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修標准化作業指導書
Ⅰ 標准作業指導書和要素作業指導的區別是什麼
標准作業指導書是作業的基本要求和內容的編寫。
要素作業指導書是針對質量關鍵控制點的重要內容和要求的編寫。
Ⅱ 檢修規程和檢修作業指導書的區別
規程,簡單說就是「規則+流程」。所謂流程即為實現特定目標而採取的一系列前後相繼的行動組合,也即多個活動組成的工作程序。規則則是工作的要求、規定、標准和制度等。因此規程可以定義為:將工作程序貫穿一定的標准、要求和規定。
作業指導書,是作業指導者對作業者進行標准作業的正確指導的基準。作業指導書基於零件能力表、作業組合單而製成。是隨著作業的順序,對符合每個生產線的生產數量的每個人的作業內容及安全、品質的要點進行明示。
檢修規程是檢修的標准、要求和規定,作為作業指導及必須嚴格執行,是總則。
檢修作業指導書則是根據特定項目而制定的,根據檢修規程、作業環境、作業項目的特點及工藝進行編制,是獨立項。
Ⅲ 如何推行標准作業指導書
一、新員工的培訓與考核工作 新員工的崗前培訓致關重要,充分利用新員工的求知慾,有利於 發掘及培養技術形人才。新員工剛上工作崗位,干什麼,怎麼干,什 么時候干,干到什麼程度,對這些都不清晰。零件的名稱,螺栓的大 小,所用工具的大小,量具的使用,鋸片刮刀的使用等都不認識,這 就需要用到全面系統的作業指導書。 每個員工的接受和理解能力都不同,經過了初期的系統培訓後,
1 怎樣深入的將工作進行下去,這時候就要工長發揮作用了。工長應承 擔起新員工的培訓與考核工作,理論培訓,實操培訓及綜合考核。一 個工作部位,請教十個師傅,可能有十個不同的工作方法,不能達到 工作結果的一致性。從作業指導書開始進行理論培訓,養成有不懂的 就看作業指導書的習慣,作業指導書是作業標准,必須按作業標准執 行,才能標准作業。裝機的實操培訓,在各裝、試機組進行,我們要 不斷灌輸標准化作業的意識,嚴格按照作業指導書進行工作,狠抓質 量點,把質量點控制好,記錄好,避免低級錯誤的發生。試機實操培 訓,集中新員工進行,使他們認識如何開機,開機後要注意的事項, 如何按照試機作業標准進行記錄,然後是綜合考核。根據考核成績與 平時的工作表現作出適當的獎罰。抓好新員工的培訓,是從基礎上推 進作業標准化。
二、改變舊有工作習慣,嚴格執行作業標准化 車間已制定並推行作業標准化, 有的員工認為按照作業標準的執 行是浪費時間的事情,按照這樣下去,工作多了,錢又掙不到。反正 檢驗要驗證的,那我就不自檢了。每個工序都有 1-3 個關鍵要點,狠 抓關鍵點嚴格按要求實施,堅持不懈地進行,即能確保生產質量和生 產能力。
三、找出自身的不足,完善作業標准化內容 把近期發生的質量事故、 經常發生質量問題和錯誤的記錄等常見 的錯誤和預防方法張貼在顯眼的位置。我們需要的是自省,真誠的總 結, 持續的日常對員工的教育和培訓, 時刻提醒每位員工, 吸取教訓, 2 避免以後類似事情的發生。根據錯誤及時應變,把注意事項納入作業 指導書。作業標准化制定出來後,是要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不繼的總結 經驗,尋求最合適的工作方式來完善作業標准化。
四、及時更新作業指導書和作業記錄的內容 因現在市場需求各異,我司發展的機型變得多樣化,而裝、試機 作業記錄的內容沒有跟進到位, 造成員工們對作業記錄里的內容無所 適從。有的班組抱著「反正沒有數據,不如到時再調」的心態在裝機 時就不作任何調整,在試機時再調整。這要工長在日常巡檢中,聽取 員工的意見,通過會議判斷是否可行而改進執行。作業標準的及時更 新,是確保標准化作業的實施。 總結以上幾點,作業標准化標准化作業,員工的培訓是作業標准 化的首要條件,是標准化作業基礎。狠抓關鍵點按要求實施,堅持不 懈地進行,作業標准化的推進,是集思廣益,是與時俱進,在生產中 不斷尋找最合適的操作方式和方法作為標准,嚴格按作業標准化執 行,使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得到提高。
Ⅳ 作業標准化是作業指導書嗎
作業指導書只是作業標准化的的作業方法。作業標准化包括作業流程、作業方法、作業條件。
Ⅳ 標准化作業指導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
(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88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1號公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發展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促進技術進步,改進產品質量,提高社會經濟效益,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使標准化工作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發展對外經濟關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條 對下列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標准:
(一)工業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等級或者安全、衛生要求。
(二)工業產品的設計、生產、檢驗、包裝、儲存、運輸、使用的方法或者生產、儲存、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衛生要求。
(三)有關環境保護的各項技術要求和檢驗方法。
(四)建設工程的設計、施工方法和安全要求。
(五)有關工業生產、工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技術術語、符號、代號和制圖方法。
重要農產品和其他需要制定標準的項目,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條 標准化工作的任務是制定標准、組織實施標准和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
標准化工作應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第四條 國家鼓勵積極採用國際標准。
第五條 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全國標准化工作。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分工管理本部門、本行業的標准化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本行政區域的標准化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分工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本部門、本行業的標准化工作。
市、縣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規定的各自的職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標准化工作。
第二章 標準的制定
第六條 對需要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國家標准。國家標准由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對沒有國家標准而又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行業標准。行業標准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報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公布國家標准之後,該項行業標准即行廢止。對沒有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的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標准。地方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報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公布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之後,該項地方標准即行廢止。
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准和行業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准,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企業的產品標准須報當地政府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已有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國家鼓勵企業制定嚴於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企業標准,在企業內部適用。
法律對標準的制定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分為強制性標准和推薦性標准。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標准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強制執行的標準是強制性標准,其他標準是推薦性標准。
省、自治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的地方標准,在本行政區域內是強制性標准。
第八條 制定標准應當有利於保障安全和人民的身體健康,保護消費者的利益,保護環境。
第九條 制定標准應當有利於合理利用國家資源,推廣科學技術成果,提高經濟效益,並符合使用要求,有利於產品的通用互換,做到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
第十條 制定標准應當做到有關標準的協調配套。
第十一條 制定標准應當有利於促進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對外貿易。
第十二條 制定標准應當發揮行業協會、科學研究機構和學術團體的作用。
制定標準的部門應當組織由專家組成的標准化技術委員會,負責標準的草擬,參加標准草案的審查工作。
第十三條 標准實施後,制定標準的部門應當根據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經濟建設的需要適時進行復審,以確認現行標准繼續有效或者予以修訂、廢止。
第三章 標準的實施
第十四條 強制性標准,必須執行。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推薦性標准,國家鼓勵企業自願採用。
第十五條 企業對有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產品,可以向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部門申請產品質量認證。認證合格的,由認證部門授予認證證書,准許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使用規定的認證標志。
已經取得認證證書的產品不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以及產品未經認證或者認證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認證標志出廠銷售。
第十六條 出口產品的技術要求,依照合同的約定執行。
第十七條 企業研製新產品、改進產品,進行技術改造,應當符合標准化要求。
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政府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政府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檢驗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檢驗機構,對產品是否符合標准進行檢驗。法律、行政法規對檢驗機構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處理有關產品是否符合標準的爭議,以前款規定的檢驗機構的檢驗數據為准。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生產、銷售、進口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的,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理,法律、行政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產品和違法所得,並處罰款;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已經授予認證證書的產品不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而使用認證標志出廠銷售的,由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銷售,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由認證部門撤銷其認證證書。
第二十二條 產品未經認證或者認證不合格而擅自使用認證標志出廠銷售的,由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銷售,並處罰款。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對沒收產品、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的處罰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四條 標准化工作的監督、檢驗、管理人員違法失職、徇私舞弊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法實施條例由國務院制定。
第二十六條 本法自1989年4月1日起施行。
Ⅵ 如何製作標准化作業指導書
概述a. 什麼是作業指導書 · 作業指導書是指為保證過程的質量而制訂的程序。 -"過程"可理解為一組相關的具體作業活動(如抹灰、砌磚、插件、調試、裝配、完成某項培訓)。 -作業指導書也是一種程序,只不過其針對的對象是具體的作業活動,而程序文件描述的對象是某項系統性的質量活動。 -作業指導書有時也稱為工作指導令或操作規范、操作規程、工作指引等。 · 作業指導書的作用 -是指導保證過程質量的最基礎的文件和為開展純技術性質量活動提供指導。 -是質量體系程序文件的支持性文件。 b. 作業指導書的種類 · 按發布形式可分為: -書面作業指導書; -口述作業指導書; -計算機軟體化的工作指令; -音像化的工作指令。 · 按內容可分為: -用於施工、操作、檢驗、安裝等具體過程的作業指導書; -用於指導具體管理工作的各種工作細則、導,則、計劃和規章制度等; -用於指導自動化程度高而操作相對獨立的標准操作規范。 c. ISO9000 系列標准中對作業指導書的要求 · "如果沒有作業指導書就不能保證5 質量時,則應對生產和安裝方法制訂作業指導書"(GB/T19001- ISO9001--9. 1)。 · 生產作業可由作業指導書規定到必要的程度。應對工序能力進行研究以確定工序的潛能。整個生產中使用工藝規定也應寫成書面文件,務個作業指導書中均應引用。作業指導書中應明確規定圓滿完成工作以及符合技術規范和技術標準的准則。……(GB/T19004-ISO9004--10. 1. 1)。 · "應按照質量體系的規定對作業指導書,規范和圖樣進行控制"(GB/T19004-ISO9004--11. 5)。 2. 作業指導書的內容 常用的作業指導書、工作細則、標准、作業規范通常應包含的內容. 3. 作業指導書的編號與管理 a. 基本要求 · 內容應滿足 -5W1H 原則 任何作業指導書都須用不同的方式表達出: Where:即在哪裡使用此作業指導書; Who:什麼樣的人使用該作業指導書; What:此項作業的名稱及內容是什麼; Why:此項作業的目的是干什麼; How:如何按步驟完成作業。 -"最好,最實際"原則 最科學、最有效的方法; 良好的可操作性和良好的綜合效果。 · 數量應滿足 -不一定每一個工位,每一項工作都需要成文的作業指導書; -"沒有作業指導書就不能保證質量時"才用; -描述質量體系的質量手冊之中究竟要引用多少個程序文件和作業指導書;就根據各組織的要求來確定; -培訓充分有效時,作業指導書可適量減少; -某獲證企業質量手冊中引用的作業指導書清單,詳見附表16。 · 格式應滿足 -以滿足培訓要求為目的,不拘一格; -簡單、明了、可獲唯一理解; -美觀、實用。 b. 編寫步驟 · 見作業指導書編寫流程圖 · 流程圖說明 -作業指導書的編寫任務一般由具體部門承擔; -明確編寫目的是編寫作業指導書的首要環節; -當作業指導書涉及其它過程(或工作)時,要認真處理好介面; -編寫作業指導書時應吸收損操作人員參與,並使他們清楚作業指導書的內容。 c. 作業指導書的管理 · 作業指導書的批准 -作業指導書應按規定的程序批准後才能執行,一般由部門人負責人批准; -未經批準的作業指導書不能生效。 · 作業指導書是受控文件 -經批准後只能在規定的場合使用; -嚴禁執行作廢的作業指導書; -按規定的程序進行更改和更新。 分析:崗位作業指導書的編制和運用 目的和作用 在實施 HSE 管理體系過程中,文件和實施程序內容較多,不便於崗位人員學習,因此,單一崗位需要一份比較系統的指導文件。崗位作業指導書就是結合傳統安全管理方法和 HSE 管理方法發展而來的此類文件,囊括了員工在一個崗位上應當掌握和了解的知識。 編制這樣一種指導書,要從員工和崗位的角度出發,使員工對有關該崗位的相關知識和工作能有全面的了解,知道在該崗位上工作可能遇到的危害、風險和隱患,應當採取哪些防範措施。崗位作業指導書可以提高班組的管理水平,也提高了企業的管理水平。 每一崗位都要有一本崗位作業指導書,並下發到崗位員工手中,以便於員工隨時學習和查閱。因此,組織學習培訓後,崗位作業指導書就成為員工工作的依據,也是企業管理的基礎和依據。 具體內容 針對不同崗位編制的崗位作業指導書,內容也會有所不同。因為有的崗位要巡迴檢查,有的重復性較強,有的隨機、臨時性工作較多,所以,有的崗位作業指導書內容較多,有的則比較簡單。 以比較復雜的崗位作業指導書為例介紹其包括的內容。它一般包括十二個項目:崗位描述,崗位工作目標和要求,安全職責,崗位職責,巡迴檢查路線和檢查標准,工作規范(內容),隱患分析及削減措施,系統內設備操作規程和參數,系統內工藝流程圖,管理制度,應急預案,常用法律法規、標准目錄及附錄。這些內容可以根據崗位的實際增加或減少相關的項目和內容,便於增強可操作性,對基層的崗位工作有更好的指導性。 (1)崗位描述。這一部分是對一個崗位的基本情況進行描述,其作用是使在該崗位工作的員工能對這個崗位有比較全面的了解。這一項包括崗位名稱、工作概述、崗位關系、特殊要求、工作許可權、職業資格和工作考核七項內容。 (2)崗位工作目標和要求。這一部分描述了這個崗位各方面的工作目標是什麼,有什麼要求和標准。這是一個總體的概述,使崗位員工對這個崗位的工作要達到什麼要求有清楚的認識。 (3)安全職責。這一部分使員工清楚該崗位在安全方面應當遵守的職責是什麼,要做好哪些安全工作,要負什麼樣的責任。 (4)崗位職責。這一部分是介紹該崗位的崗位職責,崗位職責是多年來企業管理中好的管理做法。目前,有的企業流於形式,應當從實際出發,與時俱進,對其內容不斷修訂,增強可操作性和實效性,能量化的內容盡量量化,避免空洞的內容,既不起界定職責的作用,也無法考核。 (5)巡迴檢查路線和檢查標准。顧名思義,這一部分是針對需定時巡迴檢查的崗位,明確規定巡迴檢查的路線、檢查點和檢查的標准,便於崗位員工能夠正確檢查,掌握正常與異常的差別,能夠及時處理。 (6)工作規范(內容)。對一個崗位應做的具體工作,在此部分中要告訴員工遵守什麼規范,執行什麼程序。此項規定越細,越易於員工在工作中執行。 (7)隱患分析及削減措施。在危害(隱患)辨識分析的基礎上,這一部分將該崗位員工參與的工作列出,按照標准危害(隱患)辨識分析卡的模式逐一編制,使員工在工作實施前清楚這項工作的危害和預防措施,所需的准備工作和工作步驟,達到的具體標准等。 (8)設備操作規程和參數。有的崗位在日常工作中須管理各種設備。因此,員工應當掌握這些設備的操作規程和基本參數。掌握了操作規程,才能做到正確的操作。所以,這一部分要將該崗位所有設備的操作規程和基本參數一一列出。 (9)工藝流程圖。有的崗位負責工藝流程,所以,員工要對工藝流程一清二楚,否則,出現異常情況就會不知所措,不會處理。因此,這一部分主要把該崗位的工藝流程圖附上,流程的操作標准、操作步驟和方法也應當一並列出。 (10) 管理制度。每個崗位員工都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企業的管理制度。一個員工在上崗工作前,企業首先應當告知這名員工應當遵守的管理制度有哪些,做到什麼程度。否則,出了問題,就指責員工違反管理制度,是不合適的。這一項就應列出在崗位上應當遵守的制度及內容。有的企業制度比較多,可在此只列制度目錄,具體內容查 1i 習相關的制度匯編。 (11) 應急預案。一般企業都有各種應急預案,用來應對各種突發情況。作為一名員工,在出現突發情況時,能夠及時正確處理是至關重要的。所以,崗位員工應當清楚遇到意外或緊急情況如何處理。針對崗位的實際情況,可以把可能遇到的情況從應急預案中摘錄出來,編人崗位作業指導書。 (12)常用法律法規、標准目錄及附錄。這一部分列出該崗位員工應當遵守的法律、法規和標准,供查閱的地點或來源,使員工能夠了解到這些知識。附錄.指根據崗位實際需要列出的內容,如崗位常用的安全知識等。 編制和應用步驟 崗位作業指導書內容較多,班組長一般很難獨立完成。根據實踐經驗,一般由專業人員為主組織編制,班組長和部分技術骨幹為編制工作人員,在完成危害(隱患)辨識分析的基礎上進行編制。工作人員先收集相關的資料,然後按作業指導書的項目內容進行篩選整理,最後形成一個系統的崗位作業指導書。 編制完成後,列印成冊,組織崗位人員學習培訓,掌握其中的內容,為今後在工作中順利執行打下基礎。新上崗的員工培訓完成後要經過考核,考核合格後,才可上崗。 學習培訓完成後,崗位作業指導書發到員工手中,並放置在現場或崗位,每天工作中予以實施。崗位工作人員對崗位作業指導書內容都應了解,並在工作切實貫徹落實,才能在工作中做到遵章守紀,又能減少事故的發生和對自己的傷害。 在實施過程中,對出現的問題或需要補充的地方,要及時補充完善。待每年全面修訂時,該修訂的修訂,該補充的補充,做到持續改進,使崗位作業指導書一直有實效性。 試分析作業指導書編寫的意義和相關要求 鄭州大學工商管理學院MBA 張 笑 作業指導書是企業項目工程施工組織技術文件中必不可少的一個組成部分,同時也是滿足顧客要求,達到顧客滿意,確保工程質量目標實現的一個關鍵控制環節。 它是一個企業《質量手冊》與《程序文件》的支持性文件,又是組成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文件(質量手冊、程序文件和作業指導書三個層次中)基礎層次,對一個企業質量管理體系的完善、有效運行起到關鍵性的作用;它是根據設計文件、施工圖紙、項目技術標准、規范規程、專業技術人員的施工經驗以及成熟實用的施工工藝進行編寫的,主要是進一步闡明施工過程中或施工活動中的具體技術要求、質量標准、工藝要求和施工方法,用於規范工程技術人員和現場作業人員的活動行為與進一步明確工序質量標准,對指導施工和確保工作質量與工程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1. 作業指導書的編寫目的 1.1 從格式、內容、發放及管理等方面進一步規范企業作業指導書編寫使用等工作,進而完善和健全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 1.2 使作業指導書更貼近現場實際情況,切實起到指導工程施工的作用,以確保作業人員的工作質量和項目工程的工程質量,進而確保企業質量方針的執行和項目質量目標的實現。 2. 作業指導書的分類 根據項目工程的施工特點,作業指導書可分為以下三類: 2.1 操作性施工作業指導書,就是對某一活動,或工序,或工種來制定怎樣操作、實施的專業指導書。 2.2 檢驗性施工作業指導書,就是針對某一活動,或工序,或工種來制定檢驗方法、措施、標準的專業指導書。 2.3 綜合類施工作業指導書,就是針對某一活動,某一工序,或某一工種制定的即有怎樣操作實施的技術方法,又有怎樣檢驗控制的措施和標準的技術性指導書。 3.作業指導書特徵要求 企業的項目專業工程師在編寫某一工序或工種的作業指導書時,應具有如下特徵: 3.1 詳細、具體、單一,有很強的操作性和針對性; 3.2 措辭准確,邏輯性強;應具有可檢查性,應盡量數字化、圖表化; 3.3 應具有經濟性,在滿足技術標準的情況下充分考慮(企業)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生產成本。 4.作業指導書的編寫要求 作業指導書只限於某一項目工程、某一部門內部指導作業人員使用的,沒有普及性和統一性。項目或部門負責人可根據質量管理體系的質量手冊、程序文件要求及項目上建設單位、監理工程師、設計單位對項目某一特殊工序或分項工程有特殊性要求,而對該工序或分項工程根據規范和項目技術標准進一步細化、解釋和補充該工序在具體作業時的質量標准;同時在項目工程有比較復雜,或質量有特殊要求,或有關鍵、難點、重點工序的;或者是對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某一具體工序,或某一工種,或某一活動行為須做詳盡的、明確的、清晰的要求時;或者是作業人員業務不熟練,或對施工對象的專業知識了解不夠時,項目專業工程師須要對此進行編寫作業指導書。 作業指導書的編寫是由項目經理部和各部室完成,首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總工程師)根據本項目或部室的實際情況對編寫作業指導書的工序或工種進行分類、整理,然後安排專業人員根據部室業務范圍及項目設計文件、施工圖紙、項目技術要求和標准,及相應的各種規范、規程進行編寫;總工程師或部門主管負責審核工作,審核完畢後報項目主管批准執行,並及時下放到作業人員手中。 5. 作業指導書的格式和內容要求 5.1 封面 在封面上應有作業指導書的名字,文件編號,受控標識及受控狀態,編寫、核對、審核、批准人員簽字,發放日期,項目(部室)和單位名稱。 5.2 編寫依據 主要依據是部門業務特點、項目設計文件,施工圖紙,項目技術要求和標准,與業主監理往來的技術性文件,各種規范、規程、標准,公司的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等。 5.3 作業對象和適用范圍 作業對象就是針對具體的工序或工種;適用范圍規定該作業指導書的適用於具體的作業人員。 5.4 人員、機械、材料的配備 作業指導書應明確作業活動中相關技術人員、試驗檢測人員、測量人員和勞務施工人員的數量及基本要求;應明確機械的設備型號、數量;應明確材料的規格、質量要求及數量。 5.5 作業程序(順序) 5.6 作業方法(應作為重點詳盡敘述和描寫)。 5.7 作業控制要求和措施 5.8 質量檢驗標准和質量記錄要求 5.9 安全注意事項 5.10 其他事宜 總之,作業指導書的編寫是項目工程施工確保作業人員工作質量和確保項目工程質量的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同時,在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中亦明確作業指導書是質量管理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了標准化工作行為和規范工作工序要求,我們企業項目主管必須重視作業指導書的編寫和實施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