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情的论文
⑴ 法与情作文800议论文
从新闻中可知,为了贴补家用,陈平的爱人还开了一个小卖部,以此来缓解家庭经济压力—仅此而言,陈平已经着实不容易—非亲非故,他可以完全不管的啊,可以不承受这份额外的压力啊。而养育孩子,除了养好体格,更重要的是让其健全人格、融入家庭,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从一些细节看出,陈平也做到了:12岁的陈过很粘爸爸妈妈;哥哥姐姐(即陈平的亲生孩子,笔者注)对陈过也当亲弟弟一样。瞧这一家子,其乐融融,真是羡煞旁人。
⑵ 关于情与法的文章
情与法的讨论
侦监科 徐兴杰
在现实的社会环境中,对情与法的关系的正确的认识,有利于我们干警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更好地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与我们言行的关系,情与法与我们具体工作之间,与我们在办案中的相互关系。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少走弯路,不出差错,更好的为社会的进步,稳定和经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就情而言,情在外延上是比较大的含义,而法又有 独义个又之分,给我们这一题目让我们讨论,就是让我们通过讨论,怎样处理为情与法的正确关系。当我们在具体工作中遇到情与法相矛盾时,我们应该怎能么办?
我们是共产党员,受党的培养教育多年,我们的基本素质是过硬的,在情与法问题上对我们而言都是一样的,因为每个人都有亲情关系,每个人都是在法律的保护下生存,并且法律有明文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说我们每个人在情与法的问题上也都处于同等位置,那么怎样处理情与法的关系,那就要看我们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要看我们的思想意识,在情与法的关系上谁亲谁远,那么有头脑的人都会认为当然在任何时候法律要大于亲情。古时就有就有案例,宋包工大义灭亲的先例,亲手杀了亲侄子,那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又是一个法制社会, 法与情、法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是不可侵犯的,情在有的时候和地方是可以侵犯的,情在有的时候和地方可以讲的但是远不通用经同法律相提并论。
就自己来讲,要通过这次大讨论提高自己拒腐防复能力,时刻用党的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来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已在工作中能够正确处理为情与法的关系,为振兴双城经济、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⑶ 道德和人情不必被法律束缚的议论文
法律是最低层次的道德,以这个方面展开就行。
⑷ 大学生如何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维护法律的权威的论文
大学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而且要树立法律信仰,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一、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能否顺利推进,在一定程度上要看社会主义法律思维能否深入人心。我国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不仅包括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而且包括努力提升公民的法律思维水平。 (一)法律思维方式的含义 所谓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与取向。在通常情况下,法律问题往往还包含着政治、经济或道德问题,可以从道德的、经济的、政治的角度来思考和处理,但一旦这些问题被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就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来思考与处理。在相当多的情况下,按照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问题,与按照道德思维、经济思维或政治思维思考与处理问题,会得出相同或相似的结论,但在某些情况下,则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 例如,欠债还钱是几乎所有社会普遍通行的一项道德原则。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但法律中有诉讼时效的规定。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在二年内既没有向法院起诉债务人,也没有向债务人提出还债要求,而且债务人也没有表示要偿还债务,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法律虽然不强迫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并不反对债务人自行履行,因为从道德上说,一项债务不论过了多长时间,债务人都有义务偿还。在此类情况下,法律思维与道德思维之间即产生了冲突。必须强调的是,在对法律问题的思考与处理上,法律思维应当优先,不能用道德的原则和道德评价取代法律的规则和评价。 (二)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有时会遇到法与理、法与情的冲突,遇到合理不合法或合情不合法的情况。但是,即使人们感觉到某些法律规定不合理、不合情,也不能漠视、违背或搁置法律。一项法律规定,只要它没有被修改或废除,就是有效的,人们就有义务遵守或执行。如果人们觉得某项法律规定不合理,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修改或废除的建议,由有关国家机关修改或废除该项法律规定,但在国家修改或废除之前,仍然必须遵守或执行。 讲证据。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以证据为根据。正确地分析与处理法律案件,要抓住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查清案件事实,二是正确运用法律。只有收集到充分的证据,才能查清案件事实。一般来说,证据就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法律上的证据不同于一般的事实。首先,证据要具有合法性,即证据的形式、收集和查证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其次,证据要具有客观性,即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的,既不能捕风捉影,更不能主观臆断。再次,证据要具有关联性,即证据只有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才能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明作用。 讲程序。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从法律程序出发。程序问题在法律领域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简单地说,程序是法律所规定的法律行为的方式和过程,法律通过规定明确的程序来约束人们的行为。程序告诉人们实施某种法律行为时,应先做什么事情,后做什么事情,以及如何做这些事情才是符合法律的。与其他类型的思维方式相比,法律思维更为关注行为的程序问题。 讲法理。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运用法律原理和精神。法律思维的任务不仅是获得处理法律问题的结论,而且要为法律结论提供充分的法律论证与法律理由。任何理性的思维都应当用适当的理由来支持所获得的结论,而法律思维对理由的要求更有特殊之处。其一,理由必须是公开的,而不能是秘密的。其二,理由必须有法律上的依据。其三,理由必须具有法律上的说服力。就此而论,与其说法律思维的首要任务是寻求解决问题的结论,不如说是寻求据此作出结论的法律理由——那些认同法律并依赖于法律的人们能够接受的理由。 (三)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途径 培养法律思维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而是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大学生可以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等途径,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养成从法律的角度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思维习惯。 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前提。一个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人,不可能形成法律思维方式。法律知识通常包括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和法律原理方面的知识,这两部分法律知识对于培养法律思维方式都很重要。只有既了解法律、法规在某个问题上的具体规定,又了解法律的原理、原则,才能更好地领会法律精神,养成法律思维,并运用法律思维思考和处理各种法律问题。 掌握法律方法。法律方法是人们从法律角度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法律方法构成法律思维的基本要素,法律思维的过程就是运用法律方法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我们要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必须掌握法律方法。应当指出,法律工作者使用的法律方法相当复杂,有法律解释的方法、法律推理的方法、填补法律漏洞的方法、认定事实的方法等。每一种基本方法又包括一系列的具体方法。大学生有必要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方法。 参与法律实践。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在法律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的思维方式。脱离具体的法律生活和法律实践,不可能养成法律思维方式。只有通过参与各种法律活动,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才能养成一种自觉的法律思维习惯。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调整范围将越来越广泛,人们面临的法律事务必然会越来越多。这既对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提出了迫切要求,也为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提供了良好条件。 二、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权威和尊严,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 (一)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 法律权威是就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而言的,是指法的不可违抗性。法律权威的树立主要依靠法律的外在强制力和内在说服力。法律的外在强制力是法律权威的外在条件,主要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尽管法律权威不可能完全建立在外在强制力的基础之上,但必要的外在强制力,是树立法律权威不可缺少的条件。法律的内在说服力是法律权威的内在基础。如果仅仅依赖外在强制力,法律不可能形成真正的权威。法律的内在说服力既来源于法律本身的内在合理性,如法律合乎情理、维护正义、促进效率、通俗易懂,也来源于法律实施过程的合理性,如执法公平、司法公正。正是由于法律本身及法律实施具有这些内在合理性,法律才受人尊重,被人信赖,为人敬仰。 在当代中国,树立法律权威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法律权威是国家稳定的坚实基础。当国家的最高权威是领导者个人时,政治的稳定、国家的兴衰就将寄托于领导者个人身上。随着领导者的更迭,国家的政局就有可能大起大落,政策与法律也会频繁变动。而当国家的最高权威是法律时,由于法律是一种超越于任何个人之上的普遍性规则,并且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尽管领导者会不断流动和更迭,但政治统治与社会秩序仍将会保持相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因素。例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个人角度来说,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对于大学生来说,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大学生应当通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大学生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帮助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残余思想,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熟悉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大学生不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后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⑸ 作文以法与情为话题排比句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一篇文章的开头是很重要的。文章有了好的开头,不仅能带动全篇,使文章顺利展开,而且能抓住读者,引人入胜。古人说的文章的“凤头、猪肚、豹尾”就含有这个意思。这里,向大家介绍几种比较好掌握的记叙文的开头方法:
一、开门见山法
(1)交代事件基本要素的叙述法
《挥手之间》的开头,交代了事件的时间、地点:“一九四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清早,从青凉山望下去,见有不少人顺着山上大路朝东门外飞机场走去。”
《记一次乒乓球赛》的开头,交代了时间的人物、起因和时间。
(2)开门见山、揭示主题的点题法
《背影》一文的开头写到:“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多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
《白杨礼赞》一文开头就说:“白杨树实在是不平凡的,我赞美白杨树。”
《美好生活的剪影》的开头使用的也是这种方法 。
(3)把事情的开头作为文章开头的自然起笔法
一篇题目是《记一堂生物课》的作文开头是这样的:“上课铃声响了,大家都走进了生物实验室。”
二、非开门见山法
这里所说的“非开门见山法”,并非无“门”,而是使用写作技法(如议论、描写、抒情、引用等)、修辞方法(如设问、比喻等)或其它的方法(如设置悬念等)把“门”装饰的更美一些,使文章更添文采,进而更深刻、更生动地表现主题,更引人入胜。如:
(1)环境描写、渲染气氛的描写法
《驿路梨花》的开头描写了自然环境:“山,好大的山啊!起伏的青色群山一座挨一座,延伸到远方,消失在迷茫的春色中。”渲染了哀牢山中深远迷茫的气氛,对后文写边疆军民助人为乐的感人事迹起了衬托的作用。
例文《逝去的岁月》、《分房》开头使用的是这种方法。
(2)深化主题的议论抒情法
课文《谁是最可爱的人》、例文《不寻常的考试》都是用了这种开头方法。
(3)名言、警句、诗歌的引用法
《人民的勤务员》的开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是雷锋日记中一段著名的话,以这段话开头,对后文记述雷锋的事迹,无疑是起到了“文眼”的作用。
冰心的《每逢佳节》一文开头引用了王维的诗《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入题新颖、感情真挚,点明了思念海外亲人的题旨。
(4)引人入胜的提示法
《第二次考试》的开头提出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引起读者的注意,自然会使人想到:“这是为什么?”急于从后文中寻找答案,因而增强了文章的吸引力。
(5)吸引读者的设问法
有一篇作文的题目是《我的家乡》,它的开头是这样的:“朋友,你到过我的家乡吗?你登过我家乡的山、游过我家乡的水、吃过我家乡的肥鲤鱼吗?”
文章开头的写法是多种多样的,这里不过提示了其中常见的几种。在写作当中,有时并不能单一地使用某一种方法,而是几种方法兼而有之。究竟使用什么方法开头,要从文章的整体构思出发考虑,要从表现中心思想的需要出发,通篇安排整体设计,选择最恰当的开头方法。
结 尾
与开头一样,文章的结尾也是相当重要的。成功的结尾,能使读者更深入、更透彻地理解文章内容,进一步领会文章的中心思想;精彩的结尾,能唤起读者的思考与共鸣,增强文章的感染力,结尾当如撞钟,“清音有余”。选择结尾的方法,也必须从全局来考虑,要使记叙的事件完整清楚,使文章的结构首尾呼应,以求得更好地表达中心,达到写作的目的。下面介绍几种常用的结尾方法。
(1)自然顺畅的结果交代法
聂华苓的《人,又少了一个》,写了一个女乞讨者三年前后的不同形象与神态,表现了人格的堕落这一深刻的主题。文中作者未加任何评论与分析,只是用白描的手法,记述了事件的经过。结尾写道:“砰地一声,大门被踢上了。那女人回过头来,冷笑了一声,然后漠然望了我一眼。她已经不认得我了!”这一不加修饰的自然结尾,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思考余地,令人回味无穷。例文《记一次乒乓球赛》使用的也是这种结尾方法。
(2)照应开头的首尾呼应法
结尾要呼应开头,这是记叙文的一般写法,很多文章都体现了这一特点。郭沫若先生的《白鹭》一文开头就说:“白鹭是一首精巧的诗。”结尾又说:“白鹭实在是一首诗,一首韵在骨子里的散文诗。”“白鹭是诗”,这一不寻常的比喻,特别是结尾具体化为“散文诗”,突出了白鹭的平凡而美好、朴素而高洁的特点,赞颂了白鹭的美。
(3)画龙点睛的全文总结法
这种方法,一般是用议论或抒情的方式概括全文中心或对文中的人物、事件加以评论。《谁是最可爱的人》一文的结尾段就属于这种类型,这段文字兼用议论与抒情的方式结束全文,最后一句话点题:“你一定会深深地爱我们的战士,——他们确实是我们最可爱的人!”例文《春天的色彩》、《分房》的结尾也是这样的。
有时,用来总结全文的还可以是名言、警句或诗句,这样的结尾更是言简意赅,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如《驿路梨花》的末段“我望着这群充满朝气的哈尼小姑娘和那洁白的梨花,不由得想起了一句话‘驿路梨花处处开’。”
(4)含蓄深刻的启发联想法
鲁迅先生的《故乡》的结尾是最典型的例子:“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段话含蓄、深刻,一语双关。启发人们为创造新生活勇敢地开辟道路,使全文的思想感情得到升华,体现了鲁迅“韧”的战斗精神。例文《逝去的岁月》在结尾就做了这样的尝试。
(5)激励读者的感叹法
有些文章结尾既不是总结中心,也不是启发联想,而是作者直抒胸臆,表达强烈的爱与憎。《白杨礼赞》的结尾就大声疾呼道:“让那些看不起民众、贱视民众、顽固的倒退的人们去赞美那贵族化的楠木(那也是直挺秀颀的),去鄙视这极常见、极易生长的白杨树吧,我要高声赞美白杨树!”
文章结尾与开头一样,方法也是灵活多样的,而且没有固定的模式,以上提供的方法仅供参考,写作时要根据内容与中心的需要恰当运用,不能生搬硬套。
v 写作训练 v
1.试以“爱说爱笑的爸爸这两天怎么忽然变得少言寡语了呢?”为文章的首句,口头写一篇记叙文。
2.试以“最不爱唱歌的爸爸今天下班回来突然哼起了小曲”为文章的首句,口头写一篇记叙文。
3.试以下面一句话为文章的结尾,在其前边写一片断,或描写情境,或描写人物心理。
“此刻,响亮的‘嘟嘟嘟’的汽车喇叭声在她听来,真好象一首欢快而悠扬的乐曲。”
4.以下面一句话作为文章的结尾,写一篇记叙文。
“唉,有些东西渴望得到它时,往往憧憬得无比美好,可一旦拥有后,才会发现,它给你带来欢乐,同时也带来烦恼。”
5.检查以前的几篇作文的开头和结尾,看看能不能修改得好一些
爱心是冬日的一片阳光,使用饥寒交迫的人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爱心是沙漠中的一泓清泉,使用权濒临绝境的人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爱心是洒在久旱大地上的一场甘霖,使孤苦无依的人即刻获得心灵倘若希望在金色的秋天收获果实,那么在寒意侵人的早春,就该卷起裤腿,去不懈地拓荒、播种、耕耘,直到收获的那一天。
的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