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丁历险记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
㈠ 丁丁历险记的中文译本
香港版本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台湾共有四种中译本,先后由现代关系出版社、回时报文化出版企业股答份有限公司、台湾商务印书馆及天下杂志出版社出版。现代关系出版社和时报文化的实体版本皆已绝版。
在中国大陆,中国文联出版公司于1980年代以连环画方式出版过丁丁历险记,这也是改革开放之初时,中国少见的在市场上销售的正版外国漫画、连环画作品。2000年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重新出了一个版本。但由于政治原因,大陆没有引进其中的丁丁在苏联一册。
在台湾和大陆的译本中,对画册均有加注文字,这些文字是原创作中所没有的,原出版者也对这些多加的文字表示异议。
㈡ 请问哪个出版社出的,哪个版本的“丁丁历险记”比较好
《丁丁历险记》是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正式引进到国内的,版本当然是中少专社的最好,而且属是唯一正式授权引进的。现在市场上基本都是2009年版的。
你可以去当当网查一下,输入《丁丁历险记》后,各个版本都在了,许多读者购买后有评论,评论多好评多的一般是比较好的,你可以参考购买。
㈢ 用知识产权有关知识分析《丁丁历险记》的案例
首先你要清楚什么要件才算侵犯著作权。
侵犯著作权的构成条件
著作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国《著作权法》第15条、第16条规定了15种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但是根据本条规定,只有下列四种侵权行为可以构成本罪: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即指未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著作权人一般指作者,也可能是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享有著作权;演绎作品著作权由演绎人享有,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如其中的作品可以单独或分割使用的,其作者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其他权利由制片者享有,如果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其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任何未经上述人员同意而使用其作品的,均属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行为。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发行是指为满足公众合理需求,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印件。根据本条规定,复制与发行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整体行为,应同时具备才构成本罪,如果仅仅具备其中一个方面的则不符合本罪行为特征。当然不同行为人事先通谋而分别实施复制、发行的,属于共同犯罪,仍然可以构成本罪。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
出版是指把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的行为。出版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复制发行。出版者出版图书,一般需要经著作权人授权而取得对作品的专有出版权。专有出版权是指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的作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原版、修订版方式制作成图书并予以发行的独占权利。它是一种与著作权有关的重要权益,同样具有排他性,他人不得行使,否则构成侵权。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行为
这是一种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著作邻接权的行为。录音录像制作者即制作录音录像制品的人,由于他们不仅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更付出了相当的独创性劳动,对其制作的音像制品也依法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他人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其音像制品的,当然是对其权利的侵犯。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
这是一种借他人之名非法牟利的行为。它不仅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 (主要是署名权),而且必然会影响他人美术作品的销售,从而间接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同时这种行为还欺骗了社会公众,对我国文化市场秩序具有相当的危害,因此应予以惩治。
值得探讨的是,本条把“制作”与“出售”以顿号分开作并列规定是否意味着有其中之一行为即可构成本罪?我们认为,结合构成本罪的前面三种行为方式,此处应理解为“制作并出售”或“为出售而制作”才构成本罪,这样其与“复制发行”和“出版”一样作为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之一才有其合理性。从主观上看,也只有既制作并出售或为出售而制作才能表明行为人具有营利的目的。
根据本条规定,上述四种情形还必须是违法所得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本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桩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因侵犯著作权曾经两次以上被追究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又侵犯著作权的;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支十万元以上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
㈣ 丁丁历险记·蓝莲花的图书信息
出版社: 中国抄少年儿童出版社袭; 第1版 (2009年12月1日)
丛书名: 蓝莲花
平装: 62页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开本: 16
ISBN: 9787500794622
条形码: 9787500794622
尺寸: 22.2 x 16.4 x 0.4 cm
重量: 159 g
㈤ 丁丁的《丁丁历险记》主人公
丁丁是一名年轻的记者,但他从不做记者做的事情,他更像一个侦探。勇敢、善良,不惧怕任何人和任何势力,和平和正义的象征。丁丁从来都是坐不住的,在非洲,在美洲,在印度,在中国西藏、上海,都留下了丁丁的脚印。甚至他成为了在月球上探险的第一人。
《丁丁历险记》大事件
1.1907年5月22日,乔治·雷米出生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
2.1924年,乔治·雷米开始使用埃尔热(Herge)这个笔名。
3.1926年,埃尔热首次在杂志《比利时童子军》上创造了《冒失鬼巡逻队长托托尔》。(Totor,Leader of the Cockchafer Patrol),这就是丁丁的前身。
4.1928年,埃尔热给《冒》的故事增加了一条叫白雪(法语译成Milow也就是米卢)的小狗。它是丁丁的好伙伴。
5.1929年1月10日,丁丁和白雪在儿童读物《小20世纪报》(Le Petit vingtieme)上诞生。
6.1930年,埃尔热创造了Quick和Flupke两个布鲁塞尔坏蛋.他们在Le Petit vintieme上以独立的小故事形式出现.出版丁丁第一集<记者丁丁在刚果>。
7.1934年,比利时的Casterman出版社成为《丁丁历险记》的出版局。同年,埃尔热与中国留学生张充仁遇见,促成他创作生涯的关键性转折。埃尔热开始重视故事主线的重要性和真实背景的必要性。他开始认真对待丁丁的创作,而不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游戏。
8.1939年,因埃尔热的作品《蓝莲花》产生的深远意义,作为《丁丁历险记》的创造者受到宋美龄的邀请,但即将到来的欧洲战争使之不能成行。
9.1940年5月10日,德军入侵比利时,Le Vingtieme siecle报和Le Petit vingtieme报停办。《黑金之国》的创作搁浅,中止了八年。
10.1942年,Casterman出版社决定将《丁丁历险记》以全彩色(62页)印刷出版发行。
11.1946年,《丁丁历险记》杂志第一期在比利时出版,这是一份由Raymond Leblanc的反对派为年轻人创办的。
12.1953年,《月球探险》中的丁丁“登上月球”,比阿姆斯特朗踏上月球早了16年。
13.1960年,丁丁真人版电影登上银幕。比利时年青演员Talbot在《丁丁和金羊毛》中饰演丁丁。1964年这名演员在影片《丁丁和蓝桔子》中再度出演丁丁。埃尔热发现了这种现代艺术形式,这给他带来了新的创作热情的源泉。
14.1969年,布鲁塞尔的Belvision工作室根据《太阳的囚徒》创作了同名卡通片。
15.1973年,Casterman出版社出版了第一卷埃尔热全集。由此《丁丁在苏联》在绝迹40多年后再度问世。
16.1976年,纪录片《丁丁》出现在屏幕上。此片主要围绕丁丁和他的创作者。同年9月29日,一尊丁丁和白雪的铜像在布鲁塞尔落成。
17.1982年,为了庆祝埃尔热75岁生日,比利时天文协会将一颗新发现的行星以他的名字命名,埃尔热行星位于火星和木星中间。
18.1983年3月,埃尔热与世长辞,共创作《丁丁历险记》25部。
19.1986年,《丁丁和阿尔发艺术》(《丁丁和字母艺术》)出版。这是《丁丁历险记》的最后一部未完作品。
20.1988年,《丁丁历险记》黑白连环画在中国销售量达到300万册。
21.2001年,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了《丁丁历险记》22册彩色版全书,采用国际标准的16开大开本。
22.2004年1月10日,是“丁丁”75岁诞辰。比利时将丁丁形象铸成一枚面值10欧元纪念银币,并作为新版的欧元硬币流通使用。
23.2004年1月份,《丁丁历险记》系列动画片首次在中央电视台青少频道播出。
2004年4月,鸿运视听制作有限公司计划推出该部动画片的音像制品在全国同步发行。
2004年1月10日,风靡世界的系列漫画《丁丁历险记》的主角丁丁75岁了!
一个有着非常中国化名字的漫画系列———《丁丁历险记》,在网上、在书店留住了更多成年人的目光,它就像一个书箱,打开它们,触及那些陈旧的书页和记忆中一幅幅画面,仿佛打开了我们对童年的隐约回忆、年轻时代的疯狂痴迷及对未来的憧憬与幻想,一切都历历在目,让我们感慨不已。凭借对那个时代发生的大事的浓厚兴趣,埃尔热将历史时间和虚构情节巧妙结合。通过他的明快的绘画艺术和清晰的叙述能力,埃尔热为欧洲的漫画夺得了极高的荣誉。
㈥ 谁有丁丁历险记的书,英国 迈克法尔著,邹晓平译 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这个版本的在哪里可以买得啊
http://search.dangdang.com/search_pub.php?key=%B6%A1%B6%A1%C0%FA%CF%D5%BC%C7这里就有了抄 当当的 直接网购就好了 便宜很多的
㈦ 丁丁历险记 漫画哪个版本好
前些年继上色动画之后出版的大本彩色漫画很不错,不但把原来不回平滑的线条修改的柔答和了,颜色也都上的很贴切,略翻了下,翻译都没有问题。就是开本稍大,而且印象里不是标准的十六开之类的。。。摆在书橱里很别扭,而且因为太大了,每一本都变得很薄,翻起来没感觉。个人还是喜欢原来的黑白小儿书,翻译风趣,虽然有少数地方笔触不够细致但是总体看着却别有一番韵味。而且每一页上的漫画都安排的恰到好处,不多不少,不会让人觉得密密麻麻而感到累,反而吸引你一直往后翻。
㈧ 《丁丁历险记》版本甚多,你更喜欢哪个
暑假马上到了,中少图书为家长和孩子们准备了一份假期好礼——解密《丁丁历险记》阅读课。
《丁丁历险记》是比利时著名漫画家埃尔热历时45年精心打造而成的,自“问世”以来,已经陪伴全世界的读者走过了90年的阅读历程,受到了全世界人们的喜爱。
《丁丁历险记》是一部历险探奇故事,光是精彩有趣的情节,就足以抓住小读者的眼球了。
但是,出版《丁丁历险记》的图书编辑想告诉大家,看《丁丁历险记》只看有趣的剧情、惊险的故事、插科打诨的笑料,那就太可惜了。
因为,《丁丁历险记》之所以能够90年畅销不衰,除了以上因素之外,还有很多蕴含在图书背后的故事:
不容忽视的历史背景
《丁丁历险记》诞生于1929年,“丁丁”陪伴全世界不同年龄的读者,一同走过了资本主义殖民后期、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后东西方“冷战”时期,并将这些个时期内的世界格局、社会背景、历史事件、敏感话题,全部忠实、准确地融入到作品之中。
丰富的知识内涵
在丁丁历险探奇的背后,有非洲广袤的野生草原,有印第安部落的风土民情,有超越现实的探月旅行……作者埃尔热留给读者的,简直就是20多座知识的宝库。历史、地理、天文、数学、物理、化学、常识、外语……一切的知识都被这位大师巧妙地绘入到作品的画面之中。
需要深度品读的人文情怀
《丁丁历险记》的成功源自作者埃尔热对连环画创作的发现和奠定。从《丁丁在苏联》对欧洲主流价值观的盲从,到《蓝莲花》坚持自己的政治立场;从创作初期,单纯追求故事的趣味性和猎奇性,到后来坚守艺术家的社会责任,为读者真实客观的展示现实世界。
除了故事本身,埃尔热作品背后的创作故事,他的每一次成长,都值得跟孩子深入探讨。
以上因素,孩子自己看,可能很难理解到位。
所以,中少图书邀请《丁丁历险记》图书编辑李橦老师为孩子逐本解读“丁丁”,解密《丁丁历险记》背后的故事。
李橦老师是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的资深编辑,负责编辑出版、宣传推广《丁丁历险记》10余年,了解“丁丁”台前幕后的大事小情。
话不多说,现在就来听李老师讲一个“丁丁”背后的小故事——
刚果的小朋友读不到《丁丁在刚果》
众所周知《丁丁历险记》中文版第一集是《丁丁在刚果》。但是,你知道吗,刚果的小朋友是读不到这本书的。
《丁丁历险记》
【比】埃尔热
王炳东 译
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
内容简介
《丁丁历险记》是由比利时著名漫画大师埃尔热倾其毕生心血,精心创作的一部系列连环画佳作。
书中讲述了一个名叫丁丁的年轻记者和他忠实的搭档——小狗米卢,以及他的伙伴们——阿道克船长、向日葵教授、警探杜邦和杜庞兄弟,一起周游世界各地,惩恶扬善,历险探奇的精彩故事。
“丁丁”自问世以来,已经陪伴全世界的读者走过了90年的阅读历程,更一直因其不朽的艺术魅力而备受全世界人们的喜爱。90年来,这部作品在全球总共被翻译成了七十多种文字,销售数字超过3亿册,遍及世界各大洲。
可以说,“丁丁”影响了好几代不同肤色、不同国籍的少年儿童,陪伴他们一起遨游世界,增长见闻,共同成长。
2001年,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由比利时卡斯特曼出版社授权,采用国际标准的16开大开本,以英译本为依据,首次在中国正式出版了《丁丁历险记》22册彩色版丛书。
2010年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和比利时Casterman出版社再度强强合作,以法文原版图书为依据,邀请国内*知名的专家学者完成*译著,倾情为中国的广大读者奉献上一道原汁原味的饕餮盛宴!
㈨ 想买套《丁丁历险记》的连环画,哪个版本的比较好
我是天津连藏联谊会秘书长,您所提的老版本系中国文联出版社1982-1885年期间的,共内46册,比您掌握的多容两册,此套小儿书是连环画爱好者十分重视的套书,目前市场价9品已达5000元以上,您财力许可的话当然是买这套收藏。如果为了欣赏可买青海或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的彩板书,价格400元左右吧。
㈩ 丁丁历险记之在黑金之国的出版社是什么
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中国文联出版公司这两家都引进过,早期的系列作品应该是少年儿童出版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