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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指导名词解释

发布时间: 2021-03-16 11:37:35

㈠ 请各位好心人帮忙

历年应用法学试卷
(说明,这是02年及以前的综合课,与现在科目与出题风格有很大不同)

1997
刑法学
一、 名词解释(每题2.5分,共10分)
1、 间接故意
2、 想象竞合犯
3、 刑事责任
4、 自首
二、 简述题(每题5分,共10分)
1、 我国刑法是如何体现对主犯从重处罚的?
2、 简述金融票据诈骗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类型。
刑事诉讼法学
一、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基本原则的规定增加了哪些新内容?(7分)
二、 刑事诉讼的被告人有哪些诉讼权利?(8分)
民法学
一、 填空题(每题1分,共10分)
1、 我国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因而()必然贯穿我国民法始终。
2、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有权()进行意思表示。
3、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合同的约定或者()履行义务。
4、 附期限的民事行为,在所附期限到来时()。
5、 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退伙人已分担了合伙债务,退伙人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责任。
6、 保证人保证范围不明确的,推定保证人对()承担保证责任。
7、 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民事义务,侵害了财产所有权(包括经营管理权),人身权或()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8、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符合两个条件:①具有独创性;②()。
9、 为()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则丧失继承权。
10、 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法律。
二、 简答题(共10分)
1、 如何认定胁迫行为?(3分)
2、 为维护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侵害人无力赔偿或者没有侵害人的情况下,受害人的损害能否得到补救?应由谁来补救?为什么?(4分)
3、 土地、山岭、森林、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权属发生争议和因侵权发生纠纷,应由什么机关负责处理?(3分)
民事诉讼法学
一、 举例说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原因。(4分)
二、 法院制作的生效调解书有何效力。(5分)
三、 如何认识督促程序中的支付令。(6分)
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
一、 名词解释(每词2分,共6分)
1、 行政处分
2、 行政司法
3、 行政指导
二、 简述题(每题5分,共15分)
1、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联系和区别。
2、 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
3、 如何理解起诉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三、 案例分析(9分)
某国家机关综合处处长李某利用出国考察的机会,从国外带回
若干违禁物品,受到海关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其所在机关了解情况后,又给予其撤职行政处分。李某不服,认为处罚、处分太重,便分别以海关和所在行政机关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处罚和处分。试析:
1、 人民法院应否受理李某的诉讼,为什么?
2、 法院如可受理李某提起的两项诉讼请求或其中的一项,那么何地何级法院享有审判管辖权,为什么?
3、 受诉法院审理后,可能作出哪几种形式的判决?并分别说明各自适用的条件。

1998
刑法学(共20分)
一、 名词解释(每题2.5分,共5分)
1、 犯罪集团
2、 集资诈骗罪
二、 填空题(每空1分,共5分)
1、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决定罚金数额。
2、 犯罪后自首又有()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中的私人财产,以公有财产论。
4、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定罪处罚。
5、 走私、()、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三、 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
1、 试述撤销假释的根据。
2、 我国新修订的《刑法》所规定的"持有型罪名"有哪几个?
民法学(共20分)
一、 概述下列概念之间的区别(12分,每题3分)
1、 人格权与身份权
2、 诺成法律行为与实践法律行为
3、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4、 相邻权与邻接权
二、 简答题(8分,每题4分)
1、 简述职务侵权的概念、主体、范围及责任。
2、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民事诉讼法学(共15分)
1、 辩论原则的设立有何意义?辩论的内容有哪些?(7分)
2、 如何理解执行和解的效力?(8分)
行政法部分(15分)
一、 填空题(每空1分,共7分)
1、 国务院有权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
2、 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依法制定和发布的()为依据。
3、 违法行为在()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4、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国家不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5、 对到期不纳税款者,罚以滞纳金,以促使其纳税,这种措施在行政法学上称为()。
6、 行政公开是现代行政法的一个基本要求,它旨在保障公民的()权。
二、 简答题(共2题,每题4分)
1、 现代行政程序法普遍要求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时说明决定的理由,试述该程序规则的价值。
2、 宪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请阐述"根据宪法和法律"这一条件的内涵。
行政诉讼法(15分)
一、 填空题(每空1分,共6分)
1、 新中国的行政诉讼最初由1982年制定的()作出规定。
2、 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 海关行政案件的上诉审一般由()人民法院管辖。
4、 在我国,行政合同案件目前由人民法院的()庭审理。
5、 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的,()是被告。
6、 对行政机关与非行政机关共同署名作出的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非行政机关作为()参加诉讼。
二、 简答题(共二题)
1、 简述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4分)
2、 试述合理性原则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的体现。(5分)

1999
刑法学(共20分)
一、 名词解释(每题2.5分,共5分)
1、 犯罪中止
2、 侵占罪
二、 填空题(每题1分,共5分)
1、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抢劫、()、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 刑事责任的归责要素有:主观恶性、客观危害以及()。
3、 死刑只适用于()的犯罪分子。
4、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5、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依照()定罪从重处罚。
三、 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
1、 试述我国刑法关于主犯的种类以及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
2、 简述信用证诈骗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类型。
刑事诉讼法学(共15分)
1、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应当裁定撤消原则,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请问:该条所说的情形主要有哪些?法律为什么作此规定?(8分)
2、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请问:该条所说的不起诉的实质和法律后果是什么?法律为什么作此规定?(7分)
民法学(共20分)
一、 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6分)
1、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2、 无因管理
3、 婚姻终止
二、 简答题(共14分)
1、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有什么特点?(4分)
2、 无权代理有什么法律后果?(5分)
3、 什么是作品的合理使用?举3个离子说明作品的合理使用。(5分)
民事诉讼法学(共15分)
1、 为什么说"法定诉讼代理权的发生,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与被代理人的意愿无关,与代理人的意愿也无关。"(5分)
2、 说明法院主管与管辖的关系。(5分)
3、 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有何区别。(5分)
刑事诉讼法学(15分)
1、 根据1996年3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这些不起诉的决定,该法规定了哪些制约措施?(5分)
2、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哪些情况下应当终止诉讼的进程?在哪些情况下,它们应当分别作出哪几种决定?(5分)
3、 某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涉嫌抢劫一案,经过认真审理,认定检查官指控被告人有罪的关键证据--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已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但是,被告人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始终保持沉默。请问:人民法院能否对被告人张某定罪判刑?为什么?(5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共30分)
一、 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10分)
1、 行政职责
2、 行政主体
3、 特别授权立法
4、 行政裁决
5、 行政追偿
二、 简答题(共20分)
1、 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5分)
2、 行政监督检查的特征。(5分)
3、 如何理解司法审查中的"参照规章"?(4分)
4、 如何理解"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6分)

2000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一、 试述行政处罚设定权之规定。(8分)
二、 与《条例》相比较,《行政复议法》在受案范围方面有何具体变化?对行政审判将有何影响?(7分)
三、 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本质上是一种司法审查制度?(7分)
四、 试述行政诉讼之判决种类及其适用条件。(8分)
民事诉讼法(共15分)
一、 何谓除权判决?(5分)
二、 诉讼请求与诉讼标的有何联系和区别?(5分)
三、 涉外民事诉讼中有哪些案件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5分)
刑事诉讼法(共15分)
一、 试就刑事自诉程序与刑事简易程序作一简要比较。(7分)
二、 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请问:该条文的规定对我国审判方式的改革产生了哪些影响?有何意义?(8分)
民法(共20分)
一、 简述设立监护制度的目的,并针对《民法通则》对设立监护人的主要规定,提出两条以上法律改进的意见。(5分)
二、 什么是相邻关系?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哪些原则?(5分)
三、 什么是债?举例说明产生债的主要法律事实。(5分)
四、 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规则体现了我国继承法的哪些基本原则?(5分)
刑法(共20分)
一、 选择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或数个正确答案,少选或多选均不给分)(每题1分,共12分)
1、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刑法基本原则有()
A、罪责自负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 C、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E、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2、 我国刑法第12条关于刑法溯及既往的效力的规定采取的是()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E、从新兼从轻原则
3、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有()
A、故意杀人 B、故意伤害 C、强**** D、抢劫
E、绑架 F、贩卖毒品 G、盗窃
4、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区别的界限在于()
A、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 B、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C、防卫行为是否造成严重损害 D、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且造成严重损害 E、防卫行为是否适时
5、 我国刑法规定的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行()
A、 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
B、 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C、 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
D、 窥探作案现场的行为
6、某甲与某乙有仇,企图借他人之手杀死某乙。一天,某甲故意将装好子弹的猎枪交给某丙,并骗丙说枪中没有子弹,叫丙向乙空枪瞄准射击以使乙受惊吓。结果乙中弹身亡。某甲、某丙的行为属于()
A、共同故意杀人罪 B、共同过失致人死亡罪 C、不属于共同犯罪
7、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是()
A、犯罪行为的个数 B、犯罪结果的个数 C、犯罪构成的个数 D、犯罪对象的个数 E、犯罪意图的个数
8、我国刑法规定的死刑只适用于()的犯罪分子。
A、罪大恶极 B、罪行极其严重 C、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D、主观恶性极其严重
9、某国家机关财务室出纳李某与无业人员王某相勾结,共同盗窃财务室保管的现金。一天晚上,李某用持有的财务室钥匙打开财务室大门,并在门口望风,王某进入财务室撬开了保险柜,窃取现金20000多元。然后二人又伪造窃贼翻窗而入的现场。李某、王某的行为构成()。
A、 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李某的行为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
B、 李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王某的行为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
C、 李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D、 共同诈骗罪
10、 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
A、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B、公私财产权利
C、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D、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11、 下列刑罚方法中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的是:()
A、死刑 B、有期徒刑 C、罚金 D、拘役 E、没收财产
12、 根据我国刑法第269条之规定,犯罪分子犯盗窃、诈骗、抢夺诈骗罪而转化为抢劫罪的条件是()
A、 实施了已经构成犯罪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
B、 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
C、 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
D、 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
E、 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继续犯罪
F、 使用暴力活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抗拒逮捕、窝藏赃物、毁灭罪证
二、 简述题(每题4分,共8分)
1、 简述共同犯罪中主犯的种类 及其刑事责任。
2、 简述我国刑法规定的贪污罪的构成特征。

2001
试题:
刑法:20分
一、 试述我国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限度条件5分
二、 简述我国刑法规定的主犯种类及其刑事责任5分
三、 简述徇私枉法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5分
四、 案例分析
李某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务。李用尽了各种方法,也未能将
保险柜打开,感到十分沮丧。正要离开时,恰逢保安员巡逻到此。保安员发现财务室的
门虚掩,即进去看看,与李某对个正着。李某用撬棍将保安员打昏后逃走。回到家中后
,李某恐保安员醒来后认出自己,就拿了一把匕首,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刚刚返回单
位大门,即被接到报案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
问:对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论处?请说明理由。5分
民法:20分
一、 名词解释2分*5
1、 合伙
2、 他物权
3、 表见代理
4、 预期违约
5、 善意取得
二、 简答5分*2
1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与可变更撤消的民事行为的区别
2、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
刑事诉讼法 15分
一、 我国刑法第39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
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请
结合这一规定,回答下列问题:8分
1、 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一般分配原则是什么?
2、 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中,被告人应否承担证明责任?如果应当承担,被
告人与公诉人是如何分担证明责任的?
二、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
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消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
审判:
(一) 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 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 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请结合这一条文,回答下列问题7分
1、 你对第一审法院违反法律程序的法律后果是如何理解的?
2、 本条的规定对于维护程序法的尊严有何意义?
民事诉讼法15分
一、 简述民事审判权与管辖权两者之间的关系5分
二、 如何认识当事人的陈述?5分
三、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的构成要件是什么?5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一、 填空题1分*15
1、现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不得不增设行政机构和人员,行政权力急剧膨胀,而且行政机关还被赋予了准立法权和准司法权,打破了原来的分权体制和法律结构,这种现代国家被称为--
2、行政机关对经济活动行使广泛的管制权,其中对经济活动的准入控制在行政法学上称为--权
3、中国行政立法的征求意见和协商基本上属于内部程序,不具有典型的现代行政程序的特征,因为利益相关人的参与是由行政机关随意决定的,没有上升为相关人的--
4 《宪法》第10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消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这里的不适当从《--》的第一条和整个立法精神可以看出,应当理解为包括违法和不当。
5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这种对行政机关职权的规定既是授权更是设定义务,用行政法学的专业术语来说,行政机关没有根据形势和政策进行--的余地。
6、受到行政罚款的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后一个每日3%的罚款从其目的看属于行政法学上所谓的--罚。
7、非个人化是官僚制的一个特点,任何人执行法律秩序所规定的植物,都是一个--
8、对公务员的行政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机关决定。
9、国家赔偿责任背后的理论是--原则,它取代了原来的主权理论,这样降低了公民个人的风险,也更公平。
10、《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_和。
11、行政诉讼原告不限于行政行为的直接相对人,而包括所有与具体行政行为有--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2、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超出授权乏味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起诉应当以--为被告。
1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的判决
14、原告起诉要求撤消一个行政行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或者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
15、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与部委规章之间不一致的,有最高人民法院送请--作出解释或裁决。
二、辨析题 判断并分析以下命题:
1、只要相对人违反行政管理的法律秩序,就应当受到行政处罚。5分
2、禁止翻供的原则不适用于行政机关5分
3、行政诉讼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不信任与必要尊重。5分

02年综合课题
dongliang

法理部分(30,每题10)
1.现代法治的主要标志.
2.理想的法与现实的法
3.法与法律意识的关系.
法史(20)
一.每题3分.
1.封诊式.
2.三大经济纲领.
刑法(30)
一.简答(每题5分)
1.不作为犯的特征及作为义务产生的原因.
2.教唆犯的处罚规定
3.我国死刑政策及在中国刑法中的体现.
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价值.
二.案例.
1.关于中止犯,预备犯的.
2.略.
民法(30)
1.代理的法律特征.
2.合同的相对效力原则.
3.无过错原则的立法缘由及价值.
4.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的区别.
刑诉法(20)
1.和去年那道题差不多了,今年把那个维护程序法尊严的法条扩展了一下, 问:何谓公正审判
.此法条的立法价值.
2.当事人及我国刑诉法上当事人的种类.司法工作人员为何不是当事人.
民诉法(20)
1.无独立请求第三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及原因.
2.试述民诉法中再审制度的补救作用.
3.还有一道忘记了,不过好象很简单的,大概一道概念性的题吧.
以上均是凭回记忆,有的记得不是太清楚了,大体如上吧,知识点错不到哪里去,正规的题目还是等诸位夏天去法学院买了试卷再说吧.
二.简答(每题7分)
1.唐代中央的监察机构设置
2.大清律例,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中的刑罚制度.
宪法.(20)
1.关于五六十年代最高法发的一个关于宪法能否应用于审判的司法解释,谈对此司法解释的理
解.(8)
2.中国的质询制度.(12)
行政法办(30)
1.行政法中的比例性原则.
2.关于行政法中举证责任部分中一句法条的理解.(记不清了,红皮书中有)
3.行政裁决及其特征.
4.为什么说行政诉讼法是司法审查之法.

恍惚

刚在想着该把网友们在其他帖里回忆出来的题目整理一下,正好看到这个帖,谢谢!有些题目好象不很确切,但我也记不清了,大家一起来回忆吧。
宪法部分,题目中出现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刑事判决中不宜援用宪法作为论罪科刑的依据复函》(1955年月30日)

新疆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55)刑二字第336号报告收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国家的根本法,也是一切法律的“母法”。刘少奇委员长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指出:“它在我国国家生活的最重要的问题,规定了什么样事是合法的,或者法定必须执行的,必须禁止的。”对刑事方面,它并不规定任何论罪科刑的问题,据此,我们同意你院的意见,在刑事判决中,宪法不宜援用。

gentlelaw
民诉的另一题是比较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

㈡ 行政法学的专有名词解释

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有人以相应行为是一次适用还是多次适用作为补充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其行为形式体现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法规和规章)和一般行政规范性文件(具有普遍约束力和能多次适用的行政措施、决定、命令等)。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其行为形式主要表现为具体行政决定,如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执行决定,授予相对人某种权益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决定,拒绝相对人某种申请、请求的决定,等等。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国家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以强制的方式无偿向相对人征集一定财物或劳务的行政行为。(多指金钱、动产;无偿的)
行政征收特征:(1)单方性;(2)公益性;(3)强制性;(4)法定性;(5)无偿性。
行政征收的种类:税收征收(收税);行政性收费(收费)。
行政征收的原则:1)、法定原则;2)、公平、公开原则;3)、尊重相对人财产权原则。
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多指动产、不动产,不包括金钱;大多是有偿的。 概念: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是外部管理性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要式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的原则:(1)许可法定原则。应当依法定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设定行政许可。(2)许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A、设定行政许可的过程公开,B、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定依据公开,C、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A、设定行政许可的条件和标准要公平合理、统一,B、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申请人,不得实行歧视性待遇,C、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不得收受财物、谋取不正当利益,D、重大行政许可应听证。(3)效率和便民原则。A、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B、一个窗口对外;C、并联审批;D、一站式审批;E、便民的多种申请方式(信函等);F、公开办事程序和制度(及时办理);G、行政许可的法定期限;H、推行电子政务,提高办事效率。(4)当事人权益保障原则。A、申请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B、因行政许可权益受到损害,有权要求赔偿。(5)信赖保护原则。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依法变更或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造成相对人权益损害的,行政机关应依法给予补偿。信赖保护原则的基本涵义,是公民因为信赖既存的法律秩序而安排其生活或处置其财产,则不能因为后来法规或行政行为变动而使其遭受不能预见的损害;其目的在于保障私人的既得权,并维护法律的安定性以及私人对其的确信。(6)被许可的权利不得转让的原则。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转让;(7)许可不予收费的原则。财政保障,依法收取的上缴国库;(8)监督与责任原则。A、对行政机关的监督,B、对被许可人的监督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1、概念: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行政处理。
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2、特征:1)、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主体;2)、行政处罚是针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制裁;3)、行政处罚对象是作为外部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4)、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措施。
3、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2)、处罚公正、公开、公平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4)、处罚救济原则;5)、处罚职能分离原则;6)、一事不再罚原则。
4、程序:
(1)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程序)
(2)一般程序(基本程序:立案、调查、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作出书面处罚决定)
(3)听证程序(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程序,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
(4)执行程序(申诉不停止执行、裁执分离、罚缴机构分离) 1、概念: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为实现特定的行政目的,依据国家的法律或政策,适时灵活地采取引导、劝导、建议、协商、示范、制定导向性政策、发布有关官方信息等非强制性手段,指导行政相对人自愿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之非强制行政行为。
2、行政指导的作用及意义:
(1)行政指导是对“依法行政”的有效补充。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引起政府职能的扩张,立法不可能完全满足现代行政的需求,而采用及时、灵活、成本较低的非强制性的行政指导手段,以其作为法律不完备的及时补充,能更好地满足现代公共行政的客观需求。
(2)行政指导是协调政府与公众关系的有效手段。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手段,因其具有较多的民主性、柔和性、非强制性,较大程度地体现了平等、独立、民主、责任、宽容的人文精神,它以其制定时的公民参与、官民协商、以及执行时的灵活、简捷、便利、柔和等特性,调动了“官民”双方的积极性,有助于减少磨擦、降低行政成本,有效地实现行政目标。
(3)行政指导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增强政府服务功能的重要手段。行政主体通过行政指导,主动为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信息、咨询、建议等,引领和启发相对人作出正确的行为选择,这是转变政府职能发挥政府服务功能的重要形式。
(4)行政指导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管理方式的一种理性选择,可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市场经济必然要求灵活性而非僵硬性、民主性而非专制性的行政管理方式,行政指导以其柔和的、富含民主的色彩,既体现了政府行为的目的性,又兼顾了市场经济的自由性,既是现代行政法中合作、协商的民主精神发展的结果,也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市场调节失灵和政府干预失效双重缺陷的一种补救方法,对促进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指导主要存在的问题是:(1)观念上对行政指导缺乏正确的认识;(2)制度上行政指导处于严重失范、无序的状态。
因此行政指导应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
(1)政府信息发布、告示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种行政信息发布、告示制度,为相对人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2)行政协调、审议制度。结合实际,建立行政政策审议会制度;(3)行政建议、劝告、告诫制度。对相对人提出建议、劝告、告诫,以促使其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4)建立与行政指导相配套的奖励制度。对接受行政指导的相对人予以奖励;(5)建立、完善对行政指导的救济制度。对因接受行政指导蒙受损害的相对人提供广泛的救济途径,如行政指导导致其权益损害的,被指导人应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概念: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应当遵循的形式、方式、步骤、顺序和时限。
特征:(1)是规范行政权行使过程的程序;(2构成要素包括:形式、方式、步骤、顺序和时限;(3)是一种法律程序。
主要功能和作用:
(1)行政过程的民主化功能。就是容许相对人参与行政过程,创设一种“行政权——相对人权利”的互动和制衡关系;(2)行政决定的理性化功能。行政权作用的结果必须是符合理性的,理性化的决定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程序所具有的“工具理性”。(3)行政活动结果的正当化功能。行政权对相对人作用的效力不能仅仅依靠其“强制力”,还需要一种能使相对人愿意接受和认可的效力,就是行政的“正当性”。行政程序使相对人的主张和异议可以得到充分的表达,各种不同的利益和价值得到更充分的权衡,最后的决定因而有理由被认为是基于给定的条件和标准而作出的最妥当的方案。(4)“行政权——相对人权利”的平衡功能。通过承认或规定相对人充分的程序性权利,而将行政权的行使置于相对人的监控和司法审查的监督之下,这意味着行政主体在拥有实体权力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程序义务,这同时也意味着相对人可以通过行使程序性权利,对抗和抵制恣意或违反程序规则而活动的行政权。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1)参与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应该吸纳相对一方的参与,允许和鼓励利益可能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相对一方表达意见,并认真考虑这些意见。(2)程序公开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不能公开的情形外,行政活动应当以公开方式进行,行政活动的有关信息应当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3)程序中立原则。主持程序或作出决定的机构或个人是中立的、没有偏见的;程序活动中的当事人应当受到程序上的平等对待。(4)程序理性原则。其核心意义在于防止和限制程序活动的恣意。法律程序的一个重要价值即理性。A、不论是行政机关还是相对一方,在主张某种事实和理由时都必须提供有说服力的论证和推理;B、对于各种意见和主张,行政机关作为程序的主持者必须无偏私地予以客观、全面的考虑;C、决定方案的形成应当基于理性讨论的基础之上;D、行政机关应当为自己所作的决定说明理由;E、行政机关在主持程序的进行和作出决定时,应当遵循形式理性的要求,即行政决定内容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应当体现同样情况同样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的一致性要求。(5)程序自治原则。行政程序的自治原则至少有以下两方面的要求:1)就空间意义上讲,制定行政决定的依据必须来自于在行政程序活动过程中被认可和论证了事实和理由,而不是来自于程序之外。2)、就时间意义上来讲,行政决定必须产生于所有程序活动结束之后,而不是产生于程序开始之前或者程序正在进行之中。 (6)、程序效益原则。在行政程序中,程序效益性原则在于表达这样一种思想:受到程序保护的相对一方的利益、行政机关提供这种程序保护以及相对人参与该程序所要投入的成本、程序所涉及到的政府利益以及程序可能产生错误结果的风险这四个因素应当得到平衡考虑。程序效益性原则要求通过程序活动而产生的利益,包括实体结果所带来的利益和程序过程所产生的利益应当小于操作程序所必须投入的成本。 概念: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依法向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行政行为依照准司法程序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特征:(1)是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的职权行为;(2)以相对人申请为前提;(3)是一种裁决行政争议的活动;(4)具有准司法性(按照法定的准司法程序进行);(5)具有监督行政和行政救济性。
特有规则:(1)一级复议规则[一级复议为原则,二级复议为例外,上一级复议为原则,本级复议为例外];一级复议规则指行政复议决定一经作出和决定书一经送达,行政复议程序即告结束,即使当事人不服也不得再向上级国家行政机关要求再复议。《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2)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的规则[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3)不适用调解的规则;(4)不停止执行的规则;(5)书面审查为主的规则。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指代表国家依法履行行政赔偿义务、接受行政赔偿请求、支付行政赔偿费用、参加行政赔偿诉讼程序的行政机关。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不同于行政赔偿责任主体,国家是行政赔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赔偿责任的最终承担者。
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1)损害必须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的;(2)损害必须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造成的[公务行为];(3)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4)损害是现实已经产生或必然产生的,不是想象的、预见的,是直接的、不是间接的;(5)赔偿必须是法律规定的。
行政赔偿诉讼不完全采取“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民事:谁主张、谁举证(原告)
行政:行政主体举证(被告)
行政赔偿诉讼:参照民事诉讼规则,要求行政赔偿请求人(原告)对其诉讼请求和主张负一定举证责任。

㈢ 国家安全的含义

国家安全是国家的基本利益,是一个国家处于没有危险的客观状态,也就是国家专没有外部的威胁和侵害属也没有内部的混乱和疾患的客观状态。

国家安全包括11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

要确保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国防安全的要求,更加确保了我国在不受外国侵略的同时,防止内部矛盾,发展经济的目标。

(3)行政指导名词解释扩展阅读:

基本原则

第一、确立国家与民族崛起的基本目标。

第二、采取综合一体化的手段。

第三、新安全观包括主权安全,综合安全和合作安全,国家享有主权,包括独立权,管辖权,平等权,自卫权,国家综合安全包括政治,经济,社会,信息安全等。经济安全是国家综合安全的核心。军事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支柱。

第四、解决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脱节的问题。

第五、树立独立发展理念,为“全球化”条件下的民族国家定位。

㈣ 简述中国古代特别行政区制度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一、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和行政地位

(一)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

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可以根据基本法规定、按既定程序制定法律,但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政府任命。

特别行政区不能行使国家主权。特别行政区的外交事务,由中央政府统一管理;防务由中央政府负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宣布战争状态或香港、澳门进入紧急状态,中央政府可以发布命令在特别行政区实施有关全国性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如认为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符合基本法有关条款,可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

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二)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

特别行政区可实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制度。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除了有关国防、外交,以及其他有关体现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并且不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法律外,其他均不在特别行政区实施。

中央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特别行政区依法自行管理的事务。

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和政府机构由当地人组成。

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在不与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废除和修改法律。

特别行政区享有司法终审权。

特别行政区的财政收入不上缴中央政府,中央政府也不在特别行政区征税。

特别行政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同各国、各地区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经济、文化联系,签订双边和多边经济、文化、科技等协定,参加各种民间国际组织,自行签发出入本特别行政区的旅行证件。

二、特别行政区的政治制度

(一)行政长官

1、行政长官的地位和任职资格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特别行政区。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对中央政府和特别行政区负责。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由年满40周岁、在特别行政区居住连续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政府任命。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任期为5年,可连任一次。

行政长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辞职:

(1)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务;

(2)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时;

(3)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时。

行政长官短期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各司司长依次临时代理其职务。

2、行政长官的职权

(1)领导特别行政区政府;

(2)负责基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执行;

(3)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

(4)签署立法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案,将财政预算、决算报中央政府备案;

(5)决定政府政策,发布行政命令;

(6)提名并报请中央政府任命各司、局正副司、局长等主要官员;

(7)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和公职人员;

(8)执行中央政府就基本法规定的有关事务发出的指令;

(9)代表特别行政区处理中央授权的对外事务和其他事务;

(10)批准向立法会提出的有关财政收入或支出的动议;

(11)根据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考虑,决定政府官员或其他负责政府公务的人员是否向立法会作证和提供证据;

(12)赦免或减轻刑事犯罪的刑罚;

(13)处理请愿、申诉事项。

(二)行政机关

1、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

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是特别行政区政府。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

特别行政区政府设司、局、厅、处、署等机构。

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主要官员由在特别行政区通常连续居住满15年的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2、行政机关的职权

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并执行政策;

(2)管理各项行政事务;

(3)办理中央政府授权的对外事务;

(4)编制并提出财政预算、决算;拟定并提出法案、议案、附属法规;

(5)委派官员列席立法会,并代表行政机关发言。

行政机关对立法会负责:

(1)行政机关执行立法会通过并已生效的法律;

(2)定期向立法会会议作施政报告;

(3)答复立法会议员的质询;

(4)征税和公共开支必须经立法会批准。

(三)立法会

1、立法会的地位和职权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

立法会行使立法权。

立法会除了行使立法权外,还根据行政机关的提案:

(1)审核通过财政预算;

(2)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

(3)听取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并进行辩论;

(4)对行政机关的工作进行质询;

(5)行政长官如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可按法定程序提出弹劾;

(6)同意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

2、立法会的产生和任期

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

非中国籍的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也可以担任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百分之二十。

立法会由选举产生。包括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方式。由全体选民直接选举和由功能团体、选举委员会间接选举,共同选举产生立法会议员。

立法会除第一届任期为2年外,每届任期4年。

㈤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09年7月自考习题答案去哪下

网上不可能有答案,这是违反安全法则的

㈥ 中央司法警管学院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题目

请问您说的是大司法考试内容,还是警管学院行政法的平时测试题目呢?

现提供2006年4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试题 ,如下: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王某诉某区工商局违法查封货物一案中,该局法制科科长纪××出庭应诉。问本案中纪××的法律身份是( )

A.原告B.被告

C.诉讼代表人D.诉讼代理人

2.“国家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受到行政处分”这是国家公务员的( )

A.执行职务权B.职位保障权

C.申诉控告权D.工资福利权

3.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除非有重大明显的违法情形,即假定其合法有效,任何人未经法定程序,均不得否定其法律效力,这体现了行政行为的( )

A.公定力B.确定力

C.拘束力D.执行力

4.某市政府决定停止三轮车营运并给予因此遭受损失的车主一定补偿。市政府的决定体现了行政许可的( )

A.法定原则B.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C.均衡比例适度原则D.信赖保护原则

5.下列选项中属于行为罚的是( )

A.行政拘留B.劳动教养

C.吊销许可证、执照D.没收非法财物

6.城建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某拆迁公司拆除违章建筑的行为属于( )

A.直接强制B.执行罚

C.行为罚D.代执行

7.公务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可以( )

A.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B.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C.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

8.行政复议最主要的审理方式是( )

A.开庭审理B.书面审理

C.两审终审D.听证

9.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主要审查的是( )

A.行政事实B.抽象行政行为

C.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D.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10.下列选项中属于可诉行政行为的是( )

A.外交行为B.国防行为

C.行政调解行为D.行政不作为

11.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作出一审判决的时限是( )

A.2个月内B.3个月内

C.6个月内D.1年内

1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 )

A.法律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D.规章

13.行政诉讼变更判决适用于( )

A.行政处罚证据不足B.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C.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D.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14.公民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的期限是( )

A.三个月B.180日

C.1年D.2年

15.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分为( )

A.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B.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

C.附款行政行为与无附款行政行为D.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1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 )

A.15日内B.一个月内

C.两个月内D.三个月内

17.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属于( )

A.有效的行政行为B.无效的行政行为

C.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D.需要重新作出的行政行为

18.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的是( )

A.人民法院B.审判委员会

C.行政审判庭D.合议庭

19.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 )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D.省级人民政府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对公民人身权的保护主要是( )

A.人格权B.名誉权

C.荣誉权D.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21.在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管理关系的有( )

A.劳动局实施行政处罚与被处罚人之间形成的关系

B.劳动局购买办公设备与商场之间形成的关系

C.劳动局建办公楼与建筑公司之间形成的关系

D.劳动局发放岗位津贴与本局职工之间形成的关系

E.劳动局登记检查企业用工情况与企业之间形成的关系

22.在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行政法法源的有( )

A.宪法B.法律

C.行政法规D.地方性法规

E.中共中央发布的政策性文件

23.法治国家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事前控制主要有( )

A.授权控制B.内容控制

C.程序控制D.行政复议

E.司法审查

24.下列选项中适用于特殊地域管辖的案件有( )

A.诉国务院各部门B.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

C.诉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D.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

E.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

25.我国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是( )

A.国务院各部委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

D.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人民政府

E.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

26.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征收行为的有( )

A.公安局收缴赌资B.交通局收取公路养路费

C.环保局收取排污费D.税务局收取税款

E.港务局收取港口建设费

27.根据行政裁决对象的不同,行政裁决可以分为( )

A.权属纠纷裁决B.侵权纠纷裁决

C.合同纠纷裁决D.损害赔偿纠纷裁决

E.不当得利纠纷裁决

28.下列选项中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是( )

A.乡政府B.公安分局法制科

C.工商执法人员D.公路收费站

E.市卫生防疫站

29.下列体现行政法制监督关系的是( )

A.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提出的《关于加强本市矿藏资源开发与管理》的议案

B.市政府法制办复议处审理某公司申请撤销市经贸委作出的58号决定

C.市法院审理某矿厂诉省国土局吊销采矿许可证的行为

D.市工商分局查处某公司违法买卖汽车案

E.市公安局监察处调查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某涉嫌渎职案

30.有权审查和撤销人民政府规章的国家机关是( )

A.全国人大常委会B.上级人大常委会

C.本级人大常委会D.国务院

E.上级人民政府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1.说明理由制度

32.行政相对人

33.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34.行政确认

35.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36.简述行政指导的意义和作用。

37.简述行政补偿的适用范围。

38.简述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举证责任。

五、论述题(10分)

39.论行政法治原则。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0.乐彩影视城销售盗版光碟和淫秽影像被辖区工商分局查获。该工商分局依法没收了全部盗版光碟和淫秽影像,并作出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处罚款2500元的决定。辖区文化稽查大队得知此事后,来到乐彩影视城对业主又进行了2000元罚款。

问:判断本案两次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4分)说明理由。(6分)

41.万达水泥厂原系禾田城建局下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1996年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华任厂长。但李华上任不到一年,城建局企业处决定撤销李华厂长职务,指派王春喜接任。但万达水泥厂职工代表大会不同意城建局撤销李华的决定,想提起行政诉讼。

问:(1)本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1分)说明理由。(4分)

(2)本案中谁有原告资格?(1分)说明理由。(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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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修学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

1、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 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中,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 关系称为行政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 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3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

4、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5、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行政职权只能由行政主体来行使,行政管理相对方不享有行政职权。

6、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任何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同时履行职责。行政职责随行政职权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而在相应变化。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

7、行政机关: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用权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也叫国家管理机关,简称政府

8、首长制和委员会制

凡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赋予一人承担者,称为首长负责制,简称首长制;而赋予委员会议集体承担者,称为委员会议负责制,简称委员会制

9、层次制与职能制

层次制又叫层级制、分级制,是指政府组织纵向分为若干层次,每个层次所管业务性质相同,各对其上层负责,但其管辖范围随层级下降而缩小。职能制又叫分职制,指政府组织平行划分为若干部门,每个部门所管业务内容不同,但所管范围大体相同。

10、集权制与分权制

集权制指行政权力集中于上级机关,下级机关没有或有自主权,一切均需按照上级机关的指示去办。分权制指下级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有自主决定权。上级机关对其权限内决定的事项不加干涉。

11、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 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即我国公务员的范围限于在政府系统任职的国家公职人员,不包括各级行政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12、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

13、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

14、行政相对方:在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15、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行为所进行的监督。

16、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17、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18、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19、所谓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自由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20、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21、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22、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

23、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4、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即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的法律监督。

25、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26、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27、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28、行政赔偿即行政侵权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问答题

27、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28、行政诉讼法是指有关调整人民法院和诉讼参加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行政案件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所形成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言之,行政诉讼法就是调整行政诉讼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9、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主要阶段的人及与他们的诉讼地位相类似的人。

30、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

3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

32、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不是必须经过的审理程序,不具有审级的性质,是第一审、第二审以外的检验法院已结案件办案质量的一种监督程序。

33、行政诉讼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为保证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和人民法院裁判的顺利执行,对有妨害诉讼秩序行为的人所采取的强制手段。

34、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审理终结的行政诉讼争议,作出的实体裁判。行政判决分为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两种

35、行政裁定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针对行政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裁决。行政裁定与行政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6、决定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期间,对诉讼中遇到的特殊事项作出的裁决。

37、涉外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具有涉外因素的行政案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涉外因素是指行政案件的原告、第三人或者被执行人是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或者外国组织。

填空

1、(C)是行政法律关系必不可少的当事人

A、行政机关 B、行政组织 C、行政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ABD)

A、主体变更B、客体变更C、形式变更D、内容变更

3、行政法规是(B )制定的关于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组成部门

4、下列组织中不属于行政主体的是(BC)

A、街道办事处 B、公安派出所 C、治安联防队

5、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 B )

A、单方行政行为和多方行政行为B、要式行政行为和不要式行政行为

C、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D、一般行政行为和特殊行政行为

6、下列情形中,表明我国行政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ABC)

A、国务院总理负责领导国务院工作

B、国务院副总理分别负责领导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工作

C、各部部长分别负责领导本部门的工作

D、国务院秘书长负责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

7、下列组织中,不属于一级行政机关的有(BD)

A、乡人民政府 B、村民委员会

C、镇人民政府 D、居民委员会

8、( B )属于行政处分。

A、免职 B、撤职 C、降职 D、辞退

9、公安局给予某人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属于(B)

A、行政司法行为 B、行政执法行为C、行政立法行为

10、下列机关中,(ACD )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A、北京市人民政府 B、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C、河北省人民政府 D、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11、根据许可的性质不同,行政许可分为(A )

A、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 B、行为许可和事实许可C、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

12、(ABD),不预行政处罚。

A、违法行政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B、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C、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D、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有违法行为的

13、行政机关委托某建筑队拆除违章建筑并向违章者征收拆除费用的行为是(C)

A、直接强制 B、即时强制 C、代执行 D、执行罚

14、下列各项制裁形式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有(BC)

A、罚金 B、警告 C、拘留 D、拘役

15、行政复议以(A)为一般形式。

A、书面审理B、开庭审理 C、书面审理与开庭审理相结合

16、我国行政赔偿实质上是一种(C)赔偿。

A、行政机关 B、公务员个人 C、国家

17、如果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时,由(D)人民法院管辖。

A、原告进行选择B、上级人民法院裁定C、被告所在地D、最先收到起诉状

18、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ABD)

A、原告B、被告C、代理人D、第三人

19、行政诉讼的证据来源于(ABC)

A、 原告举证B、被告举证C、人民法院依职权收集和保全

D、全人民检察院依职权收集和保全的证据。

20、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A)

A、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一律不准上诉

B、 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C、 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D、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B)不适应调解。

A、可以适用 B、不适用 C、应当适应

问答题

1、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2、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也称行政法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行政法律关系既然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那么,由权利、义务构成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也是行政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要素。

3、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除了必须存在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以外,还必须具有两个基本的条件:具有相应的行政法律关系赖以发生的法律根据,即有行政法律规范的存在。具有导致行政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

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政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行政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的消灭。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消灭,从而使原行政法律关系消灭。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全部消灭,从而使原法律关系消灭

4、简述行政法基本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行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受到法律制裁,行政主体应对其行政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的内容。违反实体法和违反程序法都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破坏。实体法是指规定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行政法律规范。程序法则通常是为保证行为程序公正,没有偏私,从而保障实体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规范。行政程序合法包含三方面的内容:

(1)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执行这一原则的制度是回避制度。

(2)行政机关在裁决行政纠纷时不能偏听偏信,应当给予当事人同等的辩论机会。

(3)决定对当事人不利的事务时,应预先通知当事人并给其发表意见的机会。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这是指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限划分、行政专业部门与综合部门的权限划分、上级与下级的权限划分等都必须依据法律确立。各部门不能超过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否则即构成违法。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两者不能偏废。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则是基于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而存在的。任何法律都是有限度的,尤其是规范行政活动的法律。主要表现在:

(1)法律不可能规范全部行政活动

(2)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应留出一定的余地,以便使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如果法律对行政活动规定得面面俱到,毫无裁量余地,则最终可能导致行政机关束手无策。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

(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

所谓正当考虑、正当动机,是指行政机关作出某一行政行为,在其最初的出发点和动机诱因上,不得违背社会公平观念或法律精神,必须客观、实事求是,而不是主观臆断,脱离实际,或存在法律动机以外的目的追求。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所谓合乎情理指合乎事情的常规或规律。

5、行政主体的特征:

(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一特征将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区别开来。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这主要是指行政主体应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独立地对外发布决定和命令,独立采取行政措施等。

(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8、行政职权的特征:

(1)强制性

(2)不可处分性

(3)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

另外,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还享有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益权。行政优先权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所享有的种种职务上和行为上的优先条件。行政优先权虽然不属于行政职权,但它与行政职权密切相关,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保障条件。行政优先权主要包括先行处置权、获得社会协助权和推定有效权。行政受益权是指行政主体从国家所享受到的各种物质优益条件。为了保证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提高行政效率,国家必须向行政主体提供各种物质条件,如财政经费、办公条件、交通工具等。

9、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

(1)适应需要原则 (2)精简原则 (3)高效率原则 (4)依法设置的原则

10、公务员在法律地位上有下列特点:

他享受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同时履行宪法和法律要求公民履行的各种义务;

他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个人行为,但不能以国家名义从事公务行为,否则就是另外一种身分了;

他的个人行为只代表他个人,不具有强制性,而且行为效果归属于他自己。

公务员首先是公民,因而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公民。当公务员依法代表国家从事公务时,他就具有了其作为公务员的法律身分,从而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由于自然人和公务员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身分,二者所处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当其处于公务员法律地位时,便显示出其特点:

公务员有资格作为国家的代表,以公务机关的名义从事公务行为;

公务员享有行政职权,享有行政优益权,同时需要承担行政职责;

公务员的公务行为具有强制性,公务行为所引起的效果,由所属公务机关承受;

所属公务机关对公务员个人过错负连带责任。

11、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

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是通过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表现出来的。

(1)行政相对方的权利

A.提出申请的权利 B.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 C.听证的权利 D.了解情况的权利 E.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的权利

(2)行政相对方的义务

A.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 B.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 C.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义务

12、行政法制监督的构成。

行政法制监督是由主体、对象和内容三部分构成的。

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其中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和专门行政监督机关所进行的监督属于权力性监督,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所进行的监督属于权利性监督,权力性监督主体一般能对被监督主体直接采取法律上的措施,产生法律效力。而权利性监督主体则不能作出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监督行为,而只能通过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方式向权力性监督主体反映,或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而引起权力性监督主体的注意,最终由权力性监督主体采取具有直接法律效果的措施。因此,权利性监督主体的监督是启动行政法制监督的前提和基础,二者结合在一起共同实现行政法制监督的目标。

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和被授权的组织中的行使行政职权的工作人员。

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监督国家公务员及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

13、行政行为的特征是: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为中,在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解除与履行等诸方面,行政主体均具有与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这种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

14、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

(1)主体合法

所谓主体合法是指作出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并且该行政主体应当是依法设置的行政机关或是依法被授予行政职权的组织。

由于行政行为通常是由行政主体的具体工作人员实施的,因此这些工作人员应具备法定条件,才能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另外,主体合法除了要求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以外,还要求其行为必须在权限范围内。若行政主体的行为超出其权限范围,则其行为不合法。

(2)内容合法

内容合法要求:

A.行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充分的事实根据。

B.行为有明确的依据,正确适用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C.行为必须公正、合理,符合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

(3)程序合法

程序是实施行政行为所经过的步骤、时限方式等。任何行政行为均须通过一定的程序表现出来,没有脱离程序的行政行为。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影响着行政行为实体的合法性。程序合法要求:

A.行政行为符合行政程序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B

B.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的步骤和顺序。

15、行政立法的性质

行政立法既有行政的性质,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又具有立法的性质,是一种准立法行为。应当结合这两个方面来认识行政立法。

A.行政立法的行政性质

行政立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立法所调整的对象主要是行政管理事务及与行政管理密切关联的事务;

行政立法的根本目的是实施和执行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实现行政管理职能。

B.行政立法的立法性质

(a)行政立法是有权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制定行政法律规范的活动。(b)行政立法所制定的行为规则属于法的范畴,具有法的基本特征,即普遍性、规范性和强制性。(c)行政立法必须遵循相应的立法程序。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必须经过起草、征求意见、会议审查、通过、签署、公布等法定程序。

16、行政强制的特征

A.行政强制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没有权力直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强制,但行政强制的主体并不因此而变成人民法院,行政强制也未因此改变其行政的性质。

B.行政强制的对象是相对方的财物和人身自由。由于相对方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或对社会秩序及他人人身健康和安全可能构成危害或其本身正处在或将处于某种危险状态中,而导致行政主体作出行政强制行为。

C.行政强制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

17、行政强制执行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

(2)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来实施

(3)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

(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

18、行政合同有如下特征:

A.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 B.行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C.行政合同的双方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D.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

19、行政指导有以下特征:

(1)行政指导是非权力行政活动(2)行政指导是一种事实行为(3)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于单方行为(4)行政指导是一种适用较大幅度的弹性的管理领域(5)行政指导适用法律优先的原则(6)行政指导是一种外部行为

20、行政处罚的特征

A.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也就是说,行政处罚不是在个人或组织不履行法定义务时,促使义务人承担义务的措施,而是对个人或组织不履行法定义务或不正当行使权利时的一种制裁,促使其不再重犯。行政处罚的这一特征使其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

B.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司法机关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这就将行政处罚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只能由司法机关来适用和执行,行政机关不能作为适用刑罚的主体。

C.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特点将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是一种内部行为,是基于行政机关内部管理的层级关系或内部监督关系而形成的。被处分的对象只能为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而一般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则不能成为行政处分的对象。

㈧ 法律--作业(在线等,有加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授权性法律规范
是指规定人们可以自行抉择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规范。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称为命令性规范;把授权性规范称为任意性规范。

2、行政法制监督
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所进行的监督。

3、指定代理
指定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的指定而产生。

4、财产保全
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维护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法治。
第二,维护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法治。因为民主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法治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使人民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用自己的法律和制度来保障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实现。
第三,维护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法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的。这就决定了它必须维护马克思主义在国家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从而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第四,是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法治。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特征和优势。

2、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哪些有效条件?
<民通>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 意思表示真实;
(三)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环境保护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环保法所遵循、确认和体现并贯穿于整个环保法之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环境保护基本方针、政策,是对环境保护实行法律调整的基本准则,是环保法本质的集中体现。环保法的基本原则有:
A.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
B.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台治理的原则。
C.污染者治理、开发者保护的原则。
D.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
E.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

4、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不受理对哪些事项提起的诉讼?
有10种情形是人民法院明确不受理的。包括:①国家行为;②抽象行政行为;③内部行为;④法律规定行政终局裁决行为;⑤刑事司法行 为;⑥行政调解行为;⑦法律规定行政仲裁行为(特指劳动争议仲裁);⑧行政指导行为(因其不具强制力);⑨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 为;⑩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40分)
1、市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施某某,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市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施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宣判后,被害人周某不服,要求检察院提起抗诉。检察院认为,本案的第一审判决量刑适当,没有必要抗诉,遂驳回被害人周某的请求。周某不服,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上一级检察院认为第一审判决确有问题,量刑过轻,遂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要求再审改判。请问:本案在诉讼程序上有无不妥,为什么?
答:第一,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本案被害人周某不服,要求检察院提起抗诉。这个行为错误。)
第二,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本案周某不服,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这个行为错误。)
第三,被害人不服判决应该在上诉的诉讼时效内提出上诉。

2、某主妇夜晚回家发现家中一片狼藉,意识到家中被盗,便到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派甲、乙二位便衣警察迅速到现场查看。恰逢男主人丙某在此之前到家,见到家中被盗的景象,又闻门外有脚步声,以为是窃贼返回。便拿起一根大棒藏在门后,待甲乙二人进门,举棒便打。甲某遭到棒击后,以为是窃贼袭击,拔枪纣击,致丙某重伤。甲某也因为遭棒击受轻伤。请分析丙某和甲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答:丙某不构成犯罪,因为丙某有理由相信甲和乙是盗贼,甲乙入屋,丙某感觉对自己构成威胁,实施暴力应当属于正当防卫,且甲某也因为遭棒击受轻伤。不构成犯罪,但是对甲要付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甲某遭到棒击后,以为是窃贼袭击,拔枪纣击,致丙某重伤。这个是甲的职务行为,非个人行为,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属于国家赔偿责任。国家赔偿了丙某后再向甲追偿。

3、2005年3月,王某因经营需要,向胡某借款4万元并签订有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两年,丁某为王某还款的保证人。2006年4月,王某还给胡某2万元。2006年6月,王某因急需资金,又向胡某借款4万元,并约定与前次未还借款到期一并还清,双方均未通知丁某。两年期满,王某无力偿还所欠6万元欠款。因此,胡某请求丁某偿还借款。请问:丁某是否负有偿还借款的责任?为什么?
答:按题目的描述,应当属于连带保证,那么作为债权人既可以要求王某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丁某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有权协议变更主合同,在保证人对主合同的债权提供了保证之后,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题目已说“王某无力偿还所欠6万元欠款”,但王某前后共借了8万,说明了王某还了2万,那丁某对于之前保证的4万借款中,减去王某还的2万,自己还2万即可。

4、张某和邻居李某因琐事争吵并导致殴打,结果双方均受轻伤,不过张某伤势稍微重一点。县公安局在得到张某的报案后,对事实进行了调查,得知是李某先动手。于是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对张某则进行了口头批评。李某不服决定提起行政复议。请问:(1)李某应向哪个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2)李某若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答:(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李某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2)如果李某直接起诉的话,被告为县公安局。因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如果李某经过复议再提出诉讼,复议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为县公安局。如果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则被告为县政府,或者上一级公安部门,看李某找谁复议。理由:经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案例自己做的,不能保证100分,但是应该不会错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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