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格式模板 » 函的回复格式

函的回复格式

发布时间: 2021-03-08 04:42:30

『壹』 回复正式的函格式是怎么写的

复函
XXX:
贵方于XX年XX月XX日致我方的XXX函收悉,现就函及之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1、XXXX
2、XXXX
此复
落款:
XX年XX月XX日

『贰』 回复函的写法

函是一种在同级机关之间、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经常使用的公文,主要适用于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没有隶属关系的业务主管机关请求批准某一事项时也用函,不用请示,例如某单位向某高校请求代培技术人员,应向该高校发函联系。由于上下级机关之间也可以就某些具体的事项用函来联络沟通、咨询答复,所以函在实际工作中其实是一种不受严格的行文关系限制的文种。
函有公函和便函之分。公函涉及的事项一般都是比较重要的,所以行文郑重,多采用正式公文格式发函。便函用于一般事务,如同日常写信,格式简便,用带抬头的信笺纸、落款处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函有去函和复函之别,这是从行文方向上来看的。如果根据行文宗旨,也可以将函分为商洽函(联系工作、商洽合作)、询问函(咨询问题)、答复函(答复询问)、请批函(请求批准某个事项)、通报函(通报情况、告晓事项,类似周知性通知)、邀请函(邀请参加会议或活动等)等。
函的正文分三个层次,一是发函原因,即因何事致函。如果是答复函,答复公函时通常采取引用来函发文字号或发函日期来代指对方来函主题的写法,比如“你单位XX[XXXX]X
号函悉”、“贵单位XXXX年X月X日来函收悉”。二是具体事项,内容较多时可以分条列项陈述,答复函则应根据对方来函内容逐一答复清楚。三是结束语。去函的结束语常用“特此函达”、“盼复”、“专次致函,见复为荷”等;复函的结束语常用“特此函复”、“此复”等。便函还可以用“此致 敬礼”结束,但公函不用这种表示方法

『叁』 回复函的格式,最好有范文

复函
XXX:
贵方于XX年XX月XX日致我方的XXX函收悉,现就函及之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1、XXXX
2、XXXX
此复
落款:
XX年XX月XX日
这样么-
-

『肆』 如何回复法院的函格式如何

函是一种在同级机关之间、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经常使用的公文,主要专适用于相互商洽工属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律师函回复的方法:
1)阐明事态。在一份律师函里头,必须让对方清楚真实的事态,不夸大也不缩小。
2)提出主张。律师函要不露声色的告知对方你的主张。
3)告知后果。

格式:
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函
(2013) 律函字第( )号
xxx公司:
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某某公司的委托,指派某某律师为某某公司与xxx公司的广告纠纷代理人,现本律师就有关事宜致函于你。
某某公司买了贵公司的产品,但是贵公司却在我们的产品上打你们公司的广告,对我公司的生意造成了影响,造成本公司的实际损失,(具体内容可以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书写)。
为此,某某要求本律师致函与你,请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立即消除影响,三日内赔偿本公司损失多少元。如果不于赔偿款,本律师将根据我的委托人的委托依法追究你和贵方的法律责任。

顺讼
商琪

某某律师事务所
律师: 某某
联系电话:
201 年 月 日

『伍』 给XXX回复函的格式应该怎么写

复函
XXX:
贵方于XX年XX月XX日致我方的XXX函收悉,现就函及之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1、XXXX
2、XXXX
此复
落款:
XX年XX月XX日

『陆』 回复函的写法是什么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格式内容
1、标题。写成"关于X X X的回函"。
2、主送机关。
3、原由。
4、函告的事项。
5、结语。
6、落款。
例子:
回复函
XXXX先生:
五月二十日有关第645号定单的来信收到。
得知错运货物,本公司感到抱歉。正确的货物已安排空运,应于一周内运抵。有关文件将加函寄上。
烦请暂存错运给贵方的货物。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本公司联络。对于是次错失,谨再次表示歉意。
销售部主任
xxxx年5月20日

热点内容
涂鸦论文 发布:2021-03-31 13:04:48 浏览:698
手机数据库应用 发布:2021-03-31 13:04:28 浏览:353
版面217 发布:2021-03-31 13:04:18 浏览:587
知网不查的资源 发布:2021-03-31 13:03:43 浏览:713
基金赎回参考 发布:2021-03-31 13:02:08 浏览:489
悬疑故事范文 发布:2021-03-31 13:02:07 浏览:87
做简单的自我介绍范文 发布:2021-03-31 13:01:48 浏览:537
战略地图参考 发布:2021-03-31 13:01:09 浏览:463
收支模板 发布:2021-03-31 13:00:43 浏览:17
电气学术会议 发布:2021-03-31 13:00:32 浏览: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