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税费
『壹』 出版书的版税如何计算
版税计算:图书单价乘版税率再乘图书销售量或印刷量。版税率的大小反映版税标准的高低。无论是在大多数国家还是在国际上,版税率均无统一标准。
版税率一般多在6%到10%之间。版税率的确定,一般要考虑作者的知名度,作品的种类、质量和印数,潜在的市场需求以及所授权利的专有程度等因素,由作者、版权所有者或其代理人与作品的使用者通过谈判达成协议。
版税的标准和支付办法需要由作品版权的所有者与使用者通过口头或书面协议确定下来。如果是图书,在一般情况下,出版者须在作品正式出版前将版税的一部分支付给作者,这部分版税称预付版税。预付版税可在合同签订后、作品交稿后或样书印出后支付。
(1)出版物税费扩展阅读:
版税不是国家税收:
版税,又称版权使用费,是知识产权的原创人或版权持有人对其他使用其知识产权的人所收取的金钱利益。版税收入纳税,是指对作者和其他版权所有人所得的版税或税酬征收的税。
作家的版税收入需要纳税。我国的税法规定,对于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税率即为14%。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贰』 电子出版物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适用17%税率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适用13%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粮食、食用植物油;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农产品。
音像制品。
电子出版物
二甲醚。
以上增值税调整后,最新的规定。
『叁』 问:图书,报纸,杂志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分别是多少
图书,报纸,杂志的增值税适用税率都是10%。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的,税率为10%。这一税率即是通常所说的低税率。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对7类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对2类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0%: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3)出版物税费扩展阅读:
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一切单位、个人以及虽不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但有代扣增值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1994年之前外资企业缴纳工商统一税,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但1993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税发[1993]138号《关于涉外税收实施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后,从1994年1月1日起外资企业也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由于增值税以应税产品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同时又必须保持同一产品税负的一致性,因此,从应税产品的总体税负出发来确定适用税率是增值税税率设计的一大特点。增值税税率一般与增值税扣除税率同时使用才能按增值税“扣税法”计税。
现行增值税实行产品比例税率,分为8%,12%、14%、16%、18%、20%、21%、23%、26%、30%、43%、45%12个档次。多数产品的税率是在原工商税、产品税税负基础上换算确定的,部分产品的税率,在原税负的基础上作了适当调整。
『肆』 六项减税政策实施后,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增值税适用税率是多少
六项减税政策实施后,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增值税适用税率是11%的增值税税率。
具体如下:
1项增值税简并税率政策:
变化:从2017年7月1日起,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
6%、11%、17%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11%。
原适用该税率为“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货物统一按照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4)出版物税费扩展阅读:
6项减税政策,具体来讲是由“1+4+6”构成的一系列减税政策,其中“1+4”为首次执行的政策。
1、“1”是指简并增值税税率政策,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简并为三档;
2、“4”是指提高小微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而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至75%、投资初创可享70%抵扣、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税前扣除等4项新增所得税减税政策;
3、“6”是指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对有线电视收视费免征增值税等6项延续减税政策。
延续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有线电视收视费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免征增值税政策
(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政策
(四)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政策
(五)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不属于税收优惠范围的用地:
物流企业储存食品、饮料、药品、医疗器械、机电产品、文体用品、出版物等工业制成品的土地。
『伍』 印刷厂印刷图书的税率是多少
印刷企业采用印刷工艺将文字,图纸和线条手稿制作成书籍,报纸和期刊。出版单位印刷出版单位印刷的纸张和稿件的手续费,按照“加工”项目按13%的比例支付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5)出版物税费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万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万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陆』 图书,报纸,杂志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分别是多少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十一、图书、报纸、杂志
图书、报纸、杂志是采用印刷工艺,按照文字、图画和线条原稿印刷成的纸制品。本货物的范围包括:
(一)图书。是指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
(二)报纸。是指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
(三)杂志。是指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文件的规定:“一、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税率为11%。上述货物的具体范围见本通知附件1。
本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柒』 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增值税适用税率是多少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上述货物的具体范围见本通知附件1。
本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附件1规定:“四、音像制品
音像制品,是指正式出版的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
五、电子出版物
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使用计算机应用程序,将图文声像等内容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具有确定的物理形态的磁、光、电等介质上,通过内嵌在计算机、手机、电子阅读设备、电子显示设备、数字音/视频播放设备、电子游戏机、导航仪以及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上读取使用,具有交互功能,用以表达思想、普及知识和积累文化的大众传播媒体。载体形态和格式主要包括只读光盘(CD只读光盘CD-ROM、交互式光盘CD-I、照片光盘Photo-CD、高密度只读光盘DVD-ROM、蓝光只读光盘HD-DVD ROM和BD ROM)、一次写入式光盘(一次写入CD光盘CD-R、一次写入高密度光盘DVD-R、一次写入蓝光光盘HD-DVD/R,BD-R)、可擦写光盘(可擦写CD光盘CD-RW、可擦写高密度光盘DVD-RW、可擦写蓝光光盘HDDVD-RW和BD-RW、磁光盘MO)、软磁盘(FD)、硬磁盘(HD)、集成电路卡(CF卡、MD卡、SM卡、MMC卡、RR-MMC卡、MS卡、SD卡、XD卡、T-F1ash卡、记忆棒)和各种存储芯片。”
『捌』 书店的增值税率是多少
从2017年7月1日起,书店的增值税率是11%。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玖』 出版物印刷企业开可印刷费发票,按货物销售13%税率缴纳增值税是吗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税率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3、 图书、报纸、杂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学课本配套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的批复》国税函〔2006〕770号文件规定: 教材配套产品与中小学课本辅助使用,包括各种纸制品或图片,是课本的必要组成部分。对纳税人生产销售的与中小学课本相配套的教材配套产品(包括各种纸制品或图片),应按照税目“图书”13%的增值税税率征税。
因此,出版物印刷企业印刷的“图书、报纸、杂志”以及中小学课本配套产品税率为13%。其他印刷品的适用税率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