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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经营单位

发布时间: 2021-03-22 22:29:51

① 想请教一下各路高手申请设立出版物经营单位的请示怎么写

须在“申请设立出版物经营单位的请示”一栏中加具镇区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的审核意见。

② 什么样的单位或个人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呢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又可以称为图书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批发或者零售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性许可证书。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所涵盖的业务内容可以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其办理对象是: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要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至少一名负责人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③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什么如何申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分为两种,一种为零售来,一种为批发。
1、凡从事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包括软磁盘、只读光盘、交互式光盘、照片光盘、高密度只读光盘、集成源电路卡等)的零售、出租的单位和个人均须申领百《出版物发行许可证》。从事上述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应向省、市新闻出版度局提出申请。
2、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应当申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受理、审问查、审验的前置条件:
许可条件: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3、有与其业务相适答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④ 如何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一、凡申请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须具备相应条件并向本局提交有关材料: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⑴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⑵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⑶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2、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申请(书面)材料(统一用16开纸打印或书写):

①发行单位名称、地址及出版物存储仓库地址;

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文化程度、本市详细住址、住宅及移动电话号码等;

③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

④经营方式(零售、出租、零售出租、投递);⑤经营出版物出租的经营场所周边200米范围内有否中小学校。

(4)出版经营单位扩展阅读: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从2012年1月1日开始申请的有效期5年。

2013年5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文)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3]27号文)的规定,“设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审批”和“从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业务的单位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项目已经取消。

一、原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继续有效,但限于按照原许可证登记事项开展经营活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不再受理有关连锁经营单位变更登记事项申请;原核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于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二、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符合出版物总发行单位设立条件的,可依法向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申请出版物总发行资质;不符合出版物总发行单位条件的,可依法向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批发、零售资质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⑤ 出版单位的法人制度是什么

法人是相对于“自然人”而言的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社团法人和事业法人。法人应按照法定程序成立,有一定的名称、组织机构、场所和必要的财产或经费,并能以自己的名义在法院起诉和应诉。
一般而言,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和互联网出版机构等应当具备法人条件,经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然而,也存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出版单位。譬如,法人设立的被视为出版单位的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一些具有法人资格的图书出版单位附设的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或互联网出版机构等;某些地区成立出版集团后,只有集团具有法人资格,其属下的各家出版社不再是独立法人,等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出版单位,其民事责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主办单位承担。例如图书出版社设立期刊编辑部而未设期刊社,若出版的期刊被侵权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利,应该由出版社而不是期刊编辑部向法院起诉或应诉。

⑥ 如何申请设立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

一、申请条件

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设立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或者其他连锁经营企业从事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章程;
(二)符合连锁经营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
(三)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从事全国性连锁经营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
(四)有10个以上的直营连锁门店;
(五)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六)总部及其门店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其中样本店的经营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七)具备相应的计算机管理条件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二、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
(二)组织机构和章程;
(三)注册资本信用证明;
(四)开店计划;
(五)总部和连锁门店经营场所名单及使用权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七)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或者技术资格证书;
(八)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具体程序

申请设立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或者其他连锁经营企业申请从事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须向总部所在地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以上规定的申请材料,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申请设立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或者其他连锁经营企业申请从事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须向总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以上规定的申请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批准从事全国性连锁经营的,由新闻出版总署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应当注意的是,直营连锁门店不需单独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可以凭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总部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报门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如果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开设非直营连锁门店的,连锁门店须按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中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已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除外。

⑦ 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都需要什么

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如下:

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申报材料:

1、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2、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3、企业章程;

4、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资信证明;

5、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 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复印件一份;

8、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各区新办所需材料:

1、核名通知书或执照副本原件(增项企业用);

2、验资报告;

3、房产证复印件;

4、租赁协议;

5、公司章程;

6、法人的初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书;

7、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8、增项企业需要提供公章;

9、公司座机,手机,邮编。

(7)出版经营单位扩展阅读:

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第七条 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批发业务;

(三)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合计不少于50平方米;

(四)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经营场所,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住所。

第九条 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⑧ 出版业属企业单位还是事业单位

这要看是否以盈利为目的。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经济组织。
事业单位一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受国家机关领导、所需经费由国库支出、不实行核算的部门或单位。一般它多是公益性质单位。
改革开放以来,许多事业单位实行事业编制企业化管理的模式,经费上半财政拨款半自筹方式,有点四不像。今后国家对事业单位有普遍推行企业制的趋势。
具体到出版业,就目前市场经济转型阶段来说,半事业半企业模式多。将来若真正达到市场经济标准,除非少数国家掌握的用于统治服务宣传的出版机构,绝大多数应该成为真正的企业,毕竟得赚钱,没有了拨款,不成盈利就无法生存。

⑨ 网络游戏出版物号核发单中的运营单位是否为版号的所有者

网络游戏出版物号核发单中的运营单位不一定是版号的所有者。
因为游戏出版物涉及出版公司和运营公司
有的是游戏出版公司办理的版号,有的是运营公司办理版号。
这个看你是否是发行方办理版号还是运营方办理版号了。

⑩ 网店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请问到哪个部门去办理。

一、凡申请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须具备相应条件并向本局提交有关材料: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⑴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⑵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⑶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2、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申请(书面)材料(统一用16开纸打印或书写):

①发行单位名称、地址及出版物存储仓库地址;

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文化程度、本市详细住址、住宅及移动电话号码等;

③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

④经营方式(零售、出租、零售出租、投递);⑤经营出版物出租的经营场所周边200米范围内有否中小学校。

(10)出版经营单位扩展阅读: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从2012年1月1日开始申请的有效期5年。

2013年5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文)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3]27号文)的规定,“设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审批”和“从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业务的单位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项目已经取消。

一、原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继续有效,但限于按照原许可证登记事项开展经营活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不再受理有关连锁经营单位变更登记事项申请;原核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于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二、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符合出版物总发行单位设立条件的,可依法向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申请出版物总发行资质;不符合出版物总发行单位条件的,可依法向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批发、零售资质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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