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模板
⑴ 投资公司指定律师事务所做尽职调查报告正常吗
基于以下理由。投资公司指定律师事务所制作尽职调查报告是很正常的:
1、投资公司需要对律师制作的尽职调查报告做出的评价时,当然愿意选择并使用诚信度高、业务水平适格的律师事务所制作律师制作尽职调查报告。
2、只有诚信度高、业务水平适格的律师事务所制作律师制作尽职调查报告,对投资公司才有参考意义。
3、投资公司通过对律师事务所的考察,认为某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制作的尽职调查报告,符合诚信度高、业务水平适格的要求,指定该律师事务制作尽职调查报告,这是无可非议的。
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因为律师事务所制作尽职调查报告是律师事务所合法的执业范围,因此,所有的律师事务都是有资格制作尽职调查报告。
第二、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律师事务所都具备诚信度高、业务水平适格的制作尽职调查报告的能力的。
第三、要求投资公司对所有的律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诚信度高、业务水平适格的制作尽职调查报告能力,是不现实的。
第四、委托律师事务所制作尽职调查报告的委托人,是投资公司还是投资公司的当事人,这是由投资公司与投资公司的当事人自己协商确定的。律师事务所不参与和关心制作尽职调查报告的委托人是谁。
第五、投资公司的当事人自己可以自行委托律师制作尽职调查报告。但是,如果投资公司对认为当事人自己自行委托的律师制作的尽职调查报告,缺乏应有的诚信度和和适格的业务水平,那么,当事人自己自行委托的律师制作的尽职调查报告,投资公司一般是不会作为自己的决策参考依据的。
⑵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是什么
尽职调查(DD,Due diligence),是一个行业术语,是指交易或投资决策制定前,在目标公司配合下对目标公司详细的财务和运营状况进行的调查,包括审核公司账务、调查公司内部及外部利益相关者,如供应商和客户,等等。
通常情况下,尽职调查出现在私募融资、风险投资、公司并购、IPO等交易中,由购买方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的调查研究,作为是否决定交易及定价的依据。股票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的调研及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的审计,也可称为尽职调查。
可以参考文章http://www.hefeilawyer.com/a/gongsili/touzirongzi/2011/0608/381.html
⑶ 【尽职调查】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怎样撰写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买方对尽职调查的要求,尽职调查的方式及时间范围; (2)律师审查过的文件清单,以及要求卖方提供但未提供的文件清单; (3)进行尽职调查所做的各种假设; (4)出具尽职调查报告的责任限制或声明; (5)对审查过的资料进行总结,对所涉及的法律事项以及所有审查过的信息所隐含的法律问题的评价和建议。 尽职调查报告应全面反映律师调查工作内容,并对调查收集的资料进行全面客观的法律判断。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当有针对性,应将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列明,说明问题的性质、可能造成的影响、可行的解决方案。对此次并购可能形成障碍的问题应特别明示,并把实体上、程序上应注意的问题,解决的方案特别说明。 由于法律尽职调查仅是企业并购的基础性工作,为规避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双方在正式的并购协议中还应约定详尽的承诺、保证、声明条款、把法律尽职调查工作的成果尽可能地反映进去。
⑷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具备法律效力吗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是律师根据自己的调查依法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供当事人参考,律师对报告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⑸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是什么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这种文件形式是最近十年逐渐传入中国,现在已经被广泛地运用在公司并购、股权或项目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证券上市、不良资产买卖以及其他的重大经济活动当中。据报告,著名的摩托罗拉公司在决定进入中国投资之前,所花费的尽职调查费用高达1亿美元。
什么是法律尽职调查报告?通俗一点来讲,就是在双方达成交易之前,一方委托律师对交易双方背景、交易标的合法性以及交易模式和程序进行调查和了解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供交易一方参考。尽职调查是努力将交易信息从不对称到对称的过程(当然,也存在制造新的信息不对称的可能),从而有效减少或最大限度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交易双方所造成的风险。因此,尽职调查的结果对双方是否最终达成交易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