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奸论文提纲
我觉得对于李清照的词进行评价首先要对传统的词学分类中的婉约与豪放这种专划分要进行属重新认识,也就是淡化这种分法,把李清照看着一个完完全全的独立个体,再把她放入女性这个群体之中进行研习;其次就是从词学发展的历程这一角度来分析,按照当代词学专家叶嘉莹的说法是由歌词之词到赋化之词再到诗化之词这种说法,李清照作为一个女性词人完成了由男子作词的“空中语”到女性发出内心独白的完美转变。具体的可以详谈,建议多读叶嘉莹的作品,两外在《灵溪词说》中有缪钺先生的一篇论文是些李清照的,可以参考
B. 求关于《婚姻法》的论文提纲
你好,请给我一个邮箱,我这边有两篇相关文章,发给你。
两篇文章题名为:
《浅析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的缺陷及重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之检讨》
希望对你有帮助~
知道
举手之劳团队
队长:晓斌
C. 分析苔丝悲剧 的论文提纲
分析苔丝悲剧
摘要:在托马斯•哈代的“性格和环境”小说《德伯家的苔丝》中,悲剧形成的原因主要是苔丝个人的性格与命运、环境、社会的冲突,从而造成了个性的毁灭。
关键词:命运悲剧;社会悲剧;性格悲剧
托马斯•哈代是19世纪现实主义小说家,对资本主义文明的发展采取了坚决批判的立场,因此获得了“悲观主义者”的绰号。作为一位人道主义作家,他认为人民的生活是悲惨的,民间人物的命运也是悲剧,而主人公的命运是人类命运的缩影。他在作品中广泛使用的表现手法是对比描写法,这种方法具有种种不同的具体形式。他的对比是多种层次和范围的:人和社会环境、人和大自然,人的粗暴的感情因素和理智因素,人的外貌和他的内心世界等。特别是突出地反映了人物性格与自然环境的冲突以及人物与命运抗争的无奈和弱小,因此,他把自己的作品称为“性格与环境小说”,他认为性格和环境的冲突造成个性的毁灭。这一特点集中体现在《德伯家的苔丝》(下称《苔丝》)中,它作为哈代悲剧小说中的典范,奠定了哈代悲剧作家的地位,为哈代赢得了杰出小说家的声誉。《苔丝》中的悲剧原因主要有命运悲剧、社会悲剧和性格悲剧三个方面,三者融为一体,呈现出强大的立体感和层次感。
一、 命运悲剧
苔丝的悲剧首先是命运的悲剧。苔丝是在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出生,并且是在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里,家庭拮据的经济状况和不负责任的父母注定了她的悲剧命运;同时,作为一个美丽但是身份低下的女性,在维多利亚时代,性别与出身给这个纯洁而勇敢地追求幸福的姑娘带来的只能是厄运。而作者似乎要为了突出这种命运的不可违抗性,在他的作品中总是穿插了大量的偶然性因素。在《苔丝》中,哈代作为一个农家孩子,她是朴质、善良、能干的小姑娘,从小就帮助家里干活并且干得比别家的孩子都不赖。同时她也是一个负责任的人,作为家中的长女,她打小就挑起了家中的重担,并且觉得自己有责任去承担这一切。这样的一个女孩的生活本应是幸福而美满的,但是命运却和她开了很大的玩笑。故事从她的善良、负责任的天性开始,她在深夜主动提出为酗酒的父亲赶车送蜂蜜,却在困倦中不小心与一辆邮车相撞,把家中唯一的一匹生计工具——“王子”撞死了,这让她有一种负疚感。而在此之前,他的父亲回家的路上获知了:苔丝家原是名门望族德伯氏的后裔。牧师劝告他:德伯家已经没落,不要再做任何无谓的工作。但是却在犹豫中没有清楚地告诉他:亚历克•德伯家是假冒的德伯世家。于是虚荣的德伯执意要女儿去亚历克家认亲,从此攀上一户好人家,全家人也跟着享福。高洁的苔丝本不愿意却认亲,却因心有愧疚,只好硬着头皮去认亲。结果在德伯家惨遭不幸,从此开始了她悲壮的人生道路。遭遇了此厄运,她本来是要远走高飞的,却在落难后才遇见了心仪的对象安吉尔。两人一见钟情,苔丝也尝试过拒绝,但是都没有成功,两人终于到了水深火热的程度,谈婚论嫁的地步。苔丝无奈之余,婚前怀着负罪感给安吉尔写了一封忏悔信,希望能得到安吉尔的原谅,但是无独有偶,信被塞到了地毯下面,安吉尔没有看到,这又开始了她的另一个大灾难:安吉尔远走他乡。苔丝从此贫困交加,再加上父亲的死,家庭的重担全都落在了她这个长女身上,在混乱和无奈中,她又重回到了亚力克身边。当了她的情妇。但是恰恰在这个时候,安吉尔又回来了,并且是带了忏悔的心情回来的,他希望能得到苔丝的谅解,却得知妻子已作了他人的情妇。而苔丝此时悔恨交加,认为一切的恶果都是亚历克所为,在愤恨中把他杀死,但是自己也没有免遭到法律的制裁,被送上了绞刑架。
在苔丝的身上,我们明显地感觉到了命运对人物的嘲笑,苔丝是天命或宿命的牺牲品;同时,作者也稍微夸大了偶然性在人们生活里的作用,例如老马的死;苔丝跟亚历克的相遇成为她生活中的转折点;苔丝在与安吉尔结婚前夕写给他的信产生了悲剧的误会;安吉尔最后的悔改返回等等。但是这种命运的描写却也是真实的,在当时的社会不乏这样的例子,正如劳伦斯所说:“哈代的感情、他的直觉、他对美感的掌握……是非常伟大和深刻的。”○1
二、 社会悲剧
照哈代所说 ,人类悲剧的基础在于个人跟相敌对的、不正当的生活环境之间的冲突,更广泛一些说,就是人类跟残酷无情的大自然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令人可悲地无法解决。哈代小说中的爱情故事由于同传统的伦理观或道德观相抵触,总是以悲剧结束。虽然小说中的人物的爱情在他们自身的范围内或许是成熟的、道德的,但对于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而言,却又是不成熟的、不道德的。
在《苔丝》出版后,曾被攻击为“不忠,不贞,诲淫”,因为在维多利亚的时代,男人与女人在婚姻爱情上的地位是永远无法平等的;而三角恋爱关系以及离婚、外遇、婚外关系之类,也都被认为是不道德的行为。苔丝正是这种不公平的伦理观和道德观下的牺牲品,她的整个一生都是在强迫和暴力下生存,社会和法律都认为那些侮辱和迫害苔丝的是正当的,因为她不能自卫。在作品中,哈代试图把苔丝和安吉尔平等:他们同样在青年时代都“陷入了罪恶”。但是,这个有着光明理想、先进的文明思想的人,口口声声说深爱着苔丝的人,到了紧要关头,却也暴露出自私自利的、目光狭小的小市民特征。因为资产阶级道德的不成文法,男人干了这种事并不认为有罪,只有女人——小市民宗法社会制度下的奴隶吃亏。而最后,当苔丝有生以来第一次进行自卫时,从那个同样的“刑律”观点看来,“一个纯洁的女人”就变成罪犯了。因为苔丝不属于有产阶级,从她出生之日起,她所处的社会环境就剥夺了她过象人的生活的权利,现在又剥夺了她所残余的唯一的东西——她的生命,命运对她的“戏弄”算完结了。
三、 性格悲剧
哈代曾说:“悲剧。简单地讲,可以这样说:悲剧表现个人生活中的一种事物的状态,他的本能或欲望最终不可避免地导致悲惨的结局。○2
苔丝是哈代在人物塑造方面的高峰。她集人类美貌、善良、聪慧、勤劳、坦诚、坚贞于一身,是个纯情高洁的乡村田园姑娘。哈代正是怀着这样的激烈的感情来描绘苔丝的,她被奉为是“一个纯洁的女人”,并在序言中说:“这是一个心地坦白的人对于主人公的品格的评价。”可见苔丝在哈代心中的高洁形象。但是,这样一个优秀、突显的女性,她的不幸正是那种表现了她的性格力量的事件造成她的不可避免的堕落——她的纯洁致使了她的轻信与单纯:她因为责任心而挑起了夜里送蜜的重任,却不小心撞死了“王子”从而迫于无奈而去相亲,虽然她一开始就意识到亚历克的不轨图谋,但是她却过于天真大意。对于亚历克对她的帮助:教她吹口哨等都还心存感激。在事发那晚,只因想避开别人的“语战”,竟大意地跳上亚历克的马车,还挨着他睡着了;当她发现亚历克使诈却没有决意离开;同时对亚历克送给父亲和弟妹礼物而产生负债感,这一切都是她的纯洁所致,给了亚历克以可乘之机,让自己步入厄运之中。一位这样轻信的姑娘,她势必会既丧失名誉,又失去自己的爱人,这也是她不理解的,她的爱人安吉尔怎么能够不象她爱他那样,同样无私地爱着她。但是,倘若她不是这样纯朴,这样无用心地天真,她不会这样爱着安吉尔,她能够猜到她的爱情是怎样的结局,她也不会深有负罪感受,更不会说出自己的秘密,悲剧也决然不会发生。但是,她也不为之苔丝了,也决然不会引发我们的恐怖和怜悯之情。
苔丝还有一个突出的性格特点她的反抗性,这是她身上的另一个杰出的闪光点,被公认为维多利亚时期的三个叛逆女性之一,但是她这种反抗性却不够彻底,一直囿于她所生活的社会环境中。她一生追求幸福,对亚历克敢恨,对安吉尔敢爱,在一定程度上敢于反抗旧礼教。她蔑视和否定宗教,但当宗教约束与自然天性发生矛盾时,她毫不犹豫地对它发出了质问,她凭借着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以卵击石”。但是尽管她做出最大的努力去抗争命运,仍然逃脱不了当时普遍女性的下场。她不自觉地从宗教观出发考虑问题,她无法摆脱世俗观念的阴影,封建礼教压迫着她。她恪守那个时代的准则,在她内心深处有一种不可饶恕的罪恶感。当她的孩子死时,虽然她不屑于宗教,但是她又担心她的孩子会因为没有洗礼而被打下地狱最低层,自己偷偷地给他洗礼;当她获知安吉尔也曾犯过错误时,她仿佛看到了希望,但是安吉尔的反应又让她跌回了不变的道德轨道中,她那原始的感情被安吉尔的文明轧得粉碎;她勇于追求爱情,对亚历克的不合理要求敢于反抗、拒绝,而没有从此甘于认命,但是考虑到孝道和迫于生活,她又重回到他身边;她认为自己对于安吉尔的爱是有欠缺的,她没有为安吉尔守身如玉,在临死前,她请求安吉尔娶她的妹妹为妻,因为“凡是我的长处,她一样地不短,可是我的坏处,她却一点没有……”她一直在旧有的道德圈边缘徘徊,在她这种不断地抗争、妥协、堕落到最终的坚决反抗中,我们看到了美好的东西被不可抗拒的强大力量撕裂的凄美。
四、总结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哈代的悲剧性小说《德伯家的苔丝》之所以显得十分出色,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它塑造了一个动人的悲剧性人物——苔丝,由于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她犯了这样或那样的错误而造成了悲剧性的结果。她是好人但不是完人;她的有着令人同情甚至钦佩的品质和性格,同时也有着凡人不可避免的弱点和缺陷;她的生活方式、思想感情和悲惨结局更能反映时代的现实,获得了我们的共鸣。哈代为我们展示了一位维多利亚时期少女的真实感情和多舛的命运,她是在同命运、环境、社会的斗争中失败后倒下来的。这样的悲剧不是偶然的,也不只发生在一个苔丝身上,从这个悲剧本身,我们对那个时代都应有更深的思索。
参考文献:
[1] 托马斯•哈代. 苔丝. . .
[2] 张中载. 托马斯•哈代——思想和创作. 北京: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1987
[3] 苏联科学院高尔基世界文学研究所编. 英国文学史1870-1955.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1983.
[4] 欧美古典作家论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0年.
[5] 秦玲. 苔丝悲剧的形成原因. 南阳师范学院. 2005
[6] 王梅兰
[7] 姚佩芝,董俊峰.《德伯家的苔丝》——哈代综合悲剧观的完美体现.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3
[8] (古希腊)亚理斯多德.《诗学》.人民文学出版社. 1982年
注释:
○1 苏联科学院高尔基世界文学研究所编. 英国文学史1870-1955.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1983
○2《早年的哈代》第230页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
希望对您有帮助。
D. 关于无效婚姻论文的题目 这里有个提纲 大家帮我想个题目
无效婚姻刍议
纵横法律网 吴洪明律师
E. 谁给我写个,裸婚时代折射出现代女人的婚姻观论文的提纲
不管多大多老,不管家人朋友怎幺催,都不要随便对待婚姻,婚姻不是打牌,重新洗牌要付出巨大代价。 01时07分43秒
原文地址:电视剧《裸婚时代》折射出的社会现实(转)作者:公孙容博
1.“没钱、没车、没房”的婚龄80后男人生活
台词:
我给不了你物质上的享受,我没车、我没钱、我没房子…我刘易阳这么多年,也算是一个历经考验的好同志了吧!我个人的终身奋斗目标,就是:要给你童佳倩幸福,给全家人幸福,给我们的子子孙孙幸福……幸福是什么?幸福不是靠你说就能说出来的,幸福是得你实实在在干出来的!(刘易阳)
童佳倩,我求求你嫁给我!虽说我没车、没钱、没房、没钻戒,但是我有一颗陪你到老的心!等你老了,我依然背着你,我给你当拐杖!等你没牙了,我就嚼碎了再喂给你吃!我一定等你死了以后我再死,要不把你一个人留在这世上,没人照顾,我做鬼也不放心!童佳倩!我爱你!嫁给我吧!(刘易阳)
点评:
擅于拍摄现实题材的影视导演滕华涛,即《双面胶》、《蜗居》热播之后,又将目光瞄准了“没房没车没钱”的裸婚一族,他们是这个社会造就的“畸形儿”!他们在社会里历经波折,也依旧离幸福很远!他们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却因为诸多的物质条件捆缚着,得不到祝福,得不到幸福!这对他们是不公平的!他们本没有什么错,却要承担不该承担的现实惩罚!
2. 现代女性青年的爱情观、婚姻观、幸福感
台词:
一没钱,二没房,三没车,你裸婚啊?!你图什么?喜欢能当饭吃吗? (陈娇娇)
有钱就有感情啊!男人长的帅有什么用啊?放到银行能当卡刷吗?人品好又有什么用?放到桌上能当饭吃吗?(陈娇娇)
崔彬这样的,他有学问嘛。但学问好有什么用啊?它能给我饭吃吗?能给我买LV吗?能让我坐奔驰吗? (陈娇娇)
幸福就是:你吃鱼,我吃肉,看着别人啃骨头!(陈娇娇)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两样东西可以让女人感到幸福:一个是奥迪,第二个就是迪奥!(陈娇娇)
点评:
不知何时,一股“一切向钱看”的社会风气席卷全国大江南北!以前的恋爱结婚择偶标准统统被拿下,“男人就是女人的钱包”!什么“相貌”、“性格”、“人品”都往后排,“有钱有势”的男人成了抢手货,什么“要嫁就嫁富二代”!“嫁入豪门”成为多少都市单身女性梦寐以求的伟大理想和人生目标!还振振有词“我宁愿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后笑”!“无敌小三”也成为一段茶余饭后的都市谈资!和“精神”相比,“物质”的追求和享受,成为了不可一世的王道!坚不可摧!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你爸是李刚,老公李嘉诚!
3.“富二代”中有这么一道曙光
台词:
我就是不想别人觉得,我是一个靠有钱老爸的,我得自食其力呀!……不应该依靠一个有钱有势的老爸,随便做个“富二代”!所以我也自己出来找工作,自己赚钱,自己奋斗!(孙晓娆)
从小我爸就宠着我,我要什么就有什么,从来没有不如我愿的时候!可是我现在长大了,我觉得我不能一直依靠我父亲,我得出来工作!我觉得本事才是自己的,人早晚有一天得靠自己!(孙晓娆)
点评:
在现实生活之中,“富二代”常常被有意无意地贴上了这样的标签“奢靡炫富”、“纸迷金醉”、 “吃喝嫖赌”!他们从小就在“金窝”、“银窝”的溺爱中长大!“挥霍无度”、“不可一世”、“霸道无理”!他们依仗着父母的财富,衣食无忧,恣意生活,想怎样就怎样!能力低,学识差,依旧笑傲江湖!很少有摆脱豪门,自己出去闯荡社会,自己奋斗,自己赚钱的“阔少”!剧中孙晓娆的一番话,让我们改变了对“富二代”的传统看法!
4.“穷二代”的都市打拼生活
台词:
从此发誓,我一定要出人头地,我一定要做出点样子给那些瞧不起我的人看看。可是,直到工作以后我才发现,“出人头地”这四个字,太难了! (魏国宁)
我不像你们,有父母,有背景,我只能靠我自己,这是我唯一的路子!(魏国宁)
只要我能在这个城市站住脚,我就能把林琳接来,和她生活在一起。可是现在呢,我连个安稳的房子都没有,房东让我搬家我就得搬!我拿什么给她幸福呀?(魏国宁)
点评:
和“富二代”、“官二代”相比,“穷二代”显得更加狭促逼仄,拿不出手,不敢在桌面上谈!没有背景、没有条件、没有关系、没有钱的“穷二代”,在艰苦中成长,以为考上大学就有好工作,就能摆脱贫困的背影,就能过上好日子,就能为父母分担苦痛!可是社会就是这么残酷现实,上大学,不过是为了一张毕业证书,可以证明自己是大学生,仅此而已!进入社会,你会发现,一切必须从零开始,远不是你当初上学时想象的那样,可以没能力,可以没学识,只要有背景,有关系,有钱,好单位、好工作就到手!否则,你只能靠自己过人的能力胆识,千辛万苦谋得一份像样的工作!在都市里艰难地生存!为爱情不惜卖命地打拼!
5.面对飙高房价的无奈和辛酸
台词:
我是削尖了脑袋想找那些挣得多的,能让我买的起房,买的起车,能让我堂堂正正地把童佳倩娶进门。可是,就算我拼了命,我也赶不上这房价涨的速度!(刘易阳)
点评:
“高房价”、“房奴”、“买不起房”已经成为中国当下,不可回避的严重的社会现象!毕竟,中国的富豪比例较小,亿万平民百姓的生活已经被“高房价”给彻底打乱了!在富豪看来,再高的房价,再强烈的调控政策,也难不倒他们,哪个富豪名下没有个几套十几套的!伸手,就是一套,张口,又是一套,他们是很有一套!可是,对于那么广大的普通市民,却要挤破脑袋抢着争着做“房奴”,宁愿肩负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贷款”!剩下的,是有心无力做“房奴”的,他们或“蚁族”或“凤凰男”或“穷二代”,只能仰望城市的天空,喟叹高楼大厦,灯红酒绿,都与自己无关……
6. 面对医疗看病的不信任
台词:
傻孩子!那医生说什么你就听什么?你冤大头啊?!(红霞)
这医院不能随便待,没病都得待出病来!(奶奶)
点评:
原本医生护士,救死扶伤,是分内的本职工作。可是正如“老师也不再是灵魂的工程师”一样,现实中充满了利益的诱惑和昧心的交易。托关系享受特殊待遇,向主诊大夫送“巨款红包”,已不再是什么新鲜的事!一进医院,身家就被任意宰割,小病大侃,没病一堆药,不榨出点钱,怎么能让你白来一趟!敢对主刀医生不恭?叫你留下手术后遗症!高药价,高医费,谁叫你有病!没带钱?!没戏!生死由你!一边待着去!
7.对剩男、剩女的忠告
台词:
以前呢!你是一切随缘!现在呢!你要重在参与!(刘易阳)
你说,你要什么事都由着你的性子来,这山望着那山高,这样不好。 (刘易阳)
点评:
“剩男”、“剩女”已经成为当下“男大不娶”、“女大不嫁”的热门现实!“剩男剩女”的产生,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为何“男大不娶”、“女大不嫁”?客观因素,没有条件促成匹配,摆在婚姻面前的三座大山“房子”、“钱财”、“合适的人”!主观因素,不满足现实匹配,达到自己择偶标准的对方没有出现!择偶的圈子、机会都太有限!那好吧!继续等待!继续寻找!一切随缘吧!可是“青春不饶人”,自己依然单身,家庭的逼婚逼嫁,促使“剩男剩女”们着实无奈苦闷!有机会要上,没有机会创造机会也要上!成与不成,好与不好,一切重在参与!
8.关于“走后门”、“托关系”的现实写照
台词:
人家有的是背景,像咱这样的,只有背影!(冬瓜)
我什么都不会,可我有钱!你什么都会,但你没有钱!(孙晓娆)
点评:
剧中杜毅一毕业没多久,父母花足了钱,托关系给安置到高薪的事业单位! 刘易阳失业,童佳倩恳求父亲,走了后门,给安置到父亲所在的事业单位!类似这样的现象,现实中数不胜数!凡是家庭有点背景、有点关系、有点钱的,在平常人看来“难于上青天”的事情,对于人家,只是一顿饭两句话的事!
9.现代私企、民企职场的潜规则披露
台词:
合适不合适我说了算!我是老板!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特蕾西)
我说这个创意不行它就是不行,行也不行,不服更不行!(王彼得)
点评:
相对于公务员、事业单位的而言,私企、民企的确有点混乱、有点黑,好多问题都不透明!《劳动合同法》对于私企民企,就是一纸空文,没有什么价值可谈。私企民企的职员,永远都是权益弱势者!这在剧中童佳倩的公司有一定的反映!在私企民企职场中,潜规则很重要,该做什么不该说什么,有理没理有情没情,都是一门学问!职场生存之道,你不得不遵守!否则,小则“公报私仇”、“嫉贤妒能”、“诽谤诬陷”、“给小鞋穿”;大了,就“名誉扫地”、“清场走人”!职场潜规则,轻易碰不得!
F. 求论文提纲!!!题目是《论我国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关系》
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现行《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现行的《婚姻法》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夫妻的个人财产范围。结合了我国国情,适应了当前夫妻财产关系多元化和复杂化的特点,有利于划清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的界限,减少纠纷。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财产权利的尊重和保护,提高了婚姻关系当事人的自主权,从而避免了夫或妻因婚姻状况的改变而丧失其在财产上的独立人格,而且有利于调动夫妻各方创造财富的积极性。
(1)本法规定的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三类:一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二是一方婚前已经取得 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三是婚前财产的滋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滋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滋息。如婚前所投资的股票,婚后因股票大升而获得的收益应认定为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登记前双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本法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应属个人一方财产。这种因人身权受到侵害所获得的损害赔偿费用,因其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是用于保障受害人生活的基本费用,只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法定财产制的情况下,受害人在向医院支付医疗费时,往往是以夫妻共同的积蓄或向他人借款(该债务实践中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先垫付,然后再向侵害者请求赔偿的。如果将获赔医疗费一概规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显失公平。
(3)本法把“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列属为夫妻一方财产,充分考虑到了财产所有人的自由处分财产的权利以及获得财产者的权利,体现了婚姻法对遗嘱人、赠与人意愿的尊重,符合我国继承法和民法通则的立法愿意,充分保护了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利益,避免夫或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失去财产上的独立人格。
(4)本法将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规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而未列举具体内容或界定标准,也未规定专用生活用品在家庭财产中所占份额的比例。我们知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价值观念的转变,个人专用生活用品的价值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了摩托车、轿车等高档生活用品,并逐渐成为夫或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因此,如果婚姻法不对专用生活用品的价值、专用生活用品在家庭财产中所占的份额的比例及生产用品与生活用品之间做出科学界定,必将损害婚姻当事人一方的合法权益,建议今后在制订这方面的司法解释中,应弥补此立法上的不足。
(5)对于条款中“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是夫妻个人财产的一个兜底条款,是指法律不宜也难以穷尽的,具有人身性质,应当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
三、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类型
我国目前的婚姻立法原则确立的是以法定财产制为主,以约定财产制为辅的夫妻财产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婚姻家庭领域里的财产状况也起了很大变化。夫妻财产数量上日益增多,财产构成上也日趋多元化。因此,仅仅依靠法定夫妻财产制已不足以反映和调整夫妻在财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必须逐步完善我国法律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有关规定。
我国现行的《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同时,作为约定财产制的例外本法第40条还规定了:“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一)夫妻财产约定的条件
夫妻是婚姻财产关系的主体,是财产权利的享有和财产义务的承担者,订立夫妻财产约定是一种与当事人身份有密切关系的法律行为,当事人必须亲自实施,不得代理,其他任何人代替婚姻关系当事人所作的约定都无效。订立夫妻财产约定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完全民事行为的成年人,同时当事人一方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形下订立的夫妻财产约定,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行为不正当地干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严重破坏了意思自治原则,导致的意思表示于法于理有悖,不能产生法律上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二)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
夫妻约定的财产应该是有特定形式,履行一定手续的。夫妻财产契约,必须具备书面形式,没有经婚姻登记机关申报登记或公证机关公证的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变更和撤销原约定亦必须以书面形式做成并经登记或公证。变更和撤销约定不得改变夫妻双方对第三人原来应当承担的财产责任,因欺诈和逃避等原因而变更和撤销约定的行为无效。这样既可以确定夫妻双方对财产责任的承担,又可以保护第三人的债权,同时兼顾维护社会利益、交易秩序的精神。
四、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我国现行的《婚姻法》确立了约定财产制优先于法定财产制的效力。夫妻财产约定一旦生效,即在夫妻之间及其继承人之间发生财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婚姻当事人双方均受此约定约束。夫妻双方都必须依约先使权利、履行义务,夫妻财产利益的分配也必须按照有效约定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夫妻任何一方违反财产约定,都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夫妻双方必须严格执行财产约定,不得随意变更、撤销。确实需要变更撤销的,须经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样以书面的形式,且如原约定经过公证机构公证,亦要经过公证机构公证才能变更、撤销。
G. 宝黛钗的婚姻爱情悲剧论文提纲怎么写
恰好ini只要看看红楼梦的概要你就明白了 上网搜搜吧
H. 婚礼禁忌论文提纲
一些常见的有关民俗婚礼方面的几点禁忌,新人结婚时需要注意的.虽然西式婚礼回与答现代简式婚礼已经非常普遍,但婚礼仍然是一个需要更多美好祝愿的仪式,若想在嫁娶的过程及日后婚姻生活中,处处留下好彩头,还是要多多考虑中国传统婚礼禁忌,比如结婚时说的话该如何,结婚时唱什么歌;这样不但是对长辈与不同身份的来宾的尊重,而且也为今后的新婚生活留下更多美好回忆。
可从以下几个大纲准备论文要点:
1、婚礼仪式开始准备
2、新人进场选曲
3、婚礼仪容仪表
4、证婚人的证婚词
5、新人交换戒指
6、新娘的头纱掀开
7、燃炮的什么时候放
8、礼车的选择与顺序
9、喜宴的场所选取与布局
10、闹洞房的度要把握
结婚是一件幸福切甜蜜的事情,但是因为婚礼繁琐,很多新人由于紧张导致婚礼上很多细节没有注意到,为此留下了遗憾,想要一个完美的婚礼,婚礼细节就需要好好的了解一下了。婚礼上有以上细节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