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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班税务

发布时间: 2021-03-27 13:30:05

㈠ 开补习班需要交税吗

交营业税,对来于经营营业自税应税项目的个人,营业税法规定了起征点,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日(次)营业额100元。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税,未达起征点的免缴营业税。
还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㈡ 教育培训行业税率多少

一般纳税人(连续个提供教育培训服务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提供教育培训服务销售额不足500万元)则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

教育咨询类公司,营改增后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的税率,计税方法为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3%),计税方法是简易计税方法。即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2)辅导班税务扩展阅读:

增值税

一、销售或进口货物除列举的以外增值税税率,第一项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6%。”

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增值税税率,第四项规定:“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三、农业产品 13% 包括植物类、动物类。

四、粮食、食用植物油 13% 粮食包括稻谷;大米;大豆;小麦;杂粮;鲜山芋、山芋干、山芋粉;经过加工的的面粉(各种花式面粉除外)。淀粉不属于农产品的范围,应按照17%征收增值税。食用植物油包括从植物中加工提取的食用油脂及以其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

五、其他货物 13% 包括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六、出口销售货物0 原油,柴油、援外出口货物、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糖、新闻纸等国家规定不予退税。

正常应该入无形资产科目,然后进行摊销。

支出的后续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支付的产品采购加价,则记入产品采购成本;如果支付的是广告基金,则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㈢ 营改增后非学历培训机构如何缴税

1、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培训行业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年应税服务销售额510万元。营改增之前,教育培训机构纳税是地税营业税,缴税税率是6%左右。

3、营改增这项条款有3个关键因素,分别是:一般纳税人,非学历教育,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税率。

4、综合这三项因素来看,能够享受这个利好条款的前提是一个企业,不是一个学校。并且这个企业一定有合法的教育资质,在营业执照或经营范围中有培训服务这个经营内容,发票可以开出“培训费”三个关键字。

(3)辅导班税务扩展阅读

新增四大行业营改增的实施:

1)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征收10%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

2)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10%的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3)生活服务业:6%。免税项目: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等。

4)金融业:6%。免税项目: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政府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等的利息收入等。

资料来源来源:

网络—营改增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税务局-【热点回应】学历教育、教育培训,营改增后会增加税负吗?

㈣ 教育培训公司 都缴纳哪些税收

广东顺德:
营业税:营业额×3%(文化教育业)
城建税:营业税×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教育费附加收入:营业税×2%
堤围防护费:营业额×0.1%

㈤ 教育培训业能享受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教育培训业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有:

增值税

1、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2、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3、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4、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5、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可以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实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5)辅导班税务扩展阅读:

税法具有多样性、规范性、统一性、技术性、经济性的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必须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凭借国家政权赋予的权力,以国家政权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税款。

如果纳税人偷税、欠税、骗税、抗税,税务机关就要追缴税款、滞纳金,依法处以罚款,触犯刑法的还要由司法机关予以刑事处罚。

1、偷税,是纳税人有意违反税法规定,用欺骗、隐瞒等方式(如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2、欠税,是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没有按时纳税而拖欠税款的行为。

3、骗税,是纳税人或人员以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在我国,出口退税是对纳税人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和流通环节已纳或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是国际惯例。

㈥ 教育培训机构纳税与公司纳税有什么不同

除了营业税等基本税种,教育培训机构需要缴纳的税费还包括教育费附加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这些税种是公司纳税所不包含的。

育培训机构需要缴纳的税费如下:

1、营业税额:按主营业务收入*5%税率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营业税额*7%税率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3%税率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1%或*2%税率

(6)辅导班税务扩展阅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

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

第一条规定:

一、学历教育是指:

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具体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

2、初级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

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研究生(博士、硕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二、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

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三、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按以下规定执行:

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

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一律按规定征税。”

第四条规定:“各类学校均应单独核算免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照章征收营业税。”

第五条规定:“学校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

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业教育等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62号)的规定:

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第一条(二)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修改为‘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

(1)普通学校,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2)经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师学院。”

如果培训机构不属于以上情形,按“文化业”税目缴纳3%营业税及其附加,其次根据您培训机构性质,属于公司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属于个体缴纳个人所得税等。

㈦ 培训班要纳多少的税收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办个小学生培训的补习班要交营业税,是收入的3%税额纳税。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6号发布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 ( 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第二条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 行。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 , 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 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简称营业额); 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 率。
第四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 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额X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外汇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 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 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
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
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五)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六)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七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八条 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财政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
第九条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第十条 营业税由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一条 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一)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二)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三)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第十二条 营业税纳税地点: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 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十三条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比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营业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 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营业税,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财政部制定。
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一九八四年九月十八日国 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草案)》同时废止。
附: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
税目征收范围 税 率
-----------------------------------------------------------------
一、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 3%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
二、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 3%工程作业
------------------------------------------------------------------
三、金融保险业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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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邮电通信业 3%
------------------------------------------------------------------
五、文化体育业 3%
------------------------------------------------------------------
六、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5%---20%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
七、服务业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5%、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
八、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 5%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
------------------------------------------------------------------
九、销售不动产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5%

㈧ 教育培训机构需要缴纳什么税谢谢

1、营业税:营业收入*3%;

2、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额*7%(市区)或营业税额*5%(县城或建制镇);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3%;

4、企业所得税:扣除各项税前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后金额*25%。

(8)辅导班税务扩展阅读:

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手续

申请。纳税人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合格办税人员证书,年度销售(营业)额等有关证件、资料,分支机构还应提供总机构的有关证件或复印件,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

纳税人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所列项目,逐项如实填写,于十日内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报批。

纳税人报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报有权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后,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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