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部门指导复工
Ⅰ 辛巴高调的举办盛大复工仪式,“燕窝事件”会让辛巴变得更加严谨吗
二、直播带货行为如果构成虚假广告,且主播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则主播应对其所推荐、证明的商品或服务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如第一部分所分析,主播原则上无需对其所营销的商品或服务质量承担责任。但是,在直播带货构成虚假广告的情况下,如果主播同时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则其需要对带货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1、直播带货行为是否构成互联网广告?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直播带货行为通常指通过如淘宝直播、抖音、快手、小红书等互联网媒介,借助主播自身的影响力,向互联网用户推销商品或者服务,最终实现商品或者服务的销售。直播带货中的某些要素完全符合上述关于互联网广告的定义,会构成“其他通过互联网媒介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
行业主管机关、协会对直播带货的定性,以及与其具有高度近似性的电视购物节目被认定为广告,都进一步印证了这一结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的“压实网络直播者法律责任”部分指出,“直播内容构成广告的,应按照《广告法》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中国广告协会在其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的前言部分称,“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诸多要素带有明显广告活动的功能和特点,广告活动的各类主体也积极参与投入网络直播营销活动,是网络直播营销活动新业态发展的重要力量”。
电视购物节目和直播带货行为是具有高度相似性的行为,二者在表现形式、内容、参与者及其角色定位等方面都具有高度一致性。基于当前的执法实践,电视购物节目中具备广告功能和特点的内容,会被认定为广告。如江西电视台购物频道纪念钞广告行政处罚案中,江西风尚电视购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电视购物的公司,其通过其运营的江西电视台《风尚购物频道》于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5月2日为长沙佳购日用品贸易有限公司的“人民币发行七十周年纪念钞”等商品进行宣传时,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风险责任承担没有予以合理提示或警示,并使用“首发认证”话术,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被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拾万元的处罚[③]。 这也印证了将直播带货认定为广告的合理性及法律的一致性。
但需要指出的是,除了部分要素构成互联网广告外,直播带货中还包括大量非广告因素或内容,比如主播在直播中会花费大量时间介绍商品的成分、性能、价格、优惠力度等,以及主播对一些用户提出问题的解释和说明,都不属于广告。就如同在电商的商品详情页面部分内容会被认定为广告,但其他信息(如商品的基础信息)却不会被认定为广告,因为这些的展示是基于《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强制性要求。
Ⅱ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那三个部门合并的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一般是由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合并成的。
1、市场监管是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责,组建完成后,建议调整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不再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
2、为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工作力量。
3、合理配备执法人员,建议在各乡镇设立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辖区内的市场监管和食品安全工作。
4、考虑到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5、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
Ⅲ 工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的部门。这里的“主管”是什么意思,是主要管理吗,还有别的部门参与管理吗
是主要管理
Ⅳ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那三个部门合并的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由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合并成的。
1、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
2、质量技术监督局是贯彻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的国家行政部门。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务院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管的直属机构。
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行政执法责任:
1、指导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
2 、组织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
3、研究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
4 、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查处经纪违法案件;
5、组织查处利用合同欺诈的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负责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6、组织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管,负责经济合同争议的行政调解和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工作。
Ⅳ 质监站下发停工通知,现我方想申请复工,需要上报哪些资料复工通知是由质监部门下发吗
整改通知书回复单(监理、施工、建设方均盖公章)以及证明材料、复工申请。质监站同意复工就可以复工了。
Ⅵ 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程序中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是指分管领导吗
不是的,部门负责人指的是业务股长或者所长一个级别的,而分管领导是副局长级别的,中间差着级别呢。
Ⅶ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什么单位管什么的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承担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7)市场监部门指导复工扩展阅读: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
Ⅷ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事业编制人员都干什么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设1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信访、统计、档案、保密、保卫、会务等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编制、审核机关和直属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负责机关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学会、协会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对所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内部审计。
(二)组织人事科
管理和指导本局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考核奖惩工作,制定并实施本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和学历教育,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基层基础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评审奖励和推广等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合作、学术交流等活动。
三)政策法规科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
四)食品综合协调科(监督检查科、应急管理科)
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指导乡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五)行政许可服务科(企业注册科)
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举报申诉中心)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参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工作,负责对申诉、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申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七)市场规范管理科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参与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制定,指导商品市场提升发展,规范各类市场网络经营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管理,承担管理市场名称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
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规范商标使用行为,调处商标纠纷,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与保护,负责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推进商标战略,推荐审核省、市著名商标,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检查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业发展。
(八)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企业监督管理科)
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协调处理个体、私营企业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负责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管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九)网络经营监督管理科(信息化办公室)
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承担对网络经营主体的网络监测和巡查工作,负责计算机信息数据分析,承担信息咨询的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
(十)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
组织实施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参与质量监测等工作,拟订或制定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召回不安全食品工作,负责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化监管建设,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餐饮食品监督管理科
承担餐饮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拟订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餐饮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参与质量监测等工作,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参与调查处理食物中毒事故,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质量与信用科(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科)
组织和指导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协调名牌评价工作,研究分析产品(商品)质量状况,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规划,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开展重点产品(商品)质量赶超。拟订企业信用监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推进信用分类管理,推进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守信企业激励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建设和质量诚信制度建设,协调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应用。
(十三)标准计量评管科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十五)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十六)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