这里所说的“差生”是指那些在考试成绩、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作能力或其他某一方面与社会需求有较大差距的学生。在就业竞争异常激烈的今天,大部分的“差生”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辅导员应该帮助那些某一方面与社会需求有差距的“差生”各尽其才,找到合适的岗位,顺利就业,实现社会公平的需要。人各有所长,“差生”也许在某些方面有天赋和特长。比如:某生的学习成绩很差,但是却很有商业经济头脑,这时就应该鼓励他创业。总之,应该引导大学生充分认识自我、挖掘自我,找到自己的优点和长处,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和岗位。其次,引导“差生”转变就业观念,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就业观念。还应该鼓励学生特别是“差生”采取多种形式的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以创业来带动就业。(五)指导学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大学生法制教育。对于新《劳动合同法》,辅导员应该组织毕业生学习相关内容。如在新《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劳动者的试用期有了更为明确的规定,这样的规定显然有利于保证大学毕业生在试用期内的合法权益。对于这些相关法律规定,辅导员应该及时组织学生学习,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在就业过程中自觉遵守法律规范,并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三、辅导员在开展就业工作中要注意的问题(一)减少就业说教,给予个性就业指导。目前在就业指导过程中,有些人主张要加强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的教育,这种观念本身已经脱离现实,不符合市场经济“自我择业”的导向。“个性化就业指导”就是在就业指导的基础上对不同就业需求群体采取不同的就业指导。综合大学生的大学期间的总体表现和个性特征,辅导员应结合大学生自己的就业去向进行具体的就业指导。同时,对那些不知道自己就业方向的学生可以提出建议供他们参考。(二)加强对国家就业方针、政策的了解及自身的学习。就业指导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国家就业的方针政策。但目前高校辅导员多以兼职为主,大部分都缺乏系统的就业指导理论与实践知识,在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时,会有时显得力不从心,不能很好地满足学生的需要,因此,高校辅导员做好就业指导工作的前提应该是加强自身的学习。(三)毕业后的跟踪服务工作。学生就业并不意味着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结束,辅导员要做好加强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反馈的工作,及时了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工作情况,听取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意见是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极其重要的环节。它既是对前阶段就业工作的检验,又是指导今后就业工作的依据,因此辅导员要对毕业生做好跟踪调查的工作。目前,做好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是关乎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关乎学生的切身利益的大事。辅导员在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为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开创一个崭新的局面。

❾ 一个PK专业问题:国家对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高分求解!人力资源专家专家进!绝不食

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08年9月26日下发的《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就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指导思想。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创业是劳动者通过自主创办生产服务项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实现市场就业的重要形式。劳动者通过创业,在实现自身就业的同时,吸纳带动更多劳动者
就业,促进了社会就业的增加。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促进以创业
带动就业,有利于发挥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对缓解就业压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创业
带动就业工作是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任务。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通过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和扶持更
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二)明确指导思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创业意识、
创业能力和创业环境着手,逐步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
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改善创业环境,加快形成
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不断激发劳动者的创业激情,增
强创业意识,鼓励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三)突出工作重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地方的优势产业、特色经济,确
定鼓励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创业者进入国家和地方优先和重点发展的
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贸易促进型、社区服务型、建筑
劳务型和信息服务型等产业或行业。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
扩大创业领域。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积极采取措施促
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实现劳动者创业人数
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的大幅增加,基本形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使更多有
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功创业。
二、完善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
(四)放宽市场准入。加快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
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
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在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
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扩大
政府采购范围,制定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
情况,适当放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以及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市场准入条件。
(五)改善行政管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禁止任何部门、
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
行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公布各项
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
等,开辟创业“绿色通道”。依法保护创业者的合法私有财产,对严重侵犯创业者或其所创办
实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对创业者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政府部门
要及时受理,公平对待,限时答复。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
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要按有关规定,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
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强化政策扶持。全面落实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
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扶持劳动者创业。
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细化操作办法。多渠道筹集安排资
金,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展开。要针对经营成本上升以及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的情况,
兼顾行业稳定发展和结构调整升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扶持、保护创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鼓励创业企业扩大就业规模。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劳务输出地区要积极探索完善相关扶持
政策。
(七)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支持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
积极探索抵押担保方式创新,对于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项目,鼓
励金融机构积极提供融资支持。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贷款服务
的质量和效率,并进一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发展
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模式,积极做好对农民工返乡
创业的金融服务。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鼓励利用外资和国内社会资本投资创业企业,有
条件的地区可设立各种形式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和促进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
三、强化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
(八)加大培训力度。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扩大创业培训范
围,逐步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加强普通高校和职业学校的
创业课程设置和师资配备,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参加创业
培训的创业者,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创业培训
的,其按规定享受的职业培训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开支。
(九)提高培训质量。从规范培训标准、提高师资水平、完善培训模式等方面入手,不
断提高创业培训的质量。定期组织开展教师培训进修、研讨交流活动,加强师资力量的培养
和配备,提高教育水平。采用案例剖析、知识讲座、企业家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增强创业
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根据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开发推广创业培训技术,不断提高创业
成功率。
(十)建立孵化基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安排劳动者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地,
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优先保障创业场地。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
范围内,或利用原有经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
小企业孵化园等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进入基地的小企业提供有效的培训指导服务和一定期
限的政策扶持,增强创业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创业稳定率。
四、健全服务体系,提供优质服务
(十一)健全服务组织。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创业指导服务组织,开发创业指
导技术,完善创业服务功能,提高创业服务效率,承担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组织、服务和实
施责任。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各类创业咨询服务机构的
作用,共同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推动创业咨询服务工作的开展,建立由企业家、创业成
功人士、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创业服务专家队伍,逐步形成创业服务指导专
兼职队伍。
(十二)完善服务内容。根据城乡创业者的需求,组织开展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
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建立创业信息、政策发布平
台,搭建创业者交流互助的有效渠道。建立政府支持并监管、企业与个人开发、市场运作的
创业项目评估和推介制度,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形成有效采集和定期发布制度。通过上门
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开业指导和咨询服
务。建立创业者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设立创业服务热线,接受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提供及
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注重对创业失败者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重树信心,再创
新业。
(十三)提供用工服务。为创业者、新创办企业及其所吸纳的员工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指导创业企业结合生产经营需要,落实职工教育经费,做好职工的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组
织各类培训机构按照用工需求开展定向、订单培训,为创业企业提供合适人才。对参加职业
技能培训的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推进社会
保障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创业者及其招聘
的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政策便利,吸引人才去新
创办企业工作,扩大创业带动就业的规模。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开展
(十四)强化政府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促进创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就业
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推广经验典型,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
业工作的全面开展。重点指导推动工作基础较好,条件相对成熟的城市,根据本意见的要求,
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相关扶持政策,在组织领导、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积
极探索,率先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
(十五)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区要发挥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建立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发展改革、中小企业管理、教育、建设、国土资源、财政、商务、银行、税务、工
商等部门共同参与、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小组,共同研究制定和实施促进以创业带动
就业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把优化创业环境、完善落实创业政策以及提高创业培训效果、
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稳定率、创业带动就业率等作为衡量促进以创业带动
就业的主要工作指标,列入当地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
妇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十六)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创业教育,提高创业意识,建设创业文化,使更多的劳动
者乐于创业、敢于创业;发挥社会各方面支持和推动创业工作的积极作用,营造全民创业的
社会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弘扬创业精神,树立一批创业典型,特别是面对失败不屈不挠成
功实现再创业的典型,营造崇尚创业、竞相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和谐创业环境和良
好舆论氛围。对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

(以上,据国家相关网站上的规范性文件!)

❿ 只要能解决就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任何行业都要大力支持这句话谁说的

历舰。桐念点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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