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員的工作
A. 政治指導員的職責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1997)規定,連隊政治指導員的職責是:
政治指導員必須根據上級的決議、命令、指示,以及連隊黨支部的決議,緊密結合本單位的實際進行工作。政治指導員應當以主要精力組織進行政治工作。
其主要職責是:
(1)教育和帶領官兵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憲法、法律,貫徹執行軍隊的法規、規章和上級的決議、命令、指示。
(2) 組織官兵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學習鄧小平理論;落實政治教育的各項內容和制度,講好政治課,組織好學習討論;組織官兵每天收聽收看新聞和讀報。
(3)協同連長組織指揮戰斗。做好戰斗動員、宣傳鼓動、健全組織、鞏固部隊、瓦解敵軍和執行寬待俘虜政策的工作,做好協同作戰單位和參戰民兵、民工的政治工作和戰地群眾工作;組織官兵發揚軍事民主,開展殺敵立功運動;教育全連官兵堅決執行命令,維護戰場紀律,發揚優良的戰斗作風,完成作戰任務;組織戰評工作,做好戰後有關工作。
(4)做好軍事訓練和執行任務中的政治工作。有針對性地進行思想動員,運用多種方法開展宣傳鼓動,組織各種競賽活動,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調動官兵的創造性,保證訓練等任務的完成。
(5)做好經常性思想工作。熟悉官兵的個人經歷、家庭情況、個性特點和愛好特長,掌握全連的思想情況,經常和官兵談心,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引導官兵正確對待入黨、晉升、人學、調動、獎勵、戀愛、婚姻、家庭、退伍、轉業等問題,幫助官兵解決切身利益問題,調動積極因素;建立和培養思想工作骨幹隊伍,發揮他們在經常性思想工作中的作用。
(6)做好黨支部的日常工作。落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維護黨支部委員會的團結,檢查和督促黨員執行黨支部決議,做好發展、教育、管理黨員的工作。
(7)關心愛護幹部,幫助幹部提高工作水平和帶兵能力,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學習和生活上的困難,對幹部的培養、使用提出建議;提出選拔優秀士兵入學提乾和選取士官的意見;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8)掌握連隊駐地的政治情況,做好安全保衛工作。進行維護國家安全、保密和法律常識教育,實施綜合治理,使官兵保持高度警惕,自覺同敵對勢力、敵對分子的滲透破壞活動作斗爭,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同各種不良傾向作斗爭,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蝕,預防犯罪案件發生。
(9)指導團支部圍繞連隊中心任務開展適合青年特點的活動,動員團員和青年在完成各種任務中發揮突擊作用。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 (2003),政治指導員的職責和素質要求如下:
第四十四條政治指導員職責
政治指導員和連長同為全連人員的首長,共同負責全連的工作。政治指導員對全連的政治工作負主要責任。其職責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副政治指導員職責
副政治指導員隸屬於連長和政治指導員,協助政治指導員工作。在政治指導員臨時離開工作崗位時,根據上級或者政治指導員的指定代行政治指導員職責。
第六十三條 政治指導員與同級軍事主官同為所在單位的首長,在上級首長、政治機關和黨支部的領導下,對本單位的各項工作共同負責。政治指導員是黨支部日常工作的主持者。
副政治指導員協助政治指導員工作。
第六十四條 政治指導員必須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馬克思主義理論知識,帶頭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模範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命令指示;有堅定的理想信念、強烈的責任感和必要的科學文化知識;有做黨務工作、依靠組織開展工作的能力,組織實施政治教育、做好經常性思想工作的能力,協調內外關系和管理工作能力,組織指揮戰斗、訓練和執行各項任務的能力;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作風,作戰勇敢,身先士卒,愛護士兵,團結同志,公道正派,廉潔奉公。政治指導員必須是中國共產黨的正式黨員。
第六十五條 政治指導員應以主要精力組織進行政治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教育和帶領官兵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決議、命令、指示,黨支部的決議。
(二)組織官兵學習科學理論,收聽收看新聞和讀報,落實政治教育內容和制度。
(三)協同軍事主官組織指揮戰斗;做好戰斗動員、宣傳鼓動、鞏固部隊、瓦解敵軍工作;組織官兵發揚軍事民主,開展立功創模活動;教育官兵堅決執行命令,英勇頑強,不所犧牲,完成作戰任務。
(四)做好軍事訓練和執行任務中政治工作。教育和組織官兵學習軍事專業知識,掌握武器裝備,提高戰鬥技術水平。開展競賽活動,調動官兵的積極性創造性。
(五)建立和培養思想工作骨幹隊伍,做好經常性思想工作。熟悉官兵的經歷、家庭、個性、愛好和特長,引導官兵正確對待分工、入黨考學、選取士官、晉升、獎懲、調動、婚戀、傷病、家庭、退伍等問題,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導,幫助官兵處理好人際交往與涉法問題。
(六)做好黨支部的日常工作。落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做好黨員的發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七)關心愛護幹部,幫助幹部提高思想水平和帶兵能力,做好士官教育管理工作和計劃生育工作。
(八)進行保密和法紀教育,落實預防犯罪工作制度和措施,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九)指導共青團支部和軍人委員會的工作。組織官兵開展文化體育活動,鼓勵官兵崗位學習成才。
(十)組織開展尊干愛兵、擁政愛民和爭創先進、學習英雄模範活動。
第六十六條 政治指導員與本單位軍事主官在工作中的關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 政治委員在工作中應與軍事主官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在原則問題上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應當提交黨的委員會討論決定,或請示上級解決;緊急情況下,屬於軍事工作方面的問題由軍事主官決定,屬於政治工作方面的問題由政治委員決定,但都必須對黨的委員會和上級負責,事後報告,接受檢查。
根據《中國共產黨軍隊支部工作條例》規定:
第二章 黨支部的設置、職責和領導關系 第一節 連隊黨支部
第七條 黨在軍隊現役部隊中的連隊、艦艇、飛行大隊,院校中的學員隊,以及相當的基層單位設立的支部(以下簡稱連隊黨支部),是各該單位統一領導和團結的核心。
第八條 連隊黨支部原則上都應當設立支部委員會。駐地分散的排或者相當單位,應當有一名黨員參加支部委員會。士官黨員較多的單位,應當有士官黨員參加支部委員會。支部書記候選人為本單位政治主官,未設政治主官的,為本單位軍事主官。
第三章 書記和委員
第四十一條 黨支部書記在支部黨員大會和支部委員會集體領導下,負責黨支部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主持召開支部委員會。
(二)檢查督促上級決議、指示和黨支部決議的貫徹落實。
(三)代表支部委員會向支部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四)組織落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抓好支部委員會自身建設,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增進支部班子的團結。
(五)與支部委員和幹部保持密切聯系,交流情況,研究工作。
副書記協助書記工作,書記出缺時代行書記職責。
第四十三條 黨支部書記開展工作的基本方法是:
(一)依靠組織力量。善於發揮黨支部集體作用,嚴格落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推動各項工作和建設。
(二)抓住工作重點。根據上級指示,結合本單位實際,統籌安排工作,明確主要任務,集中力量抓好落實。
(三)發揮骨幹作用。培養和提高骨乾的工作能力,及時交任務、教方法,支持骨幹認真負責地開展工作。
(四)運用典型引導。宣揚英模事跡,樹立先進典型,表揚好人好事,營造爭先創優氛圍。
(五)堅持模範帶頭。言行一致、表裡如一,帶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增強工作的說服力和感召力。
B. 連隊指導員具體負責什麼
政治指導員必須根據上級的決議、命令、指示,以及連隊黨支部的決議,緊密結合本單位的實際進行工作。政治指導員應當以主要精力組織進行政治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 教育和帶領官兵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憲法、法律,貫徹執行軍隊的法規、規章和上級的決議、命令、指示。 (2) 組織官兵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學習鄧小平理論;落實政治教育的各項內容和制度,講好政治課,組織好學習討論;組織官兵每天收聽收看新聞和讀報。 (3) 協同連長組織指揮戰斗。做好戰斗動員、宣傳鼓動、健全組織、鞏固部隊、瓦解敵軍和執行寬待俘虜政策的工作,做好協同作戰單位和參戰民兵、民工的政治工作和戰地群眾工作;組織官兵發揚軍事民主,開展殺敵立功運動;教育全連官兵堅決執行命令,維護戰場紀律,發揚優良的戰斗作風,完成作戰任務;組織戰評工作,做好戰後有關工作。 (4) 做好軍事訓練和執行任務中的政治工作。有針對性地進行思想動員,運用多種方法開展宣傳鼓動,組織各種競賽活動,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調動官兵的創造性,保證訓練等任務的完成。 (5) 做好經常性思想工作。熟悉官兵的個人經歷、家庭情況、個性特點和愛好特長,掌握全連的思想情況,經常和官兵談心,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引導官兵正確對待人黨、晉升、人學、調動、獎勵、戀愛、婚姻、家庭、退伍、轉業等問題,幫助官兵解決切身利益問題,調動積極因素;建立和培養思想工作骨幹隊伍,發揮他們在經常性思想工作中的作用。 (6) 做好黨支部的日常工作。落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維護黨支部委員會的團結,檢查和督促黨員執行黨支部決議,做好發展、教育、管理黨員的工作。 (7) 關心愛護幹部,幫助幹部提高工作水平和帶兵能力,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學習和生活上的困難,對幹部的培養、使用提出建議;提出選拔優秀士兵人學提乾和選取士官的意見;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8) 掌握連隊駐地的政治情況,做好安全保衛工作。進行維護國家安全、保密和法律常識教育,實施綜合治理,使官兵保持高度警惕,自覺同敵對勢力、敵對分子的滲透破壞活動作斗爭,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同各種不良傾向作斗爭,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蝕,預防犯罪案件發生。 (9) 指導團支部圍繞連隊中心任務開展適合青年特點的活動,動員團員和青年在完成各種任務中發揮突擊作用。
C. 派出所指導員是干什麼的
指導員的主要職責:
1、教育和帶領幹警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憲法、法律,貫徹執行軍隊的法規、規章和上級的決議、命令、指示。
2、組織幹警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學習鄧小平理論;落實政治教育的各項內容和制度,講好政治課,組織好學習討論;組織官兵每天收聽收看新聞和讀報。
3、做好經常性思想工作。熟悉幹警的個人經歷、家庭情況、個性特點和愛好特長,掌握他們的思想情況,經常和基層民警們談心,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工作。
引導幹警們正確對待入黨、晉升、入學、調動、獎勵、戀愛、婚姻、家庭、退伍、轉業等問題,幫助幹警解決切身利益問題,調動積極因素;建立和培養思想工作骨幹隊伍,發揮他們在經常性思想工作中的作用。
4、做好黨支部的日常工作。落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維護黨支部委員會的團結,檢查和督促黨員執行黨支部決議,做好發展、教育、管理黨員的工作。
5、關心愛護幹部,幫助幹部提高工作水平和帶兵能力,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學習和生活上的困難,對幹部的培養、使用提出建議。
(3)指導員的工作擴展閱讀:
社會有正氣,民族才會生生不息,國家才會興旺發達。和平年代,公安隊伍是一支犧牲最多、奉獻最大的隊伍,大家沒有節假日、休息日,幾乎是時時在流血、天天有犧牲。
全國公安機關和公安隊伍要旗幟鮮明講政治,強化責任擔當,忠實履行職責使命,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全力以赴做好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各項工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切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警各項部署要求,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關心和支持公安工作,關心關愛公安民警,加大綜合保障力度,落實從優待警各項措施。對那些因公犧牲的同志的家屬特別是其中的老年人和未成年子女,要切實安排好、照顧好,讓他們感受到黨和人民的關懷和全社會的溫暖。
D. 指導員到底是幹嘛的呢
通過網路平台的一些評論發言,吃驚的發現佔多數的網民對我軍政治工作的理解,就是改開以後電影電視劇中表現的那種假大空,這著實令人遺憾!
這也難怪觀眾,改開以來的電影電視劇中,指導員這一角色要麼被忽略,要麼被貶低,即便在某些主旋律影片中,除了「同志們,狠狠打!」「考驗我們的時候到了!」這些大而空的口號外,還能看到指導員都幹了些什麼?
大家在看國內軍旅電視劇的時候,常常會聽到一個稱呼「指導員」,但是在外國影視作品中卻聽不到,這是咋回事?原來指導員可是中國軍隊中的專屬,別國軍隊都沒有。為什麼只有中國軍隊有指導員,指導員到底是屬於什麼級別呢?
1930年,指導員這一稱呼被正式提出,並沿用至今。現在蘇聯解體了,所以這個稱呼也就只有中國有了。而其他國家的軍隊其實也有這種隨軍進行思想工作的人,只不過稱呼不一樣。
E. 指導員到底是個什麼職位誒求大神幫助
指導員,是指部隊連級單位的政工幹部,是和連長平級的首長。 治指導員必須根據上級的決議、命令、指示,以及連隊黨支部的決議,緊密結合本單位的實際進行工作。政治指導員應當以主要精力組織進行政治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 教育和帶領官兵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憲法、法律,貫徹執行軍隊的法規、規章和上級的決議、命令、指示。 (2) 組織官兵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學習鄧小平理論;落實政治教育的各項內容和制度,講好政治課,組織好學習討論;組織官兵每天收聽收看新聞和讀報。 (3) 協同連長組織指揮戰斗。做好戰斗動員、宣傳鼓動、健全組織、鞏固部隊、瓦解敵軍和執行寬待俘虜政策的工作,做好協同作戰單位和參戰民兵、民工的政治工作和戰地群眾工作;組織官兵發揚軍事民主,開展殺敵立功運動;教育全連官兵堅決執行命令,維護戰場紀律,發揚優良的戰斗作風,完成作戰任務;組織戰評工作,做好戰後有關工作。 (4) 做好軍事訓練和執行任務中的政治工作。有針對性地進行思想動員,運用多種方法開展宣傳鼓動,組織各種競賽活動,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調動官兵的創造性,保證訓練等任務的完成。 (5) 做好經常性思想工作。熟悉官兵的個人經歷、家庭情況、個性特點和愛好特長,掌握全連的思想情況,經常和官兵談心,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引導官兵正確對待入黨、晉升、人學、調動、獎勵、戀愛、婚姻、家庭、退伍、轉業等問題,幫助官兵解決切身利益問題,調動積極因素;建立和培養思想工作骨幹隊伍,發揮他們在經常性思想工作中的作用。 (6) 做好黨支部的日常工作。落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維護黨支部委員會的團結,檢查和督促黨員執行黨支部決議,做好發展、教育、管理黨員的工作。 (7) 關心愛護幹部,幫助幹部提高工作水平和帶兵能力,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學習和生活上的困難,對幹部的培養、使用提出建議;提出選拔優秀士兵入學提乾和選取士官的意見;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8) 掌握連隊駐地的政治情況,做好安全保衛工作。進行維護國家安全、保密和法律常識教育,實施綜合治理,使官兵保持高度警惕,自覺同敵對勢力、敵對分子的滲透破壞活動作斗爭,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同各種不良傾向作斗爭,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蝕,預防犯罪案件發生。 (9) 指導團支部圍繞連隊中心任務開展適合青年特點的活動,動員團員和青年在完成各種任務中發揮突擊作用。
F. 部隊指導員的職責是什麼
主要職責是:
(一)教育和帶領官兵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決議、命令、指示,黨支部的決議。
(二)織官兵學習科學理論,收聽收看新聞和讀報,落實政治教育內容和制度。
(三)協同軍事主官組織指揮戰斗;做好戰斗動員、宣傳鼓動、鞏固部隊、瓦解敵軍工作;組織官兵發揚軍事民主,開展立功創模活動;教育官兵堅決執行命令,英勇頑強,不所犧牲,完成作戰任務。
(四)做好軍事訓練和執行任務中政治工作。教育和組織官兵學習軍事專業知識,掌握武器裝備,提高戰鬥技術水平。開展競賽活動,調動官兵的積極性創造性。
(五)建立和培養思想工作骨幹隊伍,做好經常性思想工作。熟悉官兵的經歷、家庭、個性、愛好和特長,引導官兵正確對待分工、入黨考學、選取士官、晉升、獎懲、調動、婚戀、傷病、家庭、退伍等問題,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導,幫助官兵處理好人際交往與涉法問題。
(六)做好黨支部的日常工作。落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做好黨員的發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七)關心愛護幹部,幫助幹部提高思想水平和帶兵能力,做好士官教育管理工作和計劃生育工作。
(八)進行保密和法紀教育,落實預防犯罪工作制度和措施,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九)指導共青團支部和軍人委員會的工作。組織官兵開展文化體育活動,鼓勵官兵崗位學習成才。
(十)組織開展尊干愛兵、擁政愛民和爭創先進、學習英雄模範活動。
指導員,政治指導員的簡稱。是指解放軍連級單位以及武警部隊中隊的政工幹部,是和連長、中隊長平級的首長。解放軍實行的是「黨指揮槍」原則(黨對軍隊絕對領導),指導員一般擔任連隊的黨支部書記,連長、中隊長為黨支部副書記。另外還有球隊的指導員、交警中隊指導員 、公安局派出所指導員 。
根據《內務條令》(1997)規定,連隊政治指導員的職責是:
政治指導員必須根據上級的決議、命令、指示,以及連隊黨支部的決議,緊密結合本單位的實際進行工作。政治指導員應當以主要精力組織進行政治工作。
G. 部隊的指導員的職責是什麼
第四十四條政治指導員職責
政治指導員和連長同為全連人員的首長,共同負責全連的工作。政治指導員對全連的政治工作負主要責任。其職責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副政治指導員職責
副政治指導員隸屬於連長和政治指導員,協助政治指導員工作。在政治指導員臨時離開工作崗位時,根據上級或者政治指導員的指定代行政治指導員職責。
第三節 政治指導員
第六十三條 政治指導員與同級軍事主官同為所在單位的首長,在上級首長、政治機關和黨支部的領導下,對本單位的各項工作共同負責。政治指導員是黨支部日常工作的主持者。
副政治指導員協助政治指導員工作。
第六十四條 政治指導員必須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馬克思主義理論知識,帶頭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模範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命令指示;有堅定的理想信念、強烈的責任感和必要的科學文化知識;有做黨務工作、依靠組織開展工作的能力,組織實施政治教育、做好經常性思想工作的能力,協調內外關系和管理工作能力,組織指揮戰斗、訓練和執行各項任務的能力;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作風,作戰勇敢,身先士卒,愛護士兵,團結同志,公道正派,廉潔奉公。政治指導員必須是中國共產黨的正式黨員。
第六十五條 政治指導員應以主要精力組織進行政治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教育和帶領官兵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決議、命令、指示,黨支部的決議。
(二)織官兵學習科學理論,收聽收看新聞和讀報,落實政治教育內容和制度。
(三)協同軍事主官組織指揮戰斗;做好戰斗動員、宣傳鼓動、鞏固部隊、瓦解敵軍工作;組織官兵發揚軍事民主,開展立功創模活動;教育官兵堅決執行命令,英勇頑強,不所犧牲,完成作戰任務。
(四)做好軍事訓練和執行任務中政治工作。教育和組織官兵學習軍事專業知識,掌握武器裝備,提高戰鬥技術水平。開展競賽活動,調動官兵的積極性創造性。
(五)建立和培養思想工作骨幹隊伍,做好經常性思想工作。熟悉官兵的經歷、家庭、個性、愛好和特長,引導官兵正確對待分工、入黨考學、選取士官、晉升、獎懲、調動、婚戀、傷病、家庭、退伍等問題,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導,幫助官兵處理好人際交往與涉法問題。
(六)做好黨支部的日常工作。落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做好黨員的發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七)關心愛護幹部,幫助幹部提高思想水平和帶兵能力,做好士官教育管理工作和計劃生育工作。
(八)進行保密和法紀教育,落實預防犯罪工作制度和措施,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九)指導共青團支部和軍人委員會的工作。組織官兵開展文化體育活動,鼓勵官兵崗位學習成才。
(十)組織開展尊干愛兵、擁政愛民和爭創先進、學習英雄模範活動。
第六十六條 政治指導員與本單位軍事主官在工作中的關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執行。
H. 指導員的基本職責
根據《內務條令》(1997)規定,連隊政治指導員的職責是:
政治指導員必須根據上級的決議、命令、指示,以及連隊黨支部的決議,緊密結合本單位的實際進行工作。政治指導員應當以主要精力組織進行政治工作。
I. 教導員和指導員有什麼區別
教導員和指導員工作一樣,上下級關系,權利范圍不同。
1.教導員:全稱為政治教導員,正營級。是軍隊、武警、公安、民兵、等隊伍中設置的一級首長職務。在解放軍營級部隊(武警大隊),設營長(大隊長)與教導員,他們是同一機構里的不同分工的平級首長,教導員的主要職責,就是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和黨的工作等。
2.指導員:政治指導員的簡稱。是指解放軍連級單位以及武警部隊中隊的政工幹部,是和連長、中隊長平級的首長。解放軍實行的是"黨指揮槍"原則(黨對軍隊絕對領導),指導員一般擔任連隊的黨支部書記,連長、中隊長為黨支部副書記。另外還有球隊的指導員、交警中隊指導員 、公安局派出所指導員 。
(9)指導員的工作擴展閱讀
教導員區別於指導員的主要工作
政治教導員應以主要精力開展政治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教育和帶領官兵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的決議、命令、指示,本單位黨的委員會的決議。
(二)組織領導官兵學習科學理論,組織所屬單位開展政治教育,掌握官兵的思想情況和骨幹隊伍的基本情況,做好經常性思想工作。
(三)協同軍事主官組織指揮戰斗,做好戰時政治工作。
(四)做好軍事訓練和執行任務中政治工作。
(五)指導和幫助所屬黨支部健全組織、落實制度,培訓黨支部骨幹,做好黨員的發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考核了解幹部,對幹部的培養、使用和獎懲提出意見,幫助幹部提高軍政素質和工作能力,抓好乾部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七)組織和指導官兵學習科學文化知識,開展文體活動。
(八)掌握部隊和駐地的政治情況,指導所屬單位做好安全保衛工作,預防犯罪案件發生。
(九)指導共青團總支部委員會的工作,指導所屬單位做好軍人委員會的工作。
(十)組織開展爭創先進和學習英雄模範活動,做好獎懲工作;組織開展擁政愛民活動。
J. 作戰時,指導員的職責是什麼
《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第三章第四節第四十四條 政治指導員職責:
政治指導員和連長同為全連人員的首長,共同負責全連的工作。政治指導員對全連的政治工作負主要責任。其職責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執行。
《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第六章第三節 政治指導員:
第六十條 政治指導員與同級軍事主官同為所在單位的首長,在上級首長、政治機關和黨支部的領導下,對本單位的各項工作共同負責。政治指導員是黨支部日常工作的主持者。
副政治指導員協助政治指導員工作。
第六十一條 政治指導員必須具有履行職責所需的馬克思主義理論知識,帶頭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展觀,自覺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頭腦,模範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議、命令、指示;有堅定的理想信念、強烈的責任感和必要的科學文化知識;有做基層黨務工作、依靠組織開展工作的能力,有組織實施思想政治教育、做好經常性思想工作的能力,有協調內外關系和管理工作的能力,有組織指揮戰斗、軍事訓練和執行各項任務的能力;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作風,作戰勇敢,身先士卒,愛護士兵,團結同志,公道正派,廉潔自律。政治指導員必須是中國共產黨正式黨員。
第六十二條 政治指導員應當以主要精力組織進行政治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教育和帶領官兵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國家的憲法、法律和軍隊的法規制度,執行上級的決議、命令、指示和黨支部的決議。
(二)組織官兵學習科學理論,收聽收看新聞和讀報,使用軍營區域網,落實思想政治教育內容和制度。
(三)協同軍事主官組織指揮戰斗;做好戰斗動員、宣傳鼓動、鞏固部隊、瓦解敵軍工作;組織官兵發揚軍事民主,開展立功創模活動;教育官兵堅決執行命令,英勇頑強,不怕犧牲,完成作戰任務。
(四)做好軍事訓練和執行任務中的政治工作。教育和組織官兵學習軍事專業知識,掌握武器裝備,提高戰術技術水平和心理防護能力。開展競賽活動,調動官兵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五)建立和培養思想工作骨幹隊伍,做好經常性思想工作。熟悉官兵的經歷、家庭、個性、愛好和特長等方面的情況,引導官兵正確對待分工、入黨、考學、提干、選取士官、晉升、獎懲、調動、婚戀、傷病、家庭、退役等問題,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和心理服務工作,幫助官兵處理好人際交往和涉法問題。
(六)做好黨支部的日常工作。落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做好黨員的發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七)關心愛護幹部,幫助幹部提高思想水平和帶兵能力。
(八) 做好士官教育和管理工作。
(九)組織進行防間保密和法制、紀律教育,落實預防犯罪工作制度和措施,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十)指導共青團支部和軍人委員會的工作。組織官兵開展文化體育活動,鼓勵官兵崗位學習成才。
(十一)組織開展尊干愛兵、擁政愛民和爭創先進、學習英雄模範活動。
(十二)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第六十三條 政治指導員與本單位軍事主官在工作中的關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執行。即:政治主官在工作中應當同軍事主官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在原則問題上同軍事主官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應當提交黨的委員會討論決定,或者請示
上級解決;緊急情況下,屬於軍事工作方面的問題由軍事主官決定,屬於政治工作方面的問題由政治主官決定,但都必須對黨的委員會和上級負責,事後及時報告,接受檢查。
以上這些是現行的權威規定,其中已經包含了戰時工作的內容。