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合同模板
『壹』 招投标中标书和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及时将中标结果通知中标人及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就是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属于一种要约,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则为对投标人要约的承诺。
所谓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也就是说,投标人保证其投标被接受后对其投标书中规定的责任不得撤销或者反悔。否则,招标人将对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属于要约邀请。而招标文件实质上是招标公告内容的具体化,所以也属于要约邀请的范畴。招标人的招标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属于要约。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实质上就是招标人的承诺。所谓承诺,依照《合同法》第21条的规定,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产生法律效力。
『贰』 联合体中标后与招标方签定合同范本
截止目前,还没有很成熟的范本用于普遍的业务实际中,都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合同中要体现分配关系,把联合体各方在投标前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作为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附件。招标方主要对联合体牵头人发生主要业务,至于联合体各方的分配只能由其自己解决。
在实际工作中,联合体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代表人,由联合体的各成员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代表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联合体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叁』 中标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你好,你的问题为你解答如下:
1、严格说来,法律上并不存在你说的所谓的中标合同这个概念。
2、你所说的中标合同,应该是中标通知书。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应当在确定最终中标人后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人,并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4、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招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或者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招标文件中,对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提出要求的,那么中标人应当提交。
『肆』 中标后合同条款苛刻
我并非专业人士, 我个人认为政府存在霸王条款的情况下都是当事人不知情,如果知道又为何去竞标,中国有句俗话叫做不知情者无罪,而且政府办出这事是在给国家抹黑,马上要开全运会和19大了 ,希望到时候你能把握机会,打官司就一次性打赢,要么你就再无翻身机会,毕竟民不与官斗。
『伍』 招投标中标书和合同的区别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及时将中标结果通知中标人及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就是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属于一种要约,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则为对投标人要约的承诺。
所谓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也就是说,投标人保证其投标被接受后对其投标书中规定的责任不得撤销或者反悔。否则,招标人将对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属于要约邀请。而招标文件实质上是招标公告内容的具体化,所以也属于要约邀请的范畴。招标人的招标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属于要约。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实质上就是招标人的承诺。所谓承诺,依照《合同法》第21条的规定,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产生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以发出后具有法律效力而不是以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发生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是指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发生法律拘束力)。具体体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如宣布该标为废标,改由其他投标人中标的,或者随意宣布取消项目招标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如声明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承担该招标项目的,应对对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和中标人承担的上述法律责任属于违约责任范畴而非缔约过失责任范畴。所谓缔约过失责任,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前的责任制度,而中标通知书的送达后应意味合同已经成立并已生效(除非招投标文件附有生效条件或另定生效时间),因此不应适用缔约过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