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种刚需药目录
❶ 36种高价刚需药纳入医保最高降幅达多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7月19日宣布,36种药品经谈判成功正式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
利于企业发展
人社部社保中心副主任徐延君介绍说,这是我国首次开展药品目录准入谈判。
今年2月,人社部印发了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随后通过专家评审确定了44个价格相对高的专利、独家药作为拟谈判药品,由医保经办机构与药品企业展开谈判以确定适当的医保支付标准。最终,44个药品中谈判成功36个。这一全新尝试在明显扩大保障范围的同时,有效控制了医保基金支出和社会医药费用负担。药品企业的药品价格虽然大幅下降,但纳入目录后将被更多地使用,也有利于企业发展和创新。
让老百姓看的起病,那就是好的,药价本身就虚高,让不法分子喝老百姓的血,让老百姓看不起病,药费降价早就该执行了!
❷ 36种谈判药品纳入药品目录医保支付标准同步确定
据报道人社部印发《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将36种谈判药品纳入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并同步确定了这些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人社部要求各省(区、市)要将有关药品纳入药品目录乙类范围,与药品目录一并执行。同时,要加快推进本省(区、市)乙类药品调整工作,尽快发布。各省(区、市)社会保险主管部门不得将有关药品调出目录,也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
人社部明确,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该支付标准有效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期满后按照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有关规定进行调整。有效期内,如有谈判药品的仿制药上市,将根据仿制药价格水平调整该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如出现药品市场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现行支付标准的,医保部门可以与企业协商重新制定支付标准。
听起来还是不错的,还是期望快点落到实处,让老百姓早日享受到实惠吧。
❸ 36种高价刚需药纳入医保最高降幅达7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7月19日宣布,36种药品经谈判成功正式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
这36种药品多为高价刚需药,谈判后的医保支付标准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到44%,最高的达到70%,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将大为减轻,也兼顾了医保基金的负担能力。
利于企业发展
人社部社保中心副主任徐延君介绍说,这是我国首次开展药品目录准入谈判。
今年2月,人社部印发了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随后通过专家评审确定了44个价格相对高的专利、独家药作为拟谈判药品,由医保经办机构与药品企业展开谈判以确定适当的医保支付标准。最终,44个药品中谈判成功36个。这一全新尝试在明显扩大保障范围的同时,有效控制了医保基金支出和社会医药费用负担。药品企业的药品价格虽然大幅下降,但纳入目录后将被更多地使用,也有利于企业发展和创新。
这确实是个好消息,但是贯彻到边镇城区,还是越快越好,为老百姓多谋取点福利吧。
❹ 国家规定三十六种重大疾病有哪些
国家规定的重大疾病有三十六种,分别是:
(一)恶性肿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
(三)脑中风后遗症;
(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五)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六)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七)多个肢体缺失;
(八)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九)良性脑肿瘤;
(十)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十一)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十二)深度昏迷;
(十三)双耳失聪;
(十四)双目失明;
(十五)瘫痪;
(十六)心脏瓣膜手术;
(十七)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十八)严重脑损伤;
(十九)严重帕金森病;
(二十)严重Ⅲ度烧伤;
(二十一)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二十二)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二十三)语言能力丧失;
(二十四)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二十五)主动脉手术;
(二十六)多发性硬化症;
(二十七)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二十八)植物人;
(二十九)系统性红斑狼疮;
(三十)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型糖尿病);
(三十一)原发性心肌病;
(三十二)重症肌无力;
(三十三)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三十四)坏死性筋膜炎;
(三十五)终末期肺病;
(三十六)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四、职工医保报销
医保报销、基本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❺ 为什么说36种药品纳入医保范围是一举三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宣布,36种药品经谈判成功正式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
据悉,这36种药品多为高价刚需药,谈判后的医保支付标准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到44%,最高的达到70%,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将大为减轻,也兼顾了医保基金的负担能力。
“药品降价入医保”也兼顾了医保基金的负担能力。相关药品大幅度降价,使其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成为可能,同时也相当于节省了医保基金支出,提高了医保基金支出效率,达到了“花最少的钱、办最大的事”的目标。这是我国首次开展药品目录准入谈判,相信将来这样的谈判还会继续开展下去,并且向其他领域推广。
❻ 36种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价格平均降幅44%
据悉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36种谈判药品纳入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并同步确定了这些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了解到,36个药品包括31个西药和5个中成药。西药中有15个是肿瘤治疗药,覆盖了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骨髓瘤等癌种,从公布的医保支付标准来看,曲妥珠单抗注射剂(医保支付标准为7600元(440mg(20ml)/瓶))、利妥昔单抗注射剂(医保支付标准为2418元(100mg/10ml/瓶)、8289.87元(500mg/50ml/瓶))、硼替佐米注射剂(医保支付标准为6116元(3.5mg/瓶)、2344.26元(1mg/瓶))、来那度胺口服常释剂型(医保支付标准为866元(10mg/片)、1101.99元(25mg/片))等多个社会比较关注、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靶向药物价格降幅均较大,其他分别为治疗心血管病、肾病、眼病、精神病、抗感染、糖尿病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药物,以及治疗血友病的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和治疗多发性硬化症的重组人干扰素β-1b两种罕见病药。
中成药中有3个是抗肿瘤药,另外2个是心脑血管用药。复方黄黛片、银杏内脂注射液等备受关注的药品价格均下调。
人社部指出,此次医保药品谈判“大大减轻了我国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而对于企业而言,纳入谈判目录后,药品价格虽然下降,但“以量补价”也能带来新的盈利点。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列入谈判范围的西达本胺、康柏西普、阿帕替尼等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药品全部谈判成功,医药创新受到政策的重视和支持,有望进一步推动新药研发。
❼ 哪36种药品纳入医保药价大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7月19日宣布,36种药品经谈判成功正式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
今年2月,人社部印发了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随后通过专家评审确定了44个价格相对高的专利、独家药作为拟谈判药品,由医保经办机构与药品企业展开谈判以确定适当的医保支付标准。最终,44个药品中谈判成功36个。这一全新尝试在明显扩大保障范围的同时,有效控制了医保基金支出和社会医药费用负担。药品企业的药品价格虽然大幅下降,但纳入目录后将被更多地使用,也有利于企业发展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