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产品目录
1. 中国名牌产品申报的程序有那些
(一)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每年第一季度公布开展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产品目录及受理中国名牌产品申请的开始和截止日期。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原则下,可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领取申请表。
(三)企业如实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相关的有效资料交给市质监局质量科。
(四)市质监局形成推荐意见,统一报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五)省质监局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本省有关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对申请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企业申报内容是否属实等有关方面提出评价意见,并形成推荐意见,统一报送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
(六)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名单及其申请材料分送相应的专业委员会。
(七)专业委员会按照评价细则对申请产品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并向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提交中国名牌产品建议。
(八)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将专业委员会提出的建议汇总分析后,提交全体委员会审议确定初选名单,并将初选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并在一定期限内征求社会意见。
(九)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确定的名单再次提交中国战略推进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确定并公布。
(十)以国家质检总局的名义授予“中国名牌产品”称号,颁发中国名牌产品证书及奖牌(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三年)。
2. 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四章 评价指标
第五章 评价程序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五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定中国名牌产品推进工作的目标、原则、计划、任务和范围,对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依法对创中国名牌产品成绩突出的生产企业予以表彰。
第六条国家质检总局授权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并推进中国名牌产品的宣传、培育工作。
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是由有关全国性社团组织、政府有关部门、部分新闻单位以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非常设机构。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负责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每年根据工作需要,聘任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若干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在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组织下,根据产品类别分别提出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实施细则和方案,进行具体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委员会自动解散。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中国名牌产品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并组织实施对中国名牌产品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申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
(三)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
(四)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五)产品按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我国标准组织生产;
(六)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七)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八)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第十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一)使用国(境)外商标的;
(二)列入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等管理范围的产品而未获证的;
(三)在近三年内,有被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判为不合格经历的;
(四)在近三年内,出口商品检验有不合格经历的;或者出现出口产品遭到国外索赔的;
(五)近三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六)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十一条建立以市场评价、质量评价、效益评价和发展评价为主要评价内容的评价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市场评价主要评价申报产品的市场占有水平和用户满意水平;质量评价主要评价申报产品的实物质量水平和申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效益评价主要对申报企业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水平和总资产贡献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价;发展评价主要评价申报企业的技术开发水平和企业规模水平,评价指标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适当倾斜。
第十三条不同产品评价细则的制定、综合评价中评分标准的确定、不同评价指标权数的分配、不能直接量化指标的评价方法、评价中复杂因素的简化以及综合评价结果的确定等,均由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确定。 第十四条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年一季度由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公布开展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产品目录及受理中国名牌产品申请的开始和截至日期。
第十五条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如实填写《中国名牌产品申请表》(另行制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按规定日期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对申请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企业申报内容是否属实等有关方面提出评价意见,并形成推荐意见,统一报送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
第十七条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汇总各地方推荐材料后,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名单,并将初审名单及其申请材料分送相应的专业委员会。
第十八条各专业委员会按照评价细则对申请产品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并据此向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提交本专业的中国名牌产品建议名单。
第十九条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将各专业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名单汇总分析后,提交全体委员会审议确定初选名单。
第二十条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将全体委员会审议确定的初选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并在一定限期内征求社会意见。
第二十一条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确定的名单再次提交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确定并公布。
第二十二条以国家质检总局的名义授予“中国名牌产品”称号,颁发中国名牌产品证书及奖牌。 第二十三条中国名牌产品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企业可以在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使用统一规定的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并注明有效期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中国名牌产品在有效期内,免于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对符合出口免检有关规定的,依法优先予以免检。
第二十五条中国名牌产品在有效期内,列入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的范围;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应配合执法部门作好产品真假鉴别工作。
第二十六条对已经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如产品质量发生较大波动,消费者(用户)反映强烈,出口产品遭国外索赔,企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出现重大问题等,国家质检总局可以暂停或者撤销该产品的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第二十七条中国名牌产品标志是质量标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标志只能使用在被认定型号、规格的产品上,不得扩大使用范围。未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不得冒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被暂停或撤销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超过有效期未重新申请或重新申请未获通过的产品,不得继续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禁止转让、伪造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及其特有的或者与其近似的标志。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冒用质量标志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参与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有关机构和人员,要保守企业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保护知识产权;严以律己、公正廉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评价。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将取消其评价工作资格。凡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未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申请企业及有关机构所提供的数据应当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对于采取不正当方法获取中国名牌产品称号者,将予以取消,并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中国名牌产品申请。
第三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名牌战略的推进工作,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协助政府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除按本办法规定的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外,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进行名牌产品评价活动。 第三十一条中国名牌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质检〔2001〕32号)同时废止。
3. 中国名牌产品培育委员会所有CCC认证产品目录及依据有哪些
CCC认证产品目录 1、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1年第33号 2001.12.3 2、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关安排的规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1年第2号 2001.12.12 3、《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产品的适用范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2年第60号 2002.7.2 4、属于CCIB、CCEE管理的产品目录及CCIB和CCEE重复管理的产品目录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3年第7号 2003.7.25 5、对无线局域网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3年第113号 2003.12.16、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装饰装修产品目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4年第6号 2004.1.15 7、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目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4年第62号 2004.6.1 8、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或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5年第3号 2005.3.3 9、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机动车零部件产品目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137号 2005.9.12 10、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玩具产品目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198号 2005.12.3011、农机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及对应HS编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103号2006.7.1812、强制性认证总表
4. 广东省名牌产品企业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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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国名牌产品培育委员会CCC指定认证机构有哪些目录看看
3C标志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为“CCC”认证,又称“3C”认证,是英文“China Compulsory Certifcation”的缩写。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我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主要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凡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未按规定加贴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强制认证标志包括安全标志、消防标志、电磁兼容标志、安全与电磁兼容标志几种图案。
6. 山东省安全生产企业 名牌企业 目录
5月11日 10:44 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暂行规定》,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建设单位有责任配合总承包单位做好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各分包单位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单位管理。
总承包单位必须对分包企业行使企业施工管理职能,因违章指挥而造成的事故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承担直接责任。实行劳务分包的由用工单位负责。
1、 分包单位在进场前必须提供花名册、特殊作业人的操作证、安全生产制度、措施、送安全办审核。
2、 总承包方负责对分包单位天上岗操作前,履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上班。如分包没有履行手续进行上班,按照违章指挥处理。
3、 总承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监督,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给予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罚。
4、 分包单位对总承包单位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或控告。
5、 分包单位要严格执行总分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罚款条例,协助总包方做好现场文明安全管理工作,在操作区域或卫生责任区内负责材料堆放整齐、整洁,做到工完料净,文明施工。
6、 分包必须要高一位专职安全员,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的职工在操作中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督促,及时纠正事故隐患。
7、 分包单位在施工中,每天上班前必须坚持班前安全活动,针对实际工作中的不安全问题,布置交待注意事项,做好班前交底,并做好记录。
8、 在安全操作中,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抓生产必须抓安全,杜绝野蛮施工,严禁“三违”现象和立体作业确保施工安全。
9、 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无证上岗者,罚款处理,发生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10、 对各级部门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及整改通知单,应及时消除整改,如有违反造成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分包方(乙方)负责。
11、 分包单位施工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相对稳定,如没有按照有关规定登记,注册、持有做工证者,一律不准上岗(包括没有进行入场三级教育者),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事故由该队领导负责,一切损失自负。
12、 发生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应及时上报,如隐瞒不报、虚报或拖延报告,被安全部门查出后加倍罚款和处理,对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原则处理。
13、 在施工现场区域内严禁居住家属,儿童及非施工人员,违反者罚款处理,如发生一切由该队负责。
14、 以上条款必须严格执行,如由违反罚款处理,发生事故一切自负。
15、 分包单位(乙方)在开工前交给总包单位(甲方)安全保证金***元,如在施工中无违章现象,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的,甲方应把安全保证金归还给乙方(包括违章罚款剩余的金额)。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7. 品牌管理的目录
第1章 品牌及品牌化
1.1 品牌的定义
1.2 品牌的功能
1.3 品牌化历史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讨论 青岛啤酒:品牌和品牌管理
第2章 品牌资产
2.1 品牌资产的定义
2.2 品牌资产的结构
2.3 品牌认知
2.4 品牌动机
2.5 品牌态度
2.6 品牌资产的经济学分析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讨论 海尔的名牌观
第3章 品牌形象和定位
3.1 品牌形象
3.2 品牌定位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讨论 OLAY全新品牌形象
第4章 品牌设计
4.1 品牌设计的一般准则
4.2 品牌诸要素的设计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讨论 漕河泾开发区的标志设计
第5章 品牌产品
5.1 品牌产品的核心层
5.2 品牌产品的基础层
5.3 品牌产品的期望层
5.4 品牌产品的附加层
5.5 品牌产品的潜在层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讨论 华为成名之路:客户导向的技术创新
第6章 品牌渠道
6.1 品牌与独立中间商
6.2 品牌与事例渠道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讨论 1 星巴克的品牌联盟
案例讨论 2 全聚德品牌与特许连锁
第7章 品牌传播
7.1 品牌与广告
7.2 品牌与公关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计论 杜邦200周年在中国的系列庆祝活动
第8章 品牌战略
8.1 多品牌战略
8.2 品牌延伸战略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讨论 1 艾默生集团的品牌整合战略
案例讨论 2 润迅品牌的蜕变
第9章 品牌评估
9.1 消费者品牌心理调查
9.2 品牌价值评估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讨论 《金融世界》对可口可乐品牌的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