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接权出版者权
Ⅰ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是什么?有什么区别?邻接权的原意是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其确切含义应是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在我国《著作权法》中,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那么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是什么?有什么区别?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是什么有什么区别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是什么?有什么区别?一、邻接权与著作权有何关系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著作邻接权从本质上讲,是作品传播者对其赋予作品的传播形式所享有的权利,虽然不是著作权,但是与著作权相邻、相近或类似的权利。两者同属于知识产权范围。邻接权与著作权关系密切,它是由著作权衍变转化而来的,是从属于著作权的一种权利。邻接权权与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一、权利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造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其权利产生的依据是作者创作作品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或者是著作权合法的承受者,如作者的继承人。邻接权的主体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包括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节目播放者等,除表演者外,几乎都是法人,其权利产生的依据是传播者在传播作品时所付出的不同于作者的创造性智力劳动。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二、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条件的文学、艺术和科学原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艺术加工后的作品。前者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后者主要体现了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三、权利的内容不同著作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和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等财产权利;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邻接权的内容因传播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表演者享有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者形象不受歪曲、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等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享有播放、许可他人播放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其制作的节目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对作品的修改权、出版物装帧形式的专有使用权。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四、受保护的前提不同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能获得著作权保护;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五、保护期限不同著作权保护期限除了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永远归作者所有以外,其余权利保护期限的计算兼采用死亡起算法和发行起算法。而邻接权的保护期限,除了表演者其表明表演者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不受限制外,其余权利的保护期限均采用发行起算法,即截止于表演发生后、首次出版或播放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Ⅱ 什么是著作权法的邻接权
什么是著作权法的邻接权
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密切相关,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一种权利。在我国,邻接权主要是指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电视台对其制作的非作品的电视节目的权利、广播电台的权利。
英美法系国家,著作权法很少引入邻接权的概念。例如英国著作权法,将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都视为著作权。在美国著作权法中,作者的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都属于著作权范畴。只有在欧洲大陆法系国家,才严格区分著作权与邻接权的概念。
法律特征
(1)权利的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以及作者以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著作权人基于合同关系,法律规定等而享有全部或部分的著作权。而邻接权的主体为作品的传播者。在作品的传播过程中,赋予作品特定的传播形式,并为此付出创造性劳动、投入资金和物力的人成为邻接权的主体。具体地说,他们是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和出版者。
(2)权利的内容不同。著作权包括人身权与财产权。著作权人的人身权是作者或其他有关人所享有的重要权利,其所占的地位重要。邻接权直接规定了邻接权人的权利,侧重对其传播行为产生的经济利益的保护(表演者权除外)。因为,邻接权人对作品的传播行为,过程中不能对作品进行人格上的再创作。但是表演者在传播作品上还涉及其表演形象的保护问题,故应给予一定保护。
(3)权利客体不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它是作者原始创作或演绎的作品。而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者赋予作品的新的传播形式,即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图书版本。
(4)两者的地位不同。著作权是独立的,它可以单独行使,而邻接权则依赖于著作权,它是从著作权邻接而来的一种权利。邻接权当中始终包含着著作权,行使邻接权时必然涉及到著作权。
Ⅲ 邻接权与著作权有什么区别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是指作者及其他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著作从本质上讲,是作品传播者对其赋予作品的传播形式所享有的权利,虽然不是著作权,但是与著作权相邻、相近或类似的权利。
Ⅳ 出版者权利有哪些
1.版式设计专有权。版式设计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面和外观装饰所作的设计。版式设计是出版者,包括图书出版者(如出版社)和期刊出版者(如杂志社、报社)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出版者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即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2.专有出版权。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双方订立的出版合同的约定享有专有出版权。其他出版者未经许可不得出版同一作品,著作权人也不得将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作品一稿多投。图书出版合同中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但没有明确具体内容的,视为图书出版者享有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内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出版图书的专有权利。专有出版权是依出版合同而产生的权利而非法定权利,因而严格意义上讲它不属于邻接权范畴。报纸、杂志社对著作权人的投稿作品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先载权。但著作权人自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在30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Ⅳ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为何要将出版者权与邻接权制度规定在一起
我国《著作权法》将出版者的权利与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电视组织回者权等传统上称为邻答接权的权利规定在一起,并单独作为一章,统称为“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在规定法律责任部分,又将其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这在世界各国著作权立法中是独有的。在国际上,邻接权一般仅指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者因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