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参考文献 » 劳务派遣申请报告范文

劳务派遣申请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 2021-03-16 05:52:05

㈠ 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应该怎么写请详细规范一点。

怎么写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望哪位老师指教,谢谢!

㈡ 劳务派遣工转正式工申请书啥写

本人在岗期间,通过虚心学习,已熟练各项操作技能,与同事之间相处亦非常融洽,能正确并有效率的完成工作任务。 就写这之类的,态度诚恳的,突出自己的优势。

㈢ 劳务派遣转正式工申请书怎么写

本人在岗期间,通过虚心学习,已熟练各项操作技能,与同事之间相处亦非常融洽,能正确并有效率的完成工作任务。 就写这之类的,态度诚恳的,突出自己的优势。

㈣ 申请为劳务派遣的申请书怎么写啊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工作,强化增值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企业性单位、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企业),均可向其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第三条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一)企业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1、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2、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含180万元)以上。
(二)已开业的小规模工业企业会计核算健全,实际年应税销售额在上述规定标准以下,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
(三)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四)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
第四条 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又均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企业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但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其分支机构也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第五条 下列企业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一)未达到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企业;
(二)个体经营者以外的个人;
(三)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
(四)以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五)提供不真实认定资料的企业。
第六条 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企业应在下列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
(一)新办企业,若预计年应税销售额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后的3个月内。
(二)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连续12 个月内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次月。
(三)凡有本办法第十条所列违规行为而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一年内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年后的连续12个月内累计达到规定认定标准的,应在达到标准的次月。
第七条 企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须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附表一),连同下列资料一起报送受理机关: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二)法人代表、办税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等)。
(三)经营场地资料,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协议。
(四)分支机构申请认定时,应同时提供总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以及总机构确认其为统一核算的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五)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其可从事进出口业务或盐业批发业务的证明材料。
(六)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 受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机关为主管国税机关,审批机关为县(区)局(含)以上各级国税机关流转税管理部门。一般纳税人因违规行为被取消资格后,一年期满需要重新认定的,须由地级以上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部门审批。各地新认定和被取消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名单,必须报地级以上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部门备案。
受理机关受理企业的认定申请资料后,应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将核实情况填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审核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审批机关审批。
审批机关对受理机关报送的企业认定申请资料审核后,符合一般纳税人资格条件的,应下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附表二),并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同时填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下达不予审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并将有关资料退回报送机关。 ~~~~~~~~~~~~

㈤ 高速路转劳务派遣申请书

尊敬的处领导:
我于2010年8月9日成为****工程公司的一名劳务派遣工人,到今年在建工处工作已满3个年头。根据建工处派遣工流转相关文件的条件要求,我具备流转资格,现申请转为建工处正式员工。作为一名劳务派遣工,初来建工处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新的领导和同事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建工处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打消了心里的不安与犹豫。在与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之初,我通过处相关部门及项目部的专业知识培训和积极的自我施工实践,实际施工技能有了进一步的巩固和提高,很快适应了建工处施工管理的工作环境,掌握了瓦工作业的整个操作流程和基本质量要求。在这3年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班长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同时主动为班组分忧;专业和非专业上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当然,工作中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要领导指正;在此,我要特别感谢上级领导和同事对我的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
经过这3年,我已经能够胜任目前我从事的工种,砌墙、抹灰、混凝土浇注中的振捣、压光我都能干得很好。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经验方面有待提高,团队协作能力也需要进一步增强,需要不断继续学习以提高自己的施工操作能力。
申请人:

㈥ 劳务派遣公司申请报告该怎么写

劳务派遣公司申请报告的写法:

拟新开设劳务派遣单位的不需盖章,只需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并在企业名称后面加上“预先核准”。

“申请单位盖章”处所盖印章的字迹应清楚;拟新开设劳务派遣单位的不需盖章,只需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并在企业名称后面加上“预先核准”。

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划“√”。

企业名称”应与印章上的名称完全一致;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和“工商注册日期”应填写完整、清楚。

注册资金”单位为万元;经营范围”应填写“劳务派遣”注册地区”应按“XX省XX市XX县(区)填写。

邮政编码”应填写申请单位办公所在地的邮政编码,便于日后有关文书的邮寄送达;经营地址”应填写申请单位办公所在地的详细地址,依照“XX县(区)XX街道XX号”填写。

法定代表人姓名”应填写现任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该“姓名”应与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姓名”完全一致。

身份证号码”应填写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号码18位数字)申请单位留下的联系电话”联系传真”和“电子邮箱”应是申请单位经办人员的常用电话(手机)传真和邮箱;申请事由”按以下几种情形填写:申请前已经开展了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单位,填写“已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申请前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单位,填写“拟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人,填写“新开办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填表人姓名”中所填人员应是经办人员;填表日期”可等受理机构核验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再填,或在补正补齐申请资料后再填。

㈦ 劳务派遣公司申请报告

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力资源市场根据社会需求而开办的新的人才中介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企业是组织下岗职工采取劳务输出形式实现再就业,以劳务服务为经营项目的企业。组建劳务派遣企业是对年龄较大,有一定就业能力或对企业依赖性较强的下岗职工提供的一种较稳妥的促进就业措施。通过劳务派遣企业与用工单位洽谈劳务输入输出条件,避免了下岗职工个人求职过程中所受的种种歧视,规范了用工单位的劳务输入输出行为,有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劳务派遣的作用(优势) 相关资料: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动关系和用人主体相分离的多元化、灵活性、弹性化的新型用人模式,其实质就是用人单位向派遣机构租赁劳动力,用人与管人相分离。 ① 劳务派遣有三个主体:派遣机构、派遣员工、用人单位。 ② 派遣机构按照用人单位的条件和要求招聘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为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其他劳动保障事务:但不直接使用员工。 ③ 用人单位只管使用派遣机构派来的员工,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 ④ 派遣员工同时接受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对其岗位的双重管理,作为派遣机构的员工,他们必须按用人单位要求的数量和质量完成任务。 劳务派遣不同于传统的劳务中介还在于对就业资源进行有效利用。劳务派遣公司通过对各级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街道、社区劳务保障服务机构的信息搜集引导,并依托全省各层次的技能培训机构,为员工实施省内、省外、境外就业的各个环节需要开展的各类培训、咨询、代理等一条龙服务,进而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由自发无序向依法有序转移。 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具有很多优势。 一、用人单位的优势 : ①人事管理便捷专业。用人单位不需要专门人员、机构对派遣人员进行管理,使用这些人员时,可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用人需求,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派遣员工,具体的日常劳动事务管理工作包括解除劳动关系等事务,全部由派遣公司负责完成, 平时只要对派遣员工做出相关的管理规定,按分配的工作任务进行管理、考核。合同期满,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终止,是否续签合同,主动权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在增加业务时增加人员,在业务减少时减少人员,用人十分机动灵活。 ②减少用人单位劳动纠纷。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指导下,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派遣服务协议,派遣公司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只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这样用人单位就可避免与派遣员工在劳动关系上出现的纠纷。 ③有利于用人单位解决“进人容易,出人难”的问题。现在的用人单位用人多体现为时效性和阶段性,用人单位使用职工最担心是“人一进来,就得管—辈子”的用人模式。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解除了用人单位的后顾之忧,派遣员工无论到哪里工作,劳动关系始终在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④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通过劳动派遣的形式,既解决机关事业用人单位用人受编制和指标限制的难题,又可避免招聘、遣散员工等烦杂问题带来的困扰,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办事效率。 二、劳动者的优势 ①可以充分体现个人的择业自主。由于个人的劳动关系及档案、社会保险关系全部建立在劳务派遣公司,一个用人单位派遣期满,能够毫无障碍地进行流动,重新选择更能发挥自身才能的工作岗位。 ②在劳务派遣合同期内,劳务派遣公司成为用人主体,在对派遣员工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执行中,能够严格按国家的法律、政策进行操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受雇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 ③实行劳务派遣后,个人可以合法建立多元劳动关系,在不影响原有工作前提下寻求更多发挥自己才能的机会和空间。 总之,实行劳务派遣后,最大限度地净化了用工的管理职能,减轻了用人单位的工作负担,使企业能够集中全部精力参与市场竞争;理顺了劳动关系,规范了用工行为,使用工单位和劳务人员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务关系。同时,改变用工方式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加有了保障。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制度,执行《北京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用人单位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各项待遇。如果用工单位在短时间内将所有人员都做到规范用工,工作量极大。所以,委托我单位为该公司使用人员实施劳务派遣,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则是捷径。 (1)采取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员工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保证了劳资双方在遵守劳动法的前提下实现了用工受法律保护,员工的权益也有了保障。员工由于有劳动合同的保护和约束将更努力为用工单位工作,但原有的福利待遇和管理制度都没有变化。 (2)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规定为劳务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用工单位和劳务人员按规定的比例定期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因为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工龄得到延续,失业、医疗、工伤和退休后生活有了保障。 (3)因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故人事档案的管理也应在劳务派遣公司,使劳务人员开具各种与人事档案相关的证明更加快捷。 总之,实行劳务派遣后,最大限度的净化了用工的管理职能。减轻了企业的工作负担,使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参与市场竞争。理顺了劳动关系,规范了用工行为,使用工单位和劳务人员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务关系。因此对劳动者个人来讲,改变用工方式后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有了保证。 劳务派遣手续如何办理 劳务派遣手续简便,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提出派遣劳务人员的需求(劳务人员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也可通过劳务服务公司招聘),确定用人名单,然后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用工手续。具体办理派遣手续程序如下: (1)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在双方遵守国家《劳动法》的前提下,明确劳务派遣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 (2) 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依照《北京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与所有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注明所要派遣到的企业名称及岗位。 (3) 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明确双方的劳务关系及所从事工作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 劳务人员工资如何发放 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约定,企业按月管理和考核劳务人员情况,确定劳务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社保经费、加班费、个人所得税等,每月底划拨到派遣机构财务帐上,派遣机构代发全部劳务人员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 劳务人员社会保险如何办 根据“用人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将按用人单位提出的劳务人员工资基数,办理社会保险的项目,具体内容是: (1) 每月由用人单位支付当月社会保险所需费用; (2) 劳务派遣机构为劳务人员代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 根据劳务人员每月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4) 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办理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5) 应用人单位要求代交劳务人员住房公积金; (6) 向用户提供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及各项社会保险新出台政策的宣传。 劳务人员工伤问题如何解决 用工单位应负责工作场地、设施及环境的安全管理, 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保证劳务人员劳动安全,避免发生工伤事故。劳务人员因公受伤时,按照《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第四十七条 “职工被借调、聘用或者劳务输出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借调、聘用或者劳务输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规定执行。派遣机构将协助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理赔事宜。 劳务人员档案如何管理 为了及时、真实的掌握劳务人员情况,采用劳务人员的档案在可能的情况下统一管理模式。主要内容有: (1) 及时为劳务人员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 (2) 及时为新招聘劳务人员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3) 受委托办理北京市外地人员务工城市管理的各种证件; (4) 按规定代办有关档案中记载的材料证明手续(结婚证明、出国政审等),存档期间计算工龄等; (5) 派遣协议到期,根据用工单位和劳务人员要求,代办档案续存或转移 用工单位需要做的工作 (1)应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合法规范用工,承担劳务人员的各项费用。 (2)为了确保劳务派遣业务的正常进行,应规范及完善各项劳务人员管理制度,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及相适应的技能培训。 (3)实施劳务派遣后,用人单位可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如何调动劳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方面,采取合理的奖励处罚机制给用人单位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制定奖励和处罚标准,对劳务人员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和处罚

热点内容
涂鸦论文 发布:2021-03-31 13:04:48 浏览:698
手机数据库应用 发布:2021-03-31 13:04:28 浏览:353
版面217 发布:2021-03-31 13:04:18 浏览:587
知网不查的资源 发布:2021-03-31 13:03:43 浏览:713
基金赎回参考 发布:2021-03-31 13:02:08 浏览:489
悬疑故事范文 发布:2021-03-31 13:02:07 浏览:87
做简单的自我介绍范文 发布:2021-03-31 13:01:48 浏览:537
战略地图参考 发布:2021-03-31 13:01:09 浏览:463
收支模板 发布:2021-03-31 13:00:43 浏览:17
电气学术会议 发布:2021-03-31 13:00:32 浏览: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