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出版业
『壹』 数字出版产业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目前数字出版产品形态主要包括电子图书、数字报纸、数字期刊、网络原创文学、网络教育出版物、网络地图、数字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游戏、数据库出版物、手机出版物(彩信、彩铃、手机报纸、手机期刊、手机小说、手机游戏)等。数字出版产品的传播途径主要包括有线互联网、无线通讯网和卫星网络等。数字出版产品的使用终端主要是电脑端:PC,Mac;移动端主要是:Android手机/平板,ipone,Ipad等。
中天新云是一个数字图书出版平台,提供完整的数字出版解决方案,包含了数字图书制作、发布、销售和应用等流程,帮助出版社、学校、教育及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用最低的成本、最快的速度、最简单的流程,开发、制作和发布互动多媒体图书、教材、培训资料等。
平台拥有个性的发布模式,自由的跨平台发布选择,确保采用最合适的运营模式。根据图书的性质,选择个性的发布模式,最优地展现图书特点和内容。制作完成的数字图书,可在桌面电脑(台式机、笔记本、超极本、一体机等)、各种移动设备(Android、iOS等系统的触摸屏平板、智能手机)等各种终端同步发布和更新,确保涵盖广泛的图书受众。
『贰』 我写好了长篇小说,想要给出版社投稿,但我不想邮箱线上投稿,我想直接去出版社那里亲手交给编辑
你需要先跟他们的这个出版社联系一下才可以,虽然你想亲手给编辑,但是不代表编辑就一定会收,如果你跟他们认识这样的话才可以。
『叁』 大数据对出版行业的发展带来哪些机遇和挑战
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行业大数据市场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大数据改变的将是传统出版的流程和模式,从数据生成来源角度,内容出版大数据可以分为专家生成的专业数据(PGC)、用户生成内容(UGC)和设备采集生成内容(DGC),这些内容可以通过信息技术进行融合后创造新的内容。出版机构则需要从作者和编者为中心,转变成以读者为中心,进行内容二次开发和多次增值。作者、编者、读者全线打通,让一本书在众包模式下不断自我更新、自我成长,比如让读者参与来更新部分内容,以完成内容版本的升级,这种协作出版模式又可以建立新的社群,并持续的演变。
此外,随着数字出版的全部数字化流程的推进,其越来越多的数据可以被捕获到,比如选题策划、作者引入、合作创新以及学术示范等出版行为,甚至借此预先把控行业发展的脉搏,直接影响出版、发行、印务等各个环节的升级转型。
『肆』 如何以“线上出版社”模式打造轻小说内容社区
2006年5与22日,一度轰动文坛、历时2年半的北京女作家庄羽状告上海少年作家郭敬明小说抄袭案终审有果。当日上午9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庄羽的作品《圈里圈外》,郭敬明和出版单位——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郭敬明及春风文艺出版社须在《中国青年报》上向庄羽公开道歉;北京图书大厦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的销售。 惊悉作品被抄袭 女作家依法维权 庄羽,出生于上世纪70年代末,因创作《圈里圈外》、《遍地姻缘》、《不是我说你》、《北极圈失去了地平线》等小说和剧本《愿赌服输》等,受到读者好评。 庄羽介绍说,2002年8月初,她开始创作小说《圈里圈外》,并于8月14日以“许愿的猪”为笔名将小说在“天涯”网站上连载,点击率非常高,2002年11月,其创作完成。2003年2月,《圈里圈外》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发行,作者署名“庄羽”。 庄羽告诉记者:“2003年11月16日,我的一个小读者给我写了一封电子邮件,告诉我现在出了一本书,叫《梦里花落知多少》,故事情节与《圈里圈外》如出一辙,甚至完全相同的句子也不少,她建议我去看这本书。后来,我到北京图书大厦买了一本,花了两天的时间看完,发现了抄袭的情况。” 庄羽经过对比发现,春风文艺出版社于2003年11月出版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以改头换面、人物错位、颠倒顺序等方法,抄袭了《圈里圈外》一书具有独创性的构思、故事的主要线索、大部分情节、主要人物特征、作品的语言风格等,甚至还照搬了《圈里圈外》的片断以及能够表达作品内容的部分语句。 2003年12月15日,春风文艺出版社在一家媒体上公开表达他们对庄羽认定郭敬明抄袭事件的看法,文章标题为“九问庄羽”,这是该社首次对这一事件公开回应。 在文章中,该出版社问庄羽为什么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却转而向媒体公开此事,“是不是在煽动媒体炒作”。 2006年6月11日,庄羽在一封给记者的电子邮件中回忆当时的情况:“我准备起诉郭敬明的消息被披露后,一些媒体认为我在炒作,这是我没有想到的。郭敬明的‘粉丝’的一些指责,也一度让我感到十分苦恼。面对这种局面,一方面我尽量避免看到郭敬明的‘粉丝’的言论,另一方面我告诉自己,必须得坚持下去,如果中途退缩就真的成了‘炒作’。我必须要用事实证明真相,并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郭敬明当时也曾回应称,他在写作《梦里花落知多少》时确实看过《圈里圈外》,但他只是在语言上受到了该书影响,抄袭之说纯属子虚乌有。他同时表示,语言风格不属著作权保护范围。 一时间,众说纷纭,说郭敬明“抄袭”、称庄羽“炒作”的比比皆是。 历时1年终有果 认定郭敬明剽窃 庄羽和郭敬明的官司,被称为当年文坛第一公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2004年4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庄羽指出,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的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在故事情节、人物特征、语言风格等方面抄袭其作品《圈里圈外》,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停止侵权,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共同赔偿自己经济损失50万元、精神损失1万元,赔偿律师费2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判令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向其返还经销侵权图书所得的利润。 郭敬明的诉讼代理人指出,《梦里花落知多少》是郭敬明在上海独立构思创作的,在故事情节等方面,与《圈里圈外》没有任何关系。郭敬明承认《梦里花落知多少》确实受庄羽小说中语言风格的影响,但语言风格不是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另外,就算两部小说的情节雷同,可情节在法律上并不受保护;更何况两部小说的主题相差很远。 对此,庄羽的代理律师立即反驳说,小说是否被抄袭,应该从整体上加以论述,从小说人物的经历、背景等方面确认是否是实质性抄袭,小说情节雷同就等同于抄袭。是否侵权应该从两篇小说雷同的程度、分量等方面加以确认。只要仔细对比两部小说可以认定,《梦里花落知多少》以改头换面、人物错位、颠倒顺序等方法,剽窃了《圈里圈外》一书具有独创性的构思、故事的主要线索、大部分情节、主要人物特征、作品的语言风格等,甚至还照搬了《圈里圈外》的片断以及能够表达作品内容的部分语句,抄袭多达100余处。不是偶然侵权,应该认定为实质性抄袭。 2004年12月初,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庄羽与郭敬明的著作权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庄羽的作品《圈里圈外》发表在被告郭敬明的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之前。郭敬明未经原告许可,在其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中剽窃了庄羽作品《圈里圈外》中具有独创性的人物关系的内容,而且在12个主要情节上均与《圈里圈外》中相应的情节相同或者相似,在一般情节、语句上共57处与《圈里圈外》相同或者相近似,造成《梦里花落知多少》与《圈里圈外》整体上构成实质性相似,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原被告同时上诉 法槌落下止纷争 判决下达后,庄羽、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都不服,均在法定时间内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郭敬明称,自己的作品是独立创作,与庄羽的作品无实质上的相似。 庄羽称,她提起诉讼以来,一直坚持3点诉讼请求:第一,郭敬明要在公开场合对她表示歉意,因为这件事情对她造成很大的伤害。其二是要求对方停止侵权。第三才是经济赔偿,判赔偿多少钱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有个结果。所以,在递交给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上诉状中,她再次强调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 2006年5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此案后,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郭敬明未到庭审现场,其代理律师,春风文艺出版社代理律师和北京图书大厦代理人,庄羽及其代理律师到庭。法院当庭驳回了郭敬明的上诉,认定郭敬明抄袭成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郭敬明确实在整体上造成了对庄羽的作品的抄袭,“两本书相似或雷同之处很多,难以用‘巧合’来解释”。 对判决结果,郭敬明先是保持沉默,后终于在自己的博客网站上作了回应:“我会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和停止销售,那是出于我对法律的尊重。但我不会道歉!金钱、名声,这些东西,我都可以给予,惟独道歉,哪怕只是简简单单一句话,我也决不会迫于压力而放弃了自己的原则,放弃了曾经创作时的辛苦,放弃了所有依然喜欢我的文字的人的希望。” 庄羽告诉记者:“2006年6月5日,郭敬明已将21万元赔偿款悉数履行。但至今还未按照判决向我公开道歉。在某些城市,他的侵权图书也还在发行。基于这样的情况,我想可能郭敬明本人对他的侵权行为还没有认真的进行思考,我也愿意再等待一些时间,让他认真的反思,相信他可以主动履行法院的全部判决。” 精神赔偿开先河 道德底线须捍卫 据庄羽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本案判决中有一个非常大的亮点,法院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判定侵权方给予被侵权方精神损害赔偿,这在以往的司法实务中是没有的,算是在司法界开了先河。 该案的判决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抄袭行为的反思。在网络上,支持郭敬明的“粉丝”们依然表示捍卫自己的偶像,不少“粉丝”继续为郭敬明叫屈、摇旗呐喊。 对此,中国青年报社员童大焕高声疾呼:即使法院的法槌已经落下,郭敬明的“粉丝”们仍在无原则地追捧他,这说明,某种突破道德和法律底线的模式居然可以大获成功!这是多么可悲的事。 他还指出,如果法律对人的不法行为束手无策,又如何能够指望人的思想观念走上正轨?道德的底线必须由法律维护。法律不能左右人的思想、观念,但是可以也应该能够校正人的行为。换一种说法是,法律通过调整人的行为,达到调整人的思想观念的目的。惟有如此,才能杜绝文学创作中抄袭现象在法律之外的泛滥。 还有人士指出,在郭敬明涉嫌抄袭的问题上,文学界有一种向法律乞怜的现象,似乎只有法院才能证明郭敬明是否抄袭。殊不知,抄袭现象首先是一个文学问题,也是应该在文学领域之内就可以鉴别、批评和纠正的问题,而法律的作用只是对抄袭的过错实施惩罚。把一个简单的抄袭问题推给法院,显示了当代文化良知的缺席。
『伍』 在网上卖书,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了,需要出版社授权,图书批发市场可以开授权吗
有了经营许可证。也得到了出版社的授权。当然可以进行批发市场了。
『陆』 如何出版书籍
首先,你必须看什么小说的主题是写的,如果它是一个网络小说(比如失恋,啊,啊,在网络上斜线更受欢迎),第一个序列化的网上最好看的响应,如果它是火,那么自然会有一个网编(网站的文学编辑)和网站,以找到您的合同(无合同可申请成为作家),然后打开的版权在其网站上柱,一段时间找到,如果你不编辑的出版商,你可以找到出版网编这是更好的咨询,然后联系他们自己的出版社。当然,你也可以找到自己的出版社,是有些麻烦。
如果您的网络非虚构的小说,你可以直接打电话到出版社找编辑咨询,对方有没有打算出版的,如果你能能够讨论有关出版事宜。
另外,再看一下,你会发现出版社出版一本书之前,大多是什么类型的出版。非小说类作品,我不知道网络,那么网络是比较有名的小说朝华出版社,珠海出版社,海南出版社,(珠海,海南,虽然本地的,也主要是在网上发表小说)花卉艺术,文学春风艺术,华山艺术,以及当地人民美术出版社等二十。
另外,如果你是第一次出版的小说,这是首次亮相,它是最好找名气大的出版社,曾首次公布在未来这种关系想联系的,但一般有点大出版商都没有给出,那么还有三种方式之一,一个是现在得到了网络的声誉,二是投给杂志连载,然后找到出版与编辑,如果不出来的,然后您还可以赚取稿费序列化(与串行出版物是要注意在没有签订合同的BUG或对自己不利的条款),第三是不要选新闻,但投给书系列,如世界文化,悦读记,魅丽文化,聚石文华,宝塔今天的中国,魔铁读书,读,所以盛大(盛大主要是它的网站出了书,如晋江,红袖,起点,小说阅读)。
亲,我能想到这么多,如有问题可再联系我,问就行了撒
『柒』 出版社是干什么的
出版社是指从事书籍、报纸及刊物出版,通过经营获得利益、名声或者知识积累目标的企业。它的主要工作是先付给作者一定的报酬,再把该作品通过合法的渠道进行市场推广和销售。
出版特征:
一、出版是对已有的作品进行深层次开发的社会活动。出版不是对原始信息进行开发,而是对现成的作品进行开发。接受原始信息,将其归纳成知识,形成知识产品的任务,已由作者完成,或者说已主要由作者完成,已有作品的形成过程属于作者劳动过程,不归属于出版活动。作家创作、画家写生、音乐家谱曲等,都不能算出版,就是这个道理。
二、出版是对原作品进行编辑加工,使其具有适合读者消费的出版物内容的过程。出版过程虽不是知识信息的主要形成过程,却是一个对知识信息体系进行选择的过程,这种选择是按照适合读者消费的要求进行的,并且,还要按照同样的要求对所选定的作品里的知识信息进行整理、补充、刷新、完善,也就是通过编辑工作对原作品进行编辑加工。纸质货币不是出版物,纸币的印制不是出版活动,就是因为没有对原作品进行编辑加工,从而缺少供读者消费的知识信息内容的缘故。
三、出版是对加工好的已有作品进行大量复制,使其具有能供读者消费的一定载体形式的过程。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作品进行复制,都是使加工好的知识信息具有能供读者消费的载体形式的过程。只有经过大量复制,作品中所含的知识信息才能被众多的读者接受。档案工作也需要对原作品(文件)进行编纂、整理,使分散的材料能编辑成一卷一卷的案卷,但档案工作不是出版,因为没有大量复制的过程。在商品社会,作品大量复制过程也是出版物的商品生产过程。
四、出版包括将出版物公之于众的过程。通过各种方式将大量复制的原作品广泛向读者传播,也是出版活动的重要内涵。从西方对“出版”这一词汇的演变来看,法语Publier和英语Publish均源自拉丁语Publiare,而拉丁语Publicare的本义却是“公之于众”。可见,在赋予“出版”的众多涵义中,“公之于众”的涵义更有着特殊的地位。
『捌』 线装书局是一家什么出版社
线装书局是一家独立的出版社,,以下是有关它的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993年在北京成立了第一家
线装书专业出版社———中国线装书局。目前,这家出版
社已出线装书近二十种。
众所周知,我国是造纸术和印刷术的发源地。雕版印
刷书由隋唐五代发其端,至北南宋而鼎盛。雕版书的装帧
由开始的卷轴装、经折装、旋风装、蝴蝶装到背包装,宋
以后出现了线装书。一书多本的线装书还用纸板青布糊制
成“函”收装,配以象牙别子。这种装帧,便于翻阅,不
易破散,在我国书籍传统装帧技术上是最进步的,叶根友它一直
流行了几百年。“线装书”也成了我国古籍的别称。
近十几年,线装书有了较大量的出版。中国书店每年
出版线装书二三十种,上海古籍出版社、江苏扬州广陵书
局每年也出不少线装书。
线装书的大量印行,究其原因,首先在于这种装帧本
身的艺术魅力和实用性。中国线装书局总编辑谢云先生认
为:“用料、印刷、装帧是印刷物的三大要素,与印刷物
的内容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统一整体。线装书一般用宣纸或
毛边纸采用特殊方式印刷,用这种传统的印刷装帧形式能
够别具一格地体现学术、艺术价值和书籍装帧印刷的特色
。”正因为线装书装帧形式传递着古色古香、浓厚典雅的
文化气息,所以在现代依然具有很强的艺术魅力。
著名学者邓云乡在谈到线装书时说:“中国传统文化
的根本,首先在于它的载体线装书,没有线装书,无处看
线装书,不会看线装书,那就差不多失去了中国传统文化
的根本。”随着我国对外文化交流的加速,中国传统文化
在世界上的影响日益扩展,线装书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
要载体日益受到欢迎。在琉璃厂一些书店的店堂里,常常
可以看到成捆的线装书待发海内外。可见,我国源远流长
的线装书业将再放异彩。(2002年1月1日《经济参考报》
叶根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