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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班稅務

發布時間: 2021-03-27 13:30:05

㈠ 開補習班需要交稅嗎

交營業稅,對來於經營營業自稅應稅項目的個人,營業稅法規定了起征點,按期納稅的起征點為月營業額1000-5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日(次)營業額100元。營業額達到起征點的全額計稅,未達起征點的免繳營業稅。
還要交納個人所得稅。

㈡ 教育培訓行業稅率多少

一般納稅人(連續個提供教育培訓服務銷售額達到500萬元及以上)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連續12個月提供教育培訓服務銷售額不足500萬元)則適用3%的增值稅徵收率。

教育咨詢類公司,營改增後稅率是6%,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徵收率。

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的稅率,計稅方法為一般計稅方法。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增值稅徵收率(3%),計稅方法是簡易計稅方法。即

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2)輔導班稅務擴展閱讀:

增值稅

一、銷售或進口貨物除列舉的以外增值稅稅率,第一項規定:「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6%。」

二、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增值稅稅率,第四項規定:「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7%。

三、農業產品 13% 包括植物類、動物類。

四、糧食、食用植物油 13% 糧食包括稻穀;大米;大豆;小麥;雜糧;鮮山芋、山芋干、山芋粉;經過加工的的麵粉(各種花式麵粉除外)。澱粉不屬於農產品的范圍,應按照17%徵收增值稅。食用植物油包括從植物中加工提取的食用油脂及以其為原料生產的混合油。

五、其他貨物 13% 包括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圖書、報紙、雜志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六、出口銷售貨物0 原油,柴油、援外出口貨物、天然牛黃、麝香、銅及銅基合金、白金、糖、新聞紙等國家規定不予退稅。

正常應該入無形資產科目,然後進行攤銷。

支出的後續費用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如果是支付的產品采購加價,則記入產品采購成本;如果支付的是廣告基金,則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

㈢ 營改增後非學歷培訓機構如何繳稅

1、一般納稅人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2、培訓行業認定一般納稅人的標準是年應稅服務銷售額510萬元。營改增之前,教育培訓機構納稅是地稅營業稅,繳稅稅率是6%左右。

3、營改增這項條款有3個關鍵因素,分別是:一般納稅人,非學歷教育,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稅率。

4、綜合這三項因素來看,能夠享受這個利好條款的前提是一個企業,不是一個學校。並且這個企業一定有合法的教育資質,在營業執照或經營范圍中有培訓服務這個經營內容,發票可以開出「培訓費」三個關鍵字。

(3)輔導班稅務擴展閱讀

新增四大行業營改增的實施:

1)建築業:一般納稅人徵收10%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徵收3%的增值稅。

2)房地產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徵收10%的增值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

3)生活服務業:6%。免稅項目:托兒所、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等。

4)金融業:6%。免稅項目: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國債地方政府債、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等的利息收入等。

資料來源來源:

網路—營改增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稅務局-【熱點回應】學歷教育、教育培訓,營改增後會增加稅負嗎?

㈣ 教育培訓公司 都繳納哪些稅收

廣東順德:
營業稅:營業額×3%(文化教育業)
城建稅:營業稅×7%
教育費附加:營業稅×3%
教育費附加收入:營業稅×2%
堤圍防護費:營業額×0.1%

㈤ 教育培訓業能享受什麼稅收優惠政策

教育培訓業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有:

增值稅

1、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免徵增值稅。

2、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服務免徵增值稅。

3、托兒所、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免徵增值稅。

4、政府舉辦的從事學歷教育的高等、中等、初等學校(不含下屬單位),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全部歸該學校所有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5、特殊教育學校舉辦的企業可以享受國家對福利企業實行的增值稅優惠政策。

(5)輔導班稅務擴展閱讀:

稅法具有多樣性、規范性、統一性、技術性、經濟性的特徵。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納稅人必須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稅務機關憑借國家政權賦予的權力,以國家政權的名義,向納稅人徵收稅款。

如果納稅人偷稅、欠稅、騙稅、抗稅,稅務機關就要追繳稅款、滯納金,依法處以罰款,觸犯刑法的還要由司法機關予以刑事處罰。

1、偷稅,是納稅人有意違反稅法規定,用欺騙、隱瞞等方式(如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和記賬憑證,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等),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

2、欠稅,是納稅人超過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沒有按時納稅而拖欠稅款的行為。

3、騙稅,是納稅人或人員以假報出口或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行為。在我國,出口退稅是對納稅人出口的貨物退還或免徵在國內各生產和流通環節已納或應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出口退稅是國際慣例。

㈥ 教育培訓機構納稅與公司納稅有什麼不同

除了營業稅等基本稅種,教育培訓機構需要繳納的稅費還包括教育費附加稅和地方教育費附加,這些稅種是公司納稅所不包含的。

育培訓機構需要繳納的稅費如下:

1、營業稅額:按主營業務收入*5%稅率

2、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營業稅額*7%稅率

3、教育費附加:按營業稅額*3%稅率

4、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營業稅額*1%或*2%稅率

(6)輔導班稅務擴展閱讀: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39號)

第一條第(二)款規定:「對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教育勞務營業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3號)

第一條規定:

一、學歷教育是指:

受教育者經過國家教育考試或者國家規定的其他入學方式,進入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獲得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的教育形式。具體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學、成人小學;

2、初級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職業初中、成人初中;

3、高級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專科、成人本專科、網路本專科、研究生(博士、碩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

二、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是指:

普通學校以及經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級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成立、國家承認其學員學歷的各類學校。

上述學校均包括符合規定的從事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但不包括職業培訓機構等國家不承認學歷的教育機構。

三、免徵營業稅的教育勞務收入按以下規定執行:

提供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是指對列入規定招生計劃的在籍學生提供學歷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具體包括: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並按規定標准收取的學費、住宿費、課本費、作業本費、考試報名費收入,以及學校食堂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伙食費收入。

學校食堂是指依照《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14號)管理的學校食堂。

超過規定收費標準的收費以及學校以各種名義收取的贊助費、擇校費等超過規定范圍的收入,不屬於免徵營業稅的教育勞務收入,一律按規定征稅。」

第四條規定:「各類學校均應單獨核算免稅項目的營業額,未單獨核算的,一律照章徵收營業稅。」

第五條規定:「學校享受營業稅優惠政策的,應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減免稅手續。」

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職業教育等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62號)的規定:

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教育勞務營業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3號)第一條(二)項『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是指:普通學校以及經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級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成立、國家承認其學員學歷的各類學校』修改為『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是指:

(1)普通學校,及經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級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成立、國家承認其學員學歷的各類學校;

(2)經省級及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成立的技工學校、高級技工學校,以及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師學院。」

如果培訓機構不屬於以上情形,按「文化業」稅目繳納3%營業稅及其附加,其次根據您培訓機構性質,屬於公司的繳納企業所得稅,屬於個體繳納個人所得稅等。

㈦ 培訓班要納多少的稅收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 辦個小學生培訓的補習班要交營業稅,是收入的3%稅額納稅。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

1993年12月1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36號發布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 ( 以下簡稱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
第二條 營業稅的稅目、稅率,依照本條例所附的《營業稅稅目稅率表》執 行。稅目、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納稅人經營娛樂業具體適用的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本條例規定的幅度內決定。
第三條 納稅人兼有不同稅目應稅行為的 , 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目的營業 額、轉讓額、銷售額(以下簡稱營業額); 未分別核算營業額的,從高適用稅 率。
第四條 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按照營業額 和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營業額X稅率
應納稅額以人民幣計算。納稅人以外匯結算營業額的,應當按外匯市場價格 摺合成人民幣計算。
第五條 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 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運輸企業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輸旅客或者貨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運輸企業承運乘客或者貨物的,以全程運費減去付給該承運企業的運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旅遊企業組織旅遊團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旅遊,在境外改由其他旅
游企業接團的,以全程旅遊費減去付給該接團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建築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者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
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四)轉貸業務,以貸款利息減去借款利息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五)外匯、有價證券、期貨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六)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 下列項目免徵營業稅:
(一)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
(二)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
(三)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四)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勞務;
(五)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六)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文物保護單位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 除前款規定外,營業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第七條 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的,應當單獨核算免稅、減稅項目的營業額;未單獨核算營業額的,不得免稅、減稅。
第八條 納稅人營業額未達到財政部規定的營業稅起征點的,免徵營業稅。
第九條 營業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
第十條 營業稅由稅務機關徵收。
第十一條 營業稅扣繳義務人:
(一)委託金融機構發放貸款,以受託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為扣繳義務人。
(二)建築安裝業務實行分包或者轉包的,以總承包人為扣繳義務人。
(三)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繳義務人。
第十二條 營業稅納稅地點:
(一)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應當向應稅勞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納稅人從事運輸業務, 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二)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應當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納稅人轉讓其他無形資產,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三)納稅人銷售不動產,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第十三條 營業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個月。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納稅人以一個月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五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一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扣繳義務人的解繳稅款期限,比照前兩款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營業稅的徵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 本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徵收營業稅,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的有關決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條例由財政部負責解釋,實施細則由財政部制定。
第十七條 本條例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一九八四年九月十八日國 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條例(草案)》同時廢止。
附: 營業稅稅目稅率表
-----------------------------------------------------------------
稅目徵收范圍 稅 率
-----------------------------------------------------------------
一、交通運輸業 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 3%管道運輸、裝卸搬運
-----------------------------------------------------------------
二、建築業 建築、安裝、修繕、裝飾及其他 3%工程作業
------------------------------------------------------------------
三、金融保險業 5%
-----------------------------------------------------------------
四、郵電通信業 3%
------------------------------------------------------------------
五、文化體育業 3%
------------------------------------------------------------------
六、娛樂業 歌廳、舞廳、卡拉OK歌舞廳、音5%---20%樂茶座、檯球、高爾夫球、保齡球、游藝
-----------------------------------------------------------------
七、服務業 代理業、旅店業、飲食業、旅遊業5%、倉儲業、租賃業、廣告業及其他服務業
------------------------------------------------------------------
八、轉讓無形資產 轉讓土地使用權、專利權、非專 5%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商譽
------------------------------------------------------------------
九、銷售不動產 銷售建築物及其他土地附著物 5%

㈧ 教育培訓機構需要繳納什麼稅謝謝

1、營業稅:營業收入*3%;

2、城市維護建設稅:營業稅額*7%(市區)或營業稅額*5%(縣城或建制鎮);

3、教育費附加:營業稅額*3%;

4、企業所得稅:扣除各項稅前准予扣除的成本費用後金額*25%。

(8)輔導班稅務擴展閱讀:

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的手續

申請。納稅人應當向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報告,並提供合格辦稅人員證書,年度銷售(營業)額等有關證件、資料,分支機構還應提供總機構的有關證件或復印件,領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一式三份。

納稅人應當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所列項目,逐項如實填寫,於十日內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報送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報批。

納稅人報送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和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經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審核、報有權國家稅務機關批准後,在其《稅務登記證》副本首頁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確認專章。納稅人按照規定的期限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領取一般納稅人稅務登記證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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