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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论文

发布时间: 2021-03-26 07:30:22

1. 暴力袭警与警察执法权益保障问题研究(论文

急用、8000字,50分少了点。回去想想,呵呵

2. 如何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毕业论文 急求···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下文供参考,只要自己加一个标题,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就可以了。 以说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宁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民警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然而近年来,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己任的人民警察自身权益却受到诸多不法侵害,民警的执法权威受到严峻挑战。这一突出问题,严重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热情,削弱了 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之我见 XX县公安局 纪委 蔡新恒 一直以来,“铁肩担道义、热血铸警魂”是人民警察的真实写照。据资料反映,建国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有近两万多名民警以身殉职,二十余万民警光荣负伤,平均每天有一名民警牺牲,平均每天有十名民警负伤。可以说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宁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民警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然而近年来,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己任的人民警察自身权益却受到诸多不法侵害,民警的执法权威受到严峻挑战。这一突出问题,严重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热情,削弱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也制约了公安机关的健康发展。笔者作为工作在一线的公安民警,对此感受颇深,有幸借理论交流之平台,不揣拙笔对此问题作以浅析。 一、当前民警执法现状 近年来,民警在依法执行警务活动被围攻、谩骂、殴打、诬陷等新闻屡见报端。一些不法分子为逃避处罚、规避责任,不惜以纠缠、谩骂、殴打等方式干扰、阻碍民警正常执法,更有甚者,在未达到目的后竟然采取恶意投诉、告黑状等形式报复、打击民警。XX县为例,近年来,我局纪检、信访、督察等部门在受理来信来访的投诉中,其中查证属实的只占投诉总量的63%。同时,社会上一些居心叵测、曾经受过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对警察怀有敌意的人,利用民警在公共场所执行警务活动时,煽动被执行警务群众侮辱、谩骂甚至殴打人民警察。由于我们的民警身着警服加之各种规章制度的约束,对此只能忍气吞声、息事宁人。近期,我局在处置一起群体性事件中,一些不法分子借机起哄、殴打执法民警,导致我局多名民警被打伤或抓伤,连执法民警的衣服也被不法分子撕破,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这些侵权行为不仅给民警的心理、身体造成极大的损害,也大大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热情,同时也严重干扰了公安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削弱了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诸上事实证明,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保证民警的执法权威,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二、袭警案件多发的主要原因 (一)社会负面影响较多,少数当事群众法制观念淡薄。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部门,经常处在调处各类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的前沿,一些群众很容易将不满情绪转移到民警身上。特别是少数地方政府在工作中遇到了阻力,时常要求公安机关处理一些非警务活动,公安机关受“条块”领导机制的约束,不得已而为之,因此,更加容易引起群众的对立和反感,把抗拒、阻碍民警执法作为宣泄情绪、发泄不满的一种途径。个别群众对暴力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的违法性认识不足,认为对民警骂两句、打两下“算不了什么”;有的群众本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趁机起哄。 (二)法律对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保障制度不健全。在人民警察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中,只对严重侵害公安民警人身安全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对一般的揪打民警,撕坏民警衣服、警衔标志,辱骂、唾吐、侮辱民警,诬告、诬陷民警的案件和事件,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进行处罚,对不法分子起不到威慑作用。 (三)个别民警自身素质不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不足。一是少数民警执法不规范、不文明容易引起群众反感,导致矛盾激化,产生抵触情绪和行为。有的民警不善于化解矛盾,往往以硬碰硬,遇到群众情绪激动时控制不住自己情绪,导致矛盾愈演愈烈。二是一些民警思想麻痹、自我保护意识差,对执勤中潜在的危险预测不到或估计不足。有的执勤行为不规范,对规定的巡逻、盘查、搜查和讯问时的操作程序没有认真落实,给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三是平时疏于训练,在执行公务中不能熟练运用有关技能,采取果断措施制服违法犯罪嫌疑人,遇到危险时缺乏自我防护能力;四是证据意识不强,在袭警案(事)件发生后,不注意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给案件查处工作带来难度。 三、袭警案件的治理对策 从表面上看袭警案件侵害的是民警个人,但实质上侵害活动直指国家法律,是对国家执法权威的公然挑衅。公安机关必须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遏制这种不法行为的蔓延滋长势头。 (一)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民警执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载体,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宣传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是受法律保护的,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支持民警的执法活动,从舆论上为公安民警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有选择地对查处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教育群众,唤醒广大民众的法制意识。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警民公共关系建设,树立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打牢公安民警的群众基础。 (二)加大打击处理力度,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一是对袭击民警、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各类现行案(事)件,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对一般参与和轻微违法者,要加强教育;二是对触犯刑律的,要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妨碍执行公务行为,要在对不法侵害人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责令其赔偿民警必要的损失和医疗费用,并在一定范围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三是对民警执法和执行公务后受到的不实举报和投诉,要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随时澄清事实,消除群众的误解和民警的心理压力。对属于恶意诬告并对民警名誉造成严重损害的,要通过法律渠道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为受害民警讨回公道。 (三)加大业务技能培训力度,提高民警的处警能力。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在工作中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既要勇于公正、严格执法,又要善于讲究工作艺术,文明执法。同时大力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岗位技能训练,不断增强民警的防卫意识、执法水平和实战技能,不断提高民警的现场处置能力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使他们在执行警务的过程中尽量减少与群众的“磨擦系数”。 (四)健全警务保障机制,确保民警在警务活动中有的放矢。公安机关在依法履行服务人民、打击犯罪这一职责的基础上,要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警务保障机制。所谓警务保障,就是确保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效地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各种保障。一是法律保障。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不受非法干扰;对拒绝、妨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各级公安机关要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摸索、健全一套便于操作的民警维权办法。成立在公安机关党委领导下的维护公安民警合法权益协会或人民警察权益保障协会,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保证民警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苦有地方诉,冤有地方伸。二是物质保障。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各级政府要在经费、装备、科技等方面给予保障。要加强一线执勤民警的装备建设,为一线实战单位和一线执法民警配备防弹衣、防暴头盔、警棍等防护设施,为民警执法活动提供安全保障。三是生活保障。各级政府切实落实上级对人民警察工资标准“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险、福利以及抚恤优抚制度。切实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发生。 (五)提倡民警用法维权。据上海晚报报道:XX市三名治安民警在执行公务中受到一醉汉的不法伤害,为维护正当执法权益,三民警把醉汉告上了法庭。我们在为这三名民警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叫好的同时,不禁要问其他民警为何不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我国《人民警察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我们应大力提倡公安民警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正当权益。一是在维护民警合法权益的同时,可以推动民警学习法律、法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民警日常执法的合理性;二是打击无视法律、法规公然侮辱和伤害民警的犯罪人员的同时,树立法律的权威性和震慑力,减少侮辱和伤害民警事(案)件的发生;三是可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维护警察的个人尊严和社会地位,促进群众主动配合民警的执法活动,强化警民关系。为了社会的安定,希望少看到一些侮辱和伤害警察事件的发生。为了保护警察的合法权益,希望更多的警察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3. 求文章一篇"如何做好一名私法警察"

一、要定位于全局,推进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

针对我们司法警察工作起步晚、基础差、底子薄的现状,我们以服务检察工作全局为中心,高标准高要求,高起点定位,全力地推进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坚持高定位,增强思想认识。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对检察机关依法、规范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积极顺应形势的发展,我们深刻领会上级领导关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以及关于依法用好用活司法警察这支队伍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着眼于整体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水平,不断深化对加强司法警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党组书记、检察长多次强调,规范执法行为,就必须解决检警不分、以检代警的问题;提高办案质量,就必须发挥司法警察不可替代的作用。并要求全体党组成员带头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自觉从检察机关整体行使检察权的大思路中准确把握司法警察工作。

(二)坚持高效率,优化机构设置。针对过去出警率低、警务保障效果差,不能适应高效率、快节奏的办案工作需要等问题。我院将长期分散在各业务科室的司法警察统一编队管理,并在人员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2005年和2006年先后招录两名正式法警,充实队伍力量。目前我院共有司法警察4人,占总数的8.3%,为了把司法警察整合为侦查资源的要素之一,我们将法警大队与反贪局、反渎局由分管自侦工作的副检察长统一管理,强化法警大队作为直属机构的独立性,较好地理顺与其他科室的关系,提高了法警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三)坚持高素质,完善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司法警察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增强履职的责任感和荣誉感。积极参与全市司法警察训集训、坚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强化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法警技能的熟化,目前4名司法警察全部达到会擒拿格斗、会使用警械具、会运用法律知识、会操作电脑、会驾驶汽车、会使用同步录音录像硬件设施等要求。

(四)坚持高标准,强化装备保障。我们从着眼实战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需要,优先保障法警大队警务装备建设。除配齐办公用品外,还配备专用警械(具)柜、钢盔、高压电警棍、高压应急灯等专用警械具;优先保证法警大队警务用车;筹资50万元建成了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的办案工作区,为规范司法警察履职搭建了良好的工作平台。

二、要积极履职,保障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一)树立服务意识,全面履行职责。我们牢固树立“履职就是服务”的责任意识,自觉将法警工作融入检察办案之中,主动与业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了解用警需求,做到在履职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提升履职水平和质量。目前履职过程中未发生犯罪嫌疑人脱逃、袭警、自杀或文书丢失、毁损等安全事故。

(二)突出工作重点,保障办案安全。我们始终把确保办案安全作为司法警察履行职责的工作重点,做到事前有预案,即办案前,先召集案件承办人和参与办案的司法警察,对个案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研究,提出防范措施,制定工作预案,明确各自在办案中的具体职责;事中有落实,即在讯问过程中,担负看管任务的司法警察按照看管工作细则的要求和预案的安排,认真执行各项安全办案措施,防止出现犯罪嫌疑人自杀、自残、脱逃、伤害等事件;事后有小结,即要求对安全办案情况,坚持每案一小结,总结经验教训,在进一步实践的基础上进行再实践在总结,有效确保了正常的办案秩序。

三、要不断加强规范,时时提升司法警察履职水平

建为基础,系统规范执法行为。法警大队成立以来,我们严格按时《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开展警务工作实践,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司法警察工作流程》、《办案工作区管理规定》、《司法警察执行看管任务规定》、《保障办案安全应急预案》等20多项规章制度,突出以确保办案安全为目标,以办案工作区为平台,以有序、协调、量化为运行原则,使法警工作不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而且具体明确、易于操作。

严为保障,确保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司法警察的性质,决定了这支队伍必须按照军事化的要求从严管理。因此,我们把“严”字贯穿于规范管理的全过程,为制度落实保驾护航。一是体现在严格管理上。我们不但高标准设计各项工作制度,而且还严格按要求保障警务活动行之有规,无论是完成重大任务,还是平时的日常工作,都必须做到严格执行规范,按工作流程依法履行职责。二是体现在严肃纪律上。反复强调纪律是无情的高压线,任何人不得违反,否则严查重究,努力培养司法警察“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职业道德和执法为民的思想,促进司法警察养成严守纪律、公正执法的作风。三是体现在严于律已上。分管检察长和法警大队长不但要敢抓敢管,敢于批评和纠正不遵守工作制度的行为,而且要严于律已,发挥表率作用,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去影响和带动大家共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四、要在探索实践中创新机制,充分展现队伍建设成效

工作实际中,我们将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全面履行职责上,用履行职责的水平检验队伍化建设的成效。

从被动履职到主动履职的转变。我们主动与反贪、反渎、公诉、控申等主要业务部门建立定期沟通和联系制度,制定用警派警流程图,制订办案工作规范和办案安全防范联系表,定期总结、评估、反馈双方在办案安全防范环节中存在的不足,从机制上确保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

从单一履职到全面履职的转变。随着队伍建设的持续推进,法警队的履职范围不断扩大,初步实现了从建队之初的单一送达法律文书到全面履行九项职责的跨越。2009年3月发生的一起家属闹访事件中,出警司法警察凭着良好的专业素养,从容应对突发情况,有效控制现场秩序,保障了良好的办公环境,积极发挥了司法警察维护办公工作环境的职能。

从简单履职到深度履职的转变。建设专业化程度的提升,带来了参与执法办案方式的变革。几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司法警察协助检察官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途径和方式,进一步规范了参与执法办案的范围、程序、方式,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成为检察官离不开的“好帮手”。

4. 如何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1、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意识。持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培育公安民警的大局意识和民本理念,增强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政治认同、感情认同、理论认识,使规范、文明、理性、平和执法成为广大公安民警的一种自觉行动和自发要求。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环节。坚持从民警日常执法最急需的方面入手,加快执法标准细化工作,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增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民警每个执法动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借助信息推力,加强执法监督。构建完善的执法监督体系,并以警务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尽快实现网上执法办案、执法监控、执法问题研判和执法质量考评一体化流程,为监督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4)袭警论文扩展阅读

强化执法权力监督制约:

1、从加强源头防控、过程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强化执法权力监督制约的一系列措施要求,通过建立系统化、实时化、常态化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实现对执法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2、一是严格源头防控。落实受案立案制度改革的意见,完善接报案登记、受案立案审查工作程序,实现接报案、受立案信息全要素网上记载流转,落实受案立案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受立案环节的监督;深化法制员制度,进一步发挥基层一线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派驻配备的法制员的作用,负责对案件质量审核把关,建立起保障执法公正的第一道防线。

2、二是严格过程监督。全面实行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由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重点执法环节统一审核,在审查起诉环节统一与检察机关对接,这项工作已经在部分地方试点,效果已初步显现,下步将进一步探索、完善。

3、借助信息化手段,全面实现网上办案,并着力打造覆盖接处警、现场执法到案件终结的整个执法环节的记录机制,实现执法办案全流程同步记录、实时监督;优化执法信息查询服务,建立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制度等措施,提高公安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4、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构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对民警违纪违法行为的督察机制,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对触碰“高压线”的事,一经查实,坚决严肃查处。

5. 毕业答辩的开场白及结束语怎么说谢谢!

学术堂准备了三套模板,供您进行选择:
模板一:

各位老师,下午好! 我叫***,是**级**班的学生,我的论文题目是--------------------,论文是在**导师的悉心指点下完成的,在这里我向我的导师 表示深深的谢意,向各位老师不辞辛苦参加我的论文答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三年来我有机会聆听教诲的各位老师表示由衷的敬意。下面我将本论文设计的目的和 主要内容向各位老师作一汇报,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首先,我想谈谈这个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及意义。
作为计算机应用的一部分,图书销售管理系统对图书销售进行管理,具有着手工管理所无法比拟的优点,极大地提高图书销售管理效率及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力.因此,图书销售管理系统有着广泛的市场前景和实际的应用价值.
其次,我想谈谈这篇论文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本文分成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综述.这部分主要论述本系统开发的目的和意义,与业务相关的管理原理,以及与系统相关MIS系统开发原理与方法。
第二部分是系统分析.这部分分析用户需求,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目的是根据用户的需求和资源条件,以现状为基础,确定新系统的逻辑模型,即从抽象的信息管理角度出发,为使用户满意,系统应对哪些信息做怎样一些存储、变换与传递,具备哪些功能,从而明确系统应该做些什么。
第三部分是系统设计.通过系统总体设计及详细设计对系统分析的结果进行整合,目的是要得到一个令用户满意的良好的实现方案。
第四部分是系统实现.根据系统设计的内容,讨论了该系统对人员与平台的要求,以及数据库表结构的建立与数据输入,并进行应用程序设计与测试.
第五部分是系统运行.这部分描述了系统操作使用的方法,进行一些系统测试,并评价了该系统.
最后,我想谈谈这篇论文和系统存在的不足。
这 篇论文的写作以及系统开发的过程,也是我越来越认识到自己知识与经验缺乏的过程。虽然,我尽可能地收集材料,竭尽所能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进行论文写作和系 统开发,但论文还是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系统功能并不完备,有待改进.请各位评委老师多批评指正,让我在今后的学习中学到更多。
谢谢!

模板二:

各位老师好!我叫XXX,来自XXX,我的论文题目是“行政系统中的非正式组织评估”。在这里,请允许我向XX老师的悉心指导表示深深的谢意,向各位老师不辞劳苦参加我的论文答辩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将从论文的思想内容、结构框架、遣词造句三个方面向各位老师作一大概介绍,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首先,在思想内容上,本文以行政管理学的一个遗漏点,即行政系统中的非正式组织为切入点进行探索。通过对图书馆近百本著作进行调查,我发现其中仅有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行政学原理、公共行政学涉及到了行政系统中的非正式组织。非正式组织作为官场中的“第二种友谊”,对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会产生很大影响。因此,论题本身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作为矛盾的统一体,任何行政组织内都会产生一定的非正式组织结构。行政组织或多或少受到非正式组织的影响,纵观非正式组织正反两方面的作用,它可能成为正式组织发展的助力,也可能成为正式组织发展的阻力。因此,组织管理者应对其加以正确认识并积极引导,把握其概念、和特点和作用,正确运用其正向功能,克服其负向功能,从而使非正式组织朝着更有利于组织发展和目标实现的方向迈进。

其次,在结构框架上,本文分成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行政系统中非正式组织概述,包括行政系统中非正式组织的概念、特点及其沟通。

第二部分从正反两方面对行政系统中非正式组织的作用进行剖析。

第三部分介绍了行政系统中非正式组织的管理对策。

最后,在遣词造句上,虽然我对全文做了细致修改,但个别语句语序凌乱、语句僵硬、口语化的问题依然不可避免。另外,全文仅是对行政系统中非正式组织的一次初探,对管理心理学、组织行为学、领导科学等方面的知识涉及较少,期盼今后加以完善。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在老师的指导下,我知道了毕业论文怎么写。通过此次毕业论文写作,我愈发感觉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视野的狭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小小拙作,敬请各位老师雅正。

再一次谢谢各位老师。

模板三:

各位老师,下午好! 我叫……,是……班的学生,我的论文题目是……,论文是在郜振华导师和霍颖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在这里我向我的导师表示深深的谢意,向各位老师不辞辛苦参加我的论文答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三年来我有机会聆听教诲的各位老师表示由衷的敬意。下面我将本论文设计的目的和主要内容向各位老师作一汇报,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首先,我想谈谈这个毕业论文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其次,我想谈谈这篇论文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论文分成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绪论(综述)部分,主要介绍了物料搬运系统的选题背景及其选题意义、物料搬运系统的历史与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并确立了此次论文课题研究的意义与研究思路。
第二部分是物料搬运系统理论基础部分,首先从概念出发,引申出物料搬运的方法及原则,进一步的阐述了论文即将用到的物料搬运系统设计的相关工具及步骤流程,为第三章做好理论准备。
第三部分是物料搬运系统分析设计部分,此部分主要是以三力公司的实际调研情况,结合理论基础知识分析设计出最佳的物料搬运系统,在设计过程中运用到了工厂物流分析的技术工具,如:物流从-至表、F-D图,同时针对改善前的F-D图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车间布局改善,接着对照改善后的布局图进行移动分析和物流分析,编制物料搬运一览表和搬运系统方案汇总表,并对提出的几种方案进行评价,得到最优物料搬运系统。
第四部分是总结部分,对这学期做毕业论文做一个总结,归纳出论文达到的预期目标,改善了工厂存在的不合理之处,此次做毕业设计让我们将本专业的专业知识熟练运用到实践中,做到了学以致用。
然后再加上所用到的参考文献及致谢。
现在我主要讲讲关于主体部分,也就是第三部分的物料搬运系统分析与设计。
……
最后,我想谈谈这篇论文和系统存在的不足。虽然,我尽可能地收集材料,竭尽所能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进行论文写作和系统开发,但论文还是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系统功能并不完备,有待改进.请各位评委老师多批评指正,让我在今后的学习中学到更多。

6. 警校毕业论文的题目

警察中国百姓的守护者之一,致力于保护群众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每一年都有大量的热血青年从警校毕业,前往中国各个大小城市的派出所,公安局进行工作,下面是一些由学术堂整理出来的一些警察毕业论文题目,希望能为各位热血青年带来帮助。
1、 警察权的异化与控制研究
2、 贵州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培训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分析
3、 武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正规化建设路径探索
4、 重大刑事案件中精神病人处遇程序透视与重构
5、 论警察进攻型执法行动的一般原则
6、 江苏省监狱警察教育培训的研究
7、 人民警察权益保障制度研究
8、 派出所调解纠纷研究
9、 庄河市公安局应对涉警网络舆情危机研究
10、 我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武器制度的法律思考
11、 唐山市交通警察业余体育锻炼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
12、 基层民警参与非警务活动研究
13、 袭警行为入刑之评判
14、 中国公安机关警察心理健康状况的元分析
15、 温州公安微警务运作中警民关系问题研究
16、 缉私警察培训机制创新研究
17、 基层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研究
18、 基于法治视野下的我国基层警察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研究
19、 二战后美国纽约市警察渎职现象研究
20、 河南省公安民警素质提升问题研究

7. 治安工作中的警民关系的重要性提问者青

警民三重关系论

在我国,警民关系一向被称为“鱼水关系”。这是一种比喻的说法,意在说明警民关系之密切、之重要,犹如鱼儿离不开水。但从学术观点看,这种形象化的“鱼水论”,并没有揭示警民关系的具体内涵。在倡导民主、推进法治的今天,以民主、法治为视角,深入阐释警民关系,对于指导公安实践、构建警民和谐,已属十分紧迫。在笔者看来,在新的历史背景下,警民之间至少存在着三重关系:

一,从权力来源看,警民之间是“委托——责任”关系。

根据人民主权原则,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警察权亦不例外。但在任何国家,人民都不可能直接行使全部国家权力,而必须通过宪法和法律,委托给政府机关及公务员行使。在我国,警察权源于宪法和法律,归根结底源于人民。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是受人民委托行使权力,因而必须忠于人民、尽职尽责。这样,警民之间就形成一种“委托——责任”关系,人民是主,警察是仆。

二、从权力目的看,警民之间是“需求——服务”关系。

任何公共权力的设立,均是为了满足一定社会需求。警察机构和警察权的出现,首先在于满足人民对安全和秩序的需求。根据公共管理理论,警察机构是一种社会服务机构,向社会提供安全、秩序等公共产品。随着服务行政理念的普及,各国警察机构无不强化其服务功能,积极回应公众需求。在我国,随着经济发展、法治进步,社会公众的需求结构在发生重大变化,温饱、安全等基本需求得到解决,而对自由、人权、尊严的需求却与日俱增。这就要求人民警察必须适应这种变化,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改进执法方式,加强人权保障。否则,就会在公众需求与公安工作之间产生落差,人民群众就会产生失望和不满。

三、从权力运行看,警民之间是“执法——支持”关系。

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权力赋予警察,警察亦应严格执法、为民服务,在此基础上,人民就有服从和支持警察执法的义务。这种服从和支持,在本质上,是对代表其意志的宪法和法律的服从与支持。在法治社会,树立警察执法权威,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保证。当然,人民服从和支持警察,必须有两个基本前提:一是警察权来源及行使合法,为人民认可和信赖;二是警察机构尽职尽责,能够积极满足公众需求。这两点是公民自愿服从、支持警察执法的前提和基础。反之,如果警察滥用职权、执法犯法,或者由于不称职而导致犯罪肆虐、治安混乱,人民就会对警察不满,从而导致不服从、不支持,甚至反抗,警察执法权威也就无从树立。这一点,可用来解释当今社会袭警多发的现象。

四、从权力供养看,警民之间是“索纳—供养”关系

国家机构和公务人员向社会提供服务,而社会公众通过纳税供养公务人员,这是古今中外的通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要维持其自身生存和有效运转,完成职责和任务,均需消耗一定的经济资源。这就形成了警民之间的“索纳—供养”关系。这种供养,正当、合法的渠道就是财政,一旦财政供养不足,国家就会“给政策”,允许警察机构和警务人员自行向社会索取。在我国,由于实行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基层财政能力普遍不足,对警察的投入极少,有的地方连基本工资和办公费用都无法保障。而此时,国家、社会和公众对公安机关的要求并没有降低,而且要求提供更多的、更好的服务。如此,必然导致了基层公安机关普遍经费短缺、保障困难,“索纳—供养”关系严重紧张。警察机构和警务人员不得不在财政供养之外寻求经济来源,由此引发了乱罚款、乱收费、插手经济纠纷等诸多不良现象。如果不考虑警察机构的人浮于事、资源浪费等因素,警察在财政供养不足的情况向社会自行索取,就成为平衡正常“索纳—供养”关系的唯一出路。对公众而言,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要想享受优质、高效的警务服务,多付出更多的供养乃是必然选择。否则,只能自己花钱请保镖、保安、私人侦探,获取更多的安全服务。

8. 如何看待庆安袭警案论文2000字

给钱?

9. 我国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时遭受暴力袭击的死伤情况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共有8000余名警察为国为民英勇牺牲,几十万名警察因公负伤。
2001年,68名民警在执法活动中遭受暴力袭击牺牲,3429名受伤;
2002年,75名民警在执法活动中遭受暴力袭击牺牲,3663人受伤;
2003年,84名民警在执法活动中遭受暴力袭击牺牲,4000人受伤;
2004年,48名民警在执法活动中遭受暴力袭击牺牲,3786人受伤;
2005年,27名民警遭受暴力袭击牺牲,1932人受伤;
2006年1月至5月,全国共发生阻碍执法、暴力袭警案(事)件1500余起,月均发案300余起,共造成11名民警牺牲,160余名民警受伤。

10. 如何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毕业论文 急求···

下文供参考,只要自己加一个标题,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就可以了。以说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宁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民警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然而近年来,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己任的人民警察自身权益却受到诸多不法侵害,民警的执法权威受到严峻挑战。这一突出问题,严重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热情,削弱了
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之我见

XX县公安局 纪委 蔡新恒

一直以来,“铁肩担道义、热血铸警魂”是人民警察的真实写照。据资料反映,建国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有近两万多名民警以身殉职,二十余万民警光荣负伤,平均每天有一名民警牺牲,平均每天有十名民警负伤。可以说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宁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民警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然而近年来,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己任的人民警察自身权益却受到诸多不法侵害,民警的执法权威受到严峻挑战。这一突出问题,严重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热情,削弱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也制约了公安机关的健康发展。笔者作为工作在一线的公安民警,对此感受颇深,有幸借理论交流之平台,不揣拙笔对此问题作以浅析。

一、当前民警执法现状

近年来,民警在依法执行警务活动被围攻、谩骂、殴打、诬陷等新闻屡见报端。一些不法分子为逃避处罚、规避责任,不惜以纠缠、谩骂、殴打等方式干扰、阻碍民警正常执法,更有甚者,在未达到目的后竟然采取恶意投诉、告黑状等形式报复、打击民警。XX县为例,近年来,我局纪检、信访、督察等部门在受理来信来访的投诉中,其中查证属实的只占投诉总量的63%。同时,社会上一些居心叵测、曾经受过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对警察怀有敌意的人,利用民警在公共场所执行警务活动时,煽动被执行警务群众侮辱、谩骂甚至殴打人民警察。由于我们的民警身着警服加之各种规章制度的约束,对此只能忍气吞声、息事宁人。近期,我局在处置一起群体性事件中,一些不法分子借机起哄、殴打执法民警,导致我局多名民警被打伤或抓伤,连执法民警的衣服也被不法分子撕破,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这些侵权行为不仅给民警的心理、身体造成极大的损害,也大大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热情,同时也严重干扰了公安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削弱了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诸上事实证明,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保证民警的执法权威,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二、袭警案件多发的主要原因

(一)社会负面影响较多,少数当事群众法制观念淡薄。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部门,经常处在调处各类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的前沿,一些群众很容易将不满情绪转移到民警身上。特别是少数地方政府在工作中遇到了阻力,时常要求公安机关处理一些非警务活动,公安机关受“条块”领导机制的约束,不得已而为之,因此,更加容易引起群众的对立和反感,把抗拒、阻碍民警执法作为宣泄情绪、发泄不满的一种途径。个别群众对暴力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的违法性认识不足,认为对民警骂两句、打两下“算不了什么”;有的群众本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趁机起哄。

(二)法律对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保障制度不健全。在人民警察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中,只对严重侵害公安民警人身安全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对一般的揪打民警,撕坏民警衣服、警衔标志,辱骂、唾吐、侮辱民警,诬告、诬陷民警的案件和事件,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进行处罚,对不法分子起不到威慑作用。

(三)个别民警自身素质不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不足。一是少数民警执法不规范、不文明容易引起群众反感,导致矛盾激化,产生抵触情绪和行为。有的民警不善于化解矛盾,往往以硬碰硬,遇到群众情绪激动时控制不住自己情绪,导致矛盾愈演愈烈。二是一些民警思想麻痹、自我保护意识差,对执勤中潜在的危险预测不到或估计不足。有的执勤行为不规范,对规定的巡逻、盘查、搜查和讯问时的操作程序没有认真落实,给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三是平时疏于训练,在执行公务中不能熟练运用有关技能,采取果断措施制服违法犯罪嫌疑人,遇到危险时缺乏自我防护能力;四是证据意识不强,在袭警案(事)件发生后,不注意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给案件查处工作带来难度。

三、袭警案件的治理对策

从表面上看袭警案件侵害的是民警个人,但实质上侵害活动直指国家法律,是对国家执法权威的公然挑衅。公安机关必须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遏制这种不法行为的蔓延滋长势头。

(一)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民警执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载体,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宣传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是受法律保护的,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支持民警的执法活动,从舆论上为公安民警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有选择地对查处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教育群众,唤醒广大民众的法制意识。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警民公共关系建设,树立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打牢公安民警的群众基础。

(二)加大打击处理力度,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一是对袭击民警、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各类现行案(事)件,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对一般参与和轻微违法者,要加强教育;二是对触犯刑律的,要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妨碍执行公务行为,要在对不法侵害人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责令其赔偿民警必要的损失和医疗费用,并在一定范围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三是对民警执法和执行公务后受到的不实举报和投诉,要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随时澄清事实,消除群众的误解和民警的心理压力。对属于恶意诬告并对民警名誉造成严重损害的,要通过法律渠道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为受害民警讨回公道。

(三)加大业务技能培训力度,提高民警的处警能力。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在工作中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既要勇于公正、严格执法,又要善于讲究工作艺术,文明执法。同时大力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岗位技能训练,不断增强民警的防卫意识、执法水平和实战技能,不断提高民警的现场处置能力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使他们在执行警务的过程中尽量减少与群众的“磨擦系数”。

(四)健全警务保障机制,确保民警在警务活动中有的放矢。公安机关在依法履行服务人民、打击犯罪这一职责的基础上,要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警务保障机制。所谓警务保障,就是确保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效地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各种保障。一是法律保障。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不受非法干扰;对拒绝、妨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各级公安机关要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摸索、健全一套便于操作的民警维权办法。成立在公安机关党委领导下的维护公安民警合法权益协会或人民警察权益保障协会,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保证民警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苦有地方诉,冤有地方伸。二是物质保障。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各级政府要在经费、装备、科技等方面给予保障。要加强一线执勤民警的装备建设,为一线实战单位和一线执法民警配备防弹衣、防暴头盔、警棍等防护设施,为民警执法活动提供安全保障。三是生活保障。各级政府切实落实上级对人民警察工资标准“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险、福利以及抚恤优抚制度。切实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发生。

(五)提倡民警用法维权。据上海晚报报道:XX市三名治安民警在执行公务中受到一醉汉的不法伤害,为维护正当执法权益,三民警把醉汉告上了法庭。我们在为这三名民警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叫好的同时,不禁要问其他民警为何不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我国《人民警察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我们应大力提倡公安民警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正当权益。一是在维护民警合法权益的同时,可以推动民警学习法律、法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民警日常执法的合理性;二是打击无视法律、法规公然侮辱和伤害民警的犯罪人员的同时,树立法律的权威性和震慑力,减少侮辱和伤害民警事(案)件的发生;三是可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维护警察的个人尊严和社会地位,促进群众主动配合民警的执法活动,强化警民关系。为了社会的安定,希望少看到一些侮辱和伤害警察事件的发生。为了保护警察的合法权益,希望更多的警察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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