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杂志蛋筒
① 《读者》有一篇介绍真爱满行囊的文章是什么
我的兔子伊凡:
我决定养他,就像养兔子
被问起初恋的岁数,我总是回答十岁。有人会笑我矫情,十岁懂什么呢?事实上,从十岁那年遇到伊凡的那一刻起,我开始了我的初恋。
那个冬天的早晨,我“捡到”了伊凡,当时他正躲在我家仓库旁的小灌木丛里,穿着很少的衣服,看到我,他有些害怕地捂住眼睛。后来我才知道,他认为,捂住眼睛我就无法看见他了。从他的神态中,我猜出他就是爸爸昨天晚上说的,从医院跑出来的精神病人。我正在犹豫如何处理他的时候,看到爸爸向这边走来,他马上就要发现伊凡了。我几乎没有犹豫,便对他挥挥手:“快进去。”
伊凡迅速地钻进小木屋,我假装没事似的锁上门,平静地和爸爸说“再见”,然后骑着自行车去上学。骑了约几百米,我的心才剧烈地跳动起来,又兴奋又害怕,我感觉自己做了一件不同寻常的事情。
那天班里转来一个新同学,叫昆汀,脸上有一块很大的红色胎记。所有的同学都有点怕他,只有我不怕,因为老师说昆汀曾看见过火山熔岩,那在我看来是件了不起的事情。
放学回到家,妈妈正在做饭。我蓦然想起伊凡一个人被锁在小屋里,肯定又冷又饿,忙从冰箱里拿了些蔬菜,然后对妈妈说:“我去喂兔子。”
可是伊凡不是兔子,他得吃面包。我刚拿起面包,发现妈妈正好奇地看着我,我对妈妈扮个鬼脸说:“面包是我吃的。”然后我飞奔向小木屋,看看四周无人,才打开那扇门。
伊凡瑟缩.在地上,捂着他苍白的脸,“吱呀”的开门声把他吓了一跳,他眯着眼睛打量我,然后才讷讷地说道:“医生的女儿。”其实我有点害怕,毕竟伊凡是个病人,而且是精神病人。“求你不要把我交给医生。”毫无征兆地,伊凡大哭起来。“我保证不把你交给爸爸。你别哭哇,你哭他们就听见了。”我连声保证,并对他举起小指,“拉钩如何?”伊凡用力地和我钩钩手指,这才破涕为笑。“我叫贝丝,爸爸说我是个奇怪的小孩儿。”我这样介绍自己,然后把一张布盖到旧桌子上,对伊凡说,“你以后在这儿吃饭,在这儿睡觉。”我愉快极了,这多像我平时玩的过家家。我的生命里多了一个人.此后,每天放学回家,我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喂“兔子”。伊凡的确像一只兔子,乖乖的,从不多言,也不会照顾自己。伊凡快有两个我那么高,年龄也快有两个我那么大,但是,我觉得他的心智比我还要小。我对他讲了许多心事:姐姐去上寄宿学校了,一周以后才能回来;我想让爸爸帮我把那条叫史奴克的狗买下来,否则那个农场主就要杀死它;爸爸和妈妈表面上很和睦,其实常常吵架,他们吵架时,我会捂着耳朵念儿歌,那样我就听不到他们争吵了,伊凡温柔地看着我,似懂非懂,那纯净无辜的眼神,像极了春天里的泉水。“贝丝,你在哪儿?”外面妈妈在喊我。我忙把桌布盖在伊凡身上,对他做出噤声的手势,他乖乖地躲到桌子底下去了。“贝丝,你一个人和谁说话呢?”妈妈推开小木屋的门。“我在玩过家家。”我抱着一个布娃娃说。妈妈揉揉我的头:“傻孩子,这么大了还和娃娃玩呢。回家吃饭吧。”晚上,我被窗外的风雨声惊醒,我猛地坐起来,才发现风雨交加的不止是窗外。爸爸和妈妈正在激烈地争吵,妈妈说要去城里住几天,爸爸希望她留下来。然后我知道,妈妈爱上了别人。我捂着耳朵,无论怎么用力地念儿歌,还是能听到他们的争吵。我偷偷下了床,一个人摸黑走到小木屋。伊凡并没有睡着,他有些怕黑。我抱着伊凡,像抱着一只很大的熊,我对他说爸爸妈妈又吵架了,我猜他们可能会离婚。伊凡轻轻抚摸着我的头发,慢慢地,我就不害怕了。我对伊凡承诺说,即使爸爸妈妈离婚,我也会保护他。
生离死别,那天在学校,昆汀和我玩秘密交换的游戏,我告诉他,我有一把钥匙,里边藏了一个天大的秘密。他则告诉我:“我脸上的胎记是被施了魔咒的。如果有女生愿意在半夜十二点接三滴尿液给我,我的胎记就会消失不见。”突然,他抢过我的钥匙,我急了,求他还给我,他却说:“还你钥匙很简单,但是我有一个条件,你愿意帮我接三滴尿液吗?”我思考了几秒钟,郑重地点了点头。那晚妈妈没有回来,爸爸心情很低落,我本来要去和伊凡玩,现在只好陪爸爸。我再次请求爸爸把史奴克买回来,可爸爸说可以给我买一条狗,但史奴克不成,它太大了。我真的好伤心,那个农场主说,再给我三天时伺,否则狗狗就要被送去屠宰场了。第二天一大早,我从书包里取出一个小瓶子递给昆汀。
“哈哈,你这个笨蛋,你上当了!”他恶毒地笑着,然后举着小瓶子,高声在班里宣布,“贝丝是个傻瓜,她竟然相信我的胎记被施了魔咒。”然后哄笑声四起……
委屈、羞辱、愤怒包围了我,我决定逃课,回家找伊凡,只有伊凡不会欺负我,也不会误会我。爸爸妈妈都不在,我哆嗦着打开小木屋的门,扑进伊凡的怀里哭起来,所有的委屈与无奈全部聚到了一起:“昆汀戏弄我……农场主要杀死史奴克了……多么绝望的一天。”伊凡什么话也没说,他只是紧紧抱住我。
哭累了,我便问伊凡:“你怎么不会安慰人呢?”在伊凡的字典里,大约没有“安慰”这样的字眼吧,因为他连一个长句子都说不出来。后来我便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脸湿湿的,像是什么东西在舔我。我睁开眼睛,竟然看到了史奴克。我好开心,抱住史奴克亲了又亲。可是,谁把它带来这里的?伊凡呢?伊凡在哪里?我大声叫伊凡,才发现窗外已经完全黑了。
我慌了,忍不住想哭,却听到一个声音在问:“贝丝,是你吗?怎么才回来?”是爸爸。我把史奴克锁进小木屋,做出刚回家的样子,骗爸爸说今天我值日。
吃过晚饭,趁爸爸睡了,我才再次去了小木屋。伊凡还没有回来,,我急了,在小木屋附近寻找,然后我听到小木屋后边的呻吟声。是伊凡。我兴奋地跑过去,可是伊凡却睡在地上。
“伊凡,你怎么了?”……
“头疼……我头疼。”伊凡讷讷地回答,听上去有些虚弱。
我抱住他的头,却摸到湿乎乎黏腻腻的东西,是血!我怕极了,哆嗦着双手想把他拖到小木屋,可是我哪里拖得动呢?
“你要安慰,我去帮你找史努克……昆汀打我……”伊凡说完,我才明白,伊凡以为帮我偷回狗再打昆汀一顿就是给了我安慰,只可惜,昆汀一个砖头扔过来,正好砸在伊凡头上,顿时血流如注。
伊凡如果继续流血会死掉的,我眼睁睁看着他的血往外流,却没有办法救他。这时我才意识到,其实我只是个孩子,身无分文,手不能缚鸡,只有爸爸那样的大人才能救伊凡。我和他拉过钩,我答应过不把他交给爸爸,可我不把他交给爸爸,他会死掉的。
最后,我哆哆嗦嗦喊了一声:“爸爸!”我知道,这一声喊出来,我就再也不能拥有伊凡了。
“伊凡,你要坚持住,爸爸马上就来了。你会没事的。”
可是听到爸爸的声音,伊凡紧张起来,他一迭声说着“伊凡不要医生,伊凡要贝丝”。
我泪流满面,贝丝也想要伊凡,可是,亲爱的伊凡,对不起,我也要你活下去。
伊凡被送去医院前,我挣扎着要上救护车,却被爸爸抱住了。我又哭又闹,生离死别般,事实证明我是正确的,那的确是我与伊凡的生离死别。幸运的是,伊凡并没有生命危险,一个月后,他被送去了别的精神病院。
再次得到伊凡的消息,是来年的春天。报纸上说,一个精神病人为了找人反复从医院逃走,却反复被抓回来。最后他爬上了医院高高的围墙,不幸摔了下去,死掉了。我几乎马上肯定,那是我的伊凡,更何况,他要找的小姑娘,叫贝丝。
② 《读者》读书笔记一篇
两篇观点完全相左的的读后感:
《读者》的魅力在哪里
我一直没弄明白《读者》为什么在这片土地上找到了那么多的温床,在一张张慵懒的温床上它滋生蔓延,让双手捧着它的大中学生乃至于一部分小学生及小资们视为至宝,他们软绵绵地躺在床上沙发上或靠在公园的坐椅上,在午后的阳光中,在迷蒙的清茶的袅袅热气中,享受着比绅士还绅士的雅士的感觉,在这片土地上,拥有一本《读者》,品读一本《读者》,言必谈《读者》,一切的一切,《读者》已经成了一个高雅的符号。
作为一本号称全国销售量第一的文摘型刊物,它所选摘的文字,它所体现出来的风格,几乎没有烈度。在它的身上,我们见不到壮怀激烈的心胸,感受不到慷慨悲歌的境界,见不到充满阳刚之气的风骨。
它是一壶温吞水。没有灼人的热度,更没有涌动的岩浆,让人激情澎湃,热血沸腾。它有的只是小温情,小脉脉,小情调,小感动,小哲理,小回味,小资料,小婉约,小隽永,小深沉,小风花,小雪月,流淌着似水柔情,象是在牛奶中洗过一样,又象是笼着青纱的梦;象是一杯牛奶加咖啡,更象是一块棉花糖,而以半月刊面目出现的它,更多的时候成了一块块口香糖。
它没有重量,没有含量,没有厚度,没有博大的视野,没有深沉的思想,期期重复,内容虽不一,但调子大同小异。而十几年前的它,那时,它的名字叫《读者文摘》,形式虽然没有现在的花哨,内容虽没有现在的充实,广告虽没有现在的繁杂而明星四射,但是,正是因为它的实实在在的含量,构建出了不少永恒的经典。它的九十年代的很多期刊,我现在还保存着。如今,它随波逐流滑入了市场经济的潮流,利益驱动成了它的主要目的之一,要想不流于世俗怎么可能呢?它标榜自己高雅它就高雅吗?“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大浪淘沙,一切都将现形于时间的流程和历史的过程。
它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悲悯情怀,偶尔出现一点对弱者的同情心,也成了可怜兮兮的点缀。穷人的艰辛,弱者的呼号,冤者的哭泣,正义的蒙羞,良知的泯灭,官场的无耻,人生的义务与责任,民族的兴衰与进取,,在一期接一期的内容里,又能见到多少呢?当然,我们不能苛求它成为一个思想家,不能苛求它所选摘的作品成为思想家的著作,那样,对它的品读将有一种艰辛与苦涩了。我们很难以平静的心态接受的是,它的毫不客气地以读者身份出现的自我表扬,而它的自我检测自我剖析自我的客观的评判甚至自我找差距,我们却几乎没有看到。“孩子是自己的好”在所有的编辑面前,他们的“孩子”———《读者》,永远是最好的。他们的“孩子”,在为全国的众多的读者“传道,受业,解惑”。
其实,作为一本通俗刊物,《读者》有很多的优点,它的内容,没有一些污七八糟的东西,这些,不言自明。我之所以谈出以上的看法,是针对着《读者》的自我标榜——它把自己定位为人生的导师,高雅文学的范本;针对一种全民性的一边倒的阅读的心态,而这种阅读,充其量,只是茶余饭后的一种消遣而已。
《读者》的魅力
《读者》,名列是中国大陆期刊发行量第一,综合指标亚洲第一,世界综合类期刊发行量第四。这样一本看似平凡的杂志,有着怎样的力量,可以打动世界百万读者呢。
从内容来看,“博采中外,荟萃精华,启迪思想,开阔视野”,是这本文摘杂志最初的办刊宗旨。而这十六个字至今仍是《读者》的主旨。《读者》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极具时代气息的事实说话、用真善美说话、用吸引大众的精美语言说话,成为《读者》选择稿件的重要标准。它优中选优,从数千种内外报刊杂志中选取读者最需要、最喜欢的文章。不管时风如何变化,它始终保持长期以来的以高雅文化、人文关怀的办刊主旨。不随波逐流,也不盲目跟风。读者给它的评语是“书淡如菊”,在这个喧嚣的时代,《读者》的确显得淡漠而安静。正如戏剧家魏明伦评论道:“《读者》不靠‘枕头’,不靠‘拳头’,却能超越‘两头’书刊的销量。靠的是什么?文学感染力,知识信息量,观赏趣味性,德育、智育、美育,多种维生素。”不媚俗、不炒作,清新淡雅的封面,温馨流畅的文字,自创刊二十三年来一直如此。 因此,它成了老少皆宜,男女共读,雅俗共赏的大众读物。《读者》的社长彭长城曾说:“《读者》有自己的观念。面对市场上各种各样、定位各不相同的期刊,《读者》不一定要当弄潮儿,但《读者》必须能触及人的心灵,因此我们提出了‘中国人的心灵读本’这个概念。《读者》杂志所倡导和注重的人文关怀,以人性、人道、善良、美好为标尺,以大众为中心,从人文的视角来思考中国人的生存、生活和发展。”
《读者》之所以受欢迎,具体说来应该有这样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文化关怀。《读者》的文化气息很浓。它致力于打通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通道,倡导文化的开放性,立足民族文化,包容世界优秀文化(如每期都有外国作家的文章)。在传播先进文化的同时,也努力去提升整个民族的文化素质;二、情感关怀。《读者》以情动人,以情感化人。所谓“大众情人”,就是说它总有一种与广大读者割断不了的情素,使你难以忘怀,使你手不释卷。它通过对一个个小人物的生活经历、以及人性本质的关注和温暖的文字,极力让读者获得精神上的慰藉,使每个读者都能感到温暖,正像有人评价的那样,《读者》是一份人性化的期刊;三、个人成长及实现自身价值的关怀。《读者》提供的经验、思想和情感的信息,弥漫于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似乎人生的每一个阶段,古老的阅历和新鲜的体验都可能与之遭遇,也就是说,每个人读后都能找到共鸣;四、社会关怀。多年来,《读者》始终很注重通过文化的传播实现对社会的关怀。比如刊发了许多关于教育、环保等方面的文章,同时它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做了很多有益于社会的事。多年下来,积累、延续成为一股力量,通过传播、接受、认知这样一个过程,最终作用于个人、社会,成为社会进步的推动力。《读者》社长彭长城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监狱死刑犯在执行前往往情绪不稳。一次,一个犯人临刑前一天得到一本《读者》,他非常认真地看了,说,如果早看到这么好的杂志,也许我就不会走上犯罪这条路了。
《读者》的文章可读、耐读,令人在互动交流中陶冶情操。它的一篇散文、一则小故事、一两句话的意林和言论,甚至一幅漫画、一幅插图,都坚持要有益于读者开阔视野、怡情养性。它每期登载的文章都不长,一般在一个页码,多者不过三千字。真正实现了短小精悍,不浪费时间。实现了快餐化阅读,是大众文化快餐。它的文章写法往往引导写作新潮流,许多写手或初学者都从这里借鉴创作经验或新的表现手法。
《读者》好像一位真正的哲人,从不显山露水,却一直隐藏在某个角落,静静地发出某种声音,那种声音不强大,却很有分量。让这种安静有如此分量的,是对读者的尊重和对社会的责任。打开一期《读者》,在不那么沉重的凡人小事中,扑面而来的是浓浓的人情味与对人生、人性的真切关怀。这种关怀散发着一种绵绵磁力,吸引着寻求温暖的灵魂。这就是 《读者》的魅力所在吧。
③ 高分求麦当劳咖啡和星巴克咖啡的区别
星巴克咖啡在美国和加拿大的学生和城市白领中非常流行。
品牌识别:星巴克的绿色徽标是一个貌似美人鱼的双尾海神形象,这个徽标是1971年由西雅图年轻设计师泰瑞·赫克勒从中世纪木刻的海神像中得到灵感而设计的。标识上的美人鱼像也传达了原始与现代的双重含义:她的脸很朴实,却用了现代抽象形式的包装,中间是黑白的,只在外面用一圈彩色包围。二十年前星巴克创建这个徽标时,只有一家咖啡店。如今,优美的“绿色美人鱼”,竟然与麦当劳的“m”一道成了美国文化的象征。
品牌诉求:顾客体验是星巴克品牌资产核心诉求。就像麦当劳一直倡导销售欢乐一样,星巴克把典型美式文化逐步分解成可以体验的元素:视觉的温馨,听觉的随心所欲,嗅觉的咖啡香味等。试想,透过巨大的玻璃窗,看着人潮汹涌的街头,轻轻啜饮一口香浓的咖啡,这非常符合“雅皮”的感觉体验,在忙碌的都市生活中何等令人向往! jesper kunde在《公司宗教》中指出:“星巴克的成功在于,在消费者需求的中心由产品转向服务,在由服务转向体验的时代,星巴克成功地创立了一种以创造‘星巴克体验’为特点的‘咖啡宗教’。”
星巴克人认为:他们的产品不单是咖啡,咖啡只是一种载体。而正是通过咖啡这种载体,星巴克把一种独特的格调传送给顾客。咖啡的消费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感性的文化层次上的消费,文化的沟通需要的就是咖啡店所营造的环境文化能够感染顾客,并形成良好的互动体验。
品牌传播:星巴克的品牌传播并不是简单的模仿传统意义上的铺天盖地的广告和巨额促销,而是独辟蹊径,采用了一种卓尔不群的传播策略——口碑营销,以消费者口头传播的方式来推动星巴克目标顾客群的成长。
舒尔茨对此的解释是:星巴克的成功证明了一个耗资数百万元的广告不是创立一个全国性品牌的先决条件,充足的财力并非创造名牌产品的唯一条件。你可以循序渐进,一次一个顾客,一次一家商店或一次一个市场来做。实际上,这或许是赢得顾客信任的最好方法,也是星巴克的独到之处!
星巴克通过一系列事件来塑造良好口碑。例如在顾客发现东西丢失之前就把原物归还;门店的经理赢了彩票把奖金分给员工,照常上班;南加州的一位店长聘请了一位有听力障碍的人教会他如何点单并以此赢得了有听力障碍的人群,让他们感受到友好的气氛等。
品牌联盟:星巴克提升品牌的另一个战略是采用品牌联盟迅速扩大品牌优势,在发展的过程中寻找能够提升自己品牌资产的战略伙伴,拓展销售渠道,与强势伙伴结盟,扩充营销网络。
barnes&nobile 书店是同星巴克合作最为成功的公司之一。barnes&nobile曾经发起一项活动,即把书店发展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中心,这与星巴克“第三生活空间”的概念不谋而合,1993年barnes&nobile开始与星巴克合作,让星巴克在书店里开设自己的零售业务,星巴克可吸引人流小憩而不是急于购书,而书店的人流则增加了咖啡店的销售额。1996年,星巴克和百事可乐公司结盟为“北美咖啡伙伴”,致力于开发咖啡新饮品,行销各地。星巴克借用了百事可乐100多万个零售网点,而百事可乐则利用了星巴克在咖啡界的商誉,提高了产品形象。 2007年,星巴克和苹果公司达成了一项合作协议,在星巴克的连锁分店中安装相关终端设备,iPod音乐播放器用户和iPhone手机用户都能够在星巴克的连锁店中使用全新的iTunes在线音乐下载服务,将咖啡与音乐融为一体新服务形式开创了营销先河。
品牌扩张:星巴克连锁式的扩张,得益于星巴克给自己的品牌注入了价值观,并把企业文化变成消费者能够感受到的内容和形式。星巴克品牌扩张,一直坚持直营路线:由星巴克总部进行直接管理,统一领导,目的是控制品质标准。这样每家店都由总部统筹管理和训练员工,保证每家海外商店都是百分之百的美国星巴克血统。虽然初期投入的资本较大,但是职员的专业素质高,便于咖啡教育的推广,并建立了同业中的最专业的形象,星巴克品牌的扩张也更加坚定有力。
2001年年底,美国凯洛格管理学院的调查结果表明:成功的公司都用一种前后一致的、明确的多层面方式来定义和运用感情关系。星巴克崛起之谜在于添加在咖啡豆中的一种特殊的配料:人情味儿。星巴克自始至终都贯彻着这一核心价值。这种核心价值观起源并围绕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构建,以此来积累品牌资产。霍华德·舒尔茨相信,最强大最持久的品牌是在顾客和合伙人心中建立的。品牌说到底是一种公司内外(合伙人之间,合伙人与顾客之间)形成的一种精神联盟和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利益共同体。
星巴克负责饮品的副总裁米歇尔·加斯说:“我们的文化以情感关系为导向,以信任为基础,我们所说的伙伴关系涵盖了这个词所有的层面。这种情感关系非常有价值,应该被视为一个公司的核心资产即公司的客户、供货商、联盟伙伴和员工网络的价值。”从咖啡馆到咖啡王国,星巴克证明了与客户的良好关系和看得见的资产一样重要。
客户资产:星巴克一个主要的竞争战略就是在咖啡店中同客户进行交流,特别重要的是咖啡生同客户之间的沟通。每一个咖啡生都要接受24小时培训——客户服务、基本销售技巧、咖啡基本知识、咖啡的制作技巧。咖啡生需能够预感客户的需求,在耐心解释咖啡的不同口感、香味的时候,大胆地进行眼神接触。星巴克也通过征求客户的意见,加强客户关系。每个星期总部的项目领导人都当众宣读客户意见反馈卡。
员工资产:星巴克要打造的不仅是一家为顾客创造新体验的公司,更是一家高度重视员工情感与员工价值的公司。霍华德·舒尔茨将公司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伙伴关系”。他说:“如果说有一种令我在星巴克感到最自豪的成就,那就是我们在公司工作的员工中间建立起的这种信任和自信的关系。”
在星巴克,员工不叫“合伙人”。1991年,星巴克开始实施“咖啡豆股票”,这是面向全体员工的股票期权方案。其思路是:使每个员工都持股,都成为公司的合伙人,这样就把每个员工与公司的总体业绩联系起来,无论是CEO,还是任何一位合伙人,都采取同样的工作态度。20世纪90年代中期,星巴克的员工跳槽率仅为60%,远远低于快餐行业钟点工的140%到300%的跳槽率。
供货商资产:星巴克的关系模式也往供应链上游延伸到供货商们,包括咖啡种植园的农场、面包厂、纸杯加工厂等。星巴克对供应商的挑选、评估等程序相当严格,星巴克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来开发供应商,能够力保与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关系,这样一可节约转换成本,二可避免供应商调整给业务带来的冲击。副总裁 john yamin说:“失去一个供应商就像失去我们的员工——我们花了许多时间和资金培训他们。”
星巴克的咖啡分高杯(12盎司)、大杯(16盎司)、超大杯(20盎司),但是可笑的是正常的咖啡量应为8盎司或6盎司,如果你问服务员要小杯他也会给你标准杯8盎司,之所以星巴克不把小杯写出因为小杯比高杯要便宜30美分,而浓咖啡的量是一样的,例如卡布奇诺,小杯的泡沫更少,味道也更烈,更好喝,所以下次记得告诉店员:嘿,给我一个小杯~
星巴克是专业的咖啡连锁店,只是顺便后来发展其他饮食以牟利,
而麦当劳是以快餐为主,将咖啡作为副产品,只是近年发起了挑战星巴克的计划
但是平心而讲从很多的角度都不能与星巴克比咖啡,品牌形象在广大人民心中也比不上,不过估计收益应该会蛮好的
精选咖啡豆,现场磨煮,24小时营业—买一杯这样的咖啡只需七八块钱,这是麦当劳作出的承诺。
据去麦当劳买过咖啡的人说味道还不错,又实惠。适合广大的人群消费,所以一般要喝咖啡的话麦当劳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还是有发展的强大潜力的,星巴克的咖啡则是人们心中的经典浪漫
咖啡之争:麦当劳VS星巴克2008-07-22 22:50
一个本不是咖啡属性的品牌,突然卖起了咖啡你会怎么想?大多数的反映是奇怪,他为什么要卖咖啡?他能卖过星巴克吗?可能我们都觉得不可能,但事实上这个品牌已经在市场上搞出了动向。一个不是卖咖啡的品牌,向核心卖咖啡的品牌发起了挑战,并且已经让对方产生的恐慌,这就是麦当劳。
麦当劳快餐做得好好的,他为什么要卖咖啡?麦当劳美国总裁唐.汤普森曾这样解释说,“过去我们是把饮料当作用餐的附属物,现在我们也希望有人来麦当劳就是想喝我们的咖啡。”他说,“我们服务的速度一流,地点便利,而我们提供给顾客的价值则是我们的竞争者无法比拟的。”这段话并没有说为什么要卖咖啡,却让我们看到了麦当劳的万丈雄心。
麦当劳卖咖啡具说在美国已经风生水起,让星巴克坐立不安。有报道说,现在在美国,一个消费者想要喝一杯白巧克力拿铁咖啡,不是去星巴克,而是去麦当劳咖啡吧。据说早在2007年3月美国的《消费者报告》中就报道,麦当劳的滴馏咖啡,在味道和价值两方面的受欢迎度都超过了星巴克,情况看来对星巴克不妙。但至少在中国市场还没有出现让星巴克笈笈可危的局面,
星巴克掌门人舒尔茨也承认,尽管星巴克占有美国精品咖啡市场87%的份额,而麦当劳不过不足1%,但他已的确感觉到了来自麦当劳的威胁。
这种威胁是来自麦当劳咖啡的味道好吗?还是其它什么原因。
大家知道麦当劳是聚焦于餐饮的企业,核心是快餐,本质是改变了人们对餐饮服务的原始认知,因为他有了可以批量生产的机械设备,改变了这个行业的介质,形成了客户自助服务的新形式。现在看这种形式没什么,实际上,他对快餐业的影响是革命性的。仅此一点,只是麦当劳表面上的表现,对于操控麦当劳的老板来说,对快餐业诸多介质的改变,只是卓面上的事,卓下面则类似于房地产的租赁业,麦当劳总部基本上不具体经营快餐业务,而是以特许经营方式经营小老板。麦当劳总部干得更多的事情是琢磨哪个地段是一个城市将来人流最旺的地方,论证完毕后,就买下看中的地块并建起快餐店,然后寻找特许经营的合作伙伴,将快餐店租给他经营,向合作伙伴收取特许经营费和这块商业旺地的铺租。这是其商业本质的另一面。当然,研究麦当劳的成功还有诸多因素。无论他成功的背后有多少种策略思想,有一点是非常明确的,麦当劳不是卖咖啡的。
麦当劳为什么要卖咖啡?
既然麦当劳不是卖咖啡的,他为什么要卖咖啡呢? 具美国市场的情况通报,每天大约每5个美国人中就有1个人在喝咖啡。而据位于纽约的《国家咖啡协会》预计,从现在起到2011年4年间,每年这个市场会增长至少4%,咖啡会成为除水以外最受欢迎的饮料,全美的咖啡销售,包括餐馆、咖啡店和其他一些渠道将达到290亿美元的规模,相比2006年提高了50%。
咖啡市场如此之大,再加上咖啡产品口味的成功,麦当劳不能不有所心动,这是促使其决定在咖啡饮料市场打一场轰轰烈烈的扩张战,挑战咖啡连锁品牌老大星巴克的动因之一。
如此看来,麦当劳进军咖啡市场,实在是经不起市场利益的诱惑所致,甚至不惜以冲淡他在品类上完整性的代价,人们不仅要问,麦当劳究竟要干什么呢?
从大的市场利益趋动出发,转而进攻并非品牌核心的服务内容,这对一般的商家都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小商家,以逐利为本,没有长远胸怀,什么赚钱干什么?但麦当劳就不一样了,他怎么能干这样不理性的事呢?这是他要干的事吗?逐利没错,逐长远之利才是核心,咖啡虽不是麦当劳的核心产品,也是可以卖的,这样可以让麦当劳这个品牌发挥更大的市场作用,承载更多的产品,况且这个产品需求巨大,对麦当劳来说又能控制生产,为什么不及时推出这种服务。
其实,2006年2月,麦当劳就已经推出了所谓的极品咖啡,在开始时间里,麦当劳在其店面增加了各种咖啡饮料和鸡肉饼三明治的供应规模,像鲜奶咖啡、朱古力咖啡、泡沫咖啡、特浓咖啡和鲜奶等,还增加了甜茶、法拉沛、思沐迪和瓶装饮料等更多产品。以便让麦当劳的品牌受众,能在品种众多的咖啡产品和奶制饮品上找到自己的最爱。同时,从价格上来说,麦当劳的饮料价格比星巴克低约50美分,而同时又有质量的保证。在麦当劳看来,质量的保证、产品的丰富及合适的价格是最好的竞争武器。事实证明,麦当劳的一家加盟店在1个月份的销售就攀升了8.1%,这主要归功于咖啡饮料的加入和早餐的丰盛所致。
在美国市场,麦当劳的咖啡销售从2006年2月精品咖啡的推出开始,到2007年6月份已经上升了20%,而热咖啡、冰咖啡和特色混合咖啡等在内的咖啡销售08年则上升了34%。这样看来,麦当劳咖啡的不错口碑留住了新消费者,也刺激了其它产品的销售。麦当劳推出新咖啡产品,一可带来销售额,二可推动相关产品的联动,一举两得。
麦当劳美国公司总裁唐•汤普森甚至信心满满的说,“我们会逐渐地把饮料产品从原来的跟餐业务定位转化为主导业务,使之成为消费者光临的目的。我们的速度、我们提供的方便性、我们能为消费者提供的价值都会让我们成为不可小觑的、不好对付的竞争对手”。
丰厚的利润是原因之一,相关产品拉动是原因之二,将跟餐业务改为主导业务图谋更大品类市场是动因之三。
星巴克恐慌什么?
按常理来说,内行不惧外行,老手不怕新手,但这次在星巴克身上,似乎不是这么回事。真的有点内行惧外行,老手怕新手了。那么,星巴克怕什么?按照品牌管理的原理来看,一个品牌做到品类的代表,是非常成功的事情,这个品牌代表这个品类,这个品类就是这个品牌。如果一个产品或者服务做到这个境界,他很难惧怕所谓的竞争,因为,一切竞争都不会有好的结果,更何况是来自外行外部的竞争呢?
从星巴克的品牌认知我们知道,他是全球最大的咖啡连锁店,拥有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和粘性极强的目标受众。其网络覆盖与产品服务销售也让同类无出其右。从一种层面和意义上来说,星巴克就是咖啡品类的利益代表,谁能对他有所威胁。其实,市场就是被常规打破的,有很多时候,竞争对手不是来自于同行,而是来自于半路杀出的程咬金,这个程咬金给霸主带来的,一是突然,迫不急防,再就是来势汹涌,有点势不可阻档的架势。
从星巴克与麦当劳的竞争态势来看,麦当劳是给星巴克来了一个下马威,语中含义是,不能再让你一家卖咖啡了,我也要分一杯羹。事实上,麦当劳就是以这个姿态出现的。据《华尔街日报》的报道,为了卖咖啡,美国麦当劳的餐厅将有一个叫咖啡师的职位。自此,麦当劳在美国的近14000家餐厅将设置咖啡吧,供消费者品尝由咖啡师精心调制的卡布奇诺、拿铁、摩卡咖啡以及Frappe饮品(类似于星巴克的星冰乐)。而此次菜单内容的增加是麦当劳近30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气势汹猛可见一般。
还有一内部文件也显示,麦当劳的计划将使公司目前216亿美元的年销售额再进一步,多增加10亿美元。麦当劳将向顾客提供拉地斯、穆哈、卡普奇诺和蒸馏咖啡等各式上等咖啡,当中还可选择添加各种口味。消费过的人士说,麦当劳的咖啡定价比星巴克低五毛钱。
与此同时,星巴克虽为咖啡品类的代表,有着稳定的消费人群。但也经不住美国奶制品价格上涨,咖啡店林立导致竞争加剧带来的烦恼。但最大的烦恼可能是来自于麦当劳的跨界竟争,其它的小店可以忽略不计。因为麦当劳是一个与星巴克具有同样竞争力的相关企业,无论是从品牌,服务,产品,质量,还是目标受众认知与客户粘性,麦当劳都轻而易举的就能与星巴克形成竞争的格局。对于麦当劳来说,他只需改变一点点管理与技术,就可以提供与星巴克相当产品与服务,这恐怕是星巴克恐慌的主要原因。
这种恐慌,星巴克董事长哈沃德.舒尔茨也有感觉:“我们非常了解我们已经创立一个很有吸引力的生意。对我们的做法,其他公司无论只占1%的市场或大的公司想占更多市场,都可以学习和照搬。我们现在是防守,也会防守成功。”这句话中有自信也有无奈,我想这种无奈更多的是对麦当劳来说的。
事实上,自麦当劳在全美800家连锁店推出第一个咖啡品牌“非常咖啡”一年半后,又推出限量的试尝品牌甜茶咖啡和冰咖啡,并逐渐在全世界所有连锁店都将推出咖啡产品。如果全世界3万家麦当劳餐厅都开卖咖啡。星巴克的无形压力巨增,星巴克不能不害怕。一边的是强大的网络,一边是低价的产品,一边相关的受众,这三种力量齐齐发力,星巴克又该如何应对。其它动作没有看到,具说星巴克想在美国市场,尝试推出一种售价仅为1美元的咖啡,而且还可向顾客提供无限续杯优惠,以应对麦当劳的竞争。
难道这是解决的问题的办法吗?
麦当劳与星巴克的竞争比较
为了认清形势,让我们分析一下麦当劳与星巴克的的竞争力。
一提起麦当劳,多数人想到的是巨无霸,吉士汉堡,奶昔,可乐,蛋筒冰激凌。而说到星巴克,人们联想到的是浓香的咖啡配以精致的甜品,以及无线上网的优雅环境。一个是以“餐”为主,一个是以“饮”为主的;一个是以“快”文化为主,一个是以“慢”文化为主。他们如何形成竞争?
让我们先认识一下星巴克。
对于爱喝咖啡的人来说,星巴克(Starbucks)是一个耳熟能详的名字,它最早来源于19世纪美国文坛杰出大师赫尔曼•梅尔维尔的经典著作——《白鲸——莫比•迪克》的主人公。1971年,杰拉德•鲍德温和戈登•波克在美国西雅图开设第一家咖啡豆和香料的专卖店星巴克公司。1987年,霍华德•舒尔茨(Howard Schultz)斥资400万美元重组星巴克,推动了星巴克向意式咖啡馆的转型,并完全以自己的理念来经营星巴克,为公司注入了长足发展的动力。
1992年6月26日,星巴克在美国号称高科技公司摇篮的纳斯达克成功上市。1996年8月,为了寻求更广阔的海外发展,星巴克大力开拓亚洲市场,并进入中国台湾和大陆。 有了强大的资本后盾支持,星巴克的经营一飞冲天,以每天新开一家分店的速度快速扩张。自1982年上市以来,其销售额平均每年增长20%以上,利润平均增长率则达到30%。经过10多年的发展,星巴克已从昔日西雅图一条小小的“美人鱼”进化到今天遍布全球 40多个国家和地区,连锁店达到近一万家的“绿巨人”。星巴克的股价攀升了22倍,收益之高超过了通用电气、百事可乐、可口可乐、微软以及 IBM 等大型公司。今天,星巴克公司已成为北美地区一流的精制咖啡的零售商、烘烤商及一流品牌的拥有者,它的扩张速度让《财富》、《福布斯》等世界顶级商业杂志津津乐道。
让我们也再认识一下麦当劳。
从消费氛围来看,星巴克以慢、静、场所感、空间感取胜,与麦当劳的快、吵、方便感、随意感相对应。从服务的产品来看,一个庞杂,一个精专;从经营规模来看,一个是世界最大快餐企业,一个是细分的咖啡业世界最大连锁品牌。一个多元化经营,一个是专业化经营;从竞争实力来看,麦当劳当然强于星巴克;从产品的消费属性来看,一个是卖咖啡的极佳场所,一个是说不上是最坏场所,不从其它方面来比较,仅从卖咖啡这个角度来看,麦当劳是弱势的。
突然之间,卖咖啡的提供了快餐,快餐的卖起了咖啡,相关产品之间,相互之间形成了跨界销售,谁能赢得终极胜利,结果是,肯定没有专业的人卖得好。
咖啡是金属勺搅拌咖啡时所发出的叮叮当当的" 。当你加了一个通宵的夜班,头昏脑胀可又不得不出席一个重要的会议时,一杯热气腾腾,香气四溢的咖啡无疑是最适宜的调节。没考证过喝咖啡是否会上疯,但是大多数的白领对咖啡的热爱可谓是 "酷"了,那种优雅而娴熟地喝着咖啡的动作几乎成了全体白领族的"写真照",咖啡在潜移默化中成了Office的附属品。也难怪,当人们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生活在一辆叫做"疲于奔命"号的生活列车上时,咖啡更当仁不让地站出来成了舒缓"压力"的最佳饮品,在这种荡着奶香、甘甜与苦涩的液体中,紧张工作和生活着的人们找到了一个适合的借口彼此交换着信息,彼此释放着忧怨,彼此汲取着温暖,从而获得了一种热情洋溢的生命情调,在这种情调的背后潜伏的是对自由不羁的认同,是对Office规整生活的反叛。
因此说,咖啡是一种释放的文化归属,从产品品性来看,是与快餐的核心需求是不同的。快餐是以满足人们的生活基本就餐需求为主,就餐目的更多地体现出消费的基本性和被迫性。现代快餐的制售快捷、食用便利、质量标准、服务简便、营养均衡和价格低廉的基本特征,更多的表现在社会的基本必需性、消费的大众普及性,服务的简便快捷性和经营价位的低廉物美性。
以快餐为核心定位的麦当劳来卖咖啡,完全是硬着头皮向上攻的办法,目标人群,消费环境,产品品质,都有点拧吧,就是换个一个说法来讲,创跨界营销,以捞过界的行为,去创造新的增长点。如果他能卖成功,那真正是颠覆了咖啡终端营销的新格局。
跨界经营的行为,在汽车产品类可能被为创新,但在餐饮业来看,如果成功就是一种颠覆。
成功的麦当劳本身并没有咖啡的品类联想,咖啡可以做为快餐的配套服务出现,但他能成为一个全新亮点吗?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可能性极小。
不借,麦当劳有巨大的销售网络,有相关目标人群的支持,有较好的低成本控制办法,一推出产品就有人消费,但要让咖啡这种产品成为麦当劳的另一个品牌属性支持,前进之路并不好走。
以我的经验来看,麦当营咖啡可能以下几种结果:
一、凭其强大的品牌影响力与网络渠道,能迅速打开市场,较快赢得目标人群对产品质量的认知。在产品功能牌上,取得较好成绩。此时,对于麦当劳来说,只是多了一个产品而已,并不能说明什么,在主产品汉堡的强势影响下,能吸引一部分零时有需求的消费人群,不可能形成主流。
二、麦当劳咖啡没有机会形成一个品类,只可能是快餐汉堡品类中的一个重要产品而己。且他的消费环境与氛围不会对星巴克形成正面的冲击,正如除了星巴克外,还有很多上岛咖啡等等一样,他们只是星巴克这个竞争体例中的一个补充,麦当劳的加入,也是同样。
三、麦当劳咖啡可以是其产品中增长较快的产品,吸引的受众也只是餐后饮品中的一个分支,不能独立成一个咖啡品牌。实际上,麦当劳的野心也是这样,他们看重的并不是咖啡单项产品的获利能力,而是咖啡所能带来的边际效应,既麦当劳全面导入咖啡这项新产品后,蛋糕、点心和早餐的营收就会呈倍数成长。咖啡对于麦当劳只是一个催化剂产品,他如何能挑战星巴克呢?
四、星巴克卖的是一种文化,还是较为专一的精神消费,不是一种功能的消费。老实说,如果是功能消费,星巴克的咖啡还真说不是有多好,但他并不是一种功能消费的产品。而麦当劳则是地道的功能产品,至少对于咖啡来说,以现在看,更多的是起饮料的作用,而且是低端市场的层面。
五、品牌的建立是焦点性认知的表现,要防止泛滥,新产品开发也要与品牌能形成焦点认知才是正确的,麦当劳是知名的大品牌,品牌认知较为清晰明确,比如他的联想是欢乐,快乐;就是推出咖啡这样稍微“静”一点的产品,也不会影响到其品牌影响力,但要有多大的作为,我觉得不应有多大的奢望,但做为其它产品的背后推手,较为现实。
六、中国市场是面子市场与跟风市场,人群类聚还比较清晰,至少现在还不会出现美国市场上给星巴克带来的那种冲击,没有多少人会因为想喝咖啡而来到麦当劳,况且,麦当劳的咖啡也就是一般的壶煮咖啡,和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煮的有什么区别呢?
在中国市场上,麦当劳咖啡能有所增长,只能是汉堡和其它主打产品附带的结果,麦当劳也不能去为咖啡产品去大打广告做推广,这一点是很清楚的。
创造品牌的核心是形成品类,跨界营销的核心是创造新品类,从而形成新的竞争力。麦当劳已经是一个品类的代表,他没有必要去破坏这种品类代表的形象,就是再推出多少新颖的产品与服务,也是为这个品类加分,而不是减分。就是经不巨大利益的诱惑有灭掉星巴克之心,还得另建一个品类体系才行,而不能在现在快餐这个品类中去建咖啡的新品牌,这是不符合消费行业学的,当然不会成功。至于星巴克,要稳住阵脚,专心做好自己的服务。在产品种类,服务形式,消费空间,品牌体验,目标人群挖掘上,强化认知,充实文化,加强品牌势能,特别是做好成本控制,以麦当劳现在的种种举措看,憾动其地位是很难的
④ 读者是一本杂志,要怎样给它提意见,不少于五个。
看过读者,老经典了。你看读者有啥感觉就说呗,还有你在其他杂志看有哪些不错的也可以建议它一下
⑤ 《好饿的毛毛虫》有哪些好词好句
月光下,一个小小的卵,躺在树叶上,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暖暖的太阳升起来了--啪!--从卵壳里钻出一条又瘦又饿的毛毛虫。他四下寻找着可以吃的东西。
星期一,他啃穿了一个苹果。可他还是觉得饿。
星期二,他啃穿了两个梨子,可他还是觉得饿。
星期三,他啃穿了三个李子,可他还是饿。
星期四,他啃穿了四个草莓,可他还是饿得受不了。
星期五,他啃穿了五个桔子,可他还是饿呀。
星期六,他啃穿了一块巧克力蛋糕,一个冰淇淋蛋筒,一条酸黄瓜,一片瑞士奶酪,一截萨拉米香肠,一根棒棒糖,一角樱桃馅饼,一段红肠,一只杯形蛋糕,还有一块甜西瓜。 到了晚上,他就胃痛起来!
第二天,又是星期天。 毛毛虫啃穿了一片可爱的绿树叶,这一回他感觉好多了。
现在他一点儿也不饿了--他也不再是一条小毛虫了。他是一条胖嘟嘟的大毛虫了。
他绕着自己的身子,造了一座叫做"茧"的小房子。他在那里面呆了两个多星期。
然后,他就在茧壳上啃出一个洞洞,钻了出来……
他已经是一只美丽的蝴蝶了!
⑥ 求《读者》里的一篇文章
2010年17期 你曾坚持过哪些坏习惯
为了身体更健康,人们都坚持着一些“道听途说”的习惯。殊不知,这些小习惯和做法却给自己的未来埋下了无数健康隐患。
1、你习惯每天喝水>8杯
真相:体内系统失衡,维生素流失
你认为,每天喝8杯水(2OOOmL)有益健康?但事实是,喝太多水也会给身体带来麻烦。一个人水喝得太多,极容易使体内的电解质失去平衡,水溶性维生素 (如维生素B族及维生素C)也更容易流失。那么,正常人每天喝多少水量才算是适当的呢?一般而言,健康成年人每天的确需要补充2000mL左右的水分,但这2000mL水分不一定都由喝水获得,而应该把食物里的水分一并算进去,这才是正确的保健方法。
纠正:扣除由食物中摄取的1000mL~1200mL水分,我们每天只要再喝1000mL~1200mL的水,平均上午两杯、下午两杯,也就足够了。
2、你习惯饭后一杯茶
真相:让你的肠道变成“垃圾站”
饭后饮茶将冲淡胃液,不但影响消化吸收,对消灭食物中的病菌也是不利的。特别是在吃过肉类食品后立即饮茶的做法,会使得肠道蠕动减慢,从而延长身体垃圾在肠道内的时间,使得毒素被身体反吸收。
纠正:饭后至少1h再喝茶。
3、你习惯上顿饭吃多了,下顿就免了
真相:让你肥成猪头
你以为你这种做法很高明么?其实身体比你高明多了,不仅你吃多少它能容纳多少,它还会在你不吃的情况下,自动降低身体的消耗量,把能量储存起来。反而不规律的饮食方式,会扰乱身体的正常消化规律,导致肥胖。
纠正:每顿饭都保持七分饱。
4、你习惯喝牛奶补钙
真相:多喝反而缺钙
这个说法听起来像个歪理,连孩子都知道牛奶是健康饮品,富含蛋白质,可以补钙。为什么多喝牛奶反而增加缺钙的机会,导致骨质疏松呢?因为牛奶中含有大量的蛋白质,而蛋白质过多容易导致钙质流失,骨质反而会更加脆弱。
纠正:一天1~2杯牛奶就可以满足一天所需的钙质。
二、生活篇
5、你习惯感冒后多喝水
真相:减慢感冒的康复速度
喝过多的水,会导致体内电解质失衡,反而减慢感冒的康复速度。此外,感冒和发烧时也不宜大量进食,因为饥饿感可以令身体产生大量对抗急性细菌的物质,加快康复速度。
纠正:想感冒好得快最好少食多餐,或者用一杯温水冲泡1片1000mg的水溶性维生素C片,增强抵抗力。
6、你习惯做马桶上的书呆子
真相:便秘、痔疮癌
有调查曾显示,1/2以上的人喜欢在上卫生间的时候看杂志或者研究资料,有的男性还常常一边吞云吐雾一边看,卫生间俨然成了“临时图书馆”。
入厕看书会使排便意识受到抑制,不仅会引发便秘,久而久之还会增加患上痔疮癌的危险。如果你的家人正好喜欢这样,那么你就要不厌其烦地去“打扰”他,每隔5min就去敲敲卫生间的门,并提醒他不要“霸占”卫生间。
纠正:把书换成音乐,这会让你更“顺畅”。
7、你习惯熬夜后尽情补觉
真相:毫无益处
熬夜之后,最期待可以彻底睡个安稳的长觉。但事实上,就算睡得再多也没有益处。一个人的睡眠时间是由生物钟决定的,如果不在需要的睡眠时间内,其他时间再怎样补眠也是无用。并且就算在床上睡满12h,也补不回来昨晚熬夜的4h。
纠正:如果前一晚熬夜,第二天不需要日间长时间补眠,反而应该继续日常活动,这样晚间自然会沉睡,睡眠质量更好,能得到充分休息。
8、你习惯睡在他的怀抱里
真相:越睡越累
你已经习惯在他的臂弯或怀抱里睡觉?相拥而眠无疑是最浪漫的方式,但是,这样做会降低呼吸质量,导致睡不沉而且多梦,产生越睡越疲累的感觉,容易影响健康。
纠正:为了健康着想,最好背对背入睡,爱是需要呼吸的距离的。
9、你习惯做周末宅女族
真相:伤你的脊椎没商量
为了弥补一周都没有睡够的懒觉,周末的你是不是赖在床上就是不起来,最好是吃完了接着就睡,在床上看书、看电视、打游戏。虽然休息可令受伤的肌肉自行修复,但请别总赖在床上,卧床休息超过两天亦会导致背部问题增多,令肌肉和骨骼衰弱。
纠正:建议你坚持每天花3mln进行“上跳”运动,美国《医学权威报告》曾登载过一则医学研究:每天上跳5~50次,脊椎骨的含钙量半年内可增加13%。
10、你习惯饭后走走
真相:破坏营养吸收
饭后“百步走”,非但不能活到“九十九”,还会因为运动量的增加,影响消化道对营养物质的吸收。尤其是有心脏功能减退、血管硬化等病症的人,饭后散步多会出现血压下降等现象。
纠正:饭后应该静丄坐或平躺休息30min,等胃内食物初步吸收后再行运动。饭后散步一定要等到饭后1h再进行。
11、你习惯拼命练习腹部运动减掉小肚腩
真相:毫无效果
每天把仰卧起坐做到大汗淋漓,效果未必好。能量消耗的概念是整体的而非局部,比如运动减肥时,虽然脸部没有进行任何锻炼,但它却会瘦下来。过度的腹部锻炼容易导致肌肉疲劳,且易造成该部位损伤。
纠正:想要减肚脯,除了腹部运动,还需要坚持做全身的有氧运动,并配合一个低脂肪、低碳水化合物的食谱。
对不对
⑦ 提供几篇《读者》的精彩文章、文段。
[转帖]天才和弱智
作者:童仝
一个男孩儿,出生的时候比别的小孩好看,没有老头儿一样的皱纹,也没有像别的孩子一样哭泣。他躺在母亲的怀抱里,睁着好奇的眼睛。有那么长的一段日子,每一个见到男孩儿的人都要夸赞一番,长相机灵啊,聪明啊等等。后来,等到和他差不多的小朋友都会跑了,他还不会,等到和他差不多的小朋友都会说话了,他还不会。他长得胖胖的,浑身上下像个小肉球。父母看着着急,但也并没有太在意,有人走得晚,有人走得早,这个孩子又不是站不住,可能就是因为胖了点,抬脚做什么都比别人吃力。说话吗,也会,只是不像别的孩子那样滔滔不绝,好像看心情似的,高兴就说一二句,像刚学英语的学生。
起初的时候,大家都没有往不好的方面想,他的母亲更希望会出现童话般的奇迹,比如一夜之间,就会像别的孩子一样叫爸爸妈妈,就会像别的孩子一样满地乱跑了。可是这个愿望一直等到孩子四周岁时也没能实现,跑是会跑了,但还是不愿意说话,胆小,内向,不管别人如何教他,总是睁大眼睛看着你。这样一来,孩子的父母和亲人受不了,觉得孩子不行了,和别的正常孩子不一样了。每次抱着他上街,总会得到同情,怜悯,有些孩子还直接叫他傻子、笨蛋、哑巴。
后来,这个被称为傻子和笨蛋的孩子,成了一位年薪百万美金的律师。当他站在法庭上滔滔不绝,条理清晰地为案件辩护的时候,谁也想不到他小时候是一个被人们称为不正常的孩子。还有美国总统林肯,小时候被人称为弱智,但最终却成为了世人瞩目的总统。被确定为弱智的舟舟,通过努力成为了世界出名的指挥家,相比他们,我们这些所谓的正常人,又做了些什么呢?
也许我们太正常了,正常得对于一切反常的事情都认为不正常起来。在我们的思维里,总是按照固有的模式来要求自己和衡量别人。几岁走路,几岁说话,几岁结婚,几岁生孩子,如果在这个固定的范围内做了固定的事情,那就是正常的,如果超出了这个范围,就成了不正常。我们总是自以为是,我们总是任性地主观地来评定一个人,性格,理想,工作,爱情,但我们却不知道有些事情是不可能评定的,尤其是不停成长不停变化的人。
⑧ 谁能给我一篇读者的感人故事(在线等)!!!!!!
结婚那天,妈问我:坐在角落里象两个要饭模样的人是谁?
我看过去的时候,有个老头正盯着我,旁边还有个老太太,发现我看着他们时赶忙低下头。我不认识他们但也不象要饭的,衣服是新的连折印都看得出来。妈说象要饭的是他们佝偻着身子,老太的身边倚了根拐杖的缘故。
妈说天池是孤儿,那边没亲戚来,如果不认识就轰他们走吧。现在要饭的坏着呢,喜欢等在酒店门口,见哪家办喜事就装作亲戚来吃黑酒。
我说不会,叫来天池问一下吧?天池慌里慌张把我的手捧花都掉地上了,最后吱吱唔唔地说是他们家堂叔和堂婶。我瞪了妈妈一眼:差点把亲戚赶走。
妈说天池你不是孤儿吗?哪来的亲戚呢?
天池怕妈,低头说是他家远房的亲戚,好长时间不来往了。但结婚是大事,家里一个亲戚没来心里觉着是个憾事,所以……
我靠着天池的肩埋怨他有亲戚来也不早说,应该把他们调一桌,既然是亲戚就不能坐在备用桌上。天池拦着说就让他们坐那吧,坐别桌他们吃着也不自在。 直到开席那桌上也就坐了堂叔和堂婶。
敬谢席酒经过那桌,天池犹豫了一下拉着我从他们身边擦了过去。回头看到他们的头埋的很低,想了想我把天池给拽了回去:堂叔、堂婶,我们给你俩敬酒了!
两人抬起头有点不相信的盯着我。二老的头发都是花白的,看上去很老应该有七八十岁的样子,堂婶的眼睛很空洞,脸虽对着我但眼神闪忽不定。我拿手不确定的在她眼前晃了晃,没反应。原来堂婶是个瞎子。
堂、堂叔、堂婶,这是俺媳妇小洁,俺们现在给你们敬酒呢!天池在用乡音提醒他们。
哦、哦。堂叔歪歪斜斜地站了起来,左手扶着堂婶的肩右手颤微微地端起酒杯,手指背上都是黄黄的茧,厚厚的指夹逢里留着黑黑的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让他们过早地累弯了腰。我惊讶地发现,堂叔的右腿是空的。
堂婶是瞎子,堂叔是瘸子,怎样的一对夫妻啊?
别站了,你们坐下吧。我走过去扶住他们。堂叔又摇晃着坐下了,无缘由的堂婶眼里忽然就叭嗒叭嗒直掉泪,看到堂叔无言地拍着她的背。本想劝他们两句,但天池拉着我离开了。
我跟天池说,等他们回家的时候给他们一点钱吧,太可怜了。两人都是残疾,这日子根本想不通怎么过。
天池点点头没说话,紧紧拥着我。
第一年的除夕,天池说胃疼没吃下晚饭回房睡觉去了。我让妈妈熬点大米粥也跟着进了房。天池躺在床上,眼里还憋着泪。
我说天池不带这样的,第一年的除夕就不跟我们一块吃晚饭,还跑房里这样。好象我们家亏待你似的,一过节你就胃疼,哪有这样的事情?其实我知道你不是胃疼,说吧什么事?
天池闷了半天说对不起,他只是想起堂叔和堂婶还有他死去的爹娘。他怕在桌上忍不住,惹爸妈不高兴才推说胃疼。
我搂着他说:真是个傻孩子,想他们我们过完年看他们去就成了,再说我也想知道他俩是怎么过日子的。
天池说算了,那条山路特别难走。你会累着的,等以后路通了我们生了小孩再带你去那看他们吧。
我心里想说:等我们生小孩的时候他们还不一定在呢!但没敢讲出来,嘴上说给他们再寄些钱物吧!
第二年的中秋期间我正巧在外出差,中秋节那天又回不了家。我特别想天池和爸妈,我就跟天池煲电话粥。
我问天池想我想得睡不着怎么办?天池说就上网或者看电视,再不行就睡那睁着眼睛狠狠得想。
那晚,我们直到把手机聊得发烫没电为止。
躺在宾馆的床上,看着窗外圆圆的月亮,我怎么也睡不着。睁着眼睛流着泪想天池、想爸爸、想妈妈。想到天池估计也没睡着,说不定正在网上神游。翻身我也打开电脑,重新申请了一QQ号名叫读你,想捉弄一下天池。查了一下,天池果然在,我主动加了他,他接受了。
我问他:这样一个万家团圆的好日子,你为什么还在网上闲逛呢?
他说:因为我老婆在外出差,想她睡不着觉所以就上网看看。
我挺满意这句话,接着又打出:老婆不在家,可以找个情人代替,比如说网上,聊以自慰一下。
半天他才敲出一行:如果你想找情人的话,对不起,我不是你找的人,再见。
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别生气。叭叭叭,我赶紧发过去。
过了一会他问我:你怎么也在网上闲逛呢?
我说:我在外打工,现在想爸爸和妈妈。刚刚和男朋友通完电话还是睡不着,就上网了。
我也想我爹和娘,只是,亲在外,子欲养而不能。
亲在外,子欲养而不能。怎么讲?我把这句话又重复敲了过去。我有点莫明其妙,天池怎么说这样的话?
你叫读你,我今天就让你读一次吧。有些事情放在心里很久会得病,拿出来晒晒会舒服些,反正你我也不认识,你就当作听一个故事吧!
于是,我意外地知道了天池一直隐藏在内心的事情。
30年前,我爹快五十了还没娶亲,因为他腿瘸加上家里又穷没有姑娘愿意嫁他。后来,庄上来了个要饭的老头还搀着个瞎眼的女人。老头病得很重,爹看他们可怜就让他们在自家歇息。没想到一住下那老头就没起来过,后来老头的女儿就是那瞎眼的女人嫁给了我爹。
第二年生下了我。
我家的日子过得很清苦,可我从来没饿过一顿。爹和娘种不了田,没有收入就帮别人家剥玉米粒,一天剥下来十指全是血泡,第二天缠上布条再剥。为了我上学,家里养了三只鸡,两只鸡生蛋卖钱,留下一只生蛋我吃。娘说她在城里要饭时听说城里的娃上学都吃鸡蛋,咱家娃也吃,将来比城里的娃更聪明。但他们从来都不吃,有回我看见娘把蛋打进锅里后用嘴舔着蛋壳里剩下的蛋清,我搂着娘嚎啕大哭。说什么也不肯吃鸡蛋了,爹知道原委后气得要用棍子打娘。最后我妥协,前提就是我们三人一块吃。虽然他们同意了,但每次也就象征性的用牙齿碰一下。
庄上的人从来不叫我名字,都叫我是瘸瞎子家的。爹娘一听到有人这样叫我必定会跟那人拼命。娘看不见就会拿了砖块乱砸,嘴上还骂着:你们这些杀千刀的,我们瘸瞎,我娃好好的,就不许你们这样叫唤。将来你们一个都不如我娃。
那年中考,瘸瞎子家的考了全县第一的喜讯 让爹娘着实风光了一把。镇上替我们家出了所有的学杂费,送我上学的那天爹第一次出了山。上车的那会,我眼泪扑剌剌的直掉,爹一手拄着拐一手替我擦泪:进了城要好好学,以后就在城里找工作娶媳妇。别人问起你爹娘你就说你是孤儿,没爹娘,不然别人会看不起你。特别是娶不上媳妇,人家会嫌弃你。误了你娶媳妇,我都无脸去见老祖。
爹!我让爹别在说了,这是什么话,还没有用呢咋就不认爹娘呢?娘也说这是真话,要听。你不记得在学校里吗?只要说你是瘸瞎子家的,别人就会拿白眼挤兑你。刚开始连老师都不喜欢你。以后,你带了城里媳妇回家就说俺们是你的堂叔和堂婶。娘说完就在那抹泪。爹说,不要把媳妇带回家,一带回来你娘忍不住就会露馅的。然后往我怀里揣了十个熟鸡蛋就拖着娘走了。
我的眼泪也扑剌剌地往下掉,残疾不是他们的错,那是老天对他们的不公。但他们却生了一个完美的天池给我。这个傻天池,这样的爹娘,无法再完美了。我很生气,他怎么就这么小看我呢?
那后来,你就告诉你媳妇他们是你堂叔和堂婶?我敲过去这句话。
本来我不信。媳妇找的是我又不是爹娘,为啥爹娘都不能认呢?不过我在外十年,爹娘一次都没去过我的学校。第一年工作,我想带他们进城玩玩,他们都不肯,说让人晓得我爹娘是残疾人会在我脸上抹黑,影响我娶媳妇。一辈子都在山里了不想出去了。娘还说她就是从城里来的,也没啥意思。
后来,我谈了第一个女朋友,当我认为时机差不多的时候,就带她回了趟家。谁知到家后,她晚饭都没留下吃一顿就走了,我追出去她说,和这样的人过日子她一天都过不下去。
还说我们家基因有问题,以后的小孩肯定也不会健康。我气得让她有多远滚多远。回到家,娘在那哭,爹也骂我。说我不听他们的话,非要断了咱家的香火不可。
后来,我遇上了第二个女朋友,就是现在我的老婆。我很爱她,做梦都怕失去她,她们家又很有钱,亲戚都是些上等人家,有了前车之鉴我很害怕只能不孝了。但是一到逢年过节我就想他们,心里堵得慌,难受。
那你从来就没有告诉过你老婆?也许她不计较这些呢?
我没说过,也不敢说。如果她同意了我想我岳母也不会同意的。我和她们住在一起,岳父在外是有脸面的人。如果爹娘来了不是在他们脸上抹黑吗?我也只能在出差学习的时候偷偷回去看上两眼。谢谢你听我说了这么多,现在我的心里舒服多了。
下了网,我依旧没有觉意。都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看看我们都做了什么?我理解天池的无奈,也了解他爹娘的苦衷。但他们不知道却将无辜的我陷入了无情无义的逆境之中。
天将放亮时,我敲开了部门经理的门,告诉他下面的事情请他全权处理,我有点非常重要的事情尽快要办,一切就拜托他了。然后简单收拾一下行李我就直奔火车站。还好,赶得上头班列车。
那条山路确实很难走。刚开始腿上还有点劲,后来脚上磨起了泡我就再也走不动了。正是中午时分,太阳又晒得厉害,我只有喘气的份。背来的水差不多快喝完了,我也不知道下面还有多少路程要走。脱下鞋子挤了水泡,那一会疼得我都哭出声来,真想打个电话让天池来接我回家,最后还是忍住了。从路边揪一把芦苇花垫在脚底,感觉脚上舒服多了。想到天池的爹娘此时还在家劳作着腿上忽的一下就来了劲,站起来继续往前走。
当老村长把我领到天池家门口的时候,那一片烧得红红的晚霞正照在他们家门口的老枣树上。枣树下坐着堂叔,哦不、是天池的爹,爹比结婚时看到的老多了,手上剥着玉米,拐杖安静地倚在他那条残缺的腿上。娘跪在地上准备收晒好的玉米,手正一把一把地往里撸。
这,宛如一幅画,而画中便是这世上最完美的爹娘。
我一步一步地往他们跟前走着,爹看到了我,手中的玉米掉在了地上,嘴巴张得老大,吃惊地问:你、你咋过来了?
娘在一旁摸索着问:他爹,谁来啦?
天、天池家的。
啊!在、在哪?娘惊慌失措地找着我的方向。
我弯腰放下行李,然后一把抓着她的手,对着他们,带着深深地痛、重重地跪了下去:爹!娘!我来接你们回家了!
爹干咳了两下,泪无声地从爬满皱纹的脸上流出。
俺就说,俺的娃没白养阿!娘把双手在自个身上来回的搓,然后一把抱住我,一行行的泪水从她空洞的眼里热热地流进我的脖子里。
我带爹娘走的时候村里是放了鞭炮的。我又为爹娘风光了一次。
当天池打开门,看到一左一右站在我身边的爹和娘时吃惊不小,怔怔地愣在那,一语未发。
我说:天池,我是读你的人。我把咱爹娘接回来了。这么完美的爹娘,你怎么舍得把他们丢在山里?
天池泣不成声,紧紧的抱住我,像他娘一样把一行泪流进我的脖子里。
⑨ 请问读什么书会提高语言表达能力
养成写日记的习惯,我觉得这是最重要的一种提高语言表的能力的方回法。你要把每一答篇日记都当成一篇文章来写,一般不要写草稿,直接写,而且你可以试试一些比较新鲜的文章结构,有时也可以写写自己的心理感受,这时日记就不一定非得是一篇完整的文章,但一定要以写一篇完整的文章的态度对待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你能把你想到的一点不保留的表达出来,这很有利于表达能力的提高。最后你要经常改自己的文章,把自己的一些错别字病句改过来,或者一些表达不是太令自己满意的地方,换一种说法,都可以提高你的语言表达能力。
这是我的意见,以下还有一本书不错
⑩ 请问有一篇文章叫“纯真年代”的,曾发表在99年左右的读者杂志上,很幽默,里面有什么十二棍僧什么的
公元1980年,我初中毕业,考入了哈尔滨市第三中学。哈三中在黑龙江省的地位,比北大在中国的地位还要崇高。因为北大还有其他的大学与之竞争,而哈三中在黑龙江则是"宝刀屠龙,惟我独尊",别的重点中学一概拱手称臣,不能望其项背的。一名哈三中的学生,比一名"黑大"或是"哈工大"的学生还要受人尊敬。因此,上了哈三中,便油然产生了一种责任感,仿佛全省三千万父老乡亲的期望和重托,"夸擦"一子就撂到咱肩膀上了。
我从小就是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各门成绩都很出色。但上了高中以后,面临着考文科大学还是理科大学的选择。这个选择对我个人来说,是不存在的。我有一种很顽固的偏见,我认为理科大学不是真正的大学。我虽然一向热衷学习数理化等自然科学知识,但认为它们的价值只在于为人所用的工具性。"批林批孔"时知道孟子的一句话:"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这句话对我的毒害非常大。我至今都认为理工科的知识分子属于"劳力者",认为文科知识分子才是真正的"精神贵族"--尽管他们的现实处境是那么的可悲可怜!所以我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心里就有一个高考的目标--北大中文系,我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好的大学最好的系。但是,在80年代初期,全社会的普遍观念是重理轻文,似乎"爱科学,学历文化"就是要当陈景润、李四光,社会上流传着什么"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个别报纸还宣传1985年要实现四化,2000年初步建成共产主义。有的老师听我决心要考文科,而且还是中文系,都无比叹息地说:"唉!这孩子,糟蹋了。"我今天回忆起这恳切的话语,不禁真有点怀疑当初的选择,是不是给国家糟蹋了一个陈景润的坯子。在重理轻文的大气候下,哈三中迟迟不开设文科班,于是我和一些要考文科的同学,与学校展开了艰苦的斗争。"高三·八"不是一个普通的班级号码,那是我们用青春的热血换来的胜利果实。下面我略讲几则与"高三·八"有关的事迹,献给有过类似经历,今天仍然保持着青春激情的老中青朋友。
一、公车上书
高一的上学期一过,开不开文科班,就成为一个争论焦点。其他重点中学,在总体上不是哈三中的对手,便早早办了文科班,集中优势师资和生源,力图在文科上名列前茅。而哈三中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不许办文科班的指示,名义上是反对偏科,实际上一是有重理轻文的传统,二是作为标兵单位,不敢犯任何错误,三是对文科没有把握,反正办也已经晚了,不如不办,将来高考文科成绩不好,便有了借口,成绩好了,更成为坚持正确路线的典范。这样一来,想考文科的同学,提出了"救亡国存"的口号。我们这些十六七岁的少年,根据所学的那点粗浅的历史,一本正经地把校领导比作昏庸的清政府,认为只有自己起来争取,才能扭转局势,促使当局"变法"。我们分头到各班串联,各班人同此心。就连那些要考理科的同学,也从学校大局着眼,支持我们。于是,我们就发动了一场"文科班运动"。第一,广泛宣传,到处议论,造成一种"民不聊生"的舆论。政治老师讲过列宁的一句话:"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行动。"第二,向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口头呼吁和交涉,争取教师的支持,是胜利的最大保障。这里面要注意两点,即对文科教师的绝对倚重和对理科教师的绝对尊重。第三,正式提交意见书,形式分为个人的,各班的和全体的。这项举措我们命名为"公车上书"。
我以个人名义和全体名义,送上了两份意见书,言辞很激烈,还卖弄了不少文采和典故--我的作文得过全市一等奖。郑滨和张欣也各写了一份。当全体意见书签名时,产生了一个让谁签在头里的问题,我记得自己十分狂妄地说:"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始。要出事儿,我先兜着!"便第一个签了。郑滨是个老阴谋家,说这样不好,咱们找几个大碗,画几个圆,都围着圆来签,就分不出先后了。其实我们的种种"阴谋诡计"都是多余,领导上早都知道谁是宋江谁是李逵。很快校长就请我们六位同学去谈话--具体哪六位我记不清了,反正我们既兴奋又紧张,自称是"戊戌六君子"。表面上气宇轩昂,实际上心跳得跟上体育课差不多。
周校长慈眉善目,满头银发。虽然六十来岁了,仍修饰得风度翩翩,一尘不染,看得出年轻时一定是个英俊小生。他平常有两件事特别受到广大同学称赞。一是每天要腰里暗藏一把铁锤和几枚铁钉到各班巡视,一旦发现有活动的桌椅,便掏出暗器大展身手。他从来不问桌椅是谁弄坏的,兴致勃勃地干完,心满意足地离去。所以三中的同学没有不爱护桌椅的,全校内外整洁如洗。后来我到北大看见那么多残桌破椅没人管,便给北大校长写了封信,建议他也买把锤子,可是至今也没收到回信。周校长第二件颇得人心的事是经常在周末和节假日组织老师们跳舞。那时跳舞还是很时髦的事。小流氓们跳舞时都要郑重其事地穿上新喇叭裤,觉得自己很高雅。正经人跳舞则是思想解放的标志。三中有好几位校长,同学们对他们的分工不大清楚,我们只觉得由周来接见我们,大概是按"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心里说不清是放松还是失望。
周校长带着一种严肃的微笑,你们的要求我们看了。首先,你们的立场是错误的。你们称学校领导为"校方",请问,你们是哪一方?难道你们不是学校的主人翁、不是"校方"吗?你们甚至还称学校领导为"当局",请问,什么叫"当局"?是国民党当局还是日本帝国主义当局?咱们学校这座大楼,从前就是日寇的警察厅,赵一曼烈士在这里战斗过,金日成同志在这里战斗过,还有李兆麟将军。
我赶紧说,李兆麟将军是在哈一中附近牺牲的,是国民党女特务用美人计把他杀害了,凶手现在还在台湾。周校长说,对,你们可不能忘本哪!你们管我们叫"当局",让我们多伤心哪!我十四岁就参加革命,一辈子为人民服务,文化大革命都没挨过斗,到今天可好,我成了"当局",你们干脆说我是刽子手。那多解恨呢!
我们六君子顿时觉得自己是六小人。慌忙向校长道歉,说我们错了,今后一定改。周校长说,凡事都要从大局出发,你们这样一闹,要是上级知道了,就会认为咱们学校领导不力,不够安定团结,你们愿意换校长吗?我们齐说不愿意。周校长说,就是嘛,上级不许办文科班,咱三中不能带这个头。给你们开一个文科班,到高考时,万一你又想考理科了,那不是把你害了吗?学校现在决定,文科班不能办,但是考虑到你们的要求,可以利用一些放学后的时间,开一点文科的选修课,你们要是真心的,就报名选修,其实我看,也没有多少真心的,都是瞎起哄……
底牌亮出来,我们明白了,现在的关键是要先抓住选修课,经过宣传鼓动,报名选修的居然有一百多人,其中一些同学并不是要考文科,而只是想多学知识,我们那时不像现在的学生只认分数,我们是诚心诚意为了中华之崛起而废寝忘食地抓紧一切学习的机会,谁的知识最渊博谁就最受尊敬,所以全校都有一种"耻一物之不知"的精神。可是,选修课的教室被安排在地下室,夏天闷热,冬天酷寒,加上"当局"的分化瓦解,家长的威逼利诱,渐渐地人数少了,教室由两个压缩到一个。我们用鲁迅的话来安慰自己:队伍越走到后来,就越精纯。我们顽强坚持着,互相勉励着,我们坚信"当局"的心也是肉长的。选修班的人数减到六十左右就没有再减过。
又一个零下四十多度的冬天过去了。当冰封的松花江开始解冻,几个在冰面上跳跃的香港人掉下去的时候,我们的"非暴力抵抗运动"胜利了。几位校长都很感动,都说这些学生真不容易,真有骨气,他们考文科一定能考出好成绩。于是,就拆散了原来的8班,成立了一个新的8班--文科班。但是要求我们的理科学习与其他一样,只是多加了史地两门课而已。这样即使上级知道,也不能说我们"偏科",说不定还要表扬三中呢。
"文科班运动"终于胜利了,但是有好几位大功臣没有享受这胜利果实。比如7班的班长李学军和学委白泉,都是斗争坚决的"死党"。他们本就不想考文科,他们只是为"正义"才挺身而出。文科班成立后,我仍然经常与他们放学后一路回家。8班从此成了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班,而"公车上书"则在我们的生命史上留下颇有价值的一页。
二、十三棍僧
文科班存在的时间不到两年,但在同学的记忆中,却俨然是一个完整的阶段。那是因为我们班不仅集中了全年级的大量精英,而且发生了数不清的趣谈逸事。
首先是干部严重过剩。当过班长和团支书的足够组成一个政治局,班委和课代表俯抬即是。班主任左平衡,右解释,总算草草委任了一届内阁。我们班主任教语文,四十多岁,长得很像那时的影星颜世魁,一张黑脸上布满杀气,永远穿着一身黑色中山装和一双黑皮鞋,拿着一本黑教案,我们管他叫老魁,管他上课叫"黑手高悬霸主鞭"。我跟老魁说,我在初中当过学生会主席,领导这个班,没问题,老魁一摆黑手,你啥也别当,就给我当语文课代表,有事儿我直接找你。后来我才明白老魁的用意,并由此悟得了许多统治之道。10年后我也在北京一个中学当过一年班主任,也是让最可靠的学生当语文课代表。其实老魁很少找我,可我们班同学,尤其是女生,都造谣说老魁待我像亲儿子。我说老魁从未表扬过我,而且还批评过我,都没用。现在回想起来,才明白老魁在重大事情上都是依靠我的,只是感情不外露而已。
文科班虽然内阁整齐,人才滚滚,但班级的实际权力机构,或者说权力核心,是"十三棍僧"。那时电影《少林寺》风靡一时,我们班五十多人,却只有十二个男生,于是加上老魁,就号称"十三棍僧"。别看男生只有十二个,却有六个的成绩排在前十名。即使成绩排在后面的,也各有神通。比如班长田风,英俊倜傥,聪明绝顶,具有极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待人谦和仁义,办事成熟老练,文艺体育都是能手,口才又极佳,看过一部电影,他可以从头到尾讲得跌宕起伏,大家都很佩服他。可不知为什么,他的成绩总不见提高,也许是一个人太多才了,对命运就缺乏危机感,区区分数也就不大放在眼里了。
我们十二个男生,一半坐窗下,一半坐在后边。每天嬉笑吵闹,令女生十分痛恨。班里的大事小情,都由男生说了算。其实三十九名女生里头也人才济济,但女生一多,就好比鸡多不下蛋,谁也不服谁,谁也甭想出头,干脆乐得让这帮傻小子领导,自己正好安心学习--我估计这就是母系社会垮台的根源。可是学习这东西很邪门,不专心学不好,太专心也学不好。众女生成天心不旁骛,出来进去手不离书,口中念念有词,一脸三贞九烈的样子,却大多数事倍功半。比如团支书刘天越,从来不抓团的工作,一大早来到教室,就粘在座位上一动不动,下课也不出去,吃午饭时,她的同桌赵静把饭盒放到她面前,满满一大盒饭莱,她居然吃得一粒不剩,可见她的蛋白质消耗是够大的。我们那时男女生之间相敬如宾,很少直接说与学习无关的话。我和同桌肖麟与她们相隔一个过道,经常旁敲侧击,冷嘲热讽。我对肖麟说:"看,又吃了一槽子。"肖麟说:"已经一上午没出窝了。"刘天越听了,只是低头窃笑,继续背书。可她如此用功,也只能在女生里排进前五名,不具备领导男生的威望。这些该死的男生,上课说话,自习吵闹,一下课就跑出去翻单杠、扔铅球,可是学习就是棒,见解就是高,办事就是灵,而且老师们还喜欢。真不知上帝是怎么安排的。
我们班因为男生太少,所以运动会时要求学校不限制男生多报项目。这下可好,田风和老倪包揽了大部分项目。他们这边跳个远,那边跳个高,刚打破百米记录,又要去投标枪。4×100接力赛老倪居然一人跑了两捧。美国的刘易斯跟他们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女生也不含糊,靠人海战术也拿了几十分。我和肖麟主要负责人事、宣传和后勤,结果文科班在各方面都大获全胜。其他班纷纷抗议不公,但"当局"不予理睬。一个女生跑来报告说,老魁躲在主席台后边偷着咧嘴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