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业务流程
❶ 专著出版流程是怎样
专著从选题、组稿、编著或翻译、编辑审读、加工到出版发行,要经过许多环节和一系列的具体手续。
出版社一般根据长远和近期的选题规划以及当前和潜在的市场需求提出选题,物色合适的著(译)者,并与著(译)者签订图书出版合同。著(译)者根据与出版社协商同意的内容及图书出版合同中的约定进行编写或翻译工作。
除出版社主动向著(译)者组稿外,著(译)者也可以主动与出版社联系,自荐欲著(译)书稿或自投已写(译)好的稿件。我们希望著(译)者先与出版社联系并列选后再进行写作。
著(译)者在联系信件中,除将本人简历和主要情况做一简要介绍外,应讲明撰写或翻译该著作的价值和意义,该著作的主要内容和特色,并提出简要的编写提纲,以供出版社研究是否列选。
对于翻译著作,除介绍翻译价值、原著作主要内容和特点外,还应提供该书目录中译文和版权页复印件。对于著(译)者的自投稿,出版社根据稿件质量和读者需求情况,决定是否采用。
著(译)者完成初稿交出版社后,出版社要对稿件进行全面审读。必要时,出版社将请相关专家或召开审稿会审查书稿。翻译稿一般要请人校订,必要时还要看试译样稿。
决定采用的书稿,即由出版社进行编辑加工及复审和终审,这一阶段会对书稿提出需要修改、补充或删减等意见,著(译)者应予以配合,认真修改。著(译)者如有不同意见也可以提出,经协商一致后定稿。如果稿件不符合出版要求,并经反复修改后仍达不到要求,出版社可按合同约定退稿。
完成编辑审稿和加工工作的书稿经装帧设计后发送排版,在按规定进行校对后,经印刷、装订,正式出版。为了保证书稿质量,除需要出版社内各环节密切配合外,特别希望著(译)者交付符合“齐、清、定”要求的稿件并在著(译)和出版过程中与出版社很好地合作。
(1)出版社业务流程扩展阅读:
我国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制度,出版作品不论是否出版,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或者出版自动形成著作权登记,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出版
❷ 出版书的流程
1.选题
编辑通过市场调研提出出版内容选题,经过责任编辑、编辑室主任、出版社社长和总编辑(或出版社选题论证委员会)的三级论证,最终由出版社选题审核委员会审批通过,报省一级新闻出版局批准。
2.选题报批
省一级新闻出版局依据国家《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对出版图书选题内容进行审批,确保有关选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新闻出版署[1997] 860 号)等法律法规,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内容,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会产生较大影响的选题,实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即出版单位须向新闻出版总署专题申报备案,同意后方可出版。
3.组稿、编辑
选题经批准后,出版业务进入编辑环节。
编辑组织稿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直接与作者签约组织稿件,或委托作者(多为知名学者)代理组织稿件。每一种图书,都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约定和保护作者和出版社双方的合作条件和权利。出版社拥有的是著作权人(作者)许可使用的专有出版权。出版合同通常包括著作权人允许出版社对其著作的使用范围、许可使用年限、出版社向作者支付报酬标准、付酬方式等。合同期限一般在3-10年。
出版社向作者支付稿酬一般有三种方式: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版税和一次性付酬。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字数,以千字为单位向著作权人支付一定报酬(即基本稿酬),再根据图书的印数,以千册为单位按基本稿酬的一定比例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即印数稿酬);作品重印时只付印数稿酬,不再付基本稿酬。版税,指出版者以图书定价×发行数×版税率的方式向著作权人付酬;版税率一般是3%-10%。一次性付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质量、篇幅、经济价值等情况计算一个确定现金数额的报酬,并一次性向著作权人付清。
4.审稿、申报书号
审稿:
审稿是编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审稿实行三审制,对稿件进行三个级别的审查,即责编初审、编辑室主任复审和社长(总编辑)终审。三审后的书稿按齐、清、定的原则,发送出版社的出版生产部门,进入生产流程。
申报书号:
出版社总编室负责向出版业务部申请分配书号、条码并向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申请CIP(Cataloguing in Publication)数据,即图书在版编目数据,规定了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的内容、选取规则及印刷格式,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版本、印张等。
每年12月,出版社将有关书号申请的各项材料,经由省新闻出版局报送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核定下一年度发给公司的书号数量。新闻出版总署将书号按核定数量经由省新闻出版局发给出版社。出版社按照所得书号数量,填写ISBN条码制作申请单,报送国家图书条码中心制作相应条码。出版社也可根据需要,定期、不定期或随时向省新闻出版局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申请所需数量的书号。
在书号获批后,编辑人员填写《CIP数据申请表》,再由出版社总编室将《CIP数据申请表》报送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将编制完毕的CIP数据返给出版社,以备印载在图书上,做为版权保护的重要手段。
5.确定印数和定价
图书定价和印数由各出版社营销部连同责任编辑根据市场调研情况分析确定。定价主要参考因素为成本、图书印数、同类书市场价格及该书目标读者群的消费能力。印刷数量的确定主要参考成本、定价及对该书销量的预测,一般每版图书的印刷数量划分为四种情况:3,000册至4,000册;5,000册至8,000册;8,000册至10,000册;或10,000册以上。一般来说,出版社主要采用较少印数、多次印刷策略,以降低出版风险、减少资金占用,加快周转。
6.排版和印刷
有关书稿经社长(或总编辑)终审签发后,由相关出版社之业务部门完成封面设计和版式设计,并负责安排印刷商排版、印刷。出版社将达到印制标准的书稿发送到印刷厂,进行排版及制作清样,图书清样完成后,送出版社出版部进行校对,出版社将校对完的清样退回印刷厂,印刷厂按出版社所做的改动进行改版,这样反复三次,行业内称为“三校”,最后经该书责任核对、责任编辑和出版部主任审定签字,交社长(或总编辑)签批,返回印刷企业,进行印制、装订。
7.发行和销售
各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一般采用自办发行、独立发行、参加图书订货会等方式销售。
自办发行是由出版社与零售书店签订协议,一般由出版社将成品书从印刷厂发运到各书店。
独立发行是由出版社根据资质情况选择发行商,并与发行商(主要为图书批发商)订立批发协议,一般由出版社将成品书从印刷厂运送到批发商的仓库,批发商将书发送至其下游客户,批发商在约定期限内与出版社结清书款。独立发行方式的优势在于可以充分利于发行商广泛的发行渠道和较低的发行成本,且图书销售回款有较好的保证。独立发行又可以分为包销和经销,包销主要以学生课本和畅销书为主,一般不允许退货;经销则是以一般图书为主,通常允许退货。
出版社每年定期参加的主要图书订货活动有:全国每年一度最大规模的北京图书订货会、书市,每两年一次的全国规模的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此外,亦参加各类专业出版社订货会、民营书店联合举办的图书订货会以及各种图书团体采购活动等。近年来,还可以参加每年一度的国际最大图书展览——“法兰克褔国际图书博览会”。
出版社营销部及责任编辑负责策划、参与图书市场推广活动,主要形式有参加全国各大定期新书订货活动,在全国各种新书目录及《中国图书商报》上发布新书预告,组织作者到零售书店举办讲座、签名售书等新书推广活动,组织书评家发布书评等。
❸ 出版社是干什么的
出版社是指从事书籍、报纸及刊物出版,通过经营获得利益、名声或者知识积累目标的企业。它的主要工作是先付给作者一定的报酬,再把该作品通过合法的渠道进行市场推广和销售。
出版特征:
一、出版是对已有的作品进行深层次开发的社会活动。出版不是对原始信息进行开发,而是对现成的作品进行开发。接受原始信息,将其归纳成知识,形成知识产品的任务,已由作者完成,或者说已主要由作者完成,已有作品的形成过程属于作者劳动过程,不归属于出版活动。作家创作、画家写生、音乐家谱曲等,都不能算出版,就是这个道理。
二、出版是对原作品进行编辑加工,使其具有适合读者消费的出版物内容的过程。出版过程虽不是知识信息的主要形成过程,却是一个对知识信息体系进行选择的过程,这种选择是按照适合读者消费的要求进行的,并且,还要按照同样的要求对所选定的作品里的知识信息进行整理、补充、刷新、完善,也就是通过编辑工作对原作品进行编辑加工。纸质货币不是出版物,纸币的印制不是出版活动,就是因为没有对原作品进行编辑加工,从而缺少供读者消费的知识信息内容的缘故。
三、出版是对加工好的已有作品进行大量复制,使其具有能供读者消费的一定载体形式的过程。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作品进行复制,都是使加工好的知识信息具有能供读者消费的载体形式的过程。只有经过大量复制,作品中所含的知识信息才能被众多的读者接受。档案工作也需要对原作品(文件)进行编纂、整理,使分散的材料能编辑成一卷一卷的案卷,但档案工作不是出版,因为没有大量复制的过程。在商品社会,作品大量复制过程也是出版物的商品生产过程。
四、出版包括将出版物公之于众的过程。通过各种方式将大量复制的原作品广泛向读者传播,也是出版活动的重要内涵。从西方对“出版”这一词汇的演变来看,法语Publier和英语Publish均源自拉丁语Publiare,而拉丁语Publicare的本义却是“公之于众”。可见,在赋予“出版”的众多涵义中,“公之于众”的涵义更有着特殊的地位。
❹ 出版社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
首先当然复是良好的文字基制础,毕竟文字编辑的主要职责就是看错别字,标点符号,以及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比如涉及台湾的"官方"名称都要加引号之类.
当然也需要一定的策能力,能够组织一些具有社会影响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优质书稿.
或许还要一些耐得住寂寞的平常心,一个编辑就象办公室欧巴桑坐在桌前处理文稿,看看错别字.在很多地方,编辑工作就是一种奉献青春的活计,发不了大财,把编辑事业当作一种理想,来追求.
或许,运气好,发现几个什么畅销书作家,每本书发行那么几十万册,你也就是有房有车的主拉.
当然,也有一些效益非常好的出版社,比如商务/中华/人民之类的,前提是:要么你是博士/硕士,而且条件比较优秀;
要么就是新闻署/出版局有个亲戚.
当然,现在的个体出版公司也有很多,但他们一般把人当作校对工人来使用的,每天的工作量,....
以上纯属扯谈,仅供参考.
❺ 印刷设计到出版的工作流程
智彤彩抄盒印刷流程:彩盒结构设计——袭→绘制印刷轮廓图——→装潢图案设计——→制版(出菲林/晒网)——→印刷——→表面处理(上光、压光/磨光、覆膜)——→裱坑——→ 模 切(即啤盒)——→粘盒(折叠、打钉)——→外观检查——→包装。
吊牌印刷流程:吊牌设计——排版——打样——出菲林——上机印刷——烫金烫银——覆膜——模切。
❻ 出版书刊都要经过什么程序
. 选题介绍。与责任编辑联系,使出版社方面明了选题,列入出版登记表。具体要求作者提供书稿简介、作者简介,以及应责任编辑之请提供其他相应材料,以裨深入了解书稿详情。
2. 书稿审读。在初步认可(题材内容适合在我社出版,但质量细节需要进一步求证)前提下,经责任编辑要求,作者方提交全稿,由责任编辑组织审阅,并就书稿质量拟就《审读报告》,评估以专业学术性、内容创新性、结构完整性、题材丰富性以及是否符合出版方向等为基本依据。此节《审读报告》由责任编辑负责,并提交社选题论证会、二审、终审参考。
3. 选题论证。 二审环节就此书出版动议是否开会讨论,由业务、营销、财务、编辑、行政等部门依不同角度讨论决定此书出版与否。如出版,在何种出版条件(或评判此前由责任编辑与作者方达成之出版条件是否成立) 之下开展。
说明:此流程介绍仅供参考,不明之处,请与责任编辑联系。
Email:[email protected]
4. 出版意见。专门会议之后出台“出版意见”,责编据此“意见”拟出《二读报告》,并负责提交《一读报告》及《二读报告》,报总编辑审批,确定出版社关于此书出版的正式意见。纳入业务手续办理流程。
5. 出版合同。一待决定正式出版,由出版社与作者方签订《图书出版合同》,以法律文书形式确认关于此书出版的合意行为。
6. 进度规划。包括正式交稿时间、交稿形式、发排要求、作者返校、回稿时间、纳入二、三校对安排等等。
7. 图书编辑。完成新书内容之后,对图书版面编辑、校对、美编等进行统筹协调。
8. 封面设计。同步进行,编作沟通,共臻完善。
9. 印务制作。三校完毕,最后一次核对校检,确认后出片,再次扣片确认后,领导签字,送印制部门下印。
10. 样书检查。印制工厂先期出品样书,交责任编辑、印制部门核查,确认无误后批量生产、包装、发货,仓管。
1、出版意见
审稿之后,五种可能的处理方式:
1. 径行出版:接受出版,无需作修改;
2. 小修出版:原则上接受出版,但需要作一些小的修改补充;
3. 大修出版:原则上可以出版,但必须作出重大修改;
4. 大修再审:先作出如此这般的重大修改,然后再考虑重新审阅,看看是否够格出版;
5. 退稿:没有修改重写的必要,拒绝出版。
2、出版条件
涉及稿费、版税、出版方式、后续环节的分工等可变因素,此类内容在签约之前均谈判合意,附于《审读报告》之后,供社领导拟出版意见时参考。
图书出版合同(标准样式)
(国家版权局1999年3月修订)
甲方(著作权人):
地址:
乙方(出版者):
地址:
作品名称:
作品署名: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全世界)※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上述作品(汉文、×文)※文本的专有使用权。
第二条 根据本合同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
(五)泄露国家机密;
(六)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
(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 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四条 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五条 上述作品的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第六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作品的誊清稿交付乙方。甲方不能按时交稿的,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 日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的,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报酬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甲方交付的稿件应有作者的签章。
第七条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出版上述作品,最低印数为 册。乙方不能按时出版的,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 日通知甲方,并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报酬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乙方在另行约定期限内仍不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力所致,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和归还作品原件,并按该报酬的 %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八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第一条约定的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一方经对方同意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权利,应将所得报酬的 %交付对方。
第九条 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乙方如需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甲方书面认可。
第十条 上述作品的校样由乙方审校。 (上述作品的校样由甲方审样。甲方应在 日内签字后退还乙方。甲方未按期审校,乙方可自行审校,并按计划付印。因甲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动超过 %或未能按期出版,甲方承担改版费用或推迟出版的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采用下列方式及标准之一向甲方支付报酬:
(一)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 元/每千字×千字+印数(以千册为单位)×基本稿酬 %。 或
(二)一次性付酬: 元。 或
(三)版税: 元(图书定价)× %(版税率)×印数。
第十二条 以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方式付酬的,乙方应在上述作品出版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报酬,但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或
以一次性支付方式付酬的,乙方在甲方交稿后 日内向甲方付清。
或
以版税方式付酬的,乙方在出版后 日内向甲方付清。
乙方在合同签字后 日内,向甲方预付上述报酬的 %( 元)。※
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报酬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付酬的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交付的稿件未达到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拒绝按照合同的约定修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预付报酬。如甲方同意修改,且反复修改仍未达到合同第五条的要求,预付报酬不返还乙方;如未支付预付报酬,乙方按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报酬的 %向甲方支付酬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 年内,乙方可以自行决定重印。首次出版 年后,乙方重印应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对作品进行修改,应于收到通知后 日内答复乙方,否则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第十五条 乙方重印、再版,应将印数通知甲方,并在重印、再版 日内按第十一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核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报酬的账目。如甲方指定第三方进行核查,需提供书面授权书。如乙方故意少付甲方应得的报酬,除向甲方补齐应付报酬外,还应支付全部报酬 %的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应付报酬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图书脱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印、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绝重印、再版的书面答复,或乙方收到甲方重印、再版的书面要求后 月内未重印、再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十八条 上述作品出版后 日内乙方应将作品原稿退还甲方。如有损坏,应赔偿甲方 元;如有遗失,赔偿 元。
第十九条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 册,并以 折价售予甲方图书 册。每次再版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 册。
第二十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一)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方式,或者按本合同第十一条(二)一次性付酬方式向甲方支付报酬的,出版上述作品的修订本、缩编本的付酬的方式和标准应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十一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许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的,须取得乙方许可。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或者许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的,须另行取得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取得甲方授权的,应及时将出版包含上述作品选集、文集、全集的情况通知甲方,并将所得报酬的 %交付甲方。
第二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许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电子版的,须取得乙方的许可。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或者许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的,须另行取得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取得甲方授权的,应及时将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的情况通知甲方,并将所得报酬的 %交付甲方。
第二十三条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使本合同第一条授权范围以外的权利。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行使(本合同第一条授权范围以外)※使用上述作品的权利,其使用所得报酬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
第二十四条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得商定。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图书出版合同(标准样式)
❼ 一本书出版的具体步骤
出书主要推行计划图书、合作出版、自费出版三种出版方式。其中,计划图书是我社主要出版业务。近年来,合作出版和自费出版业务增长较快,出版社推出了为学术作者、文学爱好者等服务的自费出版服务,实行作者自费出版、出版社宣传推广、代办发行、协助销售版权和一本起印、按需印刷等手段,降低自费出版成本,使大部分自费出版作者收回了自费出版成本,有一半的自费作者还开始有版税收入,筹划自费出版第二、第三本图书,从而形成了良性循环。
●计划图书
我社计划图书出版完全市场化运作,不受任何题材和时间的限制,由责任编辑审核和市场调查后报社长审批。重大选题和特殊题材的作品报送国际出版集团审核。审核通过后,即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由责任编辑组织图书书稿编著、一二审、装帧设计、宣传推广、发行等全盘工作。
计划图书实行稿费或版税制。稿费一般为每千字120元人民币,版税制为实际销售码洋的8%-15%。
●合作出版
对于有自费出版能力、没有发行能力,但图书确实有一定市场的,可以采取合作出版的方式。书稿由出版社审定,作者负责图书设计制作和印刷费用,出版社负责图书的市场运作、发行经费,发行收入五五分帐。
●自费出版
自费出版是作者自由度比较大的一种出版形式。新风出版社可以为各地单位、个人自费出版学术专著、论文集、画册、小说、诗歌、辞书、辞典等各类图书画册。为更好地进行合作,现将自费出版说明如下:
1、自费出版后的图书、刊物的版权、著作权分别为本社及作者持有,受国际知识产权公约保护。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翻印书中之文字、图片,如需少量引用,须注明出处,但用作商业及其它,须征得本社及作者书面允许;否则,根据有效版权之条例,追究其相关责任。
2、作者需提供:作品简介、目录及计划开本、页码、出版日期、作者本人简介、地址、邮编、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出版社收到上述资料后发出自费出版协议书。
3、出版费用:
(1)由作者支付管理、印刷等出版费用。本社一般不支付稿费。印制由作者负责或委托我社代为设计制作和印刷,享受我社优惠价。
(2)管理费:一般为每册图书2000元人民币,由作者支付给出版社。出版社收到作品介绍、作者介绍、管理费后,负责图书的编审、编配ISBN统一书号、条形码胶片、图书版权页、签发《图书印刷委托书》,必要时签发图书的主编、副主编及其他编辑人员等聘书。时间一般为收到书稿十天左右。
4、自费出版图书,作者对著作须承担所有法律责任,文责自负,出版社不承担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
5、印制:(1)作者可委托出版社安排联系印刷厂。安排照排,返回作者校对、出版、装订,并运输至指定地点。以上费用根据不同书刊,由作者支付费用。(2)也可由作者独立安排印刷,报本社印刷规格,包括书名、开本、页码、出版日期、印数、价格以及印刷厂(含照排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由出版社开具委印单(书)。
6、图书登记注册:印制完成后,交样书20册备案。根据法律规定,本社出版图书在出版后向政府出版管理部门呈缴样书登记,编入《图书出版目录》、中国国家图书馆书目,以备网络查询、政府登记作为正式出版物。同时刊登于我社网站上www.xfcbs.com
7、发行:自费出版物发行由作者本人负责,海外可委托我社代办发行推广。代销费按原订价50%结算。代销的运输及退回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代销的实际销售数字年底结算。
8、版权:该书著作权归作者依法享有,版权为本社所有。
9、其它:对于需要成立《XX》图书编委会、编辑部合作出版,可提出申请,有一定的场地、人员,经本社审核批准后,发文成立,刻制印章,承办有关图书编著工作。
❽ 图书出版大致流程是什么
1.选题
编辑通过市场调研提出出版内容选题,经过责任编辑、编辑室主任、出版社社长和总编辑(或出版社选题论证委员会)的三级论证,最终由出版社选题审核委员会审批通过,报省一级新闻出版局批准。
2.选题报批
省一级新闻出版局依据国家《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对出版图书选题内容进行审批,确保有关选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新闻出版署[1997] 860 号)等法律法规,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内容,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会产生较大影响的选题,实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即出版单位须向新闻出版总署专题申报备案,同意后方可出版。
3.组稿、编辑
选题经批准后,出版业务进入编辑环节。
编辑组织稿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直接与作者签约组织稿件,或委托作者(多为知名学者)代理组织稿件。每一种图书,都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约定和保护作者和出版社双方的合作条件和权利。出版社拥有的是著作权人(作者)许可使用的专有出版权。出版合同通常包括著作权人允许出版社对其著作的使用范围、许可使用年限、出版社向作者支付报酬标准、付酬方式等。合同期限一般在3-10年。
出版社向作者支付稿酬一般有三种方式: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版税和一次性付酬。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字数,以千字为单位向著作权人支付一定报酬(即基本稿酬),再根据图书的印数,以千册为单位按基本稿酬的一定比例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即印数稿酬);作品重印时只付印数稿酬,不再付基本稿酬。版税,指出版者以图书定价×发行数×版税率的方式向著作权人付酬;版税率一般是3%-10%。一次性付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质量、篇幅、经济价值等情况计算一个确定现金数额的报酬,并一次性向著作权人付清。
4.审稿、申报书号
审稿:
审稿是编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审稿实行三审制,对稿件进行三个级别的审查,即责编初审、编辑室主任复审和社长(总编辑)终审。三审后的书稿按齐、清、定的原则,发送出版社的出版生产部门,进入生产流程。
申报书号:
出版社总编室负责向出版业务部申请分配书号、条码并向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申请CIP(Cataloguing in Publication)数据,即图书在版编目数据,规定了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的内容、选取规则及印刷格式,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版本、印张等。
每年12月,出版社将有关书号申请的各项材料,经由省新闻出版局报送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核定下一年度发给公司的书号数量。新闻出版总署将书号按核定数量经由省新闻出版局发给出版社。出版社按照所得书号数量,填写ISBN条码制作申请单,报送国家图书条码中心制作相应条码。出版社也可根据需要,定期、不定期或随时向省新闻出版局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申请所需数量的书号。
在书号获批后,编辑人员填写《CIP数据申请表》,再由出版社总编室将《CIP数据申请表》报送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将编制完毕的CIP数据返给出版社,以备印载在图书上,做为版权保护的重要手段。
5.确定印数和定价
图书定价和印数由各出版社营销部连同责任编辑根据市场调研情况分析确定。定价主要参考因素为成本、图书印数、同类书市场价格及该书目标读者群的消费能力。印刷数量的确定主要参考成本、定价及对该书销量的预测,一般每版图书的印刷数量划分为四种情况:3,000册至4,000册;5,000册至8,000册;8,000册至10,000册;或10,000册以上。一般来说,出版社主要采用较少印数、多次印刷策略,以降低出版风险、减少资金占用,加快周转。
6.排版和印刷
有关书稿经社长(或总编辑)终审签发后,由相关出版社之业务部门完成封面设计和版式设计,并负责安排印刷商排版、印刷。出版社将达到印制标准的书稿发送到印刷厂,进行排版及制作清样,图书清样完成后,送出版社出版部进行校对,出版社将校对完的清样退回印刷厂,印刷厂按出版社所做的改动进行改版,这样反复三次,行业内称为“三校”,最后经该书责任核对、责任编辑和出版部主任审定签字,交社长(或总编辑)签批,返回印刷企业,进行印制、装订。
7.发行和销售
各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一般采用自办发行、独立发行、参加图书订货会等方式销售。
自办发行是由出版社与零售书店签订协议,一般由出版社将成品书从印刷厂发运到各书店。
独立发行是由出版社根据资质情况选择发行商,并与发行商(主要为图书批发商)订立批发协议,一般由出版社将成品书从印刷厂运送到批发商的仓库,批发商将书发送至其下游客户,批发商在约定期限内与出版社结清书款。独立发行方式的优势在于可以充分利于发行商广泛的发行渠道和较低的发行成本,且图书销售回款有较好的保证。独立发行又可以分为包销和经销,包销主要以学生课本和畅销书为主,一般不允许退货;经销则是以一般图书为主,通常允许退货。
出版社每年定期参加的主要图书订货活动有:全国每年一度最大规模的北京图书订货会、书市,每两年一次的全国规模的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此外,亦参加各类专业出版社订货会、民营书店联合举办的图书订货会以及各种图书团体采购活动等。近年来,还可以参加每年一度的国际最大图书展览——“法兰克褔国际图书博览会”。
出版社营销部及责任编辑负责策划、参与图书市场推广活动,主要形式有参加全国各大定期新书订货活动,在全国各种新书目录及《中国图书商报》上发布新书预告,组织作者到零售书店举办讲座、签名售书等新书推广活动,组织书评家发布书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