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昌贞老师发表的论文约有
发布时间: 2021-03-24 12:46:21
1. 巫昌贞老师什么时候开始从民法转到婚姻法研究的
1978年,《婚姻法》的修改被提上议事日程,因为有起草民法典的经历,政法大学派巫昌祯参加。《婚姻法》是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法律,这次参与立法的经历,成了她学术道路上的分水岭。此后,她把研究和教学的重心转移深入到了婚姻法。
1929年出生的巫昌祯,195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作为新中国培养出的第一代法律人,她一生中亲历了多部法律的起草修改工作。
1979年、1997年两次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改。
1989年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起草,任起草小组副组长。
2002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专家组组长。她和专家们提议在婚姻法中对家庭暴力予以规制,“最后争取将‘禁止家庭暴力’写入总则”。这被认为是反对家庭暴力立法的重大突破,是里程碑式的事件。
2005年,妇女权益保护法修改,巫昌祯再次参与立法。修改后明确了“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并规定了多机构合作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干预模式。
2015年7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并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在五十多年的法律生涯中,巫昌祯始终关注着妇女权益的保护,执著于她所钟爱的婚姻家庭法的研究和实践事业。
(http://news.cntv.cn/2015/12/04/VIDE1449233637400599.shtml?ptag=vsogou)
([CCTV2015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年度法治人物——巫昌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2. 巫昌贞老师认为五十年代的中国有多大比例的包办婚姻
“上世纪50年代初,全国的包办婚姻达90%以上;到50年代末,全国90%以上都是自由婚姻了。”巫 昌 祯略显激动地回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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