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范文3000字
A. 读后感3000字,急!!!
回首奥运会,北京的天空一片欢腾,那是因为无数中国人的翘首期盼与呐喊;北京的天空如此蔚蓝,那是因为冲天斗志的感染。奥运角逐激烈而又残酷,胜负往往系于一线之间,中国选手以无比的自信与勇气,战胜对手,征服赛场,超越自我,让五星红旗一次次在大地升起,让义勇军进行曲一次次在全球华人的心中奏响。所有的中国人在自豪,所有的炎黄子孙在骄傲!
6年前那个梦圆奥运的不眠之夜人们不会忘记;人们更不会忘记,在举国欢腾的那一刻我国政府向全世界做出的庄严承诺:我们有能力、有信心将2008年奥运会办成一届令人难忘的盛会。
申奥成功了,我们赢得了今天。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国公民,有义务也有权利为迎接2008年奥运会而竭尽全力地去做好每一件事,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微薄的力量。
做好每一件小事,是我们力所能及的;做好每一件小事,是最有意义的。俗话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有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往上走,才能做好一件大事。现在,全国上上下下都正在行动。从自我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从身边的每一件事做起。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人们现在一个个都讲礼仪,懂礼貌,爱护环境卫生,使我们的生活条件大大提高。让我们的身边充满温暖。现在,无论是小孩、青年、老年人,都在努力学习英语,希望和外国朋友友好交谈。
看着全国人民都正在行动,做为通材的老师和学生,我们能做些什么呢?我们应该全力以赴,创造和谐通材,为迎奥运做准备。
当看到体育健儿站在领奖台上,手捧着金牌时,我们小小的心中对他们充满了无限的敬佩和羡慕。在校园里,我们加强身体锻炼,保持身体健康。活泼开朗,积极向上,以全新的精神面貌迎接以后的学习和生活。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孩子。在校园里,我们发扬奥运精神,文明作风。做到了语言文明,举止端庄,同学之间团结友爱,见到老师主动问好。让校园处处洋溢着文明。我们以奥运健儿为榜样,学习他们坚强不屈,有决心,热爱祖国的好品质。我们积极开展奥运活动,办奥运小报,用彩笔勾勒出绿色奥运。我们爱护校园环境,见到纸屑,弯腰捡起;见到垃圾,顺手扔进垃圾桶;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让校园环境得到保护。
如果校园是一棵树,那么和谐便是树上的枝枝叶叶;如果校园是一片蔚蓝的天空,那么和谐便是空中一排排成群的飞鸟;如果校园是一泓清泉,那么和谐便是一滴滴甘甜的泉水。其实,和谐离我们只有几步之遥,只要我们认真做好每一件小事,和谐就最终会降临在我们可爱的校园。同学们,行动起来吧!以饱满的精神和热情迎接2008北京奥运会。
“火红青春是年龄,国家荣誉胜生命”。这是奥运健儿心中的梦想,也是我们通材师生的梦想,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迎奥运,促和谐,树新 BoA~
2、我国终于拥有举办奥运会的权利了,这是多么另人兴奋的事情啊。这也令我们感到光荣,这份光荣不是平白无故而得到的是通过全名族共同努力的结果,如果没有大家的这份努力,使国家变的富强,那么我们也不会感到这份光荣。我们要懂得珍惜这份光荣,所以要更加努力。奥运会的精神也是勇于拼搏的。
在我的眼里,奥运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人类之间的战争,就其本质目的来说,并不在于屠杀,而在于使敌方屈服,这一点,在奥运会上得以充分实现。人类作为一种高级动物,本来就有着协作与好战的双重属性,否则,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战争。但愿奥运能成为人类竟争与好胜的最终战场,而使真正的血腥战争得以消亡。
随着时间的到来奥运会很快就要开始了。世界各地的人们也要来到中国,我做为一个主人,一名中学生,我要热情的邀请外国人到中国来做客,我们要尊敬他们,了解他们的风俗习惯还主动向外国来的朋友们问好。我们应该讲礼貌,中国有句话说的好:"要以礼待人"。作为一名中国人,龙的传人,我们应该讲卫生,懂礼貌,不随地吐痰,不乱仍东西。
我们想要的不仅仅是美丽的街道、宏伟的会场,我们更想得到外国人对我们的尊重和赞赏。我们想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奥运,更加文明更加特别更加人文化的奥运。展示出我们中国人特有的纯朴、热情,向世界展示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活力。而这些都需要我们文明礼貌的人文环境来支撑。让世界记住中国奥运,不仅仅需要别具特色的客观环境,更加需要我们中国国民上下同心,树立新的文明风尚,展示我们中国精神。
赛场上的奥运健儿让我们真正领会了奥林匹克精神。勇敢、顽强不足以概括高凌、张军的一往无前;自信、稳健不能揭示熊倪、伏明霞的心路历程。他们十几年不懈追求的目标给我们的一生做出回答。这是超越个人的力量,这是超越同界的竞争,奥林匹克精神带来了心灵的净化和全世界的合音。虽然殊酷的竞争溶入了运动员太多的汗水、泪水和血水,虽然我几次由客厅躲进了卧室、躲进了阳台,直到国歌奏响时才溜出来,但我希望圣火永不熄灭,希望全世界的人们都处在祥和之中。
我希望看到色彩斑斓的2008奥运会:红色,是跳动的火焰,它代表了奥运圣火,就像福娃欢欢一样,满怀着热情,在"Higher、Faster、Stronger"的口号下,奥林匹克运动所真正倡导的是"团结、友谊、进步";黄色,代表了我们,黄皮肤黑眼睛的炎黄子孙。我们永远都是龙的传人,我们不会让我们的祖先失望因为具备了更强的科技实力;绿色,代表了环境,是地球村的色彩。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我们只有一片蓝天,我们对地球的回报只有环保,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耗材如果被弃置在环境中或掩埋,它很难降解,有的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事实上其中的许多成分都可以再回收利用,如:塑料、调色剂、泡沫塑料、海绵、碳粉以及各种金属等等,这些原料加工以后又可以制成新的产品,如:E-木、再循环的塑料、公园长凳子、文具等等。通过耗材回收,可以减少被堆填或掩埋的耗材,从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短暂的一个月内,经同学们的努力,就收集到了100多个墨盒。没有使用耗材的同学也都在积极做着宣传工作。可见保护环境的理念已经深入到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每个人都在为保护环境,举办一届绿色奥运尽着自己的一份力量。我们用双手建造了一个绿色的家园,更期盼一个绿色的奥运!
在此,我还想告诉中学生们几句话,要好好学习,不要失去自信!你们可以的,祖国需要你们,你们每一个人都是祖国的花朵,只要自己想做的就大胆去做吧!只要心中有梦想努力去做就会实现我最后就想告诉大家积聚话。
国庆60周年资料
10月1日是中国的国庆节.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前赴后继,取得了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 1949年10月1日,在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了开国大典,在隆隆的礼炮声中,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并亲手升起了第一面五星红旗.聚集天安门广场的三十万军民进行了盛大的阅兵和庆祝游行.10月1日是我国的国庆节,为什么把这一天定为国庆节呢?中国人民经过一百多年的英勇奋战,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了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在1949年10月1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最伟大的转变.1949年9月的政协一届一次会议上决定把10月1日定为国庆节.
1949年十月一日下午3时,北京30万人在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典礼,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毛泽东主席庄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并亲自升起了第一面五星红旗。毛主席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随即举行阅兵式和群众游行。朱德总司令检阅了海陆空军,并宣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命令》,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迅速肃清国民党一切残余武装,解放一切尚未解放的国土。同日,北京新华广播电台在天安门广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实况广播。这是中国人民广播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实况广播,全国各地人民广播电台同时联国庆节历史由来 :
10月1日是我们伟大祖国的生日
1949年10月1日,是新中国成立的纪念日。这里应该说明一点,在许多人的印象中,1949年的10月l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了有数十万军民参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其实,人们头脑中的这一印象并不准确。因为,1949年10月1日在天安门广场举行的典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盛典,而不是开国大典。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也就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早在当年10月1日之前一个星期就已经宣布过了。当时也不叫“开国大典”,而是称作“开国盛典”。时间是1949年9月21日。这一天,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主任毛泽东在政协第一届会议上所致的开幕词中就已经宣告了新中国的诞生。
那么10月1日的国庆又是怎么回事呢?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许广平发言说:“马叙伦委员请假不能来,他托我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应有国庆日,所以希望本会决定把10月1日定为国庆日。”毛泽东说“我们应作一提议,向政府建议,由政府决定。”1949年10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规定每年10月1日为国庆日,并以这一天作为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日子。从此,每年的10月1日就成为全国各族人民隆重欢庆的节日了。
你自己多看看 挑一挑。。
B. 老师让写书评,至少三千字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http://www.zjggqxx.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801
这里有个短一点的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不像童话那样可爱生动活泼,有时候甚至是让人感到恐怖,其实这不是它的缺点,而是它的优点。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喜欢恐怖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大家应该看题目都有点起鸡皮疙瘩了吧?!那就让我来简单说一下吧:巴克(注意:巴克就是主人公,它是一只狗)在冰天雪地里面拉雪橇,不到一个月就瘦了足足15斤,只好卖掉巴克买其它的狗。和:南极的温度是零下50摄氏度左右,每天要拉12个小时的雪橇。从这两个地方就足以看出有点恐怖了,不用像后面就比前面还有让人胆战心惊了!
每人心中都有一分狂野,正如那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
人的内心是很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他,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等到我们经历了很多,许多沧海变做桑田,自己的心也累了,甚至连跳动的力量也没有了,猛然做梦时发现了自己祖先也与狼一般于禁林中召唤,我们会义无返顾的回到本就属于也是我们本影在的地方吗?
野性不光在呼唤我们的心,甚至灵魂也为他屈服。忽的想起了那句“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原始的自有他的美丽。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固的山石,清明的流水,让世界毁灭又让它重生。但他永远不能磨灭生命的骨髓——野性。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没有他则生命也无从谈起,他有无穷的哲理。唤起了野性不是重生就是涅盘。也正是他的矛盾让人们渴望野性之火的燃烧又惧怕他焚毁自己。
野性的呼唤,来隐秘的深处。
请选择一下 我网络的。。。。。
C. 怎样才能把一篇3000字读后感写好怎么写
3000字.这个有点多,读后感一般写这几方面
1写作品的中心思想呀,表达了什么呀,这类.这些一般网上查下就出来了,或者看序言也行.
2写你读时的感受,你对这本书有什么印象,觉的哪里写的好,哪里写的精彩,挑几段重点作分析.
3写读后的收获,你领悟了什么,有什么感想,这本书对你有什么帮助和启发.
把这几点写好,再加个精彩的开头和结尾,就差不多了.
若是字数不够,你完全可以就书中某个话题说开去,或就书中反应的某个做评论,反正是感想都可以写.
你可以具体举一本书.
望采纳
D. 谁帮忙写个3000字的书评啊最好自己写的 边城或受戒这两本
我爱喵呜网
E. 急求一篇3000字左右的书评,如若不行,字数稍少的书评范文亦可!
X-MAN
——读《语言与人生》
一、X-ray
语言就像X光,能够透过皮肤、肌肉和体液,清清楚楚地看到骨架。到达那一层次后,大量本源性的东西会充斥在自身周围,有精彩的(包括洞察的这个过程,如同推理)也有黑暗的,但是想要看清这个世界还是该从看清自己开始。
“事实上,我们估量别人和外界事物时智慧的高低,多半以我们自我评价时智慧的高低而定。苏格拉底‘认识你自己’这一句名言里,就包含这种意思。”[ 《语言与人生》,早川一会著,版本不明,第二编第十六章。]
自知也许是一个很容易让人自信的特质,而且这种自信和“我不漂亮,但我很善良(事实是这个转折并不成立)”的那种自信迥然不同。如果拿自己作为案例似乎有点不厚道,但我确实认为自从自己突然间意识到“自知”这个词并且认为理应自知以后,面对很多事我开始变得坦然。如果没有记错(这半句话表现了语言的伪装),在这种状态的起初,我会整天想着“自知”这个词,然后像一个故作高深的或者说是自以为已经具备成熟思想的人一样,“睥睨”身边的同学和身边的事,同时把其中的大部分(包括那些无法让我淡定的糗事)看在眼里,纠结在心里。那样类似诗人捕捉灵感的处理生活的方式一度让我很文艺,这种浸淫在某一个世界里的生活方式很容易改变一个人的世界观(当然就我而言,我觉得那种“扭曲”的世界观还是挺可爱的),不利于人在这个社会上的生存,所以我通过记录情感的变化修复自己不稳定的内心,正如早川先生讲的“感动性语言最重要的功用,就是缓和激荡的情绪。”[ 同上书,第一编第九章。]自知或许就是需要一个比较稳定的环境才能茁壮成长的,中学时代的小苗没有被扼杀,而是平平安安地在几年后变成了一棵小树。
自知不仅像是补血的桃,同时也像是件一旦装上就不会被卸掉的防具。如同上段所说,自知可以使我渐渐坦然,渐渐直截了当地面对现实,渐渐演变成一种我很喜欢的生活状态——潇洒。就好像进入大学后,我发现自己开始能够大量地去承认了。对于有着轻微“人前焦虑症”的我,这绝对是一件值得说“Wow”的事。
在经历了自知以后,才能开始通过语言了解他人,了解外向的世界。就生活化来讲,就是倾听别人的话听懂别人的话(当然也不要想多了);就戏剧化来讲,就是学会看懂潜台词学会思考更深度的东西;就利益化来讲,就是懂得如何讲套话如何套别人的话……这里头的学问太大,得慢慢来。
二、XX、XY
语言是人必须的,就广义而言,语言如同染色体,与生俱来,丧失了语言的人将丧失一切从基因拓展出去的可能性,难以生存。这一小节主要是想谈谈“字义环境”。
“像我们大家一样,他周围的言辞,也形成各种气氛,和天气一样地变化频繁……但是他对于四周言辞的气氛,对于他精神的健康,究竟有什么影响,却从来没有关心过。”[ 同上书,第一编第一章。]
这样的对周围语言的漠不关心想必是现代人过分接触语言造成的,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想要安安分分地去观察了解品味一个汉字很不容易,忙于学习,忙于工作,忙于游手好闲,忙于上网,人们早已丧失那样的闲心。过多的接触语言虽然不至于形成逆反心理,但这样的语言环境确实如同工业化社会的初级阶段,会渐渐污染我们自身的语言文字世界,最后,我们将对大多数的语言文字麻木。这样的念头让人害怕。
拿最近的例子来说,我在组稿的时候收到一篇编辑室学姐(约等于这本刊物的副主编)的书评,关于《潜水钟与蝴蝶》。当时我一看(注意!是“一看”,不过自那以后我每每想到此事,都会想到一句经典台词“乍看之下他很帅……那得有多乍呀?!”)觉得还行,又正愁没什么好的稿子,就把它放进去了。那个时候我还只听说过《潜水钟与蝴蝶》的电影版,没看过中文版小说,所以具体在审稿的时候没能发现什么不对。可是——凡事总有可是——当我从图书馆借了那本薄薄的小说来看了以后,我发现在内心的评断上,我难以认为那是一篇能放进刊物的优秀的书评。我对她这篇书评的抵触关键在于小说的主题。她压根就没有提到这本书最有价值的体现在真实性上的超越了文字的主题!(顺便说下,个人认为从沟通这个主题切入,这篇书评会好得多)一旦撇开主题,这篇书评的一千多个字就没有了太大的意义,这难道是在写她春花秋月的小伤感吗?!不过木已成舟,我也只是在某次聊天的时候跟她提起过这事,虽然当时我不敢造次的语言的潜台词是“学姐,你那篇东西亮瞎了我的狗眼”,但是她竟然以不敢大胆揭露鞭笞她为由拒绝接受我的角度论。“你的角度论我可是不接受的哦……”
这件事至少证明了文字已经能够欺骗一个以编辑为理想的小青年了。这让我联想到了机器人,虽然我明白,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我的走眼——编辑最要不得的走眼——和一时间的麻木。不过至少我意识到了这件事,意识到语言和自己的生活有着莫大的关联。字义环境和其它类型的诸如生活环境、学习环境一样,可以由我自己来决定,去改变。
字义环境对我最大的影响是决定了我的生存姿态,理想和审美观。这个影响最早是出现在高中时代的一个早晨。那天的清晨我从梦中顿然醒来,然后看着这个安静的卧室,看着米黄的帘子透出清晨的萧凉,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时候我突然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释然和安妥,同时那种类似于宋词的意境(写这几个字的时候我有点羞涩,左右张望状……)充满了整个卧室。那一次,我对世界的想法被改变了,以至于后来的抱定以全能编辑为理想也是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那一次梦醒的左右。
编辑的理想让我不会轻视每一个我能够看到的字,只要有错别字,我非得喃喃地说上几句。也许这样的方式类似于职业病(当然,我是希望能够拥有这种职业病的,因为那样的话我就是编辑了),但是如此之深的对周边语言文字的关注或许终有一天会让我对它们产生疏离感。这样的想法似乎在理论上是成立的,但是这种对语言文字的密切关注不应该成为自己的累赘。相反,自己在一定程度上的对它们合理的梳理令我获益匪浅。但愿如此。
三、X=?
语言又如同未知数,它本身可以未知(用“知道得不足够”来形容可能更合适些),它的力量同样也是未知。它可以造成混乱,也可以构建秩序。它的潜力无穷,至少人们还研究不出来。这一小节的感想主要是谈语言在构建秩序上的能力。
我发现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共同语言”这个词了,因为现在我更多的是用“认同”来替代它。在跟同学讨论问题或单纯聊天的时候,一旦出现分歧,就会开始出现类似辩论的情景。每个人的思考方式都不一样,要说服他们确实是不容易的。当然,这些“辩论”的前提是不会发展成掐架。
上上礼拜和一些同学乘车去UNNC参观。那天阳光明媚,那里的草坪又甚好,不坐上去简直就是暴殄天物。两三个同学聊着聊着,就开始了激烈(虽然有不掐架的前提,但是那架势……)的辩论(当我一左一右的两人的辩论到达高潮的时候,就只能用咆哮来形容了)。左边的那个同学不同意对方的一个观点——“相对等同是正确的”,然后他们开始了大战三百回合。我围观,主要想听听他们是怎么想的(由于当时没有这种敏锐度开手机录音,导致那段精彩的对轰基本“亡佚”)。不过总的来说,左边的同学是在用具象的思维思考这个问题,而右边的同学用的是抽象思维。似乎在“相对等同”的这个问题上,用具象思维是不太合理的,但实际情况是,当我们指出这一点时,他竟然说:“我没有在用具象思维思考……”语毕,我一掌排在他的膀上。
那次争论的结果是他赢了,我们主动退出。从对辩的角度来说,我们确实没有能力让他服输,换句话说,我们没有足够的论据支撑自己的观点。从这次对话可以看出我们之间虽然是和谐的,但是我们自己的语言尚不足够构建出一个更有秩序的集体,这也许是境界问题,但更多的可能是因为方式的不合适——单纯的语言的力量不够强大,它需要配合,比如将其艺术化。
“作家藉着语言,把他的经验和态度整理出来,因此在读者的心中起了作用,使读者也能把他个人的经验和态度,略微整顿一下。经过了这番整顿以后,读者的内心可以变得略微整齐些了。这就是艺术的目的。”[ 同上书,第二编第十六章。]
个人认为艺术的目的在于承担,所以与其说是“艺术的目的”,倒不如说是“艺术的能力”。这种能力并不明显,同时也是不直接的,因为艺术并不能整顿读者的内心,反而是用传承创新后的大量艺术形式和内容使读者的内心更丰富。对读者的内心起到整顿作用的理应是读者本身,当然,部分伟大的艺术作品可以凭借自身的魅力将读者吸引到自己麾下,但即使是那样,也只能称之为强势的感化,这同样不是艺术的目的所在。
但力量终归是力量,掌握力量生存下去是人的本能。作为艺术形式的一种,适当地修炼自己驾驭语言的能力对自己很有帮助,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编织语言来对抗现实。
“在我们现代的社会里,还有许多人受了环境的影响,宁可不吃饭,却不能不穿漂亮的衣服,以表示自己阔气。最奇怪的是我们一披上漂亮的衣服,也就真的感觉到阔气起来了。”[ 同上书,第一编第二章。]
这句话让我想到了《Ugly Betty》里的一句话:“时尚使人自信。”看来“化悲愤为食欲”之类偷换概念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挺有效的。
F. 3000字的文学评论要怎么写有什么规格
要先了解文章的大致内容,然后看它都从什么地方着手的,再从各方面评说。
G. 一本有意义的书读后感怎么写3000字的
《童年》读后感
说起来真让人惭愧,我以前并不爱读小说,因为篇幅太长,总需要花很多时间.所以,每次总是虎头蛇尾,从未完整读过一篇长篇小说.但是《童年》这本厚达380余页的长篇小说却深深地吸引了我,居然被我破天荒的读完,而且说是聚精会神地读完也毫不为过.小说读完了,我为书中的主人公也就是作者高尔基原型的命运深深牵挂,我流过泪,与他同苦;我欢笑过,与他同乐,可以说这是一本令人震撼、难忘和启迪的好书,不愧是举世公认的艺术珍品.下面还是让我们一同感受一下主人公的成长历程吧! 登录作文网,你也可投稿.
马克西姆.高尔基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在外祖父家,外祖母是他唯一最亲近的人.之后,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磨难.他只上过三年学,11岁就走向社会,过早的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16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的最低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而且当时受封建沙皇主义统治的社会十分黑暗,加之耶稣教条盛行,人们都信奉圣母与上帝,每天都要在胸前划“十字”作祈祷,但高尔基不为 所动,因为他有自己的人生信念.当然,在他遭遇挫折的时期,也曾有过自杀的念头.那一次,他买了一把手枪要自杀,但幸好没打中心脏,不然就结束了他那年轻宝贵的生命.不过高尔基还是凭着坚定的革命信念和坚强的毅力战胜了自我,重新树立起生活和学习的信心.他依然酷爱学习,在艰苦的劳动之余仍坚持写作实践和阅读大量的书籍.而且他还经常创作一些诗歌之类的作品,1889年开始他的小说创作生涯,最终成为闻名欧洲的作家,也为我国广大读者所熟悉和喜爱. 现在想一下我的童年,真是天壤之别啊!首先,我出生在新社会,伟大的祖国繁荣富强、蒸蒸日上,人民安居乐业,其次,我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住在美丽的翠海花园自不必说,还有老师辛勤培育我、爸爸妈妈疼爱我、爷爷奶奶呵护我.可以说和我同时代的少年朋友们都享受到来自社会和家庭的无限关爱.而高尔基没有,但他却那么坚强勇敢、努力进取,敢于面对一切困难!通过勤奋努力成为了一个深受人们爱戴的伟大作家! 登录作文网,你也可投稿.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记住这个伟大的名字吧!一个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成长中的青少年学习的楷模——高尔基!让我们学习他那勤于学习、善于写作、敢于斗争的优秀品质!这就是高尔基上小学时,家里非常得穷,连一件新衣服也买不起.于是,他只好穿着他妈妈的皮鞋和外祖母的外套,还有黄色的衣衫,散脚的裤子,这样一身五颜六色的打扮去上学.因为高尔基的生活很困难,所以他只能用捡垃圾来维持生活.那时,穷人是很被别人鄙视的,所以一些富家子弟就经常嘲笑高尔基.然而,高尔却从来不拿它当一回事.他努力学习,终于成为了伟大的作家.
看到这里,我被高尔基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想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同样是童年,我们的生活可比高尔基的幸福多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天天有新衣服穿,我们真应该珍惜啊.高尔基能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坚持不懈,奋发向上,直至成功.那么我们呢?这么好的生活条件下,如果还不努力学习,那就太对不起老师和我们的爸爸妈妈了.我想:在前进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一些坎坷.但是,只要像高尔基那样,咬一咬牙,绝不放弃,就一定能成功.高尔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高尔基也值得我们尊敬.
我的读后感.
这是我的读书报告,绝对自己的.
《文化的解释》读后感
美国人类学家格尔茨著的《文化的解释》,是20世纪文化研究的创造性的观察,是复杂性方法论“迈向文化的解释理论”,是当代文化理论研究的总结.它全面梳理围绕文化的研究领域,对文化的概念、文化与宗教以及文化与意识形态等的关系进行了详实的研究,运用贴近大众生活的通俗化描写方式把文化当作“文本”解读,倡导文化研究者用恰当的、富有激情的研究心态去关心人的问题,探讨生与死的意义,处理社会秩序中涵盖的文化复杂性意义.
《文化的解释》,“收入那些与文化概念有直接而明显关系的论文”,大多非理论探求,而是格尔兹于巴厘岛和爪哇的经验研究.然第一章“深描说—迈向文化的解释理论”例外,概括的说明了格尔兹的人类学核心和其采取的立场.文化、解释、深描,是格尔茨的重点.
文化,在学习《社会学概论》时就看得出对这个词的定义是见仁见智,没有完全确定的定义.泰勒在《原始文化》中对其定义是:“文化是一个复合的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格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获得的其他任何能力和习惯”,这个定义是当时学习时相对比较重要的.格尔茨在《文化的解释》中,以区别与社会学的视角对文化进行了定义:“我主张的文化实质上是一个符号学的概念.马克斯•韦伯提出‘人是悬在由他自己所编的意义之网中的动物’,我本人也持相同的观点.于是,我以为所谓文化就是这样一些由人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因此,对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种寻求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种探求意义的解释科学.”“作为可解释性符号的交融体系,文化不是一种力量,不是造成社会事件、行动、制度或过程的原因;它是一种这些社会现象可以在其中得到清晰描述的即深描的脉络.”
这些文字其实已经说明了人类学与社会学的区别,那就是社会学,无论是韦伯还是涂尔干,他们其实都在寻求对社会的规律认识,韦伯好就好在,他强调一个“理解”,但理解的目的,或者学术指向还是一个规律,具体到他的学说里,就是一个理性化.他明确知道,理性化带给人的是无意义的铁笼,可他还是指出这个过程无可避免,其规律性的威力无可抵挡.格尔茨对于文化的客观性和主观性的思考是“虽说文化是观念性的,但它并不是存在于人的头脑中;虽然它是非物质性的,但也并非是超自然的存在.”我个人对文化的理解,文化是对原始的诠释,每一个人都是一个赤裸裸的原始人,是出生地的区域文化塑造了每一个个体,也使不同个体具有了不同性格;人类的一切塑造都来自与人自身的需要,人是因为需要才去追求,同时也恰恰是因为缺乏才去追求,所以这个社会倡导什么文化,就证明我们这个社会正在缺失什么文化.
解释,这是格尔茨对于民族志的看法,即民族志应该是“解释性”的,而这从中就出现了另一个重要的概念——深描.“深描”可以说是作为方法论在格尔茨的理论中扮演绝对的角色.“深描强调勾勒行为点滴、文化细部,是描写的特定花、情景化、具体化,当一个人在说话,只注意此人的‘说话’状态不过是‘浅描’,表情、语调、音量等等也在‘深描’的兴趣之中.‘深描’本事就是一种解释,它不是目的.”
格尔茨认为,深描的民族志以及解释人类学所要解释的是“社会性话语流”. 在格尔茨看来,人们的社会行动等诸行为,实际上并不是凭空存在的,而是一种社会性表达和呈现.这种社会性表达是通过将行动视为具体有着象征意义的符号行动.格尔茨指出这种“社会通行”的媒介——意义结构:“人们通过这些结构构成信号领会并相互联系”.因此,需要通过符号的象征意义以及其后的意义结构进行“解释”.
深描,前面已经写到,它更关注点滴细节,是具体的、特定的深入解释.格尔茨用巴厘岛的斗鸡活动的调查研究讲明了深描作为一种方法论的运用.首先是进入,即融入当地人的意义结构.我认为,能否融入当地人的意义结构,在客观上为当地文化所接受,这才是整个“深描”的一个基本前提,尽管融入当地人的意义结构的方式可能很多,这并不意味着要研究阿赞德人就是要成为阿赞德人,而是要试图去接近土著本地人对于事件、行动等的阐释.
格尔茨对斗鸡游戏进行了分析.公鸡,其实是作为一种符号的象征意义,即“巴厘人与他的雄鸡认同时,不仅把雄鸡与他的理想化的自身联系在一起,甚而与其男性器官联系在一起,同时也与他最恐惧、最憎恶、既爱又恨的事物,即使之神魂颠倒的‘黑暗的力量’联系在一起.”“如同在棒球场、高尔夫球场、跑道上或围绕一个牌桌所表现出的美国外观一样,巴厘岛的外观就在斗鸡场中.因为表面上在那里搏斗的只是公鸡,而实际上却是男人.”“斗鸡的功能,如果一定要这样称它的话,在于它的解释作用:它是巴厘人对自己心理经验的解读,是一个他们将给自己听的关于他们自己的故事.”
在此明显可以看到在巴厘岛的文化中,公鸡成为了一种符号象征而存在,公鸡象征着男人,象征着某种情绪和精神.相对的,斗鸡游戏也就不再是简单的斗鸡,而被赋予了一种象征意义.关于斗鸡的法则作为世代相传的法律、规则,使得几乎无人对此发表不满或质疑.这些都说明,斗鸡已成为一种社会性表达.因此在这个过程中,斗鸡成为了一种表达工具,反映了巴厘岛的文化情景.因此,《文化的解释》向我介绍了阐明了一个新的人类学研究方法——深描.以深描的态度、精神、方法去研究分析,可以得到较真实的社会的经验实质.
阅读完格尔茨的《文化的解释》后,对“文化”这一现象有了更加清晰的理解.构成文化的不仅是能观察、能计算和能度量的事物,它还包含共同的观念和意义.正如他在书中借举的一个哲学家的吉尔波特•赖尔的有趣例子——挤眼和无意的眨眼的误会所阐述的道理那样——只有在共同意义的世界里,自然的声音和事情才能了解,也才能传达信息.所以就像格尔茨强调的方法论一样,一定要深入到“文化模式”中去,不带有任何民族本位的偏见去看待、认识和研究某种文化,才能获得真实的、客观的知识.
H. 谁给我一份小说的书评3000字左右谢谢
《雪国》 《雪国》中的虚无思想深深地渗透了日本古典文学传统,是“东方式”的虚无。尽管川康成初登文坛时,因对文坛现状不满,曾与横光利一等发起“新感觉运动”,试图以达达主义、表现主义等西方现代派手法创造一种全新的感觉世界不重视日本文学传统,曾经“企图否定它,排除它。”但川端康成在中年后,越来越发现自己对“没有经历过西方式的的悲痛和苦恼,我在日本也没有见过西方式的虚无和颓废”。他开始向传统靠拢。在创作《雪国》时,为了写这个世界不存在的美,他只能从日本传统文化中寻求创作灵感。
日本文化在历史长河,以“真实”为基础,自力地生成“哀”的特殊品格,并继而形成浪漫的物哀,幽玄的空寂和风雅的困寂三者相通的传统文化精神。在物哀文学观念发展过程中,紫式部作出重大贡献,她在《源氏物语》中,从简单的感叹到复杂的感动,深化了主体感情并由理智支配文学素材,使物语的内容更加丰富充实,含赞赏亲爱、共鸣、同情、可怜、悲伤的广泛含义,而且感动的对象超出人和物,扩大为社会世相,感动具有观照性。在紫式部看来,物哀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对人的感动,以男女恋情的哀感最为突出;第二层是对世相的感动,贯穿在对人情世态,包括天下大事的咏叹;第三层则属观照性的,它是对自然物的感动,尤其是季节带来的无常感,即对自然美的心。川端康成在《雪国》中表现出的虚无与《源式物语》中的物哀思想是一脉相承的。物哀的第一层是对人的感动。尤其是男女恋情的哀感。这在《雪国》的创作动机中表现了出来,川端康成曾说过:“《伊豆的舞女》也罢,《雪国》也罢,我都是抱着对爱情表示感谢的心情写就,这种表现,在《伊豆的舞妇》中纯朴地表现了出来,在《雪国》中则稍微深入,作了痛苦的表现。”从男女间的恋情出发来表现悲哀思想,这是日本古典文学传统。《雪国》中驹子真心爱上岛村,不能自持,岛村清楚地知道驹子迷恋上他,但他认为驹子的爱情追求甚至她的生存本身就是徒劳的,可悲的,岛村在驹子为生活而生活,为爱情而爱情这一女性悲哀的苦海是漂荡着,他的内心为苦涩所浸泡。他倾心叶子,叶子可望而不可及,这种虚无感与物哀是相通的。物哀的第二层是对世相的感动。《雪国》整部作品都是在偏僻乡村发生的,似乎与现实联系不大。但联系这部作品的创作背景发现,在川端康成创作《雪国》时,日本军国主义正进行疯狂的侵略战争,川端康成没有下面反映这场战争,而是通过虚实相生的艺术形象巧妙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正如日本评论家岛崎秀树说:“川端康成对军国主义是消极抵抗,《雪国》便是例子。” 川端康成把现实抽象化,把虚无世界把对世相的感动贯穿在人情世相中,暗示人生徒劳。物哀的第三层观照性,它是对自然物的感动。自古以来,日本文学家以自然为友,以回时为伴,很了解自然的心,即自然的灵性。他们在自然中发现美的存在,进而创造文学的美。雪国在夜空下一片白茫茫,山上还有白花、杉树。在雪国,月色也是别有特色,“山头上罩满了月色,这是原野尽头惟一的景色,月色虽以淡淡消去,但余韵无穷,不禁使人产生冬夜寥峭的感觉。”“盈盈皓月,深深地射了进来,照亮得连驹子的耳朵的凹凸线条都清晰地浮现出来。”在这些景物描写中,浸透着岛村的主观情绪流露出淡淡的哀愁,这与物哀是相通的,物哀不是直观而是靠情绪,想象力去感受自然,在欣赏自然景物时潜藏着一种爱情的哀愁情绪留有诗韵,包含无常的哀感和无常的美感。
日本传统文化经由镰仓时代禅宗世俗化演绎出空寂幽玄,即强调从“无”的境界中发现完全的、纯粹的、可谓“无中万般有”,平安时代,闲寂与以幽玄为基调表现苦恼的更具情绪性的空寂相分离,表现出以风雅为基调,表现寂寥之情更具情调性的特征。不像物哀那样耽于悲衣与同情的感情咏叹,而是让人们不断体味其不乐的寂寥感,一种精神性的“寂”。川端康成也说:“风雅,就是发现存在的美,感受已经发现的美,创造有所感受的美。”川端康成在《雪国》中不厌其烦地描写雪夜、夕阳、甚至于叶子的死,作者都展现出“银河泻入心理”那种欣赏似的闲寂的虚无。正如川端康成喜叹引用的清少纳言在《枕草子》里的一句话:“往昔徒然空消逝”。在他眼里,终极的空虚才是真正的美的所在,而对于美,我们还需要感受。这种感受性格是川端康对于闲寂的继承与发展。
总之,川端康成是以“虚无”本来面目表现社会人生的,在《雪国》里,川端康超越了世俗道德的规范,在朦胧中展示事件,创造出一种虚幻的美,超越现实美的绝对境界。他所守望的是一片看不到颗粒的精神田野。
[编辑本段]艺术特点
川端的小说在思想内容上引起褒贬不一的评论,然而他“高超的技巧”却是公认的。《雪国》具有代表性。他把西方现代派的某些创作手法和日本固有的文学传统结合起来,无论在人物形象的塑造方面,还是情节结构方面,均能另辟蹊径,为日本文学和世界文学的发展作出了贡献。这里要提及的是,川端的写作风格:他的作品给人一种强烈的真实感,这种强烈的真实感超越了很多作家,甚至是巴尔扎克,而直逼列夫·托尔斯泰,而作品的人物性格除了主角之外并不见得有多么突出的地方,所以一些批评家以为这是作品的败笔。要知道,一幅画,要有主体和背景,一篇文章也要分主次,次要人物的存在是为了烘托主要人物的性格,在这点上,恰恰,川段处理的恰到好处,可见他对西方文学表现手法实质的深入把握,从这点上看,似乎可以把川段归为是“表现主义”的作家,因为他强调小说要表现感受,表现感觉,把感受融入诗一样的意境中。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川端继承日本古典文学重视人物心理刻画的传统,在细腻描写人物心理活动方面,有其独到之处。他在《雪国》中巧妙运用自由联想这种独特的心理描写法,把叶子的形象放到岛村的脑海里去,让岛村在逻想中强化和美化叶子的形象,从而也就细腻地反映了岛村本人的性格和品质。
第二,在结构上借鉴西方“意识流”的创作手法,突破时空的连贯性,主要以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或作者创作的需求作为线索,展开叙述。《雪国》在总体上基本按照事物发展的时间顺序来写,在某些局部又通过岛村的自由联想展开故事和推动情节,从而适当地冲破了事物发展的时间顺序,形成内容上的一定跳跃。这就使作品避免了平铺直叙、显得呆板的毛病,从而使作品波澜起伏。
第三,作品鲜明地体现了“新感觉派”所主张的以纯粹的个人官能感觉作为出发点,依靠直觉来把握事物的特点。比如《雪国》结尾描写叶子在蚕房火灾中为救出孩子而献出生命的一段情节,依靠直觉写得既悲且美。在岛村眼里,火灾充满诗意:地上洁白的雪景,天上灿烂的银河,天地之间火花飞舞,而叶子美丽的身躯从楼上飘然落下……在岛村心目中,也可以说是在作者心目中叶子虽死犹生,她的死不过是“内在生命的变形以及那变迁的过程”。从艺术效果来看,这种描写似乎使叶子这个非现实美的幻影在作者的直觉中得到最后完成。
I. 求关于历史书的书评 3000字左右
《历史是个什么玩意儿》书评 历史是这么个玩意儿
——《历史是个什么玩意儿——袁腾飞说中国史 上》 洪宇澄/文
历史是个什么玩意儿?不少人问过这话,但初见书名,还是有些诧然。作者正是百家讲坛《两宋风云》的主讲袁腾飞。
这本书好处多端,略表其三。
意
“你看那厮长的那模样,哪有一点帝王福相啊。那脸跟个鞋拔子似的,又像瓦刀,满脸麻子……你给他画成这样,他宰了你。你美化他,把他画得跟秦始皇汉武帝似的是吧,他也宰了你。”大约没有哪本说史的书能出现这种文字,说的还是一朝开国之君,然而袁腾飞不但说,而且旁征博引,条理分明。
除了痛斥朱元璋之外,他不屑于反清复明而有理有据地赞扬了满州的诸位明君,他把懦弱无能的大宋朝总结成“最可爱的王朝”,他把勇猛闻于世的斯巴达300勇士说成“300个人打仗放在咱们周朝相当于是连长干的事儿。”种种迹象表面,普遍的历史观念在《历史是个什么玩意儿》这本书里休想轻易扎稳马步,你总能在读这些颠覆性论断的时候发觉从前对历史的认识如此概念化,它们被袁腾飞风卷残云地描述成另外一番风景。等你醒悟过来又幡然觉着,他教会你的却并不是形式化的颠覆,而是重新审视既定事实的勇气同智慧。
情
面对历史,多半人选择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他们很客观,如一尊庄严钝重的石佛。偏有另一些人,不能说他不学术,也不能说他没道理,但从他们口中喷涌而出的历史事件总像沸腾的熔岩,那种莲花锦绣的情景须臾便能俘获你的心情。
其实历史书最初的面貌本就是痛快愉悦的,像《史记》,像《三国志》,总能把学术集结和情感喷薄搭配到浑然卓荦,如何两千多年后的历史书却成了这副寡淡模样?袁腾飞不信,他就是另一些人之一,他直斥寺庙里的乱收费,直斥明朝皇帝是一个赛着一个的混蛋。此君感情滚烫,一口京片子生脆而凶猛,砍瓜切菜痛下针砭,如同老北京的豆汁,初入口毁人朵颐,细回味悠长绵然。文采节律即便不能复刻司马氏,情感的风骨倒是私淑得彻底。
趣
据网友说袁腾飞真正的对手是郭德纲。
这话不准确,但也不扯淡,“七次下西洋,600万两银子花出去,郑和整个是一个散财童子”、“汉人的服装是最笨拙的,宽袍大袖,那个大袖子能钻进一个人去,穿上那个衣服一上街,勤劳的清洁工都得下岗。”从这些通篇通篇充满智慧的包袱可见,袁腾飞说史真有点儿相声样,学和唱谈不上,说和逗不含糊,让一本说历史的书变得饱满鲜艳,像含着满口的跳跳糖一样充满惊喜。有多少人愿意等地铁的时候或者蹲马桶的时候抽一本笑话书来翻几页放松心情,快乐之时如能兼顾汲取隐遁在幽默之后的信息量和知识点,更加难得。看起来他是明确想告诉我们历史是个有趣的玩意儿。
衡量一部作品,意、情、趣三者只占其一就是好书,三者全占的,确实没什么理由无视了。有句话叫“鸟随鸾凤飞腾远,人伴贤良品自高。”袁腾飞能不能飞腾远没关系,但他的名字估计会和诗句一样要被人们念叨得越来越频繁。
J. 3000字读后感怎么写
看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你的感受可能很多,如果面面俱到像开杂货铺一样,把自己所有的感受都一股脑地写上去,什么都有一点,什么也不深不透,重点部分也像蜻蜓点水一样一擦而过,必然使文章平淡,不深刻。所以写感受前要认真思考、分析,对自己的感想加以提炼,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去写。你可以抓住原作的中心思想写,也可以抓住文中自己感受最深的一个情节、一个人物、一句闪光的语言来写,最好是突出一点,深入挖掘,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总之,感受越深,表达才能越真切,文章才能越感人。
写读后感的重点应是联系实际发表感想。我们所说的联系实际范围很广泛,可以联系个人实际,也可以联系社会实际,可以是历史教训,也可以是当前形势,可以是童年生活,也可以是班级或家庭状况,但最主要的是无论怎样联系都要突出时代精神,要有较强的时代感。
读后感是议论性较强的读书笔记,要用切身体会,实践经验和生动的事例来阐明从“读”中悟出的道理。因此,读后感中既要写“读”,又要写“感”,既要叙述,又必须说理。叙述是议论的基础,议论又是叙述的深化,二者必须结合。
读后感以“感”为主。要适当地引用原文,当然引用不能太多,应以自己的语言为主。在表现方法上,可用夹叙夹议的写法,议论时应重于分析说理,事例不宜多,引用原文要简洁。在结构上,一般在开头概括式提示“读”,从中引出“感”,在着重抒写感受后,结尾又回扣“读”。
注意事项: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
模式可以如下图所示:
述读(前提)
发感(论证)
感点(桥梁)
结感(升华)
在这个结构模式中,“感点”是关键,没有了感点,读后感也就失去了灵魂,也就无所谓“读后感”。在整篇文章中,感点在“述读”与“发感”之间起着桥梁的作用,是结构全文的纽带。“感点”承接“述读”。读后感的写作,必须是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读”是“感”的前提和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结果 。“感点”也领起“发感”,它是发感的依据。发感必须围绕感点展开论述,对感点发表自己的看法、感受,以议论为主,突出一个“感”字。“结感”收束全篇,升华感点,是“感”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