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是律师可以发表几个辩护意见
1. 律师当庭辩护可以就哪些理由提出抗议
从法律的角度,在案件宣判前,被告人均有权委托辩护律师,这是完全毫无疑问的。但是有一些实际问题,作为被告人或者家属应该考虑。
辩护律师在开庭后再介入程序,还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如果庭审程序尚未结束,尤其没有进入法庭调查环节的,辩护律师尚可以参与庭审的主要环节,应该说还能发挥很大作用,某种程度上说为时尚不晚。但是,如果整个庭审程序已经进行完毕,合议庭已经明确择日宣判,辩护律师这个时候才介入程序的,可以发挥的作用应该说是比较有限的了。
从法律上讲,虽然辩护律师仍然可以会见、阅卷和提出辩护意见,有足够理由的,甚至可以针对特定问题申请补充开庭,但是补充开庭毕竟不等于重新开庭,庭审不可能再重来一次,辩护律师已经无法通过庭审程序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作用必然有限,当然,这是针对一般情况下的结论。不排除在特定案件中,辩护律师介入程序,发现了极其有利的证据,通过申请补充开庭,推翻控方指控的,但是这应该是比较罕见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有部分司法机关在庭审后不允许再被告人委托辩护律师介入程序,应该说这是完全违反法律的,被告人极其家属完全有权坚持自己的委托,维护自己的辩护权,辩护律师也应该尽最大的努力,促使司法机关纠正错误做法,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总的来讲,开庭后尤其整个庭审程序已经进行完毕的,辩护律师可以发挥的作用已经打折扣,如果被告人及其家属认为有必要委托辩护律师介入程序的,还是应该在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及时委托,尽量避免在开庭甚至开完庭后再委托。
2. 被告人开庭辩护律师说可以缓刑公诉人说没有意见是什么意思
律师发表辩护意见,建议法院对被告人判缓刑,公诉人没有异议,表示同意,法院可能会判缓刑
3.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意见在庭审后可以更改吗
朋友,按刑法程序规定是能改的,但是需要有“新找到的证据和答辩漏掉的关键理由,另递答辩状变更。”
4. 一个律师在辩护时是否可以发表两个辩护意见
根据最高法的最新规定,可以发表两个意见?
5. 刑事一审第二次开庭是否要写辩护词,如何写
本人是法院刑庭的工作人员,希望能帮助您。
1、你如果是当事人,没请律师,自己并不用写辩护词,在当事人最后陈述的时候表达自己的观点就可以。
2、你如果是律师,辩护词写不写都可以。即使写,也没有机会让你全部读出来。只有公诉人的起诉意见书市全文读出来的。律师辩护,最主要的是简而精。如果你说的比较长,审判长很可能会打断你,让你说的简短些。
3、辩护方面,主要还是看具体案件。证据方面,自首方面,态度方面,程序方面等,要看具体情况。
当事人写信给法庭?如果不是证据的话,是没用的。
6. 刑事案件开庭的时候法官采纳了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是不是可以从轻判,如果不采纳的话会怎样
律师是为当事人服务的,在开庭中肯定是对当事人做无罪或罪轻的辩护,如果法院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当然对当事人定罪和量刑都有好处。不采购也不会怎么样,因为法院不采纳并不能因此得出辩护意见是错的!
7. 法院开庭后还可以请律师辩护嘛
可以请律师辩护,并更换此前律师。
1、审理程序并无不当。这是庭前调解,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目的是为了给罪犯少判刑罚。如果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刑事审判时,法官对罪犯在量刑时可以考虑从轻判决。
2、从法律的角度,在案件宣判前,被告人有权更换辩护律师,可以依法提起上诉。辩护人不超过2人就可以,如果不再开庭的话,主要是提交《辩护词》以及民事代理意见。
3、如果执意更换律师,可重新物色新的辩护律师。如果被告人及其家属认为有必要重新委托新的辩护律师介入程序的,还是应该在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及时委托,尽量避免在开庭甚至开完庭后再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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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权利: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
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5、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6、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
7、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8、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9、律师可以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自行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10、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其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
8. 法官宣判的时候,律师辩护很重要吗
宣判的时候,代表法官已经做出了最终判决意见,此时律师是不得提出辩护意见的,只能在对判罚有争议时,接受当事人委托代替当事人提出上诉意见。
关于律师辩护意见的重要性,是因人而异的。在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的作用包括根据事实和法律找到有利的理由,说服办案机关作出对当事人有利的决定;监督办案部门依法办案,为当事人争取公平公正。从法律的角度,在案件宣判前,被告人均有权委托辩护律师。
如果庭审程序尚未结束,尤其没有进入法庭调查环节的,辩护律师尚可以参与庭审的主要环节,这对于律师发挥专业知识是最好的时期。如果整个庭审程序已经进行完毕,法庭已经明确宣判,辩护律师这个时候才介入程序的,可以发挥的作用就比较有限了。
不同的律师,具体操作上可能稍有不同,一般工作为会见、阅卷和提出辩护意见,针对特定问题申请补充开庭,但是补充开庭不代表法庭一定会允许重新开庭,庭审不可能再重来一次,辩护律师已经无法通过庭审程序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作用必然有限,因此审判结果已经宣告的了,这时律师起到的作用就微乎其微了。
因此还是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也给律师足够的空间与时间,更好的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9. 请问一般开庭辩护律师是一个还是两个
被告人可以委托一到两名辩护人提供辩护,所以,一个或两个都是可以的。你说这个“一般",就我的经历,开庭时辩护的多数是一个律师。因为如果是两个人,需要考虑配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