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能力指導
㈠ 上海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的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能力鑒定的法規、政策,依法開展勞動能力鑒定工作。
二、負責開展本市因病或非因工負傷人員為辦理提前退休手續提出的勞動能力鑒定。
三、受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委託,負責本市職業病致殘程度的勞動能力鑒定,負責對工傷、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喪勞的初次鑒定結論不服的再次鑒定。
四、受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委託,負責組織工傷康復醫學專家對工傷康復對象進行確定,對工傷康復定點機構的服務質量進行評估。
五、執行國家和本市制定的勞動能力鑒定標准,規范勞動能力鑒定程序,負責對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工作人員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業務培訓。
六、負責本市勞動能力鑒定專家庫的管理,規范勞動能力鑒定專家的工作規程。
七、負責指導各區(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開展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協助處理其報送的工傷疑難和有爭議案件。對各區(縣)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受理點進行業務指導。對各區(縣)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執行勞動能力鑒定情況進行檢查。
八、承擔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委託的其他日常事務性工作。
九、承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託或交辦的其他職責任務。
㈡ 勞動能力鑒定的登記是如何劃分的
在司法鑒定中心做的傷殘等級屬於人身損害方面的,
在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的勞動能力等級鑒定屬於勞動爭議方面的,
兩者的標准不同,
前者是指功能喪失的程度,
後者是指勞動能力喪失的程度。
傷殘等級的劃分標准:
1、Ⅰ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識消失; c.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2、Ⅱ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b.僅限於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c. 不能工作; d.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3、 Ⅲ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b.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c. 明顯職業受限; d. 社會交往困難。
4、Ⅳ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僅限於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c. 職業種類受限; d.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5、Ⅴ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導; b. 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c.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d. 社會交往貧乏。
6、Ⅵ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降低; c. 不能勝任原工作; d. 社會交往狹窄。
7、Ⅶ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b.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c. 不能從事復雜工作; d. 社會交往能力降低。
8、Ⅷ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遠距離活動受限; c. 能從事復雜工作,但效率明顯降低; d. 社會交往受約束。
9、Ⅸ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輕度受限。
㈢ 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如何填寫
根據出院記錄表載明情況,按照以下表格照實填寫即好。
(3)勞動能力指導擴展閱讀
勞動能力鑒定是通過對一個人從事體力工作的能力的鑒定,確定其勞動能力喪失的程度。勞動能力的喪失可分為:
(1)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這種人雖然因傷、病導致身體衰弱、器官功能障礙或肢體殘廢,但仍能從事一些輕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
(2)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這種人因傷、病已經不能從事任何強度的工作,甚至連日常生活都需要他人照顧。對勞動能力的鑒定是一項復雜而困難的工作,它涉及醫學,倫理學等有關的知識,並依照國家的有關政策性規定,是在明確的鑒定標準的基礎上,綜合分析被鑒定人的病情後做出的。它要求鑒定人員在鑒定過程中要實事求是,客觀地做出鑒定,這關繫到我國對喪失勞動能力者的優惠政策。
參考資料勞動能力鑒定 網路
㈣ 淺談怎麼培養小班幼兒的勞動能力
對於小班孩子來說,自理能力、勞動能力是非常差的,意識也不夠強,總喜歡依靠成人的「代理」。雖然有很多改進的地方,但是他們卻十分愛玩,這是小班孩子的年齡特點。因此,教師可以利用班中開設的區角,激發他們愛勞動的興趣。如:「娃娃家」,給孩子提供娃娃用的生活日常品,有衣服、襪子、褲子、口罩、手套等,引導孩子扮演家中各個成員的角色,指導他們用自己的小手幫助「娃娃」穿衣服、扣紐扣、梳辮子,也可以聯系實際生活,給「爸爸」端茶、敲背,這樣孩子有了濃厚的興趣以後,也會不知不覺愛上勞動。再如:表演區中,為孩子提供各小動物服裝、頭飾,讓幼兒在表演的快樂氣憤中,不自主的願意去幫助同伴戴頭飾;也可以在有趣的故事內容中學習愛勞動的小動物,這不但能提高幼兒的表演能力,而且也在潛移默化中得到提升,從而會自覺的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了。
㈤ 個人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有什麼條件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請主體不同而有所區別。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工傷診斷證明,以及醫院記載的有關負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包括有關的放射材料)。
㈥ 勞動能力鑒定程序有哪些
勞動能力鑒定程序有以下步驟:
1、 提出申請凡因工、因病需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職工,用人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組織職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以書面形式向勞動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填寫《勞動鑒定申請表》。企業不提出申請的,職工及其親屬可以申請,勞動鑒定委員會不得拒絕。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請主體不同而有所區別。
應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工傷診斷證明,以及醫院記載的有關負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包括有關的放射材料)。
2、 進行審查:
勞動鑒定委員會辦公室受理勞動鑒定的日常工作。勞動鑒定辦公室工作人員接到勞動鑒定申報後,應對下列事項進行審查:
(1)申請的事項是否屬於勞動鑒定的內容;
(2)申請的勞動鑒定是否屬於本鑒定委員會受理;
(3)申請書及有關材料是否齊備並符合要求;
對申請書不明確,有關材料不齊備的,應指導申請人予以補充。
3、 鑒定程序:
勞動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經審查決定受理的申請,可以根據鑒定情況,選擇以下程序:
(1)將申請書及報送材料分類、分科整理、登記;
(2)通知用人單位和被鑒定人有關鑒定事宜。(如:鑒定的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並組織協調鑒定工作;
(3)指定勞動鑒定醫院、聘用勞動鑒定專家組成技術鑒定組;
(4)勞動鑒定醫院指定合格的醫生根據被鑒定人受傷的部位或病情進行檢查,寫出診斷報告;鑒定專家組對被鑒定人及材料進行技術鑒定並寫出鑒定意見;
(5)勞動鑒定委員會依據國家標准、勞動法規及鑒定意見作出鑒定結論。
4、 鑒定迴避:
勞動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及勞動鑒定專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及被鑒定人有權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其迴避:
(1)是用人單位法定代表或主要負責人、被鑒定人的近親屬;
(2)與被鑒定人及用人單位有利害關系的;
(3)與被鑒定人及用人單位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作出鑒定結論的。
勞動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的迴避由勞動鑒定委員會主任決定;勞動鑒定專家的迴避由勞動鑒定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決定。
勞動鑒定委員會主任及辦公室負責人對迴避申請應七日內作出決定,並以口頭或書面方式通知用人單位和被鑒定人。
5、 鑒定結論(1)勞動鑒定委員會依據國家標准、勞動法規及鑒定意見作出鑒定結論。
(2)用人單位或被鑒定人對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當地勞動鑒定委員會申請復查;對復查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勞動鑒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鑒定。復查鑒定的最終結論由省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出。
(3)各級勞動鑒定委員會主任對本委員會已經作出的鑒定結論,發現確有錯誤,需重新鑒定的,應 提交鑒定委員會決定是否重新鑒定。決定重新鑒定的,由鑒定委員會決定撤銷原鑒定結論。鑒定決定書由鑒定委員會主任署名,加蓋鑒定委員會印章。鑒定委員會宣 布原鑒定結論無效後,應從宣布無效之日起七日內另行組成專家組重新進行鑒定,新鑒定結論自專家組組成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鑒定結論作出後,應按規定送達, 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執上註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蓋章。
㈦ 如何培養孩子的勞動能力
小學生的家務勞動,是從小培養孩子良好勞動習慣的基礎,這事不能小看,我國的孩子每日家務勞動時間少,看來,與年輕家長認為 「現在孩子小,等他長大了自己會勞動」不無關系。其實,從小使孩子養成良好的勞動習慣,有助於孩子良好性格的形成。3歲的孩子進幼兒園後,他就慢慢懂得了怎樣講衛生、愛清潔、怎樣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怎樣幫助小朋友和從事一些掃掃地、擦桌椅等公益勞動等等。這些自小養成的勞動習慣,對孩子來說,是會受用終身的。 一些家長會說,「現在孩子學習負擔重、回家作業多,沒有時間做家務」。說實在的,眼下的小學生學習任務確實繁重,他們一回家就忙於作業,這也是事實,但他們並沒忙得一天就抽不出一些做家務的時間。一些明白的家長把子女從事家務勞動,看作是孩子勤勞節儉品德的培養,每天固定一些家務讓孩子作為任務來完成。孩子一有明確的任務,在忙完作業後,就認真去完成家長每天規定的家務事。例如掃地、洗碗、擦鞋子等等,好逐步培養孩子熱愛勞動的觀念。國外一些有識之士也十分重視孩子的家務勞動,美國富翁洛克菲勒就鼓勵孩子從小學會家務勞動,還以部分零用錢作為對孩子從事家務勞動的獎勵,例如擦雙皮鞋五分錢等等,使孩子一空下來就搶著做家務,從小養成勤勞節儉的好習慣。可見,從小培養孩子的勞動習慣,對培養孩子的優良人格是不無好處的。 從孩子自身的特點來說,由於他們好動,往往都很樂意自己動手干點什麼。如果因勢利導,讓孩子參加些力所能及的輕微勞動,看來猶如在進行一場特別有趣的游戲,但久而久之能使孩子懂得勞動對人生的重要作用,懂得生活的艱辛,得到意志的磨煉,使他們從小萌發靠自己的勞動自立的思想,並逐步提高獨立生活的能力。孩子是祖國未來的建設者,他們必須熱愛勞動、善於勞動,所以要培養孩子從小熱愛勞動、勤勞肯乾的品質。 培養孩子熱愛勞動可以從三方面進行。 首先要教育孩子熱愛和尊敬勞動者,讓他們認識各行各業勞動的社會價值,並從小立志做個光榮的勞動者。 其次,要教育孩子愛惜勞動果實。要讓孩子知道他吃的、穿的、用的、玩的都是叔叔、阿姨或其他前輩們勞動的結果,因而要珍惜。家長應該要求孩子:吃飯不掉飯菜;隨手關燈;節約用水;愛護圖書;對家裡的各種用品和自己的衣物鞋襪等要愛惜。要讓孩子懂得這些用品、物件是經過許多人的勞動才製得的,不能隨意浪費。 最後,要培養孩子的勞動習慣。不僅是為了讓孩子掌握一些簡單的勞動技能,更重要的是讓他們從小就有勞動光榮、不勞而獲可恥的觀念和勤勞儉朴的品質。 1.自我服務要讓孩子知道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長要教給孩子學會自己穿脫衣服,穿鞋系帶,自己鋪床疊被,自己吃飯,自己洗臉洗手,自己收拾整理玩具。每學一件,都要先由家長示範,爾後讓孩子在家長指導下練習,直到孩子學會自己做。 一般說來,從二、三歲開始就可以慢慢教孩子學做自己的事情,五、六歲,孩子就可能做到日常生活基本自理了。學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僅能培養孩子的勞動觀念,還能培養他們獨立生活的能力,更能促進孩子獨立性的形成和發展,使孩子(尤其獨生子女)能及早擺脫對大人的過分依賴,成為一個獨立的社會成員。 2.做家務可以讓孩子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例如,可讓他們幫助提東西,拿肥皂、條帚、挎包、拖鞋、小板凳等;開飯時可讓他們幫著搬凳子、擺碗、筷,飯後讓他們幫收拾碗、筷;可讓他們和家長一起打掃居室衛生,如掃地、擦桌椅、櫃櫥;可以讓他們幫家長一起刮土豆皮、擇菜、洗菜;還可以讓他們到不遠的超市去買調料、洗滌用品等。這些事情可以使孩子感到十分快樂,覺得自己長大了,能幫助爸爸、媽媽幹事情了。 3.參加公益勞動 帶孩子或讓孩子隨集體參加公益勞動也是培養孩子勞動習慣的一條途徑。家長可以帶孩子參加居民區組織的一些公益勞動,例如,參加春天的植樹,夏天的滅蚊、蠅,秋天的除草,冬天的掃雪等;也可以帶孩子照顧附近的孤寡老人、軍烈屬;讓他們為鄰居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如分發報紙、取牛奶、照顧小朋友等。 一,身教重於言教 人的一生部處於受教育之中,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父母的言行對孩子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父母應以身作則做好家務,並讓孩子覺得做家務是生活的一部分,像吃飯、睡覺一樣的自然和必要。孩子是家裡的一員,當孩子參加了一些家務勞動後,對家的感情就不一樣。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孩子,常常不會理解父母的治家之難。「不當家不知柴米貴」,有些孩子常常埋怨父母這個菜燒得不好吃,那個湯調得不鮮美,有時飯菜備得晚了還耍脾氣呢。可是當孩子參加了家務勞動後,他們則會更多地諒解父母,感到父母挑起這個「家」不易。 二,制訂適當的家規 家規作為家庭成員共同遵守的生活規范和行為准則,常常是一種無聲的命令,是潛在的強大教育力量。制訂明確、合理、可行的家規,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它可以約束、幫助和教育子女在家庭中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勞動是家規的內容之一。家規的條理應一清二楚,寫得明明白白。如每天起床後必須自己疊好被子,清理房間,打掃衛生等,家規也應隨著孩子的成長而作改變。聰明的父母總是讓孩子從小就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擔當責任,履行職責,讓他們在與困難的搏鬥中日益成熟起來。 三,及時進行鼓勵 許多家長曾說,孩子剛會走路,就想拿著掃把掃地,就要洗菜,就要幫奶奶洗衣服。這說明孩子具有極強的模仿能力,應正確引導,培養他的興趣。對孩子做的家務活,要及時肯定,並給予表揚。人都有一種要獲得別人肯定和贊許的心理。及時鼓勵孩子,並對他們的能力進行肯定,這對他們的成長有一定的好處。比如你得知孩子洗了碗後,可稱贊說:哇,這碗誰洗的呀,這么干凈。孩子聽了,比獎給他一塊蛋糕還要甜得多。 四,放手讓孩子參加勞動 曾有調查表明孩子不參加勞動並非他們不願意勞動,而是有些父母不願讓孩子參加勞動,連拖個地也以為孩子拖不幹凈,稍重一點的活就怕孩子累壞了身體,稍花些時間的活又以為會浪費時間、影響孩子的學業,更不願讓孩子參與。許多父母在孩子求學期間包攬了所有家務,只讓孩子一心一意學習。殊不知,從小做家務的人的生活比不做家務的人要充實、幸福得多。而教育的秘訣卻在於:使孩子的身體鍛煉、思想鍛煉、能力鍛煉互相調節。只有讓孩子的各種能力都得到鍛煉培養,孩子才會處在健康成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