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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农合目录

发布时间: 2021-03-23 21:26:53

❶ 湖北省新农合的定点医院有哪些

一,湖北省新农合的定点医院有很多,难以一一尽述,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
1,具体可看当事人的医保卡背面,或者就医的时候,咨询一下医院的工作人员,对方是否属于新农合定点医院;
2,登录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官方网站,在网页的左下方即可看到查询入口;按电脑提示操作即可查询。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2,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3,2002年10月,中国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4,2009年,中国作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确立新农合作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地位;
5,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

❷ 农合目录是什么

应该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网页链接这是网页链接 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❸ 湖北省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买的湖北农村合作医疗在外地医院住院可以回湖北报销吗?比例是多少,报销需要一些什么证明

❹ 湖北省新农合诊疗项目报销比例在哪里查

湖北省2012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参合农村居民受益水平,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现就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为主,兼顾受益面,完善门诊统筹与住院统筹相结合补偿模式。
(二)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略有结余。
(三)坚持补偿方案相对一致,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方案统一和各统筹地区内补偿方案因地制宜相结合。
(四)坚持与医疗救助制度相结合,对重大疾病提高补偿标准,切实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二、基金补偿范围与分配
(一)基金补偿范围
新农合基金(含利息)只能用于参合农村居民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的补偿,不得用于管理经办机构工作经费或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等,同时,以下项目不纳入补偿范围:
1、超出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发生的医疗费用;
2、因斗殴致伤、酗酒、吸毒、自残、自杀、交通事故(他伤和自伤)、工伤、职业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其他涉及第三方责任人的医疗费用;
3、美容、整形、矫形、不孕不育、计划生育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4、应由公共卫生项目负担和国家、省已有补助政策的疾病救治费用;
5、医疗事故或经鉴定属已经产生医疗事故争议尚未经过鉴定的医疗费用;
6、境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
7、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费用。
(二)基金分配
新农合基金分为门诊基金、住院基金、风险基金三类,其中门诊基金占总基金比例20%左右,住院基金占总基金比例77%左右,风险基金按3%左右从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中提取,风险基金总规模应保持在当年统筹基金总额的10%左右,达到规定的规模后不再提取。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较多的地区可适当提高门诊基金比例。
三、补偿标准
(一)门诊补偿
新农合门诊补偿全部采用门诊统筹管理模式,分为一般门诊补偿和门诊慢性病(大病)补偿两种,其中门诊慢性病(大病)补偿总额控制在门诊基金的10%左右。
1、一般门诊补偿:参加新农合农村居民的门诊就医应以乡(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为主,每次就医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新农合补偿比例设为40%-50%,乡、村两级补偿比例原则上应有所区别。同时,每次就医补偿和年度累计补偿分别设置封顶线,个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不低于250元,按规定比例支付的一般诊疗费纳入上述封顶线计算。
2、门诊慢性病(大病)补偿: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开展门诊慢性病(大病)补偿工作,对高血压三期、糖尿病等不用住院治疗、需长期门诊就医、费用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或者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大病患者的大额门诊费用进行限额补偿或定额补偿。各地制定的门诊慢性病、大病补偿病种不得低于20种。
3、将参合农村居民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一般诊疗费按政策规定纳入门诊基金支付范围。各地要加强一般诊疗费的支付管理,可在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服务能力,以及参合农村居民医疗需求适度变化等情况的基础上,采取总额付费方式支付一般诊疗费。
(二)住院补偿
1、起付线设置:采用梯级补偿支付的方式,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不同标准的住院补偿起付线。一般设立四级起付线,其中: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为100元左右,县(市、区)定点医疗机构为500元左右,市(州)级定点医疗机构为1000元左右,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为1200元。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对象取消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
2、封顶线设置:全省住院补偿封顶线不低于8万元。
3、补偿比例设置:按不同的医疗机构级别和费用段设置不同的补偿比例,引导参加新农合农村居民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纳入政策范围内补偿的比例如下:
医疗机构纳入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比例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医药费用<500元部分60%左右500元以上部分85%左右县级医疗机构500元<医药费用<1000元部分60%左右1000元以上部分80%左右市级医疗机构1000元<医药费用<3000元部分55%3000元<医药费用<10000元部分60%10000元以上部分70%省级定点医疗机构1200<医药费用<5000元部分45%5000元<医药费用<20000元部分50%20000元以上部分60%
转诊至各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参合患者统一执行上述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标准。各统筹地区可根据2012年资金总量和近几年实际运行情况,参照上述标准适当调整县级、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诊疗项目、起付线、费用分段和具体补偿比例。非正常程序的转诊可考虑在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标准上适当下调。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和补偿比例由各地根据病人外流数量和住院医药费用情况,在充分兼顾基金承受能力和参合农民利益的前提下,自行决定。
各地要充分运用2011年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结果,适当降低AAA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或提高其补偿比例,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加强新农合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实施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及纳入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的病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受上述起付线和补偿比例限制。
(三)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产生的医药费用暂不纳入即时结报范围。对有责任主体的各种意外伤害,新农合基金不应给予补偿。因见义勇为或执行救灾救援等公益任务而负伤住院,按当地一般疾病住院补偿政策执行,申请补偿者须提供县级或县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情节证据。
申请意外伤害住院补偿均须提供其新农合卡(证)、身份证、当次外伤住院医药费用发票原件和病历复印件(加盖经治医院公章),并如实填写新农合外伤住院申请补偿登记表,供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调查备用。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应调查核实,排除责任性外伤。申请意外伤害报销医药费用的新农合患者要按照参合地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对调查后可纳入报销范围的,其住院医药费用中的可补偿费用的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在同级医疗机构补偿比例基础上适当降低补偿比例,封顶线原则上控制在5000元左右。
兑付意外伤害住院补偿款之前,应将拟补偿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址、参合证(卡)号、受伤时间、地点和详细原因、经治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拟补偿额等情况在参合人所属村、乡医疗机构及经治医院公示一个月,接受举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发放补偿款。
(四)其他补偿
1、参加新农合农村居民因危、急、重症等情况在门诊实施紧急抢救后住院的,其紧急抢救费纳入补偿范围。
2、鼓励家长为预期在当年度出生的婴儿提前缴纳参合资金,享受当年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补偿政策。错过缴费时限出生的婴儿随已参合的母亲,自出生之日起可纳入当年度新农合补偿范围,按照一般疾病补偿政策标准报销,其补偿费用纳入母亲当年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一并计算。
3、实施住院分娩定额补偿。对参加新农合的孕产妇在财政专项补助住院分娩费用外,给予200元的定额补偿。
4、实施大病救治。积极实施大病救治,同时根据国家要求进一步扩大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病种,提升保障能力。具体救治对象及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各地要结合2011年新农合运行情况,认真预测参合农村居民就医需求,分析参合农村居民住院率、住院费用水平、实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住院基金使用率等指标变化,合理制定住院补偿标准,2012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达到75%左右。

❺ 湖北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关于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通知
鄂卫通〔2013〕162号

各市、州、县卫生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6号)的相关规定,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实际发生的、符合诊疗规范、治疗必需、合理的医疗费用。根据我省新农合筹资标准和实际运行情况,现就我省2013年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即合规医疗费用范围规定如下:
一、参合年度已享受新农合住院补偿,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付的合规住院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纳入我省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管理的终末期肾病、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Ⅰ型糖尿病等四种特殊慢性病患者,新农合基金按不低于70%比例报销后的门诊合规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二、符合新农合报销政策规定的国家基本药物、省里增补非基本药物、第四版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范围内药品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各市(州)确定的治疗22种重大疾病必需的、合理的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三、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的常规检验检查项目全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PET-CT、各类胶囊镜检查等新型昂贵的特殊检查费用暂不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四、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内的耗材品种,单个或年度累计费用在市(州)规定标准以内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统计范围,规定标准以上部分不纳入。
五、下列费用不纳入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
1、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因斗殴致伤、酗酒、吸毒、自残、自杀、交通事故、刑事犯罪、戒烟、戒毒、职业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工伤保险以及其他涉及第三方责任人的医疗费用。
2、各种非功能性整形、矫形与美容、不孕不育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公共卫生项目负担和国家、省已有补助政策的疾病救治费用;医药费用中已经由医疗机构减免的部分;医疗事故或经鉴定属已经产生医疗事故争议尚未经过鉴定的医疗费用;境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费用。
3、非医疗机构发生的药品、耗材等费用。
4、超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定的医药费用。
5、享受新农合定额补助的住院分娩(含剖宫产)当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
6、超出新农合报销规定发生的床位费,以及其他不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的医疗服务设施收费。
7、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及组织源。
8、与治疗当次疾病无关的药品、检查、耗材等费用。
六、实施单病种定额付费、按床日付费的参合患者自付费用全部纳入大病保险合规医药费用范围,不受相关目录限制。
七、此大病保险报销范围规定暂行一年,今后随着大病保险运行情况、筹资标准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湖北省卫生厅
2013年4月16日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❻ 湖北省新农合报销选择

现在报销比例提高了。
我一个亲戚,做了阑尾炎手术。花费1500多,结果报了70%,自己支付给医院不到500元。
现在,报销手续也简单了,时间也缩短了不少。
我觉得,现在山东省的“新农合”,是民生工程的一个亮点。

❼ 湖北省新农合

湖北省新农合,嗯,现在还在交,你有需要的话也可以去交一下,保护你的身体健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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