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批指导性案例
『壹』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至今发布了多少批了,在哪能找到全部案例
您好,指导性案例专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程序专编选的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属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公开发布的案例。截止目前为止共有16批87件,在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址上即可查询。附网址:网页链接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贰』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至今发布了多少批了,在哪能找到全部案例
您好,指导性案例专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程序编选的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公开发布的案例。截止目前为止共有16批87件,在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址上即可查询。附网址: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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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判决书原文在哪能找到
『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的全文
第一条 对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指导性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并统一发布。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指导性案例,是指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案例:
(一)社会广泛关注的;
(二)法律规定比较原则的;
(三)具有典型性的;
(四)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的;
(五)其他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性案例的遴选、审查和报审工作。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业务单位对本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认为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可以向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推荐。
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对本院和本辖区内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认为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推荐。
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认为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建议向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推荐。
第五条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以及其他关心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认为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判的原审人民法院推荐。
第六条 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对于被推荐的案例,应当及时提出审查意见。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应当报请院长或者主管副院长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指导性案例,统一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人民法院报》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每年度对指导性案例进行编纂。
第九条 本规定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发布的对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根据本规定清理、编纂后,作为指导性案例公布。
第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伍』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总共多少
目前,最高法院共发布了13批64个指导性案例。
2011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第一批4个(1—4号);
2012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第二批4个(5—8号);
2012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第三批4(9—12号)个;
2013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第四批4(13—16号)个;
2013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第五批6(17—22号)个;
2014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第六批6个(23—26号);
2014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第七批6个(27—31号);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第八批6个(32—37号);
2014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第九批7个(38—44号);
2015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第十批8个(45—52号);
2015年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第十一批8个(53—56号);
2016年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第十二批4个(57—60号);
2016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第十三批4个(61—64号)。
『陆』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民事如何查询
直接网络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就可以
『柒』 指导性案例的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26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对法院系统的案例指导工作做了具体的规定。
2011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一批4个指导性案例。
2012年4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二批4个指导性案例。
2012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三批4个指导性案例,其中民事、刑事案例各2个。
2013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四批指导性案例 。
2013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五批指导性案例,供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2014年1月26日发布第六批指导性案例,分别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权利保护、保险人代位行使请求权案件的管辖、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的答复期限等问题。
2010年7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并于2010年12月31日发布了第一批3个指导性案例。 201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第二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2010年9月10日,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公安机关的案例指导工作做了具体的规定。但迄今为止,公安部尚未发布其自己的指导性案例。
2015年6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 (法〔2015〕130号 )。
2015年7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六批指导性案例 。
『捌』 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案例是法吗
不是。部门法包括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司法解释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做的解释。司法解释分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和这两个机关联合作出的解释。
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履行监督职能、指导审判工作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统一裁判尺度和法律适用标准,保障公正司法,增强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加强法治宣传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