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与科学
① 微逛科技是传销吗
截止2018年11月9日,安徽微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尚未被认定为传销。安徽微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于2018年7月19日被列入经营异常目录。
2016年4月26日“尚联逛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合肥市天鹅湖万达广场同庆楼大酒店如约举行。此次签约仪式志在打造中国首个集智能O2O、跨境电商、互联网金融生态圈!
签约仪式上,尚客猫CEO吕颉、万物互联CEO蔡景朋与微逛CEO廖海保分别代表各自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
安徽微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微逛科技")。微逛是一款集电商、社交、搜索于一体的新型移动互联网社交电商APP应用。微逛是基于微信,淘宝,网络,BAT三家功能之上的一款时尚便捷逛街应用——新型移动互联网电商应用平台。
微逛是针对本地区域性的综合网上购物平台,集合了多种电子商务模式于一体。微逛的理念是将实体店铺以街道布局的模式搬到互联网上,帮助线下传统店铺成功转型电商。实现微视界·逛全球!让全球所有的实体店都能实现移动电商智能化!
② 菲博特科技有限公司是不是传销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版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权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③ 如何区分哲学,宗教与传销
哲学与宗教皆是探索宇宙人生问题与解决方案,但是宗教有二种特点,是哲学所专缺乏的,即:
第一属、只有宗教承认佛、仙、神、鬼、魔等之无形体的存在。
第二、宗教包括六种事理:
1. 信仰精神中心的人或物:神灵、道经师三宝、佛法僧三宝。
2. 宗旨:信仰神灵、成仙、成佛。
3. 教理:圣典典籍、理论、五明之学。
4. 仪轨:祭拜、戒律、法门、法本书籍。
5. 团体:牧师、僧团。
6. 教证:见证、圣灵充满、预言、印证的境界、四禅八定、二十八诸天的境界、四圣贤的境界。
哲学除了理论思想与宗教的教理类似以外,缺乏了其他几项特点。
简单的说,哲学是理性思维加逻辑推理,宗教是权威的信仰加上身心的实践。哲学有理论,但是没有一套实证理论的方法,宗教除了有理论,透过实践,可以体证、检验理论的方法。体证、检验这一点就类似科学了,科学也是讲求理论与实验验证。科学与宗教,唯一的区别就是宗教的对象是形而上,科学的对象是形而下。
④ 进入传销后 人会怎么样
传销的危害十分巨大,个人会受到传销的极大折磨。
首先是给参与者造成财产的严重损失。传销的实质就是诈骗,是极少数人敛财的把戏,绝大多数参与者都会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
第二,助长和膨胀了一些人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心态。传销组织通过编造谎言,让不少急于求富的人萌生幻想,相信天上会掉馅饼,落入传销陷阱难以自拔。
第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有些传销参与者被骗后走投无路,对社会产生怨恨情绪,聚众闹事,甚至引发抢劫、杀人等刑事案件。
第四,冲击社会诚信伦理道德体系。传销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杀熟”,参与者为骗钱不惜将朋友,甚至父母、配偶、亲戚都拉入传销“泥潭”,导致人与人、人与社会间的信任度严重下降,极大地破坏了社会诚信道德体系。
(4)传销与科学扩展阅读
悲剧再次发生。李文星之死还未水落石出,天津再次通报了25岁男子张超在静海误入传销组织并死亡的案情,实在令人痛心。
这两天,传销组织犹如一个幽灵,在人们的视野中徘徊,所听所闻几乎都是悲剧。更令人痛心的是,传销并不是一个新事物,它在很多年里都在以各式各样的方式存在着,变换着花样骗人骗财,甚至害人性命,
可是为何还能存活并显得更加肆无忌惮?传销及其传销组织的危害性尽人皆知,但是打击传销的行动和效果不尽如人意,这个需要深刻反思。
为逝者悲恸,更要用行动铲除传销的土壤,刻不容缓。刚刚过去的周末,天津市相关部门开展了行动,抓捕了一批传销人员,包括李文星案在内的犯罪嫌疑人也落入法网。
很多人为之拍手称快,但是赞美只是暂时的,毕竟“发现传销窝点301人,清理传销人员63名”,单从数字看也总显得有些苍白。这就意味着,清理行动不能停步,打击传销刚刚起步,任务繁重,永远在路上。
彻底拔掉传销的“根”,政府责无旁贷。如何拔掉、如此铲除,政府相关部门可能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但离人们的期待还有距离,需要做的还有更多。希望全国各地行动起来,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坚决清除。
比如,对传统的传销活动,从街区开始摸查,从日常开始排查,应该成为基本工作;对信息时代的传销,要跟上其发展的特点,掌握规律、瞄准弱点。
再如,打击传销活动应该“稳、准、快”,而不是像有些地方“未见行动,先闻其声”,一不小心打草惊蛇,看似有力的打击行动,效果可能有限。传销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传销危害的漠视,可怕的是对传销放松警惕,可怕的是在行动上的纵容,只有持续地打击,才能让其无处藏身。
打击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简单,但能否关照其背后的社会病灶才堪重要。传销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活动,不仅建立在一些人用歪门邪道来赚钱的基础上,而且也利用了一些人投机取巧想暴富的心理。
实际上,人们对财富和金钱的渴望,对人性弱点的利用,对社会发展的偏见,才是传销能够得逞的关键。政府需要用驰而不息的行动打击已有的传销组织,让其少危害社会;
政府更需要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让老百姓有更多获得感,让更多人能通过诚实劳动获得生活尊严,这样便能少些组织传销的“群体基础”和“心理基础”。
一个健康的社会,必定是一个诚信、法治的社会。对传销而言,恰恰是对诚信和法治的极大反动。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依法打击,势在必行;
政府用行动来重塑法治和诚信,也更待急迫。因此,我们需要牢牢掌握依法治理的主动权,也需要始终掌握发展的主动权,为更多的人创造发展的机会,同时清扫阻碍。
李文星之死,敲响了警钟,能否长鸣,关键看决心、看行动、看效果。打击传销,个人力量总是有限的,需要政府不放手、不放水、不放过,需要全民不放松、不放弃、不放任。请大家行动起来,让悲剧不再发生,让传销无处遁形。
⑤ 资本运作和传销有区别吗
资本运作与的区别:
一、国家态度不同:资本运作是允许存在,限制发展,低调宣传,严格管理。传消则是静观其变,任其发展。
二、网络体系图不同:资本运作是等腰梯形,传消是三角形。
三、从业人员区域不同:资本运作限定人员,限定区域从事。传消是任何人,任何地方都可以从事。
四、投资方式不同:资本运作是一次性投资价格统一,传消是循环投资。
五、业绩积累不同:资本运作是份额积累晋升资格不会下滑,没有业绩压力、传消是份额周期归零制,周期份额累计晋升,有业绩压力。
(5)传销与科学扩展阅读:
防城港市中级法院介绍,李某、胡某、颜某、李某惠均是湖南省涟源市桥头河镇人,2010年至2013年间,4人在广西东兴打着“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的幌子,发展了一个参与人数众多、涉案金额较大的传销组织。
该组织的运作方式是,参加者经缴纳申购款获得加入资格,一般69800元能申购21份,加入该组织后要发展直接下线3个,才能获得提成。以发展人数的数量、申购“资本运作”的份额作为级别晋升、返利的标准,引诱鼓动参加者发展下线。
并按照五级三阶制组成层级,即实习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员,本人和伞下体系累计销售600个份额以上时,可成为高级业务员(即上总),上总之后就有资格办理申购和分红。
这个所谓的“连锁销售资本运作”不需要什么商品,无公司,无经营场地,只是拉人头不断交钱发展下去,所有提成和奖金均来源于下线交纳的申购款。
组织中的很多人都是“关系户”,自己加入后,以在东兴这边好做生意、叫亲戚朋友先来看看为由,等人来到东兴后,就想办法对他们进行鼓吹“资本运作”合法,加入后赚大钱的方式骗他们加入。
由于“业绩”突出,李某等四人均“晋升”为高级业务员,李某、胡某负责给新人“上课”,讲解“资本运作”、“消费投资”等内容;颜某主要是通过电脑给新人看宣传片;李某惠主要负责到新人住处串门,跟新人介绍东兴开发情况,骗称“资本运作”是国家允许的合法项目等内容。
侦查机关依法对4人的住所进行搜查时,搜出资本运作名单、资本运作网络图、工作手册、教案本、会议记录本、印有“幸福的港湾”、“东兴边贸中心”、“投资读书”的宣传书籍等物品。
2014年12月1日,东兴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万元;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被告人颜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惠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一审判决后,李某、胡某不服,上诉到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⑥ 科技有限公司是传销吗
你可以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种的三个标准鉴别这个企业是否涉嫌传销。如果他们的行为符合此条例,可到商务部官网查询该企业是否经商务部批准并获得直销许可证。如果没有,那么就可以确定这是传销行为,属于违法。
⑦ 传销有什么害处
1、给参与者造成财产的严重损失。传销的实质就是诈骗,是极少数人敛财的把戏,绝大多数参与者都会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
2、助长和膨胀了一些人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心态。传销组织通过编造谎言,让不少急于求富的人萌生幻想,相信天上会掉馅饼,落入传销陷阱难以自拔。
3、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有些传销参与者被骗后走投无路,对社会产生怨恨情绪,聚众闹事,甚至引发抢劫、杀人等刑事案件。
4、冲击社会诚信伦理道德体系。传销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杀熟”,参与者为骗钱不惜将朋友,甚至父母、配偶、亲戚都拉入传销“泥潭”,导致人与人、人与社会间的信任度严重下降,极大地破坏了社会诚信道德体系。
(7)传销与科学扩展阅读:
传销可分为南派传销和北派传销,两者制度相似,主要有两种:一、五级三阶(晋)制为制度,通过购买商品或者投资份额取得加入资格(入门费),运用几何倍增原理发展下线组成上下线层级关系;二、层层返利形成多层次计酬。
在形式上,北派传销一般打着“直销”、“网络营销”、“人际网络”等旗号,把陌生人骗到传销组织中,用语言或者肢体暴力威胁、监视受害人直到他们加入组织或者交纳钱款。
而南派传销则是打着“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业”、“纯资本运作”、“商会商务运作”、“民间互助理财”等旗号,以考察项目、包工程、旅游探亲为名把新人骗到外地,然后通过一系列地忽悠、洗脑,直至对方缴费加入。
⑧ 科技和信息都这么发达了,为什么网络传销还是如此之多
这是因为我们中国人普遍对朋友和亲戚都存在一定的信任感。同时现在的人赚钱欲望都是十分强烈的。而且虽然说现在科技信息十分发达,但是仍然会存在网络传销,这是在所难免的。
网络传销真的是害人又害己,在最近这几年网络传销在网络上层出不穷。哪怕是科技和信息如此的发达,也仍然是有许多的网络传销的。这不是完全都归咎于科技和信息的发展,更多的是由于人们的一种从众心理,信任心理以及赚钱的欲望所导致的。
同时哪怕现如今科技和信息这么发达,存在网络传销也是在所难免的。就比如说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地区虽然再怎么经济再怎么发达,也仍然会是有穷人和富人的差别的。这就好比科技和信息虽然发达,但是也仍然是有漏网之鱼。
网络传销虽然还是很多的,但是我们在生活中一定要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要知道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的。以免自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⑨ 双项科技是传销吗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