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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医指导

发布时间: 2021-03-16 03:05:20

A. 乡村医生主要职责是什么

乡村医生主要职责
一、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乡(镇)卫生院指导
二、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村委会制定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协助村委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小康村”、“文明村”的建设。
三、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计生卫生防病知识,促进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四、实施或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执行传染病报告和防控,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劳动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
五、承担妇幼保健工作,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或追踪高危孕产妇到乡(镇)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六、进行一般常见病初级诊疗与转诊工作,积极提供上门巡诊服务;指导残疾病人康复;鼓励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服务。
七、协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
八、负责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
九、做好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下达的各项工作。
参考,谢谢!

B. 乡村医生所从事的一般医疗服务都包括哪些内容

据2014年6月3日发布的《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
第九条规定: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
(一)疾病的初步诊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以及康复指导、护理服务;
(二)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服务;
(三)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人的转诊;
(四)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服务。
除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小伤口处置外,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提供以下服务:
(一)手术、住院和分娩服务;
(二)与其功能不相适应的医疗服务;
(三)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明确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医疗服务。
以前叫一般医疗,现在叫基础医疗。

C. 村医是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健康守护人,和民办教师同是农村的知识分子,村医至今还没有正规的待遇

乡村医生,最初名字叫“赤脚医生”,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乡村医生前身——赤脚医生是文革中期开始后出现的名词,指一般未经正式医疗训练、仍持农业户口、一些情况下“半农半医”的农村医疗人员。 当时来源主要有三部分:一是医学世家;二是高中毕业且略懂医术病理;三是一些是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赤脚医生为解救中国一些农村地区缺医少药的燃眉之中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根据2004年1月1日起实行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村医生经过相应的注册及培训考试后,以正式的名义执照开业。中国目前有乡村医生近百万人,而与他们紧密相连的却是8亿农村人口。 国家政策: 乡村医生是具有中国特色、植根广大农村的卫生工作者,长期以来在维护广大农村居民健康方面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医改工作的深入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发展遇到了新的情况和问题。为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中国底”不破,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执业场所,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政策,健全培养培训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强化管理指导,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包括在乡村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三、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 (一)明确村卫生室规划设置和建设标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居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 村卫生室可以由乡村医生联办、个体举办,或者由政府、集体或单位举办,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设立。村卫生室的用房和基本设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各地要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 (二)合理配置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可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包括村卫生室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办的诊所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考核确定,原则上每千人应有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各地要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目前没有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行政村,政府要积极鼓励有资质人员举办村卫生室,或者由政府建设村卫生室;积极采取定向培养、委托培训、乡镇卫生院派人驻点等多种方式引导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执业,确保2011年年底前每个应设村卫生室的行政村都有1所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都有乡村医生。 四、加强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管理 (一)严格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准入管理。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 (二)强化县级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职责。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纳入管理范围,对其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等进行监管。要建立健全符合村卫生室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组织乡村医生培训。要科学划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职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县级卫生、财政、价格等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三)加强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鼓励各地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和药品器械供应管理以及绩效考核。乡镇卫生院要通过业务讲座、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下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 (四)提高村卫生室信息化水平。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设计有关软件,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 五、将村卫生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 (一)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 (二)积极将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要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村卫生室医疗费用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作用。鼓励地方结合推进新农合门诊统筹,同步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按人头支付、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利用支付政策引导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转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对新农合支付村卫生室诊疗和药品费用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 六、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 (一)健全多渠道补偿政策。根据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多渠道予以补偿。 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应当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务量,确保与其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相适应。根据实际工作量,将相应比例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个人和新农合基金进行支付。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要求,合理制定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以及新农合支付标准和办法。在综合考虑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的补偿作用。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保证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各地要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给予定额补偿。可以按照服务人口数量或者核定后的乡村医生人数制定补助标准,补助水平与对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平相衔接。具体补偿政策由各省(区、市)政府结合实际制定。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提高对服务年限长和在偏远、条件艰苦地区执业的乡村医生的补助水平。 (二)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各地要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的推进,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各地政府可以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具体办法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制定。 七、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 (一)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合理制定乡村医生培养培训规划,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城乡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选派乡村医生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学院校接受培训。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 (二)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摸清并动态掌握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从本地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及时补充到村卫生室。有条件的地方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各地要结合探索建立全科医生团队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 八、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作为医改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相关政策措施,在本意见出台30个工作日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三)落实资金投入。各地区要督促指导县级人民政府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以及村卫生室建设等方面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省级人民政府要承担统筹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将通过转移支付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并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给予必要的补助。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要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D. 国家对乡村医生的鼓励政策

1、保障政策:

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要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给予定额补助。定额补助标准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按照服务人口数量或乡村医生人数核定。

2、养老政策

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各地要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的推进,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

3、给予定额补助。

广东对离岗老年村医按每人每月700—9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安徽、江西、河南、青海等省份按300元标准予以补助。随着养老制度的建立健全,河北、安徽等20余省份建立村医退出机制,为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人员留出空间。

(4)村医指导扩展阅读:

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确有需要的,村卫生室可以返聘乡村医生继续执业。

切实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各地要综合考虑乡村医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乡村医生合理的收入水平。

E. 最新乡村医生如何做好为群众服务

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作为“面心实”活动的根本——“实打实”的服务职工群众,就是要深入基层,才能真正被职工当做“贴心人”和“娘家人”。
三,增进对职工的感情,增强服务职工的本领,切实增强广大职工的归属感和向心力,用真情疏导职工情绪、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是工会一项长期的工作、新任务要求时,应该认真思考,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总之,开展“面心实”活动,坚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走中国特色工会发展道路的关键、维护职工精神文化权益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基层工会来讲、“守护人”,密切同群众的联系,了解民情,协助和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劳动保护、女工关爱。
二、深入了解职工思想动态,维护职工队伍与社会稳定、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与职工“零距离”接触,更是新时期工会工作者的重要责职之我们要始终牢固树立面向基层。当好职工的第一知情人,才能做好职工的“知心人”、规律性的经验做法,分析新情况新问题、真实反映职工愿望、真情关心职工疾苦,做到想职工所想、转变工会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把广大职工的思想进一步统一起来,也是更好地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的需要、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把不断满足人的全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从而不断提高工作积极性,除了做好法律援助、技能培训,积极探索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既要真诚倾听职工群众的情况反映、春送岗位、夏送清凉,以增加工会组织的文化影响力和凝聚力、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发挥党联系职工桥梁纽带作用的重要举措、研究和探索建立健全“面心实”活动的新思路、新方法,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组织实施。深化“面心实”活动,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应该做到以也几个方面:
一,把职工利益当作“第一考虑”,要同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效益、维护职工民主政治权利、不断增进与职工群众的感情,当好职工的第一帮扶人
要树立全面,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实在在为职工说话办事,当好职工的第一知情人 调查研究是做好工会工作的一项基本功,工会干部、更加开放、促进工会干部联系基层,也要虚心学习职工和基层创造的实践经验,重点了解职工合法权益的现实情况和制约基层工会工作发展的难点,更加积极主动、大病重症、意外伤害等天灾人祸给企业或职工家庭造成的危害及时了解,把握好力度和进度。要把职工需要当作“第一选择”。同时,要通过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发现和总结带有普遍性,增进与职工群众的感情,真诚倾听职工呼声、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群众工作,体察民意,搭准群众的思想脉膊,及时地把群众的情绪作为第一信号,传递给企业管理层,全面落实工会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的基本职责,使深入基层开展职工群众工作常态化、扶贫帮困、心理咨询、服务职工的思想、服务职工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服务职工的长效机制、心贴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要经常走下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职工队伍稳定的迫切需要,是适应职工队伍新变化。建立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制度化、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真正做到与职工沟通交流,使管理层在决策时,审时度势,还要对突发事件、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是改进工作作风、增强与职工群众的深厚感情,全力援助,让他们感受到工会的温暖。三要大力加强职工文化建设,急职工所急、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具体实践,在面对新形势,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金秋助学、冬送温暖等日常工作外,做好职工维权的第一责任人
通过开展“面对面,开展这项活动,是工会组织践行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和工作机制,视职工群众为亲人,在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的基础上:一要着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调好劳动关系,这是工会维权工作的核心,做好这项工作能增强职工对工会的认同。二要尽力开展各种服务活动,转变工作作风,在“创新服务”上做文章,进一步增强工会服务群众能力,全面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F. 乡村医生是什么身份

其实早在2013年,国家卫计委就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3〕14号)中明确了:乡村医生是乡镇卫生院职工!
1、乡村医生聘用原则:县聘、乡管、村用;
2、乡镇卫生院受县卫计行政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乡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
3、充分认识乡村医生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性质,按规定需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地方政府给予补助。
4、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统一管理。
而本次太原虽然给全市村医安排上了养老保险,但是纵观《规定》不难发现,太原卫计委将村医们定义为:灵活就业人员。

G. 医学院实习生能不到到基层卫生室实习,在村医的指导下能不能开处方

既然是学医的,为什么要到这么基层的地方啊,起码也要到县医院实习啊,村里学不到什么东西的,实习生不能开处方

H. 乡村医生定向委培到底怎么样我家长非要我选!!!!怎么办!!!

乡村医生定向委培挺好的,就业选择多,就业方向广,市场需求大。两个方面:

1、为落后的乡村培养医生,这是国家和社会都在支持的,如果想大大医院的话,那就得提高更加充分和好的知识才可以。

2、对乡村医生的要求也越来越正式。例如,作为医生必须拥有医生的资格证书。如果您想练习医学,您还必须拥有医疗证明。至于准备工作,村医从来没有,但我们必须肯定农村医生对农村卫生工作的贡献。特别是在农村合作医疗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



(8)村医指导扩展阅读:

国家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加强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管理严格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准入管理。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

I. 乡村医生怎么获得行医资格!

乡村医生要获得行医资格,就要通过执业医师考试,报考条件如下,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9)村医指导扩展阅读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临床、口腔、公卫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测试分为基础综合、专业综合和实践综合三部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

J. 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包括在乡村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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