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巡查记录范文
1. 永康河长日记
阳春三月,江东区热火朝天地掀起了“五水共治”工作浪潮。全区召开了“五水共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推出了2014年-2016年的三年行动计划。动员会后,我接受了组织
“任命”的一个新的职务——徐家河“河长”。和我同时接受“河长”职务的既有和我一样担任跨街道流域河流的四套班子的领导,也有单个街道流域河流的街道负责人。江东区内53条内河都分配到了相对应的“河长”的名下。
“河长”的职务从来没做过,与治水相关的工作也没有亲身经历过,如何做好“河长”可是要从头学起,从零做起了。邀请一位专业“高参”是必须的,我想到了王秀芳,她是上届的区政协委员,曾在宁波市自来水公司工作,对水利业务非常内行。现在从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参与着许多水利设施的工程监管工作。接下来很快和徐家河流经的东胜和明楼街道的干部取得了联系,迅速约定了实地查看的时间。实地查看就从徐家河的起点—徐家河翻水站开始,街道干部对徐家河情况做了介绍。徐家河全长1290米,水域面积有11307平方米。在东胜街道辖区为东西走向,汇入南北河。在明楼街道徐家社区分流为南北走向,汇入到长塘河,再流入甬江。我们一行人一边走一边查看和谈论着河周边情况,这条河的自然状态不是很好:一是河道狭窄,水流缓慢。相比南北河和长塘河而言,徐家河是一条小河,最窄的地方只有3-4米,有几处是直角转弯。所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河道宽阔的河流依靠水流的冲刷可以起到净化提高水质的作用。而“平平静静”的徐家河很容易出现河水发黑发臭的情况。二是徐家河与南北河沟通工程搁置。2011年区建设局实施了徐家河与南北河的“断头河”沟通工程,新建了宁徐路跨河桥梁,但由于征地拆迁方面的原因,导致最后50米河道不能沟通。这段长约50米的地块横亘在徐家河的中间,显得那么的“奇怪”。三是生活生产导致多种污染源。徐家河流经王家车头地块,这里是城中村待改造地块,居住着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尽管东胜街道对背街小巷保洁工作到位,城中村内道路干净,但很多居民贪图方便,生活垃圾直接扔到河里或堆积在沿河绿化带。我们看到一楼一户居民把自家的排水管私自接到河道里,排污管口裸露在河床壁上,非常明显,但这户居民恽然不觉不妥。在河边的餐饮企业也有几家,我们查看时未看到餐饮废水直排入河,但街道干部说这种情况曾被反映过。
沿河岸的巡查让我们了解了徐家河的基本现状,回到社区我们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两个街道介绍了“五水共治”工作开展的情况:为配合跨街道流域的河长工作,街道一级建立了相应的“河长”组织架构。街道将“五水共治”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每周都要做商量。在社区组织了“护河队”开展日常监督排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污染行为。王秀芳工程师提出了她的专业“处方”,对于内河治污主要是两块:一是工程治污,即打通断头河、生活阳台洗衣废水截污纳管、非法排污口清理等,二是技术治污,即沿河餐饮实行餐厨垃圾统一回收、河道的疏通清淤、配置曝气装置、人工投放养殖水生活体菌类。听着王秀芳工程师的分析,大家纷纷点头给予充分的认可。但对于这些方法和措施由谁来实施、如何来落实,街道和社区的干部们都犯难了:从街道的职能和工作经费来说,街道一直来都是做“岸上”的工作,如打通“断头河”、拆除违章建筑、清理生活垃圾堆放等,而象生活废水如何截污纳管、河道如何清淤疏浚等都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还有如餐饮企业整规、餐厨垃圾统一集中回收以街道一家力量也很难形成声势,“断头河”最后50米征地拆迁是东郊街道的产权,最好能请产权街道给予支持,推进拆迁,为区建设局打通“断头路”创造条件等等。
受大家发言的启发,我归纳了我们下步工作的总体思路。首先是要明确工作目标,从总体上来讲,徐家河目前是5类水质,我们在年底前的目标就是要把水质标准从5类提升为4类。其次,我们要排出治理污水的方案和计划,菜单式列出要解决的工作任务。在这些任务中哪些是我们流域街道可以自已着手做的,哪些是需要职能部门和相关街道配合的等等。再次,也是很重要的,我们要有一个科学的治理体系,按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把基本的工作方法从管理变为治理,建立多主体的协作工作体系。现在党委、政府已经把“五水共治”工作放在了极其重要的位置,那么我们还要引导涉河的企业单位改变导致污染的生产方式,动员广大的居民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发动社会上的有识之士对治理“母亲河”贡献力量。我引用盟内前辈夏真老师在《宁波民盟》期刊中介绍的江北区洪塘街道保国寺山下一个美丽乡村典型的治水成功的范例,鼓励大家要因地制宜研究科学的治理污染方法。只要我们有执着的精神和治理理念,再加上科学的方法,“五水共治”的目标一定能够完成。
2. 河长制陪巡什么任务
河长制陪巡主要是对道路两侧的违法建设以及饲养鸡鸭等行为进行巡查。除此以外就是配合对这些进行整治。
3. 河长制是什么意思
就是一人负责一条河流的保护,有问题及时想办法解决。
“河长(zhǎng)制”,即由中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河长制的目的在于通过制度的方式,责任到人(首长负责,部门共治),强化监督,多方联动,公众参与,最终实现水清、岸绿、景美、宜居,也就是说每条河都有人负责,污染了就找他。
(3)河长巡查记录范文扩展阅读:
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