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章指導思想
『壹』 十七大新黨章確定黨的指導思想是什麼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17日召開會議,研究擬提請十六屆七中全會討論的十六屆中央委員會向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稿和《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稿。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主持會議。
會議聽取了十六屆中央委員會向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稿在黨內外一定范圍徵求意見的情況報告,聽取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稿在黨內一定范圍徵求意見的情況報告,決定根據這次會議討論的意見進行修改後把這兩份文件稿提請十六屆七中全會討論。
會議認為,在這次徵求意見的過程中,各地區、各部門、各方面和黨的十六大代表、新選出的黨的十七大代表對文件稿提出了許多很好的意見和建議,要充分發揚民主,認真吸收和反映這些意見和建議,集中各方面智慧,努力起草出順應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共同心願、符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的大會報告,制定出適應黨的實踐發展和理論創新及推進黨的工作、加強黨的建設需要的黨章修正案。
會議認為,黨的十七大是在我國改革發展關鍵階段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會,對於鼓舞和動員全黨全國各族人民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具有重大意義。全黨同志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而奮斗。要正確認識國內外發展大勢,全面把握我國發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新期待,認真總結黨治國理政的實踐經驗,堅持繼承與創新相結合、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當前與長遠相結合,推進理論創新和其他各方面的創新,科學制定適應時代要求和人民願望的行動綱領和大政方針。要堅持求真務實、銳意進取,從新的歷史起點出發,抓住和用好重要戰略機遇期,針對現階段我國發展面臨的突出矛盾,圍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進行全面規劃,作出戰略部署,繼續全面推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繼續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
會議認為,黨章是黨的總章程,集中體現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以及黨的重要主張,規定黨內的重要制度和體制機制,對推進黨的工作、加強黨的建設具有根本性的規范和指導作用。黨的十七大根據形勢和任務的發展變化對黨章進行適當修改,有利於全黨更好地學習和遵守黨章,更好地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和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推向前進。要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體現科學發展觀等黨的十六大以來黨中央提出的重大戰略思想,把黨的十七大報告確立的重大理論觀點、重大戰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寫入黨章,努力使黨章充分體現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適應新形勢新任務對推進黨的工作、加強黨的建設提出的新要求。
會議要求,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加強團結、齊心協力,以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做好各項工作,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七大勝利召開。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中國共產黨歷次黨章的制定及修正簡況
(一大至十六大)
http://www.chinaorg.cn 中國機構網 2007年07月24日 10時48分
中國共產黨自1921年誕生至十六大先後制定、修正過十六次黨章。
中國共產黨在新民主主義時期制定過七部黨章。其中一大到六大制定的六部黨章,都是在共產國際直接指導幫助下制定的,反映出中國共產黨幼年時期黨的建設的一些特點。1945年七大制定的黨章,則是在1943年共產國際解散後由中國共產黨獨立自主制訂的,標志著中國共產黨在政治上和黨的建設上的完全成熟。
一大黨綱
1921年7月在上海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討論和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綱領》。這是黨的歷史上關於黨的建設的第一個馬克思主義的光輝文獻。
《綱領》共十五條,規定了黨的名稱、性質和綱領,提出了黨的最終奮斗目標。《綱領》宣布「我黨定名為『中國共產黨』」;規定了黨的綱領是「以無產階級革命軍隊推翻資產階級,由勞動階級重建國家,直至消滅階級差別;採用無產階級專政,以達到階級斗爭的目的——消滅階級;廢除資本私有制,沒收一切生產資料,如機器、土地、廠房、半成品等,歸社會所有;聯合第三國際」。《綱領》也對黨的組織章程、黨的組織原則、組織機構和發展黨員作了明確的規定。(這個綱領現僅有第三國際保存的《中國共產黨第一個綱領》俄文版和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保存的C·M·維爾巴編的陳公博《中國的共產主義運動》附錄《中國共產黨的第一個綱領》英文版。兩種外文本均缺第十一條。兩個版本由中共中央馬恩列斯著作編譯局譯成中文。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學院黨史教研室編輯的《中共黨史參考資料》第二冊第197至199頁收錄了這兩個版本的譯文)
二大黨章
1922年7月在上海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討論和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章程》 。這部章程是中國共產黨第一部比較完整的章程,共六章,二十九條。章程第一次明確提出了徹底地反對帝國主義和反對封建主義的民主革命綱領,即黨的最低綱領;第一次詳盡地規定了黨員條件和入黨手續,對黨的組織原則、組織機構、黨的紀律和制度,也都作了具體的規定。(全文收錄於《中共黨史參考資料》第二冊第508至510頁)
三大修正黨章
1923年6月在廣州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修正章程》。章程共六章,三十條。它和二大通過的黨章相比較,基本是二大黨章原來的結構的內容,只是個別條文的改動。如在關於黨員入黨手續方面,第一次規定了新黨員候補期(勞動者三個月,非勞動者六個月)。黨章還分別規定了候補黨員和正式黨員的權利和義務。(全文收錄於《中共黨史參考資料》第二冊第535至537頁)
四大修正黨章
1925年1月在上海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第二次修正章程》。章程規定,「凡有黨員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在黨的歷史上第一次將黨的支部規定為黨的基層單位。並規定從四大開始對中央委員會委員長的職務,改稱為「總書記」;地方各級黨的執行委員會的委員長職務,改稱為「書記」。(全文收錄於《中共黨史參考資料》)
五大修正黨章
1927年4月至5月中共在武漢召開的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沒有專門討論修改黨章的問題,在五大通過的《組織問題決議案》中,「認定必須改正並補充舊時的黨章」。五大閉幕後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於1927年6月1日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第三次修正章程議決案》。這個修正議決案共有十二章,八十五條,對四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二次修正章程》作了許多新的補充和修正,特別是在黨的組織系統方面,作出了遠較前四個黨章詳盡系統的規定。其中,第一次明確規定「黨部的指導原則為民主集中制」。這是在我們黨的根本法規上,第一次出現民主集中制的提法。同時,第一次規定入黨者的年齡必須在18歲以上。第一次把黨與青年團的關系列入黨章,並規定「青年團中央,應派代表出席黨的中央政治局會議,各級團部亦應派代表參加各級黨部機關之常務委員會議,此等團部之出席代表應有表決權。」修正章程在「黨的中央機關」一章中,明文規定中央委員會除選舉正式中央委員一人為總書記外,還要選舉「中央正式委員若幹人組織中央政治局指導全國一切政治工作」,體現了加強集體領導的精神。(全文載於《中共黨史參考資料》第四冊第415至421頁)
六大黨章
1928年6月至7月在蘇聯莫斯科舉行的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黨章》。黨章共十五章,五十三條。六大黨章基本保持了五大黨章的基本內容,在結構上作了一些調整。六大黨章較以前幾部黨章,更加突出地強調了共產國際的領導。在第一章規定「中國共產黨為共產國際之一部分,命名為『中國共產黨』,為共產國際支部」;在第二章規定「凡承認共產國際和本黨黨綱及黨章,加入黨的組織之一,在其中積極工作,服從共產國際和本黨一切決議案且經常繳納黨費者,均得為本黨黨員」,這是按照列寧建黨思想對黨員資格作了更為完整的表述。在關於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方面,規定黨員及地方組織要無條件地執行「共產國際代表大會或本黨代表大會,或黨內指導機關所提出的某種決議」,並規定黨的全國代表大會要「得共產國際同意後召集之」。(全文載於《中共黨史參考資料》第四冊第348至354頁)
七大黨章
1945年4月至6月在延安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黨章》,是我黨獨立自主制定的第一部黨章。七大黨章共有十一章七十條。它的主要特點是:第一,在黨章發展史上第一次增加了黨章的總綱部分。總綱是黨的最基本的政治綱領和組織綱領,是黨章的前提和總則,是每一個黨員「一切活動的准則」。總綱總結了黨成立二十四年來的斗爭經驗,以簡潔的文字闡明了黨的性質與理論,中國革命的性質、動力、任務和特點,黨領導中國革命的基本方針和必須具備的條件。第二,確定了毛澤東思想為全黨的指導思想。第三,特別強調了黨的群眾路線。第四,更加完善了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對擴大黨內民主和實行集中統一領導作了詳細的規定。(全文載於《中共黨史參考資料》第九冊第569至577頁)
八大黨章
1956年9月26日中共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是中國共產黨執政以後制定的第一部黨章。新黨章根據執政黨的特點,提出了全面開展社會主義建設的任務。總綱規定:「中國共產黨的任務,就是有計劃地發展國民經濟,盡可能迅速地實現國家工業化,有系統、有步驟地進行國民經濟的技術改造,使中國具有強大的現代化的工業、現代化的農業、現代化的交通運輸業和現代化的國防。」黨章對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則作出了許多新規定。針對黨處於執政黨地位的情況,強調「必須不斷地發揚黨的工作中的群眾路線的傳統」。此外,八大黨章對黨的組織機構也作了一些新的規定。如中央委員會除選舉中央政治局以外,還選舉中央政治局的常務委員會;黨的監察委員會增加了要積極檢查黨員遵守黨的章程、黨的紀律、共產主義道德和國家法規、法令的狀況;明確共產主義青年團是黨的助手,在黨的領導下進行工作等。八大黨章還首次把「各盡所能,按勞取酬」的分配原則寫進黨章。(全文載於1956年9月27日《人民日報》)
九大黨章
1969年4月14日中共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體現了九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組織上的錯誤方針。九大黨章背離了八大黨章的正確綱領,在黨章中肯定了根據「無產階級專政下的繼續革命」的錯誤理論發動的「文化大革命」。在總綱里充滿了個人崇拜的錯誤。特別是把林彪作為「毛澤東同志的親密戰友和接班人」列入黨章,這在黨章的歷史上是從未有過的。九大黨章否定了八大已經明確的黨的工作重點的轉移和黨領導社會主義四個現代化的任務;在黨員條件上,取消了黨員權利和入黨預備期,把八大黨章規定的黨員十條義務改變為「活學活用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等五項接班人的條件。在組織原則上,取消了八大黨章中關於發揚黨內民主,加強黨的集體領導,發揮下級組織的積極性、創造性等條文,並取消了五大以來設立的黨的監察委員會。(全文載於1969年4月29日《人民日報》)
十大黨章
1973年8月28日中共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繼續了九大的「左」的錯誤,沿襲了九大黨章的總綱和條文,只作了個別的修改和補充。由於林彪反革命集團的敗露,十大黨章刪去了九大黨章中有關林彪為接班人的內容。十大黨章繼續肯定了「文化大革命」,並且強調「這樣的革命,今後還要進行多次。」(全文載於1973年9月2日《人民日報》)
十一大黨章
1977年8月18日中共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是十年內亂以後的第一部黨章。它恢復了八大關於把中國建設成四個現代化的社會主義強國的提法。在內容上與九大、十大黨章比較作了較多的修改。譬如:在總綱及有關條款中增寫了關於民主集中制的內容;在黨的中央委員會,地方縣和縣以上、軍隊團和團以上各級黨的委員會,都設立紀律檢查委員會;提出黨要認真執行「任人唯賢」的幹部政策等等。但是,由於十一大仍然肯定十大的政治路線和組織路線是正確的,十一大黨章沒能清除「左」傾錯誤的影響,繼續沿用了「文化大革命」的錯誤理論、政策和口號。這些錯誤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才得到徹底的糾正。(全文載於1977年8月24日《人民日報》)
十二大黨章
1982年9月6日中共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章程》。這部黨章吸取了歷屆黨章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是在七大、八大黨章的基礎上發展、提高而寫成的,也是吸取了九大、十大黨章的教訓並徹底清除了十一大黨章中存在的「左」的錯誤而寫成的。十二大黨章的重要特點是:第一,有一個比八大黨章更為充實完整的總綱,總綱對黨的性質和黨的指導思想,對科學社會主義的理論和實踐,對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對中國現階段社會主義的主要矛盾和黨的總任務,對加強黨的建設基本要求,對黨在國家生活中如何正確發揮作用,都作了馬克思主義的規定。對毛澤東思想,新黨章在十一屆二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的基礎上,作了比七大更科學的表述。第二,新黨章對全體黨員、黨的幹部提出比過去歷次黨章更加嚴格的要求。黨章規定,共產黨員必須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要求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黨的幹部「是人民的公僕」等。第三,對黨的民主集中製作了比較充分、比較具體的規定。而且吸取了歷史教訓,明確規定「黨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凡屬重大問題都要由黨的委員會民主討論,作出決定」。「不允許任何領導人實行個人專斷和把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第四,新黨章對黨的中央和地方組織體製作了重要的改變和新的規定,規定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在選舉中央委員會時,還要選舉中央顧問委員會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還規定黨中央只設總書記,不再設主席和副主席,「總書記必須從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中產生。」第五,對加強和改善執政黨的領導也作了一系列具體的規定。另外,十二大新黨章首次將入黨誓詞載入黨章。(全文載於1982年9月9日《人民日報》)
十三大修正黨章
1987年11月1日中共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關於〈中國共產黨黨章部分條文修正案〉的決議》,對十二大通過的黨章部分條文的內容作了修正。修改部分涉及到十二大黨章的十個條款,即第十一、十六、十九、二十一、二十二、三十、三十三、四十三、四十六、四十八條。
十四大黨章
1992年10月18日中共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共有十章,五十條。新黨章是對黨的十二大通過的黨章的進一步修正,突出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並將其貫穿黨章全文。新黨章在總綱部分,增加了關於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歷史進程的表述,闡明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歷史是我們黨開創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並不斷前進的歷史。把這一段歷史寫入黨章,反映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的形成和發展過程。新黨章把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在這個理論指導下制定的黨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及一系列方針載入黨章,並對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提出了切合實際的新要求。根據中央顧問委員會向黨的十四大提出的建議,從十四大起,不再設立黨的中央顧問委員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顧問委員會。鑒此,黨章刪去有關顧問委員會的條文。(全文載於1992年10月22日《人民日報》。)
十五大修正黨章
1997年9月18日中共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這次修改黨章集中在一個重大問題上,即在黨章中明確規定,把鄧小平理論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黨章總綱規定:「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黨章總綱在原來關於馬克思列寧主義的論述和關於毛澤東思想的論述之後,對原來有關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內容加以調整補充,形成了關於鄧小平理論的論述:「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以鄧小平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總結建國以來正反兩方面的經驗,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實現全黨工作中心向經濟建設的轉移,實行改革開放,開辟了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新時期,逐步形成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路線、方針、政策,闡明了在中國建設社會主義、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的基本問題,創立了鄧小平理論。鄧小平理論是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基本原理同當代中國實踐和時代特徵相結合的產物,是毛澤東思想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的繼承和發展,是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發展的新階段,是當代中國的馬克思主義,是中國共產黨集體智慧的結晶,引導著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不斷前進。」修正後的黨章對第三條第一款、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的文字作了相應的調整,規定黨員和黨的幹部要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全文載於1997年9月23日《新華每日電訊》。)
十六大修正黨章
2002年11月14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 。這次黨章修改工作,突出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對新形勢下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的指導作用,堅持了與時俱進和改革創新的精神,在保持黨章整體框架不變的前提下,對一些內容作了適當修改或補充完善。十六大對黨章作了幾項重要修改,第一、黨章總綱部分,增加了關於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歷史進程的表述,闡述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歷史地位和重要作用。第二、對黨的性質作了進一步闡述。第三、結合中國實際對馬克思列寧主義關於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表述作了新的概括。第四、總綱中對我國新世紀新階段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和指導原則增加了新內容。第五、對黨的建設和黨的領導提出了新要求。第六、對黨員隊伍和幹部隊伍建設提出了新要求。第七、對黨的基層組織的有關規定作了補充和修改。第八、對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職責和任務作了補充規定。第九、對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的性質作了進一步的表述。第十、增寫了黨徽黨旗一章,作為第十一章。
『貳』 中共七大新黨章規定的中國共產黨的指導思想是
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於1945年4月23日—6月11日在延安楊家嶺中央大禮堂召開。毛澤專東主持了大會,屬致開幕詞,作了《論聯合政府》的政治報告。大會完成了三個歷史任務:制定了黨的路線,通過了新的黨章,選舉了新的中央委員會。七大確立了毛澤東思想為黨的,從而使全黨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的思想的旗幟下,實現了思想上,政治上和組織上的空前團結統一,它在總結中國民主革命20多年曲折發展的歷史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正確的綱領和策略,為爭取抗日戰爭的勝利和新民主主義革命在全國的勝利提供了最可靠的保證。
『叄』 黨的十八大黨章中黨的指導思想新表述增加內容是
十七大黨章明確指出:「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是:領導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奮斗。」
十七大黨章中黨的基本路線的新表述增加的內容是()
A.富強 B.和諧 C.民主 D.文明
選擇是B 和諧
『肆』 黨章和黨的黨的指導思想的區別
黨章是黨員內部的要求和基準,黨的指導思想可以上升為國家意志,國家決策。
希望可以幫到你。
『伍』 十八大黨章中黨的指導思想是什麼
十八大修改後的新黨章對黨的指導思想作出新的規定:
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 澤 東思想、鄧 小 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
『陸』 黨的十九大通過的黨章規定中國共產黨的指導思想是什麼
發不了文字,具體請看章程
『柒』 2020年黨的指導思想是什麼
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這是新時期黨的指導思想。
歷史證明,毛澤東思想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普遍原理同中國革命具體實踐的結合。它指引中國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隨後,又實現社會主義改造和初步建設社會主義的勝利。鄧小平理論是毛澤東思想的繼承和發展,是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發展的新階段,又是當代中國的馬克思主義。
改革開放四十年的經驗證明,只有這個理論才能真正解決社會主義的前途和命運問題,才能保證中國億萬人民完全實現民族振興。實踐證明,中國革命和建設的一切勝利,都是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指引下取得的,都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的偉大勝利。
因此,無論是過去、現在和將來,我們黨都必須堅定不移地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
(7)新黨章指導思想擴展閱讀
1921年中共一大,將「馬克思列寧主義」作為黨的指導思想;
1945年中共七大將「毛澤東思想」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並寫進黨章;
1997年中共十五大將「鄧小平理論」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並寫進黨章;
2002年中共十六大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並寫進黨章;
2007年中共十七大將「科學發展觀」寫進黨章;
2012年中共十八大將「科學發展觀」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
2017年10月中共十九大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並寫入黨章。
『捌』 十六大新黨章確定黨的指導思想是
C馬克思列寧主義 毛澤東思想 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玖』 十八大新黨章將什麼寫入指導思想
十八大新黨章把科學發展觀作為指導思想寫入黨章。
『拾』 學習中國共產黨黨章在黨章中規定性質和指導思想是什麼
性質: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產主義。
指導思想: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