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资产管理摘要
可以帮忙写的
B. 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请参考:
根据“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健全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四个体系:政府分级监管的管理体系、行政事业资产集约化监管体系、行政事业资产精细化管理体系、行政事业资产监管信息体系。并对行政事业资产改革做了明确阐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改革的成效,最终体现在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节约资金、用好资金,适度控制新增,尽力挖掘存量资产,从而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县自2006年清产核资以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资产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精细化管理,但仍有许多问胚亟待解决。本文结合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际,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当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脱节。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造成资产重购置轻管理,闲置浪费,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有的单位实物资产购置后,不及时办理财务手续和固定资产增资手续。有的单位对上级调拨或捐赠资产未及时入账。调入领导带入的“嫁妆”,如小车、手提电脑等,转到新单位后领导不主动申报入账,形成账外资产等。年度决算不能很好的反应单位实际资产情况,往往是单位资产实际情况、单位决算、资产管理网络几张皮。
(二)资源配置不合理,各单位资产配置苦乐不均,缺乏统一的资产配置标准和资产合理流动机制。资产配置是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开展工作的必要手段,但长期以来资产配置缺乏统一标准。资产采购预算没有细化,而且由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占用上的免费性.造成单位追求各种办公条件完备,自成体系,不考虑资产的使用效率,更为严重的是,有些资金来源充裕的单位为了追求时尚,对尚能使用的资产提前更新,导致了尚能使用的资产处于闲置状态,特别是更换小汽车表现的比较突出。资金来源较差的单位,需添置资产不能及时到位,影响了日常工作。而行政事业单位间资产合理流动机制还不健全。资产部门所有的意识依然很强,跨部门调拨资产很难实现,资产短缺单位无法通过调剂手段得到所需资产,出现了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与资产短缺并存的现象,降低了资产配置的效率,造成了国有资产的隐性流失。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偿使用管理不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履行工作职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将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用于经营活动并取得相关收益的行为,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出租、出借及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绝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是为了满足和保障其履行职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需要,具有非营利性和服务性的特征,是用来实现自身工作职能的自用资产,并不应该投入经营使用。但从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推动资产有效使用的角度出发,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不用或低效运转的国有资产进行有偿使用确是有效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弥补财政经费供给不足,缓解财政资金压力的有效举措。但由于对这些资产的有偿使用缺乏有效的管理控制,暴露出了许多问题:一是房产出租没有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批,租金标准也没有经过评估。二是房产出租没有进行公开招标,承租人的确定和租金定价存在随意性。三是房产租赁收入不入账,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管理,直接坐收坐支,或者用于单位的福利费开支,或者直接冲抵单位的招待费或其他费用,引起收入不实。
(四)“资产单位所有制”的思想依然存在。少数单位领导对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认为资产管理工作无所谓,做好做坏一个样,未经财政部门审批和评估,私自处置单位资产。甚至有单位私自转让转让汽车给个人后,个人去办理过户手续,交管部门要求出示财政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手续,个人又找财政资产管理部门要手续时,财政资产管理部门竟然毫不知情。资产管理意识淡薄,没有相应的奖惩措施。
C. 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管理
根据“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健全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四个体系:政府分级监管的管理体系、行政事业资产集约化监管体系、行政事业资产精细化管理体系、行政事业资产监管信息体系。并对行政事业资产改革做了明确阐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改革的成效,最终体现在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节约资金、用好资金,适度控制新增,尽力挖掘存量资产,从而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县自2006年清产核资以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资产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精细化管理,但仍有许多问胚亟待解决。本文结合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际,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当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脱节。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造成资产重购置轻管理,闲置浪费,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有的单位实物资产购置后,不及时办理财务手续和固定资产增资手续。有的单位对上级调拨或捐赠资产未及时入账。调入领导带入的“嫁妆”,如小车、手提电脑等,转到新单位后领导不主动申报入账,形成账外资产等。年度决算不能很好的反应单位实际资产情况,往往是单位资产实际情况、单位决算、资产管理网络几张皮。
(二)资源配置不合理,各单位资产配置苦乐不均,缺乏统一的资产配置标准和资产合理流动机制。资产配置是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开展工作的必要手段,但长期以来资产配置缺乏统一标准。资产采购预算没有细化,而且由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占用上的免费性.造成单位追求各种办公条件完备,自成体系,不考虑资产的使用效率,更为严重的是,有些资金来源充裕的单位为了追求时尚,对尚能使用的资产提前更新,导致了尚能使用的资产处于闲置状态,特别是更换小汽车表现的比较突出。资金来源较差的单位,需添置资产不能及时到位,影响了日常工作。而行政事业单位间资产合理流动机制还不健全。资产部门所有的意识依然很强,跨部门调拨资产很难实现,资产短缺单位无法通过调剂手段得到所需资产,出现了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与资产短缺并存的现象,降低了资产配置的效率,造成了国有资产的隐性流失。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偿使用管理不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履行工作职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将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用于经营活动并取得相关收益的行为,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出租、出借及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绝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是为了满足和保障其履行职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需要,具有非营利性和服务性的特征,是用来实现自身工作职能的自用资产,并不应该投入经营使用。但从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推动资产有效使用的角度出发,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不用或低效运转的国有资产进行有偿使用确是有效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弥补财政经费供给不足,缓解财政资金压力的有效举措。但由于对这些资产的有偿使用缺乏有效的管理控制,暴露出了许多问题:一是房产出租没有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批,租金标准也没有经过评估。二是房产出租没有进行公开招标,承租人的确定和租金定价存在随意性。三是房产租赁收入不入账,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管理,直接坐收坐支,或者用于单位的福利费开支,或者直接冲抵单位的招待费或其他费用,引起收入不实。
(四)“资产单位所有制”的思想依然存在。少数单位领导对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认为资产管理工作无所谓,做好做坏一个样,未经财政部门审批和评估,私自处置单位资产。甚至有单位私自转让转让汽车给个人后,个人去办理过户手续,交管部门要求出示财政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手续,个人又找财政资产管理部门要手续时,财政资产管理部门竟然毫不知情。资产管理意识淡薄,没有相应的奖惩措施。
二、对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与我省其他地区的同事多次进行交流,并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李景友教授共同探讨,认为主要从六个方面入手:
(一)提高认识,改变观念,明确各项权力行使主体。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家所有,这个观念人所共知,但由于资产管理者长期短位,造成了个别行政事业单位部门管理者认为是国家单位,自然行使部门掌握的国有资产的各项权利的情况。所以,我们应该首先从认识角度出发,明确国家、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三者的关系。首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属国有资产。国家拥有所有权及派生出收益权和处置权和占有使用权。其次各级政府代表国家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行使所有权,各级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专业职能部门,具体行使资产收益权和处置权,最后各使用部门行使占有使用权。
(二)做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对接工作。要根据单位实际存量资产编制资产预算,并根据预算购置资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单位资产预算的监督管理,对于重复或超标的资产预算不予审批。单位的资产购置,要严格执行单位资产预算,从源头上把关。
(三)建立资产配置标准,从流量管理转向既流量、又存量的管理。科学制定资产采购预算,建立健全资产合理流动机制,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为解决单位间资产配置不均衡的问题,需要由有关部门制定出资产配置标准,按照标准编制资产采购预算,同时,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占用资产均由财政性资金配置,按照公共财政管理原则,应当建立有序的资产流动体制,打破部门所有的现况,合理调配使用存量资产,加大对行政单位国有富余资产调整力度,做到物尽其用。
(四)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结合。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各单位网上资产和实物资产要保持一致,确实做到“网账相符、账实相符”,网络资产卡片信息完整,要真实有效的反应实际资产的信息。资产变动信息完整,在进行业务流程的同时,电子流程也要按步就位,随时反应资产的实际情况。
(五)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偿使用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一是将房产出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行政事业单位报经批准的出租房产必须经中介机构评估后,进入合法的公共交易平台实行公开统一招租,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改“暗箱操作”为“阳光工程”,必要时由审计部门对房产租赁收入进行专项审计。这样不仅可杜绝出租过程中的各种不规范行为的发生,更能实现国有资产的价值最大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目前很多地方都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进行着不断的探索和改革,对房产出租实行公开招租已形成了共识,如宜都、枝江等地都已对出租房产实行公开统一招租,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三是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和公房出租收入全部纳入单位财务核算,足额记入应缴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四是县财政局根据国有资产处置协议和公房出租合同直接开具行政事业性统一收费票据进行专票集中管理。把握住国有资产所有者、使用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时,就必须以使用者即行政事业单位为纽带,建立起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责、利关系,以书面形式保证各自的职能和职责到位,落实好资产的投入与经营责任。
(六)建立激励和约束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奖惩制度,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我们要充分利用和调动社会资源,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方面利用财政部门管理资金的优势,统配统管资产,把好资产入口、出口关,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把好资产监督关。对各种违法、违纪损害国有资产权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要依法查处,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D. 会计凭证的摘要有哪些要求规范
写好会计凭证摘要是会计的基础工作之一,既是一种记账技术,也是财务人员驾驭会计语言的体现,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会计,应该认真、规范、正确地填写记账凭证摘要。其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编写要准确
对反映不同经济内容的同一张记账凭证,每项经济内容准确对应一个摘要,不能笼统使用同一个摘要。现行的借贷记账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允许编制一借多贷、一贷多借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多借多贷的记账凭证。目前被广泛使用的会计电算化软件,一般都具有“修改摘要”的功能,为准确编写记账凭证摘要提供了条件。
二、摘要的编写要“简”而“明”
所谓简明,即简单明了。太过于简的摘要,不能把经济内容表达清楚。因此要在计算机设定的摘要字数内,抓住重点,将经济内容尽可能全面地表述出来。
例如:中文系赵永发借去北京购资料款5000元。摘要为赵永发借购资料款,而不能为赵永华借款,更不能为借款。
三、更正错账摘要规范
证摘要的下面手工注明“该凭证在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已更正”的标记,表示该凭证已被修改完毕。
四、需要注明时间的摘要
收到上级部门拨入某月经费;交纳某月水费、电费、电话费、各项保险金、个人所得税等;提取某季度学生活动费、困难补助、奖学金等;提取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工会经费等。在摘要中务必注明经济业务所属的时间。不仅有效防止发生漏记、重记的可能,而且便于单位间的账务查询。
例如:某高校收到河北省教育厅拨入2003年4月份经费2000000元。摘要为收省教育厅拨4月份经费。
五、需要注明人数的摘要
对发放学生生活补贴、学生困难补助、勤工助学金、奖学金;发放临时工工资等,在摘要中要注明人次。以便为学生管理部门、人事部门统计相关数据,编制报表所用。无须去检查每张记账凭证后所附原始凭证,费时费力,只要使用查询系统“科目查询”板块,所需数据跃然屏幕,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例如:发放12人员工共计1500元的节日费补助。摘要为发员工12人节日费。
六、需要注明数量的摘要
随着各高校招生规模的迅速扩大,现有的办学设备远远不能满足目前教学规模。需要购置的办公设备、教学实验设备数量很大,需要报废的陈旧固定资产也很多。虽然固定资产账中反映资产的数量,但为了便于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随时的“动态”对账,在摘要中要注明资产的数量。
E. 如何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一、当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脱节。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造成资产重购置轻管理,闲置浪费,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有的单位实物资产购置后,不及时办理财务手续和固定资产增资手续。有的单位对上级调拨或捐赠资产未及时入账。调入领导带入的“嫁妆”,如小车、手提电脑等,转到新单位后领导不主动申报入账,形成账外资产等。年度决算不能很好的反应单位实际资产情况,往往是单位资产实际情况、单位决算、资产管理网络几张皮。
(二)资源配置不合理,各单位资产配置苦乐不均,缺乏统一的资产配置标准和资产合理流动机制。资产配置是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开展工作的必要手段,但长期以来资产配置缺乏统一标准。资产采购预算没有细化,而且由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占用上的免费性.造成单位追求各种办公条件完备,自成体系,不考虑资产的使用效率,更为严重的是,有些资金来源充裕的单位为了追求时尚,对尚能使用的资产提前更新,导致了尚能使用的资产处于闲置状态,特别是更换小汽车表现的比较突出。资金来源较差的单位,需添置资产不能及时到位,影响了日常工作。而行政事业单位间资产合理流动机制还不健全。资产部门所有的意识依然很强,跨部门调拨资产很难实现,资产短缺单位无法通过调剂手段得到所需资产,出现了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与资产短缺并存的现象,降低了资产配置的效率,造成了国有资产的隐性流失。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偿使用管理不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履行工作职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将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用于经营活动并取得相关收益的行为,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出租、出借及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绝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是为了满足和保障其履行职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需要,具有非营利性和服务性的特征,是用来实现自身工作职能的自用资产,并不应该投入经营使用。但从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推动资产有效使用的角度出发,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不用或低效运转的国有资产进行有偿使用确是有效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弥补财政经费供给不足,缓解财政资金压力的有效举措。但由于对这些资产的有偿使用缺乏有效的管理控制,暴露出了许多问题:一是房产出租没有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批,租金标准也没有经过评估。二是房产出租没有进行公开招标,承租人的确定和租金定价存在随意性。三是房产租赁收入不入账,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管理,直接坐收坐支,或者用于单位的福利费开支,或者直接冲抵单位的招待费或其他费用,引起收入不实。
(四)“资产单位所有制”的思想依然存在。少数单位领导对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认为资产管理工作无所谓,做好做坏一个样,未经财政部门审批和评估,私自处置单位资产。甚至有单位私自转让转让汽车给个人后,个人去办理过户手续,交管部门要求出示财政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手续,个人又找财政资产管理部门要手续时,财政资产管理部门竟然毫不知情。资产管理意识淡薄,没有相应的奖惩措施。
二、对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与我省其他地区的同事多次进行交流,并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李景友教授共同探讨,认为主要从六个方面入手:
(一)提高认识,改变观念,明确各项权力行使主体。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家所有,这个观念人所共知,但由于资产管理者长期短位,造成了个别行政事业单位部门管理者认为是国家单位,自然行使部门掌握的国有资产的各项权利的情况。所以,我们应该首先从认识角度出发,明确国家、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三者的关系。首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属国有资产。国家拥有所有权及派生出收益权和处置权和占有使用权。其次各级政府代表国家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行使所有权,各级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专业职能部门,具体行使资产收益权和处置权,最后各使用部门行使占有使用权。
(二)做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对接工作。要根据单位实际存量资产编制资产预算,并根据预算购置资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单位资产预算的监督管理,对于重复或超标的资产预算不予审批。单位的资产购置,要严格执行单位资产预算,从源头上把关。
(三)建立资产配置标准,从流量管理转向既流量、又存量的管理。科学制定资产采购预算,建立健全资产合理流动机制,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为解决单位间资产配置不均衡的问题,需要由有关部门制定出资产配置标准,按照标准编制资产采购预算,同时,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占用资产均由财政性资金配置,按照公共财政管理原则,应当建立有序的资产流动体制,打破部门所有的现况,合理调配使用存量资产,加大对行政单位国有富余资产调整力度,做到物尽其用。
(四)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结合。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各单位网上资产和实物资产要保持一致,确实做到“网账相符、账实相符”,网络资产卡片信息完整,要真实有效的反应实际资产的信息。资产变动信息完整,在进行业务流程的同时,电子流程也要按步就位,随时反应资产的实际情况。
(五)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偿使用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一是将房产出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行政事业单位报经批准的出租房产必须经中介机构评估后,进入合法的公共交易平台实行公开统一招租,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改“暗箱操作”为“阳光工程”,必要时由审计部门对房产租赁收入进行专项审计。这样不仅可杜绝出租过程中的各种不规范行为的发生,更能实现国有资产的价值最大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目前很多地方都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进行着不断的探索和改革,对房产出租实行公开招租已形成了共识,如宜都、枝江等地都已对出租房产实行公开统一招租,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三是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和公房出租收入全部纳入单位财务核算,足额记入应缴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四是县财政局根据国有资产处置协议和公房出租合同直接开具行政事业性统一收费票据进行专票集中管理。把握住国有资产所有者、使用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时,就必须以使用者即行政事业单位为纽带,建立起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责、利关系,以书面形式保证各自的职能和职责到位,落实好资产的投入与经营责任。
(六)建立激励和约束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奖惩制度,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我们要充分利用和调动社会资源,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方面利用财政部门管理资金的优势,统配统管资产,把好资产入口、出口关,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把好资产监督关。对各种违法、违纪损害国有资产权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要依法查处,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F.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论文的摘要怎么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消费,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和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依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会计法》和《审计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行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章报销凭证联签审核制
第三条报销凭证实行联签审核制。各单位要成立财务支出联签审核小组,组成人员为班子成员1名、财务人员(或报账员)1名、本机关其他干部1至2名,具体负责本单位每笔财务开支的审核事项。
报销凭证联签审核程序和要求:每次报销时,均由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费用报销单样式附后),签字并注明用途,经联签人员审核支出真实和单位财务人员(或报账员)审核票据合规、支出合法、金额准确后签名,最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签批支出意见。
第四条大额度资金支出要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各单位要在既能够便于工作,又能够有效监督的原则下,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自行界定大额资金的额度,一般按本单位年经费总额的10%确定,但额度达到5万元及以上的均为大额度资金。大额资金的使用包括基本建设、设施配套、设备购置、专项资金的使用、财产物业的处理等各种重要项目的开支,在经过班子集体讨论或沟通协商同意后才能开支。
第五条规范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报销行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本人的公务支出,要有直接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途;因特殊情况没有直接经办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注明用途,但要有证明人签字或附有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制
第六条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实行内部公开制。财务公开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七条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部门预算和年终决算,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各项拨款、按规定取得的预算外收入等收入情况,各项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财务开支公示要细化到经办人。
第八条财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限:在本单位固定的位置张贴公示或在本单位干部会上公开通报,至少每季度要公开一次。
第九条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具有监督职能的科室负责审核本单位财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审核签字后由财务人员(或报账员)进行公开。本单位干部职工对公开内容有疑义时,财务人员负责答疑说明。
第四章重点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条招待费管理。招待费实行“双控”管理:一是指标控制。各单位年度招待费总额必须控制在部门预算计划以内,严禁同城用公款吃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到镇村进行公务活动需要用餐的,一律在镇机关食堂(内部招待所)用工作餐;城区外基层工作人员因公到市直部门办事,接待单位可安排工作餐,标准不得高于30元/人,并严格控制陪客人数。招待市外客人每桌金额一般应控制在600元以内。接待上级重要客人,由接待单位主要负责人酌情提高招待标准。二是程序控制。因工作需要安排招待的,必须事先征得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办公室人员填写派餐单,派餐单上注明接待对象(单位、姓名)、接待地点(餐馆)、接待标准(就餐全部费用),经分管机关领导签字后安排就餐。所有公务接待一律实行按月结帐,在结帐时要加强对“一票两单”(正式发票、派餐通知单、原始菜单)的审核把关,凡违规接待,一律不准入账报销。
第十一条差旅费管理。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费。报销时执行财政部规定,即处级以下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标准为火车硬席(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出差任务紧急的,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乘坐飞机(普通舱);住宿为三级以下宾馆的普通标准间。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或住宿的,超支部分自理。伙食费每人每天50元,凭据报销。
第十二条招商引资费用管理。要坚持“实事求是,勤俭节约,公开透明,规范管理,便于监督”的原则,加强招商引资费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工作人员外出从事招商引资活动时,个人差旅费、伙食费、交通费按上条规定标准报销,手机漫游费经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核实后据实报销。每次出差外地招商活动时,宴请重点客商原则上宴请一次。在武汉、北京争取项目需要宴请重要客人时,要从严控制招待标准。各单位要建立招商引资活动费用支出专项台帐,每次报销时,由经办人按照实际发生的项目、数额、招待对象据实登记,指定专人保管,接受市审计机关监督、检查。支出发票要规范、合法。
第十三条外出学习、培训费用管理。外出学习、培训事先要写书面请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报销时必须附主办单位通知或考察学习请示文件。各类旅行社开具的发票不得作为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活动的报销凭据。
第十四条专项经费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分清专项经费与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界限,不得相互挤占挪用。对专项经费的核算,按项目分别进行明细核算。重大专项资金支出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报经市分管领导审定后才能列支。
第十五条机动车辆费用管理。机动车维修应事先编制审批单,报单位负责人审批。报销车辆维修费支出应附修理厂家的正式发票和机动车维修审批单,以及修理厂家的维修明细结算清单。要建立车辆损耗油耗记录,统一实行车辆加油IC卡管理制度,一车一卡,对号用卡。严格执行车辆定点维修、定点保险等政府采购规定,凡违反规定擅自发生的车辆维修、加油、保险等支出不得报支。
第十六条办公用品及耗材管理。单位大宗办公用品及耗材的购置,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通过政府采购渠道办理;对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采购项目,单位自行组织采购时,要参照政府采购操作程序进行公开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要有专人保管,并建立领用登记台账。
第十七条建设修缮项目管理。所有建设修缮项目(包括零星建设修缮项目)应编制预算,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施工方(15万元以上建设项目、10万元以上修缮项目应公开招标),并签订施工合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必须凭合法正式的原始凭证。15万元以上建设项目、10万元以上修缮项目竣工后,应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经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决算手续。项目决算无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的,财务部门不得结账。
第五章财务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坚持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过错责任与处理处罚相适应、责任与权限相对应的原则。
第十九条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部门隶属关系分级实施。对违反规定、违反纪律的有关人员由主管部门或纪委、监察局根据职责权限按规定予以追究。
第二十条财务管理工作坚持行政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财务管理,经常审查财务收支情况,及时纠正违规问题或不合理开支。要教育好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联签审核小组成员和财务人员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对他们执行财务规定,遵守财经纪律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会计人员(包括报账员)应按规定办理会计事务,实行监督。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予以退回,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办理。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债权债务的真实性负责,对任职期间的债权债务应承担清算责任。离任时仍未能清理的需向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书面说明,无正当理由形成的债权债务将由经办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同承担清偿或清算责任。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承担具体责任。应严格执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完善单位固定资产购置、保管、使用等内部制度,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出现资产丢失、毁损等情况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违反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等行为的,除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视情节和性质,对单位和相关人员予以处理处罚外,还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办法的落实情况负责。对拒不执行上述各项规定的,视情节追究责任:情节轻微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告诫或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和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单位和个人评优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市监察局牵头联合财政局、审计局对本办法的落实情况予以监督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