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范文
1. 代位权诉讼起诉书具体该怎么写,求
举例:
代位权诉讼起诉状范本
原告:(债权人身份信息)
地址:
被告:(次债务人身份信息)
地址:
第三人:(债务人身份信息)
现住址: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代位权诉讼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履行代位清偿义务,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xxxxx元和利息xxxxx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xxxxxxx(写明原告享有合法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的情况)
原告认为,原告对第三人的债权合法有据,应受法律保护。由于第三人怠于行使其对被告的到期债权,已损害了原告的债权实现。为了充分切实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依据《合同法》第73条之规定,特予提起代位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此致
xxxxxxxx人民法院
具 状 人:xx
年 月 日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依照这一规定,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也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代位权诉讼。简而言之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追索权时,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人的债务人,并要求其还债的一种诉讼活动。
1、代位权仅限于以诉讼的方式行使;
2、债权人为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可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列明;
3、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4、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而非债务人,其他必要费用如差旅费、律师费由债务人承担;
5、因仲裁条款的相对性,即使债务人、次债务人间的合同约定了仲裁协议,不妨碍债权人以诉讼的方式行使代位权;
6、代位权诉讼所涉及的主债权和次债权应均不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 民间借贷纠纷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授权委托书怎么写
授权委托书(公民委托诉讼代理人用)
委托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受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方式:……。
受委托人:
×××,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受托人系委托人的……(写明受托人与委托人的关系)。
现委托×××、×××在……(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委托事项与权限如下: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和权限:
……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和权限: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3. 代位权起诉状,请教合同纠纷的代位权起诉状,具体的该怎么写,求模板
找律师代书比较稳妥。
本律师特别提醒,任何法律问题都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况且有些事实真相在以非专业的目光审视后所作的描述,不一定符合其原始法律状态。因此,在看不到原始材料,听不到您对你咨询的事件的详细叙述的情况下,本律师仅仅是根据您的简单描述,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咨询意见,该意见仅仅作为您分析的参考,而不能、也不应当直接作为您处理法律事务指导法律诉讼的准则。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纵横法律网-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杨国营律师
4. 民事诉讼中,被告亲人代为出庭要写委托书吗
要写委托书。
1、被告亲人,只能是近亲属,而不是所有的亲人。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民事诉讼中近亲属的范围: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12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3、授权委托书(全权代理)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住址:XXXX;联系电话:XXXX;
受托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住址:XXXX;联系电话:XXXX;
受托人XXX系本人之亲属(具体说明是什么关系),现委托XXX在本人与XXX因XXXX纠纷一案中,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代理权限为:代为陈述事实,参加辩论,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与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拓展资料:
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一。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