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氰胺知网
1. 求一篇800字左右的经济论文
创业选择的经济学分析
摘 要 理性的创业者具有经济人的本性:趋利避害,追求利益最大化。创业收益大于创业成本是创业者热心创业的主要原因。预期收入是创业者创业的重要诱因。社会收益是创业者在“看不见的手”引导下贡献给社会的财富,也是创业家们回报给社会提供的创业环境的酬金。创业环境越好,社会收益越大。成本是创业进入的壁垒,成本高创业的障碍就大。机会成本影响创业抉择,机会成本与创业的可能性间呈逆向关系。
关键词 创业选择 成本 机会成本 收入 预期收入 社会收益 创业环境
1 创业:经济人的理性选择
美国的经济学家斯威格列茨在他撰写的经济学教科书中写道,经济学研究的是:我们社会中的个人、厂商、政府和其他组织是如何选择的,这些选择又怎样决定社会资源如何被利用。就业还是创业是一个人一生中的重要选择,创业选择是一种重要的经济行为,这种行为受到“看不见的手”的引导,表现为“经济人”的理性选择。亚当·斯密指出:“每个人都在力图应用他的资本使其产品能得到最大的价值,一般来说,他并不企图增进公共福利,也不知道他所增进的公共福利为多少。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他个人的安乐,仅仅是他个人的利益。在这样做时,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去促进一种目标,而这种目标决不是他所追求的东西。”创业正是创业者利用机会整合资源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时,不断积累个人财富,满足个人追求财产和实现自我的需求,客观上奉献社会的过程。中国经过“文革”,在改革开放初,中国人没有多少财产,财产观念也十分淡薄,中国人穷,穷则思变,穷则创业。所以中国的生存型创业者多,就是说中国多数创业者是为了挣钱吃饭,为了活得更滋润而创业。但20多年来从农民到市民,从科研人员到公务员、海外留学生,一批批创业者无不在个人财富的创造过程中为中国经济的增长、社会的稳定、体制的革新作出巨大的贡献。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创业者多为机会型创业者,即瞧准了机会就开始创业。他们的家庭和社会更富有,他们不是因为解决吃饭问题而创业,他们创业是为了通过抓住商业机会创造商业价值,进而成就自己的人生,对社会作出贡献。比尔·盖茨是一个典型的机会型创业者。他舍弃在哈佛法学院的学业,这是因为他在商业实践中发现了软件产业存在巨大的商机。他及其团队非凡的创造力及软件产业的行业成长性,使他只经过20年的时间就创造了传统经济无法企及的巨大财富,进而蝉联世界富豪榜冠军,2003年个人资产407亿美元,仅该年度的社会捐资达十几亿美元。
理性的创业者具有“经济人”的本性,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冒险的同时尽力规避创业风险。理性的创业者在自由地选择创业,享有创业成功的快乐时,同时必须承担着创业失败的责任,而且他个人财富、价值与他对社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呈正相关。正如A·哈耶克所言,“如果允许个人自由地选择,那么他必然要承担选择的风险,并且,他因此所得的报酬肯定也不取决于他们目的的好与坏,而仅仅取决于对其他人的价值”。
每个人都面临着这样的选择:如何最有效地利用个人所拥有的知识技能,如何最大化利用自身的社会网络资源。一般人们有二种选择:就业或创业。经济学家弗兰克·奈特(Frank H·Kright)认为,不确定性是创建企业的主要原因。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必然对其选择的经济行为进行预测并承担风险。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有限理性的原因,人们的预测往往有错误。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能力和不同的承担风险的能力,所以那些不愿意承担风险者更倾向于做上班族,听从老板的调遣,拿稳定的薪水,没有心理上的压力和经济上的风险;而那些愿意承担风险的人则选择创办自己的企业,以承担风险去换取更大的收益和自由。到底是替人打工,还是自己当老板,创业的可能性应与收益预期相关,可用公式表现为:
Pr(e)=f(r-w)
其中,Pr(e)是指独立创业的可能性;r表示独自创办企业可能获得的收入;w表示从事现在工作获得的报酬。
可见,个人创业的可能性与r和w之间的差额呈正相关。两者差额越大,创业的可能性就越大,创业动机在很大程度上由创业者对收益的预期和现在获得的利益决定成本。
理性的创业者具有“经济人”的本性:趋利避害,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创业是有风险的,理性的创业者在享受成功的预期时,也必须承担创业可能的失败风险,创业失败,不仅使对收入的预期化为泡影,而且原有的稳定收入也丧失殆尽。因此,客观估计自己的创业能力、科学评价创业环境和创业机会,通过市场调查获得准确数据,切实考虑现在的利益,对创业选择作出尽可能科学的经济分析是十分必要的,是经济人应有的理性态度。
2 创业选择的成本分析
成本是人们从事某一经济活动的总费用,一般包括会计成本、机会成本和边际成本。创业者决定创业时,一定要选择一个项目,并且围绕这个项目要投入劳动、资本、智力成果,购买一定的设备,租赁办公用房,支付工资。创业者在创办企业,向社会提供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必须支付的实际费用,构成了创业的会计成本。创业者创业就意味着放弃原有的职业,失去原有收入,同时时间是有限的,时间投入到创业项目就不可能从事其他职业。这种由于创业丧失从事其他固定职业可能挣得的收入值就是创业的机会成本。
成本是创业进入的壁垒,成本高创业的障碍就大。会计成本反映了创业项目需要的投资及运行费用,而机会成本则是创业者现有利益和创业者资源未来价值的反映。机会成本影响创业抉择,机会成本与创业的可能性间呈逆向关系。机会成本越大,即在位者的利益越多,未来价值越小,创业的可能性越小;反之,在位者现有利益越小,未来价值越大,敢于创业的可能性越大。这一经济学分析,正好阐述了迪克·克拉克(Dickie Clark)提出的“社会边缘状态” (Social Marginalng)这一新的概念。克拉克认为,当个体的属性——身体特征、智力特征、社会行为方式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中承担的角色发生冲突时,个体就处于社会边缘状态。实际上处于社会边缘状态者所获得的现实利益少,个体放弃现有利益进行创业的机会成本小,因而创办自己企业的可能性增大,创业也成了“社会边缘状态”者摆脱孤独感,寻求心理平衡的重要途径。我国改革开放之初的创业者大多是难找到工作的回乡知识青年、城市无业游民、政府中几乎没有提升机会的公务员、无法在经济社会中找到适当位置的中年退伍军人、预计无法晋升的大公司职员或极端个人自治主义者。这些处于“社会边缘状态”的人,在现实中没有占据“有利地形”,没有太大的现实利益,也谈不上在社会正规渠道上有大的发展,因些,他们创业的机会成本小、顾虑少,他们通过创业,不仅能够获得收入,找到新的发展平台,而且能够找到一种控制命运、实现自我的感觉。正如毛泽东同志在研习中华古典时所言:“贫人、贱人、被看不起的人、地位低的人”,反而“生力旺盛、迷信较少、顾虑少、天不怕、地不怕、敢想敢说敢干”,富有创业精神。
创业项目的会计成本形成了对创业者选择的项目的预算约束。
再发一篇你自己选
三鹿的“三聚氰胺”奶粉导致众多婴儿患肾结石的事件一经曝光,社会各界倍感震惊。面对这类食品安全问题以及企业的不良经营行为,公众最直接的反应是道德谴责和伦理呼吁。人们会本能地指责相关企业没良心,并要求企业强化道德自律和社会责任感。但这样的道德谴责和伦理呼吁虽然合理,却不得要领。因为,造成企业行为扭曲的根本原因不在于企业家的个人道德倾向,而在于中国的产业竞争环境。本文拟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对这一事件进行分析和思考,期望对我国乳品企业未来的发展有所启迪。
关键词:三鹿奶粉;制度;政策
一、关于三鹿奶粉事件
近来,三鹿奶粉被污染导致众多婴儿患肾结石的事件一经媒体披露,可以说是尽人皆知,一种叫做三聚氰胺的化工原料进入了人们的视野,那就是添加在原奶或奶粉中可以使蛋白质增加的成分,正是它导致了众多婴幼儿致病甚至死亡。
虽然这一消息一经公布,三鹿奶粉即被紧急召回,北京、上海、天津等地的三鹿奶粉纷纷下架,消费者被退还了相应的款项,但喝过三鹿产品的人们还是心有不安,不知是否埋下了不安全的隐患,因为毒奶粉之类的有毒食品带给人们的伤害实在是太大了。从近些年先后披露出的苏丹红、多宝鱼、大头奶粉等事件中,人们看到食品领域的安全问题频频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这些有毒食品被曝光后,人们甚至在预言下一个毒食品是什么,三鹿奶粉紧随其后,不幸言中,三聚氰胺这个新名词进入人们的视野。所不同的是,这一事件波及的范围更广、影响更为恶劣。因为奶粉是许多人尤其是婴幼儿的必需品,而三鹿又是众所周知的品牌。
然而,事态的发展情况和检测的结果超出了人们的预期和想象,让人再一次震撼,22家企业69批次产品检出了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其中作为中国乳业的领军企业伊利、蒙牛位列其中未能幸免。结果让消费者大跌眼镜,也让对国产奶粉品牌抱着一线希望的消费者的希望被无情的打破。
针对三鹿奶粉事件的前因和后果,本文拟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对此进一步分析,希望对我国乳品企业未来的发展有所启迪。
二、制度安排与个体行为:一个分析框架
1.制度安排与主体行为
企业的生产行为与当前的社会制度密不可分。如果制度的安排鼓励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并对实施这种行为的主体给予激励,则厂商就会通过技术发明、产品创新、改进质量、完善服务等一系列生产性措施来最大化其利润;反之,如果制度不完善,使得企业通过非生产性经营行为,如制假售假、污染环境、偷税漏税、坑蒙拐骗等就能获得较好收益,那么这类经营行为必然泛滥成灾。这样,整个社会将成为厂商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牺牲品。
2.现有体制下的企业行为与制度安排
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成为追求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最大化的积极主体,这导致地方政府之间围绕经济增长展开了激烈的竞争。由于地方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最大化与企业发展高度正相关,相当多的地方政府为保障地方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采用种种保护主义措施来扶持地方企业的发展,甚至不惜姑息地方企业的各种非生产性经营行为。
由于政府掌握着不受制约的垄断性权力,任何行为主体一旦处于政府的有效保护之下,其他社会力量就难以与之抗衡。其中,尤以普通消费者的地位最为弱势。因为,中国的消费者人数虽多,但高度分散,在受到企业非生产性经营行为伤害时,根本不可能有效保护自己,甚至连企业经营行为及其产品质量的基本真相都无从得知。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中,各地厂商只要不违背政府追求高增长和财政收入的目标,不引发大的公共危机,就可以依托政府保护大肆制假售假。由此,整个中国的产业竞争环境被严重毒化,在这样的环境中,实际起作用的筛选机制是假胜真败,企业只要不愿被淘汰出局,就只能制假售假,洁身自好是死路一条。也就是说,是扭曲了的产业竞争环境孕育着没良心的企业。
更重要的是,源于政府行政保护的产业竞争环境扭曲并非奶制品行业的独有现象,它其实在我国各个产业领域中的普遍存在。这也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假冒伪劣现象层出不穷的根本原因。因此,仅仅惩治此次事件中的直接责任人,即使遏制了奶制品行业中的制假售假,仍不能触及其他领域中的类似问题。
市场是制度的集合,市场经济的高效运转有赖于明确的制度规范;同时,制度属于公共品,制度的有效供给主要靠政府。我国非生产性经营行为泛滥成灾的现实表明,政府部门未能在提供市场竞争规范方面尽到责任。因为,在企业间存在激烈竞争的情况下,不打击非生产性经营行为,就是惩罚生产性经营行为,久而久之,必定是“劣币驱逐良币”,整个产业领域中将只剩下热衷于非生产性经营行为的厂商。因此,如果体制得不到有效的改革,即使奶制品中不再有三聚氰胺,但奶制品厂商的非生产性经营行为却未必就能绝迹。很可能没过多久,性质类似的行为又改头换面,卷土重来,而消费者对其仍是防不胜防。因为,扭曲的产业竞争环境没得到根治,处于变态竞争中的企业仍将要面对假胜真败的逆淘汰压力。
三、保障企业产品质量的政策选择
制度与制度的实施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概念,保证企业提供产品的质量一方面需要完善的制度,另一方面更需要有效的制度实施机制。在理论上开发适合于我国企业的竞争机制和理论框架,在实证层次上健全产品质量保障监督体系,探索规范企业行为的制度平台。
1.加强法制建设,健全和完善市场竞争体系
有效的法律制度供给是保障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因为制度本性使制度在一个社会中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建立一个人们相互作用的稳定的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有关新制度经济学研究分析指出:有效制度为经济主体的行为提供了稳定预期,减少了不确定性,从而能够更好实现自身利益;有效制度能够发挥对行为主体的约束功能,促成主体间的互利合作,实现经济效益;有效制度能够发挥对行为主体的激励功能,鼓励其创新,促进社会福利的提高。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除非现行的经济组织是有效率的,否则经济增长不会简单地发生。个人或企业必然受刺激的驱使去从事合乎社会需要的活动。”因此,规范的市场竞争机制应具备两项功能:一是通过确保那些致力于技术发明、进行市场创新活动、投入有效经济要素的企业获得较高而又合法的利润,以达到激励和示范效应;二是限制和惩罚那些靠制假售假、坑蒙拐骗获得非法高额收益的企业,以维护良好的竞争环境。
只有完善的制度与法规,才能使得执法部门有法可依,使制售有毒食品者有法可畏。同时,还可以阻断地方保护主义的法律退路,让执法部门为其在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付出法律代价,促使政府迅速向责任政府过渡。
2.纵向一体化上游奶源企业
“得奶源者得天下”,作为对上游奶源有着高度依赖的乳品企业来讲此次事件是对这句话更好的诠释,只有好的奶源才能加工出好的产品,脱离了这一实际问题只是去追求设备的先进性、营销手段的先进性和企业理念的前瞻性,只能是缘木求鱼。因此,针对奶源环节,如果企业采取纵向一体化的策略,在质量上就可得以保证。
纵向一体化能够有效抑制上游奶源的机会主义行为,降低了道德风险的发生,在通常情况下,人们以及企业之间的高度信任关系是难以建立和维持的,因为信息不对称往往是一个经济社会的常态,企业间的交易很容易陷入一次性的交易的囚徒困境博弈之中。同时,如果企业自主拥有奶源,就不存在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这样就能够及时掌握供应信息,保证奶源的质量,这就是福建长富牛奶“身经百测”的原因所在。
2. 如何有效防盗
买锁防盗是玩概率游戏
车车防盗宝典
第一: 不要迷信任何锁!
1、只要有开锁这个行业,就会有很多人在研究锁,开锁的方法流传得很快.现在金点原子与月玛锁已有很多锁匠能技术性开锁(即无破坏开锁),甚至还有一些锁匠能暗配月玛锁!(暗配指看锁配钥匙)
http://bbs.sj176.com/forum-19-1.html
http://bbs.sj176.com/forum-6-1.html
2、用一字十字月牙型合金钢起子强开,建议用带空转的,稍好一些.
http://www.xici.net/b825658/d66088846.htm
3、用手动液压断线钳和进口锯条的,所有的锁具都能弄断,链条锁最易剪!
http://www.ehsy.com/proct/6/137136.html 可断28MM钢筋
4、用铁锤砸单开锁转轴部分与锁心部分(此处最薄弱)
http://info.secu.hc360.com/2005/05/08162971982.shtml
5、用飞机夹弄开U锁锁舌部分(技术性开锁)
http://you.video.sina.com.cn/b/8777261-1212084794.html
6、用电池驱动手转枪钻开锁心或锁心套环部分
http://www.shenlongge.com/goods.php?id=544
7、用榔头敲、橇棍、起子橇碟刹,
http://bbs.zongshenmotor.com/viewthread.php?tid=4100
8、挂一档冲开碟刹
http://www.xici.net/b745077/d67776658.htm
9、直接搬上货车.
第二: 不要迷信任何报警器!
1、用高压电棒击坏报警器元件
http://motorcycle.sh.cn/viewthread.php?tid=19165
2、用手机屏蔽器屏蔽报警器的GSM、CDMA手机报警信号.
http://www..com/s?tn=yjhy_d ... E%AF%C6%F7&ct=0
3、用强磁铁屏蔽普通报警器的喇叭
http://blog.163.com/heshuenqing@ ... 381200872182459513/
4、用万能遥控器关闭大部分报警器
http://motorcycle.sh.cn/viewthread.php?tid=146790
http://cache..com/c?m=9d78d ... 7e4a&user=
5、用GPS信号屏蔽器屏蔽GPS防盗系统发出的报警信号
http://www.huisun.com/companylis ... 6&user_id=82564
第三:
1、建议在专人看管的地方存放!
2、一定记住锁心也有它的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一年就有人破解!
3、强烈建议安装暗锁!改造锁!
如:http://www.51moto.com/dispbbs.asp?boardid=46&id=40888
为了自己的车车安全,请多看看这个:http://bbs.sj176.com/
选锁具
建议大家都来比较一下最好的锁具,防钻防撬空转锁心防剪防锯防砸双开的锁具
可以从各个方面比较:
一、防冲击批工具强开,防钻,锁心要空转,
二、防撬,要无锁心套环,
三、锁心最好是月牙型钢制的,技术开锁难一点。
四、防剪防锯防砸的(仅指手动工具),锁弓要实心、高碳钢或高硬度合金钢、加粗,
五、锁具要双开的(单开锁锁轴部分属于焊接件,易砸,易锯),
六、锁弓的锁舌隐藏,防飞机夹套开锁舌,或用钢针拨开
http://cache..com/c?m=9d78d ... 2446&user=
七、锁梁中的锁舌强度要足够大,以防止手动撑架撑开.这是看不到的,容易偷减料!
八、有特殊的锁具也可推荐,如博士锁等隐形锁,生僻锁心
选报警器:
一、防剪线
二、防电棒击
三、防强磁禁喇叭,多装喇叭,隐藏喇叭
四、防断电,自带电源
五、防万能遥控器关闭警报器,防探测频道,非自用频道关闭信号发出报警
http://bbs.auto.hc360.com/bbs/ne ... s/6/963/33963_1.htm
六、防GPS、手机信号屏蔽器(不可能实现吧),
车车防盗的安全级别,
这样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防盗策略
三级:
条件:
小偷只能用速开工具,
如飞机夹,撞匙工具,强开起子等行人不易察觉的工具.
不能用机动车
不能用电动工具
用个好锁就很有必要了,能防速开的锁,还要有个好报警器,如果有暗锁就更好了。(当然小偷会把头盔盖在锁孔上进行操作,如果时间长了,可能还是会开的)。
三级安全级别时好锁的标准:
一、防强开起子,用空转锁心,这一点最最重要,大街上的摩托车失窃案大都是用的强开起子。
二、防用飞机夹或钢片拨锁舌,锁舌隐藏或不可拨。
三、防撞匙等技术性开锁,用好锁心,最新款的,如月牙形的,锁匠研究得不多的,相对能破解的人少一些,这个只能算概率了,本身买锁防盗就是一个概率游戏。
四、防砸锁,有些锁粗制滥造,猛砸几下,锁弓自动弹出,不要用自动弹出的锁,选用名牌正宗的双开锁具,
五、防套开,假锁、差锁互开率较高,锁心弹珠少,有时钥匙一面是假的,或者几个弹珠触点是假的,锁心质量次。这一点也非常重要,因为仿照名牌锁具利润大,现在市面上的假货极多,互开率相当高.
六、防撬,无锁心套环,最好用合金钢锁心
二级:
条件:
可用速开工具
可用手动工具,
如手动液压断线钳、大力剪、撬棍、锯条、锤子,手枪转、电棍、万能遥控器等。
不可用机动车,
不可用电动工具
后果:
如果小偷技术足够好,工具足够多,时间够长(15分钟吧),结果可想而知,
解决方法:
专人看
万一做不到专人看,会很危险,这时对锁具的要求还要增加一些。因为锁具还将要对付:手动液压断线钳、大力剪、撬棍、锯条、榔头、锤子,手枪转等工具
所有的锁具都能弄开,只是好锁具撑的时间长一些而已.此时应祈祷上帝。
一级:
条件:
小偷可用速开工具
可用手动工具,
可用机动车,
可用电动工具(如果车上备有直流电池),
如小货的、电动切割机,电动液压剪等
后果:
如果小偷技术足够好,工具足够多,结果可想而知,此时不可对锁与报警器报有丝毫幻想!!!
解决方法:
专人看
3. 天天吃素会不会营养不良
营我生素酮全营粉,整体满足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
利益相关:营我生素酮全营粉是市场上唯一一款全素食(含5ug来源于羊毛脂的VD3)整体满足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的营养粉。
这个问题不是这样理解的。
三鹿三聚氰胺事件您可能还记得,为什么要往奶里添加三聚氰胺,为的是提高其中的氮含量,为什么要提高氮含量?因为蛋白质的测定是根据其中氮含量来测算的,氮含量越高,意味着蛋白质含量越高,那为啥我们和国际上都是几乎相同的牛种,牛奶中蛋白质含量就低于国际标准呢?
对,就是您说的,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但是吃草挤出来的奶的营养含量就是要低于科学配比饲料。
再举一个例子,我们知道,知乎上母乳喂养是个政治正确的事,就是无论怎么样,什么样的高科技,母乳永远比配方奶好,但是我们总结了知网上2017-2018年的营养调查,没有一项有关母乳中营养含量的调查是合格的,几乎全部都有各种问题的营养缺乏。
中国膳食营养摄入情况 [营我生知识库]
你说谁家妈妈的奶养不活孩子么(不考虑遗传代谢问题)?我认为肯定不是这样,但是随着生活水平和科技水平的发展,我们永远希望做的更好,让孩子能更聪明,更健康,所以我们会从各个角度,各个手段去想办法去改善。
营养摄入这个东西其实只是锦上添花,你就是不按照现代营养学的理论去安排膳食,大几率上你也能健康的活到3、40岁,中国人现在平均寿命大致是76.4岁,但是健康年龄只有68.7岁,说白了,营养摄入并不是为你68岁前做贡献,而为为你68岁后做准备的。
可能有点跑题,我们回到题主的问题,素食确实会导致营养不良,证据还是我们前边做的知网膳食调查总结,就没有一项调查发现人们营养摄入是正常的,从理论上讲,人就不可能通过普通饮食满足日常营养所需,
营我生:了解营我生-(3)如何获得适宜的营养摄入?(上)-民俗与传统医学营我生:了解营我生-(4)如何获得适宜的营养摄入?
4. 一个化学反应方程
尿素和三聚氰均可胺与甲醛反应生成加聚物。一个尿素分子能很快地与两分子甲醛生成二羟甲基脲。一个三聚氰胺分子可以与多到六个甲醛分子加成生成六羟甲基三聚氰胺。这些经羟甲基化的分子能在酸性催化剂存在下进一步缩合成亚甲基和亚甲基醚键。如缩合反应时间很长就会生成不熔的聚合物网络。用控制pH值、反应温度、反应物比例、氨基单体和聚合度的办法,可以制得各种各样的树脂
当n甲醛∶n尿素∶n三聚氰胺=1.8∶1∶0.35,温度为85℃,pH=9.5时,所合成的脲醛-三聚氰胺甲醛复合树脂胶粘剂游离甲醛含量较低,耐水性能优良.
资料来源于网上,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最好的方法,自己做然后检测,毕竟高分子合成影响因素很多。
要不检索先关文献,以脲醛-三聚氰胺甲醛复合树脂为检索名到知网或万方维普什么的,可以找到专业的资料
另一种答案,三聚氰胺+2甲醛+尿素 再加点奶粉做催化剂,以水为溶剂,就成了升级版的牛奶了
5. 求 伊利的危机管理 论文
伊利的品牌管理危机
牛永革 蔡静 李蔚
伊利的前身是呼和浩特市回民奶食品厂,83年郑俊怀受命做厂长时,家当41万元,职工76人,年利税4.7万元,是一组在统计当地GDP时完全可以忽略不记的数字。进入90年代后,企业在郑俊怀的带领下,有了超速的发展,从93年至2003年的十年间,伊利从一个几千万的企业发展为一个主营业务收入62.99亿元的全国乳业巨头,居中国乳制品行业销售第一位.2004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已达43.44亿元,实现净利润1.53亿元。在前不久世界品牌实验室(WBL)和世界经济论坛(WEF)共同组织评估的“2004年中国最具价值品牌”排行中,伊利以127.87亿元名列第38位,进入了中国企业品牌价值排行榜的前列。
不可否认,伊利这十年的经营是成功的,但从长远发展来看,伊利还是充满危机,特别是品牌危机。伊利的品牌建设与维护,存在有严重的缺陷,这些缺陷,不仅会影响伊利当前的发展,也会影响伊利未来的持续成长空间。
一、 伊利创造的品牌概念,正在给伊利带来烦恼。
伊利创造的“大草原”概念成全了竞争对手的发展却障碍了自己的扩张,“大草原”概念被风狂挤兑造成的负面效应,伤害的不是别人而是概念的创立者伊利
品牌的核心是概念。概念是品牌核心价值的外在表现,是直接推动产品市场销售的动力。在过去,中国牛奶业一直处于诸侯割据、各自为政的局面,没有一个一统天下的品牌,原因是产品高度的同质化造成了竞争力的分散化,牛奶行业没有一个企业创造出独特的品牌概念以使自己脱颖而出。当伊利的“大草原”概念推出后,便迅速从众多的牛奶品牌中分化出来,而成为中国牛奶业的领袖。
伊利的大草原概念之所以能把伊利推向中国乳业的顶峰,还是因为伊利抓住了中国人、尤其是中国的中部和东部人内心深处都存有的大草原情结。“蓝蓝的天空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歌声和诗句让大草原成了国人魂牵梦绕的地方。伊利率先抓住了中国人对草原的美好向往,推出了“青青大草原,伊利好牛奶”的品牌口号,这个口号,迅速唤醒了消费者对于大草原的美好体验,这种体验迁移到了牛奶上,也迁移到了伊利品牌上,伊利品牌迅速在消费者心中产生了亲和力。为了把大草原的概念植入中国消费者的心灵中,伊利花巨资推出了一系列以大草原为主体的活动。94年,伊利在首战武汉时,举办以“昭君回故里,伊利送深情”的大型免费品尝公关活动,当年就将市场占有率提升到50%以上,将地方企业逼至市场一隅。在进军北京上海等市场时,伊利对大草原的概念进行了深化,推出了“心灵的天然牧场”概念。直白的大草原仅仅是间接暗示了产品的天然品质,于是伊利将大草原概念进一步延伸为“天天天然”。正是这一系列概念的深化,推动了伊利品牌的发展,也正是伊利品牌的发展,拉大了伊利品牌与其他品牌的距离,使它快速有一个区域品牌成长为一个全国品牌。
大草原品牌概念成就了伊利的事业,伊利的品牌运作是成功。但伊利的品牌推展成功,不能掩饰它在品牌维护上的失败。
没有壁垒的品牌概念直接推动了蒙牛的快速成长
品牌安全理论告诉我们,品牌资产是最容易流失的,一个不能成功防止品牌资产流失的品牌,不算一个是一个好品牌。品牌资产流失,就是品牌价值的减值,当品牌资产流向竞争品牌的时候,就是品牌竞争力削弱的时候。伊利品牌建设的一个失误,就是没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品牌资产,它的品牌资产流进了蒙牛的血管里,它养肥了自己的最大竞争对手蒙牛。
蒙牛是伊利的副总裁牛根生于99年带了几个人、拿着伊利给他们的利润分红1000万元创办的。牛根生借助在伊利学得的运作经验,本着先建市场后建工厂、先推品牌后推产品的经营理念,在全国迅速扩张,以1947.31%的成长速度,成长为“99-01年度中国成长企业百强”第一名,成长为仅次于伊利的中国乳业企业第二名,并直逼伊利的冠军宝座。蒙牛高歌猛进的原因很多,但伊利巨资打造的“大草原”概念帮了蒙牛很大的忙。经过伊利的强力宣传,“大草原”概念已经深入人心,蒙牛直接借来大草原的概念,把自己的品牌嫁接到大草原上,实现了品牌经营上的借梯登楼效应。蒙牛的品牌宣传的是“蒙牛牛奶,来至内蒙古大草原,绿色天然无污染。”它不仅全盘借用了伊利创立的大草原概念,而且还进行了拔高,这样,蒙牛花很少的代价就实现了在品牌上与伊利的并驾齐驱,甚至还超越了伊利,伊利的品牌价值被蒙牛合理地瓜分了。仅这一项瓜分,就直接为蒙牛节省了数千万甚至可能是上亿元的广告投入,这是蒙牛1000万能起家的重要原因。如果蒙牛没有伊利的品牌概念铺底,而是从零开始运作,蒙牛的区区1000万,恐怕还不够交市场探索的学费。蒙牛的崛起,伊利可为是帮了大忙,但令人很不开心的是,蒙牛还不领伊利的情,伊利是不是很冤?
伊利的创造的品牌价值已经被众多中小乳品企业风狂挤兑
品牌理论认为,同一地理区域内的同业企业,如果在品牌主题中都过度强调这一地理区域的某一自然特征,那么这一自然特征会在消费者心智中转变为影子品牌,企业品牌则会变为影子品牌伞下的子品牌。这种影子品牌由于具有区域特征而不具有企业特征,无法进行自我保护,而成为整个行业的共同资产。于是就会发生一种怪现象:大企业拼命注入品牌资产,而小企业拼命挤兑品牌资产。就像几个大企业支撑了“涪陵榨菜”这个影子品牌,却被大量的中小企业拼命挤兑,努力从“涪陵榨菜”中提取效益一样。
伊利创造的“大草原”概念,由于只有地理特征而没有企业特征,结果品牌概念变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影子品牌概念,“大草原”变成了一个影子品牌,结果“大草原”像唐僧肉一样变成了公共财产,失去了专有权,伊利为草原企业做了一件公益事业。蒙牛虽然靠享受这公益影子品牌壮大了,但它的品牌资产大量地注入了影子品牌,而众多的中小企业却在挤兑这种影子品牌拼命。自从伊利、蒙牛靠大草原概念成功之后,现在全国有很多的企业都引入了大草原概念,都把自己打扮成草原牛奶,有的打“大理天然牧场”、有的打“新疆天山牧场”、有的打“阿坝草原”、有的打“黄河源头草原”,如此等等,草原概念已经泛滥成灾了。当大小企业都在使用大草原概念的时候,伊利花巨资打造的大草原概念就失去了往日的市场拉动力。关键是,良莠不齐的企业都大做草原文章,不仅直接会败坏大草原的形象,也等于直接腐蚀伊利品牌的核心支柱。这些带有机会主义特征的搭车行为,除了疯狂地挤兑大草原的品牌价值外,是不会努力维护大草原概念,这种挤兑的结果,伤害最大的不是挤兑者,而是被挤兑得者――大草原概念的创立者伊利。
伊利创造的品牌概念已经成为其市场扩展的羁绊
伊利起源于“大草原”,成功于“大草原”,也正在受制于“大草原”。
伊利已经不再是草原人的伊利,它正在变成中国的伊利,而且还想变成世界的伊利。但由于生产集中与消费分散、远距离运输与本地化销售两大矛盾的存在,伊利必须努力推进生产本地化。本地化生产,本地化奶源,伊利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大草原”概念就失去了根基,因为伊利在全国的很多生产基地的奶源就来自当地,而不是大草原。如果这个时候伊利还在诉求“大草原”概念,带给消费者的只会是一种欺骗感,这种欺骗感会严重伤害消费者对伊利的信任,一旦信任丧失,伊利品牌就会毁于一旦,伊利的事业也会遭到重创。蒙牛的广告危机就是前车之鉴。
因此,伊利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大草原就成了一种羁绊。伊利面临着严峻的品牌再造任务。
伊利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开始尝试把大草原概念向“天然”概念深化,以“天天天然”为新的品牌诉求。“天然”概念能成功取代伊利的“大草原”概念支撑起伊利的品牌大厦吗?
“天然”是什么?“天天天然”又是什么?是奶牛的生长环境天然?还是牛奶天然?仅仅从伊利的品牌口号“天天天然”看,它应该是指伊利牛奶是天然的,意思是“天天喝的都是天然牛奶”。牛奶都是奶牛产的,怎么会天然?如果说奶牛产的就是天然奶,难道还有人工奶不成?说牛奶天然,很是站不住脚。
如果伊利说的“天然”是指奶牛的生长环境天然,那就是暗指圈养奶牛产的奶不是天然的,是质量不好的。伊利这样的诉求在提高本企业的产品价值的同时,也在贬低其他圈养奶牛所产牛奶的价值。事实上,奶牛养殖的工厂化不仅在中国,就是在西方也是主要模式,就是牧场养殖,也要添加特别饲料,以增加产奶量,纯粹靠天然牧草来养殖奶牛,其产奶量是难以满足养殖户要求的,所以,一个牛奶企业很难保证自己的奶源都是纯天然牧草养殖的奶牛产的奶,就是伊利恐怕也未必都能完全做得到,如果一旦做不到,就会为自己留下巨大品牌安全隐患。因为宣传名实不符而一旦公诸于众,就会要了企业的命。就是伊利在内蒙能做到这一点,但伊利在全国扩张,由于条件所限,很难都能保证自己的来源都来自天然牧草奶牛,如果不能保证这一点,伊利的品牌也会面临信任危机。另外,天然概念像大草原一样,一旦被市场认可,也会被竞争对手风狂挤兑,伊利莫非还要当一次活雷锋?所以我们觉得伊利的“天然”概念与“大草原”一样,可以在某一阶段为伊利贡献利润,但不能作为长久的依靠,“天然”难以支撑起伊利的品牌大厦,由“大草原”概念向“天然”概念的理念演变,无法解决伊利品牌的核心价值问题,伊利又陷入了品牌概念的困惑之中。
二、囿于质量层次的品牌定位,给伊利的持续成长设置了羁绊
仅仅立足于质量层次的品牌定位,是一种弱势定位,只有立足于文化的品牌定位才能保证品牌的差异化,才能保证企业的持续成长。
伊利在质量保证体系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伊利先后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大草原和黑龙江杜尔伯特大草原都建立了优秀奶源基地。03年伊利就实现了奶牛养殖由大群体、小规模向小群体、大规模的转化,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和集约化的奶牛养殖道路,在全行业开创奶源基地建设的全新模式。为了配合伊利的全国扩张战略,先后斥资11亿,通过收购、兼并、资产重组和托管等方式在北京、上海、河北、陕西等地建立自己的高质牛奶生产基地,以缩短企业与市场的距离,确保消费喝到新鲜的牛奶。伊利还在产品质量管理方面推行了四位一体的全方位食品质量认证模式,即ISO9002国际质量认证体系、规范生产制造的GMP体系、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有效进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的HACCP体系,以及具有绿色壁垒通行证之称的ISO1400环境管理体系,伊利要保证的是向市场上提供的每一滴奶都是合格的。
伊利的质量管理的确是做得可圈可点,但仅限于此是远远不够的。任何一个品牌要在市场中求得一席地位,都必须拥有自己独特的、不可模仿的品牌诉求,以同竞争品牌相区别,但伊利的品牌质量诉求能鲜明地与竞争对手相区别吗?不能。
求同化的质量诉求使伊利品牌失去了个性
个性是品牌的生命,没有个性的品牌就等于没有了灵魂。可口可乐介入奶业的第一件事就是如何使它的奶品时尚化,以便能与可口可乐的品牌相容,并与竞争品牌相区别。但以伊利为首的中国乳业几乎都是千篇一律的在诉求质量。
伊利的主要竞争对手之一是光明乳业,它是中国乳品行业里资格最老的企业,它是伊利和蒙牛的老师。作为伊利和蒙牛主要领导人的郑俊怀和牛根生都曾在这里参观学习过。光明牛奶一直以来都将质量作为其品牌的独特诉求:“100%好牛,产100%好奶”,“做好牛,产好奶”,“三保科技产品”(保新鲜、保营养、保安全)是光明牛奶一直以来的牛奶宣传口号,质量概念已经成为光明牛奶的品牌核心。伊利的另一个竞争对手蒙牛也在质量上大做文章,它把质量界定为“天然、纯净、新鲜、健康”。中国乳业三巨头的核心诉求都是质量,高度的同质化,造成了品牌个性的丧失,在市场上恐怕很难说得出伊利牛奶与蒙牛和光明有什么区别。这样问题就产生了:伊利品牌与蒙牛、光明等同类品牌竞争上的趋同性所产生的品牌重叠,使消费者对伊利品牌的介入度和心理依存度会随时间推移而降低,最直接的反映是品牌价格保护功的丧失,最严重的后果是价格上升时产生更大的弹性反应,购买量迅速减少,而价格下降时则产生更大的无弹性反应,购买量并不明显增加,这对伊利的快速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品牌同质化为伊利拉大与竞争品牌的距离增加了难度
伊利、蒙牛和光明三大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已达到了全国市场的50%,品牌集中度已经很高,三大品牌进一步品牌外发展的市场空间已然很小,于是三大品牌之间的相互竞争就将成为市场竞争的重点。由于同质化诉求,三大品牌之间很难拉开的距离,因此伊利想要大步超越光明,或者是把即将超越的蒙牛远远甩在身后,将变的非常困难。伊利以质量为中心的品牌诉求,已经成为伊利的快速发展一大障碍。
满足于质量层次的品牌定位,使伊利品牌呈现出弱势特征
按照美国品牌学家卡菲勒的观点,质量保证是一种弱势品牌定位,因为保证了质量仅仅是做了你应该做的事。所以在品牌理论中,以质量为中心的建立起来的品牌,只能算是初级品牌,它只有在产品的质量竞争时代具有竞争力,随着品牌竞争由质量竞争时代向个性竞争时代的演化,品牌的竞争力也就丧失了。目前中国的牛奶业竞争,正在走出质量时代而走向个性时代,伊利的质量概念正在失去原有的竞争力,伊利不能全面提升其的品牌的文化价值,不能在建立消费者心目中建立独特的品牌个性,就很难保证在新一轮的竞争中能取得长足的胜利。Upshaw认为,建立强有力的品牌个性文化特征,有利于保护和增加品牌价值。就像伊利率先打造质量概念奠定了伊利的基业一样,伊利现在面临的是如何建立具有独特个性文化价值的品牌,依靠独特的个性化品牌销售主张,率先超越质量时代,而进入个新竞争时代,是摆在伊利品牌建设面前的迫切任务,也是实现伊利的“可持续成功”的关键。
三、投入不足,伊利品牌成长后劲乏力
最该投资的地方投资不足,最不该投资的地方却投资过剩,在品牌成长的关键时机,伊利的有限资金没有用在刀刃上。
品牌管理理论认为,品牌建立的最佳时机,是产品的快速成长期,而一旦错过这一时期,要再培育品牌就非常困难。中国乳业目前正处于市场快速成长期,是企业创立品牌的最佳时机,快速扩展市场、快速培育品牌是乳业企业的当务之急。据业内专家预测,中国乳业发展的黄金时间还有三到五年,错过这几年要想再在乳业市场有所成就会非常困难。所以,几乎所有的乳品企业、不管是老牌企业还是行业新军,都在聚集资源进行疯狂的扩张,以便为下一步的竞争赢得更多的市场机会和竞争筹码。
蒙牛正在全力聚集竞争力量,以图最后一搏
伊利的直接竞争对手蒙牛已经计划要在2005年,将产能提高一倍,达到275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蒙牛筹集了大量资金。资料显示,在2001~2004年间,蒙牛共融得资金22.138亿元,其中2004年一次性融得资金14亿元,这些资金都用在了市场和产能的扩张上,蒙牛要依靠其强大的资金实力,借助强力的市场扩张,来取代伊利成为中国乳业之王。西南王新希望则斥资10亿元强力介入乳业市场,仅仅两年就完成了在西南地区的收购与兼并活动,现在棋子已经布到了全国;娃哈哈也筹集了10多亿巨资要瓜分乳业蛋糕。光明、三元、三鹿、完达山、辉山等,也不甘示弱,纷纷倾其所有,要奋力一搏。
伊利正削弱自己的竞争力,给竞争对手以可乘之机
蒙牛在全力跑马圈地,那么作为乳业老大的伊利在做什么呢
2004年6月29日,伊利举行了2003年股东大会,会上,一位股民对伊利董事长郑俊怀说:“蒙牛已经在香港上市了,憋足劲在投钱扩大产能,可伊利偏偏投国债,最需要钱的地方而你们却不投资,难道伊利真的钱多得用不完了吗?”这位股民的话点到了要害上。据《世界商业评论》刊载的伊利资料显示,伊利股份于2002年8月末增发4896.14万股,募资8.25亿元。资金到位不到两个月,公司就大量买入国债。发布于2004年6月18日的澄清公告称,从2002年10月18日召开的公司四届四次董事会通过关于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国债事项的决议,期间累计投资额4.17亿元,共出售国债2.47亿元,截至2004年6月16日国债余额为1.45亿元,累积亏损1700万元。伊利称只是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国债。伊利真有那么多闲置资金吗?事实是,伊利近年来负债持续攀升,财务费用快速增长,2002年底伊利股份的资产负债率为36%,较2001年底的44%有所下降,但负债率下降纯粹是由于2002年8月通过增发新股募集资金8.25亿元所致,扣除这一因素,负债率实际上是50%,其中,伊利股份2002年底的流动负债同比上升了44%,而2002年度的利息支出更是同比增长了95%。到2003年底,伊利股份的资产负债率更是进一步上升至45%,负债总额同比上升81%,流动负债同比上升71%,长期负债更是大幅增长230%,同年的利息支出同比增长133%至2134万元。负债总额中,有息负债部分从1.16亿元增至4.2亿元。今年首季季报还显示,伊利股份经营现金流由去年末的5亿元变为负2000万元,应收账款则增加到8000万元。由于国债市场自2003年8月份开始连续下跌,伊利股份也深套其中。。从2004年3月31日到4月23日,新购买的国债投资又亏损了1200多万元。
在其他乳业企业都集中资金于产能扩展和市场扩张的时候,伊利却在投资国债,而且还大幅亏损,在市场竞争已经白热化的时候,伊利不是集中有限资金以获得更多市场,这不能不说是伊利经营战略上的重大失误,如果伊利认为自己已经是乳业老大,已经不需要更大规模投资了,已经确立了不可超越了市场地位了,那就错了。去年,对究竟谁是中国乳业老大的争论已经开始,如果说2003年伊利还勉强坐在老大的位置上,到2004年,还是不是老大恐怕已经难说了,至于2005年,按照目前伊利的打法,恐怕江山不保。做市场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就在各家憋足干劲攻城掠地的时候,伊利却还在抽走市场资金,实在不能称之为明智之举,如果伊利不能充分利用当前的大好时机和有力的市场局面,快速提升自己,等到机会错过,伊利恐怕就只能自吞苦果了。现在投资不足,伊利品牌成长的后劲就会大打折扣。伊利千万不能在品牌成长的关键时候釜底抽薪,应集中全力,为品牌的快持续成长奠定坚实基础,为下一步的市场恶战积累充足的品牌能量,才是最为明智的选择。
四、品牌竞争,伊利四面楚歌
打土豪,分田地,伊利面临四面竞争。
伊利面临的市场格局可以被描述为“前有狼,后有虎,中间还有一群小老鼠”。业内资深人士李天田描述中国乳业的竞争格局是:2002年是中央军团稳扎稳打,地方军团保卫家园,海外军团虎视眈眈,新军团气势如虹;2003年是中央军团收缩战线,地方军团疲惫应战,海外军团一边干看,行业新军全军溃烂;2004年的趋势是:巨头争霸、终端争夺、外资进入。
在伊利成功的时候,中国乳业市场还只有三元、光明等为数不多的几个巨头,但现在,短短几年,就迅速崛起了蒙牛、新希望、娃哈哈、完达山等乳业新军,并且迅速成为中国乳业的一支重要力量,并直逼伊利的龙头地位,伊利刚从光明抢过来的中国乳业王座,已经面临着强大的挑战。
传统巨头不甘落后
伊利首先是来自传统巨头的挑战。光明、三元对伊利的快速成长早就耿耿于怀。作为北方老大的三元,不甘心伊利的崛起,他们把竞争的战场打到了伊利的老家,三元在呼伦贝尔建立了超高温灭菌奶基地,3批次保温实验产品经检验,各项指标均符合超高温灭菌奶质量要求,新线已开始投料生产,这预示着三元正式杀进在超高温灭菌奶市场排在前列的伊利的大本营。三元公司副总经理桑悦说:呼伦贝尔三元公司超高温灭菌奶扩建工程竣工,该公司超高温灭菌奶产品的日产量在原基础上翻了一番,生产能力达到每天40吨,主要销售区域目前是当地的市场,按照三元的计划,下一部还将继续向内蒙古其他区域以及东北地区扩张。看来光明与伊利的竞争已经进入了贴身肉搏之战阶段。
光明决不甘心让出自己多年的老大地位,已开始了全面收复失地的工作。光明携着从股市筹来的9.5亿元巨资杀向全国。2002年6月,光明乳业斥资1.3亿元升级1996年收购的黑龙江光明松鹤有限公司,要和伊利竞争东北市场;2002年9月14日,光明乳业以1500万元现金取得长沙第二大乳品企业派派食品有限公司60%的股权,在2002年12月29日,光明乳业受让江西第一大乳业公司英雄乳业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光明要与伊利决战华中市场;2003年1月,光明乳业又开始杀进伊利的核心市场广州,悄悄完成了对广州达能的收购,从而握有了广州达能100%股权,光明与伊利的华南之战拉开了序幕。光明还和北京林河工业开发总公司共同投资1.4亿元,在北京顺义新建第二个乳品工厂,日产量可达300吨,品种主要是北京人爱喝的酸奶,光明要抢伊利在华北的优酸乳市场。
新生巨头立誓赶超
作为新生的巨头,蒙牛更是牛劲十足,要与伊利分高下。蒙牛是直接靠利用伊利的缺点成长起来的企业。蒙牛与伊利展开了管理、文化、促销、品牌、资金和人才等领域的全面竞争。蒙牛是1999年7月,伊利集团副总裁兼冷饮事业部总经理的牛根生,一气之下带着从伊利分得的一笔资金及冷饮事业部9名核心人员,共同注册1000万元注册成立的。蒙牛设立当年,就把伊利作为挑战对象,发誓要利用伊利的漏洞来成就蒙牛的事业。蒙牛成立当年,就实现销售4000万元,2002年增长到21亿元,在全国乳品行业中的排名由第1116位上升至第4位。自蒙牛成立以来,其增长率远远超过伊利,在刚刚过去的三年,蒙牛的复合增长率高达137%。2003年度实现销售收入40.7亿元,实现净利润2.3亿元。按销量计算,蒙牛在2003年度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液态奶生产商,而这时蒙牛成立还不到五周年。在中国乳业资本第一轮角逐中,伊利的产销量事实上已从第一位退至第二位。郑俊怀已经迫切感到,稍不留意,伊利这只大象就会有葬身蛇腹的危险。早些时候,蒙牛计划上市的消息一出,伊利就非常紧张。发展迅猛的蒙牛成为伊利的心腹大患,如果再有资本市场融资通道,伊利担心蒙牛将一发不可收拾。为此,伊利聘请咨询机构,制定了系统打压蒙牛的计划。据称,当初步调研报告汇总后,项目主持人认为计划实行的结果,可能招致整个中国乳业的重大损失,遂立即叫停。由此看来,蒙牛的崛起,已经给了伊利巨大的发展压力。
乳业新军快马抢摊
一批乳业新军更是快马加鞭,跑马圈地。在西南市场,新希望把矛头对准了伊利,2002年8月,做饲料出身的民营企业新希望集团斥资5000万元入主四川华西乳业,同年12月9日,新希望在经过激烈的较量之后,击败伊利等竞争对手,成功收购了云南邓川蝶泉乳业公司。不久前,一家著名的国际咨询公司,已为新希望量身定做了一套乳业5年发展规划纲要。迄今为止,已有南京、合肥、青岛、武汉、郑州、重庆、西安、哈尔滨等地的9家乳品企业表示愿意合作,并有3家企业签定了意向协议书,新希望已经把触角伸向了全国。而在华东的维维和娃哈哈也是剑拔弩张,开始向全国市场扩张,他们要利用资金优势,在乳业市场分一大杯羹。谁都清楚,这些市场新军要做的就是打土豪分田地,而最大的土豪就是市场老大伊利,所以几乎所有的市场新军都把竞争的矛头对准了伊利,伊利正在成为竞争的焦点,能不能在这场斗争中获胜,是伊利能不能继续领导中国乳业市场的关键。
国外巨头的趁势而入。
跨国公司也已经跃跃欲试,要抢占中国乳业市场。早就以奶粉进入中国的雀巢,在销售额下滑的情形下,开始瞄向奶源,首先在黑龙江投入巨资开发奶源基地,开始介入液态奶市场;达能参股光明、豪吉等企业,开始了中国市场的扩张;就连可口可乐公司也开始来插一脚,为了能在竞争激烈的软饮料市场独占鳌头,该公司拟在近期内推出一种“母亲计划”的牛奶饮品。由于牛奶传达出的信息并不像可乐那样充满时尚感、使人神清气爽,可口可乐公司的官员表示,公司将在奶制饮品的大小、包装和口味上下工夫以弥补牛奶在人们心目中的不够时髦的缺陷。外资企业的加入,乳品市场一场混战看来是在所难免。作为市场老大的伊利靠什么取胜?伊利准备好了吗?
五、品牌延伸失败的幽灵正在腐蚀着伊利的品牌形象
粗暴的品牌延伸,伤害的不是被延伸的产品,而是支持延伸的母品牌。
品牌理论认为,品牌延伸和品牌扩张是品牌发展的关键道路,是品牌资产增值的重要措施。但品牌延伸、扩张不当,或品牌延伸、品牌扩张失败,就会损害母品牌形象,就会降低品牌资产。
伊利在品牌延伸与扩张上,有成功但也有失败,成功,成就了伊利的品牌发展,失败则正在给伊利带来品牌危机。
不遵循市场法则的品牌延伸,让伊利吃尽了苦头
“真棒”是一个非常有效益的产品。但天公不作美,真棒在市场不受欢迎,严重滞销。据业内人士估计,“真棒”给伊利带来的损失将在三千万元以上。
现在的企业经济已经演化为成长经济,而成长的支撑就是品牌,伊利如果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去做出伤害品牌的举动,无意于饮鸩止渴。伊利的真棒事件损失最大的其实不是3000万元投资,而是达售行为对伊利品牌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这种负面影响,是段时间内难以消除的,也是伊利品牌的硬伤。
6. 教室课桌排列规范
一、课桌椅的排距:小学不宜小于850mm,中学不宜小于900mm;纵向走道宽度均不应小于550mm。课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均不应小于120mm。
二、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
三、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000mm;教室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宜大于8000mm,中学不宜大于8500mm。教室后部应设置不小于600mm的横向走道。
(6)三聚氰胺知网扩展阅读
1、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位一席,每间教室内应根据学生的身高至少设置两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2、课桌椅的高度要和学生身高相匹配。青少年处于快速生长阶段,身高变化快,学校应该按照国家标准《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3976-2014)根据学生身高相应调高课桌椅的高度。国家标准中不同身高匹配的课桌椅高度,是以正确坐姿为基础的。
正确的坐姿要求学生大腿的后三分之二至四分之三应置于椅面上,双脚自然平放于地面使腘窝下无明显压力。一般情况下,同型号的课桌配对应同型号的课椅。对于较胖的学生,可按学生身高确定合适的课椅型号后,在由课椅型号向上选择较大型号的课桌。
课桌的组成:
1、桌面:
桌面可为平面,也可为坡面;可为固定式,也可为同上翻转式。坐人侧向下倾斜0o~12o角,该侧桌缘高度与平面桌h1相同。
2、桌下净空和桌下构件:
桌面下可设搁板或屉箱,h1~h2之间开口的高度不小于80mm。桌下方,在t1~h3之间,可设不高于125mm的横向构件,也可不设。桌侧方设挂钩时,钩端不超出桌侧缘之外。
3、椅座面:
椅座面向后下倾斜0o~2o角。座面沿正中线如呈凹面时,其曲率半径在500mm以上。座面前缘及两角钝圆。
4、椅靠背:
靠背点以上向后倾斜,与垂直面之间呈60~120角。靠背面的前凸呈漫圆,上、下缘加工成弧形。靠背凹面的曲率半径在500mm以上。靠背下缘与座面后缘之间留有净空。
7. 一篇关于产品侵权的论文
侵权责任法在食品侵权方面的私法救济性
——以毒奶粉事件为模型的思考
陆梦慰*
【摘要】近来发生的三鹿奶粉突发事件,给大量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人身和财产损害。政府在惩治相关方给予受害人最大限度的补偿的同时,更应以此事件作为在侵权责任法制定之际的一个启发。在其立法中对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等的设置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倾斜,以体现其私法救济性法。
【关键词】食品侵权 归责原则 立法展望
最近三鹿奶粉爆出掺假丑闻,目前造成1.3万多名婴儿身患泌尿系统结石,其中3名甚至因为肾衰竭而死亡。 事件同时牵出乳制品行业的一个惊天秘密:即为了应对质监局对奶品含氮量(以此推测蛋白质含量)指标,已形成了集体往生鲜牛奶中掺三聚氰胺的行业潜规则。
值此侵权责任法制定之际,该事件的曝光无疑引起了对消费者寻求食品侵权行为之私法救济的诸多关注,即作为救济法的侵权责任法,应如何体现其对受害人的保护性倾向。具体包括:对于食品侵权责任应适用何种归责原则;对处于信息弱势地位的受害人(消费者)来说,是否应对其损害承担举证责任;对于因食品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害赔偿,应如何主张。
一. 食品侵权的特点
食品安全侵害作为典型的现代型侵权,与其他民事侵权相比,无论从侵害手段、因果关系认定乃至损害程度与范围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区别。
(一)侵害手段的特殊性
传统侵权行为大多具有明显的违法性或违德性的特征,例如损毁他人财物、砍伤他人身体等等,其价值的非难性比较明显。而食品安全侵权则不然,现代社会的复杂性日益增加,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导致风险来源的大量增加和多元化。例如这次的三鹿奶粉事件,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消费者根本无从得知奶粉中会存在何种添加物以及该添加物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何种影响。这对消费者来说,无疑将导致侵害的难以规避性。另外,食品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在质量的判定上往往遵循特定的标准,所以,对突发的重大质量瑕疵缺乏预见性。
(二)因果关系的复杂性
在现代社会,风险加剧,导致对因果关系的认定愈加困难。受害人经常距离损害发生的原因比较遥远,或者因为技术上的障碍、信息不对称或经济实力等原因,而造成举证困难,受害人往往难以确定损害究竟是如何发生的。表现在食品安全侵害中,则为受害人难以精确说明食品质量问题与自身损害的因果联系,缺乏权威的质检机构对其加以界定。例如此次毒奶粉事件,如果让消费者自己证明究竟多少数量的三聚氰胺会造成侵害,难度将相当大。
(三)侵害程度与侵害范围的特殊性
传统侵权通常是特定加害人对特定受害人造成的个别权益侵害现象,不太会出现大范围的全体受害现象。而食品安全侵害则是一种现代型的集团性侵害,它所侵害的往往是不特定多数人的普遍权益。食品质量侵权通常表现为某种特定食品对长期食用该产品的所有人的广泛侵害。这种侵害往往会形成社会性权益侵害的现象,造成大范围人员伤亡的责任事故。
食品侵权的上述特点,已远远超出了传统侵权法的法理和制度框架。对这类侵权,如果依旧死板地适用传统侵权法,则势必会在司法实践中遇到极大的困难,也难以有效保障受害人作为弱势群体的利益以发挥民法的公平正义。
因此,在这里,笔者将结合三鹿奶粉事件,探讨在食品侵权中应如何充分发挥侵权责任法作为救济法的作用。
二. 食品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从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到严格责任
(一)对归责原则的概述
“归责”在法律上的含义,是指依据某种事实状态确定责任的归属。归责原则作为“确定行为人的侵权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 ,是任何一种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所必然进行的一种价值判断的体系。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是归责的规则,它是确定行为人的侵权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也是贯穿于整个侵权行为法之中,并对各个侵权行为法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归责原则在侵权行为法中居于重要地位,确定合理的归责原则,建立统一的归责原则体系,实际上是构建整个侵权行为法的内容和体系。
对产品缺陷致害责任应该适应何种归责原则,学者们有不同的见解。一是过错责任说,所谓过错责任 ,就是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权利时 ,应就所生的损害负赔偿责任。该说认为,《民法通则》所规定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即为有过错,因此产品缺陷致害责任是一种过错归责。二是过错推定责任说,该说认为,当瑕疵产品造成消费者损害时,先推定制造商或销售商之过失,将举证责任转换至制造商身上,如果制造商无法举出抗辩理由,就需要承担责任。三是无过错责任说,该说认为产品缺陷致害责任不以主观过错为要件,是一无过错责任,无论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有无过错,均应对产品缺陷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四是二元责任说,该说认为产品缺陷致害责任既适应无过错责任原则,也适应过错责任原则,但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为主,严格责任原则适应于生产者和销售者的直接责任、表面责任 和生产者的最终责任、实质责任;过错责任原则适应于销售者的最终责任和运输者、仓储者及中间供货人的最终责任。
目前,过错责任说已被大多数国家的立法所抛弃,过错推定责任说仅适用于销售者的最终责任,生产者不能以其对产品缺陷致害无过错作为抗辩,如适用这一原则则不利于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无过错责任,是不以主观过错为要件,无论生产者、销售者有无过错均应对损害承担责任。
有学者认为“无过失责任”或“无过错责任”就是“严格责任”的别称,其实,二者差异颇大。从法律责任性质上讲,严格责任保持了法律责任的惩罚、教育功能,同时也及时弥补了受害人的损失,在受害人和加害人之间合理分配损害;而无过失责任则不具有制裁并预防不法行为发生的作用,其目的仅在“对不幸损害之合理分担”。 另外,严格责任仍然允许加害人提出特定的抗辩事由以求免责;而无过失责任纯粹为客观归责,一旦被告的行为或物件致人损害,被告就被确定要承担责任。
因此,现在在产品责任法领域中,严格责任原则已成为各国立法所普遍采纳的原则。所谓严格责任原则,是指:只要产品缺陷造成了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损害,生产者或销售者就必须对此进行赔偿。作为一种专门因应现代科技发展而出现的产品责任理论 ,严格责任原则在食品侵权领域的应用则由于具有下列两个特点而备受青睐:其一是预防优势,即对于预防因为食品缺陷与风险所招致的损失,作为被告的生产者总是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其二是风险或损失扩散优势,即作为被告的生产者比较容易地将缺陷食品或风险食品造成的损失通过增加费用或保险等手段分散出去,转而由一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来共同承担, 符合其“不幸损害之合理分担 ”的基本思想。并且,采用严格责任原则符合“ 谁收益谁负担风险 ” 的罗马法原则 ,食品制造商销售食品赚取利润自然应当对其产品缺陷所招致的损害负责 ,况且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还可以刺激食品生产企业改进产品设计 ,完善和加强对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管 ,提高产品质量 ,保障产品安全。
(二)我国在相关问题适用的归责原则
我国现行的产品责任法律规范主要体现在《产品质量法》中。目前,尽管我国《民法通则》和《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质量有很多约定。《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42条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理论界一般认为41条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42条规定销售者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三)在我国的适用范围之比较
根据《民法通则》第 106 条第三款“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之规定,严格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应包括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的侵权(《民法通则》第 121条,下同)、产品责任(122条)、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123条)、污染环境致人损害 (124 条)、地面施工致人损害(125条)、饲养动物致人损害 (127 条) 、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包括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的损害 (不得以选任或监督无过错而主张免责)(43、121条) 等。这也是当今世界通行的做法。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主要有不可抗力 (107 条) 、受害人故意 (123条) 、第三人过错 (127 条) 、“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或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五个方面。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的侵权行为 (《民法通则》)
所以,从适用范围上看,严格责任只适用于法律有明确规定时。从一定意义上说,它是法官在判案过程中为尽快平息纷争,尽量降低审判成本、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而采取的一种技术技巧,而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要比前者普遍、广泛得多。
三.食品侵权中的举证责任及相关立法展望
侵权责任法是一种事后法律,是对社会关系的第二次调整。其本身作为救济法不能主动介入到某种社会关系中。换句话说,侵权责任法是权益受到侵害之后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它的核心是解决在权力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应该怎么救济的问题。而此次三鹿奶粉事件作为对侵权责任法立法的一个启示性事件,同样揭示出举证责任在消费者寻求损害赔偿时的重要作用。例如,尽管有关部门以检测出奶粉中添加了三聚氰胺,但却没有明确造成损害的剂量之上限。那么,消费者应依何标准主张产品存在缺陷?另外,消费者的损害范围除了包括实际身体健康受损的所主张的医疗费外,没有实际受到缺陷产品侵害,但其去医院检查花去的检查费用及车马费是否应包括在内?最后,在毒奶粉事件爆出后,除了三鹿之外,乳品行业内的绝大多数企业也被牵扯进来。这就导致消费者索赔的困难,如何证明其所遭受的损害是由特定企业造成的,也将是侵权责任法不得不纳入考虑的问题之一。
产品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有:产品存在缺陷;存在损害事实;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下面,笔者将一一解读我国现有法规对各构成要件的规定,并就侵权责任法的立法作相应展望。
(一) 关于产品缺陷
产品责任制度的核心在于对“缺陷”一词的解释和定义,因为缺陷是任何权利要求的基
础。产品缺陷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在产品责任诉讼中,判定产品是否存在缺陷,不仅关系到原告能否获得赔偿,而且也是实现责任控制、防止过度归责的一道“安全阀”。 因而,它往往成为利害关系人争执的焦点。
在我国,关于产品缺陷含义的界定与国外的有关立法规定是一致的。 在《民法通则》第
122 条中规定: “因为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这里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在解释上应按产品责任法通用之‘缺陷’概念进行解释。《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不合理的危险 ,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可以看出,第46条的规定,是我国有关立法上首次使用产品“缺陷”的概念,并对其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吸收了国外产品责任法中界定产品缺陷的主要内容,把“不合理危险”作为产品缺陷的基本含义,同时将产品缺陷与一定的产品标准直接联系起来,增加了有关“安全标准”的内容。这条规定是对《民法通则》关于“质量不合格”的扬弃,有其合理之处。但从对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来看,仍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1. 在实践中,怎样来确定产品是否存在不合理危险呢?
在产品责任法发展最迅速、最完备的美国,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一般采用以下认定标准:一是消费者对产品安全性的期望标准,即以普通消费者对该产品的特性具有人所共知的常识所能预见的程度为标准进行判断,如果该产品的危险程度超过了消费者合理预期的程度,则具有不合理危险性,因而该产品就是缺陷产品。比如,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误将其食用会有碍健康。对于这种危险,正常消费者都能认识到,因而不属于不合理的危险。但如果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则属于不合理的危险,因为正常消费者不会预料自己所购买的奶粉中含有会使人患泌尿系统结石的化工原料。
任何法律都有刚性和弹性的一面,而成文法的不周延性决定了必须制定弹性标准。借鉴美国的“消费者合理期待”原则,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可以适用大陆法系的“诚实信用原则”。例如,在毒奶粉事件中,添加行为本身已经违反了诚信原则,消费者便可以此来主张奶粉存在缺陷。
2. 新产品的开发与相应的产品标准的制定存在时间差时,生产者是否可以产品符合强制性安全标准而主张不存在不合理危险,并据以要求免责?
笔者认为,不宜优先适用强制性安全标准,不应将其代替不合理危险而成为判定产品是否存在缺陷的另外标准,否则容易偏袒生产者和销售者,不利于公平地保护消费者。因为当前中国社会存在一个不争的事实,即在标准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生产商们拥有很大的发言权,特别是有关产品质量的行业标准,更是在很大程度上依靠行业内企业的积极参与。他们往往通过参与标准的制订来施加影响,以尽量减轻其责任,从而损害消费者利益。安全标准的制订不仅受到制订者认识水平的制约,而且也受到科技水平、生产水平等因素的制约,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新产品的大量涌现,使标准的制定和修改呈现滞后性,某一产品的强制性安全标准可能并未包括该产品的全部安全性指标。符合强制性指标的产品,仍有可能具有安全标准范围以外的不合理危险的情况,因此,这些安全标准本身并不一定是最先进、最合理的,而笼统的规定符合这种安全标准的产品即无缺陷显然有失偏颇,势必会引起产品缺陷认定的疏漏,从而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这显然与产品责任制度创设的目的——保护消费者、用户利益相违背。因此,应该把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作为产品进入市场的行政许可的最低要求,若产品不符合该标准,则成为产品有缺陷的直接证据,生产商应承担责任;若产品已经符合该标准,则是产品无缺陷的初步证据,消费者如果有其他标准证明产品确实存在缺陷,那么生产商仍应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侵权责任法在适用中可对《产品质量法》第46条作这样的理解: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产品存在缺陷的充分条件,但产品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只是产品不存在缺陷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从根本上讲,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是由产品责任制度的立法目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所决定的,我国在认定产品缺陷时宜采用弹性标准,即以不合理危险作为衡量标准,而安全标准只是实际认定产品是否存在缺陷的判定依据,但不能作为优先适用的标准,不能将不合理危险标准取而代之,即符合安全标准同时还应适用不合理危险标准。
(二) 损害事实的范围
损害事实作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某种行为致使受害人财产权、人身权受到侵害,并导致财产或非财产的减少或灭失结果的客观事实。就损害事实的本质而言,侵害事实必须造成损害后果。可具体表现为受害人死亡、残疾、增加病痛、延长治疗期限以及各种形式的财产损失。
损害赔偿法律关系赖以存在的根据便是损害事实,有损害才有救济。这是因为,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是以财产赔偿的方法承担的,一方面是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另一方面也是出于侵权责任法的事后救济性,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如果仅有违法行为,而无损害结果,那么赔偿也就无从产生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损害事实主要有两类,即财产损害与人身损害。 财产损害。财产损害实质上是对财产权利的损害,是指受害人因加害人的不法行为而遭受的财物方面的经济损失。财产损害可以用金钱的具体数额加以计算,不包括臆想的、不能证明的、无法确切计数的经济利益的损害。财产损害的类型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已得利益丧失或现有财产减损,例如因医疗事故造成病人诊疗而花费的医疗费。间接损失是指可得利益的灭失,如医疗事故致残导致病人丧失劳动能力而减损的劳动收入。人身损害。人身损害即侵害他人的生命权或健康权,导致受害人受伤、致残或死亡。纠纷案件绝大多数会造成人身损害。
在毒奶粉事件中,相对人受到人身损害是显而易见的。但是财产损害具体该如何定性呢?这里就存在定义损害范围的问题,即如果此次事件中的相对人确因三聚氰胺受到侵害而患了肾结石(主损失),那么所有因看病而花费的检查费和车马费等(附损失)都应归入损害范围;如果相对人没有患病,那么其相关开销是否应计入损害范围。
笔者认为,应该计入。如前所述,消费者与商家的信息不对称性导致其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因此,法律应该允许消费者在未知的领域内,为规避风险而做的防范措施所造成的损失计入损害范围。
对于侵权责任法的立法借鉴来说,出于强化对受害人救济的角度考虑,应扩大侵权法可补救的损害范围。具体来说,就是损害除了包括财产损害,还应包括精神损害等非财产损害;除了包括实际的现实损害,还应包括潜在的未来损害。一些国家通过扩张损害的概念,从而使侵权责任法展现出创设和生成权利的功能。
(三) 因果关系推定及举证责任倒置
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是侵权损害原因和结果之间的相互联系。虽然两大法系各国都主张因果关系是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但除法国民法典对因果关系有所涉足外,各国立法对因果关系及其标准均无具体规定。这一方面是立法和司法的不幸,另一方面又为规范和统一因果关系标准提供了机遇和空间。并且,为了应对现实的挑战 ,传统的因果关系理论不得不重新检讨。于是,为了克服传统因果关系理论的僵化与不合理现象,在民事责任及其诉讼理论上,逐渐出现了各种因果关系推定理论,并逐渐为各国立法及司法实践所支持。
在我国, 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经历了从“必然因果关系”说,即认为原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必须有必然联系才具备因果关系,到“相当因果关系说”的发展过程,目前在我国占通说地位的是相当因果关系说。 结合毒奶粉事件看,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种前所未有的损害事故也随之发生,如环境污染、 核电站泄露、医疗事故、建筑事故以及食品安全事故、药品不良反应事故等等。这些损害事故的事实原因经常牵涉极为深奥的专业知识,普通人难以了解其致害机理,有时甚至穷尽现有的科技知识,依旧无法准确地确定其因果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味死板地遵循传统因果关系理论,势必会因其证明上的困难而使受害者无法得到应有的救济,且更使加害者逍遥于法律之外,造成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
所谓相当因果关系说,是指以条件说所论证的事实因果关系为前提, 又主观地限制因果关系的范围, 此说认为, 如果某项事实仅于现实情形下发生该项结果, 还不足以判断有因果关系, 必须在通常情形下, 依社会一般见解亦认为有发生该结果之可能性, 始得认为有因果关系, 那些依人们日常生活经验看来是偶然的条件行为则不是法律的原因。
但是,有学者指出“相当因果关系说”由于不排斥原因和结果之间所有的可能性的联系,有扩大因果关系范围的可能性,可能会使因果关系的链条拉得过长,涉及的原因也过多,会扩大责任人的范围,也有可能使受害人得到重复的赔偿,或不适当地扩大赔偿范围,虽然在
许多情况下有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但也有可能使不应该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承担了不该承担的民事责任。
相应的,在侵权因果关系理论与实践方面取得突破性发展的日本,首先发展出了“盖然性”因果关系理论,“诉讼上的因果关系的举证 ,并非所有的证据都得经过不容置疑的自然科学的证明法则来加以证明 ,可以依照经验的法则 ,综合所有的证据来进行推敲认定 ,只要能够认定只有特定的事实才能招致特定的结果的发生这一关系 ,就可证明这一事实对于损害结果具有高度的盖然性”。但是,“盖然性”因果关系理论并没有揭示当事人对这方面的举证应达到何种程度 ,因而客观上必然导致实际操作上的困难。
在这种背景下,“疫病学因果关系”(也称流行病学因果关系)理论应运而生。这一学说采用集体性统计方法,从疫病学分析某种疾病发生之原因及其关系较大的因素,进行综合性判断。使用疫病学的方法探寻一定的病因时,必须要对病因与疾病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进行研究,并通常要判断以下四个方面的条件: (1)该因子从发病前已经开始了作用;(2)该因子的作用越大,该疾病的患病概率便越高;(3)从该因子的分布以及增长和消退的角度来看 ,可以通过既有疫病学的理论对所观察到的流行疾病的特征进行解释,且不会出现矛盾 (该因素被消除或者有所减轻的话 ,该疾病的患病概率或者程度就会降低 );(4)该因素作为疾病的原因,其作用机制基本上可以得到生物学上合理的说明,即使病理学上不能严密地加以说明,也可以肯定因果关系的存在。
在台湾 ,近年来发展出来的“事实因果关系”理论逐渐开始在侵权诉讼领域产生影响。而所谓事实因果关系 ,是指因果关系的成立 ,只须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 如无该行为 ,即不发生该结果 ” 这样的条件即可 ,而无须再判断是否具有必然的相当因果关系。这也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因果关系推定。
如前所述,由于食品侵权的特征使得作为受害方的消费者在侵权诉讼中经常处于不利的地位 ,经常由于无法掌握有利证据而在诉讼中败诉 ,其权益得不到有效救济。在此背景下 ,举证责任倒置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并逐渐为司法实践所接受。“被告必须证明其行为无过失才可免除责任。” 在我国,根据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4项之规定①,由药害侵权所引发的诉讼之证明责任也采取举证责任倒置。
因此,我国侵权责任法就食品侵权问题,可根据本国国情,在博采各种因果关系理论的基础上,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受害人只需证明有损失,而生产企业需证明该损失与缺陷产品无关,否则就推定其有关,即存在因果关系。王利明教授更建议,“在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制度中,立法不宜对因果关系做刚性规定。通过类型化的方法对因果关系的具体规则加以整理,在某些法律关系中,对举证责任负担,如举证责任倒置等问题做适当规定。”
8. 节能减排作文1000字
生活中的能源
能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纵观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人类文明的每一次重大进步都伴随着能源的改进和更替。能源的开发利用极大地推进了世界经济和人类社会的发展。
但是由于人们的滥砍滥伐,大量排放工厂废气,以及污染江河水等行为,已经对世界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危害,甚至威迫到人类的生活。所以,我们不得不号召起来,在开发新能源的同时,更注意自己在生活的细节中是否做到节能减排。
节能减排有广义和狭义定义之分,广义而言,节能减排系指节约物质资源和能量资源,减少废弃物和环境有害物(包括三废和噪声等)排放;狭义而言,节能减排系指节约能源和减少环境有害物排放。 中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是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
一些简单易行的改变,就可以减少能源的消耗。例如,离家较近的上班族可以骑自行车上下班而不是开车;短途旅行选择火车而不搭乘飞机;在不需要继续充电时,随手从插座上拔掉充电器;如果一个小时之内不使用电脑,顺手关上主机和显示器;每天洗澡时用淋浴代替盆浴,每人全年可以减少约0.1吨二氧化碳的排放…… 还可以根据不同的环境、地点,进行适当的调整。
日常生活中,你的一举一动都会对世界环境、能源造成影响,而想节能、减排,就要做出正确的行为,不可任意妄为。
注意随手关灯。使用高效节能灯泡。美国的能源部门估计,单单使用高效节能灯泡代替传统电灯泡,就能避免四亿吨二氧化碳被释放。节能灯最好不要短时间内开关,有资料说节能灯其实在开关时是最耗电的。
淘米水是很好的去污剂,可以留下来洗碗或者浇花。沾了油的锅和盘子要先用用过的餐巾纸擦干净,洗起来既节水省时,又可少用洗涤剂,减少水污染。
电视、电脑不用时及时切断电源,既节约用电又防止插座短路引发火灾的隐患。不用时关掉饮水机的电源。保持冰箱处于无霜状态。
手洗轻便的衣服,也是一种很好的运动。以站桩的姿势在洗衣池前站定,既锻炼脚力,又可使经常处于紧张状态的腰部和背部放松。双手同时搓洗衣服,节水节电的同时锻炼了手指灵活性和左右脑的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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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举了这么多生活中节能减排的例子,相信你应该有所了解吧,希望你能够在生活中多注意,争取在各个方面的行为都做到节能减排。有你出的这一份力,我们的地球、家园将会变得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