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节能目录
㈠ 企业产品如何进入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目录
这个问题可以质询下当地的相关机构或者质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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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是什么意思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规定,政府采购需优先购买节能产品。部分产品是强制要求节能认证的,不在清单内的不能购买。
(2)政府采购节能目录扩展阅读:
资金来源:
1、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包括各种财政性资金,如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行政事业收入、以政府信誉或者财产担保的借贷资金以及属于政府所有的其他资金等。
2、预算内资金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
3、预算外资金是指财政部门从预算外专户按照规定核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拨款和经财政部门核准由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计划使用,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4、行政事业收入又分为行政收入和事业收入。
5、行政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非预算内外资金的各项收入。如固定资产临时出租出借和变价收入、非独立核算的后勤部门服务性收入、刊物发行的劳务收入、利息收入等。
㈢ 如何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你可以多学习政府采购法,以及一些相关的知识,网上都有.
比如说:公政府采购方式:
一、 开招标:可参照《采购法》中主要就是公开招标。
二、 邀请招标:
1、 具有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3、 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三、 竞争性谈判:
1、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成立的。
2、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
3、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求的。
4、 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 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标准等事项。
6、 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7、 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8、 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未成交的供应商。
四、 单一来源:
1、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3、 必须保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来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4、 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采购法》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五、 询价采购:
1、 采购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2、 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3、 确定被询价供应商的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4、 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依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六、 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具体情况请参照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法》第四章。
㈣ 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填多少期
现在采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采购文件中应该用最新一期的编号,即第十九期。
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是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2016年1月28日公布的第十九期,即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6]23号)。
㈤ 让我提供该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目录 什么意思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财库〔2004〕185号) 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清单的项目或目录一般情况下优先采购。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㈥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政府采购清单”里没有列入的产品可以参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吗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财库〔2004〕185号)
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清单的项目或目录一般情况下优先采购。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㈦ 政府采购采购计算机必须是环保清单和节能清单里的产品吗
是的。
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中的数字硬盘录像机、监控电视墙(拼接显示器)、监视器,以及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规定,政府采购需优先购买节能产品。部分产品是强制要求节能认证的,不在清单内的不能购买。
(7)政府采购节能目录扩展阅读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凡发生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接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邀请、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无法正常供货以及其他违反《承诺书》内容情形的,采购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财政部进行反映。财政部经核实后,根据具体违规情形,对制造商做出列入不良供应商行为记录、暂停列入“节能清单”三个月至两年的处理。
请台式计算机产品制造商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管理系统”核对填写本企业产品对应的产品性能参数,并确保信息真实有效。该参数将作为本期清单附件予以强制执行,即凡与性能参数附件不一致的产品,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逾期未按上述要求签署《承诺书》、填报销售联络信息并指定政府采购固定联络人、性能参数填报不全或填报错误的,视为不接受《承诺书》内容和拒绝提供销售联络信息、产品信息,自动放弃其产品列入本期“节能清单”的权利。
㈧ 政府采购节能清单现在到第几期了
第16期,可以到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407/t20140728_4619273.htm查看
㈨ 政府强制采购清单、节能产品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这三者一样吗,
1、中国没有政府强制采购清单。节能产品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都不是强制的,是采用自愿性质的。
这是因为,依据国际惯例,环保型、节能型产品认证均应该由第三方认证机构予以核准,政府不得强加干预,只能从政策法规上,技术标准上、市场推广上予以帮助和支持。
你所说的“政府强制采购”,应该是“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这可以参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在推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明确了”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 对于其中同时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
2、政府采购清单只有两个: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而这两个清单里的产品品目也分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
目前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所有产品都属于优先采购;而节能清单里既有强制采购又有优先采购。每期节能清单正式发布的通知会说具体有哪些品目为强采。
比如第二十二期节能清单中有十九个品目的产品是强制采购,其他为优先采购。
具体的表述是:“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3、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区别:
强制采购的意思是:属于这些强制采购品目的产品如果没有进入本期节能清单,那么在本期清单期内(一般是半年)就不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优先采购的意思是:属于节能清单范围里优先采购的品目,进了节能清单的产品应该比没进入节能清单的产品优先采购;对于同时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9)政府采购节能目录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中的阐述“在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中,实行强制采购的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是产品具有通用性,适合集中采购,有较好的规模效益;
二是产品节能效果突出,效益比较显著;
三是产品供应商数量充足,一般不少于5家,确保产品具有充分的竞争性,采购人具有较大的选择空间”。我们可以理解为能够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部分通用性强、节能(水)效果突出、供应量大的产品,例如节能灯、空调、座便器、水嘴等。
节能环保清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环保产品清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