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
Ⅰ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已经废止了吗
该意见在二0一四重新修订了,没有废止,现行有效。
Ⅱ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还在适用吗
有效倒是有效,但这个《意见》只是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考的。
每个省回都有本省答的量刑指导意见。即使是在同一个省,各市也都有自己的量刑指导意见。
记住:要以当地法院的量刑指导意见为准。换句话说,犯罪嫌疑人被起诉到哪个法院,就以哪个法院的量刑指导意见为准。
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重大贪污受贿量刑指导意见
为统一重大贪污、受贿犯罪案件量刑平衡,根据刑法规定并结合近年来的审判实践情况,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重大贪污、受贿犯罪案件裁量决定刑罚,要注意犯罪数额与情节并重;既考虑犯罪情节,又考虑犯罪后的表现,如认罪悔罪、退赃等;对于既有从重处罚情节,又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要综合考虑全案情况;要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二、贪污、受贿数额不满二千万元,一般判处十五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贪污数额在一千五百万元以上不满二千万元,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募捐等特定款物的;
(二)将赃款用于行贿、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拒不退出赃款赃物,或者挥霍、转移赃款赃物致使大部分赃款赃物无法追缴的;
(四)曾因财经违纪等廉政问题受过处分的;
(五)串供翻供,拒不认罪、悔罪的;
(六)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受贿数额在一千五百万元以上不满二千万元,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
(一)强行索取财物,败坏行业风气的;
(二)受贿后违法行使职权,给国家、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
(三)具有欠款第(二)至(六)项规定情形的。
三、贪污、受贿数额在二千万元以上不满一亿元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
贪污、受贿数额在五千万元以上,同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等法定从宽情节并认罪悔罪的,一般应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虽不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但具有下述情形之一并认罪悔罪的,可作为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予以考虑;同时具有下列多个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并认罪悔罪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线索,虽不构成立功,但为破获其他重大案件起到积极作用的;
(二)贪污赃款全部或者大部分退缴、追缴,受贿赃款全部或者大部分退缴、追缴的;
(三)收受请托人财物后、案发前,因畏罪、悔罪,主动退还全部或者大部分受贿赃款赃物的;
(四)在于亲属的共同受贿犯罪中,虽接受亲属转达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但事后才明知亲属收受他人财物,受贿主观恶性不深的;
(五)接受请托并收受他人财物后,实际未利用职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或者未给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其他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情形。
四、贪污、受贿数额一亿元以上的,一般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并认罪悔罪,或者本意见第三条第四款规定的多个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并认罪悔罪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贪污、受贿数额一亿元以上,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符合前款规定情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判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在裁判文书上决定其死刑缓期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Ⅳ 求《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的指导意见》最新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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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通知
法发[2010]35号
颁布日期:20100913 实施日期:20101001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五、附则
1、本意见对常见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的调节幅度和常见犯罪的量刑作了原则性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对常见量刑情节及其他尚未规范的量刑情节,以及常见犯罪的量刑起点幅度、增加刑罚量的具体情形和各种量刑情节进行细化,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2、本意见适用于有期徒刑以下的案件。
3、本意见所称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4、本意见自2010年10月1日起试行。
Ⅳ 四川这边职务侵占罪28万是怎么判刑的请给一个最新版的法律指导意见,谢谢
四川省高院职务侵占罪标准: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九)职务侵占罪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五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确定基准刑。
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三十万元的,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不满二百万元的,每增加三万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犯罪数额超过二百万元的,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除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两个以上法定减轻处罚情节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属地位,并退清个人所得全部赃款的以外,宣告刑一般不得低于五年有期徒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具有职务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其他严重损失、影响恶劣情形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同时具备两种及以上情形的,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职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款物的,增加基准刑的10%-30%;
(3)多次职务侵占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在企业改制、破产、重组过程中进行职务侵占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职务侵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捐助、社会保险、教育、征地、拆迁等专项款项和物资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6)职务侵占的款项用于非法经营、走私、吸毒、赌博、行贿等违法活动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7)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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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侵占的财务退回,获得谅解,肯定从轻处罚。具体看情节。28万,是可能考虑4-5年左右刑期的,能最终达到3-4年,感觉还是不错的。至于很笼统的估计,不足为据。具体咨询办这个案子的律师,并查询本地、本省法院的职务侵占案例作为参考。
Ⅵ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规范化
《量刑指导意见》从2010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试行。各级人民法院要以《量刑指导意见》为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严格依法办案,确保量刑公正和均衡。要及时解决试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量刑规范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Ⅶ 最高人民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在哪些省份试行
全国适用,不分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