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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采樣技術指導

發布時間: 2021-03-19 20:24:11

⑴ 環境學標准

標准名稱
實施日期

水環境質量標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2002-6-1
GB 3097-1997 海水水質標准 1998-7-1
GB/T 14848-93 地下水質量標准 1994-10-1
GB 5084-92 農田灌溉水質標准 1992-10-1
GB 11607-89 漁業水質標准 1990-3-1
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523-2008 雜環類農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2008-7-1
GB 3544-2008 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2008-8-1
GB 21900—2008 電鍍污染物排放標准 2008-8-1
GB 21901—2008 羽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2008-8-1
GB 21902—2008 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2008-8-1
GB 21903—2008 發酵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2008-8-1
GB 21904—2008 化學合成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2008-8-1
GB 21905—2008 提取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2008-8-1
GB 21906—2008 中葯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2008-8-1
GB 21907—2008 生物工程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2008-8-1
GB 21908—2008 混裝制劑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2008-8-1
GB 21909—2008 製糖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2008-8-1
GB 20425-2006 皂素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2007-1-1
GB 20426-2006 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2006-10-1
GB 18466-2005 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2006-1-1
GB 19821-2005 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2006-1-1
GB 19430-2004 檸檬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2004-4-1
GB 19431-2004 味精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2004-4-1
GB 18918-2002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 2003-7-1
GB 14470.1-2002 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火炸葯 2003-7-1
GB 14470.2-2002 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火工葯劑 2003-7-1
GB 14470.3-2002 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彈葯裝葯 2003-7-1
GB 13458-2001 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2002-1-1
GB 18486-2001 污水海洋處置工程污染控制標准 2002-1-1
GB 18596-2001 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2003-1-1
GB 8978-1996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1998-1-1
GB 15580-1995 磷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1996-7-1
GB 15581-1995 燒鹼、聚氯乙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1996-7-1
GB 14374-93 航天推進劑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1993-12-1
GB 13456-92 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1992-7-1
GB 13457-92 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1992-7-1
GB 4287-92 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1992-7-1
GB 4914-85 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含油污水排放標准 1985-8-1
GB 4286-84 船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1985-3-1
GB 3552-83 船舶污染物排放標准 1983-10-1
HJ 442-2008 近岸海域環境監測規范 2009-1-1
HJ 77.1-2008 水質 二惡英類的測定 同位素稀釋高分辨氣相色譜-高分辨質譜法 2009-4-1
HJ/T 341-2007 水質 汞的測定 冷原子熒光法(試行) 2007-5-1
HJ/T 342-2007 水質 硫酸鹽的測定 鉻酸鋇分光光度法(試行) 2007-5-1
HJ/T 343-2007 水質 氯化物的測定 硝酸汞滴定法(試行) 2007-5-1
HJ/T 344-2007 水質 錳的測定 甲醛肟分光光度法(試行) 2007-5-1
HJ/T 345-2007 水質 鐵的測定 鄰菲啰啉分光光度法(試行) 2007-5-1
HJ/T 346-2007 水質 硝酸鹽氮的測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試行) 2007-5-1
HJ/T 347-2007 水質 糞大腸菌群的測定 多管發酵法和濾膜法(試行) 2007-5-1
HJ/T 353-2007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安裝技術規范(試行) 2007-8-1
HJ/T 354-2007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驗收技術規范(試行) 2007-8-1
HJ/T 355-2007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運行與考核技術規范(試行) 2007-8-1
HJ/T 356-2007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數據有效性判別技術規范(試行) 2007-8-1
HJ/T 372-2007 水質自動采樣器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2008-1-1
HJ/T 373-2007 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范(試行) 2008-1-1
HJ/T 399-2007 水質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2008-3-1
HJ/T 195-2005 水質 氨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 2006-1-1
HJ/T 196-2005 水質 凱氏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 2006-1-1
HJ/T 197-2005 水質 亞硝酸鹽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 2006-1-1
HJ/T 198-2005 水質 硝酸鹽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 2006-1-1
HJ/T 199-2005 水質 總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 2006-1-1
HJ/T 200-2005 水質 硫化物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 2006-1-1
HJ/T 164-2004 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2004-12-9
HJ/T 132-2003 高氯廢水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碘化鉀鹼性高錳酸鉀法 2004-1-1
HJ/T 86-2002 水質 生化需氧量(BOD)的測定 微生物感測器快速測定法 2002-7-1
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 2003-1-1
HJ/T 92-2002 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監測技術規范 2003-1-1
HJ/T 70-2001 高氯廢水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氯氣校正法 2001-12-1
HJ/T 71-2001 水質 總有機碳的測定 燃燒氧化-非分散紅外吸收法 2002-1-1
HJ/T 72-2001 水質 鄰苯二甲酸二甲(二丁、二辛)酯的測定 液相色譜法 2002-1-1
HJ/T 73-2001 水質 丙烯睛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2002-1-1
HJ/T 74-2001 水質 氯苯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2002-1-1
HJ/T 83-2001 水質可吸附有機鹵素(AOX)的測定離子色譜法 2002-4-1
HJ/T 84-2001 水質無機陰離子的測定離子色譜法 2002-4-1
HJ/T 58-2000 水質 鈹的測定 鉻箐R分光光度法 2001-3-1
HJ/T 59-2000 水質 鈹的測定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001-3-1
HJ/T 60-2000 水質 硫化物的測定 碘量法 2001-3-1
HJ/T 49-1999 水質 硼的測定 姜黃素分光光度法 2000-1-1
HJ/T 50-1999 水質 三氯乙醛的測定 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2000-1-1
HJ/T 51-1999 水質 全鹽量的測定 重量法 2000-1-1
HJ/T 52-1999 水質 河流采樣技術指導 2000-1-1
GB/T 17130-1997 水質 揮發性鹵代烴的測定 頂空氣相色普法 1998-5-1
GB/T 17131-1997 水質 1,2-二氯苯、1,4-二氯苯、1,2,4-三氯苯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1998-5-1
GB/T 17132-1997 環境 甲基汞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1998-5-1
GB/T 17133-1997 水質 硫化物的測定 直接顯色分光光度法 1998-5-1
GB/T 16488-1996 水質 石油類和動植物油的測定 紅外光度法 1997-1-1
GB/T 16489-1996 水質 硫化物的測定 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 1997-1-1
GB/T 15440-1995 環境中有機污染物遺傳毒性檢測的樣品前處理規范 1995-8-1
GB/T 15441-1995 水質 急性毒性的測定 發光細菌法 1995-8-1
GB/T 15503-1995 水質 釩的測定 鉭試劑(BPHA)萃取分光光度法 1995-8-1
GB/T 15504-1995 水質 二氧化碳的測定 二乙胺乙酸銅分光光度法 1995-8-1
GB/T 15505-1995 水質 硒的測定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995-8-1
GB/T 15506-1995 水質 鋇的測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995-8-1
GB/T 15507-1995 水質 阱的測定 對二甲氨基苯甲醛分光光度法 1995-8-1
GB/T 15959-1995 水質 可吸附有機鹵素(AOX)的測定 微庫侖法 1996-8-1
GB/T 14204-93 水質 烷基汞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1993-12-1
GB/T 14375-93 水質 一甲基肼的測定 對二甲氨基苯甲醛分光光度法 1993-12-1
GB/T 14376-93 水質 偏二甲基肼的測定 氨基亞鐵氰化鈉分光光度法 1993-12-1
GB/T 14377-93 水質 三乙胺的測定溴酚藍分光光度法 1993-12-1
GB/T 14378-93 水質 二乙烯烷三胺的測定 水楊醛分光光度法 1993-12-1
GB/T 14552-93 水和土壤質量 有機磷農葯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1994-1-15
GB/T 14581-93 水質 湖泊和水庫采樣技術指導 1994-4-1
GB/T 14671-93 水質 鋇的測定 電位滴定法 1994-5-1
GB/T 14672-93 水質 吡啶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1994-5-1
GB/T 14673-93 水質 釩的測定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994-5-1
GB/T 13898-92 水質 鐵(Ⅱ、Ⅲ)氰絡合物的測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993-9-1
GB/T 13896-92 水質 鉛的測定 示波極普法 1993-9-1
GB/T 13897-92 水質 硫氰酸鹽的測定 異煙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1993-9-1
GB/T 13899-92 水質 鐵(Ⅱ、Ⅲ )氰絡合物的測定 三氯化鐵分光光度法 1993-9-1
GB/T 13900-92 水質 黑索金的測定 分光光度法 1993-9-1
GB/T 13901-92 水質 二硝基甲苯 示波極譜法 1993-9-1
GB/T 13902-92 水質 硝化甘油的測定 示波極譜法 1993-9-1
GB/T 13903-92 水質 梯恩梯的測定 1993-9-1
GB/T 13904-92 水質 梯恩梯、黑索金、地恩梯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1993-9-1
GB/T 13905-92 水質 梯恩梯的測定 亞硫酸鈉分光光度法 1993-9-1
GB/T 12990-91 水質 微型生物群落監測PFU法 1992-4-1
GB/T 12997-91 水質采樣方案設計規定 1992-3-1
GB/T 12998-91 水質采樣技術指導 1992-3-1
GB/T 12999-91 水質采樣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 1992-3-1
GB/T 13192-91 水質 有機磷農葯的測定 氣相色普譜法 1992-6-1
GB/T 13193-91 水質 總有機碳(TOC)的測定 非色散紅外線吸收法 1992-6-1
GB/T 13194-91 水質 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1992-6-1
GB/T 13195-91 水質 水溫的測定 溫度計或顛倒溫度計測定法 1992-6-1
GB/T 13196-91 水質 硫酸鹽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992-6-1
GB/T 13197-91 水質 甲醛的測定 乙醯丙酮分光光度法 1992-6-1

GB/T 13198-91 水質 六種特定多環芳烴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1992-6-1
GB/T 13199-91 水質 陰離子洗滌劑測定 電位滴定法 1992-6-1
GB/T 13266-91 水質物質對蚤類(大型蚤)急性毒性測定方法 1992-8-1
GB/T 13267-91 水質 物質對淡水魚(斑馬魚)急性毒性測定方法 1992-8-1
GB/T 13200-91 水質 濁度的測定 1992-6-1
GB/T 11889-89 水質 苯胺類化合物的測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890-89 水質 苯系物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1990-7-1
GB/T 11891-89 水質 凱氏氮的測定 1990-7-1
GB/T 11892-89 水質 高錳酸鹽指數的測定 1990-7-1
GB/T 11893-89 水質 總磷的測定 鉬酸銨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894-89 水質 總氮的測定 鹼性過硫酸鉀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895-89 水質 苯並(a)芘的測定 乙醯化濾紙層析熒光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896-89 水質 氯化物的測定 硝酸銀滴定法 1990-7-1
GB/T 11897-89 水質 游離氯和總氯的測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 1990-7-1
GB/T 11898-89 水質 游離氯和總氯的測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899-89 水質 硫酸鹽的測定 重量法 1990-7-1
GB/T 11900-89 水質 痕量砷的測定 硼氫化鉀-硝酸銀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901-89 水質 懸浮物的測定 重量法 1990-7-1
GB/T 11902-89 水質 硒的測定 2,3-二氨基萘熒光法 1990-7-1
GB/T 11903-89 水質 色度的測定 1990-7-1
GB/T 11904-89 水質 鉀和鈉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905-89 水質 鈣和鎂的測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906-89 水質 錳的測定 高碘酸鉀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907-89 水質 銀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908-89 水質 銀的測定 鎘試劑2B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909-89 水質 銀的測定 3,5-Br2-PADAP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910-89 水質 鎳的測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911-89 水質 鐵、錳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912-89 水質 鎳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913-89 水質 溶解氧的測定 電化學探頭法 1990-7-1
GB/T 11914-89 水質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重鉻酸鹽法 1990-7-1
GB/T 8972-88 水質 五氯酚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1988-8-1
GB/T 9803-88 水質 五氯酚的測定 藏紅T分光光度法 1988-12-1
GB/T 7466-87 水質 總鉻的測定 1987-8-1
相關監測
GB/T 7467-87 水質 六價鉻的測定 二苯碳醯二肼分光光度法 1987-8-1
規范、
GB/T 7468-87 水質 總汞的測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987-8-1
方法標准
GB/T 7469-87 水質 總汞的測定 高錳酸鉀-過硫酸鉀消解法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7470-87 水質 鉛的測定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7471-87 水質 鎘的測定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7472-87 水質 鋅的測定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7473-87 水質 銅的測定 2,9-二甲基-1,10-菲羅啉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7474-87 水質 銅的測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鈉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7475-87 水質 銅、鋅、鉛、鎘的測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7476-87 水質 鈣的測定 EDTA滴定法 1987-8-1
GB/T 7477-87 水質 鈣和鎂總量的測定 EDTA滴定法 1987-8-1
GB/T 7478-87 水質 銨的測定 蒸餾和滴定法 1987-8-1
GB/T 7479-87 水質 銨的測定 納氏試劑比色法 1987-8-1
GB/T 7480-87 水質 硝酸鹽氮的測定 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7481-87 水質 銨的測定 水楊酸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7482-87 水質 氟化物的測定 茜素磺酸鋯目視比色法 1987-8-1
GB/T 7483-87 水質 氟化物的測定 氟試劑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7484-87 水質 氟化物的測定 離子選擇電極法 1987-8-1
GB/T 7485-87 水質 總砷的測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7486-87 水質 氰化物的測定 第一部分 總氰化物的測定 1987-8-1
GB/T 7487-87 水質 氰化物的測定 第二部分 氰化物的測定 1987-8-1
GB/T 7488-87 水質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測定 稀釋與接種法 1987-8-1
GB/T 7489-87 水質 溶解氧的測定 碘量法 1987-8-1
GB/T 7490-87 水質 揮發酚的測定 蒸餾後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7491-87 水質 揮發酚的測定 蒸餾後溴化容量法 1987-8-1
GB/T 7492-87 水質 六六六、滴滴涕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1987-8-1
GB/T 7493-87 水質 亞硝酸鹽氮的測定 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7494-87 水質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的測定 亞甲藍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6920-86 水質 pH值的測定 玻璃電極法 1987-3-1
GB/T 4918-85 工業廢水 總硝基化合物的測定 分光光度法 1985-8-1
GB/T 4919-85 工業廢水 總硝基化合物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1985-8-1
環境保護部公告2008年第14號 地震災區飲用水安全保障應急技術方案(暫行) 2008-5-20
環境保護部公告2008年第14號 地震災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技術指南(暫行) 2008-5-20
HJ/T 433-2008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志技術要求 2008-6-1
HJ/T 338-2007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 2007-2-1
HJ/T 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質自動在線監測儀技術要求 2005-11-1
HJ/T 96-2003 pH水質自動分析儀技術要求 2003-7-1
HJ/T 97-2003 電導率水質自動分析儀技術要求 2003-7-1
相關標准
HJ/T 98-2003 濁度水質自動分析儀技術要求 2003-7-1
HJ/T 99-2003 溶解氧(DO)水質自動分析儀技術要求 2003-7-1
HJ/T 100-2003 高錳酸鹽指數水質自動分析儀技術要求 2003-7-1
HJ/T 101-2003 氨氮水質自動分析儀技術要求 2003-7-1
HJ/T 102-2003 總氮水質自動分析儀技術要求 2003-7-1
HJ/T 103-2003 總磷水質自動分析儀技術要求 2003-7-1
HJ/T 104-2003 總有機碳(TOC)水質自動分析儀技術要求 2003-7-1
HJ/T 82-2001 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 2002-4-1
GB/T 11915-89 水質 詞彙 第三部分~第七部分 1990-7-1
GB 3839-83 制訂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原則與方法 1984-4-1
GB 4274-84 梯恩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已被替代標准
GB 4275-84 黑索金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4276-84 火炸葯工業硫酸濃縮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4277-84 雷汞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4278-84 二硝基重氮酚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4279-84 疊氮化鉛、三硝基間苯二酚鉛、D·S共晶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3838-8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HJ/T 15-1996 超聲波明渠污水流量計
GHZB 1-1999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GWPB 2-1999 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WPB 4-1999 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4470.1~14470.3-1999 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WKB 4-2000 污水海洋處置工程污染控制標准
GB 3544-2001 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⑵ 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對采水的要求是什麼

你好:
你提的問題不是一、兩句話能說明白的。你到國家環境保護部科技標准司的網站上去下載兩個標准,你想知道的問題就在上面。
第一個標准:HJ 494-2009水質 采樣技術指導
第二個標准:HJ 495-2009水質 采樣方案設計技術規定

⑶ 水樣採集的基本原則是什麼在線等,速度求解~~

水質采樣技術指導
Water quality-Guidance on sampling techniques
GB 12998-9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標準是水質采樣標準的第二部分。 本標准參照採用國際標准ISO 5667-2:1982《水質——采樣——第2部分:采樣技術指導》。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是采樣技術的基本原則指導,不包括詳細的采樣步驟。本標准適用於開闊河流、封閉管道、開闊水體、底部沉積物及地下水采樣。
本標準是為質量保證控制、水質特徵分析、底部沉積物及污泥在內的采樣技術指導,是為水污染鑒別得到可靠的數據而設計的。
2 水樣類型
2.1 概述
為了說明水質,要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或特定的時間間隔內測定水的一些參數。如無機物、溶解的礦物質或化學葯品、溶解氣體、溶解有機物、懸浮物以及底部沉積物的濃度。
某些參數,例如溶解氣體的濃度,應盡可能在現場測定以便取得准確的結果。
由於化學和生物樣品的採集、處理步驟和設備均不相同,樣品應分別採集。
采樣技術要隨具體情況而定,分類在第3章中敘述。
2.2 瞬間水樣
從水體中不連續地隨機(就時間和地點而言)採集的樣品稱之瞬間水樣。
瞬間水樣無論是在水面、規定深度或底層,通常均可手工採集,也可以用自動化方法採集。
在一般情況下,所採集樣品只代表采樣當時和采樣點的水質,而自動采樣是相當於在預定選擇時間或流量間隔為基礎的一系列這種瞬間樣品。
下列情況適於瞬間采樣:
a.流量不固定、所測參數不恆定時(如採用混合樣,會因個別樣品之間的相互反應而掩蓋了它們之間的差別);
b.不連續流動的水流,如分批排放的水;
c.水或廢水特性相對穩定時;
d.需要考察可能存在的污染物,或要確定污染物出現的時間;
e.需要污染物最高值、最低值或變化的數據時;
f.需要根據較短一段時間內的數據確定水質的變化規律時;
g.需要測定參數的空間變化時,例如某一參數在水流或開闊水域的不同斷面和(或)深度的變化情況;
h.在制定較大范圍的采樣方案前;
i.測定某些參數,例如溶解氣體、余氯、可溶性硫化物、微生物、油脂、有機物和pH時。
2.3 在固定時間間隔下採集周期樣品(取決於時間)
通過定時裝置在規定的時間間隔下自動開始和停止採集樣品。通常在固定的期間內抽取樣品,將一定體積的樣品注入各容器中。
手工採集樣品時,按上述要求採集周期樣品。
2.4 在固定排放量間隔下採集周期樣品(取決於體積)
當水質參數發生變化時,采樣方式不受排放流速的影響,此種樣品歸於流量比例樣品。例如,液體流量的單位體積(例如:10 000L),所取樣品量是固定的,與時間無關。
2.5 在固定流速下採集連續樣品(取決於時間或時間平均值)
在固定流速下採集的連續樣品,可測得采樣期間存在的全部組分,但不能提供采樣期間各參數濃度的變化。
2.6 在可交流速下採集的連續樣品(取決於流量或與流量成比例)
採集流量比例樣品代表水的整體質量、即便流量和組分都在變化,而流量比例樣品同樣可以揭示利用瞬間樣品所觀察不到的這些變化。因此,對於流速和待測污染物濃度都有明顯變化的流動水,採集流量比例樣品是一種精確的采樣方法。
2.7 混合水樣
在同一采樣點上以流量、時間、體積或是以流量為基礎,按照已知比例(間歇的或連續的)混合在一起的樣品,此樣品稱之混合水樣。
混合水樣可自動或手工採集。
混合水樣是混合幾個單獨樣品,可減少分析樣品,節約時間,降低消耗。
混合樣品提供組分的平均值,因此在樣品混合之前,應驗證這些樣品參數的數據,以確保混合後樣品數據的准確性。樣品在混合其中待測成分或性質發生明顯變化時,則不能採用混合水樣,要採取單樣儲存方式。
下列情況適於混合水樣:
a.需測定平均濃度時;
b.計算單位時間的質量負荷;
c.為估價特殊的、變化的或不規則的排放和生產運轉的影響。
2.8 綜合水樣
為了某種目的,把從不同采樣點同時採得的瞬間水樣混合為一個樣品(時間應盡可能接近,以便得到所需要的數據),這種混合樣品稱作綜合水樣。
下列情況適干綜合水樣:
a.為了評價出平均組分或總的負荷,如一條江河或河川上,水的成分沿著江河的寬度和深度而變化時,採用能代表整個橫斷面上各點和它們的相對流量成比例的混合樣品;
b.幾條廢水渠道分別進入綜合處理廠時。
因為幾股廢水相互反應,可能對可處理性及其成分產生明顯的作用。對其相互作用的數學預測可能不正確或不可能時,綜合水樣能提供更加有用的資料。
天然和人工湖泊或江河常顯示出空間分布的變化,在多數情況下,總值或平均值的變化都不特別明顯,而局部的變化顯得更為重要。在這種情況下檢驗單樣比檢驗綜合水樣更為有效。
3 采樣類型
3.1 開闊河流的采樣
監測開闊河流水質采樣時,應包括下列幾個基本點:
a.用水地點的采樣;
b.污水流入河流後,應在充分混合的地點以及流入前的地點采樣;
c.支流合流後,對充分混合的地點及混合前的主流與支流地點的采樣;
d.主流分流後地點的采樣;
e.根據其他需要設定的采樣地點。
各采樣點原則上規定橫過河流不同地點的不同深度採集定點樣品。
采樣時,一般選擇采樣前連續晴天,水質較穩定的日子(特殊需要除外)。
采樣時間是在考慮人們的活動、工廠企業的工作時間及污染物質流到的時間的基礎上確定的。另外,在潮汐區,應考慮潮的情況,確定把水質最壞的時刻包括在采樣時間內。
3.2 封閉管道的采樣
在封閉管道中采樣,也會遇到與開闊河流采樣中所出現的類似問題。采樣器探頭或采樣管應妥善地放在進水的下游,采樣管不能靠近管壁。湍流部位,例如在「T」形管、彎頭、閥門的後部,可充分混合,一般作為最佳采樣點,但是對於等動力采樣(即等速采樣)除外。
3.3 開闊水體的采樣
開闊水體,由於地點不同和溫度的分層現象可引起水質很大的差異。
在調查水質狀況時,應考慮到成層期與循環期的水質明顯不同。了解循環期水質,可採集表層水樣;了解成層期水質,應按深度分層采樣。
在調查水域污染狀況時,需進行綜合分析判斷,抓住基本點(如廢水流入前、流入後充分混合的地點,用水地點,流出地點等有些可參照開闊河流的采樣情況,但不能等同而論),以取得代表性水樣。
采樣時,一般選擇采樣前連續晴天,水質穩定的日子(特殊需要除外)。
3.4 底部沉積物采樣
沉積物可用抓鬥、采泥器或鑽探裝置採集。
典型的沉積過程一般會出現分層或者組分的很大差別。此外,河床高低不平以及河流的局部運動都會引起各沉積層厚度的很大變化。
采泥地點除在主要污染源附近、河口部位外,應選擇由於地形及潮汐原因造成堆積以及底泥惡化的地點。另外也可選擇在沉積層較薄的地點。
在底泥堆積分布狀況未知的情況下,采泥地點要均衡地設置。在河口部分,由於沉積物堆積分布容易變化,必須適當增設采樣點。采泥方法,原則在同一地方稍微變更位置進行採集。
混合樣品可由采泥器或者抓鬥採集。需要了解分層作用時,可採用鑽探裝置。
在採集沉積物時,不管是岩芯還是規定深度沉積物的代表性混合樣品,必須知道樣品的性質,以便正確地解釋這些分析或檢驗。此外,如對底部沉積物的變化程度及其性質難予預測或根本不可能知道時,應適當增設采樣點。
採集單獨樣品,不僅能得到沉積物變化情況,還可以繪制組分分布圖,因此,單獨樣品比混合樣品的數據更有用。
第5章提供的樣品容器也適用於沉積物樣品的存放,一般均使用廣口容器。由於這種樣品含有大量的水分,因此要特別注意容器的密封。
3.5 地下水的采樣
地下水可分為上層滯水、潛水和承壓水。
上層滯水的水質與地表水的水質基本相同。
潛水含水層通過包氣帶直接與大氣圈、水圍相通,因此其具有季節性變化的特點。
承壓水地質條件不同於潛水。其受水文、氣象因素直接影響小,含水層的厚度不受季節變化的支配,水質不易受人為活動污染。採集樣品時,一般應考慮的一些因素:
a.地下水流動緩慢,水質參數的變化率小;
b.地表以下溫度變化小,因而當樣品取出地表時,其溫度發生顯著的變化,這種變化能改變化學反應速度,倒轉土壤中陰陽離子的交換方向,改變微生物生長速度;
c.由於吸收二氧化碳和隨著鹼性的變化,導致PH值改變,某些化合物也會發生氧化作用;
d.某些溶解於水的氣體如硫化氫,當將樣品取出地表時,極易揮發;
e. 有機樣品可能會受到某些因素的影響,如采樣器材料的吸收、污染和揮發性物質的逸失;
f.土壤和地下水可能受到嚴重的污染,以至影響到采樣工作人員的健康和安全。
從一個監測井採得的水樣只能代表一個含水層的水平向或垂直向的局部情況,而不能像對地表水那樣可以在水系的任何一點采樣。因為那樣做很困難,又要耗費大量資金。
如果采樣目的只是為了確定某特定水源中有沒有污染物,那麼只需從自來水管中採集水樣。當采樣的目的是要確定某種有機污染物或一些污染物的水平及垂直分布,並做出相應的評價,那麼需要組織相當的人力物力進行研究。
對於區域性的或大面積的監測,可利用已有的井、果或者就是河流的支流,但是,它們要符合監測要求,如果時間很緊迫,則只有選擇有代表性的一些采樣點。但是,如果污染源很小,如填埋廢渣、鹹水湖,或者是污染物濃度很低,比如含有機物,那就極有必要設立專門的監測井。這些增設的井的數目和位置取決於監測的目的,含水層的特點,以及污染物在含水層內的遷移情況。
如果潛在的污染源在地下水位以上,則需要在包氣帶采樣,以得到對地下水威脅的真實情況。除了氯化物、硝酸鹽和硫酸鹽,大多數污染物都能吸附在包氣帶的物質上,並在適當的條件下遷移。因此很有可能採集到已存在污染源很多年的地下水樣,而且觀察不到新的污染,這就會給人以安全的錯覺,而實際上污染物正一直以極慢的速度通過包氣帶向地下水遷移。另外還應了解水文方面的地質數據和地質狀況及地下水的本底情況。
另外採集水樣還應考慮到:靠近井壁的水的組成幾乎不能代表該采樣區的全部地下水水質,因為靠近井的地方可能有鑽井污染,以及某些重要的環境條件,如氧化還原電位,在近井處與地下水承載物質的周圍有很大的不同。所以,采樣前需抽取適量本。
3.6 降水的采樣
准確地採集降水樣品是十分困難的,在降水前,必須蓋好采樣器,只在降水真實出現之後才打開。每次降水取全過程水樣(降水開始到結束)。採集樣品時,應避開污染源,四周應無遮擋雨、雪的高大樹木或建築物以便取得准確的結果。
4 采樣設備
4.1 供測定物理或化學性質的采樣設備
4.1.1 瞬間非自動采樣設備
4.1.1.1 概述
瞬間樣品一般採集表層樣品時,用吊桶或廣口瓶沉入水中,待注滿水後,再提出水面。
對於分層水選定深度的定點采樣建議按4.1.1.3條中敘述的方法.如果只需要了解水體其一垂直斷面的平均水質,可按4.1.1.2條中敘述的綜合深度法采樣。
4.1.1.2 綜合深度采樣設備
綜合深度法采樣需要一套用以夾住瓶子並使之沉入水中的機械裝置。配有重物的采樣瓶以均勻的速度沉人水中,同時通過注入孔使整個垂直斷面的各層水樣進入采樣瓶。
為了在所有深度均能採得等分的水樣,采樣瓶沉降或提升的速度應隨深度的不同作出相應的變化,或者采樣瓶具備可調節的注孔,用以保持在水壓變化的情況下,注水流量恆定。
無上述采樣設備時,可採用排空式采樣器,分別採集每層深度的樣品,然後混合。
排空式采樣器是一種手動、簡便易行的采樣器。此采樣器是兩端開口,側面帶刻度、溫度計的玻璃或塑料的圓筒式,下側端接有一膠管,底部加重物的一種裝置。頂端與底端各有同向向上開啟的兩個半圓蓋子,當采樣器沉入水中時,兩端各自的兩個半圓蓋子隨之向上開啟,水不停留在采樣器中,到達預定深度上提,兩端半圓蓋子隨之蓋住,即取到所需深度的樣品。(上述排空式采樣器只是其中一種,其他只要能達到同等效果的采樣器,均可使用。)
4.1.1.3 選定深度定點采樣設備
將配有重物的采樣瓶口塞住,沉入水中,當采樣瓶沉到選定深度時,打開瓶塞,瓶內充滿水樣後又塞上。對於特殊要求的樣品(例如溶解氧)此法不適用。
對於特殊要求的樣品,可採用顛倒式采水器,排空式采水器等。
採集分層水的樣品,也可採用4.1.1.2條中所述排空式采水器,取得垂直斷面的樣品。
4.1.1.4 採集沉積物的抓鬥式采泥器
用自身重量或杠桿作用設計的深入泥層的抓鬥式來泥器,其設計的特點不一,包括彈簧制動、重力或齒板鎖合方法,這些要隨深入泥層的狀況而不同,以及隨所取樣品的規模和面積而異。因此,所取樣品的性質受下列因素的影響:
a.貫穿泥層的深度;
b.齒板鎖合的角度;
c.鎖合效率(避免物體障礙的能力);
d.引起擾動和造成樣品的流失或者在泥水界面上沙掉樣品組分或生物體;
e.在急流中樣品的穩定性。
在選定采泥器時,對生境、水流情況、采樣面積以及可使用的船隻設備均應考慮。
4.1.1.5 抓鬥式挖斗
抓鬥式挖斗與地面挖斗設備很相似。它們是通過一個吊桿操作將其沉降到選定的采樣點上,採集較大量的混合樣品,所採集到的樣品比使用采泥器更能吃確地代表所選定的采樣地點的情況。
4.1.1.6 岩芯采樣器
岩芯采樣器可採集沉積物垂直剖面樣品。採集到的岩芯樣品不具有機械強度,從采樣器上取下樣品時應小心保持泥樣縱向的完整性,以便得到各層樣品。
4.1.2 自動采樣設備
4.1.2.1 非比例自動采樣器
a.非比例等時不連續自動采樣器
按設定采樣時間間隔與儲樣順序,自動將定量的水樣從指定采樣點分別採集到采樣器的各儲樣容器中。
b.非比例等時連續自動采樣器
按設定采樣時間間隔與儲樣順序,自動將定量的水樣從指定采樣點分別連續採集到采樣器的各儲樣容器中。
c.非比例連續自動采樣器
自動將定量的水樣從指定采樣點連續採集到采樣器的儲樣容器中。
d.非比例等時混合自動采樣器
按設定采樣時間間隔,自動將定量的水樣從指定采樣點採集到采樣器的混合儲樣容器中。
e.非比例等時順序混合自動采樣器
按設定采樣時間間隔與儲樣順序,並按設定的樣品個數,自動將定量的水樣從指定采樣點分別採集到采樣器的各混合儲樣容器中。
此種采樣器應具有在單個儲樣容器中收集2~10次混合樣的功能。
4.1.2.2 比例自動采樣器
a.比例等時混合自動采樣器
按設定采樣時間間隔,自動將污水流量成比例的定量水樣從指定采樣點採集到采樣器中的混合樣品容器中。
b.比例不等時混合自動采樣器
每排放一設定體積污水,自動將定量水樣從指定采樣點採集到采樣器中的混合樣品容器中。
c.比例等時連續自動采樣器
按設定采樣時間間隔,與污水排放流量成一定比例,連續將水樣從指定采樣點分別採集到采樣器中的各儲樣容器中。
d.比例等時不連續自動采樣器
按設定采樣時間間隔與儲樣順序,自動將與污水流量成比例的定量水樣從指定采樣點分別採集到采樣器中的各儲樣容器中。
e.比例等時順序混合自動采樣器
按設定采樣時間間隔與儲樣順序,並按設定的樣品個數,自動將與污水流量成比例的定量水樣從指定采樣點分別採集到采樣器中的各混合樣品容器中。
4.2 採集生物特性樣品的設備
4.2.1 概述
有些生物測定如同理化分析的采樣情況一樣,可在現場完成。但是絕大多數樣品須送回實驗室檢驗。一些采樣設備可以人工進行(通過潛水員)或自動化的遙測觀察。以及採集某些生物種類或生物群體。
本節中敘述的采樣范圍主要涉及常規使用的簡單設備。
採集生物樣品的容器,最理想的是廣口瓶。廣日瓶的瓶口直徑最好是接近廣口瓶體直徑,瓶的材質為塑料或玻璃的。
4.2.2 浮游生物
4.2.2.1 浮游植物
采樣技術和設備類似於檢測水中化學品採集的瞬間和定點樣品中敘述的那些內容。在大多數湖泊調查中,使用容積為1~3L的瓶子或塑料桶,用4.1.1.3條中的采樣裝置採集。定量檢測浮游植物,不宜使用網具採集。
4.2.2.2 浮游動物
採集浮游動物需要大量樣品(多達10L)。採集浮游動物樣品時,使用纜繩操縱水樣(見4.1.1.3)外,還可以用計量浮游生物的尼龍網,所使用網格的規格取決於檢驗的浮游動物種類。
4.2.3 底棲生物
4.2.3.1 水生附著生物
對於定量地採集水生附著生物,用標准顯微鏡載玻片(直徑為25mm×75mm)最適宜。為適宜兩種不同的水棲處境,載玻片要求兩種形式的底座支架。
在小而淺的河流中,或者湖泊沿岸地區,水質比較清澈,載玻片裝在架子上或安置在固定於底部的櫃架上。在大的河流或湖泊中部水質比較混濁,載玻片可固定在聚丙烯塑料製成的櫃架上,該架子的上端處連接聚苯乙烯泡沫塊,使其能漂浮於水中。
載玻片在水中暴露一定的時間。(視水質情況自定時間,一般在水中暴露二周左右。)
註:載玻片在水中暴露的時間不是固定的,應視附著情況而定。如水質比較混濁,暴露時間相同,附著的生物過多,影響鏡檢。
4.2.3.2 大型水生植物
對於定性采樣,采樣設備根據具體情況,隨水的深度而變,在淺水中,可用園林耙具,對較深的水,可使用采泥器,目前在潛水探查中已開始使用配套的水下呼吸器(簡稱SCUBA)。
定量采樣,除確定采樣地區已定,或大型水生植物已測定過,或者在其他方面已評價過,可採用類似上述的技術。
4.2.3.3 大型無脊椎動物
當前使用的采樣設備,還不能提供所有生境類型的定量數據。通常局限於某一指定的水域內采樣。在某些情況下,要求化驗人員主要依靠定性采樣,分析這些樣品需要大量的重復樣品和時間。
在進行底棲生物的對照調查中,必須認真地記錄不同采樣點之間自然生境差別的影響。然而,由於采樣技術和適用的設備都很不相同,因此對調查的生境類型相對地不做限制。使用何種形式采樣器取決於很多參數——水的深度、流量、底質的理化性質等等。
採集大型無脊椎動物使用的設備為:
a.抓鬥和采泥器;
b.手柄網;
c.圓筒和箱式采樣器;
d.鑽探設備(供沉積物采樣);
e.氣動抽水器;
f.人工基質;
g.徑流網(drift nets)。
4.2.4 魚
捕集魚類採用活動的或不活動的兩種方法。活動的采樣方法包括使用拉網、拖網、電子捕魚法、化學葯品以及魚鉤和鉤繩。不活動的采樣方法包括陷捕法(如刺網、細網)和誘捕法(如攔網、陷井岡等)。魚類的遷移性和魚類的「迅速補充」(即魚群的高速增長)使用的采樣設備對魚類的定性和定量檢驗產生了一定局限性。
4.3 採集微生物的設備
滅菌玻璃瓶或塑料瓶適用採集大多數樣品。在湖泊、水庫的水面以下較深的地點采樣時,可使用深水采樣裝置(4.1.1.3條中)。
所有使用的儀器包括泵及其配套設備,必須完全不受污染,並且設備本身也不可引人新的微生物。采樣設備與容器不能用水樣沖洗。
4.4 採集放射性特性樣品的設備
對採集水和廢水化學組分的采樣技術和設備一般適用於放射性測定。
一般物理、化學分析用的硬質玻璃和聚乙烯塑料瓶適用於放射性核素分析。但要針對檢驗核素存在的形態選取合適的取樣容器(例如測量總α、總β放射性可用聚乙烯瓶,測定氚,只能使用玻璃容器)。取樣之前,應將樣品瓶洗凈涼干。
採集水樣時,則盡量防止放射性核素吸附在容器表面而損失(例如用待測核素的穩定同位素浸泡一天以上)。
5 樣品容器和輔助設備
下列提供的資料有助於一般采樣過程中采樣容器的選擇。
5.1 材料
為評價水質,需對水中化學組分(待測物)進行分析,其濃度范圍從痕量以下、微量至大量。另外,組分之間的相互作用、光分解等,應縮短存放時間及對光、熱暴露的限制等。還應考慮生物活性。最常遇到的是清洗容器不當,及容器自身材料對樣品的污染和容器壁上的吸附作用。
在選擇採集和存放樣品的容器時,還包括一些其他因素,比如對溫度急劇變化、抗破裂性、密封性能、重復打開的情形、體積、形狀、質量供應狀況、價格、清洗和重復使用的可行性等。
大多數台無機物的樣品,多採用由聚乙烯、氟塑料和碳酸脂製成的容器。常用的高密度聚乙烯,適合於水中二氧化硅鈉、總鹼度、氯化物、比電導率、pH和硬度的分析。對光敏物質可使用棕色玻璃瓶。不銹鋼可用於高溫或高壓的樣品,或用於微量有機物的樣品。
一般玻璃瓶用於有機物和生物品種。塑料容器適用於放射性核素和含屬於玻璃主要成分的元素水樣。采樣設備經常用氯丁橡膠墊圈和油質潤滑的閥門,這些材料均不適合於採集有機物和微生物樣品。
因此,除了上述要求的物理特性外,選擇採集和存放樣品的容器,尤其是分析微量組分,應該遵循下述准則:
a.製造容器的材料應對水樣的污染降至最小,例如玻璃(尤其是軟玻璃)溶出無機組分和從塑料及合成橡膠溶出有機化合物及金屬(增塑的乙烯瓶蓋襯墊、氯丁橡膠蓋);
b.清洗和處理容器壁的性能,以便減少微量組分,例如重金屬或放射性核素對容器表面的污染;
c.製造容器的材料在化學和生物方面具有用性,使樣品組分與容器之間的反應減到最低程度;
d.因待測物吸附在樣品容器上也會引起誤差。尤其是測痕量金屬,其他待測物(如洗滌劑、農葯、磷酸鹽)也可引起誤差。
5.2 自動采樣線及儲樣容器
采樣線,指以自動采樣方式從采樣點將樣品抽吸到儲樣容器所經過的管線。樣品在采樣線內停留的時間,應視樣品在容器內存放的時間。其采樣線的材質及儲樣容器的材料可按5.1條材料所述准則進行選擇。
5.3 樣品容器的種類
5.3.1 概述
測定天然水的理化參數,使用聚乙烯和硼硅玻璃進行常規采樣。此外,最好使用化學惰性材料,對於常規使用太昂貴。常用的有多種類型的細口、廣口和帶有螺旋帽的瓶子,也可配軟木塞(外裹化學惰性金屬箔片)、膠塞(對有機物和微生物的研究不理想)和磨口玻璃塞(鹼性溶液易粘住塞子)。這些瓶子易於得到,價廉。如果樣品裝在箱子中送往實驗室分析,則箱蓋必須設計成可以防止瓶塞松動,防止樣品溢漏或污染。
5.3.2 特殊樣品的容器
除了上面提到需要考慮的事項外,一些光敏物質,包括藻類,為防止光的照射,多採用不透明材料或有色玻璃容器,而且在整個存放期間,它們應放置在避光的地方。在採集和分析的樣品中含溶解的氣體,通過曝氣會改變樣品的組分。細口生化需氧量(BOD)瓶有椎形磨口玻璃塞,能使空氣的吸收減小到最低程度。在運送過程中要求特別的密封措施。
5.3.3 微量有機污染物樣品容器
一般情況下,使用的樣品瓶為玻璃瓶。所有塑料容器干擾高靈敏度的分析,對這類分析應採用玻璃或聚四氟乙烯瓶。
5.3.4 檢驗微生物樣品的容器
用於微生物樣品容器的基本要求是能夠經受高溫滅菌。如果是冷凍滅菌,瓶子和襯墊的材料也應該符合本准則。在滅菌和樣品存放期間,該材料不應該產生和釋放出抑制微生物生存能力或促進繁殖的化學品。樣品在運口實驗室到打開前,應保持密封,並包裝好,以防污染。
5.4 樣品的運送
空樣品容器運送到采樣地點,裝好樣品後運口實驗室分析,都要非常小心。包裝箱可用多種材料——譬如泡沫塑料、波紋紙板等,以使運送過程中樣品的損耗減少到最低限度。包裝箱的蓋子,一般都襯有隔離材料,用以對瓶塞施加輕微的壓力。氣溫較高時,防止生物樣品發生變化,應對樣品冷藏防腐或用冰塊保存。

⑷ 採集水樣會對國家安全有什麼影響

本標準是水質采樣標準的第二部分。 本標准參照採用國際標准ISO 5667-2:1982《水質——采樣——第2部分:采樣技術指導》。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是采樣技術的基本原則指導,不包括詳細的采樣步驟。本標准適用於開闊河流、封閉管道、開闊水體、底部沉積物及地下水采樣。
本標準是為質量保證控制、水質特徵分析、底部沉積物及污泥在內的采樣技術指導,是為水污染鑒別得到可靠的數據而設計的。
2 水樣類型
2.1 概述
為了說明水質,要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或特定的時間間隔內測定水的一些參數。如無機物、溶解的礦物質或化學葯品、溶解氣體、溶解有機物、懸浮物以及底部沉積物的濃度。
某些參數,例如溶解氣體的濃度,應盡可能在現場測定以便取得准確的結果。
由於化學和生物樣品的採集、處理步驟和設備均不相同,樣品應分別採集。
采樣技術要隨具體情況而定,分類在第3章中敘述。
2.2 瞬間水樣
從水體中不連續地隨機(就時間和地點而言)採集的樣品稱之瞬間水樣。
瞬間水樣無論是在水面、規定深度或底層,通常均可手工採集,也可以用自動化方法採集。

⑸ 污染源廢水采樣前應該做哪些准備工作

主要是根據一下三個標准規范來進行采樣的

  1. 《HJ 493-2009水質 采樣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

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水質樣品的保存和管理,制定本標准。本標准規定了水樣從容器的准備到添加保護劑等各環節的保存措施以及樣品的標簽設計、運輸、接收和保證樣品保存質量的條款。內容包括:1、適用范圍2、樣品的保存3、樣品的標簽設計4、樣品的運輸5、樣品的接收6、樣品的質量控制規定7、常用樣品保存技術

下載地址:易凈水網資料庫標准規范http://www.ep360.cn/bzgf/

⑹ 河流、湖泊、江河水樣採集的具體方法和要求

參見《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表水部分比較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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