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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编目

发布时间: 2021-03-09 03:58:00

发表论文所在页的版权页是哪一页啊

1、对图书来说,一般在书扉页的反面页或尾页。

2、对于期刊来说,一般在目录页或目录页之后。

版权页就是出版物(主要是图书、期刊)记载出版及版权信息的页码。一般记载作者、出版者、印刷者或者复制者、发行者的名称、地址,书号、刊号或者版号,在版编目数据,出版日期、刊期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版权页是后台角色,包括了书名、作者、编者、评者的姓名;出版者、发行者和印刷者的名称及地点;书刊出版营业许可证的号码;开本、印张和字数;出版年月、版次、印次和印数;统一书号和定价等等。

(1)期刊编目扩展阅读:

版权页的编目数据(CIP):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包括:由图书在版编目数据标题、著录数据、检索数据、专业分类号。

其中书号即 ISBN,是合法出版书籍的统一编号。

国际标准书号(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简称ISBN,是专门为识别图书等文献而设计的国际编号。ISO于1972年颁布了ISBN国际标准,并在西柏林普鲁士图书馆设立了实施该标准的管理机构——国际ISBN中心。现在,采用ISBN编码系统的出版物有:图书、小册子、缩微出版物、盲文印刷品等。2007年1月1日前,ISBN由10位数字组成,分四个部分:组号(国家、地区、语言的代号),出版者号,书序号和检验码。

2007年1月1日起,实行新版ISBN,新版ISBN由13位数字组成,分为5段,即在原来的10位数字前加上3位EAN(欧洲商品编号)图书产品代码“978”。

第一组:978/979;

第二组:国家、语言或区位代码;

第三组:出版社代码(由各国家或地区的国际标准书号分配中心,分给各个出版社);

第四组:书序码(该出版物代码,由出版社具体给出);

第五组:校验码(只有一位,从0到9)。

② 图书期刊编目中的冒号表示连续吗

期编号207字段来用于:连续出自版物年代首期和末期的编号。
例子:207##$a2008.no1-2008,no.12 = 总477-488
出版周期附注326字段:包含有关连续出版物出版周期的附注,可以说明该文献出版不同时间的出版周期。

③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的其他

第二十四条期刊出版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期刊刊载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期刊不得刊载《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内容。
第二十六条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期刊出版单位更正或者答辩,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在其最近出版的一期期刊上予以发表;拒绝发表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损害公共利益的,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可以责令该期刊出版单位更正。
第二十七条期刊刊载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重大选题的内容,须按照重大选题备案管理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十八条公开发行的期刊不得转载、摘编内部发行出版物的内容。
期刊转载、摘编互联网上的内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内容进行核实,并在刊发的明显位置标明下载文件网址、下载日期等。
第二十九条期刊出版单位与境外出版机构开展合作出版项目,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十条期刊出版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期刊使用语言文字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期刊须在封底或版权页上刊载以下版本记录:期刊名称、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出版单位、印刷单位、发行单位、出版日期、总编辑(主编)姓名、发行范围、定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广告经营许可证号等。
领取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期刊须同时刊印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第三十二条期刊须在封面的明显位置刊载期刊名称和年、月、期、卷等顺序编号,不得以总期号代替年、月、期号。
期刊封面其他文字标识不得明显于刊名。
期刊的外文刊名须是中文刊名的直译。外文期刊封面上必须同时刊印中文刊名;少数民族文种期刊封面上必须同时刊印汉语刊名。
第三十三条一个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只能对应出版一种期刊,不得用同一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
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须按创办新期刊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四条期刊可以在正常刊期之外出版增刊。每种期刊每年可以出版两期增刊。
期刊出版单位出版增刊,应在申请报告中说明拟出增刊的文章编目、印数、定价、出版时间、印刷单位,经其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批准的,发给一次性增刊许可证。
增刊内容必须符合正刊的业务范围,开本和发行范围必须与正刊一致;增刊除刊印本规定第三十一条所列版本纪录外,还须刊印增刊许可证编号,并在封面刊印正刊名称和注明“增刊”。
第三十五条期刊合订本须按原期刊出版顺序装订,不得对期刊内容另行编排,并在其封面明显位置标明期刊名称及“合订本”字样。
期刊因内容违法被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该期期刊的相关篇目不得收入合订本。
被注销登记的期刊,不得制作合订本。
第三十六条期刊出版单位不得出卖、出租、转让本单位名称及所出版期刊的刊号、名称、版面,不得转借、转让、出租和出卖《期刊出版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期刊出版单位利用其期刊开展广告业务,必须遵守广告法律规定,发布广告须依法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不得刊登有害的、虚假的等违法广告。
期刊的广告经营者限于在合法授权范围内开展广告经营、代理业务,不得参与期刊的采访、编辑等出版活动。
第三十八条期刊采编业务与经营业务必须严格分开。
禁止以采编报道相威胁,以要求被报道对象做广告、提供赞助、加入理事会等损害被报道对象利益的行为牟取不正当利益。
期刊不得刊登任何形式的有偿新闻。
第三十九条期刊出版单位的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必须持有新闻出版总署统一核发的新闻记者证,并遵守新闻出版总署《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条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期刊出版单位在登记地以外的地区设立记者站,参照新闻出版总署《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审批、管理。其他期刊出版单位一律不得设立记者站。
期刊出版单位是否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由新闻出版总署认定。
第四十一条期刊出版单位不得以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者方式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权力摊派发行期刊。
第四十二条期刊出版单位须遵守国家统计法规,依法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统计资料。
期刊出版单位应配合国家认定的出版物发行数据调查机构进行期刊发行量数据调查,提供真实的期刊发行数据。
第四十三条期刊出版单位须在每期期刊出版30日内,分别向新闻出版总署、中国版本图书馆、国家图书馆以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缴送样刊3本。 第四十四条期刊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实行属地原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期刊和期刊出版单位的登记、年度核验、质量评估、行政处罚等工作,对本行政区域的期刊出版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其他地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期刊出版单位及其期刊出版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期刊出版管理实施期刊出版事后审读制度、期刊出版质量评估制度、期刊年度核验制度和期刊出版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期刊出版单位应当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规定,将从事期刊出版活动的情况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第四十六条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期刊审读工作。地方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的期刊进行审读。下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定期向上一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审读报告。
主管单位须对其主管的期刊进行审读,定期向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审读报告。
期刊出版单位应建立期刊阅评制度,定期写出阅评报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随时调阅、检查期刊出版单位的阅评报告。
第四十七条新闻出版总署制定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标准体系,对期刊出版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经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期刊出版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者不能维持正常出版活动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第四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期刊实施年度核验。年度核验内容包括期刊出版单位及其所出版期刊登记项目、出版质量、遵纪守法情况等。
第四十九条年度核验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期刊出版单位提出年度自检报告,填写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的《期刊登记项目年度核验表》,经期刊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本年度出版的样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期刊出版单位自检报告、《期刊登记项目年度核验表》及样刊进行审核查验;
(三)经核验符合规定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在《期刊出版许可证》上加盖年度核验章;《期刊出版许可证》上加盖年度核验章即为通过年度核验,期刊出版单位可以继续从事期刊出版活动;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在完成期刊年度核验工作30日内向新闻出版总署提交期刊年度核验工作报告。
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年度核验:
(一)正在限期停业整顿的;
(二)经审核发现有违法情况应予处罚的;
(三)主管单位、主办单位未履行管理责任,导致期刊出版管理混乱的;
(四)存在其他违法嫌疑需要进一步核查的。
暂缓年度核验的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确定,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缓验期满,按本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重新办理年度核验。
第五十一条期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年度核验:
(一)违法行为被查处后拒不改正或者没有明显整改效果的;
(二)期刊出版质量长期达不到规定标准的;
(三)经营恶化已经资不抵债的;
(四)已经不具备本规定第九条规定条件的。
不予通过年度核验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未通过年度核验的,期刊出版单位自第二年起停止出版该期刊。
第五十二条《期刊出版许可证》加盖年度核验章后方可继续使用。有关部门在办理期刊出版、印刷、发行等手续时,对未加盖年度核验章的《期刊出版许可证》不予采用。
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的期刊出版单位,经催告仍未参加年度核验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第五十三条年度核验结果,核验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四条期刊出版从业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新闻出版职业资格条件。
第五十五条期刊出版单位的社长、总编辑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期刊出版单位的社长、总编辑须参加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
期刊出版单位的新任社长、总编辑须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五十六条期刊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可以采取下列行政措施:
(一)下达警示通知书;
(二)通报批评;
(三)责令公开检讨;
(四)责令改正;
(五)责令停止印制、发行期刊;
(六)责令收回期刊;
(七)责成主办单位、主管单位监督期刊出版单位整改。
警示通知书由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统一格式,由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下达给违法的期刊出版单位,并抄送违法期刊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单位。
本条所列行政措施可以并用。
第五十七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期刊出版单位,或者擅自从事期刊出版业务,假冒期刊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期刊名称出版期刊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处罚。
期刊出版单位擅自出版增刊、擅自与境外出版机构开展合作出版项目的,按前款处罚。
第五十八条出版含有《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禁载内容期刊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处罚。
第五十九条期刊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处罚。
期刊出版单位允许或者默认广告经营者参与期刊采访、编辑等出版活动的,按前款处罚。
第六十条期刊出版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处罚:
(一)期刊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主管单位、登记地、业务范围、刊期,未依照本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
(二)期刊出版单位变更名称、合并或分立、改变资本结构、出版新的期刊,未依照本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
(三)期刊出版单位未将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备案的;
(四)期刊出版单位未依照本规定缴送样刊的。
第六十一条期刊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的,依照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处罚。
第六十二条期刊出版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期刊出版单位变更期刊开本、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同一登记地内变更地址,未按本规定第十九条报送备案的;
(二)期刊休刊未按本规定第二十条报送备案的;
(三)刊载损害公共利益的虚假或者失实报道,拒不执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更正命令的;
(四)公开发行的期刊转载、摘编内部发行出版物内容的;
(五)期刊转载、摘编互联网上的内容,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
(六)未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一条刊载期刊版本记录的;
(七)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二条关于期刊封面标识的规定的;
(八)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一号多刊”的;
(九)出版增刊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
(十)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五条制作期刊合订本的;
(十一)刊登有偿新闻或者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八条其他规定的;
(十二)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一条,以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利用权力摊派发行的。
第六十三条期刊出版单位新闻采编人员违反新闻记者证的有关规定,依照新闻出版总署《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四条期刊出版单位违反记者站的有关规定,依照新闻出版总署《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五条对期刊出版单位做出行政处罚,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告知其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可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对期刊出版单位做出行政处罚,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可以建议其主办单位或者主管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予以行政处分或者调离岗位。 第六十六条本规定施行后,新闻出版署《期刊管理暂行规定》和《〈期刊管理暂行规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同时废止,此前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期刊出版活动的其他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六十七条本规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④ 去其它高校交流学习,期刊编目有什么问题在提问

期刊编目,主要是出版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刊名变化、出版频率变化等由于期刊自身内的特点,导致揭示其特容征的信息有许多不确定性,这就给期刊著录工作带来许多麻烦。因此著录数据需要经常更新和维护,需要分析当前在期刊著录中遇到的问题,综合探讨期刊分类、编目实践中遇到的一些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并学习交流图书馆如何在业务独立、资金扶持、人员培养和制度建设等方面来推动期刊编目业务的发展,以达到期刊的管理质量和读者的高效检索利用。

⑤ 期刊编目是以issn做为新记录还是以订购号

ISSN号

⑥ 如何识别期刊条形码呢

书后面的条码是书的身份证,没有就是非法出版物哦!

它记载着书籍的ISBN或者ISSN信息,ISBN和ISSN就是国际标准书刊号。ISBN叫做国际标准书号,ISSN叫做国际标准刊号。
ISBN只可发行书号,每次申请有十个书号;ISSN只可发行期号(定期杂志)。
他们都是一组数字,标在条码的下面,用肉眼也是可以识别的,不只是书籍才有,音像制品也是必须要有的。

√适用的印刷品及物料
● 书本、小册子
● 缩微复制品
● 教育电视或电影
● 混合媒介刊物
● 微型电脑软件(请参阅、《国际标准书号评论杂志》的指引)
● 地图
● 电子刊物
×不适用的印刷品及物料
● 日志、年历
● 广告
● 报纸、期刊
● 无书名页及内页之美术图片
● 美术折卡
● 纯音乐录音

——————相关——————

关于国际标准书号和中国标准书号

国际标准书号/ISBN

(本部分摘自《外文文献采访工作手册》。)

国际标准书号的英文全称为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简称ISBN。1966年11月,西柏林第三届国际图书市场研究和图书贸易合理化会议(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Book Market Research and Rationalization in the Book Trade)上,当时的联邦德国的克莱特(Klett)出版公司的艾勒(H. J. Ehlers)提出了标准号码的倡议,被公认为是国际标准书号的历史起点。当时,欧洲的许多出版社和图书发行商正在考虑把计算机用于图书订购和书目控制。1967年英国在惠特克(Whitaker)公司成立了标准书号(SBN - Standard Book Number)中心。1969年4月国际标准组织第46技术委员会(ISO/TC46 - 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ation / Technique Committee 46)在斯德哥尔摩起草了ISBN方案。1971年国际标准组织批准了国际标准书号在世界范围内实施,前后历时五年。

国际标准书号由十位数字组成。被三条短横线分为四段,每一段都有不同的含义。

第一个号码段是地区号,又叫组号(Group Identifier),最短的是一位数字,最长的达五位数字,大体上兼顾文种、国别和地区。把全世界自愿申请参加国际标准书号体系的国家和地区,划分成若干地区,各有固定的编码:0、1代表英语,使用这两个代码的国家有:澳大利亚、加拿大、爱尔兰、新西兰、波多黎各、南非、英国、美国、津巴布韦等;2代表法语,法国、卢森堡以及比利时、加拿大和瑞士的法语区使用该代码;3代表德语,德国、奥地利和瑞士德语区使用该代码;4是日本出版物的代码;5是俄罗斯出版物的代码;7是中国出版物使用的代码。

组号分为五个档次,长度为1―5位数字,其具体设置范围如下:

组号位数 设置范围 可分配的组区数 每组号允许出版量(种) 每档总计出版量(种)
一位 0~7 8 1亿 8.00亿
二位 80~94 15 0.1亿 1.50亿
三位 950~997 48 0.01亿 0.48亿
四位 9980~9989 10 0.001亿 0.01亿
五位 99900~99999 100 0.0001亿 0.01亿
合计 181 10.00亿

第二段号码是出版社代码(Publisher Identifier),由其隶属的国家或地区ISBN中心分配,允许取值范围为2-5位数字。出版社的规模越大,出书越多,其号码就越短。

第三个段是书序号(Title Identifier)由出版社自己给出,而且每个出版社的书序号是定长的。最短的一位,最长的六位。出版社的规模越大,出书越多,序号越长。

第十位是电子计算机的校验码(Check Digit)。固定一位,起止号为0-10,10由X代替。

四段数字之间应该用连字符( - )连接(例如:2-02-033598-0)。但是,有些图书馆集成系统不能自动分配连字符,图书馆编目人员也对ISBN的分段方式不甚了解,所以人们经常在书目记录中省略连字符(例如:2020335980)。

标准书号的核对方法是加权法,即用10至2这9个数分别去乘标准书号的前9位数,其乘积之和加上校验码再除以常数11,如能整除,说明书号正确,如不能整除,表明书号错误。

国际标准书号的使用范围是:印刷品、缩微制品、教育电视或电影、混合媒体出版物、微机软件、地图集和地图、盲文出版物、电子出版物。

总管国际标准书号的机构是设在德国柏林国立普鲁士文化遗产图书馆(Staatsbibliothek zu Berlin - Preu?ischer Kulturbesitz)的国际国际标准书号管理局(International ISBN Agency)。该机构的主要工作之一是向下一级地区机构分配地区号码。一般的地区机构都设在国家图书馆内,但是一些大的国家和地区却不是这样。例如,英国的地区机构是惠特克公司(Whitaker),该公司在国际标准书号尚未问世前,就是英国的国家书号中心,可以说是国际标准书号的先驱;美国的地区中心是鲍克公司(R.R. Bowker);我国的地区机构设在新闻出版署。地区机构的主要工作是接受出版社的申请,批给第二段号码,即出版社的代码。第三个号码和校验码就由出版社自己决定了。

要让全世界出版的书,每一种都有一个编号,又不重复,这决不是一件易事。要把书号严格控制在10位以内,就必须有一套精密的设计安排。首先是地区号。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文种英、法、德、日、中、俄都只占一位,目的是留下更多的位数安排大量的出版社和图书。而最小的地区,如苏里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则占用五位数。最让国际标准书号设计者头痛的是出版社号码。以英文为例,除了地区号和校验码,还有八位用来解决英文地区的每个出版社和每一种书。出版社号码定为2至7位,书号定为1至5位,各出版社国际标准书号的分配成如下格局:

出版社号码位数 出版社起始号 书号位数 可出版的图书种数
2 00 6 1 000 000
3 200 5 100 000
4 7000 4 10 000
5 85000 3 1 000
6 900000 2 100
7 9500000 1 10

最小的出版社只有10个书号,很容易用完,用完后可向地区机构申请再给一个号码。例:

0-13-001660-8是美国Prentice-Hall出版社的一个ISBN;
0-471-00084-1是美国Wiley出版社的一个ISBN;
2-7000-2444-3是法国Gründ出版社的一个ISBN;
4-80970-182-4是日本东洋文库的一个ISBN;
1-919876-03-0是南非NAEP出版社的一个ISBN;
3-9800462-3-0是德国Freitag für Umwelttechnik的一个ISBN;
981-238-187-2是新加坡World Scientific出版社的一个ISBN

有的出版社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分社出版的同一种书,用两个不同的ISBN。例如,德国施普林格出版社(Springer-Verlag)出版的Introction to the Mori Program一书,在纽约出版用0-387-98465-8,在柏林出版则用3-540-98465-8。对于这个出版社,两个ISBN的后六位(书序号和校验位)都相同。对于这种情况,图书馆员要从实践中总结经验,通过多个途径检索,减少查重中的遗漏。不过,许多出版社在不同地点出版的书的书序号不同。不过,许多出版社在不同国家或地区出版时,不同的ISBN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关系。

国际标准书号问世后,很快得到推广。主要是因为是出版商首先倡议的,对出版商、书商的工作有很大的益处。其优点主要体现在:国际标准书号是机读的编码,从图书的生产到发行、销售始终如一,对图书的发行系统起了很大的作用;它的引入使图书的定购、库存控制、帐目和输出过程等任何图书业的分支程序都简化了;国际标准书号也对图书馆和文献中心的订购、采选、编目和流通程序都有促进作用;ISBN系统的引入也服务于书目信息的流动和使用,而且为一个国家的图书生产提供经济的书目控制;ISBN对图书市场更有效率,它能确定国际上出版的任何图书及其出版社。在书业中习惯称ISBN为库藏码(Stock Number),就是因为被普遍应用于书库管理。可见,它对书业的发展的作用很大。

下面主要说一下国际标准书号的采用对图书馆的影响。出版商和书商与图书馆的着眼点不同。图书馆侧重于区别书的品种,最好是同样内容的书只有一个ISBN号。这样,查重时,只要查ISBN就能确定是否重复。但在出版商那里,一个ISBN说明了一本书的版本、装帧、文种、材料和出版地等内容。同一内容的书,因版本、装帧、文种、材料和出版地的不同,ISBN就不同。这样,ISBN与图书之间就出现了一些特殊关系,一种书就出现了多个ISBN,给图书馆采选人员带来了很大的麻烦,不能仅仅根据ISBN的不同来确定是否复本。能否利用ISBN查重,看法不一。可以这样说,ISBN具有唯一性,只要其相同,肯定是同一种书。这样,可以避免因目录报导有误,订单打错,排片错误造成的重复;但目前ISBN还不是唯一的查重方法,必须与书名等项目相结合。另外,ISBN是适应电子计算机的需要产生的机读编码,利用其通过计算机查重,可以节省时间。

由于国际标准书号是书目数据中唯一可以识别一种出版物的国际通用代码,所以现在许多图书馆将其应用于采访和编目中的查重。例如,对于普通图书,各个机构的编目方式可能略有差异,出版社和书商的信息报道也不尽相同,所以我们几乎不可能让计算机通过著者或书名进行查重。但是国际标准书号具有唯一性和标准性,人们可以让计算机自动对其查重,从而省去了不少手工劳动,然后再进行人工判断。

但是,我们也应当在使用国际标准书号查重时注意由于一些特殊问题。有些书可能有三个书号(丛书书号、分丛书书号、本书书号)。例如,英国罗德里奇(Routledge)出版社出版的《文明史》(History of Civilization: a Complete History of Mankind from Pre-Historic Times)共有50卷,其总的ISBN是0-415-14380-2;它下面分六个部分,包括《希腊文明》(Greek Civilization)(7册)(ISBN 0-415-15612-2)、《东方文明》(Eastern Civilization)(10册)(ISBN 0-415-15614-9)等;而各个部分下的每一册也有自己的ISBN,包括《马其顿帝国主义和东方的希腊化》(Macedonian Imperialism and the Hellenization of the East) (ISBN 0-415-15577-0)、《中国文明》(Chinese Civilization) (ISBN 0-415-15591-6)等。在这套书中,每本书上都印有三个ISBN。此外,同一种书在不同国家出版有不同的书号,不同的装帧形式(例如平装和精装)有不同的书号;这些情况都是很常见的。
查阅出版社ISBN的工具书有国际标准书号管理局(International ISBN Agency)编的《出版社的国际ISBN指南》(Publisher’s International ISBN Directory)。有关ISBN的详细说明,可以参见ISBN国际中心的网站(http://www.isb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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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书号 / China Standard Book Number

(本部分摘自《外文图书采选工作》。编写者:朱硕峰)

1982年,中国参加ISBN系统,并成立中国ISBN中心(设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国标准书号自1987年1月1日起实施,至1988年1月1日完全取代原用的统一书号。中国标准书号共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为ISBN,是主体部分;第二部分为《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基本大类类号和种次号。类号除工业技术诸类图书用两个字母外,其他各学科门类图书均用一个字母。种次号是同一出版社出版同一学科门类图书的顺序号,由出版社自行编定。类号与种次号之间用中圆点(·)隔开。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分两行排列,也可用斜线隔开,排成一行。例如: ISBN 7-144-00316-X/TP·340。

如前面所述,ISBN代表一种图书的一个版本,甚至代表一个分册。但是当ISBN应用到中国以后,由于中国的具体历史情况和不规范管理,出现了一号多书的现象。我们在图书采选工作中应当注意到这种情况,避免产生差错。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国标准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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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位的国际标准书号 / 13-Digit ISBN

2004年,位于柏林的国际ISBN机构(International ISBN Agency)出版了《13位国际标准书号指导方针》(Guidelin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13-Digit ISBNs),描述了将于2007年启用的13位的ISBN的概况。

新的ISBN实际上就是现在的EAN号(European Article Number, 即欧洲商品号)。大家现在就可以看到,图书封四的ISBN上有一个13位的号码,其实就是EAN号,即在ISBN前加978(代表图书),但是最后一位(校验码)与ISBN不同。正式启用13位ISBN以后,可能会增加前三位的号码(例如:978, 979, 980),但是后面的号码用法与过去一样。

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

ISSN,即国际标准期刊号 (International Standard Serial Number,简称 ISSN),是根据国际标准组织1975年制订之 ISO-3297 的规定,由设于法国巴黎的国际期刊资料系统中心 ( International Serial Data System - ISDS International Center)所赋予申请登记的每一种刊物一个具有识别作用且通行国际间的统一编号。我国的ISDS系统于1985年1月成立,1986年4月正式加入ISDS,其中心位于国家图书馆内。
每组 ISSN是由八位数字构成,分前后两段,每段四位数,段与段间用“-”相连,其中后段的最末一个数字为检查号,如:ISSN 0211-9153。在联机书目中,ISSN可以作为一个检索字段,从而为用户增加了一条检索途径。
期刊,是指任何一系列定期或不定期连续出版的刊物,它们通常以一定的刊名发行,以“年月日”,“年月”或数字标明卷、号、期数。我们常见的期刊、杂志、丛刊、年刊等大都属于国际标准期刊号的编号与编码范围。每一种期刊在注册登记时,就得到一个永久专属的ISSN,一个ISSN只对应一个刊名;而一个刊名也只有一个ISSN。所以当该刊名变更时,就得另申请一个ISSN。如果期刊停刊,那么被删除的ISSN也不会被其它期刊再使用。

ISSN中国国家中心

ISSN (International Standard Serial Number)是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其英文首字母缩写。ISSN是为不同国家、不同语言、不同机构(组织)间各种媒体的连续出版物(报纸、期刊、年鉴和指南等)信息控制、交换、检索而建立的一种标准的、简明的、唯一的识别代码。截止到2001年底,ISSN网络已标识了全世界1,037,156种连续出版物(包括正在出版和已停止出版),形成世界最大规模的连续出版物书目数据库,ISSN也成为世界上权威的编码系统。
ISSN 网络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法国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赞助下建于1972年。该网络是政府间的合作组织。网络由国际中心和国家中心或地区中心组成。目前已建73个国家中心和地区中心。国际中心设在法国的巴黎。
1985年我国政府正式批准ISSN中国国家中心建立,中国中心设在国家图书馆内。中国国家中心负责我国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正式批准出版的连续出版物的注册、ISSN的分配与管理、ISSN的使用、对ISSN的各种咨询以及中国连续出版物书目数据送交ISSN国际中心数据库等项工作。截止到2001年底,我国已有12000多种连续出版物获得ISSN。

ISBN国际中心
http://www.isbn.org/
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
http://www.chinaisbn.com/isbn/index.jsp

⑦ 求问发表的论文所在页的版权页是哪一页啊

查到一则抄信息供你参考
“版权页,即版本记录页,记录书籍出版情况,供国家版本管理部门、出版发行单位和图书馆使用。包括:书名,著作者、翻译者、编选者、绘制者姓名,出版者、印制者、发行者名称,开本、印张、字数、插页,出版年月、版次、印次,印数,书号,定价等。版权页一般印于扉页背面或书籍最后一面(后环衬之前)下端”

⑧ 发表在杂志刊物上的论文需要扫描版权页,此版权页是指什么

1、版权页是指出版物的版权标志,也是版本的记录页,一般位于书名页的背面、封三或书末。在版权页中,按规定应记录书名、著译者、出版者、印刷者、发行者、版次、印次、开本、印张、印数、字数、出版年月、版权期、书号、定价等及其他有关说明事项。

2、版权页的作用:说明和保障版权的文字为主,如“有著作权,不准翻印、版权所有,翻印必究、请勿翻印”等字句。版权页是供读者了解图书的出版情况,也是文献著录的重要信息源之一。

(8)期刊编目扩展阅读

常规版权页包括的内容明细:

1、书名页:图书正文之前载有完整书名信息的书页,包括主书名页和附书名页。

(1)主书名页:载有本册图书书名、作者、出版者、版权说明、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版本记录等内容的书页,包括扉页和版本记录页。

(2)附书名页:载有多卷书、丛书、翻译书等有关书名信息的书页,位于主书名页之前。

2、作者:对图书知识内容或艺术内容的创作、编纂、翻译等负直接责任的个人或组织。

3、出版者:对图书的编辑、出版和发行负责的机构或组织。

4、图书在版编目数据:在图书出版过程中编制,并印制在图书上的书日数据。

5、版权说明:经作者或版权所有者授权出版的作品,可标注版权符号,并注明版权所有者的姓名及首次出版年份,排印在版本记录页的上部位置。

6、版本记录:提供图书在版编目数据未包含的出版责任人记录、出版发行者说明、载体形态记录、印刷发行记录,排印在版本记录页的下部位置。

⑨ 对地方文献如何分类,编目、管理的意见

搜集、整理、存储、开发、利用地方文献是公共图书馆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执行“保存文化遗产”职能的需要。目前,各公共图书馆重视和加强了这一工作,采取各种办法向有关单位搜集地方文献。在各单位的支持下,已取得一定成绩,品种、数量日渐增多。地方文献的情况比较复杂,对地方文献如何分类、编目、管理也存在分歧的意见。有的认为,为了体现地方文献的特色,应该集中归类,全部分入K291/297,卡片单独排列保存,图书报刊专柜或专库保存;有的认为,从方便读者利用出发,应按地方文献的内容、特征各入其类;有的图书馆没有研究制订具体办法,由分类人员自行确定,以致不同分类人员按不同标准分类,或同一分类人员前后分类标准不同,产生混乱。为此,笔者提出以下意见,供大家研究参考。 一、地方文献的情况非常复杂。除了地方志、部门志外,有本地的出版物,本地籍的作者在外地的出版物;有外地出版的评价、研究本地的书刊等;涉及的学科门类非常广泛,不仅有历史,而且政治、经济、文艺、工业技术等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书刊都有;收集的地方文献有的仅一册,有的有复本;有的地方文献,从书名、内容或前言、后记中可以判定为地方文献,而有的书,不论从书名、著者、内容或前言、后记上都无法判定为地方文献。在研究地方文献的分类、编目、管理办法时,必须重视这些特点。 二、对地方文献的分类、编目、管理,既要有利于保存文化遗产,又要有利于开发利用。地方文献是有特殊意义的图书资料,是地方的宝贵财富,要作为特藏管理,永久保存。因此,不能象一般图书那样流通、磨损、报废,要考虑保存文化遗产的需要。但是,收藏是为了开发利用,如果不开发、利用,成了死书,又有什么用呢?因此,制定的办法应是在保证便于保存的前提下,有利于开发利用。 三、地方文献分类、编目、管理的具体意见是: 1、分类时,按内容、特征各入其类,在索书号中加注特定的地位符号; 2、卡片制作时,增加一套作为地方文献目录单独排列。复本交读者部门流通的,应再增加一套卡片由读者部门作为地方文献目录单独排列。地方文献目录按分类号顺序排; 3、属地方文献的图书,以一册作为特藏专柜保管,只供查阅不外借;有复本的,复本可放入流通书库供读者借阅。有基藏书库的,地方文献专柜可在基藏书库内保管。重要的孤本书,流通频率高的,可以缩微或复印本供查阅和借阅。 4.读者查阅地方文献时,可在地方文献目录中查,也可在分类或书名目录中查。管理人员根据读者开列的索书者中有地方文献的地位符号时,即明确是地方文献,再根据卡片上的登记册数多少,确定在流通书库取出借阅,或在地方文献专柜取出只供阅览不外借。 以上办法,属于地方文献的期刊也可仿照办理。 5、有的书,从书名、著者、内容、前言或后记无法判定为地方文献的,可根据购买或收赠时的依据,在书名页上加以说明。对本地籍作者在外地的出版物,可注明作者籍贯;赠送的注明赠送单位或个人,避免以后分不清是否属于地方文献。 6、地方文献分类、编目、管理的办法,应在馆内的分类细则、目录组织办法、借阅或查阅办法中明确列出,以便馆内人员共同遵守,有利于读者开发、利用地方文献资料。

⑩ 1.期刊的级别是否有明确的区分方法,《中国医药指南》是什么级别的

国内正规期刊的特征及识别方法

除了必须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还必须具有国内批准的发行刊号才是合法期刊。国家级国内期刊,有国内统一CN刊号、国际标准ISSN刊号,通过邮局发行的还应有邮发代号国内正规期刊的特征及识别方法范文一、国内正规期刊的特征第一,世界公开发行的国际级期刊(包括港澳台期刊)在国内合法发行,除了必须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还必须具有国内批准的发行刊号才是合法期刊。国际级期刊(包括港澳台期刊)要进入国内合法发行,必须经过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批准或特许并由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等具备发行国际级期刊(包括港澳台期刊)的单位在国内发行,并颁发期刊发行刊号(而且在中图报刊网上有详细资料记载),并可以进行编目查询,如国际级顶尖知名杂志《财富(中文版)》杂志在国内合法发行的书刊编号为270Y0037,《世界经理人》杂志在国内合法发行的书刊编号为714Y0004,《当代文化与教育研究》杂志在国内合法发行的书刊编号为370Y0002。当然,诸如这些国际知名期刊的编辑出版本来不归国内新闻出版署管理,当然也就不需要国内CN刊号了,而那些没有被批准在国内发行的非法期刊(甚至只是利用境外机构购买了一个国际刊号ISSN)只有一个国际刊号ISSN(没有国内发行的批准刊号),在国内肯定是非法期刊了.这些非法期刊为了欺骗国内投稿者(多以教育类与医学类期刊),就自己乱编一个国内根本不存在的CN号来非法出版(根本就没有在国内发行过,只是给投稿者寄1-2册,或者只是收了投稿者的版面费后,就没有消息了)骗取钱财。了解正确辨别非法期刊的基本特征知识简介第二,国家级国内期刊,有国内统一CN刊号、国际标准ISSN刊号,通过邮局发行的还应有邮发代号。其标准刊号(CNxx-yyyy/z)由中国国别代码CN、报刊登记号xx-yyyy和分类号z组成。其中xx为期刊出版单位所在地区代号,yyyy为出版管理部门分配的序号(期刊的序号范围为1000-6999),分类号则是用以说明期刊所属的第二主要学科范畴。如,CN35-1169/C。国际标准刊ISSNxxxx-yyyy)由以ISSN为前缀的8位数字(两段4位数字,中间以一个连字符—相接)组成。如ISSN1234-5678。第三,作为内部交流用的边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则应标明准印证号,只能用于免费交流,不得公开发行,不得标明定价。二、正确识别国家级国内正规期刊的方法1、国内合法期刊与非法期刊国内期刊分为正式期刊和非正式期刊,正式科技期刊是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与国家科委在商定的数额内审批,并编入国内统一刊号,办刊申请比较严格,要有一定的办刊实力,主编与副主编必须由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对编辑人员的素滞名额都有一定的要求,正式期刊有独立的办刊方针。非正式期刊是指通行政部门审核领取内部报刊准印证作为行列内部交流的期刊(一般只限行业内交流不公开发行),但也是合法期刊的一种,一般正式期刊都经历过非正式期刊过程。参考我的文章非法期刊定义,怎样鉴别非法期刊?。非法期刊系没有通国家新闻出版署和国家科委批准也没有注册为内部刊物的非法出版物,以营利为首要目的,收取高额的版面费,在技术上和政治上不负责任,不能在国内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它们通常是在国外花300元购买一个ISSN刊号来欺骗教师。2、国内期刊刊号问题凡通过国内新闻出版署和国家科委审批的正式期刊均编入了国内统一刊号,正式期刊的刊号是由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XN)两部分组成(境外期刊在国内合法发行须经新闻出版署备案并由中图公司等批准颁发书刊编号),CN是中国国别代码,缺少国内统一刊号(或国内批准的书刊编号)或内部报刊准印证都可认为是中国国内的非法期刊,国家不认可,也不准在中国国内发行的。进一步了解书号和刊号的说明3、识别国内公开发行的正式期刊方法国内公开发行的期刊允许在国内外发行,有国内统一刊号,其刊号结构式为:CN报刊登记号/分类号,只有ISSN国际刊号而无国内统一刊号不允许在国内公开发行,有的印有CN(HK)或CNXXX(HK)/R这是国内不法分子欺骗那些急于想发论文评职称的读者而编造的国内刊号.合法的国内统一刊号需注意,国内正式期刊一般有国内国家机关主管单位(不是什么中国/中华XX协会),并有详细的编辑出版通信地址和印刷出版地都在国内,除自办发行外大多通过邮局征订和发行,故常常有邮发代码。而非法期刊只有国际标准刊号或乱造的国内CN刊号,即使内部报刊准印证也没有。我的另一篇文章鉴别期刊真伪的四大方法综上所述,在世界公开发行有一定影响力的的并且有国内批准发行的书刊编号的国际级期刊杂志上发表论文,可以用于作者提高自己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当然在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国内可能不会被承认的.对职称评定应该说没有意义,至于如何抵制这些非法期刊盛行,一方面国内新闻出版部门应对这类期刊进行严肃查处,阻止合法报刊为这类期刊广告外,还要劝告大家不要上当受骗,学会识别非法期刊。

刊名: 中国医药指南
Guide of China Medicine
主办: 中国保健协会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671-8194
CN: 11-4856/R
邮发代号:82-226
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中国医药指南
创刊时间:2003
国家级期刊!
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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