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期刊腐败
近期长春师范大学调查处理了田雷等3名同志的违纪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三要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各级党组织和全校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要严格规范权力,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学校纪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监管,从源头上完善制度措施,健全制约机制。同时,坚持不懈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在监督执纪过程中积极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用好纪律戒尺,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维护良好的教育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为学校各项事业的稳步发展保驾护航。
中共长春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3月16日
② 什么是是一种极端的学术不端行为,指学术权力的行使者滥用学术权力的行为
学术腐败是一种极端的学术不端行为,指学术权力的行使者滥用学术权力的行为。
学术腐败,主要是指利用学术权力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学术腐败是在一种相当宽泛的意义上就学术文化界和高等教育界存在的学风问题与学术弊端而言的。具体体现在利用学术资源谋取非正当利益或者利用不正当资源谋取学术利益,如权学交易、钱学交易、学色交易等。
主要表现:
以行贿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得科研经费、奖项等。
侵吞、挪用科研经费。
学术腐败
利用学者身分为商家做虚假宣传。
利用手中权力获得名不副实的学位、证书等。
利用手中权力获得更多学术成果,如在自己没有贡献的论文上署名,拉帮结派、打击异已等。
伪造简历,包括伪造论文记录、科研成果、学术头衔、所获奖项等。
伪造实验结果、伪造数据、故意忽略对自己不利的事实。
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包括抄论文、抄学术著作、以“翻译”为“著作”等等。
一稿多投,或低技术含量重复别人或自己的成果。
不恰当的夸大自己的成果、学术经历等。
包庇支持造假者。
大学和科研机构:
以内部“调查”刻意掩盖丑闻。
丑化举报人,以转移公众的视线。
学术会议、期刊
利用学者急于发表论文的心态收取高额版面费。
不按正常学术惯例来审稿或不审稿。
直接或间接要求作者引用本会议、期刊的文章来增加引用率,以达到提高影响因子的作用。
因利益相关或私人交情,编辑对学术不端的举报不作为。
③ 学术造假的危害
学位论文是一个人理论修养、知识水平、研究能力的综合体现,刻苦钻研、诚实守信是一个学者安身立命之本。如果像这样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用古人的话讲,那就真正是“斯文扫地”。须知,博士生教育的高标准、严要求,既是对学校师生负责,更是对一国学术能力、科研能力的保护。我国推行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目的就是要培养造就一批有真才实学的人才,挑起国家改革发展的大梁,如果都像这样腐蚀学术殿堂,连起码的学术准则都不要,连基本的学术要求都达不到,遑论破解“钱学森之问”。
学术是一面镜子,映照的是社会的生态和人们的心态。当人们都忙于巧夺浮名、急功近利,学术研究就不可能有“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的氛围。当人们都忙于钻营讨巧、敷衍了事,真正的学术尊严就不可能得到尊重。当学术也被人们当作摆设来对待,甚至当作商品来交换,那么一个国家的原创力、创新力就会遭遇“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每一篇“问题论文”都是国家教育塔基上的一道“裂纹”,“裂纹”多了,学术大厦就会摇摇欲坠。
④ 学术造假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学术造假行为则大致包括3方面内容,即:在临床实验过程中忽略次要研究规则,过多借用同行的错误实验数据以及剽窃。 这些行为正“在雷达的监督下明目张胆地风行”,“健康伴侣”研究基金会的布赖恩·马丁森说。他跟他的同事在9日出版的《自然》期刊上发表了这一研究结果。
在被马丁森的研究描述为最严重的10个问题里,有不到2%的科学家承认对研究数据进行过造假、曾经剽窃过他人成果或者故意忽略临床实验中的重要规则。接近8%的人说自己只是忽略过临床实验中的非重要规则。 受调查者多从事生物医药研究 。 马丁森的调查总共回收了3247名科学家的调查问卷,其中大约有40%的人早在2002年就收到调查问卷了。问卷访问的全部都是享受美国国家卫生学会基金资助的美国科学家,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从事生物、医药或者社会科学的研究,另有一小部分致力于化学、数学、物理学和工程学的研究。 调查显示,将近13%参加调查的科学家们承认他们滥用了“别人”的错误研究数据,同时近16%的人说他们曾更改过实验计划、实验方法甚至研究结果。 学术造假两大原因 。 一些科学家辩解说自己这么做完全是因为“来自资金赞助方面的压力”。 马丁森认为,学术造假的主要原因可能有二:一是科学家们承受着来自其他研究人员的压力;二是他们还必须承受来自赞助公司施加的压力。 但美国杜克大学霍华德·休斯医学研究所致力于生物医疗研究的副所长戴维·克莱顿说,他认为这两种理由未免有些冠冕堂皇,似乎想要说明学术造假是可以理解的行为。不知道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行为会更加常见还是渐渐隐退。 马克·弗兰克尔是美国发展科学协会科学自由、责任和法律计划的负责人。他本人并没有参与这一调查,但他说调查的结果并没有过多地出乎他的意料。不过弗兰克尔认为这项调查仅仅涉及了科学家团队的一部分人,因此不能以偏概全,打击一片。
对不起~我实在找不到
⑤ 学术行为,不端,失范,腐败
选B
这是学术不端
楼上的答主坑爹,不会就不要瞎扯,害人不浅。
我本来可以满分的
操
⑥ 疑似学术“最大丑闻”,何时才能不是“中国造”
这次,“我们”又搞了个大新闻。不过,更准确地说,是可能成为世界科学历史上国外学术出版商瞄准中国研究人员敛财的“最大丑闻”。
中国学术腐败,已成顽疾,有人说其已走向癌变,并非危言耸听。
据媒体报道,近日,美国知名英文论文抄袭检测网站Plagiarism Watch首页发表报告《科学论文代笔公司与掠夺欺诈型期刊合谋中国学者》,披露一本巴西SCI期刊同一期刊登了数篇相似的中国投稿者论文,论文使用了相同图表、相同研究对象、得出了相同实验结果,这种触目惊心的造假,仍然引起国内舆论广泛关注,也让国际学术界为之侧目。
图文无关
据悉,2015年,这份杂志总共发表2056篇论文,其中中国研究人员撰写的论文有1605篇,比例高达78.1%。
其实,这早已不是孤例。此前,2015年初,英国BMC出版社曾一次撤回43篇论文,其中41篇的作者来自中国,而2015年8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也宣布撤回旗下10本学术周刊上发表的64篇论文,其中多数作者也是来自中国。
仅一年多时间,中国学术论文造假再度被国际媒体曝光,国内舆论多痛心疾首,深感丢人丢到国际上,让国家声誉蒙羞。但我们更应该看到,在全球化时代,中国的学术造假之风走出国门,除了损害国家的面子,更在毒化着国际学术风气,我们除了感到羞愧,更应该意识到中国作为一个大国所应肩负的国际责任。
“学术行政化,是学术腐败的催生婆,也经常是学术腐败的保护伞。”
学术造假,当然不是中国独有的现象,国际知名高校、学术机构、权威学术期刊,大都卷入过类似丑闻风波。但是,所谓“掠食性机构”专门针对某一国人形成产业化的造假,在国际上真不多见。
原因很简单,中国高校、科研机构人员数量庞大,一旦造假之风蔓延,其巨大的需求量无疑会对掠食者形成巨大的吸引力,其中丰厚的利润足以让一些人铤而走险。所以,在全球化的时代,中国的学术腐败,不仅仅毒化中国的学术风气,无端耗费国家宝贵的科研经费,这种腐败风气的蔓延,如果不能从源头上严厉打击,也会加速恶化国际学术风气。
近年来,中国高校、科研机构非常看重国际学术期刊论文必表,一些官方主导的评估活动中,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数量在评估指标中所占权重越来越高。在这一政策引导下,国内一些高校、科研院所都采用不惜重金的办法,鼓励教学科研人员去国际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但是,在国内,学术评价已经高度行政化,学术评价被置换为一些简单的指标,这无疑给一些心术不正的造假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中国学术国际化方向不能变,但学术评价“去行政化”确迫在眉睫,让学术回归学术,真正意义让学术共同体行使学术评价职能,在通讯手段如此便捷,透明度如此之高的科研领域,类似这样大规模、低层次的学术造假歪风不难遏制。
学术行政化,是学术腐败的催生婆,也经常是学术腐败的保护伞,因为一些用学术腐败取得的所谓成果,行为已经成为一些领导的政绩。他们对学术腐败的袒护,是对学术腐败的变相怂恿。
中国学术腐败在国际上接二连三地曝光,这次又上了“头条”,某种意义上也可能是好事,因为国际压力可能有助于有关部门痛下决定,从根本上整治学术腐败。
当然,我说的也只是可能。
⑦ 学术腐败的具体表现
以行贿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得科研经费、奖项等。
侵吞、挪用科研经费。利用学者身分为商家做虚假宣传。
利用手中权力获得名不副实的学位、证书等。
利用手中权力获得更多学术成果,如在自己没有贡献的论文上署名,拉帮结派、打击异已等。
伪造简历,包括伪造论文记录、科研成果、学术头衔、所获奖项等。
伪造实验结果、伪造数据、故意忽略对自己不利的事实。
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包括抄论文、抄学术著作、以“翻译”为“著作”等等。
一稿多投,或低技术含量重复别人或自己的成果。
不恰当的夸大自己的成果、学术经历等。
包庇支持造假者。 以内部“调查”刻意掩盖丑闻。
丑化举报人,以转移公众的视线。
学术会议、期刊
利用学者急于发表论文的心态收取高额版面费。
不按正常学术惯例来审稿或不审稿。
直接或间接要求作者引用本会议、期刊的文章来增加引用率,以达到提高影响因子的作用。
因利益相关或私人交情,编辑对学术不端的举报不作为。
电子文献的学术腐败
说到事前预防学术腐败,就是要在文章发表前或者著作出版前查处其是否存在剽窃行为。查证某人的论文或者著作是否存在抄袭,一个很好的途径是查阅文献,特别是电子文献资料能够很快地查出问题。已经推出的全文期刊数据库、万方数字资源、重要报纸库、维普资讯网都是比较科学的电子数据库,很多剽窃行为可以查到。
武汉理工大学校长及其博士生“明目张胆”的抄袭,就是被“检索”出来的。但是,如果编辑没有查阅中外文电子或纸质文献的习惯或者能力,也就不容易能发现文章或著作是否存在剽窃。
一些编辑部和出版社追求经济利益,一味热衷于收取版面费、出版费的行为使不少编辑乐于钻研如何多要钱,很少考察文章的质量,更对文章和书稿是否存在剽窃不予查询,甚至明知剽窃也不过问。有的编辑部没有购买电子文献数据库,使得愿意查询的编辑也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