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荒范文
A. 土地开荒申请表怎么写
开荒还要申请表吗?
B. 开荒的土地使用权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开发利用国有土地,开发利用者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仍属国家。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就视为现使用者所有。
C. 土地法有关开荒地的规定
对二十年前开荒的土地现法律的规定: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说开荒的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农民集体所有。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3、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所以说开荒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的确定要看是否经过批准、登记。
4、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 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如果未经批准开恳,是违法的。
D. 开荒土地争认
根据《土地法》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既然你的父母已经在20多年前就开垦土地,如果未办理相关手续,建议立即办理,或者与当地村委会签订协议。没有法律条文,那么私自垦荒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在2003年3月1日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法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这意味着农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等要由农村集体发包进行。在村里的土地上开恳荒地未经村民经济组织同意,村委会有权收回,但对人力物力的投入,使得荒地变为农用地,村委会可考虑给予一定的补偿。
所以,目前你们应在法律上将垦荒手续完善,否则,在法律上你父母与其他村民对这片荒地的所有权是一样的。
E.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对农村开荒地如何规定
荒沟、荒山等荒地都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发包。经依法承包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村集体同意的开荒地,应当返还给村集体。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四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五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四十六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5)土地开荒范文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五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 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F. 开荒土地的使用
如果你有开荒审批手续,可以先耕种,在归属问题解决之前,你作为实际开荒人和使用人有权继续耕种
G. 我家有一块开荒地需写证明是我家的应该怎么写
上溯你的某位先人曾经确实拥有过此地或应该占有这块地,后因某种原因暂时荒废,且中途无任何人获得过此地的拥有权,然后证明你是优先继承人可以合法继承之。
H. 开荒土地
你好,只要是收费,都要有正规的票据才是合适的。集体指的是你们那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不是以村长为首的领班一众人等。
I. 土地法关于开荒地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荒沟、荒山等荒地都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发包。经依法承包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村集体同意的开荒地,应当返还给村集体。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四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五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四十六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J. 开荒土地一问
土地开发,遵守“谁开发、谁管理使用、谁受益”的原则,土地使用权属土地开发者,你只要坚持不卖,因为是不合法的公司,他就不敢强行你卖给他。但要提醒你,赶快种上庄稼,因为连续三年不种又成了荒地就使用权不属你了。
如果其公司要强行逼你,建议你维权;
一是要求该公司出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征用该地块的相关文件;如果一旦拿不出来,或者即使有,也要按程序在当地进行公示;如果没有公示该文件,也属程序违法;如果公示了,征地机关不是该公司,而是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测算拟定土地补偿方案报政府批准后在被征土地所在地进行公示,还要召开听证会,被征土地农户代表就补偿方案的年产值和补偿陪数的确定进行质疑,要求听证机关作出解释说明并出示相关法律依据和文件。
二是拿不出来对你更有利,因为国土资源部门根本没有报批过,他还敢强行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