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員擅自
Ⅰ 對輔導員擅自離崗,而不能及時處理學生突發問題事件的看法,有什麼經驗教訓
學生打架,算學生管理中的突發事件,作為輔導員,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制止事態內的進一步擴展,如果容有學生受傷,立即送醫院,並同時簡單向上級主管領導報告情況。作為輔導員,首先要做的不是處理打架的學生,而是要穩定他們情緒,救治傷者。待學生情緒穩定下來,再找當事雙方分別了解情況。這樣會有利於問題的解決。一點個人想法,僅供參考。
Ⅱ 輔導員私自決定獎學金獲得者名額有懲罰嗎,有什麼規定條文嗎
輔導員私自決定獎學金的獲得者名單肯定是有懲罰的,沒有這樣的規章條文。
Ⅲ 大學輔導員擅自開寢室門
可能去查查衛生吧 不過應該提前敲一下門吧?不過你維權意識挺強的~
Ⅳ 大學輔導員在宿舍成員不知情的情況下進入宿舍並私自拿走3台筆記本,是否構成侵權
第一、輔導員的做法有欠妥的。首先,學校是否明文規定大一學生不得帶電腦如宿舍?如果有明文規定,輔導員的做法有一定合理性,但是不經過電腦主人允許、宿管的知情情況下,取走電腦,是有侵犯他人財物嫌疑的。學校沒有明文規定,就完全沒有合理性,基本是違法做法。
第二、輔導員在未經本人允許、宿管知情情況下,取走電腦,及時通告學生本人,是執行學校授權行為(明文規定授權給輔導員此許可權),則可以視為不侵犯他人財產權。如果沒有授權,且不及時通知學生本人,是有違法律法規的。
第三、不管什麼情況,輔導員都不得以保管的名義扣留電腦,可以向其要回電腦。電腦是學生財物,神聖不可侵犯。以執行學校制度為名義,也不能扣留學生財物。
Ⅳ 大學輔導員在寢室無人的情況下私自查寢犯法么 如果沒收個人財產犯法么
每位在校大學生都有就寑隱私權和個人財產擁有權,大學輔導員在寢室無人私自查寢和無正當理由沒收個人財產是嚴重的侵權的犯法行為,。
Ⅵ 輔導員有義務私自叫學生回去幹活嗎
輔導員沒義務.更沒權力叫學生回去幫他幹活,他僅僅只是一個輔導員而己,學生沒任何務義務和責任幫他幹活,除非是請學生幫幫忙,那就另當別論,任何人都無權叫學生幫他回去幹活.
Ⅶ 輔導員擅自進學生寢室拿走電腦
向學校告發他。
Ⅷ 大學里的處分由輔導員擅自劃定標准而進行處分的嗎
處分之類的事務是由學校學生處經辦的。
Ⅸ 輔導員未經學生許可,擅自將全體學生的生活照在每周集中時向所有人一一展示,是否侵犯了學生肖像權
你說的情況,情節很輕微,談不上是展覽,故尚不構成侵權。
一、《民法通則》第100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二、並不是所有不以營利為目的的行為,都不構成侵犯肖像權,現實中,常見的侵犯肖像權的行為,還有如下的情形:
1、未經本人同意使用他人肖像。
包括未經同意將公民的肖像予以復制、傳播、展覽等,也包括超越公民同意的范圍使用公民的肖像,如改變使用用途和范圍等。
2、擅自創制他人的肖像。
如偷拍他人照片等。
3、以侮辱的方式毀損他人的肖像或破壞他人肖像的完整性。
如塗抹他人肖像,踐踏他人肖像等。這種行為只有故意才能構成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