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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审计填报系统

发布时间: 2021-03-18 19:40:31

㈠ 科研立项的步骤怎么做啊

一般都是有以下的步骤:

1、申报者撰写项目申报书并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

2、所有待申报项目的开题报告,提交研究所办公室初审;

3、由研究所办公室组织学术委员会召开项目评审会,就该课题的立题意义、社会推广的预期效果、技术路线的可行性、课题组成员及经费预算等进行论证,提出评审意见,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4、研究所提供的课题,经研究所学术委员会评审后,报研究所领导审批;

5、得到经费的合作课题,应将课题相关资料及合同复印件报研究所办公室登记、备案;

6、上报科研项目应列入研究所年度工作计划。

科研立项种类:

1、国际合作课题;

2、国家、省、市、区科技部门立项及中标课题;

3、上级下达的科研项目和研究任务;

4、学院立项、研究所自选的课题;

5、合作课题(有经费支持);

6、其他项目或课题(相关学会、机构等)。

(1)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审计填报系统扩展阅读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要求优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包括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精简科研项目申报要求,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

通知要求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优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机制,合理确定项目数量。加快完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2018年底前要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全部纳入。

逐步实行国家科技计划年度指南定期发布制度,并将指南提前在网上公示,加强项目查重、避免重复申报,增加科研人员申报准备时间;精简科研项目申报要求,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

针对关键节点实行“里程碑”式管理,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和实施周期三年以下的项目以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

通知提出,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由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严格依据任务书在项目实施期末进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不再分别开展单独的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项目承担单位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结题财务审计,利用好单位内外部审计结果。

通知要求,推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整合科技管理各项工作和计划管理的材料报送相关环节,实现一表多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权限向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主体开放,加强数据共享,凡是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已有的材料或已要求提供过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供。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和承担单位要简化报表及流程,加快建立健全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制度,允许通过购买财会等专业服务,把科研人员从报表、报销等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

通知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科研人员具有自主选择和调整技术路线的权利,科研项目申报期间,以科研人员提出的技术路线为主进行论证,科研项目实施期间,科研人员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申报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备案。

科研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按规定自主组建科研团队,并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通知要求,赋予科研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其他科目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应完善管理制度,及时为科研人员办理调剂手续。对于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取得的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

高校和科研院所要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缩短采购周期;对于独家代理或生产的仪器设备,按程序确定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增强采购灵活性和便利性。

通知还要求,避免重复多头检查。科技部、财政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科研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统筹,制定统一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相对集中时间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在同一年度对同一项目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探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实行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共享和互认,最大限度降低对科研活动的干扰。

㈡ 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申报项目时申报人怎么进入填写项目信息

1.公司注册
2.公司账户登录后,在 本单位用户管理 中创建个人用户
3.公司账户登录后,在左侧选择要申报的项目
4.进入申报系统点击 新建项目,出现项目列表
5.列表中的“授权”按钮,将项目授权给本单位申报用户
6.用被授权的个人用户登录系统填写项目信息

㈢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结题财务验收审计填报系统V2009装好了不能联网怎么解决

貌似解决这类问题的人不多啊 我是无线连接的。以前很好用的。不知道是不是不能无线使用啊?

㈣ 国家将采取什么措施优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

(一)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优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机制,合理确定项目数量。加快完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2018年底前要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全部纳入。逐步实行国家科技计划年度指南定期发布制度,并将指南提前在网上公示,加强项目查重、避免重复申报,增加科研人员申报准备时间;精简科研项目申报要求,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针对关键节点实行“里程碑”式管理,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和实施周期三年以下的项目以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

(四)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科研人员具有自主选择和调整技术路线的权利,科研项目申报期间,以科研人员提出的技术路线为主进行论证,科研项目实施期间,科研人员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申报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备案。科研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按规定自主组建科研团队,并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五)赋予科研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其他科目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应完善管理制度,及时为科研人员办理调剂手续。对于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取得的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高校和科研院所要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缩短采购周期;对于独家代理或生产的仪器设备,按程序确定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增强采购灵活性和便利性。

(六)避免重复多头检查。科技部、财政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科研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统筹,制定统一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相对集中时间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在同一年度对同一项目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探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实行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共享和互认,最大限度降低对科研活动的干扰。

㈤ 科研项目的申报流程是什么啊

一、获取信息的途径有四个:
搜集政府部门网站信息(发改委、科委、经信委、商委等等),国家级到区县级都要关注,每日做一次信息简报,包括来源网站、发布日、链接、截止日等信息。这项工作目的有二,一是及时了解信息,二是每年项目申报季节都差不多,可以为明年的申报工作提前做计划。
加入行业协会或者联盟,那里也有信息来源,有时候可以联合申报项目
与科技部门相关人员建立良好关系,第一时间得到消息,往往能在网站更新之前得到信息,及早准备
有的行业龙头企业可以在政府立项之前影响指南所指向的领域,这需要企业高层去攻关了。
二、项目可行性初步判定,由部门主管领导来定,报还是不报。
三、决定报之后,就要先了解项目指南,把所有要准备的资料列好清单,召集相关部门开会协调工作内容和时间。比如查新、研发专项审计、报价单等工作要提前,项目预算要尽量贴近真实。
四、准备资料、送审
五、关注相关网站看公示
六、没成功就要了解失败的原因,开小会总结,归档资料
七、申报成功--立项--开启动会--跟科研和财务部门沟通工作细节,及时划归财务数据和科研进展中期报告等
八、项目验收-科研和财务准备审计材料
九、结题-奖励相关人员-归档资料

㈥ 政府项目申报 从科技部到科技厅到科技局有那些项目 从工信部到经信委到经贸局有那些项目

一、获取信息的途径有四个:
搜集政府部门网站信息(发改委、科委内、经信委、商委等等),国家容级到区县级都要关注,每日做一次信息简报,包括来源网站、发布日、链接、截止日等信息。这项工作目的有二,一是及时了解信息,二是每年项目申报季节都差不多,可以为明年的申报工作提前做计划。
加入行业协会或者联盟,那里也有信息来源,有时候可以联合申报项目
与科技部门相关人员建立良好关系,第一时间得到消息,往往能在网站更新之前得到信息,及早准备
有的行业龙头企业可以在政府立项之前影响指南所指向的领域,这需要企业高层去攻关了。
二、项目可行性初步判定,由部门主管领导来定,报还是不报。
三、决定报之后,就要先了解项目指南,把所有要准备的资料列好清单,召集相关部门开会协调工作内容和时间。比如查新、研发专项审计、报价单等工作要提前,项目预算要尽量贴近真实。
四、准备资料、送审
五、关注相关网站看公示
六、没成功就要了解失败的原因,开小会总结,归档资料
七、申报成功--立项--开启动会--跟科研和财务部门沟通工作细节,及时划归财务数据和科研进展中期报告等
八、项目验收-科研和财务准备审计材料
九、结题-奖励相关人员-归档资料

㈦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及科研材料管理等三个管理办法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及科研材料管理的三个管理办法包含,《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版理办法》权、《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而这些管理办法的落地还是需要信息化的支撑才能起到实际的落地,而国内就只有天翎一家公司是专门基于国家科技的三个管理办法和科技项目的六大体系进行搭建的一个底层平台,包含从企业研发机构的设立、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科技备案、费用核算、研发设备的管理、知识产权申报、科技查新及高新技术产品申报等业务,建立统一研发体系,就是要将上述全部活动整合成一个统一体,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加以实施。

㈧ 课题 获得国家,省和市县科技计划等支持情况怎么填

对照以下,适当简略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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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关于加快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根据《关于加快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和《龙华新区产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龙华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对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给予配套资助,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和总额控制、自愿申报、择优资助的原则。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申请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龙华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申请配套的科技计划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2、973、863、创新基金等各类国家和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
3、CMM认证。
(六)获得上级经费资助,并且经费已经到账。
第三章 资助标准
第四条 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金不超过上级资助额度50%,具体如下:
(一)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最高资助500万元;
(二)973、863、创新基金等各类国家科技计划最高资助200万元,广东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同一项目已列入新区科技计划并获得资助的,不得重复申请;
(三)对CMM认证资助额度为市资助额的50%;
(四)申请单位的同一项目被列入国家、省、市两项或两项以上科技计划的,不得重复申请;
(五)同一项目,适用于本细则,同时又适用于新区现行的其他扶持政策时,从高执行,不予重复扶持。
第四章 申请材料
第五条 申请资助的单位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龙华新区科技计划国家、省、市科技项目配套资助申请书》(登陆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签名样式,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
(三)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决算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四)税务部门出具的统一格式的分税种的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五)单位与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签署的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或相关项目批复文件;
(六)拨款经费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
(七)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验原件存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连续编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并加盖骑缝章。所有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扫描件或电子文、档)。
第五章 审批程序
第六条 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实行常年受理、集中审批的原则进行。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请
申请人向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受理及合规性审查
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时应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发给受理回执,受理回执应当记载受理日期,作为确定申请顺序的依据。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应向申请单位做出说明,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的补充事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可在完善材料后重新申请。
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合规性审查,包括申报资料完整性、合规性。
(三)现场核查、征求意见
新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的工作人员应为2名或以上。
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就是否重复扶持的问题,征求其它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就涉及企业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环保、消防、劳动、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的问题征求新区相关部门的核查意见。
(四)提出拟资助计划、公示
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现场核查情况以及本年度新区科技创新分项资金使用计划,提出拟资助计划。
将拟资助计划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或组织重审,调查或重审结果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资助,并将有关情况告知项目申请人。
(五)形式复核及报批
新区财政主管部门对拟资助计划进行形式复核后按相关程序报批。
(六)下达资助计划
拟资助计划经新区科技分管领导或新区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由新区科技主管部门下达具体资助计划。
(七)签订资助合同
获得资助的单位应当与新区科技主管部门签订资助合同。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项目实施管理、资助金额、资助款的用途、知识产权和仪器设备的归属、绩效考评事项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八)办理资金拨付
新区财政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条 对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项目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龙华新区产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八条 本细则“以上”、“以下”等表述未做具体说明的均包括本数。
第九条 本细则由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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