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休条格式
Ⅰ 国家法定假日串休但是不给3倍工资有相关法律文件么
法定假日安排工作应当按300%支付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假日工作的,不得调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法定假日是指《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日。
附: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Ⅱ 法定假日串休不准许攒假的通知怎么写
这个应该很好写啊。你只需要写明可以怎么休,不可以怎么休就行了。你说的不许攒假是什么意思?是本年度年假不能跟下一年度年假一起休吗?这个你不用写,貌似法上已经写了。不过年尾连年初,是可以的,但是年假规定得是不能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给批。
以上。
Ⅲ 什么叫串休举个例子呗。
串休指本该休息的日子正常上班,将此天与之前或之后的工作日作等时对换。它既不是倒休,也不是轮休、更不是正常休息。
Ⅳ 串休在法律上合法吗在哪一条~
允许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但企业应在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如果备案,这种是允许的。关于这种情况的加班费,可以全年计算,超过2000小时(即每月20.8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标准)的超出时间,属于加班时间,应支付加班费用。
Ⅳ 2018年春节串休
2018年春节假期中的2月15日(除夕)补休2月11日(星期日)、2月21日(正月初六)调休2月24日(星期六)。
2018年春节放假时间安排:2月15日(除夕)至2月21日(正月初六)共放假7天,2月11日(星期日)和2月24日(星期六)不再休息;2月22日(正月初七)开始上班。
Ⅵ 加班及串休问题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Ⅶ 工作中 有些员工临时串休怎么通知
公司临时安排周六周日要全体员工上班的通,
紧急通知
接总经理办公室通知,因公司工作任务临时有变,本周六及周日两天全体员工继续上班,请各部门接此通知后,即刻做好工作安排,请假未在岗的及时通知立即返回工作岗位。加班工资按双日计算。由财务部门做好核算并及时发放。
请各部门相互转告该通知精神。
公司办公室
****年**月**日
Ⅷ 串休什么意思
只知道串休
例如本该休息的日子正常上班,将此天与之前或之后的工作日作等时对换。它既不是倒休,也不是轮休、更不是正常休息。
Ⅸ 法定假日如何串休
1、法定假日加班后不能补休,不知道你所说的串休是不是指补休的意思,如果是的话,则不能;
2、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实行轮班工作制的,法定节假日工作按加班处理。因此,法定节假日不能以补休代替,而是支付3倍加班工资。
3、法律依据:
1)《劳动法》第四十条【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2)《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