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自出版
❶ 豆瓣自出版是什么意思
指图书或其他形式的出版物在没有第三方出版商参与的情况下, 由作者进行出版的新兴出版业态。 在图书自出版模式中, 作者控制整个图书出版过程, 包括图书装帧设计、 体例、 价格、 发行、 市场营销和公关等工作。
❷ 自出版是什么出版模式和传统出版有什么区别
自出版,是指作者在没有第三方出版商介入的情况下,利用电子图书平台自主出版书籍或多媒体产品,也称为“原生电子书”。“自出版”要求作家全程参与出版过程,最大的好处在于让作家获得更好的报酬。
传统出版,就是出版产品的介质是纸张,有别于通过电子媒介出版传播的的数字出版。有第三出版方!传统出版就是纸质书,数字出版包括有电子书、手机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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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自己想出版书,应该怎么办
为了让想要自费出版的朋友们了解自费出版的主要问题,下面简单介绍一下自费出版的4个方面:
1. 出版社和书号:
对大部分外行来说,书号是如何取得的,这个问题好像有点神秘。很多作者或单位为了取得一个书号,多方托人,希望办成此事,但往往不得要领,最后结果并不理想。从理论上说,中国大陆出版社的书号资源都来自于新闻出版总署(及省市级新闻出版部门)。但一般来说,各个出版社都有一定数量的核定书号,比如每年 200个或每年300个,等等。如果年中或年底发现书号不够用,一般出版社都会向新闻出版总署提出申请追加书号若干个,而一般都会获得批准,除非该出版社当年或上一年有不良信息的记录。而对于最有实力的一部分出版社来说,书号的使用一般是没有限制的。这是大陆书号的情况。
那么如何取得大陆出版社的书号呢?一般来说,如今的出版社已经在企业化的改革道路上跨出了重要的步伐,所以作为一个经营单位,出版社首先考虑的是利益问题。在这样的条件下,书号作为重要的出版资源,可以以合作的方式用来交换相应的利益。如果作者给予出版社的利益能够达到出版社对一个书号资源的期望收益,合作出版就不是什么问题。
对于一流的教育类出版机构来说,他们单个图书项目的平均利润是很高的。如果一个书号资源不能产生数万、甚至数十万的利润,他们是不会考虑对外合作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没有非常特殊的关系资源,要想在这类出版机构合作出版或自费出版您的图书作品,就会变得非常困难,或者代价极高。而一般的文艺类出版社、大众类出版社和科技类出版社的项目期望值就要低很多。所以,一般的自费出版项目,大体都是跟这类出版社合作。当然,对大部分作者来说,这类出版社的合作出版费用仍然相当之高。以北京的中央级出版社为例,一般的出版合作费用要达到15000—20000元,而且部分出版社还需要一定数额的编审费用,部分出版社除了一次性的合作费用要求以外还有发行利润指标的考核。此外,总体上说,品牌价值高的出版社,其合作出版费用就较低;品牌价值低的出版社,其合作出版费用就较低。
为了节省自费出版的费用,很多作者考虑采用出版社或部分代理机构推荐的丛书出版的方式。有的出版社或者代理出版机构,把门类相同,内容不同、作者不同的图书集合在一起,以“新世纪教育文库”、“学术新人丛书”、“网络新锐文丛”、“新派诗人文集”等形式一起出版,一般每套丛书有10部单册作品。
这种出版形式的确可以为作者节省很大一部分合作出版费用。但如果要以这种方式比较规范地出版自己的作品,也存在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首先是丛书和单册作品的关系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一般要求丛书名比分册书名更大,但这样就会影响到单册图书的品相和作者出版的效果,所以一般的出版社和代理出版机构,对于这种自费出版的合作项目,在这个问题上都会有一定的变通做法。一方面让整个操作符合国家的政策和规定,另一方面能够帮助作者达到自己的目标。其次是丛书定价和分册定价的问题。这一问题与上面的问题基本相似,也需要作相应的处理。
从某个时候开始,香港地区的书号,也开始在大陆出现。有一部分作者的图书就是利用香港的出版机构出版。香港的出版体制与中国大陆是完全不同的。香港的出版社和出版公司,都是完全公司化的企业,其设立和书号的取得一般不需要任何复杂的审批或者其他审核。所以,对于已经成立的香港出版公司来说,其出版图书的书号成本非常之低。正是因为这种差别,大陆不少出版代理机构或者与香港的某些出版公司合作,或者直接在香港注册出版公司,然后在大陆代理出版以香港出版公司名义出版的图书。对很多作者来说,无疑这是一种非常好的出版方式。但香港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也有几个不足:一是不能在大陆进行销售,除非办理相应的图书进口许可证书;二是不能参加大陆的图书评奖,或者作为一般职称评比的正式出版物,简单来说,香港的正式出版图书,在大陆基本不能享受书的待遇,而更像是一种贴上出版公司标签的印刷品。随着中国出版体制的改革,这一局面可能在未来会有所改观,但目前来说至少还是如此。
有作者问我,在独立书号单独出版、丛书号分册出版和香港书号出版之间,到底作何选择呢?这里主要需要考虑几个因素。一是你出版图书的目的是什么?如果要用于评比职称,或者需要上市销售的,就只能考虑大陆出版社正规书号出版。如果无须作为职称评比用途,也无须上市销售,而是完全用于自己收藏和赠送朋友,以香港出版公司名义出版倒是一种经济的选择。有位湖北的作者拿了香港的书号出版了自己图书,然后把书送到当地作协想参加作品的评选,结果作协对于香港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不予受理。二是你对图书“体面”程度的期望值有多高?以大陆出版社单独书号方式出版,是最体面,也是最容易操作的一种方式,丛书号单册出版次之,香港书号出版更次之。比如,企业形象类图书,企业家出版图书,就不宜以丛书号单册方式出版,也不宜以香港书号方式出版。三是你的资金预算是多少?对于大部分作者来说,合作出版费用是一笔不菲的开支。所以,这也是一个现实的问题。总之,作者可以在充分考虑以上因素的基础上,寻求一种平衡。
作者在书号问题上需要警惕的一个问题是假书号。从新闻媒体报道来看,假书号在一部分地区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不规范问题。假书号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伪造一个不存在的书号;二是使用已经用过的书号。
对于这个问题,作者要慎之又慎。不少作者都上过假书号的当,吃过假书号的亏。其实要防范这方面的问题也是不难的。作者应该选择那些自己能够通过一定路径了解的出版商、代理出版机构和出版社的编辑部门。除此以外,还是有其他方法能够用来防止书号作假的。
作者可以在出版前检查三个关键性信息:(一)清样稿封底的书号是否与该出版社其他图书书号的前两组数字完全一致?如果不一致,肯定是假书号。因为ISBN 号的X—X—X—X四组数字中,第一组数字和第二组数字代表了国别和出版社序列号,同一个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前两组数字应该是完全一致的。(二)清样稿的 CIP数据及版权页其他资料是否规范?是否与该出版社最近出版的其他图书的格式完全一致?如果不一致,可能是代理出版机构的做法不规范引起的,也可能是假书号。(三)清样稿上署名的责任编辑是否确有其人?如果实在不放心,可以在图书印刷前给该出版社总编室或署名的责任编辑通电话确认。凡责任编辑署名为“英子”、 “强子”、“晶晶”等一看就是笔名的图书,其为假书号的可能性较大。
当然,在图书出版以后,通过以上方法也可以签订该图书是否可能用了假书号。如果是委托代理出版机构出版的图书,遇到假书号的情况,可以及时向该代理机构提出索赔,可以要求其退还出版费用,或者重新在出版社按规范出版新书。
2. 书稿质量、编辑和装帧:
据我所知,很多自费出版的图书在书稿质量、编辑质量和装帧工艺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原因主要在于出版商对自费图书的质量缺少足够的关注和管理——因为他们收费在前,而出版的结果是否足够好与他们的后期收益基本无关;当然,另外的原因是大部分作者在出版方面都缺少足够的经验,因而在没有出版商有力协助的条件下,无法对作品的质量进行很好的监控。
我知道有一位作者在拿到自己出版的小说后,信心满满的找到当地的新华书店和较大民营书店协商代理销售事宜时,对方采购人员看过样书以后给他的答复让他感到异常失望和震惊:“你这个书的封面、版式和整体装帧,已经完全落伍,放在90年代初还差不多。如果是现在,上架以后估计就是下架,根本没有读者会买。”得到这样的答复,我想如果是你我,也会感到无比的绝望,自己花费许多精力来创作,又花费许多精力和金钱来出版,得到的竟然是这样一个结果?!
所以,对于大部分准备自费出版图书的作者来说,完成书稿的创作仅仅是完成了前期的工作,而包括书稿修改、书稿编辑、图书装帧在内的后期工作,对作品最终的成功也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在这里首先要提醒作者的是书稿质量的问题。从我个人的观点来看,如果出版一部署有自己名字的、质量不过关的图书作品,那还不如不出。我们的目的不是出版一本书——而是出版一本好书。但经验告诉我们,有大量的作者出版了质量不过关的作品。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通常来说是作者缺少足够的训练和必要的指导。当完成一部作品以后,大部分作者首先会被完成作品的兴奋感包围,从而忽视作品实际上还存在的不足。亲人、好友和网络读者的捧场,又会加剧作者的这种满足情绪。加上在中国的文化气氛中,通常批评是一件并不讨人喜欢的事情,所以,也很少有人提出认真的批评(但有大量的人提出并不认真的表扬)。这样一来,当一个作者完成一部作品后,他通常很少听到有价值的批评意见。
很多年轻的作者总是渴望导师的出现。如果有一位真正的导师在身边,或许他会对作者提出中肯的意见。但这样的导师往往不是很稀有,就是他们的时间成本过高而没有时间或不屑于认真阅读作者的作品并提出真正的意见。
这样一来,编辑和策划人对于书稿的审读以及提出的意见,对于书稿最终质量往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位好的编辑,不仅是一位好的读者,还是一位好的批评家和有效意见的提供者。如果说一位好的作者是一名好的厨师,那么一位优秀的编辑就是一个出色的美食家。美食家尽管无法像一流厨师一样做出一流的菜肴,但是他们对于什么是好的菜肴、谁是好的厨师,却具有特殊的鉴别力和评判力。优秀的编辑也是这样的人。
就我的经验来说,不同的编辑操刀的自费出版项目,最后的图书出版质量差别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这里。一位优秀的、负责任的编辑,会从文学、审美、知识等多个方面协助作者提升图书作品的整体水准;而一位普通的编辑,他的工作可能只是校对错别字、发稿和出版。
与书稿质量问题类似的是,图书作品的编辑质量本身和装帧工艺,也是作者和出版人、编辑合作的产物。高质量的图书编辑和充满美感的装帧艺术,对于成就一部完美的自费出版作品来说,也是非常关键的。这也是非常值得关注的方面。
总的来说,为了出版高质量的图书作品,为了使作品在书稿质量、编辑质量和装帧设计等方面达到较高的水准,作者要确保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自身方面,自己要不知足,要有精益求精的态度和追求完美的精神;二是出版人和编辑方面,要确保合作方在工作品质和出版责任感方面均能达到一流的水准。如果这两个方面不能达到预先的目标,能够出版高质量作品的可能就会大大下降。
国内外不乏这样的先例,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作者自费出版了他的第一部作品,竟然出人意料地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从而一举奠定其在某一领域的地位。但是,如果一位作品最初出版的作品在书稿质量、编辑质量和装帧设计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那么,这种可能性就变得微乎其微了。
3. 印制质量:
在自费出版的整个费用中,出版管理费和印制成本占了大头,而出版管理费一般是固定的,所以,很多出版机构和代理出版机构为了压缩出版成本和提高利润,经常会在印制成本上做手脚,其结果就是图书印制质量的下降。
不少作者对于图书印制环节的事情几乎一无所知。的确,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事情,很多出版社或代理出版机构的编辑对其中的细节也未必十分清楚。所以,这就给不规范的做法留下了很多机会,给作者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其实,作为作者要通盘了解图书印制的所有细节,几乎是不可能的。但要了解关键处,却又是容易的。一般来说,决定图书印制质量的因素包括:
(1) 封面与内文纸张的质量及克重;
(2) 印刷本身的质量;
(3) 装订的质量。
一般来说,现在的印刷和装订的质量是比较有保障的,而且同一城市的印刷和装订工价相差不大。万一印刷装订质量出问题,一般也是硬伤,作为作者,也容易要求索赔。最麻烦的是纸张质量,往往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对于常规图书的封面用纸,157克铜版纸的要求是最低的,如果希望质量好一点,一般要用200克铜版纸,当然成本就会高一点。对于正文用纸来说,比较流行的是60—70克胶版纸或55-60克轻型胶版纸。无论封面用纸,还是正文用纸,如果能够较大纸厂的纸张,一般质量都比较好,但价格也比较贵。
作者想要以简单的方式控制图书的印制质量,可以采用三个方式:
(1)签订出版合同时,要求确定纸样,包括封面纸张和正文纸张;
(2)签订出版合同时,要求指定其他图书作为质量标准的样版;
(3)签订出版合同时,要求指定纸张克重与纸张品牌。
一般来说,如果按照以上方式去做,图书的印制质量是有保证的。当然,价格可能会比常规做法高。一些出版社或代理机构代理出版图书时,如果报出过低的价格,其实已经考虑了偷工减料的因素。所以,有时市场是公平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4. 经费与销售问题:
除了少数作者以外,大部分人都关心自费出版的经费问题。经费问题,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自费出版需要多少钱,这是一个成本问题;二是自费出版怎样解决经费问题。
先简单说一下自费出版的费用多少问题。上面介绍了那么多信息,一般作者应该对自费出版的费用问题有所了解。一般来说,如果委托代理出版机构自费出版图书,其费用就是出版成本加上服务费用。如果出版社、出版书号、用纸、印刷等方面能够确定下来,再加上服务费用,总的费用应该相差无几。当然,有的机构可能收取的服务费用比较多,有的机构可能收取的服务费用比较少。同样,有的机构可能最终提供的图书作品作者比较满意,有的机构可能最终提供的图书作品作者不太满意。
我这里主要想谈谈自费出版怎样解决经费问题。一般作者认为,既然是自费出版,经费就是自己掏,几乎没有别的选择,否则就不叫自费出版了。其实,这是对自费出版的狭隘理解。自费出版,仅仅表明是作者和相应的机构自己投资出版自己的作品,但这并不表明作者不能通过种种途径收回作品的投资,甚至产生赢利的可能性。
我的一位朋友在北方某重点中学担任语文老师。想出版一本自己的语文教学作品,一直是他的梦想。后来,他下定决心来做这一件事,决定要出版一本高中语文辅导书。我帮他做了一个预算,在大陆出版社出版,按5000册计算,估计成本就需要40000多元。一听着这个费用,他倒吸一口冷气。显然,费用超过他的预算。后来,为了解决出版经费的问题,他开始在自己所在城市游说其他中学的同行购买他的作品作为语文课的辅导用书,由于他的知名度高、作品质量过硬,征订效果非常好。他统计一下,可以首印8000册。他不仅自己不用花钱,还能把正常的稿费挣回来。这样,他不仅出版了自己的图书,还没花一分钱,可谓高明!
我的另外一位朋友是中部某省的政协委员,他同时也是一名政府官员。他的业余时间对环境问题非常有兴趣,自己写了很多东西。到了后来,他想把自己的业余研究成果正式出版。但谈了几家出版社和文化公司,都要花不少钱,没谈成。后来,我给他建议,看看他的研究是否能够申请当地的某些课题基金。受这一思路的启发,他找到当地一位环境方面的专家,共同署名申请了本省的课题基金,然后以基金补贴出版。尽管是两个人一起署名,但他是第一作者。他最后非常满意,自己没花钱出了书。这也是一种可行的思路。
对于文学青年、网络写手来说,自费出版以后,联系一定的书店渠道进行试销,是非常有益的做法。无法说服出版社或出版商投资出版你的作品,并不代表你的作品就一定没有销路,它只能说明到出版那一刻,还没有人看好你的作品。但有不少非常成功的作品在出版之前,就是不被看好的。所以,联系书店试销,起到两个作用:一是测试作品的畅销程度;二是可以收回一部分费用。如果试销很成功,销量比较大,说不定还能赚钱。至于怎样试销,一般来说,在不占用出版社或代理出版机构资金的前提下,他们都会热心地帮助作者进行这一尝试。
总之,自费出版也未必就是铁定赔本的生意,仍然有很多可能会帮助作者收回成本,甚至成为一件有利可图的事情。怎样做到这一点?要看你自己的了!
❹ 个性打印,自出版是什么意思可以出版小说吗
个性打印的意思是用户根据自己的需求,打印自己喜欢的内容。
自出版的意思是指作者在没有第三方出版商介入的情况下,利用电子图书平台自主出版书籍或多媒体产品。
自出版最大的好处,在于让作者获得更好的报酬,随着平板电脑与电子阅读器市场的成熟,和国民素质提高、观点个性独立化,必然会产生越来越多的自助出版需求。如:亚马逊(旗下CreateSpace 自助出版平台)、Smashwords、Author Solutions 和 Lulu等都推出了自出版平台,而国内像当当、时光流影都推出了自出版平台,但将个性打印和自出版结合起来的目前只有“时光流影”能做到,可以在线提供个性化的用户自主打印服务,可以出版小说。
纯手写码字,觉得帮助您了,给个分,谢谢!
❺ 自出版的业界评论
有人认为,出版行业还是要讲究专业分工,“自出版”在中国恐怕难成主流。中文在线手持阅读事业部总经理伍王应就提出,一般作家很难对一本书全权负责,而且这会牵扯到作家的创作精力。
❻ 自出版如何推广自己的图书
本文来自作家AmanAnand,的建议和许多自出版作者的意见不尽相同,请酌情考虑。有许多作者要的是赚快钱,但他的建议与他们大相径庭,核心点是:不要过分曝光。 一、使用微博要适当 在微博上建立形象对推广作品是很有帮助的。但每隔几个小时就会发布包含自己作品链接的微博消息,只会让我对这本书产生抗拒心理。 二、永远不要抱怨坏评论 无论你觉得自己收到的一条坏评论多么有失公允,但千万不要在亚马逊上和对方开骂。笔者理解恶意评论有多么伤害人,但是用这种方式回应只能激化矛盾。 三、让你的作品建立自己的口碑 我不是说所有人都应该完全断网,像托马斯品钦那样隐姓埋名。毕竟在付出了辛勤劳动之后,我们不想因为几条微博或者错误回应了坏评论让作品付之东流。还是让读者们自己去欣赏作品,不要用个人喜好去干扰他们。 四、推广你的写作,不要推广自己 笔者认为这两者有一定的区别。短期来说,推广自己会带来暂时的收入和好处,但是我怀疑过度曝光会影响你的写作生涯。
❼ 自出版是什么,如何定义自出版
自出版,是指作者在没有第三方出版商介入的情况下,利用电子图书平台自主出版书籍或多媒体产品,也称为“原生电子书”。“自出版”要求作家全程参与出版过程,最大的好处在于让作家获得更好的报酬。
❽ 谈谈对编辑出版的认识(是关于出版社的)尽量全一点。。谢谢。。
1.高度重视署名权,强化编辑的和版权意识
《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人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第十一条又明确指出:“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和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看似很简单,但是实际工作中因署名问题引起的纠纷很多。特别是多作者合作编写作品的情况下,编辑需要强化版权意识,在各个工作环节中始终重视署名权的问题,与著作权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仔细沟通、确认,并最终以《出版合同》中约定的署名方式来确定作品的署名。发生这类纠纷的原因很多,例如编辑没有深刻体会作者署名方式来确定作品的署名。主要是表示作者对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所承担的学术责任、所享有的其他权利;疏忽与作者及时核对署名排序、署名人数等等。
曾经,一本书的第2版出版社后,第二作者发现封面上丢了自己的署名,原因是编辑直接沿用了第1版的署名方式,而没有核实再版时作者提供的署名方式,结果第二作者认为自己的著名权受到侵犯,向出版社提出了申诉。出版社对此采取了如此处理措施:尽快核查了事实;与作者协商了处理办法;当面向作者诚挚致歉;立即收回全部发货,更换封面,承担了全部经济损失;还对编辑进行了著作权法教育,要求编辑不仅要求与作者经常沟通,还要在生产流程中严格按照《出版合同》的约定核查署名,并在出书前由作者对清样进行审核签字。实践证明,通过一些有效措施,可使作品的署名及排序合理、正确,有效防范因作者署名缺失、错字、别字而引版权纠纷,有利于作者正确行使署名权。
2.要保护作者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修改权是著作权人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是著作权人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未经作者同意,不能对作品内容进行实质修改。在签订出版合同时,著作权人一般都明确授予出版修改稿件的权利,但这项权利究竟应该多大?编辑如何做到很好地加工书稿,又不侵犯作者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编辑很容易以力求完美心态,把自己的语言习惯 思绪模式过多地注入作者的书稿式中,使得加工后的稿件“满篇见红”,作者再见到稿件时感觉“似曾相识”。这样,一方面增加了编辑自己的工作量,另外一方面很容易把作者关键的学术观点和定论改出问题来。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作者人身权的一部分,任何人都不能侵犯;而且《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图书出版者经作者经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编辑在工作中需要认真领会《著作权法》的内涵。通常采取的方法是:对于显而易见、常识性的错误,要坚决改正;对于学术讨论、观点、定论等方面的描述,只要作者论证充分,要尊重作者的意见,不能够擅自修改和随意删节,毕竟
“文责自负”原则为由,对作者在书稿整理过程中的修改不加审核,作者说如何改编辑就如何改。虽然作者对书稿内容的政治性、科学性、正确性以及未来产生的社会效益应该负责,但是出版者与作者最终是“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一旦出现问题,出版者在一定程度上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总之,编辑在加工整理稿件的过程中需要掌握“度”的问题,注意保护作者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3.要保护其他作者的著作权不受侵犯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有些情况下,作者“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呆,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和是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说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实际工作中,编辑要加强作者的著作权意识,讲明“合理使用”的含义。例如,有的教材的作者在自己的课堂教学讲义(不成批地发给学生)中,引用他人发表的著作内容用来提高教学效果,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把这些内容原样照搬,并作为自己作品的主要或实质部分出版的话,就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同时也可能会侵犯图书出版社的效益。编辑要站在出版社的角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比如:对作者在作品中引用他人作品,要确认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不得损害被引用人作品著作权人的确利益。另外,编辑还需检查作者提供的书后参考文献表中是否标明了原著作权人的姓名、作品名称、出处等,以免构成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
4.在签订出版合同志的过程中,依法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可见,出版图书前,出版者与著作权人应该按照《著作权法》签订书面图书的出版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而签订合同时,很多时候需要编辑代表出版社与著作权人签署,因此编辑必须熟悉出版合同的内容,并且要签订完备的出版合同。
一方面,根据《著作权法》第三十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就是说,出版社与著作权人签订图书出版合同后,著作权人将该作品的专有出版权授予该出版社,出版社不能够将该作品许可他人使用,对作品的从属权利的使用一定要取得著作权人的明确授权。作者也不得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作品交由其他了出版社出版。编辑特别需要注意约定好许可出版范围、许可使用方式、作者授权时限。在出版业竞争激烈的今天,对于任何一本好书,出版社在出版合同中获得的许可出版范围越大,许可使用的方式种类越多,拥有授权出版年限越长,就越会收到较好的效益。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数字出版已经对传统出版业发起强大冲击,如果在合同中没有获得电子版的许可使用方式,那么当该书热销而同时被他人放在网络上传播时,面对给本出版社销售带来的影响,出版社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都没有。
另一方面,获得稿酬是著作权人的全法权利。《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稿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而且,按照《著作权法》和《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的有关规定,应该及时结算稿酬,不能以工作忙、作者地址不详等理由为借口拖欠作者的稿酬。
可见,为了避免图书出版后引起的不必要的著作权纠纷,编辑一定要牢固树立著作权意思,要学法、知法、用法,要在策划、组稿、签订出版合同,编辑加工等各个环节维护著作权人和出版者的合法权益。
❾ 自出版的介绍
自出版,是指作者在没有第三方出版商介入的情况下,利用电子图书平台自主出版书籍或多媒体产品,也称为“原生电子书”。“自出版”要求作家全程参与出版过程,最大的好处在于让作家获得更好的报酬。自出版有两种形式:印刷版(也就是我们说的纸质书)和电子版。考虑到印刷版的成本尤其是中国对于印刷读物的管理规定,电子版图书成为作者运作自出版的主要形式。2011年,亚马逊在美国启动自出版计划,直接与作者签约,出版Kindle版图书,并通过亚马逊出售。亚马逊当时公开宣称,“出版商的倒闭是大势所趋,是早晚的问题,出版过程中只有作者和读者是真正必要的角色。”在国内自出版行业的发展中,时光流影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尝试了纸质自出版。用户可以在时光流影打印图书,文章,相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