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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编目录

发布时间: 2021-03-25 22:27:25

A. 民事立案材料有哪些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1) 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2) 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3) 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4) 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1)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2)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B. 证据目录怎么写

当事人在立案时需要填写证据目录,填写证据目录需要按照其清单内容如实填写版。
第一权,序号,通常情况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2
第二,证据的种类,根据提交证据的种类进行填写,比如身份证,证人证言等;
第三,页数,看自己提交证据中的页码确定;
第四,证据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五,证明的目的,比如身份证证明的是原告身份信息。
第六,备注,通常情况下可以不填。

C. 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管辖刑事个案立案标准的章节目录

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
2.违规制造、销售枪支案
3.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
4.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案
5.丢失枪支不报案
6.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案
7.重大责任事故案
8.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
9.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案
10.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
11.危险物品肇事案
1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
13.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案
14.瞒报、谎报安全事故案 15.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16.生产、销售假药案
17.生产、销售劣药案
18.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案
19.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
21.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
22.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案
23.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
24.走私淫秽物品案
25.侵犯著作权案
26.销售侵权复制品案
27.强迫交易案
28.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案
29.倒卖车票、船票案 30.强迫职工劳动案
31.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案 32.故意毁坏财物案
33.破坏生产经营案 34.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案
35.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
36.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
37.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案
38.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案
39.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
40.聚众斗殴案
41.寻衅滋事案
42.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案
43.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案
44.破坏集会、游行、示威案
45.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案
46.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案
47.聚众淫乱案
48.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案
49.赌博案
50.开设赌场案
51.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案
52.故意损毁文物案
53.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案
54.过失损毁文物案
55.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56.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案
57.妨害国境卫生检疫案
58.非法组织卖血案
59.强迫卖血案
60.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案
61.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案
62.医疗事故案
63.非法行医案
64.非法进行节育手术案
65.逃避动植物检疫案
66.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
67.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案
68.擅自进口固体废物案
69.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70.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林业公安机关辖区外的)
71.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林业公安机关辖区外的)
72.非法狩猎案(林业公安机关辖区外的)
73.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74.非法采矿案
75.破坏性采矿案
76.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林业公安机关辖区外的)
77.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案
78.盗伐林木案(林业公安机关辖区外的)
79.滥伐林木案(林业公安机关辖区外的)
80.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案(林业公安机关辖区外的)
81.组织卖淫案
82.强迫卖淫案
83.协助组织卖淫案
84.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案
85.引诱幼女卖淫案
86.传播性病案
87.嫖宿幼女案
88.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89.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案
90.传播淫秽物品案
91.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案
92.组织淫秽表演案 93.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案
94.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案
95.聚众冲击军事禁区案
96.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案
97.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案
98.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案
99.接送不合格兵员案
100.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案
101.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案
102.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案
103.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案
104.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案
105.战时拒绝军事征用案
附录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

D. 立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立案所需的材料
下面是部分案件在法院立案时,立案庭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及需要办的一些手续。
一、民事案件:
1.起诉状(原件一份,几个被告几份复印件);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证据复印件一份(比如借条,比如合同)
4.在立案庭要填写送达回证,当事人地址确认书;
5.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刑事案件:
(一)、公诉案件:因为是公诉案件,所以在输入信息时,只要检察院的起诉书一份就可以了。
(二)、自诉案件:
1、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3、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4、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 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5、证明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即原告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据、公安机关的报案 材料或法医鉴定等。
6、对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的案件,原告应提交被告侵犯其人身、财产权 利的证明材料及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执行案件:
1.原审法官签字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2.送达回证签字;
3.执行申请书;
4.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说明书;
5.执行风险告知书;
6.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受理案件通知书
对于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只需把上面“调解书”换成“公证文书”即可。
四、诉前财产保全:
(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各一份。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三)、受委托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1、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后者有时不要了)。
(四)、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材料,如合同书、有关债权债务证明文书、结婚证等的复印件。
(五)、需查封的被申请人的具体财产线索及所有权证明和与申请查封的标的额相当的担保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送达回证签字
五、鉴定、拍卖案件:
1、鉴定申请表或者是拍卖的评估报告书;
2、送达回证签字。
另外,立案人员输入信息后,打印出来的案件信息流程表、收案单(即承办法官,如今都是电脑自动分案)、案件信息移送表等,这些是所有的案件都需要有的,并且要在各个庭拿走案件时,在案件移送表上签字。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自2007年4月1日施行后,小标的案件的诉讼费降低了很多,并且执行案件不需要预交执行费,温老的这项举措是在鼓励百姓打官司,通过诉讼这一正当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多人就因不要预先交执行费而且诉讼费很低,铁定打这官司了。呵呵,如果诉讼费高的话,法官也不会那么忙了。

E. 大哥,我提供一个案例,你能告诉我怎么做侦查卷宗吗就告诉我目录大概怎么分,具体内容我自己编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一、 刑事侦查卷 正卷
(一)诉讼文书及技术性鉴定材料部分
1. 卷宗封面
2. 卷内目录
3. 立案、管辖文书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接受刑事案件笔录》
(2)《立案决定书》
(3)《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服不立案决定复议申请书》、《复议决定书》(经复议决定立案的此3种文书入卷)
(4)检察院《立案通知书》
(5)《指定管辖决定书》
(6)《移送案件通知书》
4. 回避、律师参与诉讼文书
(1)《回避申请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不
服驳回申请回避决定复议申请书》、《复议决定书》
(2)《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
(3)《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
(4)《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5. 强制措施文书
(1)《拘传证》
(2)《拘留证》、《拘留通知书》
(3)《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4)《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5)《提请批准逮捕书》
(6)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
(7)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书》
(8)《逮捕证》、《逮捕通知书》
(9)《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检察院《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
(10)《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1)《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2)《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13)《取保候审申请书》、《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

(14)《取保候审决定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15)《取保候审保证书》
(16)《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17)《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退还保证金通知书》
(18)《没收保证金决定书》、《没收保证金通知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
(19)《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
(20)《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悔过书》
(21)《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22)《监视居住决定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23)《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
6、侦查文书
(1)《传唤通知书》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3)《搜查证》
(4)《提讯证》
(5)《通缉令》、《关于撤销××号通缉令的通知》
7、检验、鉴定、认定结论及相关文书
(1)《解剖尸体通知书》、《尸体检验报告书》
(2)《鉴定聘请书》、《鉴定结论通知书》,补充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申请,形势技术鉴定、法医鉴定、精神病医学鉴定、价格鉴定、会计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的鉴定书
(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原因重新认定决定书》
(5)《火灾事故责任书》、《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
8、结案文书
(1)《起诉意见书》
(2)检察院《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
(3)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有关材料
(4)《撤销案件决定书》
(5)《死亡通知书》
9、卷宗封底
(二)证据部分
1. 卷宗封面
2. 卷内目录
3. 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
(1)《盘问笔录》
(2)《讯问笔录》
(3)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述、辩解材料
4、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及相关文书
(1)《询问通知书》
(2)《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3)《询问笔录》、报案材料、被害人亲笔陈述材料、证人证明材料
5、勘验、检查、搜查、调取、辨认所获证据及相关文件
(1)《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复验复查笔录》及照片、《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2)《检查笔录》及照片、《复验复查笔录》及照片
(3)《侦查实验笔录》及照片、绘图
(4)对犯罪嫌疑人、场所的《辨认笔录》
(5)《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6)《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
(7)书证
(8)物证、物证照片
(9)视听资料内容打印件、记录件
(10)对书证、物证的《辨认笔录》
(11)《处理物品、文件清单》
(12)《发还物品、文件清单》
(13)《随案移交物品、文件清单》
(14)《销毁物品、文件清单》
(15)《扣押/解除扣押通知书》
(16)《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冻结/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
6、犯罪嫌疑人身份材料
(1) 犯罪嫌疑人身份证明
(2) 犯罪嫌疑人出生时间证明
(3) 犯罪嫌疑人前科材料
7、卷宗封底
二、 刑事侦查卷 副卷
1、 卷宗封面
2、 案情说明表
3、 卷内目录
4、 卷内材料
(1)《破案报告》
(2)《结案报告》
(3)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说明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检察院通知立案的入卷)
(4)《呈请×××报告书》(按形成时间顺序排列)
(5)有领导批示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底稿
(6)有领导批示的《起诉意见书》底稿
(7)《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审批表》
(8)《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表》
(9)《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
(10)《换押证》
(11)侦查工作方案
(12)询问计划
(13)调查计划
(14)研究讨论案件纪录
(15)《办案协作函》
(16)有关案件线索的文书材料
(17)与案件有关的公函、信件
(18)未入诉讼卷的侦查询问材料及其他调查取证材料
(19)先期采取行政措施的有关文书、材料
(20)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有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书》
(21)检察院《起诉书》
(22)法院《判决书》
5、 备考表
6、 卷宗封底

说明:
1、装订顺序中未列出的文书、材料,需要入卷的,根据其性质、类别订入卷内合适的位置。
2、正卷由公安机关归档的,加入案情说明表和备考表。
3、正卷中(一)(二)部分应分别立卷。

F. 立案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开庭一般要三十天左右,具体看什么案件和案件的实际情况。

1、答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这个阶段需要25日。

2、组成合议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这个阶段需要3日。

3、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这个阶段需要1日。

4、通知开庭。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开庭要在3日前。

综上,从立案到开庭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6)立案编目录扩展阅读:

相关法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G. 证据目录怎么写

当事人在立案抄时需要填写证据目录,填写证据目录需要按照其清单内容如实填写。
第一,序号,通常情况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2
第二,证据的种类,根据提交证据的种类进行填写,比如身份证,证人证言等;
第三,页数,看自己提交证据中的页码确定;
第四,证据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五,证明的目的,比如身份证证明的是原告身份信息。
第六,备注,通常情况下可以不填。

H. 关于证据目录

不可能的事。证据目录依法必须提交给法院和诉讼对方当事人。庭审质证必须以证据目录为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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