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工作指导不
① 如何对县市机关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和服务
1,推广和实施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政策,党的工作渗透到社会的政治,经济回,文化等各个领域答,充分发挥党的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社区建设中,推进社区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2,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八小时单位外,该单位将通过在社区这个党的表现,并及时反馈给党组织。
3,动员和组织各单位群众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社区内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区域社区,群众性,公益性和社会出寻求管理咨询。
4,利用这个社区单位党组织,各级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区内的资源优势,各单位,推动社区两个文明建设。
5,为支持社区组织在推动“五个好”党支部活动,促进社区党支部的全面建设。
6,社区党员,社区建设和管理研究的组织单位,不断完善社区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联合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交流信息,分享经验,创造新的社区党建工作。
② 对联系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指导不够
一、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就做不到从严治党
经过这些年努力,各级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然而,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做到了聚精会神抓党建?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总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发出的“治党三问”振聋发聩、发人深省。事实上,现实情况诚如总书记所指出的,“一些地方和部门还难以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
在一些领导干部眼中,抓党建同抓发展相比要虚一些,不容易出显绩,一年开几次会布置一下就可以了,不必那么上心用劲。
不是吗?在有的地方,党委书记大会小会公开宣扬,GDP才是“硬道理”,其他工作都是“副业”,党建也不例外;在有的地方,除了“七一”前夕例行开一次表彰会,党委整年都没开展过一次专题党建活动;在有的地方,一些领导干部甚至认为“抓党建会影响业务工作,要党建活动给业务工作‘让路’”……
也有一些人认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严治党面临两难选择:过宽没有威慑力,会导致越来越多人闯“红线”,最终法不责众;过严会束缚人手脚,影响工作活力,干不成事,甚至还会影响自己的选票。
“这些认识都是不对的。”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历史和现实特别是这次活动都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
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党建工作责任制,关键人就是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只有抓“一把手”,实现“一把手”抓,才能一级带一级、层层落实到位。记者注意到,目前不少地方已经出台相关机制,一个共同特点是,十分突出党委(党组)书记的主体地位,把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点放在党委(党组)书记上。
近年来,一些地方开始探索建立党建工作的倒逼机制,譬如通过党建专项述职制度,倒逼党委书记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与自觉性。
“‘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要求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新时期从严治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充分认识,并自觉承担起抓党建的责任。”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戴焰军认为,只有从思想深处真正重视起来,在落责、追责机制方面健全起来,党建工作责任制才能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二、抓好党建,是各级党组织最大的政绩
“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连日来,总书记的这一论断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反观现实,情况仍不容乐观,“把经济发展指标搞上去就是最大政绩”的思维在很多地方依然“惯性滑行”。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对GDP推崇备至、顶礼膜拜,有的领导干部对“数据”十分敏感,满脑子“跨越式”、言必称“增长率”。结果呢?经济发展指标虽然上去了,但能耗也跟着上去了,环境更是严重污染了,有的产业附加值不高,有的甚至还欠下一屁股债。更为严重的后果是,如果经济发展“一条腿”畸长、党建工作“一条腿”畸短,还会进一步对当地的政治生态产生消极影响,甚至“催化”腐败现象的发生。
以最近颇受关注的山西省委常委“大换血”为例,虽然山西近年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绩”,但是,“山西省的政治生态存在不少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在9月1日召开的山西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要求全省广大干部,“贯彻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真正把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表示,“总书记指出,‘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这一论断清醒而深刻,值得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时时深思:什么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如何创造政绩?”
“抓党建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党建。”道理易懂,行之却不易。也正因为如此,总书记在讲话中特别强调,“各级党委要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受访党建专家表示,总书记重要讲话中的这些新论断,必将对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起到鲜明的指引作用。
三、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
对领导干部的考核问题自去年以来颇受高层重视。特别是去年12月,中组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一新政虽只有短短8款条文,但透出的鲜明导向和坚定口吻,譬如“不再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的导向,让人印象深刻。
“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如今,在谈到如何用好考核这根“指挥棒”时,总书记又进一步着重强调增加了“党建”的权重。值得注意的是,将党建的实效排在其他任务之前,并成为党委(党组)书记优先于其他责任的首要责任,这是一个重大改变。
“可以预见,这必将对干部考核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戴焰军认为,落实总书记的这一要求,相关的新政制定应当尽快提上议事日程,“使‘首看党建实效’具体化、可评价。”
“考核的目的全在运用。”辛鸣表示,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尽快完善相互衔接、配套的综合性党建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将抓党建工作情况与干部的提拔任用和考核等硬指标挂钩,做到考核干部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
③ 党委与党工委的区别
一、地位不同
党委:党委是“党的基层委员会”的简称,是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
党工委:党工委是一级党组织的委员会的专职或派出机构,是指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为了加强对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或某行业(系统)、某地区的领导而派出的领导机构。
二、产生方式不同
党委:党委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或四年。
党工委:党工委的委员都是根据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选举产生的。
三、职责不同
党委:党委的职责主要是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党工委:党工委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地区的全面工作或本机关党的工作。
④ 请问党办与机关党委的区别,谢谢!
一、性质不一样:党办是党组织的内部机构;机关党委属于一级党组织。
二、设立的条件不一样:党办”这样的机构在各级党组织中都可以设立。规模比较小、级别比较低的党组织可能不专门设立一个机构,但一定会其他机构或者人员履行这个职能。同级党委可以决定是否设置;机关党委属于一级党组织,其设立必须按照组织程序进行,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三、领导层不一样:“党办”是党委会办公室这个机构的简称,属于同级党组织的一个工作机构,受同级党组织领导,负责同级党组织的日常事务;机关党委属于一级党组织,受上一级党组织领导,其内部也可以设立党委办公室即机关党委的党办。只起保证监督作用,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4)党委工作指导不扩展阅读
一、机关党委是指在各级党政机关中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机关党委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的领导 它的主要任务是管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通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机关的各项工作。
二、第九章第四十八条在规定党组基本任务时将“党组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修改为“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新党章的修改重新明确了党组和基层党委工作职责和工作定位,党组与机关党委的关系由“指导”变为“领导”,一字之差、内涵深刻。
⑤ 基层党委工作规则 能否自己制订
一般按照党中央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吧。你可以请示上级批准。下面是组织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1998年3月30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改进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以下简称机关党组织)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党组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坚持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机关党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第四条机关党组织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的指导。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第六条机关党员5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第七条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
第八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书记一般应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专职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动,应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第九条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部门,一般应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不设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门,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中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第十条机关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设置办事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组织的职责
第十一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第十二条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三)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第四章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
第十三条机关党组织应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第十四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分析党内思想状况,加强党员思想教育。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十五条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
第五章党内监督
第十六条机关党内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十七条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二)能否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有关规定,做好干部工作。
(七)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八)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八条机关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是:
(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督促定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者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生活会上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不是部门党组(党委)成员的机关党组织专职书记或者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以及行政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
(四)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本部门党组(党委)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揭露和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
(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部门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七)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第六章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九条机关党组织要围绕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本部门的业务工作,针对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条机关党组织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职责是:
(一)加强机关以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
(二)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根据各自的特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四)定期向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负责人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机关党组织应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形势和任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帮助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全局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第二十二条思想政治工作要联系实际,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要区别不同对象,采取多种方式,增强工作实效。党员行政领导干部要重视并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七章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2%;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比例。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党务工作。
第二十四条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性强,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第二十五条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培训要理论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第二十六条本着有利于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
第八章对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第二十七条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分别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作。同时,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在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领导直属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省、自治区所辖的市和直辖市的区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部门党组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的主要方法是:
(一)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党组工作议程,定期讨论、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
(二)通过机关党组织了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支持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三)加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解决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
(四)党组成员以身作则,支持并积极参加机关党的活动,发挥表率作用。
第二十九条各级地方党委、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要建立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做好机关党的工作。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条例适用于县以上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的党组织。
第三十一条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的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⑥ 日常工作中希望公司党委给予哪些指导或帮助
日常工作中,希望公司给予哪些指导或帮助应该是在生活上工作上给予一些发展的空间,能够有一些学习的机会。
⑦ 企业基层党委怎样有效指导支部工作
1.用民主氛围凝聚班子。一是要培养良好的民主作风。党委(总支)书记要摆正自己在党内的位置,坚持当班长,不当家长,使班子成员有话能说。有看法能提,有不同意见能辩。二是坚持党委(总支)议事规则。每次召开党委(总支)委员会,都应搞好调查研究。三是注重搞好协调配合。班子成员要默契配合,坦诚相见,做到不争谁高谁低。四是注重调动委员参与集体领导的积极性。班子成员要认清自己的责任,不断强化参与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用共同目标凝聚班子。思想的统一是形成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关键。一是把建设的目标变为班子成员的共同工作任务。做到常提醒、常教育、常检查。二是围绕建设的目标引导班子成员想工作、抓工作,使大家人人动脑筋、想办法、抓落实。三是以建设的目标培育班子成员的集体荣誉感,引导大家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服从企业整体利益。
3.用深厚感情凝聚班子。感情是班子产生凝聚力的基础,也是增进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黏合剂。基层党组织要善于营造三种风气:一是工作上勤商量的风气。倡导互相支持,不争你高我低;顾全大局,主动协调,不搞无原则纠纷。二是思想上勤沟通的风气。要经常交流思想,及时化解矛盾,使大家在坦诚交谈中互通情况,在潜移默化中增进友谊,在彼此交流中形成共识。三是生活上勤关心的风气。使每个成员感受到集体的温暖,体会到班子的爱心。
二、培养素质全面、形象良好的干部队伍建设一支能够适应和谐企业建设要求的干部队伍,是增强基层党组织三力的基础工程。
1.学习新知识,切实提高理论水平。要把学习作为人生的第一需要,正确处理工学矛盾。要紧贴形势任务,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制定学习规划,明确学习重点。尤其要关注和学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思想、新观点,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锻炼新技能,切实提高实践能力。一是引导干部从推进和谐建设的高度,坚持原则、明辨是非,提高执行政策纪律的能力;二是引导干部在工作千头万绪的情况下,把握重点,提高抓工作落实的能力;三是引导千部在纷繁复杂的关系中,疏通渠道、解决矛盾,提高搞好协调配合的能力;四是引导党员干部在经常性建设上,加强团结,服从管理,提高加强党组织建设的能力。
3.树立新形象,切实发挥模范作用。干部形象好不好,模范作用强不强,直接影响到党委(总支)的形象。必须做到三管:一是全面管。每名共产党员必须置于党委(总支)的领导和监督之下,不允许有特殊党员。二是经常管。要把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融入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之中,使每一名党员时刻置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之下。三是严格管。要严格党内生活,坚持党员汇报思想、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提高党内生活的质量。
三、保持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也是基层党组织三力的集中体现。
1.更新思想观念,强化创新意识。创新就是生产力,创新就是发展,也是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必须善于用新的视角观察事物,用新的思维指导工作,用新的办法解决问题,必须要有敢为人先的胆识,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敢地探索新路子;必须要有迎难而上的勇气,始终抓住影响和制约建设和发展的突出矛盾,想方设法解决。
2.改进领导方法,激发创新活力。作为基层党组织,既要勇于打破旧框架的束缚,又要端正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研究和把握工作指导规律,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坚决杜绝讲大话、说空话、做表面文章等短期行为;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挖掘蕴涵在群众中的创新智慧,总结群众的创新经验,用科学的方法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紧贴实际,增强创新实效。改革和创新只是手段。目的是真正解决问题。要围绕建设发展的重点工作开展创新实践。努力在提高基层党组织三力上求突破、谋发展。围绕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开展创新实践,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看待建设的形势,特别是要多看问题、多找差距,坚持盯着问题做工作。
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基层党组织三力的根本体现,在于党委(总支)委员会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在于发挥党委(总支)委员会的整体作用,全面推进和谐建设。
1.党性原则要敢于坚持。党性原则事关党委(总支)的整体形象,也是检验基层党组织三力强弱的关键环节。在实际工作中对不讲原则的要敢于讲原则,对讲原则的要积极支持;在善于运用党的组织和制度管理教育党员上,要严格认真,不拉帮结派;在工作作风上深入扎实,不做表面文章;在个人生活上清正廉洁。不贪占小便宜。
2.热点难点要正确处置。热点难点是群众最直接、最关注的问题,也是检验基层党组织三力强弱的重要标志。在实际工作中,要把握政策界限,坚决顶住压力,消除不利因素,敢于坚持原则。如在研究和处理辖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时,只要善于运用政策规定,着眼辖区的安全稳定的建设发展,秉公办事,做到准确决策、果敢处置。
3.重点工作要形成合力。安全稳定、服务群众、凝聚民心是经常性的工作重点,也是检验基层党组织三力强弱的试金石。要主动搞好协调。按照《党章》和上级的有关要求。主动协调好关系,协调好力量。要注重教育引导。要充分发挥好作用。
⑧ 部门党组(党委)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主要方法共有几项内容
(一)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党组(党委)工作议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定期内讨论、研容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
(二)通过机关基层党组织了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三)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解决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
(四)党组(党委)成员要结合分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以身作则,支持并积极参加机关党的活动,发挥表率作用。
⑨ 党委和机关党委有什么区别
党委和机关党委唯一的区别就是党委的范围更广泛,两者是属于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党的各级委员会的简称。在我国,是指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委员会,特指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正式名称是“中国共产党XXX(某具体区域或单位)委员会”。
机关党委是指在各级党政机关中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机关党委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的领导。
机关党委属于党的基层组织,它只起保证监督作用,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它的主要任务是管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通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机关的各项工作。
(9)党委工作指导不扩展阅读:
机关党委主要职责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党委职能
不同基层党委在具体基层单位的职能有所不同。
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参考资料:网络--党委
网络--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